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现代伦理对传统伦理学的批判与超越_伦理学论文

后现代伦理对传统伦理学的批判与超越_伦理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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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B82—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0398(2007)02—0042—04

总体来看,后现代主义并没有形成系统的伦理学理论,其伦理观散见于哲学、文化学、社会学、文学艺术等领域,但后现代伦理观对传统伦理学产生的冲击却是空前的:它猛烈攻击西方自古希腊以来的传统伦理学理论,试图消解道德的主体性,摧毁理性,反对本质主义、基础主义和各种伦理“中心论”,强调道德的无主体、非理性、不确定、无基础及相对化,希冀在这种彻底的批判中实现自身的超越。

一、“人的死亡”:消解道德的主体性

自苏格拉底提出“认识你自己”的口号后,人的问题就成了古希腊以来西方伦理学研究的中心,各种传统伦理学理论都自觉不自觉地围绕人的问题展开,从普罗塔哥拉“人是万物的尺度”到康德“人为自己立法”以及萨特“人是自我设计的存在物”都是如此。但是,后现代主义者对道德的主体性发起了猛烈冲击。按照后现代伦理观,人不应再是物质世界的中心、精神世界的中心和道德的中心。福柯甚至在继尼采提出“上帝的死亡”之后,提出了“人的死亡”的命题。他运用自己的“批判本体论”,对“人”的概念进行了考证。考证的结果是,西方人一直十分崇敬的“人”只是一定时代、一定知识条件下的产物,其出现还只有2个世纪的历史,并不是永恒的存在物,在古典时期,人并没有什么地位。其实,福柯考证的结果是令人震惊的。

在消解道德的主体性,把道德主体——人边缘化的基础上,后现代主义者摧毁了传统伦理学各种人性论、人的本质的观念,以期扫除传统伦理学关于人的理论借以成立的理论前提和基础。大家知道,人性论是各种传统伦理学的重要理论前提和组成部分。历史上存在的各种人性论都认为有某种永恒的、共同的人性或人的本质存在。后现代主义者认为,并没有普遍永恒的人性或人的本质存在,传统伦理学的人性和人的本质的观念应摈弃。福柯认为,无论是将人的肉体或自然属性看作人的本质性规定,还是将人的灵魂或心灵视为人的本质性要素,都只是一种假定。事实上,它们并不都是人之为人的固有的东西,因为肉体是历史的被规定的,而心灵只是权力的附属物。因此,不存在什么完整的人类,由道德知识构建的人已经死亡,传统伦理学所高扬的人已不复存在。由此,福柯对各种人性论和人的本质观念进行了彻底摧毁。

对道德主体的摧毁,结构主义语言学也做出了很大努力,认为语言是一个没有主体的系统,人只是语言的一种功能,一种结构功能。据此,结构主义语言学把主体进行了外化,从而彻底否定主体的中心地位。J·M·布洛克曼在《结构主义》中说:“‘我’、主体,既不是自己的中心,也不是世界的中心——至今它只是自以为如此。这样一个中心,根本不存在。”[1] 利奥塔认为,是语言的多样性使主体丧失了中心地位;拉康则根据自己的精神分析学对“自我”进行了解构,他把“自我”解释为一种幻觉或想像,即无意识的主体,并没有弗洛伊德认为的能包容原我、自我和超我的统一心灵。德勒兹和瓜塔里则进一步把无意识理解为非想像、非结构的东西,人就是机器,即欲望机,没有人性。他甚至打了一个形象的比方,把主体看作一只手,它由硬性的片断线、柔软的片断线和飞行线3种纹路组成。这样,主体在这3种纹路的运动过程中被粉碎了。

