马克思主义与社会制度,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马克思主义论文,社会制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关注社会生活及其制度的变化,是古往今来社会科学研究的主题。当今之世,尽管社会科学的门类越分越细,学科领域越划越窄,但从总体上观察都还是聚焦于研究社会制度的。只是人们从不同的价值观念和现实选择出发,在社会制度的不同表现层面上、不同联系方式上、不同作用形式上来开辟自己的研究园地,获得自己的研究成果,用以证论自己所涉足或所珍爱的社会制度的优劣,表明对它取舍的方向。在“和平与发展”取代“革命与战争”而成为时代主题的大幕下,在世纪之交的今天,人们把自己的美满和幸福寄情于一种什么样的社会制度呢?改革开放的中国人民在着力弄清楚什么是社会主义以及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的基础上,将在21世纪怎样来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呢?可以说,对社会制度的认识和选择问题不但关系到中国改革开放大局的成败,而且也是认识和把握当前世界大局的一个要害问题。为了在行动上有一个清醒而正确的理论导向,我们必须就社会制度及其发展规律问题向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请教。
马克思、恩格斯用毕生的精力从事社会科学研究,在批判地吸取人类历史上一切优秀文化成果(尤其是19世纪德国古典哲学、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和法国空想社会主义)的基础上,在反对资本主义制度的现实斗争中,创立了作为工人阶级根本利益理论表现的马克思主义。他们一生以惊人毅力写下的辉煌著作,都是从经济上、政治上、文化及意识形态上对资本主义制度所作的深刻而全面的分析,力求在批判旧世界中发现新世界,并对未来世界的美好蓝图从总体方向上作了一些描摹,处处闪烁出他们关于社会制度的科学思想。
一、制度是蒙昧人不断地战胜自身兽性的产物
恩格斯指出,蒙昧人就是“正在形成中的人”,他们还一半是野兽,一半是人,在自然力量面前无能为力,只有互相结合,群居一起,组成在劳动中交互作用的社会,才能抵御野兽的侵害而生存下来,才能实现由动物向人的彻底转变。当时,妨碍形成较大的持久的原始群体的最大祸害,是成年雄者为争夺雌性的嫉妒与拚杀,往往造成流血冲突,甚至使某些原始群陷入绝灭之灾。积年的惨痛教训,逐渐在蒙昧人头脑中产生了一种原始意识:为了群的生存与发展,必须在成年雄者的性生活中消除嫉妒,消除“弱肉强食”的野兽法则(动物家族与群的对立)。由此而逐渐地萌生了“性禁忌”,并导致了蒙昧人中某些原始的性规范的产生,其最终成果便是以母系为核心的氏族公社制度的广泛发展。以往,人们研究氏族公社侧重点在于赞美它的财产公有制与平均分配制,以及由此决定的“平等”地位和“民主”观念;其实,氏族制度的真实含义是极其严格的族外婚制(它起源于普那路亚家族的伙婚制,终于一夫一妻制的父权制家庭的出现)。只有“当这种特殊的群婚形式一旦确立,氏族的基础便奠定了”(马克思语),蒙昧人才最终地完成了由动物向人的转变。笔者以为,正是“氏族制度”的产生,人类社会才迎来了第一缕文明曙光。因此,把“社会制度”的产生(第一个社会制度是氏族公社制度)作为人类文明萌芽的标志,是不为过分的,也是符合历史真实的。
二、社会制度是一个自然的历史发展过程,受到两种生产的制约
马克思认为任何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但是,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社会制度不过是这一切社会关系总和的一种规范形式,即对社会关系不同层面的内容与要求的反映和规范。恩格斯说:“根据唯物主义观点,历史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结蒂是直接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但是,生产本身又有两种。一方面是生活资料即食物、衣服、住房以及为此所必需的工具的生产;另一方面是人类自身的生产,即种的繁衍。一定历史时代和一定地区内的人们生活于其下的社会制度,受着两种生产的制约:一方面受劳动发展的制约,另一方面受家庭的发展阶段的制约。劳动愈不发展,劳动产品的数量、从而社会的财富愈受限制,社会制度就愈在较大程度上受血族关系的支配。(《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页)从这个角度观察,一部人类社会发展史,也就是各个世代前后相继,依次交替的社会制度发展史,是按照自己的规律发展的一个自然历史过程。任何把某种社会制度凝固化或顶峰论的观点,都是不科学的因而是错误的;任何人想离开两种生产的制约而主观地构筑某种社会制度,更是异想天开。
三、社会制度是一个结构严密的有机整体,其发展变化是有规律的
