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矿务集团职业病防治院/徐州矿务集团总医院 江苏 徐州 221006)
【摘要】目的:了解某印刷企业噪声对作业人员的影响,预防和控制噪声的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方法:收集该印刷企业2015—2017年度连续三年在岗职工的职业健康体检结果,结合作业场所噪声检测结果,综合分析近3年来接触噪声作业人员听力异常情况的发生、发展。结果:近三年来的纯音电测听测试结果异常率分别为43.1%、39.3%、1.7%;不同噪声强度的听力异常检出率无显著性差异(P>0.05)。结论:该印刷企业应对噪声作业场所采取防护措施,并减少噪声的危害。
【关键词】噪声;印刷;听力损失;职业病危害
【中图分类号】R1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1752(2018)03-0376-02
为了解某印刷企业接触噪声作业人员的健康情况,观察噪声作业的动态影响,选择印刷厂2015—2017年近3年的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结合作业场所噪声检测情况,综合分析噪声作业对健康的影响,为本企业在噪声作业预防提供科学依据。
1.对象与方法
1.1 调查对象
主要针对制版车间:电雕机岗位、车磨联合机岗位、磨抛机岗位、排废处理岗位;印刷车间:工作操作台、印刷机出纸岗位、成品机刀岗位;深加工车间:磨切机岗位、烫金岗位接触噪声作业的人员;所有调查对象均无遗传性耳聋病史及耳道外伤等疾病史。
1.2 噪声测量
根据《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 159-2004)[1]、《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第8部分:噪声》(GBZ/T 189.8-2007)[2],用HS6228B噪声检测仪,对制版车间、印刷车间、深处理车间的噪声作业岗位进行检测,并计算LEX,8h。
1.3 职业健康检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3]、《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4]、《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令〔2013〕第91号)等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采用丹麦维迪生产的AD226型听力计,要求被检查者脱离噪声作业环境48h后进行纯气导听阈位移的测量,并保证本底噪声强度≦40dB(A)。
1.3 评价依据
依据、《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 2.2-2007)[5]、《职业性噪声聋的诊断》(GBZ49-2014)[6]等其他与职业卫生相关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和规范。
2.结果
2.1 噪声强度检测
制版车间有11台设备,印刷车间14台设备,深加工车间2台设备。具体检测结果见表1。
3.讨论
企业每年均委托具有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噪声强度,以及职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接触噪声的体检率达到97.5~100%;基本符合《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综合分析近三年的电测听检查结果,发现异常率逐年下降,经过调查发现,是因为企业在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时未按要求职工脱离噪声48h(异常后并未进行复查),且因为作业场所噪声强度均小于85dB(A),并未给员工佩戴个人防护用品。经分析各噪声强度级别内的异常率无显著性差异(P>0.05),需要注意的是在噪声强度LEX,8h≤85dB(A)的岗位也会出现听力损失[7-8]。此外噪声除对听力影响外,对血压、心血管[9]均有一定程度的损伤。企业今后应针对各噪声作业岗位进行有效的防护,产生噪声的设备应采取一定个隔声、减震措施,并严格控制工人接触噪声作业的时间,为工人配备个人防护用品(耳塞/耳罩),定期开展噪声的职业健康体检,有异常时应及时复查,发现职业禁忌证、职业病病人时应及时调离噪声作业岗位,保护保护劳动者健康。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159-2004[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04:1-11.
[2]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8部分:噪声:GBZ/T189.8-2007[S].北京:人民卫士出版社,2007:1-7.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S].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16.
[4]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14:1-107.
[5]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现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S].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7:1-16。
作者简介:王永林,男,主管医师,主要从事职业卫生、放射卫生、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防治工作。
通讯作者:王培丽,主管医生,E-mail:564004314@qq.com
论文作者:王永林,孙慧,宋志方,王培丽(通讯作者)
论文发表刊物:《医药前沿》2018年1月第3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3/5
标签:噪声论文; 作业论文; 职业论文; 岗位论文; 场所论文; 车间论文; 健康论文; 《医药前沿》2018年1月第3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