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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定意义上讲,吸收外资是我国建设资金相对不足的需要,国际资本的流入在18年的发展中起了极为关键的作用。没有外资,我国不可能有这样的发展速度。但是,再进一步分析又可以发现,国际资本的流动是与一定的产品、技术、市场等联系在一起的,国际直接投资尤其是这样。即使贷款或发行债券等的国际筹资方式,也往往是与项目联系在一起的。国际贸易的“比较优势论”又告诉我们,任何一个国家,即使它的相对经济水平再落后,它也有某种“比较优势”。对先进国家来说,优势更大的产业是优势所在,而对后进国家来说,可能各种产业与发达国家相比都处于劣势,但相对劣势较小的产业一旦参与了国际贸易与分工,也就发挥了其比较优势。把以上分析结合起来,就可以发现,尽管我国的整体发展水平相对落后,但是我们还是在某些产业中有相对较小的劣势,即比较优势。这就是我们参与国际分工的定位。过去,我们只是从贸易分工的角度来认识这一问题,即只考虑通过产品的生产出口来发挥我国的比较优势,而十五大报告指出,我们现在应当考虑把这种比较优势的发挥方式从原来贸易的形式推进到投资的形式,即通过对外投资来在当地生产我国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这显然是在对外开放战略上的一大推进,具有坚实的理论依据。
一、采用跨国经营这一当代普遍的经营竞争方式
发展对外投资,标志着我国正在进入与当今世界普遍采用的相一致的经营方式。从国际现实看,跨国经营是当代普遍的国际竞争方式。全球4万家跨国公司控制了世界生产总值的40%、国际贸易的60%和国际直接投资的90%。在这个一体化不断加深的世界上,跨国经营是与时代相适应的生产经营方式,具有极为广阔的发展前景,而在国内生产产品再出口已经成为传统的经营方式而具有越来越大的发展局限性。我们要跟上世界的发展潮流,就应当采用国际上普遍采用的竞争方式。
从国际的发展经验看,对外投资是一个国家的生产与出口能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结果,我们应当把握我国发展阶段的这一推进,正确地实行这种对外投资的发展战略。
我们现在既要引进外资,又要对外投资,这在资金问题上是否矛盾呢?其实并不矛盾。资金总量的不足是我国的一个基本状况,这一点应当承认。但正如前面所说的一个后进国家也有比较优势,可以参与国际分工一样,资金不足是与产业联系在一起的,也是相对的。在一些高新技术的现代产业中,我国缺乏技术和生产能力,依靠外来资本可以带进技术。在某些劳动密集型产业中,我们没有国际市场,外资的进入可以带进市场,使我国的外贸迅速增长。但是,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我国的一批传统制造业,乃至一批家庭耐用消费品的生产能力已经相当成熟,由于劳动力成本的低廉,甚至对当年向我国输入这些产业的发达国家相比都具有更大的优势。特别是与世界上一些发展刚开始起步的国家和地区来讲,我国更具有相当明显的优势。我国不仅可以向需要进入这一发展阶段的国家输出,在那里投资设厂,而且可以解决我国在某些方面存在的生产能力过剩的问题。对外投资可以是用资金投入,在国内外市场上采购新的设备,也可以是设备投资,即现有的整个生产系统的搬迁。即使是后者,即使我国的投资企业本身没有足够的资金,我们也可以通过国内和国际金融市场进行融资。在现代国际经营活动中,通过金融市场融资是一个普遍经营方式,而不是单靠企业自有资金进行投资和经营活动,只要我们善于利用国际金融市场,我们就完全可以有效地发展对外投资。从我国自身的情况看,在某种意义上,现在也不能完全说我国绝对地是一个资金缺乏的国家。事实上,在国内也仍然有许多资金没有很好地利用,银行有钱而没有好项目可贷。因此,资金问题并不是一个绝对的数量问题,而是一个与产业产品相关的问题。
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发展我国海外经营的关键
中国企业能不能走向海外,有整个经济发展水平方面的因素,但同样重要的是企业制度方面的因素。不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就不可能进行海外经营。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是国内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问题,在海外经营中更是一个核心问题。发展海外企业以来,国有资产大量流失,根本原因是我们还没有找到一个有效的产权管理制度。不解决这方面的问题,那么海外经营就不仅不是有利的,而且还可能是有害的。海外国有资产流失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包括企业财产与个人财产界限不清,经营者对企业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不明,约束不严,经营者自身素质不高等等。
