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蒋介石档案”为中心的孙店英青海填海事件再探_孙殿英论文

以“蒋介石档案”为中心的孙店英青海填海事件再探_孙殿英论文

孙殿英屯垦青海事件之重考——以“蒋介石档案”为中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青海论文,蒋介石论文,事件论文,重考论文,档案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孙殿英屯垦青海事件,发生在20世纪30年代,事件持续时间并不长,自1933年5月孙殿英提出“西撤”①之请到1934年3月“彻底解决”②,前后不到一年的时间。但由于此事件与“新疆事变”“察省事变”“闽变”等事件错杂因应,又处于国民党围剿中共的特殊时期,孙殿英及国民党重要军政人物蒋介石、阎锡山、何应钦、冯玉祥、傅作义、马鸿逵、马麟等均牵涉其中,各有打算,致使该事件的发生及解决无不充斥着政治权谋之运用。可见对此事件的廓清,对研究30年代国民党政治史、派系斗争史、西北地方史等均很重要,并对深入研究“察省事变”“闽变”等重要事件不无裨益。

对孙殿英屯垦青海事件,已有学者投以关注③,但由于受资料所限,难免有疏漏、偏颇或不实之处。鉴于此,本文拟以台北“国史馆”藏“蒋介石档案”为中心,结合“国史馆”藏“阎锡山档案”和《民国档案》刊布的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馆藏档案史料,对孙殿英屯垦青海事件进行重新考辨。

一、“远离漩涡”:屯垦之议的提出

屯垦之议的提出问题,是准确认识孙殿英屯垦青海事件的前提。谁提出?为什么提出?关系到对该事件性质的探讨。

学界对孙殿英屯垦青海事件的最初认识,来自于20世纪60年代姚钧和王剑萍的两篇回忆性记述。对屯垦之议系谁提出,均未有详细交代,只是笼统讲是“奉命”④。杨效平在《马步芳家族的兴衰》一书中,提出是“一九三三年六月,冯玉样在下野通电中提出善后办法六条中,建议孙殿英为青海屯垦督办。蒋介石为了促使杂牌军互相消灭,便利用这个机会,发表了孙殿英为青海西区屯垦督办”。⑤90年代初,张嘉选发表《卅年代宁夏“四马拒孙”历史真相刍议》一文,在对战争责任谁属的问题探讨中,认为:“孙氏任青西屯垦督办是‘国府’之‘特派’,决非他本人之所欲,更不是自封”,“中央委任孙为青西屯垦督办是件猝然之事,恐连孙殿英本人也始料未及。孙部之所以即行开拔,实在是军令如山倒。”⑥沈社荣等在《孙殿英屯垦青海问题再认识》一文中,也有“1933年6月下旬,正当冯玉祥察绥抗日同盟军与日军展开激战之时,国民政府忽然委任身拥重兵、驻在平绥路上的四十一军军长孙殿英为青海西区屯垦督办”之语。⑦随着《民国档案》在1994年第4期和1995年第1期连续刊载《孙殿英部青海屯垦档案史料选》和《孙殿英部青海屯垦档案史料选(续)》,从档案上丰富了对此事件的认识。于是学人对孙殿英屯垦青海事件有了进一步讨论的空间。刘东社由此提出屯垦之议是由孙殿英自己提出的,“早在6月初,处于骑墙中的孙殿英便已萌生了远避是非、抽身事外的念头,于是私下活动欲赴西北另觅出路。6月8日,孙致鲁雨亭并转呈行政院长汪精卫电称:‘刻函欲远离漩涡,移屯边荒’,表示‘愿率所部移屯陕北、绥西边荒……伏乞转陈委员长俯成职志。’⑧”⑨

那么,屯垦之议到底是谁提出的呢?

从蒋介石档案中,可见的最早提及孙殿英屯垦事件的是王章发给蒋的电报。1933年5月30日,蒋介石接到王章电报,称:“孙总指挥语意拥护中央,尔后决不参加任何内衅,此予每次谈话均有确切表示,而此次当冯玉祥先生通电未发表前,惟恐起各方误会,即有要求何部长准本人暂去天津,以避免与冯先生之接触,及冯先生通电既发表以后,乃迅派韩处长麟符去平谒何部长解释,并为坚绝表示拥护中央起见,要求将所部调回原防或西部包头一带,与冯先生隔离,而释各方之嫌生,由以上情上观察,可见孙总指挥不再参加内争,拥护中央之坚绝意志。”⑩此电文实际上是与5月26日冯玉祥在张家口通电就任察哈尔民众抗日同盟军总司令(11)之事相因应。冯在26日日记中,记有察哈尔民众抗日同盟军军队情况:“佟(麟阁)之两师,吉(鸿昌)之两师,冯占海一万,方振武二万,孙殿英三万,邓文一万,张砺生、黄显声、张××(原文如此)。”(12)无疑,孙之部队是重要组成。而孙的态度在王章电文中似可透出端倪,其欲“西调”以“避嫌”之意跃然纸上。无独有偶,细翻冯玉祥日记,冯曾在5月9日日记中记有:“孙殿英来电,不可开张云云,盖不可有如何组织也。”(13)可见孙对察哈尔民众抗日同盟军成立之事态度有所保留。在得知冯玉祥委任十五个总指挥、孙为第二路时,立请蒋伯诚致电蒋,表示:“魁元对此事,事前绝不知情,当此危急存亡之秋,何忍同室操戈,在昔因马兰谷谭某之事,国人目我为匪,中央视我为叛逆,所以自辟途径,常走极端,近因努力抗日,国人嘉誉非常,中央倚重方殷,已入光明之途,何能丧心病狂,自损身价,务恳转电蒋公代为剖白,魁元拥护中央,誓无他意,请勿远念为祷。”(14)后又亲发电报给蒋辟谣。(15)

