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自洽性,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核心论文,体系论文,价值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提出以后,理论界有人认为此体系是杂糅在一起的概念堆积,没有创新之处,甚至认为概念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冲突,比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社会主义荣辱观”中的“社会主义”,概念是否一致?“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与“以热爱祖国为荣”都强调爱国,它们是否重复?作为一个科学体系,如果概念之间存在着同等层次上的矛盾,即说明这个体系的科学性会受到置疑,即从逻辑上不能自洽。所谓自洽性即逻辑自洽性和概念、观点等的前后一贯性,是指建构一个科学理论的若干个基本假设之间,基本假设和由这些基本假设逻辑地导出的一系列结论之间,各个结论之间必须是相容的,不是相互矛盾的。作为一个理论体系一个模型,它必须不能自相矛盾的,如果一个理论自相矛盾,具有内在的矛盾性,那么这个理论就会被抛弃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容架构和概念之间能否自洽?
一、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四个方面的层次关系看该理论体系的自洽性特征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包括四个方面的基本内容,即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这四个方面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不是一个层面的概念,它们虽然同属于社会主义或者说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核心价值观念,是执政的中国共产党提出并倡导的最本质的价值观,但是四个方面的层次关系是分明的。
马克思主义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之中占据着主导的地位,是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指导思想,构成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魂”,它统领着其它三个方面。马克思主义作为我们党的指导思想,体现了意识形态上的党性要求和党的价值选择,一个执政党必须旗帜鲜明地表明自己的意识形态,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为本国的民众树立起旗帜,人们才能有所趋赴。回顾历史,今天的人们恐怕谁都不能不承认是中国共产党在指导思想上选择的合理性,在西方各种思潮蜂拥而至的二十世纪二十年代,中国共产党毅然选择了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主义解放了中国发展了中国,党在意识形态方面的选择实际上已经得到了社会的认同。一个国家的思想流派可能存在着多元化,但是作为执政党的指导思想必须是一元的,否则社会成员无所适从,到头来只能是指导思想上的混乱。所以,强调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实质确立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方向,任何背离马克思主义的行为都会害及社会主义这个实践。马克思主义统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其它方面表现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生成,不是空穴来风,而是中国共产党整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亿万民众的价值判断,以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发展规律理论为依据所作出的价值选择,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的重要内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是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进行的,在实践基础之上产生的共同的价值选择就不可能脱离马克思主义的轨道;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是马克思主义指导下的爱国主义价值目标以及改革创新价值目标的集中表达,是当代中国价值精神的凝结和升华,贯穿着马克思主义的民族国家理论、社会动力理论和社会心理理论;社会主义荣辱观,是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集中体现,是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和道德学说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实践相结合的最新成果,凝练了时代的价值共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的社会价值目标。所谓理想,是指人们关于未来发展走向所持的立场、观点、态度的总和,理想具有非常突出的意义,在现实生活中,无论是社会的经济、政治、道德和文化领域,还是个人生活的方方面面,人们内心深处究竟相信什么、需要什么和追求什么,如何理解和对待所面临的现实问题,在价值取向上持有什么样的理念和原则,都普遍受到理想信念的引导和影响。共同的理想信念是一定社会主体共同价值目标的集中体现,是社会主体团结奋斗的精神支柱和巨大动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是由亿万中国人民来推动并实践的,广大民众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立场、观点和态度需要通过执政党来表达,否则就是分散的凌乱的,也不可能形成团结奋进的力量。对于共产党人来说,最高理想是实现共产主义。而中国共产党人从来就是最高纲领与最低纲领的统一论者,最高纲领的实现依赖于每一个最低纲领的实现,实现共产主义的最高理想是通过阶段性的理想实现而逐步达到的。在现阶段,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我们全社会的共同理想,反映了广大民众的利益要求、条件和需要,不同的利益主体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中都能够找寻到利益的平衡点,而且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来说,它是同社会主义发展的客观规律与人类进步的趋势相一致的社会理想,努力构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和谐社会成为社会中广大民众的价值旨归。所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确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具体归结起来实际上是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来统一广大民众的思想、鼓舞人心、凝聚力量,只有有了共同的理想,才能在共同理想的牵引下,进行踏踏实实的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一种信念,更是一种实践。
