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中的滞后性与超前性,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超前论文,人文论文,社会科学研究论文,滞后性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N0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7071(2002)01-0015-05
一
人文社会现象有别于自然现象的复杂性和特殊性,其突出之点就在于,人文社会现象 作为历史过程中的存在,有其不可忽视的时间性特征。马克思曾经指出:“时间实际上 是人的积极存在,它不仅是人的生命的尺度,而且是人的发展的空间。”[1](P532)既 然如此,要具体地掌握从人的活动和发展为中心的人文社会现象就不能不考察其在时间 中的存在方式与变化特征。可以说,任何人文社会现象所具有的本质规定和数量特征, 都是在一定的具体的时间阶段中获得的,并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必然地发生变化。而人们 对人文社会现象的认识和研究,也总是在一定的时区中进行的。它既有可能滞后于人文 社会现象的实际发生,也有可能超前于其实际发生。因此,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既有滞后 性,也有超前性。滞后性和超前性作为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在其时间推移过程中呈现出来 的双重性,并不存在价值评价意义上的好与坏、积极与消极之分。可以说,它们是人文 社会科学研究中的不可或缺的两种具体活动样式。它们各自在促进人文社会科学科学化 、合理化的过程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和功能。
对于“滞后”,人们常常把它与“落后”、“停滞”、“不流通”等概念相关联。在 这里,我们主要是在社会认识论的意义上,即把“滞后性”当做社会认识论的一个重要 范畴来加以理解和运用。它意指人作为认识者对认识客体——人文社会事件及过程的认 知与把握,明显地带有“事后思维”的性质和特征。
之所以如此,就在于人文社会科学所面临的研究对象之复杂性所使然。“社会”作为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对象,不是一个抽象空洞、内容贫乏的僵死概念,而是一个有着多 种因素构成的、具有复杂结构和功能的活的有机体。就其内容而言,它包含着经济、政 治、道德、宗教、法律等各个方面;就其类别而言,它包含着物质的、精神的、实践的 、决策的、评价的、审美的等各种类型;就其层次而言,它包含着日常的、理论的、规 划的、操作的各个层次;就其向度而言,它不仅有沸腾的现实,还有消逝中的过去和急 速奔来的未来等各个向度,等等,它们都是人文社会认识的对象。认识社会的活动正是 面向这各方面、各层次、各向度的具体社会现象而以各种具体方式实际地展开的。然而 ,当人们从这各方面、各层次、各向度以各种具体方式实际地展开对人文社会现象的认 识活动时,不难发现,这种认识活动与自然认识活动的那种可随时探索、随时认知、随 时检验等是极不相同的。它往往表现为,只有在一定的社会实践活动之后,或者在某一 历史过程较充分展开之后,人们通过对已经历的过程与已形成的结果进行反观和反思才 能真正认识和把握到。这种事后思维的特征,借用黑格尔的话来说,就是“在黄昏之后 才起飞的猫头鹰”。不仅如此,在人文社会活动中,人们面对的即使是同一认知对象或 过程,由于人们观察的视角的不同,选择的参照系的不同,往往造成对其的评价和结论 亦不尽相同。在这种意义上,人文社会领域中的滞后现象不仅是普遍存在的,而且人的 认识是否具有滞后性以及在何种程度或意义上被认为是滞后的,又往往具有相对的意义 。就拿社会认识过程来看,人文社会现象作为历史运动过程中的“时间性存在”,具有 历史、现实和未来三个基本向度,相应地,人们对它们的认识又可分为回溯性、追踪性 、前瞻性三种基本形式。人们通常认为,滞后性往往对应于回溯性,与追踪性、前瞻性 无关。