侠儒论:党锢名士的渊源与流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名士论文,渊源论文,侠儒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两汉魏晋士风变迁中的侠与儒
关于游侠的研究,中国学者自章太炎、黄侃、吕思勉、钱穆、陶希圣、劳幹、瞿同祖以降,日本学者自宫崎市定、滨口重国以降,积累了丰厚的成果①。儒学及儒士,自来为研究热门,相关论著更是汗牛充栋,不胜枚举。本文仍以“侠儒”为论题,则试图在前人基础上做一点新的探讨。
《十七史商榷·党锢传总叙》称:“《党锢传》首总叙说两汉风俗之变,上下四百年间了如指掌”,又谓范晔所论当是前承袁宏《后汉纪》卷二十二桓帝延熹九年(166)党锢之祸条下“袁宏曰”。兹将袁、范所论,表列如下②。
按范晔、袁宏均将东汉末党锢名士的婞直之风,上溯至西汉初的任侠之俗。以经明行修著称的汉末党锢名士,与汉初游侠有何关联?两汉士风前后历经数变,不同阶段的士风有何内在联系?尚有进一步研究的余地。这些问题的探究,将有助于把握党锢名士的群体特征,对于把握两汉乃至东汉魏晋间的历史演进亦不无裨益。
二、所谓“侠儒”
本文所说的“侠儒”,乃指党锢名士。这里的“侠儒”不是“侠”(“任侠之风”)和“儒”(“守文之风”)的简单相加,而是一个偏正词组,意为带有侠风的儒。“侠儒”一词出现的时代颇为晚近,囿于见闻,迟至唐、宋间仍未出现③。本文以“侠儒”指称党锢名士,乃因这一词语有助于揭示党锢名士的群体特征。尽管前人无此用法,不无生造之嫌,却也不完全是向壁虚构。汉儒之不脱侠义气节,前人已有注意,而将党锢名士直接比诸游侠,至迟三国两晋时已有其例。
晋葛洪《抱朴子·外篇·正郭》批评郭泰既不应举出仕,却又无心“真隐”,而“无故沉浮于波涛之间,倒屣于埃尘之中,遨集京邑,交关贵游……巷结朱轮之轨,堂列赤绂之客,轺车盈街,载奏连车。诚为游侠之徒,未合逸隐之科也”。又引“故太傅诸葛元逊”(吴执政诸葛恪)之语:“林宗隐不修遁,出不益时,实欲扬名养誉而已。街谈巷议以为辩,讪上谤政以为高。时俗贵之歙然,犹郭解、原涉见趋于曩时也。”④ 郭、原都是西汉的名侠,可见诸葛恪、葛洪均将郭泰视为游侠。
又清何焯《义门读书记》卷二十三《后汉书党锢传·张俭》“外黄令毛钦操兵到门……钦叹息而去”条:“党锢者,游侠之变,其行有清浊,而以意气相死则同归也。”则认为党锢名士变自游侠,其气质与游侠相同。同书同卷《党锢传·贾彪》“吾不西行大祸不解……于是咸服其裁正”条,则径称“伟节(贾彪字)亦游侠之魁”⑤。
东汉党人不尽载于《后汉书·党锢列传》中,但《党锢列传》所列“三君”、“八俊”、“八顾”、“八及”、“八厨”诸有称号者,无疑为党锢名士的代表性人物,其中郭泰不仅在“以德行引人”的“八顾”中名列首席,而且是东汉末年最著称的人物批评家,堪称党锢名士代表的代表,故在当时享有极高声望,《正郭》中葛洪谓其“名称重于当世”,诸葛恪则谓“时俗贵之歙然”。更有进者,我们知道党锢运动的大本营是京师洛阳的太学,基本队伍则为太学诸生,而“太学诸生三万人,郭林宗(泰)贾伟节(彪)为其冠”⑥。正因为贾彪是太学生领袖,所以他虽不在“三君八俊”等有称号者之列,却仍在《党锢列传》中立有专传。“太学诸生之冠”的郭泰、贾彪,前者被诸葛恪称之为东汉版的“郭解、原涉”,后者被何焯称之为“游侠之魁”,不啻说太学诸生多为游侠。作为党锢名士代表人物的郭泰既被视为“游侠之徒”,他所代表的这一群体之带有游侠特征,似不足为怪。
清赵翼《廿二史札记》卷五“东汉尚名节”条有云:“自战国豫让、聂政、荆轲、侯嬴之徒,以意气相尚,一意孤行,能为人所不敢为,世竞慕之。其后贯高、田叔、朱家、郭解辈,徇人刻己,然诺不欺,以立名节。驯至东汉,其风益盛。盖当时荐举征辟,必采名誉,故凡可以得名者,必全力赴之,好为苟难,遂成风俗。”⑦ 亦将战国刺客、西汉游侠、东汉儒士视为一脉相承。顾炎武《日知录》卷十三“两汉风俗”条谓“三代以下风俗之美,无尚于东京者”,重要论据之一即为“党锢之流,独行之辈,依仁蹈义,舍命不渝,风雨如晦,鸡鸣不已”⑧。所谓“依仁蹈义,舍命不渝”,即何焯所谓“以意气相死”,赵翼所谓“以义气相尚”,这都是典型的游侠风范。
诸葛恪生长于汉末,与党锢事件时代相接。葛洪《抱朴子》撰于西晋,亦离汉未远。明清之际的何焯、顾炎武、赵翼,都是以博闻强识、学问深广著称,因而他们对党锢名士的印象和判断,无论是得诸传闻,还是依凭史籍文献,都不会是凭空虚构。上引《后汉纪》、《后汉书》在追溯党锢婞直之风的渊源时,均上溯至汉初任侠之风,显示二者间存在着密切的历史关联,二书作者(东晋袁宏、刘宋范晔)显然是根据他们所掌握的史实和资料所作出的判断,姑且不论这些史实和资料是否完全符合本来的实际的历史⑨。若就今天我们所能见到的文献史料所呈现出的党锢名士形象而言,的确是一身侠气。当然,党锢名士虽为“游侠之变”,带有浓重的侠气,却毕竟是追求经明行修、修齐治平的儒生,正是在这种意义上,本文以“侠儒”名之。下面的分析,以“婞直之风”及其主体党锢名士与“任侠之风”及其主体游侠之间的联系和区别为主要线索,以揭示党锢名士群体的本质特征为主旨。作为分析的基础和前提,我们首先必须对于汉代游侠的起源、分类及其群体特征等问题,在前人基础上作进一步的辨析。
三、《韩非子》中“以武犯禁”的“侠”
事物的本质往往蕴藏在它的起源中,为了把握汉代游侠的群体特征,有必要明了其渊源。关于游侠起源的最原始、最经典的史料当数《韩非子》。该书《五蠹》篇云:
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而人主兼礼之,此所以乱也。夫离法者罪,而诸先生以文学取;犯禁者诛,而群侠以私剑养。……富国以农,距敌恃卒,而贵文学之士;废敬上畏法之民,而养游侠私剑之属。举行如此,治强不可得也。国平养儒侠,难至用介士……故明主之国,无书简之文,以法为教;无先王之语,以吏为师;无私剑之捍,以斩首为勇。……是故乱国之俗,其学者则称先王之道以籍仁义,盛容服而饰辩说,以疑当世之法而贰人主之心。……其带剑者,聚徒属,立节操,以显其名而犯五官之禁。……此五者,邦之蠹也。
同书《孤愤》篇:
其可以罪过诬者,以公法而诛之;其不可被以罪过者,以私剑而穷之。是明法术而逆主上者,不僇于吏诛,必死于私剑矣。
《人主》篇:
夫有功者受重禄,有能者处大官,则私剑之士安得无离于私勇而疾距敌?
《八说》篇:
枉法曲亲谓之有行,弃官宠交谓之有侠。……有行者法制毁也,有侠者官职旷也……人臣肆意陈欲曰侠,人主肆意陈欲曰乱。
《显学》篇:
耕者则重税,学士则多赏,而索民之疾作而少言谈,不可得也。立节参民,执操不侵,怨言过于耳,必随之以剑,世主必从而礼之,以为自好之士。夫斩首之劳不赏,而家斗之勇尊显,而索民之疾战距敌而无私斗,不可得也。国平则养儒侠,难至则用介士,所养者非所用,所用者非所养,此所以乱也。
《八奸》篇:
为人臣者聚带剑之客,养必死之士,以彰其威。为己者必利,不为己者必死,以恐其群臣百姓而行其私,此之谓威强。
《六反》篇:
学道立方,离法之民也,而世尊之曰“文学之士”……活贼匿奸,当死之民也,而世尊之曰“任誉之士”。
《问辩》篇:
是以儒服带剑者众,而耕战之士寡。
韩非子认为儒和侠是蛀蚀国家政权的五种害虫中最严重的两种。据上引,儒又称“学者”、“文学之士”,他们“学道立方”,“称先王之道”,“籍仁义、盛容服、饰辩说”,以“枉法曲亲”为“有行”。侠又称“带剑者”、“私剑之士”、“任誉之士”,他们“弃官宠交”,“以私剑养”或“有私剑之捍”,或“聚带剑之士、养必死之士”,以“聚徒属、立节操”、“活贼匿奸”而得誉。
顾炎武《日知录》卷七“士何事”条:“春秋以后,游士日多。……而战国之君遂以士为轻重。文者为儒,武者为侠。”⑩ 近代学者如吕思勉(11)、顾颉刚(12)、冯友兰(13) 诸氏,多主此说。唯顾氏以为“古代之士皆武士”,文士乃“蜕化”自武士,自战国文武两集团对立,“文者谓之‘儒’,武者谓之‘侠’”。冯友兰亦谓儒士为贵族政治崩坏中所分化出来的士阶级中的“文专家”,其“武专家”则为侠士,但又认为“墨家出自侠士”。章太炎、黄侃师徒则谓游侠近儒,其中漆雕氏之儒“最与游侠相近”。章氏云“儒者之义,有过于‘杀身成仁’者乎?……世有大儒,固举侠士而并包之”,“《礼记·儒行》所称,诚侠士也”;黄氏亦云“侠之名,在昔恒以儒拟”,“儒者言仁义,仁义之大,舍侠者莫任矣”。《儒行》“固侠之模略”,“仁侠异名而有一德”。二氏所论,要在说明侠出于儒,章氏称“漆雕氏之儒废,而闾里有游侠”,即寓此意(14)。劳幹干氏却认为汉代游侠与道家(黄老)有“部分渊源”,二者在思想上兼容、相通,“彼此常常结合”,乃因二者“同属于社会较低阶级”,“游侠是汉代的民间行为而黄老是民间的信仰”,游侠之“任情适性”,“只有在道家之中可以适合”(15)。以上诸说虽各有其依据,然均无确据足以证伪他说而独树一帜。不过他们都以偏尚武力作为“侠”的特征,都认为侠产生于封建贵族制崩坏、士阶层显著分化的战国时代,这一点与上引《韩非子》关于侠的论说是相应的。
按游侠注重践行,以剑代言,注重“行动”,却未必有“主义”。劳幹氏既说游侠在行动上不需要“任何学术或思想做基础”,思想上亦与道家无“相承之序”(16),又说游侠与主张“清静无为”的道家有渊源关联,则颇难自圆其说。“侠者无书,不得附九流”(17),亦为九流所不容,如儒、墨即“排摈”而“不载”,因而无论将游侠附丽于儒家,抑或归并于墨家,牵合于道家,都很难在文献上找到灼然实据。
实际上“侠”之为辞在先秦文献中出现甚少。《战国策·燕策·燕太子丹质于秦章》所载田光对荆轲说的“夫为行使人疑之,非节侠士也”(18)。再就是上引《韩非子·五蠹》“儒以文乱法,而侠以武犯禁”的著名论断,以及书中多处出现的与“儒”对举的“侠”。韩非、荆轲是同时人,先后卒于秦始皇十四年(前233)、二十年(前227),他们所说的“侠”,与活跃于秦汉之际的游侠,理应是同一类人,这从荆轲刺秦王以及策划此事的燕太子丹、“节侠士”田光的行事,特别是《韩非子》关于侠拥有私人武力以威臣民,树立个人名声以聚徒属,置私人交谊于君权国法之上的描述,对照《史记》、《汉书》游侠列传中诸人的行事,便可以得到确认。故《史记·游侠列传》开宗明义即引述《韩非子·五蠹》“儒以文乱法,而侠以武犯禁”,标举游侠“尚武”、“犯禁”的特征。班固《汉书·游侠传》前序和《叙传》述《游侠传》立传之旨,皆严厉批判游侠以“匹夫之细”而“藏甲”、“专杀”;荀悦《汉纪·论》则称“游侠之本,生于武毅”,“立气势,作威福,结私交以立强于世”,均与《韩非子》对游侠以尚武、犯禁为特征的描述相一致。
四、“侠”与“私剑”