31日,蒋接到戴笠电,称:“顷接北平郑介民同志艳亥电称,孙殿英对冯之反抗中央行动决不参加,孙已派韩麟符来平向何部长陈明矣,孙于接冯之通电即大骂冯不明大义,拟藉病离赤城,并请分会将其部调他,以息逆谋等情。”(16)再次提及孙欲“他调”之请。6月4日,蒋接到黄郛来电,称:“前在敬之处阅及孙殿英来电,略谓血战归来,决不再加入内战,即使全部被解散,亦所不惜等语。此电二种看法:(1)表示不与冯合作;(2)表示不打冯,对冯守善意的中立态度。因思北友中潘复、程克二人与孙交好,当即设法运用。前孙派代表持函来见,据其代表口头表示,谓孙志在屯田,一因自知学识不足以任他事,二因所部士卒若不为之安顿,殊难善后,故愿在边地屯垦效力,倘中央能予以屯垦督办或屯田专使等名义,彼必感激知奋云云,今后究应如何应付,乞酌示尊意,藉资参考为幸。”(17)

6月8日,孙殿英致鲁雨亭电:“鲁雨亭弟:转呈院长汪钧鉴:此次察变,谨遵指示办理,刻函欲远离漩涡,移屯边荒。况战事结束,大军云屯,非切实缩编,实不足以差其后。职意我国兵士素乏专技,一离兵籍,即成匪寇,已往事实昭昭具在,与其裁而遗祸于社会,不如留而兴利于国家,屯垦实边实为上策。职不敏,愿率所部移屯陕北、绥西边荒,以为之倡。伏乞转陈蒋委员长俯成职志,则数万之众将永能自食其力,以图生产,且西北边区辽阔,容量至宏,如能调军队屯戍以充实之,亦谋国之要图。谨供愚忱,伏乞垂鉴,益盼电示。”(18)

以上观之,屯垦之议提出系孙自提,直接目的在于与察事廓清关系,以“远避漩涡”。而实际上,孙亦深知所部在察事中的重要地位,借此机会提出屯垦之议,中央不得不详加考虑,以实现其率部退入西北,即可避免暴露于与日军抗战的前线,又可避免中央对其部队的缩编,保存实力。况且,西北地广人稀,并非中央军势力所及,有着较大的发展空间。因蒋对孙嫌隙已久,此次屯垦之议的提出,系透过何应钦等政要辗转向蒋提出,并力表拥护中央,不启内衅的决心。需要注意的是,此时孙提议屯垦之地尚为陕北、绥西等地,而非青海。何应钦曾为此致电阎锡山,询问“可否将绥西之佘太、五原、临河三县划予孙屯垦”(19),阎以“晋绥军因饷需支绌,不得已屯垦绥西,正患兵多地少,再添队伍实属无地可容,至孙军协饷原系摊自民间,早已精疲力竭,自孙军开拔后,各县人民以民穷财尽,屡次来省请愿已停摊两月矣,承示各节,实属无法应命”(20),“复电拒绝”(21),并称此是“易祸察而祸绥,变日祸为俄祸”(22)。李服膺在对孙代表徐理中询问中有“向口外移动较为妥当”(23)的建议。至此,才有屯垦青海之议。

二、“以邻为壑”:屯垦之命的出台

如前所述,学人因对屯垦之议的提出问题存有争议,所以对该事件性质亦有争论。如姚钧称:蒋介石任命孙殿英为青海西区屯垦督办之意,“既以削弱冯玉祥在察北号召抗日的实力,同时亦借以消灭西北地区的非嫡系部队,以统一军权。”(24)杨效平称:“这场拒孙之战是蒋介石一手导演的一次以消灭异己为目的的不义之战。”(25)王剑萍认为:“蒋之用意:一是削弱冯玉祥在察北号召抗日的势力;二是引起马步芳与孙殿英的矛盾,待两虎相斗,两败俱伤时,乘机遣兵,一举全歼。”(26)郭绪印认为:“蒋任命孙为青海西区屯垦督办。这一任命实际上是一箭三雕,(1)可防止孙殿英与冯玉祥领导的察哈尔民众抗日同盟军联合;(2)可调动马氏打击孙军;(3)可在孙马之战中,削弱西北诸马,最终使各方俱伤。”(27)高屹提出:“为了消灭‘西北马’,蒋介石在与‘西北马’武力冲突和地盘争夺的同时,还安排和挑唆了‘孙马大战’等地方实力派间的争斗。”(28)沈社荣、郭迎春认为:“国民政府发布这一命令,除离间孙冯关系外,还迎合了当时‘化兵为工’和‘开发西北’的思潮,并试图以武力进入西北来试探回族军阀。”(29)《宁夏通史》中亦有:“蒋介石此举一来可以削弱冯玉祥号召抗日的势力,二来可借孙殿英之力节制宁夏马氏家族的势力。”(30)

综观以上论著,学人极欲解答蒋在孙殿英屯垦青海事件中的角色问题,但受资料所限,大多为猜测性结论。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不妨梳理一下从孙殿英屯垦之议的提出到任命的发表之间,蒋都有怎样的态度?

1933年5月15日,蒋致电陈济棠:“昨据张家口确报,某处共产分子出入往还者日多,而同时派人赴津,与日某要人勾结。欲联合汤玉麟、冯占海、刘桂堂、孙殿英、方振武各部。根据察绥反对中央,与港沪方面之政客,互相呼应,以实行其倒蒋和日之工作者,酝酿甚急,信使不绝,未审兄处亦略有所闻否?”(31)并感概:“国家将亡,必有妖孽。”(32)5月28日,收到刘健群电报,称:“现孙魁元在观望中,宜拉拢之,使之不为冯用,使冯无能为矣。”(33)后又接蒋伯诚电,称:“孙殿英派代表对职表示绝对服从钧座,如冯通电有孙名时,可以通电否认。”(34)可以想见,蒋在30日接到王章电文后,立即批复“当转何部长核办”,并要求何应钦对“孙部要求西撤包头”要“详加考虑”(35)时,对孙殿英该如何处置,尚未有定议。6月5日,蒋曾致电黄郛商议如何处置冯、方事时,提出:“孙殿英屯田地点,意在何处,春间方振武亦有五原屯垦之要求,彼辈似均注意在此,有无特殊背景,若为安顿部下,名实相符,且有具体可行之计划,则亦未始不可商洽也。”(36)对孙的屯垦之议仍有顾虑。