为了在海外经营中有效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我们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更多注重以合资方式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和经营不善。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对策之一是在合资与独资二者之间更多地选择合资而不是独资。合资有许多有利因素,其中包括可以利用当地的资金和熟练劳动力,利用合资对方的管理经验和市场渠道,易于获得当地政府的批准和优惠等。与此同时的另一条重要好处是合资双方在产权关系明晰的情况下对资产的保值增值共同负责,共担风险,共享利益,可以有较多的制约因素防止资产经营不善和流失。这一重要功能应当引起我们的重视。这可以有效利用东道国私人投资者对经营的较强的约束机制。正如我们在国内合资企业中所看到的那样,这对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是比较有利的。在对外投资中,通过股权收购与兼并方式获得当地已有企业是另一条渠道。收购与兼并不仅可以提高中国企业在国际上的知名度,使企业迅速进入当地市场,利用已有的生产销售渠道,并有利于在资本市场进一步筹集资金,而且更重要的是,在这种情况下产权关系清晰,资产经营受到股东大会的制约,上市公司则还受到社会的监督,从而使企业可以依照发达市场经济中成熟的公司规则与会计制度运行,这对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也比较有利。相比之下,独资经营尽管具有决策灵活、效率较高的优点,但相应地也减少了资产经营上的制约。独资经营的目的在于维护企业的技术垄断、经营诀窍、产品质量和商标信誉等特殊优势,对中国来说,这些垄断因素较少,所以一般不必追求独资。
第二,强化和改善经营者与经营效益密切联系的机制。实现资产保值增值的关键在于经理人员。为此,在海外经营中一方面要参照国内一些行之有效的承包制、责任制,同时又不能简单地照搬。在西方市场经济中,经营者的短期行为也是存在的,经营者欺骗董事会的行为也是存在的,优质的经营者一方面来自于高薪养廉,来自于市场的选择;另一方面来自于经营者的个人利益与企业长期发展效益之间密切联系的机制,其中包括经营者持有公司的股份,经营成功者能得到较高的社会地位等。因此,我们对海外企业的经营者应当建立一种既与近期发展相关又与企业长期发展相关的利益机制,其中尤其是与长期发展相关的利益机制,海外经营人员的选派要长期化,避免调动频繁增强短期行为。要把海外经营中的利率、汇率风险责任制度化,把这方面可能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在某些情况下可以聘用外籍经营人才。对于以往海外经营中反映出来的问题与管理漏洞,也要制定制约办法。
第三,建立相对集中的海外经营产权控制制度。为了有效地进行海外国有资产的经营与管理,应当建立相对集中的海外国有资产管理与控制的制度。大型跨国公司既是海外国有资产的经营者,也是散布在世界各地的子公司、孙公司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监管者。这种产权控制制度的好处,一是有利于国有资产的管理体制从国内延伸到国外,并且按照市场经济的惯例来进行控制。从原则上讲,国家作为国有资产的唯一所有者应当实现对自己资产的有效控制,这种体制也是合理的。二是有利于对海外企业的经营方向、重大决策和长期发展的控制,有利于为海外国有资产选派最好的经营管理人员,这种从产权关系上实现的控制与上述从通过合资方式实现的日常经营的制约相结合,可以最大限度地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但是由于这是经济性控制而不是行政性的控制,不会干扰企业日常的经营活动或降低企业的效率。三是有利于发挥大跨国企业的整体优势,在国际上形成国有企业的竞争力。