二、道德的非理性化:反对理性主义伦理观

理性主义是西方伦理学最重要的理论传统之一。理性主义伦理学有一个共同特点:即总是从人类的理性本质出发来探求道德的基础和普遍原则,强调理性对道德生活和伦理关系的决定作用;道德原则应建立在理性的基础之上。后现代伦理观反对传统伦理学把理性作为道德的绝对基础,执意取消理性的决定地位,甚至试图摧毁理性,转而重视非理性因素的作用。具体地说,后现代伦理观对西方伦理学的理性主义传统的攻击表现为3个方面。

第一,认为理性意味着对生命的压制和对人的生存的遗忘。尼采认为理性是压制生命的东西,只有生命和意志才是人的本质。因此,人要真正实现自己的价值,就必须摧毁理性,代之以“理性的他者”,即“酒神”精神作为人的本质。海德格尔对理性的批判是在对人道主义的批判中进行的。认为总体来看,各种人道主义理论最大的失误在于对存在的遗忘,它们总是采取专断的方式把人设定为理性的。这种设定尽管不是错误,但却远远不够,其原因就在于这种设定没有深入到理性的根据,即人的生存层面,人只有在生存中,在人与人、人与自然的相互关系中,才会有理性问题。因此,海德格尔对人的定位是“人是存在的看护者”[2]。

第二,认为理性是以普遍性和总体性为前提,尊崇理性就是尊崇整体主义、理想主义的道德原则,如柏拉图的理想国、康德的目的王国及黑格尔的社会总体主义等。因此,倡导理性就等于倡导机械性,放弃理性就意味着摆脱强权。后现代主义认为现代理性作为启蒙运动的产物,是一种专制的、极权主义的东西,它排斥情感、直观、想像等非理性因素。哲学家和伦理学家的任务是要反对理性的普遍性、总体性,肯定差异性和特殊性;拒绝整体主义和稳定的等级秩序,倡导创造性和多元性。

第三,认为理性必然导致独断论和一元论。福柯认为理性是一种统一的、总体化和极权化的理论模式,在启蒙运动中扮演的是独断的角色,其突出表现就是对非理性的压制。这种压制在历史上表现为对“疯人”采取的各种残忍手段;在现代则表现为西方文化以理性为标榜,在全球展开的文化霸权活动。因此,应该反对理性,高扬差异性、特殊性和多样性。利奥塔认为,理性是以普遍性为特征的,在道德方面,它预先设定一种具有普遍性的道德原则,并且坚持这种道德原则的一元性。一旦理性成为基础,就必然使个性和差异受到压制。因此,利奥塔发出了向总体性开战、拯救差异的呼声。

总之,后现代主义把批判的矛头指向自古希腊以来,尤其是康德和黑格尔等人为代表的西方理性主义伦理学传统,批判的结果是,理性的决定地位被取消了,生命、意志等非理性的东西,即“理性的他者”摆脱了对理性的从属地位,道德的偶然性、差异性、多元性开始占据了自己的位置,非理性主义伦理观成为后现代伦理观的主流。

三、道德的不确定性:反对本质主义伦理观

后现代伦理观是一种非常复杂的道德观念,其复杂性的一个重要来源就是道德的不确定性。人们知道,传统伦理学的各种范畴如善、恶、正义、德行等都是以严格、精确的定义来进行自我界定的。与此相反,后现代道德则以“不确定性”来进行自我界定:后现代主义者放弃对道德本质的探寻,通过反对传统的本质主义伦理观,把传统伦理学深信不疑并一直苦苦探索的道德本质摧毁了,模糊性和不确定性成了后现代伦理观的显著标志。可以说“不确定性”本身就是后现代伦理观中唯一确定的道德。

毋庸讳言,探寻道德的本质是传统伦理学所具有的共同特征。从柏拉图以来,伦理学家们一直在探讨善、恶、正义、幸福、德行、自由等问题。这些问题通常被认为指向的是道德的本质。而后现代主义者对西方传统伦理学探寻道德本质的做法提出了强烈质疑。比如,海德格尔在其《论真理的本质》中对现代哲学家、伦理学家关于“本质”问题的解释提出了质疑。认为人们看作是事物本质的东西,事实上绝对不是这个事物的真正“本质”;他发现,当人们在不断追问真理的本质时,就已经开始质疑本质本身的问题了,因为本质也是用来指称属于某一类事物的一切事物共同具有的东西的,这样真理的本质问题就自然变成了本质的真理问题了。同样,在伦理学上,善恶、正义、勇敢、节制、幸福、德行等被传统伦理学认为指向道德的本质问题的东西就成为不确定的了。