对于《韩非子·五蠹》“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夫离法者罪,而诸先生以文学取;犯禁者诛,而群侠以私剑养”一段话中“侠”与“私剑”的关系,论者有不同的理解。较流行的说法是将二者等同,谓“侠”即“私剑”,上述近代学者以尚武作为侠的特征(武士),大抵支持这样一种说法,但这种说法与韩非子乃至司马迁、班固对侠的理解并不符合。《韩非子》中所谓“侠”有明确的指向,即养士结客的贵族,这样的侠自以“战国四公子”为典型,故《史》、《汉》二书《游侠传》追叙游侠历史,均以“四豪”为其滥觞,战国时“扼腕游谈者”亦“以四豪为称首”,而战国四公子虽然也“带剑”,但以聚士结客即养“私剑”著称。近代学者中最早明确指出此点的是陶希圣,他在《西汉时代的客》一文中称:“战国至西汉所谓侠,是养客或结客的人的名词。”而陶氏更早的著作《辩士与游侠》,即以战国四公子、张良、朱家、郭解等养士结客或“藏亡纳死”者为典型和代表(19)。钱穆《释侠》一文,通过详细占有和深入辨析战国、秦汉时期有关侠的相关文献数据,经系统论证之后得出如下明快结论:“侠乃养私剑者,而以私剑见养者非侠”;“凡侠皆有所养,而所养者非侠”;“挟辅人者为侠,非见挟辅者为侠”;“藏匿亡命者为任侠”;“盛养此辈门客、食客、刺客者则侠也”(20)。今读《史记》、《汉书》之游侠传,无论“有土卿相”之侠,还是闾里布衣之侠,乃至暴豪之侠,无不养刺客、藏亡命,即《韩非子·八奸》所谓“聚带剑之客,养必死之士”。而见养的剑客、死士如专诸、豫让、聂政、荆轲之辈,《史记》乃收入《刺客列传》中。
但钱穆又引《韩非子·六反》篇:“行剑攻杀,暴傲之民也,而世尊之曰磏(廉)勇之士。活贼匿奸,当死之民也,而世尊之曰任誉之士。”认为韩非子“既以养私剑者为侠,浸假而亦遂以见养者称侠;既以藏匿亡命者为侠,浸假而亦遂以见藏匿者称侠”,“韩非既云然,而史公亦曰‘孟尝君之于薛,收纳任侠奸人六万家’”。又征引《淮南子·人间训》所载游侠率其“徒属”以灭梁大富人虞氏之事,作为养私剑者与见养者、藏匿活命者与见藏匿者一并被视为游侠的佐证(21)。按钱氏对上引《六反》篇及《史记·孟尝君列传》末“太史公言”的解读或有未谛(22),因“尊之曰任誉之士”的“当死之民”乃“活贼匿奸”者,而非见“活”、见“匿”者,但以见养、见藏匿者称侠,《韩非子》中实另有例证。
我们注意到,《韩非子》每以“私剑”、“带剑者”代指游侠而与儒相对。如《五蠹》篇“故明主之国……无私剑之捍,以斩首为勇”;“是故乱国之俗……其带剑者,聚徒属,立节操,以显其名而犯五官之禁”;《问辩》篇“是以儒服、带剑者众,而耕战之士寡”。其中《孤愤》篇“其(法术之士)不可被以罪过者,以私剑而穷之”,旧注径以侠客释“私剑”:“若无过失可诬者,,则使侠客以剑刺之,以穷其命也。”(23) 不仅“侠”与“私剑”(或“带剑者”)互称,甚或二者并称,如《五蠹》篇:“废敬上畏法之民,而养游侠、私剑之属。”即将“游侠、私剑”连称并举,同称之为“侠”,与儒相对。这是因为养匿私剑、亡命者的游侠与被游侠所养匿之私剑、亡命,已紧密结合成一个利益攸关的社会群体即游侠集团,因而人们将他们一并称之为游侠。而且在这类游侠集团中,往往见养者亦有所养,构成复杂的重层结构。如魏之信陵君,养食客三千,后又得“夷门抱关者”侯嬴为“上客”,而侯嬴又自有其客“屠中力士朱亥”,并带着朱亥一起加入了信陵君的游侠集团,正是有赖于侯嬴之智,朱亥之力,信陵君得以夺魏大将晋鄙之军以救赵。若以养匿私剑、亡命者称侠,就侯嬴而言,相对信陵君,他是客,但相对于朱亥,则为侠(24)。据《史记·游侠列传》,西汉布衣大侠如朱家、郭解、剧孟等,交游广泛,门下之客不乏自为任侠者。如“父事朱家”的楚人田仲,“以侠闻,喜剑”,他既是朱家的剑客,又是著名的游侠。朱家所匿养的亡命之客季布,本身也是一个闻名的大侠。郭解为河内轵人,其侠名远播,不仅“旁近县贤豪”(豪即“侠”代名词),甚至邻郡河南郡“洛阳(县)豪”亦唯郭解之命是从。故游侠集团中人一并被称之为侠,实不足怪。司马迁曾在《游侠列传》中感叹“侠客之义又曷可少哉”,以“侠客”指称游侠。这里的“侠客”可以理解为侠、客并称(25),也可以理解为行侠之客,还可以理解为亦侠亦客者。《后汉书》卷三十二《阴识传》附《阴兴传》:“(兴)虽好施接宾,然门无侠客。”又同书卷四十一《第五伦传》附《第五种传》载第五种因宦官陷害,“坐徙朔方”,种故吏孙斌“将侠客晨夜追种,及之于太原,遮险格杀送吏……遂得脱归”。上引两例侠客则显属行侠之客。总之,尽管两汉及以前,游侠主要指养匿私剑、亡命者,但因养匿者与被养匿者同属一集团,故间或亦称被养匿之私剑、亡命者为侠。
五、闾里布衣之侠与有土卿相之侠、豪暴之侠
《韩非子》中所谓“侠”,即指以战国四公子为代表的养士结客的贵族,《史记》、《汉书》也都以“四豪”为游侠滥觞,然而众所周知,司马迁《史记·游侠列传》特别声明所立传彰扬者,乃“闾巷”、“乡曲”的“布衣之侠”,而非四公子之类的“有土卿相”之侠。传中所列“汉兴”以来游侠,包括天下“言侠者皆引以为名”的代表性人物郭解,均未出任过任何官职,是名副其实的“匹夫”、“布衣”。而且布衣之侠中,“朋党宗强比周、设财役贫,豪暴侵凌孤弱,恣欲自决”的所谓“暴豪”之侠,《史记》亦摈而不为立传。《汉书·游侠传》增列的萭章、楼护、陈遵、原涉等人,虽说其活动年代均在司马迁以后,但楼护、陈遵官至列卿、爵拜列侯,是典型的卿相之侠。“城西柳市”萭章,被视为“闾里之侠”代表人物的原涉,也都有出任官职甚至官至二千石的履历。而且“萭章”与“东市贾万”、“翦张禁”、“酒赵放”均为“长安宿豪大猾”,其“报仇怨养刺客”,垄断坊市,“并兼役使,侵渔小民”,号称“百姓豺狼”(26);原涉更是门下“刺客如云”,以“放纵”、“好杀”著称;他们正是司马迁所谓“盗跖居民间者耳”的“豪暴”之侠。又据《史记·货殖列传》:
其在闾巷少年,攻剽椎埋,劫人作奸,掘冢铸币,任侠并兼,借交报仇,篡逐幽隐,不避法禁,走死地如骛者,其实皆为财用耳。
这种以“财用”为目的而不择手段、违反“法禁”的“闾巷”行侠“少年”,正是司马迁所说的为“恣欲自决”而“设财役贫”、聚敛财富的“暴豪之徒”。司马迁并不认为他们具有游侠的资格,“游侠亦丑之”,不过是以任侠为手段的“货殖”人物,而且属于其中“最下”的“奸富”,故在《货殖列传》提及,而不将之收于《游侠列传》。以往论者多注意到《史记》、《汉书》对游侠的评价不同,前者为正面评价,后者为负面评价,实际上在《游侠传》入传对象的标准及选择上,《汉书》亦与《史记》有别。正是因为入传标准及对象不同,故《史记·游侠列传》所收“私义廉洁退让、有足称者”之侠如郭解,班固《汉书》亦持某种肯定态度(27);而《汉书·游侠传》所收“暴豪”之侠如萭章,如上所述,司马迁原本就是持批判态度的。
据上可知,游侠有各种类型。有土卿相之侠与闾里匹夫之侠的区别在于身份、阶层,分野本十分清楚,值得注意的是,匹夫之侠大量出现的时代主要集中于秦汉之际及西汉前期,太史公称“古布衣之侠靡得而闻”、“自秦以前匹夫之侠湮没不见”,问题是秦以前是否已有布衣之侠(28)。苏轼《论养士》称:“春秋之末至于战国,诸侯卿相皆争养士,自谋夫说客、谈天雕龙、坚白同异之流,下至击剑扛鼎、鸡鸣狗盗之徒,莫不宾礼,靡衣玉食以馆于上者,何可胜数。”秦始皇“既并天下,则以客为无用”,“故堕名城、杀豪杰,民之秀异者散而归田亩,向之食于四公子、吕不韦之徒者皆安归哉”,故至秦末大乱则自下乘时而起(29)。王夫之《读通鉴论》亦称:“游侠之兴也,上不能养民而游侠养之也。秦灭王侯,奖货殖,民乍失侯王之主而无归,富而豪者起而邀之,而侠遂横于天下。”(30) 苏、王二氏所论对于考察秦汉之际游侠的活跃极富启示意义,甚至与现代社会学分析方法有某些相通之处,特别是以下几点值得注意。
其一是“秦灭王侯”,“民之秀异者散而归田亩”。秦汉以前养士结客的游侠为“诸侯卿相”,秦汉之际的游侠有诸侯卿相,也有诸侯卿相所养之客“散而归田亩”者。《史记·留侯世家》称韩国贵族之后张良:“秦灭韩。良年少,未宦事韩。韩破,良家僮三百人,弟死不葬,悉以家财求客刺秦王,为韩报仇。……得力士,为铁椎重百二十斤。秦皇帝东游,良与客狙击秦皇帝博浪沙中,误中副车。……居下邳,为任侠。项伯尝杀人,从良匿。”这是昔日卿相之侠在秦统一后为“布衣之侠”之例。如研究者早已指出的,大梁人张耳,曾是魏公子信陵君所养之客,后又自为任侠致客,秦灭魏后被通缉,亡命他地,仍养客结士,汉高祖刘邦就曾为其门下之客,而刘邦本身即是一个活跃于下层社会的结客任侠者(31),这是昔日卿相之侠所养之客在秦统一后任侠于民间之例。
其二是“游侠之兴也,上不能养民而游侠养之也”。秦始皇统一天下,彻底废分封、行郡县,对《韩非子》所严厉批判的卿相之侠严加打击,如“杀豪俊”(32),制订控制游士流动的《游士律》(33),力图通过包括迁徙在内的严刑峻法加以镇压,将中央集权延伸到社会基层。于是卿相之侠被迫转而为布衣之侠,与此同时,游侠集团内部的人际关系和组织形态亦随之潜伏于民间。当秦帝国一朝瓦解,这些游侠集团便成批涌现出来,并以所养匿的剑客、亡命为核心,成建制地投入到反秦战争中,即增渊龙夫所谓“豪侠势力的军事势力化”,因而建立汉帝国的“布衣将相”(34)中,不少人都有任侠的经历和名声。
其三是“秦灭王侯,奖货殖……民乍失侯王之主而无归,富而豪者起而邀之,而侠遂横于天下”。西汉一朝尤其是武帝以前任侠成风,史家究其原因,或认为“及至汉兴,禁网疏阔,(前承战国四公子‘藉王公之势、竞为游侠’)未之匡改也”;或认为“及汉祖仗剑,武夫勃兴,宪令宽赊,文礼简阔,绪余四豪之烈,人怀陵上之心”(35)。按汉帝国创立者刘邦,自少及长,自布衣至天子,都对游侠充满敬意:“始微少时,数闻公子(魏信陵君)贤。及即天子位,每过大梁,常祠公子。高祖十二年,从击黥布还,为公子置守冢五家,世世岁以四时奉祠公子。”(36) 汉初法律宽简,号称“网漏吞舟之鱼”(37),至少高祖及吕后、惠帝时代,未见对游侠有何限制。汉初官僚贵族,往往有任侠的经历和好尚,当然他们也绝不缺乏任侠养士的影响和实力。因而史家以历史传承、禁网疏阔、统治层多武侠出身三个方面,来解释西汉前期官僚之竞相任侠,有相当强的说服力。但上述理由却不足以解释汉前期闾里布衣之侠的兴起。上引苏轼《论养士》从社会层面即妥善安置“天下豪杰”、“民之秀杰”,以避免秦末失职游侠率众反乱的重演,来解释汉前期对任侠者养客或被养的纵容;王夫之从经济层面即秦“奖货殖”来解释秦汉之际“富而豪者”起而为侠,“横行天下”;可能对于西汉前期布衣之侠的兴起更具说服力。
我们看到,正是随着汉武帝以后儒家思想逐渐在国家意识形态中占据统治地位,特别是随着以儒学经典的掌握及其实践(经明行修)为基础的察举制度的完备,地方社会领袖也就是苏轼所谓“秀杰”、“秀异”之民,循着这条较狭窄但却较为稳定的入仕途径不断加入到统治阶层之中(38),任侠风气相应衰落,游侠之辈相应减少以致不足以在正史中立类传。