第四,充分利用发达国家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制、会计和法律制度,建立对海外企业的有效监管和产权控制。对海外国有资产产权一般不以个人名义在东道国注册登记,在确实需要以个人名义注册登记的情况下需经过审批,并签订经过公证的有效法律文件。在海外企业中实行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审计制度,要利用当地的会计制度和审计制度。
以上四点主要是从国内如何对流向海外的国有资产进行有效的控制。就对外投资采用合资方式来讲,我们仍然要努力争取我方的控制权。合资是为了利用对方的制约作用,而不是要交出控制权。
三、优化组织结构,实现高效管理多样化经营
在发展我国的海外经营的企业制度安排上,可以依据“产权制度要严格,组织制度要灵活”的原则,以灵活的组织形式改变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的某些弊端。
跨国企业的内部组织结构安排与多种因素相关联。首先与产业领域相关联。在自然资源开发型、贸易型、金融服务型和生产型跨国企业中,生产型跨国企业的组织结构最为复杂。其次与企业的经营管理方式相关联,而经营管理方式又以产品性质、市场份额和企业规模等多种因素而定。在各国跨国企业的发展中形成了多种企业组织结构,其中包括国际业务部制、产品分部制、职能分部制、地区分部制、混合式组织结构以及矩阵式组织结构。这些组织结构分别具有不同的优点,可以结合企业经营的需要参考。各企业应当根据自己经营的特点做出制度选择。
组建特大型海外经营集团是发展海外经营的目的所决定的。海外经营是经济长期发展战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不是仅仅为了把个别企业推向海外,更不是为了单纯的扩大出口。所以不应当采用企业各显神通的办法,什么企业能出去就出去,什么企业不能出去就留在国内。需要把海外经营作为海外经济发展战略来规划,进而把海外经济发展战略与国内的产业发展规划结合,因此需要综合考虑产业的向外转移与生产过程国际化的问题。一个特大型海外经营集团有助于从整体上规划海外经营为国内的结构进步服务。例如,高速增长导致了资源相对短缺,需要我们从全球范围内做出更合理的安排以缓和持续增长中的资源约束。又如,结构进步以后带来了生产力配置的不平衡,借助国际投资有助于调整这种不平衡。再如,在某些行业中,我们已经缩小了与先进国家的差距,甚至处于同一条起跑线,我们只有从全球范围规划市场战略,才能在未来的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按企业集团组建国际公司有利于产业规划。
要创造多样化的经营体系。组建特大型跨国企业,应当是集强大的金融功能、投资功能、生产功能、资产经营功能、信息功能和贸易功能为一体的企业集团,应当把企业发展成为一个包括制造业、贸易、资源开发和金融服务业的多样化的企业集团。这是因为以多行业海外国有资产管理需要而组建大型跨国企业,不可能是单一产业的跨国企业,而只能是多样化的企业集团。中国目前的海外企业大量以贸易功能为主,部分为资源开发型,这是完全不能适应中国企业走向海外需要的。下一步的发展目标是使贸易功能为主逐步发展为以制造业功能为主。贸易功能逐步转变为制造业功能的过程,可能是变产品市场为投资场所的过程,即以出口产品为主导创建海外生产企业的过程,是一个跨越贸易障碍的过程。贸易、生产、投资和金融的结合将有利于这一转变。我国的跨国企业目前还很弱小,很难在短期内形成大型制造业跨国企业。多样化经营将有利于发挥多产业的整体优势。一个国家的跨国企业模式受这一国家整体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也受该国大企业自身规模的影响。我国在短期内还难以发展起单一产品的巨型大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因此应当利用国有经济的整体优势,实行多样化经营。在现在的管理体制下,企业的融资渠道和投资决策权受到限制,影响了企业向海外拓展。国内除了个别企业有自己的银行外,由于工商企业与银行相互脱节,企业的海外经营难以得到强有力的金融支持。海外企业在资金筹措上受到贷款额度的制约和担保的限制,难以得到足够的银行贷款。企业对外投资与吸引外资不同,没有什么政策鼓励。因此,促进海外投资的重要一环是组建金融与产业的企业集团。
在发展海外经营中,我们还需要采用多样化的投资战略。其中一条就是要重视采用非股权安排的投资形式。海外经营一般总是被理解为资金的流出。由于我国经济的持续增长仍然有较大的资金需求,这就形成了一个矛盾。为此在海外经营中要较多地强调非股权安排形式,即与东道国之间达成技术转让、管理、生产与销售合同的方式进行投资,以市场销路、品牌、专有技术等来作为投入。如签订技术合同,在一定期限内按产品产量与销售价格以提成方式进行支付,为东道国培训人员,向东道国提供改进技术的信息等技术帮助等。这些非股权安排是经营国际化的有效形式。在一般合资项目上,也应注重采用抵押贷款、信用贷款和融资租赁等方式。在直接投资中注重设备投资,通过投资将一批过剩的生产能力转移出去。