同时,善恶、正义、幸福、德行等问题,都与人生的意义、价值和目的紧密联系。后现代主义放弃对道德本质的探寻,导致人们的道德生活不再有明确的目标。在后现代主义者那里不仅没有具体的道德目的,他们也不希望提出某种明确的目的来取代传统伦理学所致力追求的目标。海德格尔曾以“林中路”没有明确目的的路的形象比喻来表达人们的一种“没有目的的目的”的理想境界。在后现代主义者眼里,目标本身并不重要,目标具体了反而会减小希望并最终使希望破灭;人们四处流浪,并非没有希望,正因为他们充满希望才会不断流浪前行。所以,后现代人宁肯为了寻求并不具体的目标而四处流浪,也不愿为了实现某种具体的目标而停止流浪,从而实现自己永远追求的目标、永远充满希望的目的。这种目的的不明确性,是后现代主义反对传统本质主义伦理观的必然结果。

四、质疑道德的基础:反对基础主义伦理观

反对基础主义的反对对象是基础主义。基础主义是指这样一种伦理学传统:从古希腊以来的伦理学家不仅坚信道德存在着一定的知识基础,即存在着某种我们用以确定善、正义、幸福、德行、自由的永恒的基础或解释框架,而且,他们一直力图为道德知识寻找到一个坚实可靠、不容置疑的基础。如斯宾诺莎找到了“实体”,莱布尼茨找到了“单子”,黑格尔找到了“绝对精神”作为道德的知识基础,从而为道德提供合法性证明。“自希腊时代以来,西方思想家们一直在寻求一套统一的观念,……这套观念可被用于证明或批评个人行为和生活以及社会习俗和制度,还可为人们提供一个进行个人道德思考和社会政治思考的框架”[3]11。可以说,从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笛卡儿、斯宾诺莎,到康德、黑格尔、胡塞尔等都是基础主义者。

后现代主义者对传统伦理学家为道德寻求可靠的知识基础的观念发起了冲击,试图将人们从基础主义的束缚中摆脱出来。认为基础主义者对基础的渴望,是一个没有实现的可能性的梦想;对基础的坚定不移的信念,也是一种错误的看法。福柯认为笛卡儿的绝对可靠的“我思”也是被创造出来的,并不是什么绝对确实的终极的东西。德里达认为解构主义就是要对所有的基础、原理或中心进行解构,用一种自由的、分延的游戏来取代这些基础、原理或中心。罗蒂也认为,“应当摈弃西方特有的那种将万事万物归结为第一原理或在人类活动中寻求一种自然等级秩序的诱惑”,“那种认为人无论如何能将发生于道德和政治思考中的以及在这类思考与艺术实践的相互作用中的一切问题置于‘第一原理’之下的整个想法,开始变得荒诞不经了。”[3]14

后现代主义在批判传统基础主义伦理观时,特别注意批判传统道德的正当性,实施所谓“去正当化”操作。正当化是西方传统伦理学形成和发展中的一个十分重要、始终存在争论的问题。道德理论、道德原则和规范、社会上主流的道德生活方式以及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调整都有一个正当化的问题,后现代主义者认为,从古希腊、中世纪,经文艺复兴、启蒙运动,到近现代资本主义,正当化、理性和知识的关系变得日益复杂化、神秘化,这使西方社会道德生活日益陷入异化状态,面临全面的伦理危机。因此,应对“正当化”问题进行重新审视。通过“去正当化”操作,对传统道德的正当性一概予以否定,尤其是对启蒙运动以来道德的正当性进行重新批判、解构,使传统道德的正当性被摧毁,道德的基础坍塌了。

