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评价指标体系的动态性_教育论文

教育评价指标体系的动态性_教育论文

教育评估指标体系的动态性,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指标体系论文,动态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摘要 教育评估指标体系的动态性是教育评估指标体系随着教育目的、教育理论及教育实践的变化,指标体系中的评估指标、权重系数、计分标准而发生变化的特性。教育评估指标体系的动态性既能满足个体的需要又能满足社会的需要。教育评估指标体系的动态性表现为教育评估指标的动态性、教育评估指标权重的动态性、教育评估计分标准的动态性。

关键词 教育评估 动态性

中图分类号 G—420

教育评估指标体系是教育评估各项指标所构成的总体或集合。一个完整的教育评估指标体系主要有评估指标、指标权重和计分标准三部分构成,各指标之间通过指标权重而发生一定的内在联系。由于教育评估指标体系是教育评估过程中各项工作围绕的中心。教育评估指标体系在教育评估工作中起着核心作用,没有科学的教育评估指标体系就没有科学的教育评估。教育评估有两大模式,一是“科学的教育评估模式”,一是“观察理解的教育评估模式”。本文所讨论的教育评估指标体系属于“科学的教育评估模式”。

教育评估是一个在评估原则指导下的系统工程,评估原则的错误或片面必然会导致评估实践的失败或偏差。因此我们认为,在设计、制定教育评估指标系的内容中应增加动态性原则,即把教育评估看作一个动态的过程。这样才能深化我们对教育评估工作的理性认识,提高教育评做估对实践的导向作用,从而达到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提高教育质量的目的。

教育评估指标体系的动态性是指教育评估指标体系随着教育目的、教育理论及教育实践的变化,其评估指标、权重系数、计分标准也发生变化的特性。这种特性当然表现在设计制定新的教育评估指标体系中,但是更明显地表现在这一评估指标体系运动一阶段后,教育评估人员根据教育及教育评估实践对已有的教育评估指标体系的结构进行修改、增删、补充、守善和设计过程中。该过程使教育评估指标体系从量变到质变、从粗糙到精细、从不完善到完善,从而指引、推动教育、教学工作进一步开展。在这个过程中,教育、教学工作与教育评估指标互为基础、互相促进,使二者形成一个动态的良性循环,表现出较强的活力,使教育评估工作人员的工作向细腻化和艺术化方向发展。

教育评估对象是教育实践活动的人和人所进行的教育活动。由于社会生活条件、教育内容和心理活动的千变万化,使得教育评估对象具有较大的变化性。因此在现代教育中,只有动态地进行教育评估,才能对教育工作的发展显示出重要的杠杆作用。教育评估指标体系的动态性发展使学校、教师、学生、后勤人员、教辅人员以及其他教育工作人员由自发的、无组织的发展向整体的、有组织、有目的的方向发展。教育评估以其对评估结果的显示,来对教育工作方向进行引导、对教育评估对象进行激励,从而对教育发展过程起着控制、调节和加速的作用。这一控制、调节、加速作用实现的机制,一方面是教育评估对象具有较强的主动性和一定的目的性。另一方面是通过教育评估指标的动态性,不断向教育评估对象提出要求,使他们的需要不断发展。现代急剧发展的社会在更广泛的领域里向教育评估对象提出了许多新的要求;与此同时,教育评估对象受到社会要求的影响又不断地产生或更新自己的需求。心理学认为,新的需求必然成为调整行为的主要原因。因此评估指标体系必须满足教育评估对象的需要,用合理、科学的教育评估指标体系将“个体”的需要与社会的要求结合起来,实现二者的有机统一。而这种统一只能通过教育评估指标体系的动态性,不断调整教育评估指标体系而实现。

教育评估的结果一般是以一定的分数表现出来。这种分数不仅显示群体的凝聚力、协作性、管理的科学性,而且表现评估对象的物力、智力、体力和意志力等,因而在一定程度上是教育评估对象的自我表现。可以说教育评估的结果不仅是自我表现的需要,而且也是评估对象自尊、自信的来源。因此从这个角度来看,教育评估又应该激发评估对象参与评估的积极性。但是,由于教育评估的指标是一个统一的标准,即采用一个固定、静止的标准来要求评估对象,这样就把复杂的、参差不齐的评估对象纳入了一个统一的框架中。评估本来是为了激发评估对象的积极性,是为了推动评估对象努力工作,但固定、静止的评估标准却成为人们追求的目标。为了达到这个目标有人可能弄虚作假,敷衍上级部门评估;甚至可能会临时拼凑、即时表现,欺骗上级部门。这实在是教育评估的悲剧。要改变这种现象不仅需要进一步探讨评估的方式,而且还要使教育评估指标体系动态化,这样才能真正发挥教育评估对教育工作的杠杆作用。

