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小城镇发展探讨_小城镇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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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论述浙江省小城镇发展的基本特征和作用。

关键词:农村工业化 城镇化 商品市场 城镇规划 浙江省

1 浙江省农村城镇化概述

1993年浙江省城市化水平提高到30.5%,建制镇增加到917个, 小集镇(大部分是乡镇政府驻地)有2000多个,农村小城镇功能有所增强。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宏观政策环境的改善是推动全省城镇加速发展的主要力量。在农村经济总量中,1995年全省农村工业产值7067.95 亿元,占农村经济总产值的81.7%。农村工业已成为浙江农村经济的主要产业之一,它带来了市场的兴旺,加快了相关产业的发展,促进了大量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据统计,1985—1995年全省共有386.37万个劳动力转移到非农产业岗位,全省农村劳动力中直接从事农、林、牧、渔业的占54.6%,与1985年相比下降15.06个百分点; 从事农村工业生产的劳动力占26.07%,比1985年增加7.87个百分点,共增加108.11 万个劳动力;从事农村建筑业的劳力占4.74%,比1985年增加1.32个百分点,共增加35.7万个劳动力;从事第三产业的劳动力占14.59%, 与1985年相比共提高5.87个百分点,约增加242.56万个劳动力,是十年来农村中增加劳动力最多的一个产业部门。由于农村商品经济发展迅速,加大了农村诸生产要素的流动,促进了城乡一体化的进程。

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对增强全省经济总体实力,提高国民经济的总体效率,增加社会财富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各地城镇化水平的提高,使农村城镇在流通和消费中的功能得到加强,强化了生产功能的作用。乡镇工业吸收城市工业释放的经济能量(资金、技术、管理、人才、信息等),并充分利用农村的经济和资源(劳动力、土地、农产品原料、矿产原料、闲散资金等),在新的经济活动过程中得到发展壮大。它使小城镇的经济辐射能力和覆盖能力增强和扩大,成为推动整个农村区域经济繁荣的动力之源。

2 浙江省以市兴镇,加快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

从现在到2010年的15年间,中国经济面临着从温饱到小康的过渡。从农村改革的多年实践看,目前农村市场经济发育过程中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必须超越农村的微观组织机制,超越农村自身的体制范畴寻求解决。做好小城镇研究工作,提出小城镇如何合理地发展它的经济,是深化农村改革、解决农村深层次矛盾的重要途径之一,也是我国实现农村城市化的必然发展道路。把小城镇规划好、建设好、发展好是一个大问题。在经历了十多年的小城镇较快发展后,应该强调提高小城镇的质量。这是因为我国农村城市化的速度首先取决于国民经济的增长速度,而城市化发展是一种渐进的推进过程。一定要按经济规律办事,遵循城市化的规律、城市等级体系规律、城市区位发展规律和城市空间结构规划来促进城乡一体化进程,把握合理发展速度和功能定位。

1995年底,浙江省建制镇数965个,比1985年共增加455个,平均每百平方公里面积内拥有建制镇数1.05个。全省建制镇镇区人口达900 余万人,约占全省农村总人口的25%。相当数量的小城镇在建设规模、基础设施、城镇功能、镇容镇貌和综合经济实力以及诸如文化、卫生条件等方面有了很大的进展,有的已初具小城市的规模,全省基本上形成了一个与大中城市相连接的,以县(市、区)为中心,以建制镇为骨干的小城镇网络体系。小城镇的兴起和发展促进了农村富余劳力的转移,促进了农田适度规模经营和乡镇企业连片发展,也促进了农村市场繁荣兴旺,它已成为浙江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增长点。全省多种经济成份的共同协调发展,是小城镇得以快速发展的经济基础。以市兴镇,以镇促市,是加快小城镇建设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捷径。经过80至90年代发展,浙江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已在全国各省(市、区)中处于领先地位,其基本特征和作用表现如下:

2.1 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相互促进

80年代初期,浙江农村仍是农业为主的经济结构,农业占60%,农村工业仅占26.8%。1993年,在农村产业结构中的农业份额下降到15.9%,农村工业产值比重提高到74.4%,城市化水平也由14%提高到30.5%。1995年底农业产值份额下降到10.3%,农村工业产值比重上升到81.7%。促使全省城镇建设速度加快,规模扩大,功能增强。据有关资料估算,1993年全省建制镇平均占地62.4hm[2],平均居住人口约7000人,其中从农村迁入的约4500人,占64.3%。当年917 个建制镇非农行业产值占全省非农行业产值的72.4%,其中农村工业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阵地。

2.2 工业化和城镇化加快了农村劳动力的转移

1978—1993年,已有700多万农村劳动力转移到非农产业部门, 年均递增11.7%。1978年全省非农产业劳动力占农村总劳动力的比重只有4.6%,1993年上升到41.2%,其中农村工业劳动力418.9万人,占19.9%;建筑业劳动力87.2万人,占4.2%;运输业、商业、 餐饮服务等其它非农产业劳动力360万人,占17.1%。全省各地工业化、 城镇化的程度与经济发展速度、农村劳动力转移成正比。浙北五市及温黄平原(温州、台州)和铁路沿线地区的农村劳动力转移速度高于那些工业化、城镇化基础薄弱且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浙西南地区(如衢州、丽水等地)。据测算,到本世纪末全省农村剩余劳动力预计将达到700多万人, 它的转移仍然是浙江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一大难题。尤其在工业化和城镇化缓慢地区更为突出,另一方面在经济发达地区产生了外来劳动力大量拥入所带来的压力及有些地区劳动力由于过多的转向二三产业,使得农业生产出现萎缩的问题。

2.3 工业化和城镇化,促进了城乡经济的交融与发展

据统计,1993年全省国有经济单位、城镇集体单位和其它各类经济单位吸纳的农村劳动力约计91.6万人,占总职工人数的近20%。发展农村乡镇工业必须具备人才、劳动力、资金、原料、市场、技术和管理以及市场信息等诸多条件,而这些条件必须向工商业中心城市引进,靠城市工业的支持。在经济发达的浙北和浙东沿海地区及诸大中城市的郊区乡村得益于接受城市经济、技术、信息等方面的辐射,且可围绕城市生产与生活需要发展各具特色的支柱产业,乡镇工业的发展尤为迅速。例如农业人口占全省62%的杭、宁、嘉、湖、绍六市,1993年乡村工业产值达到1865.74亿元,占全省乡村工业产值的76%。 浙江小城镇与市场有着密切联系。据有关资料,截止1995年底全省已有各种农村商品市场4349家,年市场贸易总额达2166亿元。其中,年成交额在亿元以上的市场有110家,是全国拥有成交额超亿元市场最多的省份, 它为城乡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更大的空间。

2.4 农村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 扩大了农村经济的外向度和增强了农产品的有效供给

1993年全省乡镇企业(不包括村以下企业)出口产品单位达6583个,比1989年的3544个增加3039个,增长85.9%。出口产品交货产值295.6亿元,比1989年的44.63亿元增加5.62倍, 出口产品以服装类和纺织品类所占比重为最高,分别达63.37亿元和26.10亿元,占直接出口总值的26.1%和10.7%。农业生产的产业化和专业化程度逐步提高,促进了农副产品有效供给的增加。

2.5 农村工业化、城镇化过程的区域性发展, 增强了集聚程度和辐射作用

浙江城镇受历史自然地理条件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在城镇布局上大体呈两带一轴布局。一是杭州湾“V”字型城镇发展密集带, 它是省内经济集聚程度和经济发展水平的双高区域。二是浙东南沿海城市密集带,即台州、温州沿海15个县(市、区),这里目前农村市场化程度较高,商品经济比较发达。三是沿浙赣铁路呈轴向发展,利用沿线铁路枢纽的优势,以城镇为生长点,带动农村工业和非农产业发展,并加大对农业的开发力度。

