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专业职称评估与就业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_高级会计师论文

会计专业职称评估与就业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_高级会计师论文

会计专业职称评聘工作中的问题及对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职称论文,对策论文,会计专业论文,工作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十几年来,随着会计改革的不断深入,会计专业职称的评聘工作也有了重大改革,如1992年后,对会计师及以下职称实施以考代评、考聘结合的办法之后,又将会计员和助理会计师职称考试合并为初级会计人员考试,这些措施在很大程度上调动了广大会计人员的工作和学习积极性,减少了职称评定工作中徇私舞弊的现象,促进了会计人员的合理流动。同时也应看到目前的会计职称评定工作仍存在着较多问题,如不加以重视,对会计人员业务素质的进一步提高及会计工作的质量都会产生不利影响。这些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人事身份认定,使部分会计人员无法获得会计职称。目前,我国的国有企事业单位中,仍存在干部、工人不同身份的现象。虽然条例中对会计人员身份没有作要求,但实际操作中,只有干部身份的会计人员才可以评聘会计系列专业职称,而工人编制的会计人员只可按技术工作系列评定专业技术职务,这使得一些在会计岗位工作的工人,虽通过自身努力,获得学历,通过职称资格考试,却得不到会计系列专业职称的聘任。当今社会日益尊重知识、尊重人才,这种不公平现象更加难以令人接受。实施会计人员专业职称制度,就是要通过合理评价会计人员的技术水平,达到提高会计人员素质的目的。而现行做法却有悖初衷,伤害了这部分会计人员工作和学习的积极性。由于历史原因,这种“以工代干”的会计人员还为数不少,在职称评聘工作中,应该考虑这部分人的合理待遇。

2.难以掌握的资历要求,影响了会计人员进一步提高素质的积极性。现行条例中,对各个级次的专业技术职称,都有资历要求:如对任职会计师要求有一定财务会计工作经验,能担负一个单位或管理一个地区、一个部门、一个系统某个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而对高级会计师则要能担负一个地区、一个部门或一个系统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对会计师及以下职称者,由于实施了以考代评,资历条件只作为聘任时考虑的一个因素,并且有淡化的迹象,而评定高级会计师职称时,资历条件就显得比较重要。笔者目前所接触的高级会计师,几乎都同时具有一定的行政职务,似乎已给人一种印象——只有相当行政级别的会计人员才能升任高级会计师,并且从目前填报的高级会计师职称申报材料的要求来看,除填写工作经历、学习经历、论文论著等情况外,还有反映申报者在管理方面的内容,如撰写某一单位、某一地区或某一部门的文件等,而在实际工作中,特别是在一些较大单位,诸如起草文件等管理工作,并不是每一位会计人员都可参与,一般是由行政领导负责,即使是被指定参加,也可能不作为个人业绩。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有许多已获得会计师职称的人员,感觉无法达到资历要求,而放弃申报高级职称,从而疏于学习,更不必说去进行工作外的理论研究,这种现象已经有了一定的普遍性。一般的,一个大学本科毕业生,经过五年左右的工作时间,就可以获得会计师职称,如果没有更高的、可实现的目标作为内驱力量,那么,在目前会计人员后续教育制度并不完善的情况下,人的“好逸恶劳”的习性会促使他在其后二、三十年的工作中只吃“老本”,其知识水平还能否赶上时代的发展,令人担扰。