从国有企业在国内市场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可以看到,一个带有根本性的问题是缺乏创新机制。企业缺乏一种内在机制去开发新的技术、新的产品、新的市场,缺乏一种环境去实现组织创新、管理创新、经营创新。这些问题的存在显然是不适应海外经营的。
四、发展创新机制,推动海外经营
在发展海外经营中,国有企业的创新活动应当从五个方面去进行。
第一,产品创新,即创造一种新的产品或提供一种产品的更高的质量。新的产品是进入东道国的必要条件。中国对外投资难以用传统产品挤占现有市场,也不能单纯依靠寻找更便宜的劳动力,所以重点应当是靠新产品创造新的市场。新产品第一来自于产品生命周期的转移,二来自于研究开发。这种新产品的开发转移机制的基础是企业的投资机制和组织机制。在新产品问题上我们要改变一种传统观念,即认为新产品开发总是从发达国家开始。其实不然。随着产品依照生命周期在世界各国转移,先进国家的传统产品也是后进国家的创新产品。如果我们能够根据自己的经验,按照后进国家的消费特点,对产品进行一定的改造,就有可能成为产品生命周期过程中的二传手,成为新开发市场中的投资者。
第二,生产方法创新,即对于同一种产品采用不同的生产方法。生产方法不是指技术性的变革,而是指经济性的变革,如以资本密集型的生产方式代替劳动密集型的生产方法,或者相反;以垂直一体化经营扩大生产规模,降低成本,获得内部规模经济;或者通过国际专业化生产在全球范围利用生产要素的价格差异,实现外部规模经济。没有生产方法的创新就无法推进跨国经营。在发展海外经营中,我们也要改变一种传统的观念,认为中国现在主要生产和出口的是劳动密集型产品,国外劳动力价格高,因此我们不可能把这些产品转移到海外去。根据生产方法创新原理,劳动密集型产品可以采用资本密集型的生产方法。一旦实现这种转变,而我们又拥有传统的市场网络,那么海外经营也就成为现实。即使我们不把整个产品的生产移到海外,也可以把生产过程的一部分转移出去,实现生产跨国化。
第三,市场创新,即开辟一个新的市场。市场首先是外部市场,其中包括跨越贸易障碍进入他国市场,创造本来没有需求的市场,保卫潜在的市场。市场创新也包括市场内部化,把本来的外部市场变为子公司间的内部市场,从而减少交易成本。以建立内部市场来控制长期供求关系,维持中间产品市场的差别价格,实行公司的内部划拨价格。企业正是需要以这样的市场意识来拓展才可能实行跨国经营。在开发潜在的市场中,中国与其他发达国家是平等的竞争者。尤其应当指出的是,中国的传统机电产品对于不发达国家具有更强的适应性。因为它经过了我们的改造,更适合于后进国家的消费水平和劳动者的操作水平。我们要通过建立跨国界的企业内部市场来减少交易成本,并合法地利用划拨价格产现母公司的利润极大化。
第四,供给创新,即获得一种原料或半成品的新的供给来源。一种是以向原料生产国的投资来保证原料供给,另一种是以少量投资建立海外子公司保证原材料和零配件的稳定供应。通过建立子公司确保供给是跨国经营中的又一种制度安排。在我国维持高速增长中,一个越来越突出的问题将是资源问题。我们应当从长期的发展需要出发通过跨国经营的现代控制方式形成自己稳定的供给来源,以避开国内各地普遍高速增长带来的资源竞争。
第五,组织创新,即实行一种新的企业组织形式,包括建立一种垄断地位。由于产品市场的不完全性和要素市场的不完全性,一个企业可能通过自己的垄断优势来建立自己对子公司的控制。产品市场不完全指产品差别、商标、销售技术与操纵价格等的垄断优势,要素市场不完全指对专利、技术诀窍、资金与管理技能等各种生产要素的控制。企业的海外经营就是发现自己的某种垄断优势去建立海外可控制的子公司。在这一方面我们也存在着对海外经营的一种片面理解。人们往往认为海外经营就是货币资本投入,由于我国资金缺乏所以海外投资不现实。事实上,在现代市场竞争中,产品市场是不完全的,要素市场是不完全的,我们不应当用完全竞争的观念去理解现代市场,从而看不到自己的竞争优势。由于产品的差别化(多样化、变异),由于商标、专有技术、销售渠道、管理经验等等的特殊性,建立自己的垄断优势从而建立海外子公司的机会是大量存在的。我们的任务是发现自己的某种特殊优势,利用它来建立垄断地位,进行组织创新,建立海外企业。
总而言之,在发展海外经营中,需要宏观上的政府管理体制的创新,也需要微观上的企业组织结构的创新;需要产权关系方面的制度创新,也需要经营机制方面的制度创新;需要思想观念上的变革,也需要企业制度方面的变革。只有靠全面的变革与创新,海外经营才能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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