《塘沽停战协议》签订后,国民党内各派反对对日妥协益烈,国民党政局受到各方冲击,此时如何解决察变,关系重大。按蒋语:“此事若不早为之所,彼冯、方、孙(殿英)各部,日事兼并,则察张(察哈尔张北)之沦入日伪,益不可救矣。”(37)所以决定取断然处置之法,于6月10日致电何应钦,称:“塞北现状,因日人异常重视,更应立即采取断然之处置,盼即断行,勿稍游移”,“倘再徘徊瞻顾,则牵动更广,困难益多,必贻噬脐莫及之悔,唯兄毅然行之。”又电蒋伯诚曰:“冯方如能彻底解决,则孙部移垦绥西,自属无妨,惟孙函要求西移屯垦,与解决当前问题同时颁发,恕彼之率部西移,实欲为冯之掩护,使之迁地为良耳。请与敬之、膺白两兄妥筹应付,可暂安其心而允其请。惟必须俟其协力解决塞北,乃可明令西移也。”(38)

6月11日,冯玉祥发表通电,否认“勾结日本”、“联俄投共”(39),北平军分会以冯既表明态度,即邀宋哲元、庞炳勋拟定具体办法,由张吉墉、雷季尚代表赴张垣晤冯,面商一切。(40)6月15日,宋哲元代表张吉墉及冯玉祥代表雷季尚返平晤宋覆命,“宋对冯意见颇表满意,经宋等一度商谈,对冯所提办法,附加意见后,即由熊(斌)转达何应钦,何当晚即急电中央及蒋”(41),蒋电复何称:“孙军屯垦青海,巩固边防,极赞同,请即征孙同意,明令发表。”(42)

需要澄清的是,6月15日,冯玉祥致电宋哲元允取消察哈尔民众抗日同盟军总司令名义,并提出具体意见七项,其中一项即为:“孙殿英转战千里,功不可没,以之开发西北,定当于国有裨,望早促成。”(43)因此通电在《国闻周报》《大公报》等均有报道,学人杨效平(44)和张嘉选(45)等据此均认为孙殿英屯垦之议,是由冯玉祥提出,蒋最终采纳的。首先,必须明确的是,蒋早在冯提出此议之前即有对孙殿英要求屯垦之议的考虑,5月30日,蒋在王章来电上批复要对“孙部要求西撤包头”“详加考虑”(46);其次,对冯此议的真实意图,是旨在保留孙的部队,以有策应?抑或保全自己,不受孙部攻击?还需进一步分析。冯玉祥曾在6月6日日记中记有:“孙殿英之两条,一为占领张家口,一为调离铁道线。然他是要占领张家口的,土匪还能讲义气?还能共患难?未之有也。”(47)可见冯对孙已生怨愤,并对孙表示不信任。与此同时,阎锡山于6月13日收到李服膺电报,称孙殿英派代表来:“称中央近拟使殿英主察,武力驱冯,如不同意,应即离开铁路正面,让他军去干。所谓他军,意即指冯钦哉军,或庞炳勋军而言,殿当即派员探冯意向,冯答至死不离张垣,谁来和谁打,殿处此颇觉为难,盖离开铁路则无路谋生,武力对冯又心所不忍,现拟继续劝冯速离张,赴京供职,实现精诚团结,如仍不谅解,则为子求生存计,或将被迫遵照中央意旨,对冯采取断然处置云。”(48)实际上,还在此之前,孙已向阎示好,6月11日阎锡山致徐永昌电称:“顷殿英派代表来意:(一)中央决定打冯孙;(二)我能否设法保存;(三)殿英将来或退陕北或退绥西;(四)我如果不能袒护,殿英即下野,一切事均交我处置后,殿英即常驻太原从事农作等情。我答以只要冯先生肯到中央,殿英我担保指定驻兵地区,给以地方警备名义,我意冯孙如果合而西退,我方将受极大之损失,国家将贻无穷之后患,希执事运用之,务使孙勿卷入为要。”(49)

15日汪精卫疑虑重重致电蒋,表示:“现在马仲英部已直逼迪化,青海马麟、马步芳等表面与马仲英相反,实际则相通,此时若发表以孙殿英为青海屯垦督办,马麟、马步芳等难保不生疑惧,促成回教民众脱离独立之趋势。”(50)17日蒋复电称:“所虑殊有注意之必要,青海屯垦名义,本敬之来电所请,嗣接敬之续电,谓孙部由察赴青,须取道兰州,实多可顾虑,不如改为新疆屯垦督办,由察入新云云。孙循此路开拔,则凡塞北之反动部队,孙将悉挟之以西趋,冯必随军而行,迁地为良,益难收拾,且目下新情复杂,如兵力未到,先委孙以新疆名义,亦恐益增新局之纠纷,故孙之名义发表为一问题,实行屯垦之地点及应经路线之规定,又别为一问题。盖事实上,非察事觕定,孙部不能西移,如确已西移,则青新本属毗连,不妨将来再发酌改也等语呈,孙之屯垦无论在青、在新均足惹起多少疑惧,或别生纠纷,应否指定新青交界之边区,或划定新省之一道,抑另有其他适当之规定,请兄妥筹酌定为荷。”(51)

17日,孙在得知蒋拟令其为屯垦督办消息后,“不胜欢舞”,希望“将屯戍青海之命早日促成”(52),并表示“惟命是听”(53)。19日,何应钦再电蒋、汪,称“孙殿英部数万人现驻平绥路上,与冯相距甚近,孙不调开,察事终难彻底解决”,20日蒋电汪,请其“速发表。”(54)可当考虑到“新变”时,蒋又开始摇摆。6月23日,贺耀祖致电蒋:“顷晤汪先生知明日行政会议将使孙殿英屯垦青海,职以申请再加审慎,但因钧意已决,势将通过,职意马步芳与马仲英现因私恨,尚相水火,此令发表,势必复合,以谋新疆甚至回教军全部联合以谋反抗,则西北危,似宜加以考虑孙部行军须时数月,马部联合较为迅速,是移殖之利未见,西北乱象先成,则不若先以其他名义使移甘肃,相机再入青海,庶不致居于被动地位,在方法上加以变通保留伸缩余地,职心所谓危难安缄默,如蒙采纳望急电汪院长缓一星期发表,以资商榷。”(55)蒋在接贺耀组电文上批示:“电汪院长如未发表,则暂缓发表亦可。”(56)同日,汪精卫也致电蒋,表示“本晨国防会议已决定任命孙殿英为青海西区屯垦督办,稍迟数日即正式发表,已电请敬之转告殿英,所以加西区字样,即系依照吾兄于青新之间划分一省之意,且马麟、马步芳等部皆在西宁,属于东区,殿英若往西区可免冲突,所以稍迟数日,始正式发表。”(57)