3.正高、副高职称合并评定的制度,抑制了高素质人才向会计实务界流入。目前会计人员专业技术职称采取了正高、副高合并的评定方法,即最高专业技术职称是高级会计师,而其他社会学科类工作人员大都有更高一级的专业技术职称,如编辑系列就有副编审、编审两个高级职称级别。在1986年,全国会计人员素质普遍较低的情况下,采用这种方法是符合国情的,毕竟能评为高级会计师的会计人员,只有相当少的一部分人。而现在,会计人员中,具有大学以上学历人数在逐年增多,其业务素质也较以前有很大提高,但我们不难发现,从事具体会计工作的人员中,高学历人才仍很匮乏,比方说很少有会计学博士在某一基层单位会计部门供职,这些高级会计人才,多进入了高校、科研单位,或是一些高收入的外资企业、证券公司,因为,获得博士学位后,如在高校工作获得的最高职称可以是会计学教授,其事业发展的成就感及社会对他的认可程度是远高于他在某一单位担任高级会计师的。这一社会现象,是否可以让我们反思到,对会计专业职务的定位是否偏低了。会计有着几千年的历史,其理论研究与实务对经济发展,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会计理论界要高素质人才,会计实务界也同样需要高素质人才,如果是因为职称评定的低定位,导致从事会计具体工作人员社会地位降低,引导了高素质人才向外流动,岂不遗憾。

4.专业职称结构趋向于不合理。目前会计专业职称分为高级会计师、会计师、助理会计师、会计员四个级次。90年代以前,由于我国会计人员的文化素质偏低,90%以上的会计人员只有中专以下学历,按现行职称评定条件,能评上会计师职称的为数不多,高级会计师更是凤毛麟角,所以在当时,这种级次安排是符合会计人员结构呈“金字塔形”的要求。进入90年代以后,由于全日制教育规模扩大,各类成人教育的普及,加上经济改革开放对会计审计人才需求增多,使得社会上一度出现了“财会热”,获得会计及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的会计从业人数急剧上升,特别是实行会计师以下职称以考代评,使得有一部分低学历和年轻的会计人员也能通过考试,获得相应职称,出现了老、中、青三代同为会计师的现象,再加上职称等级较低的老会计人员的陆续退休,具有中级职称的会计人员成了会计队伍的主体,会计人员专业职称结构呈现“橄榄形”。

职称评聘反映的是一种社会关系,如果处理不好,会影响其他社会关系的稳定。对于在会计职称评聘中出现的问题,有关部门应给予重视并尽早出台解决办法。笔者对此提出一些建议,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配合人事制度改革,逐步取消身份限制。从事会计工作的所有人员权利相等,这样可以进一步调动工人编制的会计人员的工作、学习积极性,提高会计人员整体素质。

2.放宽资历条件,改资历的人为评价为会计工作年度考核积分评价。即采用打分的形式对会计人员任现专业技术职称期间的会计工作表现逐年打分,只有积分达到一定标准者,才有资格申报更高一级职称,这样,表现优秀的会计人员就可以获得高分,提前申报,而表现不佳的人员,即使任职年限已到,也可能因积分不够,而不能申报。这样就可以引导会计人员自觉主动地做好每一项具体工作,提高整个会计工作质量。打分标准可以由财政部门统一制订。

3.建立高级职称人员的相关知识考试制度。从目前中级、初级职称资格考试的情况来看,考试对提高会计业务素质有着“立竿见影”的效果。考试是一条学习的有效途径,也是目前最为公平的评价手段。高级职称人员除应具备比中级职称人员更高的会计业务能力外,还应具备比中级职称人员更广的知识面,因为他们往往要承担一些部门的管理、科研工作,所以对他们在管理、行政、法律等方面的知识掌握程度,也应作有效公平的评价。2003年开始,2004年进一步推广的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试点,成为了继中初级会计职称、注册会计师考试热后的又一个热点,激发了广大会计人员,特别是年轻会计人员的学习热情。希望财政部门能尽早建立会计人员高级职称考试制度。

4.增加职称等级,变一个等级高级职称为副高、正高二个等级。这样,使现有高级会计师可申报更高一级职称,提高会计工作人员的社会地位,引导高素质人才加盟会计实务界。我们在此已可喜地看到,在一些城市已启动了教授级会计师的评聘工作,我们更愿意这能够成为一项制度得以推广。

会计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制度需要改革,但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完成,还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我们相信,无论如何,改革总是朝着有利于改善会计工作环境,有利于提高会计人员素质,有利于发展我国会计事业的方向发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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