秦是否“奖货殖”姑且不论,至少西汉前期虽然重农,却绝不轻商,“汉兴,海内为一,开关梁,弛山泽之禁,是以富商大贾周流天下,交易之物莫不通,得其所欲”(39)。西汉前期私人工商业、商品性种植业之兴盛及其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地位之要重,可能在中国前近代历史上空前绝后。我们看到,也正是在西汉前期货币商品经济鼎盛之时,任侠之风特别是布衣之侠也趋于极盛。历史资料及今人研究表明,西汉游侠与富商大贾有着密切的联系,他们中不少人特别是其中的豪暴之侠,往往垄断坊市或者兼营商业手工业,游侠群体范围广泛的交游,与“富商大贾周流天下”可能有着相似甚至重合的地理路线和交通管道(40)。《史记·游侠列传》所谓“暴豪之徒”,即“北道姚氏、西道诸杜、南道仇景、东道赵他羽公子、南阳赵调之徒”,《汉书·游侠传》所载“城西柳市萭章”、“东市贾万”、“翦张禁”、“酒赵放”等,以及两书中所载“处处各有”的“郡国豪杰”,县邑“贤豪”,大抵都是在当时繁盛的商品经济土壤中发育成长起来的一代豪侠。他们虽不是战国四公子那样的“有土卿相”,以奉邑官俸养士结客,却也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养匿剑客、亡命,若借用太史公的话语,可以将他们称为“素封”之侠。尽管他们为“私义廉洁退让有足称”之侠所羞于同列,太史公亦不屑于为之立传,然而在数量上他们可能是当时游侠阶层的主体(41)。
六、职业游侠及其群体特征
关于职业游侠与非职业游侠的区别,首先要确定的是游侠是否为一种职业。一种说法认为“游侠是一种习性,不是一种职业”,“(他们)并不把行侠当作谋生手段。……他们也未必是职业武士。……他们是具有强烈个性、为了某些信念而实施某些行为的一群人”;另一种说法认为游侠没有“生业”:“好勇任侠者由于没有自身生业的游民性质,只好集于更有力者之下寄食,所谓‘群侠以私剑养’。”(42) 这两种说法均可商榷,且相互之间存在矛盾。若以职业作为求生手段即“生业”,那么,没有“生业”的游侠就只能以游侠为职业。如果不以游侠为职业,而仅是“习性”和“信念”,他们就必须另有求生手段即职业,藉以保持其习性,实现其信念。
若游侠是指见养之剑客,如果他是以武力、践诺守信乃至生命作为见养的代价,那是职业。如果别无选择,或因负案在身被迫亡命(季布),或因饥寒交迫铤而走险(《东门行》的主人公(43)),那是“生业”;诸如聂政、朱亥等,原本有职业足以自养、养亲,至于荆轲更无生活问题,他们选择剑客生涯,则是以出于“士为知己者死”及信守诺言,这是以游侠为事业。
若游侠是指养匿剑客、亡命者,那么他或者另有生业,或仕或农或工或商,或因其任侠声名得到官僚贵族、富商大贾资助,从而有足够的经济基础以从事其任侠事业,即如劳幹所称,他们“是以游侠为职业的,至少也是以游侠当做一种事业来看”,其生业是为任侠服务的。如果他们别无生业,则是以任侠本身为生业,即通过养匿剑客、亡命行为本身获得经济利益,则其任侠是为生业服务的。包括为需求者提供安全保障或为之行刺、实施武力威胁等,获得报酬,或者通过所匿养的私人武力,在“街巷”垄断坊市工商之利,在“乡曲”“任侠兼并”、“设财役贫”,以获得“财用”。
依上所论,很清楚,《史记·游侠列传》列有专传的布衣之侠朱家、剧孟、郭解等,均以任侠为职业,甚至为事业,三人中只有朱家业农,有田有奴(44),但其业农不在“财用”,旨在支撑任侠,以致因任侠而“家无余财”。剧孟号称死时“家无余十金之财”,郭解被徙茂陵时亦号称“贫不中訾”。司马迁不屑于列入《史记·游侠列传》的豪暴之侠,则以“财用”为追求目标,任侠不过是追求“财用”的手段。西汉前期文臣武将中以任侠著称且《史记》列有专传者为数极众,如张良、陈平、窦婴,季布、灌夫、汲黯、郑当时,乃至田叔、栾布等,不胜枚举(45),他们不被列入《史记·游侠列传》,盖因其本为职业官僚,其留于史策者,乃是其军事、政治业绩。如张良年轻时堪称专业游侠,但其任侠在于结客报家国之仇,自称“家世相韩,及韩灭,不爱万金之资,为韩报仇强秦”。他自从参加刘邦反秦大军后,报仇事业既融入反秦战争中,便成为一个职业的军事家、政治家,其功成身退,则可见仍不脱职业游侠气质。
《汉书·游侠传》除前承《史记》列有朱家、剧孟、郭解等布衣之侠外,又将代相陈豨、吴王濞、淮南王安、魏其侯窦婴、武安侯田蚡、名将卫青、霍去病等视为卿相之侠,并择取楼护、陈遵立传:“成帝时,外家王氏宾客为盛,而楼护为帅。及王莽时,诸公之间陈遵为雄。”今读此二传,可知二人与其说是官员,不如说是疏财仗义的职业游侠。楼护初任官谏大夫,“使郡国。护假贷,多持币帛,过齐,上书求上先人冢,因会宗族故人,各以亲疏与束帛,一日散百金之费”。“其居位,爵禄赂遗所得亦缘手尽”。陈遵“放纵不拘”,性嗜酒,好交友,自号酒客,在官不任事,初任公府掾史即“曹事数废”。然其任侠之名闻于遐迩,“列侯近臣贵戚皆贵重之。牧守当之官,及郡国豪桀至京师者,莫不相因到遵门”。可见楼、陈任官,均不以公事为重,甚至“在官不任事”,实际上是以公事服务于任侠,确如前引《韩非子》所说:“弃官宠交谓之侠”,“有侠者官职旷也”。以“闾里之侠为魁”而入《汉书·游侠传》的原涉,则是因“季父为茂陵秦氏所杀”而辞官为侠,不能自返(详下文),非如楼、陈虽有官职而以任侠为爱好为职业。
总之,入《史记·游侠列传》者,均为职业的平民游侠;入《汉书·游侠传》者,亦为职业或准职业游侠。荀悦《后汉纪》论中抨击以游侠为首的三游(游侠、游士、游行)有云:“国有四民,各修其业。不由四民之业者,谓之奸民。”游侠不是国家、法律所认可的正当职业,却仍是一种职业,即以之为生业,乃至事业,包括以其他职业为名为掩护而实际以游侠为职事者,尽管这是一种被官方视为奸民之业的职业。其他以仕、农、工、商诸正业为职业者,即使他们有任侠的气质、习性、作风乃至信念,仍不得视为职业游侠。有些因特定目的一度任侠,或在人生某一阶段特别是少年时代一度倾向于任侠者,亦不得视为职业游侠。
通过上文对游侠源起、分类的辨析,根据《史记》、《汉书》游侠列传及其他相关纪、传、书志,以及已有的相关前人成果(46),参以“游”、“任”、“侠”的训诂证据(47),我们可以对游侠特别是职业游侠群体的特征作如下大致的概括:
其一,守信用,重友谊。朋友间“相与信为任,同是非为侠”,受人之托,“其行必果,已诺必诚,不爱其躯”,不惜以生命为代价履践诺言。
其二,重气节,快意恩仇。“轻死重气,怨惠必报”,甚至睚眦必报。
其三,疏财仗义,损己益人,“救人于厄,振人不赡”。而且周济、帮助他人而不自伐,不图回报。
其四,“不轨于正义”,即不守法律,外于体制或反体制。不从事社会认可的谋生行业(士农工商),以任侠为业。具有经济收入的非法性(如非法经商、“借交复仇”所得。特别是“攻剽椎埋”即“劫人作奸、掘冢铸币”等)、任侠手段的残酷性、集团组织的地下性(黑社会)、集团成员的少年性等特征。
其五,来源复杂、多样,交游广泛、庞杂,多为外于体制或反体制性质的交往,因而游侠是一种“自由流动的资源”(48),有一定的联系网络、组织形态。
其六,“侠”含有一种自我牺牲的英雄主义人格和行为方式(往往跟救助不轨行为联系在一起),往往享有很高的社会声望和社会评价,具有很强的社会影响力和号召力(如“宰相得之若得一敌国”的大侠剧孟(49))。
具有上述特征的游侠群体,主要活跃于西汉时期,活动地域则以首都长安及北方郡县都会最为集中。若就其总体面貌而言,乃属于外于体制乃至反体制的区域社会力量,若就其阶层属性而言,他们算不上是一个独立的社会阶层,而是依附于其他阶层,游侠或兼商贾、地方豪强甚至官吏特别是乡里胥吏于一身,其群体内部组织的疏密程度则因时、因地、因人而异(50)。
七、游侠群体由侠而儒的“变节”
钱穆曾指出:“前汉《游侠》、《货殖》(列传)中人,后汉多走入《儒林》、《独行传》中去。”(51) 这是汉武帝独尊儒术以来,“守文之风”大盛、民间儒业长足发展的结果,从而发生游侠的群体性转变。最早提出“游侠儒教化”的,可能是宫崎市定氏。他将变化的时代确定为东汉,又独具只眼地通过下列史料,谓其转变高潮发生于东汉和帝以降。《后汉书·王涣传》:“少好侠,尚气力,数通剽轻少年。晚而改节,敦儒学,习《尚书》。”时在和帝朝。同书《段颎传》:“少便习弓马,尚游侠,轻财贿,长乃折节好古学。初举孝廉,为宪陵园丞。”时在顺帝桓帝之际。同书《郭太〈林宗〉传》附《宋果传》:“性轻悍,喜与人报仇,为郡县所疾。(郭)林宗乃训之义方,惧以祸败。果感悔,叩头谢负,遂改节自敕。”时在桓帝灵帝之交(52)。这里需要补充的是,游侠的“改节”或“折节”,实际上早在西汉时代就已开始。《汉书》卷七十五《眭弘传》:
字孟,鲁国蕃人也。少时好侠,斗鸡走马,长乃变节,从嬴公受《春秋》。以明经为议郎,至符节令。孝昭元凤三年正月,泰山莱芜山南匈匈有数千人声,民视之,有大石自立……石立后有白乌数千下集其旁。……孟推《春秋》之意,以为:……当有从匹夫为天子者。……说曰:先师董仲舒有言,虽有继体守文之君,不害圣人之受命。汉家尧后,有传国之运。汉帝宜谁差天下,求索贤人,禅以帝位。……孟使友人内官长赐上此书。时,昭帝幼,大将军霍光秉政,恶之,下其书廷尉。奏赐、孟妄设袄言惑众,大逆不道,皆伏诛。
眭孟的“变节”发生在因其先师董仲舒上天人三策而设立五经博士的汉武帝时期,所学亦为董氏所传《公羊春秋》。公羊家一是主张礼乐教化亦即“声教”;一是主张天人相应,禅国让贤(53)。眭孟则是第一个公开上书请皇帝物色贤人、禅让帝位而被诛杀的(其后还有盖宽饶),这应该与他“少时好侠”的经历不无关系。其长大后虽“变节”习儒,学优而仕,但“轻死重气”的任侠性格一如其故。自秦始皇统一六国,天下一家,“人主之威”即如汉文帝时贾山《至言》所说:“非特雷霆也;势重,非特万钧也。开道而求谏,和颜色而受之,用其言而显其身,士犹恐惧而不敢自尽。”(54) 但西汉一代,敢于犯颜直谏者仍不乏其人。如当面说汉武帝“内多欲而外施仁义”、骂丞相公孙弘等“徒怀诈饰智以阿人主取容”的汲黯,本传即称其“好游侠,任气节,行修洁,其谏,犯主之颜色”(55)。《汉书》卷六十七《朱云传》:
字游,鲁人也,徙平陵。少时通轻侠,借客报仇。长八尺余,容貌甚壮,以勇力闻。年四十,乃变节从博士白子友受《易》,又事前将军萧望之受《论语》,皆能传其业。好倜傥大节,当世以是高之。……(元帝时)云素好勇,数犯法亡命……迁杜陵令,坐故纵亡命。……云(于朝会上)曰:“……臣愿赐尚方斩马剑,断佞臣一人以厉其余。”上(成帝)问:“谁也?”对曰“安昌侯(丞相)张禹。”上大怒。……御史将云下,云攀殿槛,槛折,云呼曰:“臣得下从龙逄、比干游于地下,足矣!未知圣朝何如耳?”