6月23日,冯玉祥改变解决察事态度,表示:“通电取消同盟军名义,须俟宋返察后再商。”(58)次日,冯任方振武为北路前敌总司令,吉鸿昌为总指挥。方、吉奉命后,即通电就职,所部集中张北,分路前进,表示不放弃抗日旗帜。(59)为此,何应钦致电蒋:“此间应付方法,拟一面请中央速下孙魁元青海屯垦督办之令,俾平绥路上孙部可以早调开,蓋孙冯之间实有默契其对中央用兵,察省谓系假途灭虢,孙不调开,欲以军事解决,实不可能也,一面正设法分化张人杰部,使其不再跟着冯方乱走,只要孙、张两部无问题,则对察事无论以军事、政治解决均较容易也。”(60)24日蒋复电表示:“冯无诚意,又翻定议,本非意外,彼拖延应付者,纯欲待西南之事变耳,现西南积极方面之酝酿,方尽力分别身份消弭,能否生效尚无确实把握,果有异动,则华北变乱必立即扩大,悉中气候兵狡计矣,孙魁元青海西区屯垦督办之名义,据汪先生漾电国防会议业已决定,此亦属以邻为壑之暂时办法,西北各方咸起恐慌,孙是否确愿拜命速拔,经行路线极关重要。”(61)26日,何再致电汪、蒋,表示:“孙部驻在平绥路上,影响察事之解决甚巨。现其屯垦青海之名义,既经国防会议议决,即乞中央早日明令发表为祷。”(62)迫于此,27日,蒋致电何转孙殿英,称:“政府拟任兄为青海西区屯垦督办,惟不知兄是否即能赴任,政府经费困难,兄赴青经费有否着落,皆望详示。”(63)是日,国民政府明令发表“特派孙殿英为青海西区屯垦督办”(64)。8月2日,孙殿英发西进屯垦通电,表示“为国家前途找出路,为整个民族谋生存……誓不参预内战,而愿率所部努力屯垦于边陲,作异日收复失地之根据。”(65)

由上观之,孙殿英屯垦青海之命的出台,实为应付“察事”“以邻为壑”的无奈之举。蒋等深知此将对西北影响甚巨,但碍于收束“察事”需要,遂只能在选区和经行路线上做补救性考虑。如“青海西区屯垦督办”的出台,系采取蒋之意,于青新之间划分一省。

三、“勿养痈为患”:除孙之谋

在以往的研究中,学人多喜以“拒孙”之役或“孙马”大战,来指代发生在宁夏境内的对孙战役。这一指代名称的出现,极易将此次事件简单地归结为西北诸马和孙殿英之间的较量,而忽视国民党中央在此事件中的作为,更易忽略国民党政要人士如蒋介石、何应钦、汪精卫、阎锡山、傅作义等对此事件的态度、政治考虑、权谋的运用等,致使对事件的研究多有局限。

国民政府这种“以邻为壑”的办法,在其酝酿期就遭到诸马反对。学人刘进在《孙马大战:国民党中央政权与诸马军阀关系初定型的关键事件》一文中,认为马麟是在6月24日接到马腾云电报告“中央将任孙殿英青海屯垦督办,不无影响青海大局”(66)后,才得知孙殿英屯垦青海之事的,于是就于次日致电国民政府,以“消息传来,青属之蒙藏同胞颇形不安”(67)为由予以反对。(68)实际上,关于孙屯垦之议早已被报道,《申报》在6月14日就刊登有“中央将设西北筹边委员,会察事解决后,中央即发表商震任豫主席令,商部三师及高桂滋部均开豫,孙殿英部将调青海,孙将任青主席,兼西北屯垦督办”。(69)同时,在6月23日,蒋就已经收到朱绍良电报,转达马鸿逵询问此消息确否之事,马鸿逵称:“冯、孙目标未便即在青海,辟达包西北,即有他虞,西北情势岌岌可危,若总座视西北为重要根据之地,似不宜任彼辈前来。”(70)蒋介石复朱电称:“升孙青海屯垦督办之请”,系“孙之自愿,谓朝奉明令,夕可西拔”,“惟孙不调离平绥沿线,察事终不易收拾,且非指定之屯垦地区不可,此则最费踌躇矣。”(71)并批示:“中料即使发表,孙必到绥西停留,决不来青,请以此意慰勉各方。”(72)对于马麟25日电,蒋批:“复电慰勉。”(73)

6月30日,蒋电询何应钦,“孙军西行后,对于察事,曾否有彻底解决之准备”,并“仍恐孙军到青,冯必潜往,则察事虽平,青难又发,从此祸结西陲”(74),又电杨永泰转汪精卫:“孙殿英屯青名义已发表,弟深虑孙军西行,冯复潜往,察事虽平,青难又作,边缘难制,顾虑□多,现在亟应补救者,即如何能使与冯绝缘,如何能免诸马生心。”(75)7月2日,蒋在评论时事时,有“孙殿英屯青命令发表,青海亦一大患,茫茫前途,不知所止”(76)之语。可见在任命孙殿英为屯垦督办之时,蒋并非对青海之患没有顾虑,更非如已有研究中所称,有“作壁上观”之目的。7月3日何应钦来电称:“俟其(孙部)一旦开拔时,如冯(冯玉祥)尚不自动解职,拟即以庞炳勋师先行接孙部之防,次令冯钦哉师、关麟徵师继续跟进,并令东北军两师参加,另令傅宜生部先开回绥远,严行堵截,以上各项均已接洽就绪,惟待孙部之开拔矣。”蒋立批:“所拟甚妥,希即照此,赶紧速办,不可再有变更。”(77)在此种情况下,对于行政院7月9日发青海省政府电中所称“中央对于青省情况向极关切”,“惟中央此次遴任屯垦督办,也曾经深慎考量”(78)之语,其中所含之“考量”,不难理解。