社会制度既可以从量的迭加上把它归结为一定社会发展阶段上的经济制度,政治制度、文化教育制度和家庭制度等等的总和,也可以从质的判断上把它理解为是上述各项基本制度或具体制度的本质抽象与概括。对社会制度这个巨大而复杂的系统结构及其内部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马克思主义创始人作了科学的表述。马克思说:“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上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82页)这就是说,从社会制度的结构看, 经济制度(亦可称之谓经济结构、生产关系或经济基础)处于基础地位;政治、法律及其社会文化方面的制度都立于其上,属于上层建筑中的各种制度。这种结构一方面规定了整个社会制度发展变化的规律,即由于物质生产力的发展必然引起生产关系的变化,“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更”;(同上第83页)另一方面也指明了只有在多种结构因素的合理配置并处于较为和谐的方式下,社会制度的优越性或优化功能才能比较充分地释放出来。
四、社会经济制度的核心是生产资料所有制,一定历史阶段上占统治地位的所有制关系决定社会制度的性质
劳动是人区别于动物的一个根本点。马克思对于劳动创造财富的科学解释,是把它同生产的物质条件首先是同生产资料归谁所有的问题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马克思说:“只有一个人事先就以所有者的身份来对待自然界这个一切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的第一源泉,把自然界当做隶属于他的东西来处置,他的劳动才成为使用价值的源泉,因而成为财富的源泉……一个除了自己的劳动力以外没有任何其他财产的人,在任何社会的和文化的状况中,都不得不为占有劳动的物质条件的他人做奴隶。他只有得到他人的允许才能劳动,因而只有得到他人的允许才能生存。”(《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5页)这说明生产资料归谁所有既是人们从事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的前提条件,也是整个社会经济活动围绕旋转的轴心。在剥削阶级居于主导地位的阶级社会中,各种私有财产(也不排除仅仅属于剥削阶级公有或共有的所谓“公产”)是社会生产的基础;占统治地位的私有财产制度(首先是生产资料私有制度),决定了整个社会制度的性质及其发展趋势。比如在资本主义社会里,由于“资产垄断一切生活资料(在最广泛的意义上讲),无产者所需要的一切都只有从这个资产阶级(它们的垄断是受国家保护的)那里得到。所以,无产者在法律上和事实上都是资产阶级的奴隶,资产阶级掌握着他们的生死大权”(《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第360页)这就是资本主义社会制度的本质。由这个本质所决定的社会发展趋势,必然是以资产阶级为代表的资本主义制度的灭亡,和以无产阶级为代表的社会主义制度的胜利。
五、改革(良)与革命是社会制度发展变化的两种形式
政治视角上的革命是指对旧政权、旧事物(旧社会制度)实行根本性的摧毁与改造;而改革(良)则是在不摧毁现存社会经济结构的基础上,对社会制度的修补和完善。所谓社会制度的变革,既包含了对旧的社会制度作根本性地摧毁的革命形式,令其质变为新社会(如奴隶制变为封建制;封建制变为资本主义制度,等等);也包含了在新社会里对建树起来的社会制度作修补与完善的改革或改良形式,这是一种量的积累或某些部分质变的前进方式。在使用或评价以何种制度变更方式为优的时候,必须从时代的大背景与各国的现实条件出发。当年,马克思从分析研究19世纪粗裸型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所造成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尖锐矛盾中,认为如果要避免整个现代社会灭亡,就必须从根本上摧毁资本主义的社会制度,使生产方式和分配方式发生一个会消除一切阶级差别的革命性变革。这时候,如果谁主张用改良手段来达到工人解放和全人类解放的目的,那不但是痴心妄想,甚至是别有用心的。恩格斯逝世前几年,对李卜克内西起草的“爱尔福特纲领”中改良主义倾向提出尖锐批评说:“为了眼前暂时的利益而忘记根本大计,只图一时的成就而不顾后果,为了运动的现在而牺牲运动的未来,这种做法可能是出于‘真诚的’动机,但这是机会主义,始终是机会主义,而且‘真诚的’机会主义也许比其他一切机会主义更危险。”马恩主张用革命手段消灭资本主义社会制度,但不是要人们去冒险盲动。马克思说:“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们所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存在的物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一旦社会主义制度在摧毁资本主义的基础上建立起来之后,又必须要经历改革或改良的自然历史发展过程。恩格斯预见说:“我认为,所谓‘社会主义社会’不是一种一成不变的东西,而应当和任何其他社会制度一样,把它看成是经常变化和改革的社会。”