长安及其附近陵县,素为豪杰游侠云集之所(56),朱云即生长于五陵县之一的平陵。这位以豪勇著称的“轻侠”,人到中年才变节习儒,宜乎一身侠气不改,“好勇”如前:“数犯法亡命”,身为县令后仍“故纵亡命”,甚至还在朝堂上当着皇帝公卿发作侠气。诸如眭弘、朱云,虽改节为儒,却仍然是“侠”,若准本文“侠儒”之义,应称他们为“儒侠”,因为他们身上最本质的特征还是“侠”。惟其如此,在“游侠儒教化”过程中,很多人没能完成这一转变,以夭折告终。不仅如此,还有已完成由侠而儒的变节者,又重新回到了游侠的行列。《汉书》卷九十二《游侠传·原涉》:
字巨先。祖父武帝时以豪桀自阳翟徙茂陵。涉父哀帝时为南阳太守。天下殷富,大郡二千石死官,赋敛送葬皆千万以上,妻子通共受之,以定产业。时又少行三年丧者。及涉父死,让还南阳赙送,行丧冢庐三年,由是显名京师。礼毕,扶风谒请为议曹,衣冠慕之辐辏。为大司徒史丹举能治剧,为谷口令。……先是涉季父为茂陵秦氏所杀,涉居谷口半岁所,自劾去官,欲报仇。谷口豪桀为杀秦氏,亡命岁余,逢赦出。郡国诸豪及长安、五陵诸为气节者皆归慕之。涉遂倾身与相待,人无贤不肖阗门,在所闾里尽满客。或讥涉曰:“子本吏二千石之世,结发自修,以行丧推财礼让为名,正复雠取仇,犹不失仁义,何故遂自放纵,为轻侠之徒乎?”涉应曰:“子独不见家人寡妇邪?始自约敕之时,意乃慕宋伯姬及陈孝妇,不幸壹为盗贼所污,遂行淫失,知其非礼,然不能自还。吾犹此矣!”
这是一个由儒返侠的典型和标本。原涉出身于豪侠之家,在武帝时被迁徙到陵县之后,这个家族遂竭力融入体制,从他父亲官至南阳太守,可知成效明显。原涉在父亲死后,在“少行三年丧”的当时(成帝时)依礼服丧三年,又让巨额“赙送”,如此突出的孝、廉为他在主流社会赢得了巨大声誉,由之释褐为官。后来却因一个偶然事件,他又重新回到“长安、五陵诸为气节者”即游侠之中,这是他的祖父曾经属于的社会群体,从此走上了一条不归路,欲返而难返,一往而不返,直到以游侠犯罪被诛,其首级被“县(悬)之长安市”。
但西汉武帝以降,修习儒经并身体力行,即所谓“经明行修”,不仅蔚为一代士风,更成为国家选举的主要标准。大约在两汉之际,游侠儒教化的转变即已取得决定性的胜利,上引《后汉书·党锢列传·序》所述由“任侠之风”而“守文之风”,赵翼《廿二史札记》“汉初布衣将相之局”、“东汉功臣多近儒”二条(57),即是两汉间士风及其主体完成由侠而儒转变的生动概括。被其父视为“无赖”的汉高祖,原为地方社会中的豪侠固无疑问。号称中兴明主的汉宣帝,从小虽“修文学经术”,“高材好学”,但或因生长于民间,受社会上侠风的濡染,“喜游侠,斗鸡走马……数上下诸陵,周遍三辅,常困于莲勺卤中,尤乐杜、鄠”(58)。光武帝刘秀以“谨厚长者”著称,《后汉书》本纪载其兄“伯升好侠养士”,而刘秀却“勤于稼穑”,“事田业”,实际上并非如此。与光武帝同时代的马援即评价他“阔达多大节,略与高帝同”。光武的亲姊湖阳公主亦称他“为白衣时,藏亡匿死,吏不敢至门”。这都是典型的游侠风范。但在西汉中后期儒学成为主流意识形态、选举标准的大趋势下,光武帝早已放弃自己年轻时的任侠习气,到长安上太学,“受《尚书》”,即位后提倡经学,不遗余力,正像他同姐姐推心置腹时所说:“天子不与白衣同。”(59) 上面提到的东汉名将伏波将军马援,“少有大志”,但“受《齐诗》”却“不能守章句”,遂放弃儒业到“边郡田牧”创业。后因其兄马况死后,援“行服期年,不离墓所;敬事寡嫂,不冠不入庐”,以孝悌之行获官。其后因擅自释放重罪囚徒,再度“亡命”边郡北地,“转游陇汉间”,以疏财仗义著称,实为一游侠。及至晚年,他虽远在千里之外的战场,却“遥寄家书”诫诲子侄,希望不要效习“豪侠好义”的大侠杜季良,在他的督促下,其兄子马严、马敦由“通轻侠客”,“好击剑、习骑射”而“专心坟典”,“通《春秋左氏》”,以儒学、“义行”著称,马氏家族也从此成为著称的儒学世家,马严子马续、马融,均为东汉一代名儒(60)。
上举《廿二史札记》“东汉功臣多近儒”条称:“西汉开国,功臣多出于亡命无赖,至东汉中兴,则诸将帅皆有儒者气象,亦一时风会不同也。”下面又历举光武君臣之习儒讲经事迹,此不赘引。正如宫崎市定氏所指出的,及至东汉中后期,游侠已群体性转变为儒生。记载东汉历史的《后汉书》取消了《史记》、《汉书》的游侠类传,即是这一社会事实在史学编纂上的反映。其后的时代,游侠一类人物仍时有所见,但他们基本上是以个体形态而非社会群体形态存在。
八、侠儒群体——侠气张扬的党锢名士
在前引《后汉书·党锢列传·序》中,范晔将婞直之风归结为两个方面:其一为“品核公卿”,“裁量执政”,即对执政者特别是宦官专政进行公开批评;其二为“激扬名声”,“互相题拂”,即士人自我标榜与相互标榜,以期在选举上获得优势。婞直之风的主要表现方式则是通过编造歌谣和议论批评等舆论手段——当时人所谓“清议”,另外就是聚徒讲学、会葬以及偶尔的请愿等大规模的群体行为。史载桓帝时有几次较大规模的太学生上书,其中两次是针对宦官(61),都达到了目的。士林舆论显示出巨大的政治影响,士人对此局面深受鼓舞,并对未来充满信心,憧憬着从宦官浊流势力中夺回政权特别是选举权的美好前程,“以为文学将兴,处士复用”,故无不“争慕其风”(62),于是“婞直之风,于斯行矣”。但事态的发展及其结果,恰恰与士人的预期相反,婞直非但没有达到目的,还招致了两次党锢之祸。而从党锢事变形成、发展及其消灭的全过程中,可以看到汉末“婞直”士风及其主体党锢名士与游侠风气的相似性。
(1)轻死重气、义重于生。在两次党锢之祸中,很多被捕、被害的党锢名士是主动投案或自决于死的。自诣狱者有巴肃、李膺、范滂、崔寔等人。上引何焯《义门读书记》称党锢名士为“游侠之变”,正是认为党人与游侠虽“行有清浊”之别,但在“以意气相死”上则“同归”一途。所谓“清浊”,即游侠“不轨于正义”,而党人乃为天下公义,如李膺所谓“事不辞难,罪不逃刑,臣之节也”,主动诣狱投死。与李膺同狱而死的荀诩,死前自称“求仁得仁,又谁恨也”(63)。党人以生命作为最后的投枪,以徇正义。侍御史景毅以其子为李膺门徒,却因名籍漏夺而不预党祸,遂自表免归;名将皇甫规以自己家乡所在的西部州郡无人预党禁为耻,遂自表为党人(64);“八及”之一的张俭亡命时“望门投止,莫不重其名行,破家相容”,“其所经历,伏重诛者以十数,宗亲并皆殄灭,郡县为之残破”。这不仅使我们想起西汉季心,“气盖关中……为任侠,方数千里,士皆争为之死”。又郭解被吏追捕,逃亡至临晋,临晋人籍少公为了掩护郭解而自杀(65)。总之,党锢名士“依仁蹈义”、“舍命不渝”的气节,与“轻死重气”、“已诺必诚、不爱其躯”的游侠风范极为相似。
(2)外于体制或反体制的舆论、声望。代表皇帝的宦官和党锢名士之间的清浊对立,实际上是朝廷和士林间的对立,而所谓“党人”本来就是作为违犯国家法律、终身不准任官的罪人。作为一支外于体制乃至反体制的社会力量,党锢名士与游侠颇有相似之处。东汉选举和乡里清议有紧密的关系,而主持乡里清议的正是所谓名士,甚至出现了汝南许劭、许靖所主持的每月对郡内人物进行升降品题的“月旦评”(66)。上文谈到,以太学为中心的士林舆论显示出了巨大的政治影响:不但直接影响到朝廷高官的声望和地位,如汝南范滂、渤海公族进阶、扶风魏齐卿等,因其“非讦”执政,批评深刻,以至“自公卿以下,莫不畏其贬议,屣履到门”,“折节下之”;而且还影响到中央高官的选举,如“汉中晋文经、梁国黄子艾,并恃其才智,炫曜上京”,“洛中士大夫好事者,承其声名,坐门问疾,犹不得见。三公所辞召者,辄以询访之,随所臧否,以为与夺”,竟隐操三公辟举之权(67)。总之,从地方到京师的士林舆论(清议),成为在一定程度上独立于朝廷之外同时又对朝廷特别是对于选举施加重要影响的力量。这与当年郭解、剧孟在社会上具有极高的声望和影响力,甚为相似。《史记·游侠列传》载郭解“入关,关中贤豪知与不知,闻其声,争交欢(郭)解”。有一位儒生对郭解有所批评,竟被杀害,郭解对此事并不知情,凶手也不知所在,吏以郭解无罪,御史大夫公孙弘说:“解布衣为任侠行权,以睚眦杀人,解虽弗知,此罪甚于解杀之。”即指郭解的声望之高,影响力之大,已是无远弗届,早就超出郭解所直接接触的范围,从而对国家公权形成了严重挑战。正是公孙弘的议论,使郭遂被定谳族诛。而党锢名士的名号,据《群辅录》所载,三君、八俊、八顾之前,均冠以“天下”,八及、八厨之前,均冠以“海内”。如三君之首的窦武号为“天下忠诚窦游平”、八及之首的陈翔号为“海内贵珍陈子鳞”云云(68),这“天下”(“海内”义略同),就是《后汉书·党锢列传》所谓“天下士大夫皆高尚其道而污秽朝廷”的“天下”,也就是士大夫的天下,与朝廷相对立的天下。它也表明了党锢名士广被天下、远播海内的声望和影响力。
(3)外于体制或反体制的组织、群体。第一次党锢之祸后,党人虽被书名王府,禁锢终身,但最终仍被赦归田里,元气未伤,其名声反而更高,如范滂赦归回乡之际,“汝南、南阳士大夫迎之者数千两”,从而使党人更加坚信自己的力量,在某种程度上助长了“婞直之风”,所谓三君、八俊、八顾、八及、八厨等称号的全国性名士团体便形成于此时,川胜义雄将之称为野党式的“影子内阁”(69)。甚至有些州郡也模仿京城三君八顾形式“另相署号”,如山阳郡即“刻石立蝉”,采取乡里结弹形式,“共为部党”,标志着士人与朝廷的对抗公开化、组织化。党锢罪名中的“党”,即是“共为部党”,可以说,作为一种体制外势力的党锢名士群体,其组织程度相对于游侠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的。