应该指出,教育评估指标体系的动态性并不否认教育过程中的某些静态评估。只要评估对象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就可以进行静态评估。但是静态评估结果只反映评估对象特定的时间和空间的状况,而不反映其过去的情形和未来的潜力。因此若能在静态评估中贯穿动态性,将使教育评估更加全面和科学。

教育评估指标体系具有动态性不是人们的主观想象、臆测,而是一个能发挥良好作用的教育评估指标所必须具有的特性,它是人们的主观能动性和教育实践的客观性相结合的产物。

教育评估指标体系动态性的表现是多方面的,我们以教育评估指标体系的内部结构为根据,将其分为教育评估指标的动态性、权重系数的动态性、计分标准的动态性三部分。

(一)教育评估指标的动态性

教育评估指标的动态性是教育评估人员根据教育目的、教育理论及教育实践的发展变化而对已有的教育评估指标进行修改、增删、补充、完善的设计过程。教育评估指标是社会对教育评估对象的质和量的具体规定,是教育目的、教育工作目的、教育评估目的的具体体现,它反映了社会对教育的要求。教育评估指标包含两方面的含义,一是把教育目的、教育工作目的分解成为不同等级的题目(或称项目),二是将不同等级的题目结合起来形成的分数,如平均分、标准差等。它通常是在一定的教育评估对象群体的范围内通过取样而得到的,心理测验将其称为“常模”。教育评估指标中的“题目”、“常模”都具有动态性。

教育目的是制定教育评估指标的指南。教育方针、教育目的以及各种教育文件对教育的规定是刚性规定,教育评估人员在设计教育评估指标体系时必须将其反映在相应的教育评估指标中,以保证教育评估指标体系的政治性和方向性。在我国,教育方针、教育目的以及教育文件对教育的规定是党和政府根据我国社会的现状及社会发展趋势而对教育提出的概括的抽象的要求和希望,是各级各类学校工作的长期目标。一般说来,教育目的、方针比较稳定,但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也会发生一定的变化。相对而言,在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目的总前提下,培养目标则变化较快。拨乱反正之后提出“名人教育”,80年代初期提出“通才教育”,80年代中期提出“智能教育”,80年代末期和90年代初提出“素质教育”[①]等,就说明了这一点。

教育工作目的是各级各类学校的中期目标,是我们设计制定教育评估指标的又一依据。由于各地各类学校的社会环境、地理环境的差异,使教育评估指标具有差异性;由于每一个学校都是在不断地发展的,因而教育评估指标也应是动态的。例如学校管理水平可以分为“常规化管理水平”、“成熟化管理水平”、“个性化管理水平”,尽管各个学校实际的发展水平存在着差异,但绝大多数学校都在积极地向“个性化管理水平”发展。

教育评估目的是各级各类学校近期目标,也是我们设计制定教育评估指标的最直接的依据,它具有更大的变化性。教育评估的目的大致有鉴定、改进、激励、管理、研究等方面,对某一评估对象的某一属性的评估,由于评估目的不同,其评估指标应有所不同。例如把评估目的定为鉴定,它的结果是对评估对象进行先后顺序的排队,此时所采用的“常模”标准应是绝对的,即用统一的标准衡量评估对象;如果把评估目的定为改进、激励,它是通过评估找出评估对象的优缺点,因此所采用的“常模”标准就应是相对的,即用不同的标准对待不同的对象。教育评估指标必须与教育目的、教育工作目的和教育评估目的保持一致,并随之变化而变化。此为教育评估指标具有动态性的第一个原因。

第二个原因是由于教育理论的变化。教育理论是设计制定教育评估指标时的重要理论依据。教育理论揭示的是教育与社会、人的发展的必然关系,是人类对教育现象长期认识、探索而总结出的规律。有了教育理论的指导,我们的教育实践才可能具有科学性。教育评估是一个理论与实践密切结合的产物,因此教育评估指标体系的设计制定不能不考虑教育理论。改革开放以来教育理论在我国发展迅速,1986—1989年的四年间,每月有将近两本教育学专著出版[②]。在培养目标、教学内容和教学时间安排、教学组织形式、教学途径、教学方法等方面,人们的认识更加深入和全面。如在中小学的培养目标方面,80年代初期强调的是“双基”,80年代后期在强调“双基”的同时又强调“非智力因素”,90年代初期又强调“个性的全面发展”、学会教学、学会学习等等。面对教育理论的发展,教育评估指标必须及时调整,否则就会被动、无以服人。

第三个原因是教育实践的变化。教育评估是教育工作过程中的一个环节,在整个教育工作过程中,教育评估起着反馈、调整、强化的作用。十全十美的教育评估工作是不存在的,人们总会发现其中的不足。究其原因是多种多样的,其中教育评估指标的不科学、不完善就是一方面。例如,过于追求指标体系的完备性,使评估指标繁琐、复杂,由此使评估工作成为学校、教育工作者和学生的额外负担。教育工作是一项复杂而系统的工作,希望通过一次设计、试行、修订就使教育评估指标成为一套完备无缺的体系,不仅不现实,而且不可能。在不同的时期,教育工作具有不同的工作重点,人们应该根据教育工作重点的变化而调整有关的评估指标,从而使教育评估工作适应教育工作的变化,成为教育发展的动力。