8月14日,冯玉祥离开张家口(79),在察军事“尽交与宋主席(宋哲元)酌夺安置”(80),察事初步解决。19日蒋致电甘肃朱主席绍良:“事可望局部解决,不至多所牵动,孙亦自知陕甘宁青拒其西移甚力,颇用踌躇,谓当设法疏通,再行前进,揆其真意,则实欲停驻包头五原,未必舍近图远也”,“此间以孙之去留,均牵涉甚广,”“然中央并不愿孙速入青也,马鸿宾在平,当另电催之返甘,调马步青赴宁,而另以其他得力部队,移驻甘凉肃,以保甘新大道之交通,实亦最好之时机,能否实行,希兄妥密规划。”(81)9月1日,蒋介石致电何应钦,指示对西北反对孙殿英部西移之处置:“孙部西移,固晋绥之所深愿,第陕甘宁青反对甚烈,诸马已着着布防,准备为武力之抗阻,如一意孤行,则西北必将糜烂,回汉亦益滋纠纷,且孙部庇藏共党分子太多,愈行愈远,亦收拾更难,实有从详考虑之必要,中央处此已进止两难,暂以观察事势之推移,而徐图补救为宜,请兄妥酌善为应付可也。”(82)16日,再电汪精卫,表示:“孙部进止,均牵动甚大,西行愈远,恐横决愈甚,百川如能切实负责处理之,国家地方实皆受其福,倘兄能密为运用,以使之实行,则尤所企盼也。”(83)27日,电兰州朱绍良,指示对西北之处置,曰:“孙部西移,原属空气作用,行亦不远,少云太欠沉着,不便以实情告之,请兄善为说辞,加以慰藉,鼓其勇气可也。宁省为万一之备,自应厚集兵力,构筑工事,节节设防,百川急于送客出境,不惜以邻为壑,故孙部留包(包头)既非晋绥之所愿,西行则为甘青宁所拒,不进不退,两方皆受其威胁,此实西北共同之利害,晋阎来人,曾有自愿协力负责解决之表示,中央未便主持,最好青宁与晋绥切实密商,纯由地方自动协力,一举而夹击之,倘能布置周洽,实最有效之方法,请兄相机运用密为主持为要。”(84)

蒋得汪精卫电报知阎锡山态度,于10月13日转电何应钦、朱绍良,“关于孙部事,(阎锡山)昨已与少数高级当局慎密讨论,佥以为孙部无益国家,毫无顾惜,决遵从中央意志,并力消除。其办法宜由敬之主持,傅作义所部,现本仍归北平军分会指挥,可由敬之直接命令傅作义,此间即命令傅完全服从敬之命令,而以傅本人一军,李服膺一军之靖国一军,赵承绶全军归作义指挥,听敬之命令,协同中央军担负此项责任,惟宜使孙稍稍西移,始行动乎,免其与刘桂堂及与冯留察之部队联合,或与伪国勾结,以绝后患”(85),蒋意“以孙部无益国家,遗害地方,当然不能再有顾惜,百川既有决心,当转敬之妥为核办,惟现在方、吉尚未歼灭,察边新编各部,亦未完全整理就绪,若由平军分会直接命令,显为主持,恐彼此惊疑,反多所牵涉,最好由晋绥与宁甘当局,切实接洽,妥为不至,作为地方问题,实行局部解决,迨事已发动,乃声诉其罪,由中央令分会主持,似较适当。”(86)

11月3日,蒋致电朱绍良转告刘健群,“此事不能丧失中央威信,更不能使社会对孙同情,最好由兄与马鸿逵通电,谓阻孙西开,系因该部漫无纪律,且不照中央编制,然后由军分会下令限期缩编,使孙部无以见谅于人。再行相机处理等语。”(87)

11月8日上午,蒋介石与行政院长汪精卫商讨政局办法时,表明“拟由中央明令孙部暂行停止西进,再待后命,一俟各方布置就绪,乃取断然之处置”(88)的态度。9日,蒋径电孙殿英饬令停止西进。(89)14日,阎锡山致电傅作义,重申“拟由青甘宁电中央缩编孙军之中央许可之范围,再入青,然后中央命令绥、甘监视缩编,不听,则武力制裁”之法可行。(90)

11月20日,李济深、陈铭枢等发动福建事变。(91)为此,蒋于12月26日致电朱绍良:“中央方有事于闽,阎对孙自有不肯单独强硬以贾怨,闻马亦不免与孙软语周旋,则阎之心旌摇摇难定,自无足怪,故此时即谓阎孙一致,或不尽然,恐属一时远祸权宜之计耳,中央既明令孙军停驻宁甘方面,振振有词,可本其历来态度,以示阎而壮其胆,但亦不必使孙难堪,免致老羞成怒,闽事不扩大,孙或不敢断然西侵,一面仍宜加电膺白、敬之,设法拊循,对阎亦时时安慰之,似此较为适当。”(92)28日,得知“孙军已向西移动,前锋抵三星庙附近,拟趁中央应付闽变无暇西顾之时进取宁夏”。(93)遂于30日致电黄郛:“孙之西行纵未能打消,能否设法延缓,毋令即与宁甘冲突耶。”(94)

1934年1月11日夜,“孙部王遂庆特务团及其收编之杨猴小匪骑千余人,袭占磴口”(95),1月13日蒋得电报“孙部骑兵寒日(14日)可到石嘴”,电令马鸿逵:“孙部前已明令暂驻原地候命,如擅行冒进,自属妄动,除另电制止外,希秉承朱主任之命令,尽力防堵,毋稍瞻顾为要。”(96)

1934年1月17日,蒋接蒋鼎文电称:“陈铭枢、蒋光鼐、蔡廷锴、陈友仁等,均由福州退向漳州”,蒋喜曰:“闽逆不久可平定矣。”(97)次日致电孙殿英:“兄部西开问题,去岁中鉴于西北军民群情沸腾,吁请收回成命,即曾电令缓行,暂驻原地候命,以免西北滋生误会,数月以来,亦亟欲为兄部妥筹安置之法,尚在继续考虑中,兹据来电谓与晋绥当局商妥移屯沃野,然行营迄未接晋绥当局之陈报,正去电查询问,乃兄部突然推进,致与宁夏军冲突,酿成祸变,揆诸军人服从之义实无辞以解,吾兄自抗日以还,声誉日进,中央期许亦至殷切,若鲁莽从事,匪特自毁前程,贻人指摘,且恐西北各军各族,闻风骇惧,转增将来西行之纠纷,为国为己,均有害无益,切盼恪遵命令悬崖勒马,自动制止前进,暂行撤回原驻地点,一切听候中央之处置,掬诚相勉幸图利之。”(98)30日发电何应钦,主张:“对孙殿英应决心根本解决,拟先令撤其青西屯垦督办名目,一面与伯川切实交涉,限其即日动员负责解决孙部,否则中央必派队前进自行担任也。”(99)31日,行政院撤销青西垦督办公署免孙督办兼职电稿发布,明令:“(一)青海西区屯垦督办公署着即撤销。(二)孙殿英着免去青海西区屯垦督办兼职。”(100)