(4)疏财仗义。名士称号中所谓“八厨”的“厨”,范晔释为“言能以财救人者也”。上揭《群辅录》亦释为“倾财竭己,解释怨结,拯救危急”。虽无称号却仍名列《后汉书·党锢列传》的何颙,在“党事起”后,“常私入洛阳,从(袁)绍计议,其穷困闭厄者,为求援救,以济其患”。可知名士的“疏财仗义”亦颇类游侠,川胜义雄氏更认为八厨就是“儒学行义者”(即党锢名士)中的游侠式富豪与逸民(70)。
(5)复仇。复仇在汉代是公开的至少是半合法的行为,大概与汉代流行的《春秋公羊传》之肯认报仇、礼赞侠勇有关。据日本学者日原利国氏研究,相对于《周礼》对于复仇非但不是无条件的认可毋宁说体现出很强的限制意愿,《公羊传》乃无调和余地、无制约条件地主张复仇,积极肯定复仇,这在儒家经传中是独具特色的(71)。据《后汉书》本传,周党曾遭乡佐当众侮辱,久久不能释怀。后游学长安,“读《春秋》,闻复仇之义,便辍讲而还”,与乡佐克期决斗(72)。“八俊”之一的魏朗,“兄为乡人所杀,朗白日操刃报仇于县中”,后遭党禁,自杀。上面提到的何颙,“友人虞伟高有父仇未报”,临终向颙泣诉此事,颙“感其义,为复仇,以头醊其墓”。又《后汉书·苏章传》,载其兄曾孙苏不韦,因其父为李暠所杀,立志报仇,却始终未能得手,遂杀暠妾“并及小儿”,复“掘其(暠)父阜冢,断取阜头,以祭父坟”。然而“士大夫多讥其发掘冢墓,归罪枯骨,不合古义”,只有何休和郭林宗予以肯定。何休谓不韦堪与伍子胥相比,大概因为他是春秋公羊学大家,故肯定复仇。而郭林宗认为,伍子胥“见用强吴”,因吴主阖庐支持,并依靠吴国军队,始得报父之仇,而苏不韦则“单特孑立,靡因靡资,强仇豪援,据位九卿”,“出于百死”,终于复仇,故优于伍子胥。作为党锢名士代表人物的郭泰,对苏不韦复仇的评价更高于何休,充分表明了这一群体对复仇的态度。众所周知,怨惠必报,快意恩仇,“借交(助人)报仇”,是游侠最重要的性格特征。无怪乎葛洪要说郭泰“诚为游侠之徒”了。
(6)广泛交游。宦官所列李膺的罪状中,有“养太学游士,交结诸郡生徒”一项。当时京师洛阳,聚集着成千上万来自各地的学生(“太学游士”),相互间的交游活动繁忙而炽烈,就像太学生符融对他邻寝室的同学、同乡仇览所说:“今京师英雄四集,志士交结之秋,虽务经学,守之何固?”郭泰以“性明知人,好奖训士类”著称,《后汉书》本传载其所识之人中成名者,即达六十人,来自全国各地。《郭有道碑》称其“周流华夏”,广交师友(73);前引《抱朴子·正郭》篇谓其“自西徂东,席不暇温”。就史籍所见,其游历之处,除家乡太原外,还有陈留、汝南、颍川、扶风、陈国、梁国、江夏等地,所到之处往往访问郡国学官、诸生(74)。《郭林宗别传》称其“入颍川则友李玄礼,至陈留则结符伟明,之外黄则亲韩子助,过蒲亭则师仇季智,止学舍则收魏德公,观耕者则拔茅季伟,皆为名士。至汝南见袁闳不宿而去,从黄宪三日乃去”,“士争归之,载(名)刺常盈车”。郭林宗卒后,“四方之士千余人,皆来会葬”,谢承《后汉书》谓“自弘农函谷关以西,河内汤阴以北,二千里负笈荷担弥路,柴车苇装塞途,盖有万数来赴”(75)。按游侠亦具有广泛的社会联系。《史记·游侠列传》称鲁朱家,“专趋人之急,甚己之私。……自关以东,莫不延颈愿交焉”;洛阳剧孟,“母死,自远方送丧盖千乘”,皆是其证。而据上述郭泰行迹,确与游侠不无相似,故上引《抱朴子》也正是从他“遨集京邑,交关贵游”,“栖栖惶惶”、“彰偟不定”,将其归为“游侠之徒”。
总之,姑且不论“义”之正或不正,在舍生取义、自我牺牲的英雄主义人格和行为方式上,党锢名士和游侠的相似度是非常高的。这也就是《孟子》所谓“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虽千万人,吾往矣”(76) 的大无畏精神。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不畏强暴、杀身成仁的党锢名士获得了后世的高度评价。《后汉书》作者范晔在李膺、陈蕃等传论中,浓墨重彩,情注笔端:“李膺振拔污险之中,蕴义生风,以鼓动流俗,激素行以耻威权,立廉尚以振贵执,使天下之士奋迅感慨,波荡而从之,幽深牢破室族而不顾,至于子伏其死而母欢其义,壮矣哉”!“(陈蕃等)功虽不终,然其信义足以携持民心。汉世乱而不亡,百余年间,数公之力也。”至今读来仍令人懔然。顾炎武所谓“三代以下风俗之美,无尚于东京者”,赵翼所谓“东汉尚名节”,主要就是指的这种重气轻身、舍命取义的侠义、侠气。这种精神也内化为中国古代士大夫的性格基因之一。
九、由婞直而权谋
党锢名士以生命来演绎婞直,意味着这是婞直之风最淋漓也是最后的表演方式。袁宏在赞赏党锢名士的“肆直之风有益于时”的同时,就已看到此风将“使天下之人自置于必死之地”。事实上两次党锢之祸,“天下豪杰及儒学行义者,一切结为党人”(77),“天下善士”几乎被一网打尽。司马光对党人孤注一掷的方式持否定态度,认为“党人生昏乱之世,不在其位,四海横流,而欲以口舌救之”,“以至身被淫刑,祸及朋友,士类歼灭而国随以亡,不亦悲乎”,又认为党锢名士中,“唯郭泰既明且哲,以保其身,申屠蟠见几而作,不俟终日,卓乎其不可及已”。与司马光持相同看法者尚有其人(78)。实际上党锢名士在事件之中及其之前、之后,对士林婞直之风持保留态度者亦有其人,与态度不同相应的是表现有异。试大别为以下几类。
(1)党祸之前的清醒派。受县令王涣资助而赴洛阳上太学的仇览,对太学生忙于交际求名、“章句渐废而多以浮华相尚”的风气非常不满,自己仍坚持读书,认为:“天子修设太学,岂但使人游谈其中?”这是浮躁氛围中难得的冷静者。又申屠蟠:“尝游太学,退而告人曰:昔战国之世,处士横议,列国之王,争为拥彗先驱,卒有坑儒之祸,今之谓矣。”在婞直之风炽盛之时,申屠蟠已先知先觉地预见到士林婞直之风必将带来悲剧性后果,作为众人皆醉中的独醒者,其内心之痛苦可以想见,所以他“乃绝迹于梁砀之间,因树为屋,自同佣人”(79)。旨在逃离现场,以免看到不愿看到的情景。清醒派中还有郭林宗、徐稚一类,他们对士林的婞直和抗争在挽救东汉危局的作用上,持悲观,不如说持绝望态度。郭林宗曾说:“吾夜观乾象,昼察人事,天之所废,不可支也。方今卦在明夷……吾将岩栖归神,咀嚼元气……为优哉游哉,聊以卒岁者。”他判断时局大坏,无可挽救,虽说是参据天象、卦卜,恐怕主要还是基于“人事”。徐稚则传语郭泰:“大树将颠,非一绳所维,何为栖栖不遑宁处?”因而他们都对婞直之风保持一定距离,并始终处于不仕的状态。所以作为“八顾”之首的郭泰,“及党事起,知名之士多被其害”,泰却因无“危言核论”即无“诽讪朝廷”之语而得免。但在陈蕃、窦武被害,第二次党锢之祸大批杀害党人之时,“林宗哭之于野,恸”(80),于次年春以42岁英年而死,不能说与他对时局的忧虑和绝望无关,我一直以为他是非正常死亡。
(2)党祸中的求生派。首先是前面说到的“一人逃死,祸及万家”的张俭,他一直活到建安初年,享年84岁,可能是党锢名士中年寿最高者。对张俭这种“孽自己作、空污良善”的行为极为不满的夏馥,为八顾之一,本传称党祸事发,他“翦须变形,入林虑山中,隐匿姓名,为冶家佣”。其弟夏静好不容易找到他,他却说:“吾以守道疾恶,故为权宦所陷。且营念苟全,以庇性命,弟奈何载物相求,是以祸见追也。”苟全性命是他在党祸之后的唯一追求。贾彪和何颙,在党祸发生后都致力于营救党人。前者在第一次党祸之后,通过游说上层,促使桓帝将党人赦归乡里。后者在第二次党祸之后,“乃变姓名亡匿”,同时接济穷困党人,帮助被通缉的党人逃隐,“全免者甚众”。总之,他们力求将名士的牺牲减少到最低限度,不是一味的轻死重气。
(3)党祸中和党祸后的策略派(吉川忠夫氏称之为权谋派(81))。在党锢名士中,颍川陈寔的表现是很与众不同的。第一次党祸时,“逮捕党人,事亦连寔,余人多逃避求免,寔曰:‘吾不就狱,众无所恃。乃请就焉”,其自动投狱,是出于稳定士心。其后宦官张让父死归葬,“虽一郡毕至,而名士无往者,让甚耻之,寔乃独吊焉”,表现了他对当时盛行的“婞直”之风,持有保留态度。以后“(宦官)复诛党人,让感寔,故多所全宥”,在客观上缓和了名士与宦官之间的尖锐对立,挽救了一大批党人的性命,为尔后颍川名士辈出留下了种子。同为颍川籍的荀爽,因党事逃亡十余年后,于董卓执政时被迫出仕,“未十旬而取卿相”,“意者疑其乖趣舍”,即怀疑荀爽的出处是否合乎道义。范晔推原其情,“以为出处君子之大致也,平运则弘道以求其志,陵夷则濡迹以匡时”(82),他举出荀爽不顾个人安危,在迁都问题上营救杨彪、黄琬,又与王允、何颙谋诛董卓,以挽救汉皇朝(“几振国命”),以证明荀爽的出仕,正是为了匡时济民。
第一次党锢之祸之后,当陈蕃、窦武谋诛宦官时,“天下雄俊,知其风旨,莫不延颈企踵,思奋其智力”(83),将“婞直之风”推到鼎盛点。然而,当限于舆论范围的“清议”从批判的武器演成武器的批判,也推促了士林婞直士风的谢幕,因为亢奋中的名士们早已自信到丧失理智,本应高度机密的武装政变,竟在动手前已天下皆知,注定了这次军事行动的失败命运。在陈、窦覆败后的第二次党祸中,党人几乎被捕杀殆尽,“婞直之风”的主体作为一个群体既不复存在,这种风气本身自然归于歇灭。形势出乎意料的逆转,主观愿望与客观现实间的强烈反差,使士人们的信念受到了严峻挑战,史料表明,他们甚至开始怀疑自己匡正天下的能力,由失望、恐惧,走向怀疑、彷徨。与此同时,士林也发生了群体性转变。
党锢事件之后的汉末魏晋之际,士林的主角渐渐换成魏晋名士,政治的主角则是其中的有权谋者,因为刚刚过去的历史以鲜血昭示:政治、军事斗争不同于清议,不能徒凭“口舌”,权谋和策略才是最重要的。这是汉魏之际谋略之士辈出的历史背景。那么,由党锢名士而魏晋名士的士林群体转变又是如何发生的呢?
