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名与双名:汉晋南方人名的变迁及其意义,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单名论文,人名论文,意义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汉晋时期,华夏国家向南方扩展过程中留下了丰富多彩的文化、权力接触场景,只是由于文字记录缺乏,“莫可得而考”,①长时间内对这些问题欠缺细节上的深入理解。②随着湖南等地秦汉吴晋简牍的陆续出土,这种情况稍有改观。近几年来,针对简牍中出现的夷民、真吏等问题,学者进行了有意义的探索。③不过,由于简牍多为官府行政记录,直接显示华夏文化与南方接触的文字信息很少。而且,如何避免华夏立场上的“偏见”,也需要认真辨析。这些都要求研究者改变思路,尽可能在零碎的资料中寻找新的观察角度。笔者在这方面的努力之一,是通过分析吴简中特殊的姓氏结构,观察南方土著人群的编户化痕迹。④本文打算沿着这一思路,进一步考察汉晋南方的人名问题。
“人之有名,以相纪别”,⑤在现代社会中,姓、名共同构成一项人群标记符号。但姓与名实际是有区分的。名的使用要早于姓,两者组合是一种后起的文化习惯。在不同的文化体中,人名的使用大都有其特定规则。⑥具体到古代中国而言,春秋战国以降中原地区逐渐形成稳定的华夏式姓名习惯,即“姓(氏)+名”。⑦这种用汉字标记的姓名系统,包含丰富的尊卑、统属等观念,⑧具有华夏文化标签的作用。在华夏国家向周边扩展其势力的过程中,这种文化标签也会随之扩散到周边地带。从某种意义上说,周边人群对华夏式姓名的接受和使用,意味着文化同化和变异的发生。
这种现象至今仍然存在。民族学者和语言学者对人名所体现的民族接触,如双语人名现象,就给予了相当关注。⑨历史上,这种现象不断重复发生,不过由于南方民族普遍缺乏自身的文字记录,其人名系统的变化长期以来也一直隐而未彰。与之相比,湖南里耶、长沙等地所出时间上形成序列的简牍人名,虽然也属于华夏立场上的单方记录,由于其地方性和原始档案性质,仍为探索早期南方地区的文化接触与权力关系提供了重要线索。本文计划从上述简牍资料入手,重点对汉晋南方人名系统中单名、双名的使用进行分析,由此观察华夏文化对南方社会的影响。
需要说明的是,“南方”是一个需要界定的地理概念。在自然地理上,一般以秦岭—淮河作为南北分界。具体到汉晋时期,根据《汉书·地理志》来看,南方可以分为巴蜀、楚、吴越三个文化区域,对应着长江上游、中游、下游三个地理单元。上游巴蜀“土地肥美”、“俗不愁苦”,官僚教化较早推行;中游楚地“火耕水耨”、“信巫鬼,重淫祀”;下游吴越之地则民风“好勇”、“轻死易发”。⑩本文参照这种区域观念,将考察重心放在巴蜀、楚和吴越三个区域,同时也适当涉及西南夷和南越地区。
一、单名与双名
南方出土的汉晋简牍资料中,包含编户民人名最多的是长沙走马楼出土的三国吴简。目前竹简仍在陆续刊布中,详尽的人名统计仍有待来日,但仅《吏民田家莉》就出现近两千个人名,数量相当庞大。这些人名主要为长沙郡临湘县编户民,具有很特别的区域抽样意义,引起一些学者关注,相关讨论涉及人名用字特征、同姓名现象等问题。(11)而吴简人名最显著的特征则是全部为单名,即由“姓”和一个单字的“名”构成。由于《后汉书》、《三国志》和存世汉魏石刻中显著的单名色彩,人们通常认为东汉三国是一个单名流行的时代。因此走马楼吴简单名现象所具有的学术意义,并未引起特别注意。