2月14日,北平军分会委傅作义任晋绥军总指挥,阎锡山亦派王靖国、赵承绶率部集中临河,袭击孙殿英军后路。(101)2月16日,绥远省政府主席傅作义、山西省政府主席徐永昌联袂抵平谒何应钦,商榷处置孙殿英军办法,决定对孙殿英本人再作最后一次劝告,希遵令将所部交于世铭等分别统率,退出磴口以北待命;如孙不听从劝告,则仍由晋、绥、陕、甘、宁、青军事当局加以围剿。(102)3月11日,晋绥军下达攻击孙殿英部总攻令。(103)3月29日,傅作义发来艳电,称:“孙部三万余众,现已开始陆续缴械,或能达到全部缴械之目的。”蒋亲批“务期根本解决以除后患”。(104)1934年3月31日,傅作义致汪精卫等电,称孙部“本日已全部缴清”(105)。

孙殿英屯垦青海之议的提出,系孙殿英为避祸察事而自提,意欲远避漩涡,保存实力。此时阎锡山急欲送孙出绥西,蒋介石、何应钦等碍于收束察事之需要,又恐引发西部祸乱,遂有在新青交界划出“青西”一地,令孙殿英屯垦之议,正如蒋自承实是“以邻为壑”暂时办法,势必会引发争端。蒋曾感叹道:“如藩制不定,不数年则必尽失边疆矣,本部政制亦应早定;其次,西北孙匪、广西李白、粤陈、鲁韩、晋阎、陕杨诸人亦为边藩之第二,可不慎乎。”(106)所以,当察事告一段落,阎锡山态度明朗后,蒋拟通过缩编军队,明令孙部停止西进,一俟各方布置就绪,对孙将采取断然处置。孰料,李济深、陈铭枢等发动福建事变,孙殿英趁此之际,试图打破困境,贸然西进,却受到甘宁青地方势力联合抵抗,待闽变初定后,孙殿英部最终以晋、绥、陕、甘、宁、青诸军队合力围剿而解决。

孙殿英屯垦青海事件,从屯垦之议的提出,屯垦之命的出台,到晋、绥、陕、甘、宁、青合力围剿,无不渗透着国民党权要之间、中央与地方之间的矛盾纠葛。自九一八事变爆发后,中国已陷入民族危亡之时,而此时国共之间尚未和解,国民党内部争斗不断,在对日格局下,不能不引发后人进一步反思。

注释:

①《王章致蒋介石电》(1933年5月29日),台湾“国史馆”藏蒋介石档案,典藏号:002-080200-00092-038。

②《傅作义致汪精卫等电》(1933年3月31日),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孙殿英部青海屯垦档案史料选(续)》,《民国档案》1995年第1期,第19页。

③相关论述主要有姚钧:《马鸿逵、马步芳宁夏拒击孙殿英的纪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青海省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编:《青海文史资料选辑》(第1辑)1963年版;杨效平:《马步芳家族的兴衰》,青海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王剑萍:《西北四马合击孙殿英的回忆》,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宁夏三马》,中国文史出版社1988年版;张嘉选:《卅年代宁夏“四马拒孙”历史真相刍议》,《青海民族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1990年第1期;郭绪印:《国民党派系斗争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高屹:《蒋介石与西北四马》,警官教育出版社1993年版;沈社荣、郭迎春:《孙殿英屯垦青海问题再认识》,《固原师专学报(社会科学版)》1998年第5期;刘东社:《四马拒孙之役新论上》、《四马拒孙之役新论下》,《陕西教育学院学报》2003年第19卷第1期、第2期;刘进:《孙马大战:国民党中央政权与诸马军阀关系初定型的关键事件》,《军事历史研究》2009年第1期等。

④姚钧:《马鸿逵、马步芳宁夏拒击孙殿英的纪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青海省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编:《青海文史资料选辑》(第1辑),1963年6月版,原文为:“公元一九三三年夏,蒋介石政府任命孙殿英为青海西区屯垦督办。”王剑萍:《西北四马合击孙殿英的回忆》,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宁夏三马》,中国文史出版社1988年版,该文是1964年4月完成的,原文为:“1932年冬,孙殿英以奉命入青屯垦为名,率大军进攻宁夏,志在吞并西北。”

⑤杨效平:《马步芳家族的兴衰》,第115页。

⑥张嘉选:《卅年代宁夏“四马拒孙”历史真相刍议》,《青海民族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1990年第1期。

⑦沈社荣、郭迎春:《孙殿英屯垦青海问题再认识》,《固原师专学报(社会科学版)》1998年第5期。

⑧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孙殿英部青海屯垦档案史料选》,《民国档案》1994年第4期。

⑨刘东社:《四马拒孙之役新论上》,《陕西教育学院学报》2003年第19卷第1期。

⑩《王章致蒋介石电》(1933年5月29日),台湾“国史馆”藏蒋介石档案,典藏号:002-080200-00092-038。原档无标点,系作者加,后同。

(11)朱汇森主编:《中华民国史事纪要(中华民国二十二年一至六月份)》,中华民国史料研究中心印行,1984年版,第883页。

(12)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冯玉祥日记》(第四册),江苏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第83页。