3 浙江省小城镇建设的对策与建议

浙江农村经济发展,从总体上看农村经济的产业层次,技术含量仍较低,产业结构仍不尽合理,其规模效益及经济外向度也不高,基础设施建设还跟不上农村经济发展和城镇扩大规模的需要,尤其当前农村工业发展与农业生产发展还很不协调,省内经济发达地区与经济落后地区的差距相对扩大,非农产业高速增长而农村城镇建设、文化、教育、科技、卫生事业相对还比较落后。全省城镇化水平还比较低,与快速发展的农村工业化相比,还不相适应。而小城镇规划及其建设和管理工作也跟不上形势的发展,相当数量的小城镇基础设施简陋,城镇功能不充分;小城镇的环境保护、文化教育和卫生等社会事业的发展还比较落后;现行的户籍制度和社会保障条件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农村人口向小城镇集聚与落户;行政区划上的一些规章制度也制约着农村中各种生产要素的跨地区流动和优化配置,目前小城镇的政府机构及其职能已难以适应小城镇经济社会迅速发展的需要。这些深层次的问题和矛盾必须依靠深化改革解决。为加快全省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建设,有关对策与建议如下:

a、发展农村工业是加快小城镇建设的基础。 今后要以国内外市场为导向,以质量、效益为中心,优化产业结构,改革管理体制和提高管理水平、提高职工素质,走技术、质量、效益型道路,加快产品更新换代和提高产品档次,在市场竞争中求发展。

b、积极发展专业市场和第三产业, 今后仍要发挥地方优势和特色,建设一批具有较大规模、较高层次和较强辐射力的专业市场和综合市场。

c、稳定发展农业生产,促进农业规模经营。 必须把发展农业生产纳入城镇发展重要目标,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和农业投资体制改革,逐步形成农业的适度规模经营,为今后农业生产的商品化、区域化、社会化、现代化发展创造条件。

d、按照农村城市化、城乡一体化的要求,搞好小城镇规划, 提高城镇建设总体水平。科学和合理地规划小城镇的发展方向、发展重点,是建设小城镇的关键。近年来浙江省在小城镇建设中一是注意充分发挥当地的地理优势、人文优势、资源优势和传统特色,做到分类指导,开拓新貌。二是强调小城镇规划必须取得最佳的社会、经济、生态效益,统筹安排全镇的工业区、商业区和住宅区。三是注意与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相协调,做到二个规划同时编制和同时实施。

e、建立合理有效的农村小城镇建设投入机制。要多层次、 多方面、多渠道增加对农村小城镇建设资金的筹集和投入。积极探索小城镇投入管理体制的改革,通过建立小城镇发展基金方式,实行有偿使用,滚动开发。

f、加强宏观调控、实行分类指导。根据全省5个农村经济区的不同特点,在小城镇建设上要加强宏观调控,实行分类指导。浙北和东南沿海及铁路沿线经济发达地区的农村工业发展应该充分利用技术、人才、资金、信息优势立足于提高为主,促进乡镇企业扩大规模,提高质量,大力发展“高、精、尖、鲜、活”产品和低能耗少污染企业。浙中地区要发展与经济发达地区的横向经济联合和技术协作,努力改善投资环境,积极吸引人才、资金、技术等。在农村工业发展较快的地区,应加快城镇建设并进行有关小城镇的各项体制改革的试点工作。浙西南地区,继续搞好扶贫各项建设,改善农村经济发展的环境,在小城镇建设中充分利用县城或县域内较发达的小城镇作为农村经济和小城镇发展的生长点,并通过“并村下山”建设小城镇,走渐进式的城镇化道路。

* 据《浙江省农村经济区划研究》课题成果撰写,该成果1996 年5月20日荣获国家农业部三等奖。证书编号:951986

收稿日期:1997-01-02修改稿日期:1997-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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