十、从名节到苦节
北宋程颐说:“东汉之士多名节,知名节而不知节之以礼,遂至于苦节。故当时名节之士,有视死如归者。苦节既极,故魏晋之士变而为旷荡,尚浮虚而亡礼法。”(84) 按程颐所论,虽无论证,盖本于《周易》“节卦”卦辞“苦节不可贞”之义。孔疏据王注而总括卦辞之义有云:“《彖》曰:‘节以制度。’《杂卦》云:‘节,止也。’然则节者,制度之名,节,止之义。制事有节,其道乃享,故曰‘节、亨’。先须得中,为节过苦,伤于刻薄,物所不堪,不可复正,故曰‘苦节不可贞’也。”(85) 伊川据以揭示东汉魏晋间士风转变的过程及原因——名节之极而至苦节、苦节之极而至诞节(详下文),是极为深刻的。尚须追问的是,名节为何要“至于苦节”,苦节又为何要趋于“极”呢?如果先说结论的话,它与汉代的察举制度有关,这是汉魏士风及其主体转变的内在原因。
自西汉武帝尊崇儒术,特别是“好儒”的元帝之后,经学大盛,儒生日多。成帝时太学“增弟子员三千人”。东汉光武帝“爱好经术”,明帝亲临太学典礼,至顺帝时“游学增盛,至三万余生”,郡国学生尚不在其内。民间经师开私学授徒,“传业者浸盛”,门生数量众多,或“编牒(学生名册)不下万人”,如汝南蔡玄门下,“其著录者万六千人”(86)。儒生的出路只有学优而仕一条,开门授徒也不过是这一条道路的延伸——应“学优”而生。东汉“内外官及职掌人”即所有官职为15万余人,察举常科(孝廉、秀才、博士弟子等)每年不会超过500人,其他特科、特举数量有限,且不稳定(87)。而在东汉中后期,在太学乃至私学习业的儒生,总数以十万计,都挤在入仕这一条独木桥上,竞争的激烈程度可以想见,即蒋济所谓“学者如牛毛,成者如麟角”(88)。而东汉中后期又是宦官专权的时代,其“构害明贤,专树党类……子弟支附,过半于州国”,“父兄子弟皆为公卿列校,牧守令长、布满天下”(89),占去大量职位,从而使士人向上流动的通道变得更加狭窄,也使士大夫集团与宦官势力的矛盾更加激化,这也是党锢事件发生的重要原因。而促使士风改变的根本原因还是士林内部的竞争。
经学之盛,主要原因即如班固所说,在于朝廷“劝以官禄”,“盖禄利之路然也”。“少孤、好学”后因通经而任高官的夏侯胜曾现身说法:“士病不明经术;经术苟明,其取青紫如俯拾地芥耳。”(90) 汉代选举以察举为代表,察举又以孝廉为主,秀才(茂才)次之。但“察举各科,无一不与经学有关”。“通一艺以上”是儒生(诸生)入仕所必经的考试,东汉顺帝朝的“阳嘉新制”,“通家法”即考试经术始成为察举孝廉一个必经环节(91)。孝廉本为儒家伦理的实践,故察举孝廉的中心环节还是郡国举荐,举荐的重点则在德行,即孝悌与廉让。总之,汉代选举的主要标准,按照当时的术语就是“经明行修”。
“经明”可以通过自己努力,其成绩也便于考察。“行修”则取决于他人的观察和评价。儒家所提倡的以孝为中心的伦理秩序,为由内向外、由亲及疏的扩展,将起点放在作为一个家族成员的道德行为上,然后推及乡党。因此宗族乡党的批评,道德所施对象的评价,也就是所谓“乡里清议”、“乡论”,就成为选举上最重要的凭藉和标准(92)。郡国对孝廉的举荐,其根据就是被举荐者在乡党的名望,可见“行修”要取得好的成绩,实取决于名望。“名士”的古义为名望高而不仕者,习见于东汉的“名士”称号未必不仕,却必为名望高者。范晔在《后汉书·方术列传》“论”中称“汉世(东汉)之所谓名士者”:“虽弛张趣舍,时有未纯,于刻情修容,依倚道艺,以就其声价,非所能通物方,弘时务也。”所谓“刻情修容”就是矫揉造作以表现“行修”,“依倚道艺”即依托经术也就是“经明”,“就其声价”便是凭借上述两条以博取名望,高抬身价(93)。所谓“弛张趣舍,时有未纯”,则指通过不正当的手段博取名望;“非所能通物方,弘时务”乃指这样的名士并不能通达事理、应付时需。范晔所论,真实地刻画了东汉士林的风气,当时察举上的竞争,在“经明”上固然也有表现,如“守文之风”除了造成章句繁琐之外,据《后汉书·儒林列传》,还“有私行金货,定兰台漆书经字,以合其私文”者,即为明显作弊。但竞争主要还是表现在“行修”上。
作为儒家伦理实践的“行修”,具体体现为礼教或曰名教,包括小至言行举止的中礼,大至对三纲五常的遵循。当时太学诸生,有专门的服装,要习矩步。《后汉书·儒林列传》称光武帝建武五年(29)“修起太学”后,“服方领、习矩步者,委它(迤)乎其中”。列于《儒林列传》中的杜抚,“沉静乐道,举动必以礼”;他的学生周燮,《后汉书》本传载其“志行高整,非礼不动,遇妻子如君臣”。但礼之大者莫过于丧礼,鉴于“生孝”难以考察,故服丧便成为孝的主要表现形式。如上文所述,在原涉生活的西汉成帝时代,少有依礼行三年丧者,但到两汉之际特别是进入东汉后,行三年丧的就多了起来。光武帝时“雅称儒宗”的韦彪,《后汉书》本传称其“孝行纯至,父母卒,哀毁三年,不出庐寝。服竟,羸脊骨立异形,医疗数年乃起”。他后来“举孝廉”可谓名副其实。至迟在安帝时行三年丧已普遍化,其后士人为了在“行修”上有异常表现,于是有突破之举。安帝时汝南薛苞,“丧母,以至孝闻”,父及继母死后,又“行六年服,丧过乎哀”;苞与其侄分家时,“奴婢引其老者”,“田庐取其荒顿者”,“器物取朽败者”。廉即让,让名让财,薛苞真是既孝且廉,宜乎公车特征拜官,“受禄致礼”,乃实至而名归(94)。宗室东海王臻及弟蒸乡侯俭以及袁绍都是服丧六年,因父死时年幼,长大后又补服三年。又有为长官、举主、恩师制服守丧者,为同僚、同窗千里奔丧者(95)。让爵让财者,亦多不胜举,如乡侯邓邯死后,其子邓彪让其爵位于异母弟邓凤,张禹父卒后,以田宅让其伯父,韩棱以父财数百万让给从弟韩昆(96)。以上都是对儒家丧礼和汉代法定爵位、财产继承方式的突破。赵翼《廿二史札记》“东汉尚名节”条将这种现象与当时的选举制度联系起来:“盖当时荐举征辟,必采名誉,故凡可以得名者,必全力赴之,好为苟难,遂成风俗。”其实东汉人应劭《风俗通义》所列“愆礼”、“过誉”诸篇,就是针对这类现象进行批评的。如他在《愆礼》篇中指出,当时有人在母亲、兄弟死后不归家服丧,却为长官、举主服丧,难道“真不爱其亲而爱他人”吗?实因后者“皆在权威之门”,“庶福报耳”,就是希望以后在仕途上得到奥援,在社会上获得名誉。虽然“过”了一些,儒家本强调中庸,“过犹不及”,但儒家又有“观过知仁”之说(97),故还是宁左勿右保险,宁过而唯恐不及。
对礼的突破既根源于要在“行修”上出奇制胜,以获得作为察举凭藉的名誉,于是这种突破就有类于打破纪录的体育竞赛(98),为破纪录而百计千方,“好为苟难”;同时也一如体育竞赛,难免出现虚伪和作弊。后汉服丧上的最高纪录是桓帝时青州乐安郡人赵宣创造的。他“行服二十余年”,以墓道为居室,“乡邑称孝,州郡数礼请之”。郡太守陈蕃听到他的模范事迹后,亲临访问,方知宣“寝宿冢藏”,“孕育其中”,“五子皆服中所生”,这是严重违反丧礼的行为,遂大怒而“致其罪”(99)。因为依礼服丧,衣食、住行、起居皆有严格规定,三年下来,大抵如上举韦彪,“羸脊骨立”,不成人样,“医疗数年”才能康复,死于服丧中的不乏其例。这是孝的作伪。
据《后汉书·循吏列传·许荆》,荆祖父许武被举为孝廉后,考虑到两个弟弟还未出名,就“共割财产以为三分”,而“自取肥田广宅奴婢强者,二弟所得并悉劣少”,从而为两个弟弟博得了“克让”也就是“廉”的名声,均被察举为官。若干年后,许武又召集“宗亲”,哭诉当年分家时自己多占财产,是为了弟弟们的前途,并且又将自己业已增殖的财产“悉以推二弟,一无所留”。而此举又为许武博得了更高的声誉,因为过去贪财是为了弟弟当官,是“孝悌”,现在将财产送给弟弟,是“廉让”,于是“远近称之”,官升至“长乐少府”。显然,这两次财产分割,都是有预谋的操作、炒作、矫揉造作,是廉的作伪,也是孝悌的作伪。
求名之弊的第三种表现,是名士间的“共相标榜”,“以为声价”,用当时的辞汇,则是“浮华”、“朋党”、“交会”。对此,前人所论已详(100),此不赘述。
总之,选举过程中出现的种种虚伪、做作,正是苦节走向极致的反映,标志着汉代以乡举里选为基础、以荐举为特征的察举制度走向了反面,已不可能挑选出真正的人才,即如《抱朴子·审举》所引东汉“时人语”所云:“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寒素清白浊如泥,高第良将怯如鸡。”“不知书”即是“经明”的异化,“父别居”则是“行修”的异化。葛洪将之归咎于宦官当权,“危害忠良”、任用私人而导致“台阁失选”,忽略了作为深层次原因的选举制度。曹操毅然提出“唯才是举”的选举政策,甚至公然声称要选用“不仁不孝而有治国用兵之术”者,就是针对上述汉末的选举之弊而发(101)。
十一、由苦节而诞节——从党锢名士到魏晋名士
我们在上面的分析中认为,伊川所谓“名节而不知节之以礼,遂至于苦节”的深层次原因,在于经学的兴盛激化了儒生数量膨胀和选举资源有限(加之被宦官侵占)之间的矛盾,导致仕途竞争白热化,最终使察举制度诸要素变质、异化,与当初的目标预设相悖,从而走向崩坏。而伊川所谓“苦节既极,故魏晋之士变而为旷荡”,则是与上述察举制度崩坏相表里的名教之治的破产有以致之。这样一个变化过程,至迟在东汉后期就已见端倪。《风俗通义》卷四《过誉》:
江夏太守河内赵仲让,举司隶茂材,为高唐令。……为郡功曹所选,颇有不用,因称狂,乱首走出府门。太守以其宿有重名,忍而不罪。后为大将军梁冀从事中郎,冬月坐庭中,向日解衣裘捕虱,已,因倾卧,厥形悉表露。将军夫人襄城君云:“不洁清,当亟推问。”将军叹曰:“是赵从事,绝高士也。”他事若此非一也。
正如应劭在按语中所说:“《洪范》陈五事,以貌为首;《孝经》列三法,以服为先。”衣冠、冠带,本是儒家礼乐文明的象征,因而成为官吏、士人的代称。前面提到东汉太学生的典型形象,就是“方领”、“长裾”、“矩步”、“进止必以礼”。而赵仲让却“乱首”“称狂”,甚至于当众裸体,这是对当时名节、苦节的反动,并开魏晋名士刘伶、王澄、谢鲲、胡毋辅之、阮放、光逸等“散发裸裎”、“裸体”的先河(102)。而且赵仲让“宿有重名”,甚至连执政梁冀都任其狂放,也许梁冀认为,别人裸体自然是失礼,但对于“绝高士”的赵仲让来说,不过是演绎其高情逸致的“行为艺术”而已。表明士林风气及评价标准正在悄然生变。
据《后汉书·袁闳传》,闳“少励操行,苦身修节”。其父任彭城相(职同郡太守),他在“省谒”的来往途中,包括在彭城郡界,“变名姓,徒行”,既不肯暴露郡相之子的身份,又不肯坐父亲给他派的公车。其父死于任上,他去迎丧时“不受赙赠”(按照当时惯例是很大一笔钱)。他还拒绝身居高官的叔父袁逢、袁隗的赠馈。这是绝对的廉,到了不近人情的“苦节”地步。袁闳在护父丧途中,“缞绖扶柩,冒犯寒露,体貌枯毁,手足血流,见者莫不伤之”,是一种恪遵丧礼到令人感动的至孝。然而当“延熹末,党事将作”时,袁闳却不著冠服,“散发绝世”,“筑土室”自居。其母亲死后,他竟“不为制服设位”即不穿孝服、不设母亲灵位,与他父亲死时所表现出的至孝绝然不同。东汉初年以来,由三年之丧而六年而二十余年,以至服丧期间饮酒食肉,在丧礼上完成了由苦节向诞节的转变。时人无法适应诸如袁闳那样的由“苦节”一转而至“旷荡”,故称闳为“狂生”,认为他精神错乱了。实际上这是由于袁闳对时局的深深绝望,一并对自己过去所坚持的价值观(名节、苦节)也丧失了信心。这样的“狂生”是特定时代的产物,无独有偶,比如列于《后汉书·独行列传》的向栩:“少为书生,性卓诡不伦。恒读《老子》,状如学道。又似狂生,好被发,著绛绡头。……不好语言而喜长啸……(后特征)拜赵相。及之官……略不视文书,舍中生蒿莱。”读《老子》、被发、不著士服,长啸,以及当官而不任事,这些在都是尔后魏晋名士的行事特征。而且这种变化不仅仅限于外表、行为。《后汉书·逸民列传·戴良》:
字叔鸾,汝南慎阳人也。……少诞节,母喜驴鸣,良常学之以娱乐焉。及母卒,兄伯鸾居庐啜粥,非礼不行,良独食肉饮酒,哀至乃哭,而二人俱有毁容。或问良曰:“子之居丧,礼乎?”良曰:“然。礼所以制情佚也,情苟不佚,何礼之论。夫食旨不甘,故致毁容之实,若味不存口,食之可也。”论者不能夺之。
按“诞节”,《汉书》卷四十《叙传下》“《汉书》叙”中“陈汤诞节”条,颜注有云:“诞节,言其放纵不拘也。”其意与《晋书·王忱传》所谓“忱自恃才气,放酒诞节”的“诞节”相同,亦同于《世说新语》篇目之一的“任诞”,也就是上引伊川语中的“旷荡”。戴良之学驴鸣以娱其母,岂不是与西晋名士孙楚因王济生前喜爱孙楚作驴鸣,故在济灵前惟妙惟肖地作驴鸣(103) 相似么?重要的是戴良母亲过世后,其兄伯鸾仍恪守丧礼,戴良却“食肉饮酒”,而且悲伤起来就哭,于礼该哭时未必哭。这些都是严重的失礼,但他伤心憔悴(毁容)的程度却丝毫不亚于他依礼守丧的哥哥。更重要的是他不认为自己失礼,其诞节行为自有其理论根据。他认为丧礼是用以限制那些缺乏人伦孝思、邪情荡佚者的,而他对母亲的孝思和哀伤由衷自怀,虽饮酒食肉,也符合礼(别人问他:“居丧,礼乎?”良曰:“然。”),因为对他来说,酒肉吃在口里也是苦的,故身心憔悴。惟其如此,他可以超越礼的限制,包括饮食衣着方面的丧礼规定。他直指礼的人伦本质,而不拘守甚至超越其外在形式,可视为嵇康“越名教而任自然”的先声。阮籍服母丧期间照旧饮酒食肉,葬母时“蒸一肥豚,饮酒二斗,然后临诀”,“举声一号,呕血数升”,以致“废顿良久”(104)。实质上也是注重对母亲的天然孝思,而无视丧礼的繁文缛节。可以说,从理论到实践,“诞节”的戴良已无异于尔后“任诞”的魏晋名士,倘与嵇阮同时,他应是《世说新语》的合适人选,竹林也很可能不止七贤。后汉的另一位“狂生”仲长统,在其《述志诗》中激昂地表白——“叛散《五经》,灭弃《风》、《雅》,百家杂碎,请用从火……元气为舟,微风为桅,敖翔太清,纵意容冶”(105),更与儒道融合的魏晋玄学家同调(106)。