(13)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冯玉祥日记》(第四册),第73页。

(14)《蒋伯诚致蒋介石电》(1933年5月30日),台湾“国史馆”藏蒋介石档案,典藏号:002-080200-00092-036。

(15)《宋孙电蒋辟谣》,《申报》1933年6月5日。

(16)《戴笠致蒋介石电》(1933年5月31日),台湾“国史馆”藏蒋介石档案,典藏号:002-080200-00092-066。

(17)《黄郛致蒋介石电》(1933年6月4日),台湾“国史馆”藏蒋介石档案,典藏号:002-080200-00093-133。

(18)《孙殿英致鲁雨亭电》(1933年6月8日),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孙殿英部青海屯垦档案史料选》,《民国档案》1994年第4期。

(19)《何应钦致阎锡山电》(1933年6月11日),台湾“国史馆”藏阎锡山档案,微卷号:131000007777M。

(20)《阎锡山致徐永昌、傅作义电》(1933年6月12日),台湾“国史馆”藏阎锡山档案,微卷号:131000007777M。

(21)《阎锡山致徐永昌电》(1933年6月13日),台湾“国史馆”藏阎锡山档案,微卷号:131000007777M。

(22)《阎锡山致徐永昌电》(1933年6月13日),台湾“国史馆”藏阎锡山档案,微卷号:131000007777M。

(23)《李服膺致阎锡山电》(1933年6月12日),台湾“国史馆”藏阎锡山档案,微卷号:131000007777M。

(24)姚钧:《马鸿逵、马步芳宁夏拒击孙殿英的纪略》,中国人民政治协会青海省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编:《青海文史资料选辑》(第1辑),第60页。

(25)杨效平:《马步芳家族的兴衰》,第118页。

(26)王剑萍:《西北四马合击孙殿英的回忆》,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宁夏三马》,中国文史出版社1988年版,第169页。

(27)郭绪印:《国民党派系斗争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533页。

(28)高屹:《蒋介石与西北四马》,警官教育出版社1993年版,第8页。

(29)沈社荣、郭迎春:《孙殿英屯垦青海问题再认识》,《固原师专学报(社会科学版)》1998年第5期。

(30)陈育宁主编:《宁夏通史》,宁夏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380页。

(31)《蒋介石致陈济棠电》(1933年5月15日),王正华编注:《蒋中正总统档案:事略稿本20》,台湾“国史馆”2005年版,第213、214页。

(32)王正华编注:《蒋中正总统档案:事略稿本20》,第214页。

(33)《刘健群致蒋介石电》(1933年5月27日),台湾“国史馆”藏蒋介石档案,典藏号:002-080200-00091-011。

(34)《蒋伯诚致蒋介石电》(1933年5月28日),台湾“国史馆”藏蒋介石档案,典藏号:002-080200-00091-072。

(35)《王章致蒋介石电》(1933年5月29日),台湾“国史馆”藏蒋介石档案,典藏号:002-080200-00092-038。

(36)《蒋介石致黄郛电》(1933年6月5日),王正华编注:《蒋中正总统档案:事略稿本20》,第372页。

(37)王正华编注:《蒋中正总统档案:事略稿本20》,第385页。

(38)王正华编注:《蒋中正总统档案:事略稿本20》,第440、441页。

(39)《大公报》(天津)1933年6月13日。

(40)沈云龙编著:《黄膺白先生年谱长编》(下册),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76年版,第575页。

(41)《察事可望结束》(十六日专电),《申报》1933年6月17日。

(42)《孙殿英任屯垦督办》(十六日专电),《申报》1933年6月17日。

(43)沈云龙编著:《黄膺白先生年谱长编》(下册),第576页。

(44)杨效平:《马步芳家族的兴衰》,第115页,原文:“一九三三年六月,冯玉样在下野通电中提出善后办法六条中,建议孙殿英为青海屯垦督办。蒋介石为了促使杂牌军互相消灭,便利用这个机会,发表了孙殿英为青海西区屯垦督办。”

(45)张嘉选:《卅年代宁夏“四马拒孙”历史真相刍议》,《青海民族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1990年第1期。原文:“任命孙殿英为青西屯垦督办并不是蒋介石的本意,而是最先出自冯玉祥的提议,尔后由何应钦向国民党中央请示,最后由蒋介石发布任命。”

(46)《王章致蒋介石电》(1933年5月29日),台湾“国史馆”藏蒋介石档案,典藏号:002-080200-00092-038。

(47)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冯玉祥日记》(第四册),第89页。

(48)《李服膺致阎锡山文午电》(1933年6月13日到),台湾“国史馆”藏阎锡山档案,微卷号:131000007777M。

(49)《阎锡山致徐永昌电》(1933年6月11日),台湾“国史馆”藏阎锡山档案,微卷号:131000007777M。

(50)《汪精卫致蒋介石电》(1933年6月15日),台湾“国史馆”藏蒋介石档案,典藏号:002-080200-00097-069。

(51)《汪精卫致蒋介石电》(1933年6月15日),台湾“国史馆”藏蒋介石档案,典藏号:002-080200-00097-069。

(52)《孙殿英致林森等密电》(1933年6月17日),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孙殿英部青海屯垦档案史料选》,《民国档案》1994年第4期。

(53)《何应钦致蒋介石电》(1933年6月17日),台湾“国史馆”藏蒋介石档案,典藏号:002-080200-00097-105。

(54)《何应钦致蒋介石等电》(1933年6月19日),台湾“国史馆”藏蒋介石档案,典藏号:002-080200-00098-068。

(55)《贺耀祖致蒋介石电》(1933年6月23日),台湾“国史馆”藏蒋介石档案,典藏号:002-080200-00099-010。

(56)《贺耀祖致蒋介石电》(1933年6月23日),台湾“国史馆”藏蒋介石档案,典藏号:002-080200-00099-010。

(57)《汪精卫致蒋介石电》(1933年6月23日),台湾“国史馆”藏蒋介石档案,典藏号:002-080200-00099-106。

(58)沈云龙编著:《黄膺白先生年谱长编》(下册),第582页。

(59)沈云龙编著:《黄膺白先生年谱长编》(下册),第583页。

(60)《何应钦致蒋介石电》(1933年6月23日),台湾“国史馆”藏蒋介石档案,典藏号:002-080200-00099-111。

(61)《何应钦致蒋介石电》(1933年6月23日),台湾“国史馆”藏蒋介石档案,典藏号:002-080200-00099-111。

(62)《何应钦致汪精卫等密电》(1933年6月26日),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孙殿英部青海屯垦档案史料选》,《民国档案》,1994年第4期。