问题往往存在于“常识”之中。一般认为,东汉三国时期的单名习惯肇始于西汉元始二年(公元2年)的“去二名”诏书。这年春天,皇帝下诏称自己的“箕子”之名不“合于古制”,故“去二名”,改为单名“衍”。(12)这件事的推动者是刚刚出任大司马不久的王莽。由于《汉书》只是摘录,不清楚是否同时发布了“令中国不得有二名”(13)的法令。但不少学者认为,“去二名”由此成为制度,开启了一个单名流行的时代。(14)不过,仔细梳理东汉石刻资料就会发现,东汉人名实际上呈现出明显的分层现象。官吏和知识阶层的确遵循着“单名+字”的制名习惯,对一般民众而言,单名、双名仍并行使用。
最典型的资料是章帝建初二年(公元77年)的《汉侍廷里父老僤约束石券》,(15)共出现24个人名,分属于6个姓,单名、双名者各有12人。分别是:(1)于氏:于中山、于中程、于孝卿、于孝、于伯先、于伯和、于程、于季、于稚、于思;(2)单氏:单侯、单子扬、单力;(3)尹氏:尹伯通、尹明功、尹太孙;(4)錡氏:錡中都、錡初卿、錡季卿;(5)周氏:周平、周兰、周伟;(6)左氏:左巨、左中。石券中单名、双名同时存在,说明双名不会是称“字”。石券出土地是河南偃师县缑氏镇郑土窑大队南村,东汉时属河南尹缑氏县,(16)距离首都洛阳很近,正处于东汉帝国的统治腹心。按照通常认识,这里的民众应是整齐的单名,可实际情况并非如此。
类似的材料还可以找出不少。现存东汉买地券数量可观,这些地券中往往会书写买卖双方和见人姓名,下面列出其中一些(括号内为地券时间和出土地):(17)
孙成、张伯始、张长卿、许仲异、樊永、张义、孙龙、樊元祖(建宁四年,洛阳)
王当、王使偷、王元兴、左仲敬、曹奉祖、黄唯、留登胜(光和二年,洛阳)
房桃枝、赵敬、罗西造、樊汉昌、王阿顺(中平五年,洛阳)
樊利家、杜謌子、孟□、秦胡、杜子陵、李季盛(光和七年,平阴)
武孟子、靡婴、马熙宜、朱大弟少卿、赵满、何非(建初六年,忻州)
上述地券中单名、双名并存,可以排除称“字”的可能。由上文可知,单名在地券人名中并不占优势,如武孟子地券有6个人名,单名2人,双名4人。(18)房桃枝地券提及5个人名,单名1人,双名4人。这种人名结构与侍廷里石券相近。其他类型的东汉石刻资料中也有不少双名记载,如定县北庄东汉墓发现的160余个匠人名中,有王文伯、于仲荆、马伯成、李次孙、祝文虎等20余个双名;(19)安徽亳县出土东汉字砖提到主人王成和两个工匠名:丁永豪、张永骄;(20)永兴二年(154)东阿芗他君石祠堂题名有师操义、荣保、代盛、邵强生;(21)洛阳出土残碑有左阿息、王阿犊、阎青坚等俚俗人名,多为带有“阿”字的双名;(22)任城王墓题名有曹文、戴元、陆唐子、严仲问、房付英、田仲文等;(23)建初八年肥城画像石题记有孝子张文思、石工王次。(24)由此可以进一步明确,东汉中原地区下层民众的命名习惯并非单名,而是单名、双名并存。这一点文献中也有佐证。东汉中后期农民军领袖多有双名者,如“海贼”张伯路,渤海、平原“剧贼”刘文河、周文光,九江蔡伯流等。(25)
东汉一般民众制名具有单双名混杂特征,与《汉书》、居延汉简等史料中记录的西汉人名使用状况相近,显示出民间制名习惯的延续性。概括来说,西汉人名中的双名主要有两种形式:(1)两个字连用,共同构成一种表达。常见的如延寿、汉昌、利家、延年、长寿;(2)由一个实字和一个虚字构成。地券人名此类较多。虚字使用有一定规律,主要有子、之、元等语气助词,表示排行的伯、仲、季、叔、末,表示美德的忠、信等。(26)以上两种形式的双名,在西汉社会中都是普遍存在的。
这就提醒我们,观察两汉制名习惯的变化,要注意区分不同层次的人群。事实上,东汉为单名时代的认识,主要来自于正史列传人物和官吏、知识阶层的碑石题名。这些史料中呈现的“单名+字”整齐形式,其实是社会上层的文化习惯。与此同时,底层民众不仅一般无“字”,对单名、双名也并没有明确区分。换言之,“单名+字”体现了一种身份。《后汉书》中所记为数不多的双名者,就大都带有明显的民间色彩,方术、逸民、列女等传尤为集中,如张巨君、叔孙无忌、樊志张、泠寿光、皋伯通、鲁女生、费长房、蓟子训、解奴辜、东郭延年、封君达等,(27)可以印证此点。