这种看法并不全面。回溯性强调对已逝客体的认识,滞后性也意味着认识落后于 客体的时间存在。在这种意义上二者是相通的,回溯性一定是滞后的,但滞后性并不完 全与回溯性等价或等同。历史、现实和未来作为统一连续的社会运动过程,实际上是不 能完全分开的。在马克思看来,要科学地认识社会,就不能只囿于静态的社会学主义的 狭隘视野里进行结构分析和物象分析,而应把社会理解为过去的历史,现在的现实和理 想的未来的有机统一,以人的自由与发展为基点去回溯历史、把握现实和展望未来。沿 着马克思把握社会的这一思路和方法,历史、现实和未来的区分在时间发展的链条中不 仅是可变的、相对的,而且不是像过去人们所理解的那样——呈单向性流逝,并且一去 不复返,而是呈双向互动,相互影响。这样一来,对历史的回溯性认识中包含着超前性 因素,在对未来的超前性认识中无疑包含有回溯性内容。从一种角度看,超前的东西有 可能是滞后的;从另一种角度看,滞后的东西有可能是超前的。
然而无论怎样,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中的滞后性并不是可有可无的。从深层次看,滞后 性的必然性源自于人文社会现象的本质和规律具有的不可逆性。在自然认识活动中,自 然现象的变化及其规律具有可重复性、可检测性。因此,对自然现象的认识和预测,人 们在一定理论的指导下,可以通过实验、观察等手段尤其是形式化、数学的方法,来提 高和保证认识的清晰性和预测的精确性。如牛顿的经典力学,不仅能解释涨潮的原因和 天体的位置等,还能预见这类现象,诸如千年之后的月蚀和日蚀,其准确度可以到秒。 人文社会认识活动则与之有所不同。在社会历史运动过程中,由于社会时间的不可逆性 ,因而既不存在自然科学意义上的实验室,也不存在两次完全相同的社会事件。这就是 说,对于人文社会现象或事件,从严格意义上,不具有像自然现象或事件那样的重复性 ,也很难通过形式化、数学的语言来加以精确的描述。因而,社会的发展,既包括被严 格决定的过程,又包括概率和偶然的过程。社会发展规律本身,其表现比由因果从属性 联系在一起的按时间顺序发生的自然事物的发展规律有更多的趋势性特点。因此,对于 人文社会现象本质和规律的认识和把握,并不能完全照搬自然科学研究的那一套模式和 标准,而必须有与之相区分的,适合于人文社会现象研究的特殊思路和方法。很显然, 与滞后性的必然性相适应的滞后性研究就成为人文社会科学中的一种必要的和重要的思 路与方法。
在人文社会科学的滞后研究中,我们不难看到,它所面临的对象在很大程度上属于时 间链条上的过去阶段和已逝环节,把握它们往往表现为一种逆时间方向的运动,是一种 对于对象的回溯或追溯。通过这种回溯或追溯,人们力求使自己的思想超越现实的时间 和空间,跨越历史的长河,去掌握那在过去的特定时间和空间存在过的社会历史(事件) 。同时,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中的许多对象和内容是历史积累的结果,似乎是有意为滞后 性研究所安排设计的,如考古发掘、史料考据、人物评价、诗词注解、训诂研究、史实 考证等等。由于人类的生活历程漫长曲折,文明历史的进步缓慢且艰难,遗留给后代的 遗产博大精深,许许多多的经历沉积久远,要评价过去讲述未来,只能靠考证阐释来梳 理良莠,辨明其伪,以舍其糟粕,取其精华。否则,就难以体现出应有的价值的特色。 相应地,回溯性、阐评性、反思性等就成为滞后性研究的主要特征。
二
同滞后性一样,超前性并不是人文社会领域中呈现出来的无关宏旨的表面现象或外部 特征,而是人文社会现象在其历史过程中表现出来的必然现象或另一种“时间性存在” 。从时间角度来分析,如果说滞后性与回溯性相关但不等价,那么,超前性则与前瞻性 有关,且关系比滞后性与回溯性的关系要密切得多,以至于我们可以把超前性与前瞻性 、超前性认识与前瞻性认识看做同一系列的概念来加以理解和运用。
我们说,人们之所以要关注历史,认识历史,是因为社会的现实是由历史发展而来, 在历史中包含着现实社会由此生发的前提和根据。同样的道理,人们之所以要关注未来 ,把握未来,就在于现实不仅蕴涵着未来,而且更重要的是,未来作为社会发展的“将 来时态”正以“现在时态”向现实不断逼近,形成对现实的强有力地“冲击”和影响。