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是全中华民族长期以来形成的伟大民族精神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中得到进一步的提炼和升华,是时代精神在改革开放这些具有挑战性和创造性的社会实践活动中所体现出来的与时俱进的理论品格、中华民族富于进取的思想品格。精神属于意识范畴,它不是无缘无故产生的,离开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就不可能形成这些富有民族特色和时代特色的精神品格,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本身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作用下展开的,所以,从层次上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具有前置的意味,它居于前列,对新时期爱国主义内涵的丰富与充实,对改革创新内涵的挖掘与升华起着直接的作用。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爱国主义就会表现得很空泛,改革创新也没有了目标。爱国主义的“国”,“主要包括国土、民族和社会制度。关心国土完整,维护民族利益,是爱国主义的恒定内容,而对社会制度的不同立场和态度,则是特定的、具体的爱国主义的标志,体现着时代的特征。”[1] (第308页)新时期爱国主义内容上是包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的,我们通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认识到社会主义的本质就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而千百年来,无数爱国仁人志士所苦苦期盼的不就是人民大众的幸福与富足吗?同时,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中,改革是为了解放生产力,创新是为了发展生产力,二者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目标下展开的,离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没有任何意义。总的来说,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将国家的发展、民族的振兴和个人的幸福更加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将把社会各个阶层的群众愿望结合在一起,使得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有了内容上的依托。
社会主义荣辱观是更加具体层次的内容,它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居于基础的地位。荣辱观是指一个人源于其内心的自我评价心理机制所产生的自豪感和耻辱感,是人们在道德层面上对怎样行为,追求什么,希望自己成为什么样的人等问题所生发的最为强大和根本性的心理动力。一个人的自豪感与耻辱感从何而来,需要全社会有评价的标准,即全社会要有一个价值原则,尤其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价值原则缺失或者真空,社会主义荣辱观给当代中国社会提供了最基本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是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必然要求。社会主义荣辱观确立的前提是必须得到全社会普遍认同的价值准则,即普适性,体现社会各方面的利益要求,集中反映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和时代要求,也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在社会准则层面的要求,同时是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的具体化。无论是马克思主义的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还是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都要最终化为社会民众坚实的行动,每个个体的行动不能仅仅依赖于社会的刚性规则,还需要以个体的自觉行为为较高境界,“八荣八耻”即是从荣与辱两个端点规定了社会民众应该明确的行为规则,它以柔性的规则形式规范,但是其内容决不局限于道德的层面,而涵盖国家观、人民观、科学观、集体观、劳动观、利益观、法治观、人生观等多个方面。
二、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所体现的逻辑关系看该理论体系的自洽性特征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所体现内容在层次上不但是清晰的,而且其逻辑关系是严密的,逻辑关系严密是一个理论体系自洽性的表征。
马克思主义是中国共产党产生的条件之一,作为党的指导思想是中国共产党的历史选择,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代表了党的价值判断,即在大量的西方思潮纷拥而至的上个世纪二十年代,党的选择是一种理性选择,就是要选择一种救国救民的真理,此后的历程表明了中国共产党选择马克思主义的正确性。在新的条件下,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就决定了坚持走社会主义的道路,马克思主义所提倡的核心价值和价值目标就是要实现共产主义,社会主义是共产主义的一个阶段,当然强调马克思主义就是强调走社会主义,这个前提不能含糊。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代表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价值选择方向和标准。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是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进行的,只要坚定地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就不会脱离社会主义的轨道。社会主义事业不是少数人的事业,它需要全体中国人民团结一致,正如邓小平在谈到如何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时指出的那样:“根据我长期从事政治和军事活动的经验,我认为,最重要的是人的团结,要团结就要有共同的理想和坚定的信念。我们过去几十年艰苦奋斗,就是要用坚定的信念把人民团结起来,为人民自己的利益而奋斗。没有这样的信念,就没有吸引力。没有这样的信念,就没有一切。”[2] (第190页)要团结全体人民,就要兼顾社会各方面成员的价值选择,虽然每个领域每个行业每个地区的人都可能因为条件的不同而有不同的价值观,但是社会主义实现共同富裕的价值目标是共同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代表着全国人民最大的利益,最根本的利益,正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中人们形成了共同理想。反过来,也只有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召唤下,人们才能真正认清实现共同理想的历史责任,真正懂得人为什么活着以及怎样活着等问题。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仅是理论,更是实践。