一些汉碑题名也显示了这种身份上的区分。建宁五年(172)的《成阳灵台碑》,正面和碑阴均有题名。(28)正面尾部题名为官吏,均为“姓+单名+字”的连称形式。碑阴第一、二段为出钱人题名,多为仲氏宗人。其中,第一段至主吏仲调子蹇为止,亦为“姓+单名+字”的连称形式,此下则多为“姓+名”形式,如仲客生、仲阿东、仲阿先、仲子林、仲阿先、义民陈彦。第二段情况相似,督邮仲邵子周以前为“姓+单名+字”,以下则是主吏仲炽客生、主吏仲东阿东、主吏仲阿同、义民陈彦、弟富、富弟赎。仲炽客生、仲东阿东即第一段中出现的仲客生、仲阿东。他们的名字在同一碑刻中为何呈现为两种书写形式?这一点很值得注意。“仲东阿东”,从书写形式上说,是“姓仲名东字阿东”的意思。可是按照一般取字习惯来说,以“阿东”作为“字”,显得过于俚俗。顾炎武根据该段题名之后“惟仲阿东年在元冠,幼有中质”的记载,认为仲阿东是由于年少而未有字。(29)这个看法可以由5岁去世的许阿瞿之名、(30)蜀后主幼名阿斗得到佐证。(31)
不过,同碑题名中出现“阿”字的还有多人,他们是否均未成年?这种形式的题名在光和四年(181)的《殽阬君神祠碑》中曾大量出现,洪适指出:“其间四十人,皆字其名,而系以阿字,如刘兴阿兴、潘京阿京之类,必编户民未尝表其德,书石者欲其整齐而强加之,犹今闾巷之妇以阿挈其姓也。”这是一个很敏锐的观察。根据《殽阬君神祠碑》题名分析,“字其名”的方法,除了系以“阿”字,可能还有排行、美称等用字,如田俱伯俱、藉昌仲昌、苏排叔排、王盖盖德。(32)这些题名者是否均由于年少而无字是值得怀疑的。再回到《成阳灵台碑》,碑阴对仲阿东的记述全文是:“惟仲阿东,年在元冠,幼有中质,遵柜,上仁好义,见群从无者,代出钱万以立碑,大意翻然,君子善之,恩加骨□,乡朝所称。县令菅君,即请署门下议生,都市掾官,未可测矣。”(33)可知仲阿东是一位年轻的富人。他因代为贫困宗人出钱而受到表彰,碑阴特别称颂其德。值得注意的是,结尾处说县令为表彰他而“请署”为属吏,阿东在当地显然已颇具影响。他为何还要以俚俗幼名题碑?有些不合常理。其实正如洪适所论,这里呈现出的是人名的分层现象。对于普通民众而言,即便到了冠礼之年,也不一定会被“命字”,而多会继续使用俚俗幼名。由于普通民众并没有“字”,因此有的官方碑刻题名场合中,要模仿官吏“单名+字”的题名形式,临时为其造“字”。最简便的方法之一,是将实际使用的双名作为“字”,同时省掉双名中的“虚字”成为单名。如果本来是单名,则可以增加一个虚字而成为“字”。
单名、双名由此体现出社会分层的意义。需要指出的是,这种人名分层现象,早在元始二年诏书以前就已经存在。尹湾出土的西汉永始、元延年间简牍中,有一种《东海郡下辖长吏名籍》,记录了140余个可辨识的下层官吏人名,绝大多数为单名,双名仅有14人。(34)这表明早在“去二名”诏书发布之前,地方官吏层的人名已经以单名为主。
上层人名的单名化趋势,其原因或许可以归结为西汉昭宣以后儒学理念的渗透。儒家很早就有“二名非礼”的观念。(35)这种观念及与之相关的避讳问题,会随着儒学的渗透而逐渐在儒生、官吏阶层扩展,导致上层人名中单名的流行。在这种背景下来看元始诏书,就可以理解所谓“二名”之禁,不过是顺应了当时的社会风气而已。宋人邵博曾说:“王莽令中国不得有二名,又遣使讽单于为一名。东汉士大夫以操节相高,遇莽之事必唾也,乃终其世谨一名之律,何也?”(36)这个提问或可由此得到解答。不管诏书是否强制施行,单名观念都会因此而得到加强。姓、单名、字构成的人名,就逐渐成为汉碑官吏、儒生题名的一般形式。与此同时,普通民众所受影响并不明显,仍然是单名、双名并存。这种制名习惯上的明显差异,显示出“大传统”对“小传统”影响的有限性。