人们不禁要问,未来尚未发生,何以和怎样对现实发生影响呢?一般说来,这是与人们 的现实活动与其未来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分不开的。人们在现实中积极地从事活动,总 是为了获得一定的结果。结果作为活动过程的产物,总是在一定时间以后的未来才能达 到。因此,现实活动造成的结果是未来的,是服务于未来的。这个未来与现实的距离有 远有近,有长有短,但总是作为现实活动的结果而出现的,从而在内容上、形式上和功 能上都是由现实活动的方式、状态等所决定的。这样,人们关心现实活动的结果,便必 然关心未来;而关心未来,又必须返回来关心现实的活动。因此,对未来的关注,是人 类产生以来便有的认识现象。相应地,前瞻性认识活动作为人类关注未来的实际认识形 式,有其普遍性和广泛性。
不过,现代社会中的人们对于未来的关注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要强烈、迫切得多。这 是因为,随着当代社会实践的不断深入和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未来对现实的影响在其 强度、力度、深度和广度不仅是任何时代所不能比拟的,而且呈现出“由远而近、由小 到大、由浅入深”的时代特点。时间的这一变化特性使得预期在未来一定时区发生的事 件突如其来地提早降临人们面前,使得习惯于传统思维和生活节奏的人们常常感到应接 不暇,不知所措。表面上看,这是人们对现实世界的变化缺乏心理和行动上的准备;深 层地看,则在于缺乏对未来的积极预测和把握。这一严峻的现实不仅呼唤着人文社会科 学的科学化发展,而且促成对人文社会现象的超前研究日显突出和重要。这正如贝尔纳 所说:“在社会的世界里,问题已经变得比生物学上的生存问题更为急迫了。对社会、 种族和阶级在经济上和政治上交互作用的整个过程的理解和综合,要达到比我们目前有 办法做到的高得多的程度。而且在将来,人类的社会方面显然会变得相对来说愈加重要 。……在将来,社会的意识一定要成为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而且这种认识不能不影响 到眼前科学发展的方向。”[2](P444)
人文社会科学的超前研究不仅有其必要,而且有其可能。在后一问题上,西方一些学 者(以波普为代表)力图通过否定社会规律的客观性来从根本上否定人文社会科学超前研 究的可能性。在波普看来,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超前包含着大量的预测成分在内,但科 学的预测必须依据规律才能作出,然而社会历史不存在具有普适性和重复性的规律。因 此,“由于纯粹的逻辑理由,我们不可能预测历史的未来进程”[3](P1)。我们认为, 波普等人断然否认社会历史规律的存在是没有根据的。诚然,他强调人的活动的主体性 、人文价值性等的一面,有其不可忽视的合理性。这里问题的关键在于根据社会不同于 自然的性质和特点,概括、形成符合社会历史实际的规律观。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发 展不仅有其规律可循,而且依据规律还能对社会的未来发展作出科学的预测和预见。自 从马克思、恩格斯创立关于社会发展规律的科学之后,人们对于社会未来的前瞻性认识 或超前展望在社会生活方面才有了现实的可能。尽管世界上从不出现完全重复的事物, 但就其本质而言,它们除了特殊性、个性之外,均存在着共性即规律性,都带有常驻性 和永恒性的一面。任何事物总是在其固有规律的作用下有节律地发展。因此,只要掌握 了事物的发展规律,我们不仅能够了解和掌握现实由以发展而来的历史,而且也可以大 致推断或预见它的未来。这正如恩格斯所说:“历史事件似乎总的说来同样是由偶然性 支配着的。但是,在表面上偶然性在起作用的地方,这种偶然性始终是受内部的隐藏着 的规律支配的,而问题只是在于发现这些规律。”[4](P243)不仅如此,物质世界的信 息过程也为超前研究提供了客观可能性。这种可能性的根据就在于在现实的事物或事件 的现存状况中,包含着有关这些事物或事件的未来状况和未来可能发生的事物或事件的 某些征兆性信息。掌握和利用这些征兆性信息,人们可以运用假说演绎法预测和推论现 实的现存事物或事件发展的未来趋势和未来将会产生与可能发生的某种事物或某种事件 的状况和特点。现实的事物或事件的现存状况中预示着未来的征兆性信息是人们运用假 说演绎法超前地认识未来的客观根据。根据对未来的超前认识和研究,人们不仅可以通 过积极有效地措施和活动,利用和强化现实中有利于人的生存与发展的变化,预防和弱 化现实中有害于人的生存与发展的变化,而且可以按照人的发展着的需要,通过自觉自 为的活动,改变事物的现存状况和现成世界,创造理想的对象和对象世界。