第四个原因是教育评估实践的变化。科学的教育评估在我国虽然仅有十几年的时间,但在教育评估指标的设计制定方面却取得很大的成绩。尽管如此,我们的教育评估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存在一些不足。例如,大多数教育评估指标中缺乏“常模”。由于教育评估的复杂性,可能有人认为它不同于心理测验,不需要有“常模”。此种看法是不科学的。科学的教育评估往往借助于测量。任何科学的测量都应当有一个尺度标准,这个尺度标准就是常模。没有常模就不能正确判断其质和量。教育评估,尽管有其复杂性,但是要使之具有科学性和减少误差,就应有常模。在未来的教育评估指标体系的发展中,增加评估指标中的“常模”是必然的。“常模”的一大特点是动态性,即随着时间、空间、样本结构的变化而发展变化。

(二)教育评估指标权重的动态性

教育评估指标权重是指某一评估指标在整个教育评估指标体系中的地位、数量比例。教育工作由多环节、多因素所构成,各环节、因素对教育工作的质量高低所起的作用是不一样的。权重大小反映了它们在其中所起作用的大小。例如,在教学质量评估中教师与教辅人员相比,教师的作用要大于教辅人员,教师在教学质量中所占的权重就大。在品德教育评估中,班主任与任课教师相比,班主任的作用大于任课教师,班主任所占的权重就大。教育评估指标权重存在着动态性。由于教育评估指标权重反映了某一时期教育工作的重点和有关教育部门领导的意志,因此恰当权重的变化会提高教育评估对象工作努力的程度和引起方向的变化。例如高考中,如果知识的权重大于能力,教学人员就会采用机械、硬灌的方法教育学生,学生则以死记硬背的方法学习知识。在高校教育评估中,如果科研的权重大于教学,就会挫伤公修课、基础课教师教学的积极性,因此根据教育和教学形势的发展变化,及时调整教育评估指标权重,有助于教育和教学质量的提高,使教育管理工作充满活力。

教育评估指标权重的动态性,可以提高评估的质量。影响教育质量的因素很多,但这些因素的影响作用在某一特定的时间和空间上又不一致,利用动态的评估指标权重,可以使评估重点突出,使评估结果更客观地反映出各因素在形成教育质量中所处的地位。在多项教育评估过程中对那些信度较低的子评估,就可以赋予较小的权重系数;而对信度较高的子评估,则应赋予较大的权重系数,使评估具有较高的信度和效度。

教育评估指标权重的动态性不仅表现在某一指标权重的变化,而且表现在该指标权重在某一具体评估过程中的变化。例如对教师教学质量的评估,其中有学生的评估、同行的评估、领导的评估,我们可以分别对三者赋予权重,在权重确定以后,制定规则使各自的权重在一定的范围内发生动态性的变化。

同行对教师的教学质量评估的权重取决于其听该教师讲课的数量,听课数量的变化必然导致其权重的变化。例如,同行评估的权重为0.5,某同行从未听过教师的课,则这位同行评估的权重为0。也就是说,同行评估的权重随着其听课数量的变化而变化。只有使评估指标权重具有动态性,才能保证评估的质量。

(三)教育评估指标计分标准的动态性

一般而言,教育评估的对象是教育工作的某一属性或某一方面,如教师的教学效果是教学工作的一个方面,后勤管理是学校管理工作的的一个方面。这些属性是一个连续变化体,而不是对立的两极。为了度量评估对象在某一属性的连续变化体中的位置,人们将处于不同的位置点转化为相应的分数形式。评估对象对某一问题的不同回答,会得到不同的分数。这就是教育评估指标体系中的计分标准。计分标准的制定除了要依从于心理测量学的原理之外,还要根据教育实践的情况及时调整。例如,评估后勤人员的出勤,在后勤人员出勤普遍不足的情况下,我们可以将出满勤的情况记为2分,未出满勤的情况记为0分;在后勤人员普遍能出满勤的情况下,我们可以将出满勤的情况记为0分,未出满勤的情况记为-2分。这就是说教育评估指标体系中的计分标准一般是在评估对象普遍都能做到的情况下而确定的。此外,教育评估指标系的计分标准还应视教育和教学活动过程的特点而定。如在教学评估过程中,开新课和重复课,合班上课和分班上课,专业课和公修课,理论课和技能课等,其计分标准都应有一定的差异和变化。这种根据教育实践情况而调整计分标准就是教育评估指标计分标准的动态性。

注释:

①雷实《教育思潮与当代中国教育实验》《教育研究》1995年第2期,第59页。

②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我国教育学学科研究现状与发展趋势》,《教育研究》1995年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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