五、绝对的相对化:反对中心主义伦理观

反对中心主义伦理观,就是反对西方伦理学的各种“中心论”传统。后现代主义要致力摧毁的“中心论”,指的是这样一种思考问题的方式,即认为现实的任何一种要素都可以被规定为本质的、基本的或决定性的因素,甚至被视为“中心”。后现代主义者坚决反对这种做法。德里达的解构主义所从事的“解构”就是一种典型的“去中心化”操作,认为根本没有必要考虑中心并借助“增补”、“分延”、“延异”等新的概念,试图将中心本身彻底清除。

以摧毁西方伦理学的各种“中心论”传统为基础,后现代主义把自古希腊以来的伦理学中起绝对作用的道德理论、道德范畴相对化,摆脱正义与非正义、道德与不道德、善与恶的二元对立,认为没有什么可以作为指导人生的道德原则。后现代主义者认为所有的道德理论、观念、原则和规范,除了多元化、多样化和契约化以外,没有其他科学的本性;一切道德都不是一元的、绝对的、永恒的,而是多元的、多样的、相对的。因为一元化本质上意味着对人性包括人们的智力、幸福、快乐、自由的压抑,是违反人性的;只有多元化、多样化、契约化才能切实体现人类伦理道德的实际,对道德的发展起积极作用。

后现代主义者还通过回顾近现代道德生活史,揭示绝对的道德原则给人类道德发展带来的恶性影响。认为在近现代、处于统治地位、支配人伦行为的各种道德观念和原则在人类道德史上留下了污点,产生了许多虚假、错误的道德观念和意识。认为真正能消除这种错误的是相对主义。因为只有相对主义才能公平地看待各种道德理论、观念和意识,使不同的人都能以最好的方式来规定自己的道德标准,实施道德行为,追求道德价值。这种相对主义道德观,必然对后现代道德生活产生重要影响:由于强调无中心和相对化,以感性活动代替理性思考,摆脱正义与非正义、道德与不道德、善与恶的二元对立,这种思维方式一旦用来指导人的道德行为,人们就不再会遵守道德准则,并摆脱道德的约束,道德生活日益游戏化。在生活中游戏,在游戏中生活,追求刺激和快乐成了生活最重要的目标,而真正快乐的生活则是能不断体验新事物,在变动性中丰富自己的人生。

后现代伦理观与传统伦理学势不两立。后现代主义者竭力批判一切传统伦理学理论,试图在这种彻底的批判中实现自身的超越。一定程度上,后现代主义对传统伦理学的批判不无深刻之处,包含了许多真理性的颗粒:后现代主义通过对道德主体性的消解、对理性的摧毁以及对本质主义、基础主义以及各种“中心论”的否定,打破了古希腊以来的以人为中心的人与自然、道德与非道德、善与恶、正义与非正义等二元对立,极大地冲击了传统伦理学思考问题的方式,将人们从各种“不证自明”的道德的本质、基础、中心、原则中解放出来,为人们观察道德现象、思考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伦理关系提供了一种全新的视角和思维方式。但后现代主义对传统伦理学的这种“矫枉”出现了“过正”的局面,完全抛弃了传统伦理学的积极因素。如作为传统伦理文化重要组成部分的理性主义,在维护人类尊严、促进人类发展方面有着巨大的贡献,但却遭受彻底摧毁。正是由于后现代主义过分执著于对传统伦理学的摧毁、否定和批判,过分看重否定性、流动性和破坏性,过分强调不确定性、多样性和相对化,不仅在方法上陷入了形而上学,而且有可能陷入虚无主义、悲观主义和无政府主义,从而产生怀疑一切、否定一切的结果。这种结果则是后现代主义者也不愿看到的。

收稿日期:2006—09—26

基金项目:教育部基地基金项目(05JJD2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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