人文和社会科学中的超前研究,从对象上看,就是超前于社会的现实,提前指向社会 的未来,而未来乃是指那些迄今为止尚未出现、尚未发生或尚未存在的社会现象;从时 间上看,乃是人类认识的一种顺时间方向的运动过程,它力求使思想的运动速度超越当 下的时空界域,走在社会进化的实际进程前面,在观念中预先构想社会在未来某一时段 的可能状态;从范围上看,既可以是社会生活的各个具体的领域、层次或方面,也可以 是未来整个社会世界的基本框架,基本结构和基本性质;从性质上看,这种超前应当是 全面的、总体性的,但不可能也不应该是非常详尽的和具体的。相应地,预测性、创造 性、探索性、规范性等就成为超前研究的主要特征。
三
在分别考察了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中的滞后性和超前性之后,我们有必要进一步考察它 们之间的相互关系。不可否认,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其研究的滞后或超前往往因其观 察的视角、运作思路等的不同,因而具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体现出相对独立的功能、价 值和意义。然而,从整个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目的来看,二者又是相互关联、相互渗透 和内在统一的。
我们知道,社会发展是社会有机体自身内在联系的不同环节的过程总和,它具有过去 、现在、未来的时间意义。若用历史辩证法的眼光来看,“过去——现在——未来”时 间序列之所以在社会历史领域表现为不可分割性,其原因在于,“历史过程”的深层本 质只有在历史总体性(Totality)那里得到注解。因为社会历史本身就是通过自身内在的 种种因素辩证交互作用而发展的。正是在这一意义上,笔者认为,任何研究方式都不是 孤立进行的,而是立足于现实发展需要基础上的相互渗透和相互包含。
一方面,滞后研究包含着超前的因素。对于人文社会现象的滞后研究,决不是对其像 照镜子似的、消极被动的“反映”,而是着眼于发展,结合现实、现实人的需要“古为 今用,推陈出新”。研究的滞后或“从后思索”,即立足于成熟阶段并对历史发展过程 的回溯、反观与透视。马克思说,对社会生活形式的思索,从而对它的科学分析,遵循 着一条同实际运动完全相反的道路。这种思索是从事后开始的,是从已经完全确定的材 料、发展的结果开始的。值得注意的是,这种思索不仅仅在于关注和考察那些积极推进 事物的发展性因素,更要密切注视对那些阻碍事物发展的不良因素的分析与甄别。因此 滞后研究显然不拘泥于或满足于跟在人文社会事件、过程及其结果后面作被动性思考, 而是希冀通过总结、反思、评价乃至批判性分析,从中挖掘、整理出对人类未来具有价 值意义的内容。
另一方面,超前研究又内渗着滞后的内容。可以说,人类的一切活动都是指向未来的 ,但未来既可能有利于人的持续生存和发展,也可能有害于人的持续生存和发展。为此 ,人们必须对未来变化的可能状况有一种必要的前识——既有对现实世界未来变化趋势 和状况的前识,又有对人的现实活动未来结果和效应的前识。这些前识可以使人们懂得 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能够做什么,不能够做什么。从这个意义上说,超前研究 对于人类的持续生存和发展尤显重要。然而,要使超前认识趋向科学和合理,必须以滞 后研究的结果和成果为前提,或者更具体地说,超前决不是随心所欲的,它必须立足于 人们现实的需要,在“拥有历史”和“批判现实”的基础上才能得以进行。这里,所谓 “拥有历史”,并不是对业已流逝的时间性存在的简单追忆和累积,而是通过有意识地 总结与反思,从中获得宝贵的经验和教训。所谓“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前车之覆 ,后车之鉴”等均属此理。所谓“批判现实”,意味着要使未来更好地服务于现在,必 须了解社会现实中有何种弊端和不合理因素,根源何在;社会现实中尚有何种合理因素 ,由现实到未来在现实中有哪些条件可资利用,缺乏何种条件,如何从现实中发掘和创 造出这些条件等等。可以说,这些都应纳入超前研究的视野范围,并成为由批判向建构 、由滞后向超前转入和过渡的必要前提准备。马克思指出:“新思潮的优点就恰恰在于 我们不想教条式地预料未来,而只是希望在批判旧世界中发现新世界。”[5](P416)