(63)《蒋介石致何应钦电》(1933年6月27日),台湾“国史馆”藏蒋介石档案,典藏号:002-010200-00086-049。

(64)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印行:《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公报》,1933年6月28日,第1168号,第4页,台北:成文出版社影印,第69册。

(65)韩信夫、姜克夫主编:《中华民国史大事记·第六卷(1931-1933)》,中华书局2011年版,第4456页。

(66)《马腾云等致马麟密电》(1933年6月24日),青海省档案馆藏,档案号:15-50。

(67)马麟致林森等密电(1933年6月25日),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孙殿英部青海屯垦档案史料选》,《民国档案》1994年第4期。

(68)刘进:《孙马大战:国民党中央政权与诸马军阀关系初定型的关键事件》,《军事历史研究》2009年第1期。

(69)《商震主豫孙殿英主青均内定》,《申报》1933年6月14日。

(70)《朱绍良致蒋介石电》(1933年6月21日),台湾“国史馆”藏蒋介石档案,典藏号:002-080200-00099-024。

(71)《朱绍良致蒋介石电》(1933年6月21日),台湾“国史馆”藏蒋介石档案,典藏号:002-080200-00099-024。

(72)《朱绍良致蒋介石电》(1933年6月21日),台湾“国史馆”藏蒋介石档案,典藏号:002-080200-00099-024。

(73)《朱培德致蒋介石电》(1933年6月26日),台湾“国史馆”藏蒋介石档案,典藏号:002-080200-00100-012。

(74)《蒋介石致何应钦电》,王正华编注:《蒋中正总统档案:事略稿本20》,“国史馆”2005年版,第676、677页。

(75)《蒋中正致杨永泰转汪精卫电》,台湾“国史馆”藏蒋介石档案,典藏号:002-080200-00100-130。

(76)高素兰编注:《蒋中正总统档案:事略稿本21》,“国史馆”2005年版,第7页。

(77)《何应钦致蒋介石电》(1933年7月3日),台湾“国史馆”藏蒋介石档案,典藏号:002-080200-00101-085。

(78)《行政院之青海省政府电》(1933年7月9日),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孙殿英部青海屯垦档案史料选》,《民国档案》1994年第4期。

(79)韩信夫、姜克夫主编:《中华民国史大事记·第六卷(1931-1933)》,第4463页。

(80)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冯玉祥日记》(第四册),第158页。

(81)《蒋介石致朱绍良电》(1933年8月19日),高素兰编注:《蒋中正总统档案:事略稿本22》,第54、55页。

(82)《蒋介石致何应钦电》(1933年9月1日),高素兰编注:《蒋中正总统档案:事略稿本22》,第198页。

(83)《蒋介石致汪精卫电》(1933年9月16日),高素兰编注:《蒋中正总统档案:事略稿本22》,第401、402页。

(84)《蒋介石致朱绍良电》(1933年9月27日),高素兰编注:《蒋中正总统档案:事略稿本22》,第585、586页。

(85)《蒋介石致何应钦、朱绍良电》(1933年10月13日),周美华编注:《蒋中正总统档案:事略稿本23》,第291-293页。

(86)《蒋介石致何应钦、朱绍良电》(1933年10月13日),周美华编注:《蒋中正总统档案:事略稿本23》,第291-293页。

(87)《蒋介石致朱绍良电》(1933年11月3日),周美华编注:《蒋中正总统档案:事略稿本23》,第361、362页。

(88)周美华编注:《蒋中正总统档案:事略稿本23》,第374、375页。

(89)《蒋介石致孙殿英电》(1933年11月9日),周美华编注:《蒋中正总统档案:事略稿本23》,第380页。

(90)《阎锡山致傅作义电》(1933年11月14日),台湾“国史馆”藏阎锡山档案,微卷号:131000007777M。

(91)韩信夫、姜克夫主编:《中华民国史大事记·第六卷(1931-1933)》,第4515页。

(92)《蒋介石致朱绍良电》(1933年12月26日),周美华编注:《蒋中正总统档案:事略稿本24》,台湾“国史馆”2005年版,第127、128页。

(93)《蒋介石致朱绍良电》(1933年12月28日),周美华编注:《蒋中正总统档案:事略稿本24》,台湾“国史馆”2005年版,第113页。

(94)《蒋介石致黄郛电》(1933年12月30日),周美华编注:《蒋中正总统档案:事略稿本24》,台湾“国史馆”2005年版,第137、138页。

(95)陈学浩:《孙殿英犯宁实记》,《西北问题》1934年第1卷第1期。

(96)《蒋介石致马鸿逵电》(1933年1月13日),周美华编注:《蒋中正总统档案:事略稿本24》,台湾“国史馆”2005年版,第189、190页。

(97)周美华编注:《蒋中正总统档案:事略稿本24》,台湾“国史馆”2005年版,第195、196页。

(98)《蒋介石致孙殿英电》(1933年1月18日),周美华编注:《蒋中正总统档案:事略稿本24》,台湾“国史馆”2005年版,第196、197页。

(99)《蒋介石电何应钦》(1933年1月30日),台湾“国史馆”藏蒋介石档案,典藏号:002-010200-00102-064。

(100)《行政院撤销西垦督办公署免孙督办兼职电稿》(1934年1月31日),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孙殿英部青海屯垦档案史料选(续)》,《民国档案》1995年第1期。

(101)韩信夫、姜克夫主编:《中华民国史大事记·第七卷(1934-1936)》,中华书局2011年版,第4585页。

(102)韩信夫、姜克夫主编:《中华民国史大事记·第七卷(1934-1936)》,中华书局2011年版,第4586页。

(103)韩信夫、姜克夫主编:《中华民国史大事记·第七卷(1934-1936)》,中华书局2011年版,第4609页。

(104)《傅作义致蒋介石电》(1934年3月29日),台湾“国史馆”藏蒋介石档案,典藏号:002-080200-00433-070。

(105)《傅作义致汪精卫等电》(1934年3月31日),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孙殿英部青海屯垦档案史料选(续)》,《民国档案》1995年第1期。

(106)周美华编注:《蒋中正总统档案:事略稿本24》,“国史馆”2005年版,第44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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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蒋介石档案”为中心的孙店英青海填海事件再探_孙殿英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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