读《世说新语·德行》,我们看到,以党锢之祸为契机,“有澄清天下之志”(陈蕃)、“以天下名教是非为己任”(李膺)的侠气张扬的党锢名士,经由“其器深广,难测量也”、“汪汪如万顷之陂”的袁奉高之类人物为中介,逐渐演变为“爱恶不争于怀,喜怒不寄于颜”(嵇康)、“言皆玄远、未尝臧否人物”(阮籍)的魏晋名士。党锢名士和魏晋名士都是能言善论之辈,却经历了由清议而清谈,由“政治上之实际性质”而“口中或纸上之玄言”,由“指实之人物品题,而为抽象玄理之讨论”的转变(107)。但游侠舍生取义、损己益人的英雄主义气质,儒家君子以天下为己任的情怀,仍是中国士大夫性格特征中最可宝贵的构成之一。汉魏之际的英雄群像中,如三国的创业君主曹操、刘备、孙权(108),都是一身侠气的人物。
注释:
① 章太炎:《訄书·儒侠》(重订本)、《检论·儒侠》,《章太炎全集》(三),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140、439页。黄侃:《释侠》,《中国现代学术经典·黄侃卷》,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1996年,第391、393页。吕思勉:《秦汉史》第十四章第三节“游侠”,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第461-462页。陶希圣:《西汉时代的客》,《食货》第5卷第1期,1937年;《辩士与游侠》,上海:商务印书馆,1931年,第40-93页。钱穆:《释侠》,原载《学思》第1卷第3期,1942年;后收入《中国学术思想史论丛》(二),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4年,第116-120页。劳幹:《论汉代的游侠》,《劳幹学术论文集甲编》,台北:艺文印书馆,1976年,第1021-1025页;《汉代的豪强及其政治上的关系》,《古代中国的历史与文化》,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第283-304页。瞿同祖:《汉代社会结构》第五章“游侠”、“对豪族的控制”,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邱立波汉译本(英文版初刊于1972年),第188-198页。宫崎市定:《汉末风俗》,《宫崎市定全集》第7卷,东京:岩波书店,1992年,第133-139页。增渊龙夫:《中国古代的社会和国家》第一篇第一章《汉代民间秩序的构成和任侠习俗》,东京:岩波书店,1996年,第77-118页;汉译载刘俊文主编:《日本学者研究中国史论著选译》第3卷,北京:中华书局,1993年,第537-540页。
② 王鸣盛:《十七史商榷》卷三十八《后汉书十》,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5年,第266页。《后汉书》卷六十七《党锢列传》,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2183-2218页。《后汉纪》卷二十二,北京:中华书局,2002年,第432-434页。
③ 汤显祖《蕲水朱康侯行义记》:“独怪江楚之间不少学者,江多儒侠而楚多侠儒。”载贺复征:《文章辨体汇选》,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④ 杨明照:《抱朴子外篇校笺》卷四十六,北京:中华书局,1997年,下册,第464、472页。
⑤ 何焯:《义门读书记》卷二十三,北京:中华书局,1987年,第391-392页。
⑥ 《后汉书》卷六十七《党锢列传序》,第2186页。
⑦ 王树民:《廿二史札记校证》卷五,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第102页。
⑧ 顾炎武:《日知录》卷十三,石家庄:花山文艺出版社,1990年,第587页。
⑨ 近年来日本学者安部聪一郎对袁、范二书中所描绘的东汉名士形象提出质疑,认为其形象是二书作者根据魏晋以降的意识改写或者加写的,即东晋南朝贵族以自己时代的意识所理解所重写的后汉史。见安部聪一郎:《〈后汉书·郭太列传〉的构成过程——作为人物批评家的郭泰形象的成立》,载《金泽大学文学部论集》(史学、考古学、地理学篇)第28号,2009年;《党锢“名士”再考——对贵族制成立过程的再检讨》,《史学杂志》11编10号,2002年。
⑩ 顾炎武:《日知录》卷七,第336页。
(11) 吕思勉:《秦汉史》第十四章第三节“游侠”:“游侠者,古武士之遗也。……及封建井田之制稍坏,诸侯大夫亡国败家相随属,又或淫侈不恤士,士遂流离失所,而民之有才知觊为士者顾益多,于是好文者为游士,好武者为游侠。”第461-462页。
(12) 顾颉刚:《武士与文士之蜕化》,《史林杂识初编》,北京:中华书局,1963年,第85、88-89页。
(13) 冯友兰:《原儒墨》,《三松堂全集》第11卷,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303-304页。
(14) 详见章太炎《訄书·儒侠》、黄侃《释侠》。黄氏承章氏说,又有所阐发,不过章、黄师徒论侠,与他们对现实政治的看法、主张有关,系有为而发。又《韩非子·显学》谓孔子之后“儒分为八”,漆雕氏居其一。
(15) 参见劳幹:《论汉代的游侠》、《汉代的豪强及其政治上的关系》二文。
(16) 劳幹:《论汉代的游侠》。
(17) 章太炎:《訄书·儒侠》。
(18) 缪文远:《战国策新校注》卷三十一,成都:巴蜀书社,1987年,第1115页。又同书卷十七《楚策·楚考烈王无子章》(第580页)“(李)园死士夹刺春申君斩其头”条,《史记·春申君列传》(第2398页)“夹”作“侠”。《资治通鉴》卷六秦始皇帝九年(第216页)亦作“春申君入,死士侠刺之”,胡三省注:“侠’读曰‘夹’,盖夹而刺之。魏晋仪:卫有侠毂队,亦曰夹毂队。”据之可知“侠”为“夹”之异体。《仪礼·士丧礼》“妇人侠床东面”条,据贾公彦疏“言侠床者,男子床东,妇人床西”云云,则“侠”亦即“夹”。又《庄子·盗跖》“侠人之勇力而以为威强”之“侠”,其音、义通“挟”,说见王先谦《庄子集解》、郭庆藩《庄子集释》。
(19) 陶希圣:《西汉时代的客》、《辩士与游侠》。
(20) 钱穆:《释侠》。最近的相关重要论文有章培恒:《从游侠到武侠——中国侠文化的历史考察》,亦持此说,见《复旦学报》1994年第3期。
(21) 《释侠》,第369-370页。《国史大纲》亦称:“任侠之所舍匿,则曰‘宾客’……任侠既以意气肝胆匿亡命,则亡命者亦出肝胆意气感激相报,乃至作奸剽攻、铸钱掘冢之类,无所不为。”于是“后人乃渐以此等为‘侠’”。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年,第137页。
(22) 《韩非子·六反》“活贼匿奸,当死之民也,而世尊之曰任誉之士”,钱氏据清卢文弨“誉疑是侠”之说,谓“任誉之士”即“任侠之士”。按此处“活贼匿奸”的“任誉之士”,诚为典型的任侠之士,不过卢文弨“疑”誉为侠,乃以意度之,未提出依据。“任誉”又见《商君书》之《说民》、《赏刑》篇,《管子·立政九败解》,意谓保护、赞誉他人,其含义与《六反》中“任誉”略同。《六反》篇中“任誉之士”,太田方解《韩非子翼毳》作“任侠名誉之士”(转引自增渊龙夫:《汉代民间秩序的构成和任侠习俗》,汉译本,第533-534页)。最重要的是《六反》篇中“活贼匿奸”句,钱氏以被活之“贼”、被匿之“奸”为“当死之民”,亦即“任侠之士”,据以指出韩非子将“见藏匿者称侠”。实际上细绎上引《六反》篇原文,“当死之民”指“活贼匿奸”者,一如上句“暴傲之民”指“行剑攻杀”者,似不应有疑。又钱文称:“史公亦曰‘孟尝君之于薛,收纳任侠奸人六万家’。此六万家,当不专指养人匿人,亦必多见养见匿之家也。”按钱氏认为“史公文称收纳任侠奸人六万家,盖任侠为其首,奸人为之属”,极是,唯以之作为将任侠、奸人同视为“侠”之例证,则与原文不符。
(23) 元何犿注《韩非子》所引旧注,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24) 《史记》卷七十七《魏公子列传》,第2377-2383页。
(25) 汪涌豪、陈广宏:《侠的人格与世界》,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370页。
(26) 《汉书》卷七十六《王尊传》,第3234页。
(27) 《汉书·游侠传》序:“郭解之伦以匹夫之细,窃杀生之权,其罪已不容于诛矣。观其温良泛爱,振穷周急,谦退不伐,亦皆有绝异之姿。”而《史记·游侠列传序》虽高度评价郭解,亦称其“不轨于正义”。此点请参考东晋次:《汉代任侠论札记》,《三重大学教育学部研究纪要》第51卷(之一),2000年;第52卷(之二),2001年。
(28) 章培恒:《从游侠到武侠——中国侠文化的历史考察》认为“先秦时期未必已有‘布衣之侠’”。
(29) 《苏轼文集》卷五《论养士》,孔凡礼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139-141页。此文旧本或题作“六国论”,或作“战国任侠”,或作“游士失职之祸”,后两题似更切合其内容。
(30) 王夫之:《读通鉴论》卷十一《武帝》,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58页。
(31) 《史记》卷八十九《张耳陈余列传》、卷八《高祖本纪》,参增渊龙夫:《汉代民间秩序的构成和任侠习俗》,汉译本,第537-540页。
(32) 《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引贾谊《过秦论》。又同书卷八十九《张耳陈余列传》:张、陈二人均亡命外游,以贤著称,“秦灭魏数岁,已闻此两人魏之名士也,购求有得张耳千金,陈余五百金。张耳、陈余乃变名姓,俱之陈,为里监门以自食”。可知秦灭六国后“杀豪俊”绝非虚言。众所周知,秦对待地方豪俊的另一个办法是迁徙。
(33) 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编:《睡虎地秦墓竹简·秦律杂抄》“游士律”:“游士在亡符,居县赀一甲,卒岁责之。”“有为故秦人出,削籍,上造以上为鬼薪,公士以下刑为城旦。”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80页。余英时将游士、游侠视为古代帝国政治系统中“自由流动的资源”,并从帝国统治者对这种资源的调节、控制来看待秦《游士律》的意义。余英时:《士与中国文化》,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52-55页。
(34) 王树民:《廿二史札记校证》卷二“汉初布衣将之局”条,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第36-37页。
(35) 《汉书》卷九十二《游侠传·序》,第3698页。《后汉书》卷六十七《党锢列传·序》。
(36) 《史记》卷七十七《魏公子列传》,第2385页。
(37) 《史记》卷一二二《酷吏传列》,《汉书》卷二十三《刑法志》。
(38) 许倬云:《西汉政权与社会势力的交互作用》,《许倬云自选集》,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2年。
(39) 《史记》卷一二九《货殖列传》。
(40) 平势隆郎:《何谓游侠的“儒”化——豪族石碑出现的背景》,西安碑林博物馆编:《纪念西安碑林九百二十周年华诞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北京:文物出版社,2008年。
(41) 而且随着西汉后期士林任侠之风消退,这样的游侠还在不断产生,实际上哪里有豪杰和兼并,哪里就有游侠的身影。司马迁曾在《史记·货殖列传》中指出:“凡编户之民,富相什则卑下之,伯则畏惮之,千则役,万则仆,物之理也。”仲长统则在《昌言》中描述了东汉末年的“豪人”:“膏田满野,奴婢千群,徒附万计”;“船车贾贩,周于四方,废居积贮,满于都城”。他们“不为编户一伍之长,而有千室名邑之役”,“相与同为编户齐民,而以财力相君长”,而且“刺客死士,为之投命”(文见《后汉书》卷四十九《仲长统传》)。崔寔《政论》更具体谈到那些“累巨亿之赀”者“行苞苴以乱执政,养剑客以威黔首,专杀不辜,号无市死之子,生死之奉,多拟人主”,见《通典》卷一《田制》引。
(42) 刘若愚:《中国之侠》,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1年,第3-4页;增渊龙夫:《汉代民间秩序的构成和任侠习俗》。
(43) 逯钦立辑校:《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汉诗卷九《东门行》:“出东门,不顾归,来入门,怅欲悲。盎中无斗米储,还视架上无悬衣。拔剑东门去,舍中儿母牵衣啼。……咄!行。吾去为迟,白发时下难久居。”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第271页。吕思勉谓《东门行》的主人公实际上是一个被迫选择游侠生涯的贫民,“所谓游侠者,原不过如此”。说见吕思勉:《秦汉史》,第462页。
(44) 《史记》卷一○○《季布列传》。
(45) 吉书时:《西汉的侠官》,《北京师范大学学报》1995年第5期。