一方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需要团结中国人民的力量,同时还需要团结全中华民族的力量,要树立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就要凝聚全体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力量,爱国主义精神所要树立的首要价值观就是维护国家的主权和安全,任何民族和国家都要有属于自己的领土,都要有从事国际事务的权利,否则就没有自己公民安身立命的生存空间,就不能处理国际事务和取得发展的机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是停留在共同理想层面上的,需要爱国主义精神的支撑,需要海内外中华民族的各方面成员汇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旗帜之下。另一方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是一项前无古人的艰巨事业,我们不但要打破传统观念的束缚,而且要勇于从体制上技术上进行创新,在改革的实践中不断突破,形成适合时代要求的精神动力,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化为具体的行动。在经济全球化的浪潮中,瞬息万变的现实需要我们确立改革创新的时代精神,唯此,才能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立于不败之地。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是全中国人民的事业,是中国人民的价值追求,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的人是具体的人,他们的价值观具有多样性的特点,一个社会的价值观多样性丝毫不奇怪而且是必然的,关键是要在这些多样性的价值观之中确立核心价值观,所以存在对价值观的整合问题。具体到社会成员的个体,要用马克思主义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方法统摄不同的价值观,同时要有可操作性,这就是价值原则在道德层面上的体现和要求,社会成员经过习得后内化为自己的内心评价机制,即社会主义荣辱观。
因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四个方面、五项内容是以马克思主义指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事业为价值旨归而统一的理论体系,具有内在的逻辑性。
三、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有关概念的关系范畴看该理论体系的自洽性特征
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有一些概念为人们所误解,认为这些概念是简单的语意重复或者堆积,所以要从有关概念的关系范畴看该理论体系的自洽性。概念的自洽性表现为概念前后的一致性,概念的内涵与外延是一致的。
第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社会主义荣辱观”中的“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立足于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点的社会主义,它的起点是我国生产力不发达,人口众多,人民生活水平不高,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所设想的社会主义建立在物质产品高度发达基础之上的社会主义是不同的,我国已经是社会主义,但是我国的社会主义将长期处于初级阶段,我国必须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经历一个相当长的初级阶段,去实现工业化和经济的社会化、市场化、现代化,所以我国的社会主义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荣辱观是针对社会结构转型时期的现状,基于我国目前的现实而提出的,它所指称的社会主义首先就是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八荣八耻”也没有超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比如“诚实守信”与“见利忘义”特别是针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而言的;“艰苦奋斗”、“骄奢淫逸”尤其针对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物质资料不丰富的现实而向人们提出的工作要求。二者的关系表现为: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下,本着“社会主义”性质的要求而提出人们应该践行的道德准则。二者的内涵与外延是统一的。
第二,“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所指称的“爱国主义”与“以热爱祖国为荣”的“热爱祖国”是否简单地体现为用语重复?否。前者强调的是“爱国主义”的民族精神,有了民族精神投身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实践,把精神品质化为坚实的行动,后者从个体成员道德价值准则意义上突出热爱祖国,民族精神要通过个体成员的行为体现出来,诚如邓小平曾经指出的“中国人民有自己的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以热爱祖国、贡献全部力量建设社会主义祖国为最大光荣,以损害社会主义祖国利益、尊严和荣誉为最大耻辱。”[2] (第3页)二者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中得到了统一。而且,爱国主义所指的爱国与爱人民是不可分割的,爱国当然包括爱国家范围内的人民,是爱国的具体体现,爱人民不是一句空话,它要求服务人民,“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
第三,“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所指称的“时代精神”与社会主义荣辱观中的一些道德价值准则的概念关系范畴。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着重于两点,一是遵循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社会主义的发展规律和共产党的执政规律,不迷信传统势力,要有打破旧习惯的勇气;二是以科学的态度看待前进中的问题,崇尚创新意识,讲求科学发展。时代精神落实到实处就是要求社会成员自觉“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同时,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尚处于完善过程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本身是与改革并行的,是一个过程的两个方面,从另外的角度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的过程还是创新经济体制的过程,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就落实为社会成员要遵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则,这些规则在道德价值准则方面的体现即要社会成员内化“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等荣辱观。因此,时代精神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概念关系得到了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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