六、社会制度是一个开放性的巨系统,其开放程度不但受到生产方式开放程度的制约,而且还会以自己的开放状况去影响生产方式的进退
农业社会是以人力和畜力作主体生产力或第一生产力为基本特征的社会。在这种落后生产方式的制约之下,人们只能在一个十分狭小的空间里生产和生活。马克思以19世纪初法国的农村状况为基本,描画出晚期农业社会关系的基本特征:农民的“生产方式不是使他们互相交往,而是使他们互相隔离。这种隔离状况由于法国的交通不便和农民的贫困而更为加强了。……每一个农户差不多都是自给自足的,都是直接生产自己的大部分消费品,因而他们取得生活资料多半是靠与自然交换,而不是靠与社会交往。”(《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7卷第443 页)放大来看,各个以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形式为基础的古代国家,也大都处于闭塞、落后的状态,相互之间的交往甚少,其社会制度受到外来的影响也不多,具有保守性甚至超稳定性。商品经济是一种以市场为中介形式的交换经济,在农业社会里由小到大、由弱到强地发展起来,起着分化瓦解古代社会的作用。类似中国的“丝绸之路”“张骞出使西域”、“玄奘取经”、“郑和下西洋”,以及日本的“遣唐使”,意大利人马可·波罗的中国之行和古代希腊时代的爱琴海贸易等经济与文化交往活动,都较为深刻地影响了各交往国的社会生活,尤其是经济发达国家在政治、文化与社会管理上的许多较好的政策措施,对落后国家社会制度变革产生了一定影响,促进了它们的开化。
工业革命之后,由于社会化大生产方式的作用和影响,社会制度的开放性与变革性都空前地加强起来。诚如马克思、恩格斯所说,大工业首次开创了世界历史,它使每个人需要的满足都依赖于整个世界。“旧的、靠国内产品来满足的需要,被新的、要靠极其遥远的国家和地带产品来满足的需要所代替了。过去那种地方的和民族的自给自足和闭关自守状态,被各民族的各方面的互相往来和多方面的互相依赖所代替了。物质的生产是如此,精神的生产也是如此。各民族的精神产品成了公共的财产。民族的片面性和局限性日益成为不可能。”(同上第254 页)依据工业生产方式这种开放本质的要求,马克思指出:“一个国家应该而且可以向其他国家学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207页)列宁在领导苏维埃政权即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的实践中,更是身体力行地推进开放政策的实施。他指出:我们十分“乐于吸取外国的好东西:苏维埃政权+普鲁士的铁路管理制度+美国的技术和托拉斯组织+美国的国民教育等等等等总和=社会主义。”(《列宁文稿》第3卷第94 页)
七、社会体制是历史的产物,对其评价必须坚持客观公正的科学标准
1846年底,马克思针对蒲鲁东的著作《贫困的哲学》所宣扬的非历史观点写道:“蒲鲁东先生看不到现代种种社会体制是历史的产物,既不懂得它们的起源,也不懂得它们的发展,所以他只能对它们作教条式的批判。”30年后恩格斯批判杜林的“暴力论”时,也指出:“用一般性的词句痛骂奴隶制和其他类似的现象,对这些可耻的现象发泄高尚的义愤”,这是无济于事的;科学研究的任务在于揭示“这种制度是怎样产生的,它为什么存在,它在历史上起了什么作用”等等。(《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220页)这说明,不论对现代各种体制还是对古代的野蛮制度进行评价时,都应该本着客观的唯物态度,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科学标准,即生产力标准;在那个历史发展阶段上,该社会制度对整个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是促进还是阻碍?或者破坏呢?恩格斯在具体地分析和评价奴隶制度的功过时,就是以生产力为标准的。他说:“人类是从野兽开始的。当他们还处在象动物一样贫乏的时候,为了摆脱野蛮状态,他们只有而且必须是野蛮的、几乎是野兽般的手段,才可能达到目的。在古代世界,特别是在希腊世界的历史前提之下,进步到以阶级对立为基础的社会,是只能通过奴隶制的形式来完成的。因为“只有奴隶制才使农业和工业之间的更大规模的分工成为可能,从而为古代文化的繁荣,即为希腊文化创造了条件。没有奴隶制,就没有希腊国家,就没有希腊的艺术和科学;没有奴隶制,就没有罗马帝国。没有希腊文化和罗马帝国所奠定的基础,也就没有现代的欧洲。我们永远不应该忘记,我们的全部经济、政治和智慧的发展,是以奴隶制既为人所公认、同样又为人所必需这种状况为前提的。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有理由说:没有古代的奴隶制,就没有现代的社会主义。”(《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22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