然而,无论是超前研究还是滞后研究,在社会认识论的视野里,本质上同属于理论层 面上的社会认识活动。而实践和认识关系的辩证法无疑决定了,超前研究和滞后研究既 产生于实践的需要,又必须反过来指向实践,为实践服务。从这个意义上讲,实践是衡 量滞后或超前研究价值及其合理性的根本标尺,也是两种研究实现统一的内在机制。
人类的实践活动是一种既合规律又合目的性的活动,或者说是人类追求真理与实现价 值相统一的活动。由此,作为扎根于实践又服务于实践的人文社会科学,其超前研究和 滞后研究只有与实践的这一本性相符合,在各自的活动及其相互关系中贯彻和实现合规 律性合目的性,追求真理与实现价值的统一,才能真正显现自身存在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反过来说亦是如此。
就滞后研究而言,人们不可能放弃个人的“视野”去复原“文本”所表征的原初的生 活世界或恢复作品的“原意”。这也就是说,认识历史与认识自然不同,它不可避免地 要把人们自己的思想观念、情感、价值判断、理想追求等贯注到对于历史事件的理解之 中,从而在“再现”的历史中渗透现实的社会因素和人们在观念中的创造的主观因素。 尽管如此,它首先面对的毕竟是人类已经历过或正在经历过的“既成事实”。相对于滞 后研究,在超前研究中无疑包含着更多的人的情感、意愿、目的、需要等人文价值因素 。然而任何超前又都不是任意的、随心所欲的,它的真实性、可靠性也必须以正确认识 和把握社会,尽可能地反映人类社会作为客观对象本身固有的客观规律为前提。否则, 任何领域、层面或方面的超前研究,都将因失去赖以进行的对象性前提与现实基础而丧 失其应有的科学性合理性。
按照人们的传统理解,科学(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追求的是与对象(外在于人)相 符合意义上的客观性、确定性和精确性。现在看来,这种见解至少是片面的。事实上, 无论是人文社会科学还是自然科学,都不是抽象、孤立、与人间祸福、与人类生存、自 由和发展全然不相干的神仙游戏,而是人类社会一项不可或缺的重要事业。科学既是人 为的,也是为人的。为科学而科学、为知识而知识从来就只是一种幻想。人们对单纯的 “事实”、知识几乎毫无兴趣,甚至对与其生存、生活几乎不相干的“真理”也并不关 注,或视而不见。人们搜集事实、信息和资料,是为了理解或认识这个世界;人们加工 处理事实和信息,是为了试图找到其所面临的问题的答案;人们尝试依据科学改造或改 变世界,为的是使其更适合于人的生存与发展。因此,科学既是追求对象世界的客观真 理性的合规律性活动,又是追求与人的本性需要相关的合目的性活动。正因为如此,人 文社会科学中滞后研究与超前研究之间能否统一以及如何统一,只有纳入人类的实践活 动,从人类实践的目的指向这一视角出发才能得到合理的注解。人们认识和研究外部世 界,是为了改造世界,而改造世界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满足人类自身生存和发展的需要, 即实现人的自我超越和自我发展。而人的自我超越和自我发展之所以可能,从人类历史 的过程方面看,又是立足于现实的人们在拥有过去、面向未来的实际创造中得以展现和 实现的。而如何“拥有”与“面向”,正是人文社会科学的滞后研究与超前研究肩负的 重大时代使命。在这里,我们不难看到滞后研究和超前研究所体现的实践认识论性质, 以及在促进人类实践合理化进程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和功能。
收稿日期:2001-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