(46) 见上举劳幹、瞿同祖、刘若愚、汪涌豪、陈广宏、许倬云、增渊龙夫、东晋次、平势隆郎诸氏论著。王学泰从游民视野,考察了“游士的辉煌与解体”、“自命为社会良心的游侠”,特别注意到游侠的“脱序”性质及“善于交游、有人追随”,以及“游侠品格与生活的独特性”等。说见王学泰:《游民文化与中国社会》(增修版)第三章,北京:同心出版社,2007年。所参考的比较重要的单篇论文,还有刘修明、乔宗传:《秦汉游侠的形成与演变》,《中国史研究》1985年第1期;宋超:《〈史记〉、〈汉书〉游侠列传试探——兼论两汉社会风尚的变迁》,《学术月刊》1985年第10期;王子今:《说秦汉“少年”与“恶少年”》,收入《秦汉社会史论考》,北京:商务印书馆,2006年。
(47) 《说文》释“粤”字:“侠也,三辅谓轻财者为粤。”又以“俜”、“侠”二字互释(北京:中华书局,1963年,第101、164页)。《史记》卷一○○《季布栾布列传》:“季布者,楚人也,为气任侠。”此条宋裴骃《集解》:“孟康曰:‘信交道曰任。’如淳曰:‘相与信为任,同是非为侠,所谓权行州里,力折公侯者也。’或曰任,气力也;侠,俜也。”唐司马贞《索隐》:“如淳曰‘相与信为任,同是非为侠,所谓权行州里,力折公候者’,其说为近。”(第2729-2730页)《汉书》卷三十七《季布传》:“为任侠有名。”颜师古注:“应劭曰:‘任谓有坚完可任托以事也。’如淳曰:‘相与信为任,同是非为侠。’师古曰:‘任谓任使其气力。侠之言挟也,以权力侠辅人也。’”(第1975-1976页)又《墨子·经上》:“任,士损己而益所为也。”同书《经说上》:“任,为身之所恶,以成人所急。”(北京:中华书局,《诸子集成》孙诒让《墨子间诂》本,第192、204页)《周礼》卷十《地官·大司徒》“以乡三物教万民……二为六:孝、友、睦、姻、任、恤”条,郑玄注:“任,信于友道。”“以乡八刑纠万民……五曰不任之刑”条,郑注:“任,谓朋友相任。”(北京:中华书局,《十三经注疏》本,第708页)“游”有游说、游行义,《汉纪》卷十武帝建元二年公孙弘族诛郭解条荀悦论“三游”(北京:中华书局,2002年,第158页)。余英时谓“荀悦论三游之‘游’,已不强调其背井离乡之原始义,而特指其不安本业之引申义”(《士与中国文化》,第53页)。“游”还有交游义,《左传·隐公三年》:“其子厚与州吁游,禁之不可。”(《十三经注疏》本,第1724页)以上之游,均有游离于体制之外之意。“游”又谓“无官司者”(《周礼·师氏》郑玄注,《十三经注疏》本,第731页),此点与上引《韩非子》所谓“弃官宠交谓之有侠”相通。将侠作为游民的一种。总之,轻财,任气,相互信任,损己益人,崇尚友道,游离于体制之外,与官方对立,是游侠、任侠的基本意义。
(48) 余英时:《古代知识分子阶层的兴起与发展》,《士与中国文化》,第54页。
(49) 《史记》卷一二四《游侠列传》:“洛阳有剧孟。……剧孟以任侠显诸侯。吴楚反时,条侯为太尉,乘传车将至河南,得剧孟,喜曰:‘吴楚举大事而不求孟,吾知其无能为已矣。’天下骚动,宰相得之若得一敌国云。”第3184页。上述概括中所引史料均出自前文所引《史记》、《汉书》游侠列传及相关传记。瞿同祖:《汉代社会结构》,第197页。
(50) 关于这些问题,请参卜宪群:《秦汉社会势力及其官僚化问题研究之一——以游侠为中心的探讨》,载郑州大学历史学院编:《高敏先生八十华诞纪念文集》,北京:线装书局,2006年。
(51) 钱穆:《国史大纲》,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年,“引论”第22页。
(52) 宫崎市定:《汉末风俗》(初刊于1942年),《宫崎市定全集》第7卷,第137-138页。《后汉书》卷七十六、卷六十五、卷六十八,第2486、2144、2229页。
(53) 钱穆《国史大纲》谓汉武帝以前鼓吹变法,武帝以后鼓吹让国。第151页。
(54) 《汉书》卷五十一《贾山传》,第2330页。并参徐复观:《西汉知识分子对专制政治的压力感》,《两汉思想史》第1卷,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
(55) 《史记》卷一二○《汲郑列传》,第3106、3108页;《汉书》卷五十《汲黯传》,第2317页。
(56) 班固《西都赋》所谓“乡曲豪举,游侠之雄。节慕原、尝,名亚春、陵。连交合众,骋骛乎其中。若乃观其四郊,浮游近县,则南望杜霸,北眺五陵,名都对郭,邑居相承。英俊之域,绂冕所兴,冠盖如云,七相五公。与夫州郡之豪杰,五都之货殖,三选七迁,充奉陵邑”。《文选》卷一,第23页。
(57) 王树民:《廿二史札记校证》卷二《史记、汉书》,第36-37页;卷四《后汉书》,第90-91页。
(58) 《汉书》卷八《宣帝纪》,第8、236-237、257页。
(59) 《后汉书》卷一上《光武帝纪上》,第1、3页;卷二十四《马援列传》,第831页;卷七十七《酷吏列传·董宣》,第2490页。
(60) 《后汉书》卷二十四《马援列传》,第827-845、858-862页。关于光武、马援,请参宫崎市定:《汉末风俗》。
(61) 一次是永兴元年(153)讼朱穆,一次是延熹五年(162)讼赦皇甫规。分见《后汉书》卷四十三《朱晖传》附孙《朱穆传》、卷六十五《皇甫张段列传》。
(62) 《后汉书》卷五十三《周黄徐姜申屠列传》,第1752页。
(63) 巴肃、李膺、范滂俱见《后汉书》卷六十七《党锢列传》,崔寔见同书卷六十二本传。荀诩事见《太平御览》卷二十九《时序部·元日》引《李膺家录》。北京:中华书局,1960年,第138页。《后汉书》卷六十二《荀淑传》“荀诩”作“荀昱”。以下凡引自《后汉书·党锢列传》者,一般不再出注。
(64) 《后汉书》卷六十五《皇甫张段列传》,第2136页。
(65) 《史记》卷一○○《季布栾布列传》,第2732页;卷一二四《游侠列传》,第3188页。以下引自《史记》、《汉书》的《游侠列传》者,一般不再出注。
(66) 《后汉书》卷六十八《郭符许列传》。并参见唐长孺;《东汉末期的大姓名士》,《魏晋南北朝史论拾遗》,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
(67) 《后汉书》卷六十八《郭符许列传》。
(68) 《群辅录》(传陶潜撰),《增订汉魏丛书·别史》本,台北:大化书局,1977年,第1444-1445页。参见毛汉光:《中国中古社会史论》第四篇《中古土族性质之演变》,台北:联经出版事业股份有限公司,1988年,第80-84页。
(69) [日]川胜义雄:《六朝贵族制社会研究》,徐谷芃、李济沧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第6-11页。
(70) [日]川胜义雄;《六朝贵族制社会研究》,第23页。
(71) [日]日原利国:《春秋公羊传研究》二“侠气和复仇”,东京:创文社,1976年,第49、72-97页。
(72) 《后汉书》卷八十三《逸民列传·周党》,第2761页。
(73) 《后汉书》卷七十六《循吏列传·仇览》、卷六十八《郭符许列传》;《文选》卷五,蔡邕《郭有道碑文》,北京:中华书局,1977年,第800-801页。
(74) 胡秋银:《关于郭泰生平的几个问题》,《魏晋南北朝隋唐史资料》第17辑,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0年;[日]远藤裕子:《汉代地方官学的政治机能》,《立命馆史学》第14期,1993年。
(75) 《太平御览》卷四四四《人事部·知人》引《郭林宗别传》,第2043页;《后汉书》卷六十八《郭符许列传》注引《(郭)泰别传》及《谢承(后汉)书》,第2226-2227页。
(76) 《孟子》卷三《公孙丑上》、卷十一《告子上》,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十三经注疏》本,第2752、2685页。
(77) 《后汉纪》卷二十二桓帝延熹九年袁宏论,第434页;《后汉书》卷八《灵帝纪》“建宁二年十月”条,第330-331页。
(78) 《资治通鉴》卷五十六“灵帝建宁二年十月”条末“臣光曰”,第1823页。王夫之:《读通鉴论》卷八《桓帝》:“党锢诸贤,或曰忠以忘身,大节也;或曰激以召祸,畸行也。言畸行者,奖容容之福以堕士气。言大节者,较为长矣,而犹非定论也。”其下曰:“诸贤之无所择而怒,无所恤而过用其刑杀。……身与国俱毙,无他,舍本攻末而细己甚也。”第215-216页。
(79) 《后汉书》卷五十三《周黄徐姜申屠列传》,第1752页;卷七十六《循吏列传·仇览》,第1752页。《后汉纪》卷二十二桓帝纪延熹九年,第432页。
(80) 《后汉纪》卷二十三“灵帝建宁二年”条,第453页;《后汉书》卷六十八《郭符许列传》、卷五十三《周黄徐姜申屠列传》。
(81) [日]吉川忠夫:《范晔与后汉末期》,《六朝精神史研究》,东京:同朋舍,1984年,第191-192页。关于权谋派,本文参考了吉川氏的论述。
(82) 具见《后汉书》卷六十二荀淑、陈寔诸传。
(83) 《后汉书》卷六十九《窦何列传》、卷六十六《陈王列传》。
(84) 朱熹编:《二程遗书》卷十八,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年,第288页。按程颐所论,盖本于《周易》“节”卦卦辞“苦节不可贞”之义。
(85) 《周易正义》卷六“节”卦,《十三经注疏本》,第70-71页。
(86) 《汉书》卷八十八《儒林传》;《后汉书》卷七十九《儒林列传》。
(87) 《通典》卷三十六《职官》“后汉官秩差次”,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第986、991页;《后汉书志》卷二十八《百官五》,中华书局点校本《后汉书》;黄留珠:《秦汉仕进制度》第8章至第13章,西安:西北大学出版社,1985年,特请参第102、169页。
(88) 蒋子(济):《万机论》,《太平御览》卷四九六《人事部·谚下》,北京:中华书局,1960年,第2268页。
(89) 《后汉书》卷七十八《宦者列传》“序论”、卷五十四《杨震列传》附子《杨秉传》。
(90) 《汉书》卷七十五《夏侯胜传》。
(91) 黄留珠:《秦汉仕进制度》,第187页。阎步克:《察举制度变迁史稿》第三章“阳嘉新制”,沈阳:辽宁大学出版社,1997年。
(92) 说见唐长孺:《九品中正制度试释》,《魏晋南北朝史论丛》,北京:三联书店,1955年,第86页。
(93) 唐长孺:《东汉后期的大姓名士》,《魏晋南北朝史论拾遗》,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
(94) 《后汉书》卷二十六《伏侯宋蔡冯赵牟韦列传》、卷三十九《刘赵淳于江刘周赵列传》。
(95) 《后汉书》卷四十二《光武十王列传·东海王疆传》附《刘臻、刘俭传》,卷七十四上《袁绍刘表列传》,卷三十七《桓荣传》附《桓典、桓焉传》,卷六十六《陈王列传》,卷六十二《荀韩钟陈列传》,卷七十六《童恢传》附《童翊传》,卷六十四《吴延史卢赵列传》等等,不备举。
(96) 《后汉书》卷四十四邓彪、张禹诸传,卷四十五《袁张韩周列传》等等,不备举。
(97) 应劭撰,王利器校注:《风俗通义校注》卷三《愆礼》、《过誉》等篇,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参见[日]神矢法子:《关于后汉时代的“过礼”——试对所谓“后汉末风俗”的再考察》,《九州大学东洋史论集》第7辑,1979年。
(98) 关于在追求名誉上的出奇制胜有类于体育竞赛,请见宫崎市定:《汉末风俗》。此点对本文启发尤多。
(99) 《后汉书》卷六十六《陈王列传》。
(100) 较早、较集中的代表性论著,有侯外庐等著:《中国思想通史》第二卷“两汉思想”第十章“汉末统治阶级的内讧与清议思想”,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年;唐长孺:《九品中正制度试释》第一节“九品中正制创立的原因与曹魏政治”。
(101) 陈寅恪:《书世说新语文学类钟会撰四本论始毕条后》,《金明馆丛稿初编》,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
(102) 详见《晋书》卷四十九谢鲲、阮放、光逸、胡毋辅之诸传;余嘉锡:《世说新语笺疏·德行篇》“王平子、胡毋彦国诸人,皆以任放为达,或有裸体者”条,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年,第24页。
(103) 《晋书》卷四十二《王济传》,第1207页。
(104) 余嘉锡:《世说新语笺疏》,第727-731页。
(105) 《后汉书》卷四十九《仲长统传》:“性倜傥,敢直言,不矜小节,默语无常,时人或谓之狂生。”第1646、1644页。
(106) 以上所论戴良、向栩及仲长统等人,请参侯外庐等著:《中国思想通史》第2卷“两汉思想”第10、11章,第404-411、455-456页。
(107) 陈寅恪:《陶渊明之思想与清谈之关系》,《金明馆丛稿初编》,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
(108) 《三国志》卷一《魏书·武帝纪》:“太祖少机警,有权数,而任侠放荡,不治行业。”同书卷三十二《蜀书·先主传》:“先主(刘备)不甚乐读书,喜狗马、音乐、美衣服。……好交结豪侠,年少争附之。”卷四十七《吴书·吴主传》注引《江表传》:“(孙权)性度弘朗,仁而多断,好侠养士。”第2、871-872、111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