值得注意的是,东汉人名的这种分层现象,不仅存在于中原地区,西北地区也是如此。新疆拜城东汉永寿四年(158)刘平国摩崖中,提到6位“家从秦人”,分别是:孟伯山、狄虎贲、赵当卑、万羌、石当卑、程阿羌,1个单名、5个双名。(37)这些人名具有明显的俚俗色彩,有的很可能是羌民。甘肃地区出土的西晋镇墓文中也多见双名,如顿霓儿、顿盈姜、吕阿丰、吕来业、盖颜仲、吕轩女、吴仁姜。(38)这样就回到本节开始提出的问题:为何走马楼吴简中的编户民会是整齐单名?究竟是长沙地区的特殊现象,还是另有原因?回答这一问题,需要梳理汉代南方人名的变化过程。
二、汉代南方人名的变化与单名问题
南方地区华夏式姓名的使用是文化接触的结果。《魏书》卷101《獠传》说:“獠者……散居山谷,略无氏族之别。又无名字,所生男女,唯以长幼次第呼之。其丈夫称阿謩、阿段,妇人阿夷、阿等之类,皆语之次第称谓也。”(39)这个观察不尽准确。现代民族志调查显示,长幼次第只是南方土著人群命名的一种方式。习见的植物、动物、自然现象、器具等都经常被用作人名,表示个人身体特征的人名也很常见。(40)这种带有原始标记性称谓的人名,经过文化接触而演变为单名、双名混杂的华夏式姓名结构,再呈现为走马楼吴简这样整齐的单名,显然需要一些权力或文化上的契机。(41)为了更好的理解这一问题,下面打算先简单梳理战国至汉初南方人名的变化过程,再分析吴简整齐单名的成因。
(一)从蛮夷名到华夏名
春秋战国时期,南方人名仍具有浓厚的土著色彩。以《吴越春秋》和《越绝书》提到的吴王名和越王名为例,会发现其中经常会出现一些特定用字,如吴王名中的“余”字(余乔疑吾、余祭、余昧),越王名中的“无”(无余、无疆、无皞)和“不”字(不寿、不扬),以及共有的“夫”字(夫差、夫康)。(42)李锦芳认为,人名词头中的“余”字为强调量词,表示尊称;“夫”和“无(毋)”字则有王、首领之意。(43)这些字至今仍多见于江浙地名前缀。(44)越国铜器中数次出现的“者旨於赐”,据研究是勾践的越语音读。勾践大夫冯同,有的铜器中写作“姑冯昏同”;吴王寿梦,在吴国兵器中也写作“是野”,均为不同译音。(45)由此看来,尽管吴越两国均有一些华夏化策略,如吴国的太伯奔吴传说、越国追认的大禹祖先及其祭祀,(46)但其王族人名仍具有土著特征,多由吴越语音节对译而来。
蜀地的早期王族人名则属于另外一种形态,如蚕丛、柏灌、鱼凫、杜宇、鳖灵、葭萌等。(47)这些人名与吴越王名一样均无姓。从命名方式上看,最显著的特征是人名多与动植物名有关,也可能是其部族徽记。(48)
与吴、越、蜀相比,楚王名的华夏特征相对显著,熊丽之后多见“熊+单名”的形式,也有部分双名,如熊毋康、熊挚红。(49)这反映出楚国与吴、越、蜀相比,受华夏的影响更为显著。而战国时期楚国的普通人名,在包山、葛陵等地出土文书中有集中体现。特别是包山楚简记录的人名数量最为可观。这些人名与楚王名一样,大多数为华夏式的“姓+名”形式,单名、双名均有,而单名占据主导。而且仔细分析,可以发现不少人名带有明显的质朴色彩,如:叴与、苛胼、苛狗子、差令愆、兢丁、雇女返、场贾、兢不割、佢余。还有不少是以动物名作为人名,如:石耴、沈、舍猬、屈貉、宋、奠羊、娄狐、狸。(50)这与鲁国大夫申编从避讳角度出发,认为命名“不以畜牲”是相悖的。(51)申繻所论命名原则当然是针对贵族社会而言,一般民众自不必遵守。(52)楚简中大量的质朴人名,表明楚国编户人名虽已接受华夏式人名,却仍然保留了相当的土著色彩。
战国时期长沙周边的人名状况,通过出土楚印可以稍有了解,如区夫、苛、黄铸、登绘、张女、黄惑、某薥、张等。(53)这些人名均为“姓+单名”的形式,区、登(邓)、黄等也都是包山楚简中常见的姓氏。能够拥有印的当然属于社会上层。推想起来,上述楚印中的华夏式人名,可能是在与楚国接触的过程中,被赐予或主动习得的。
楚秦之际,随着兼并战争的进行和新县制的推广,南方的编户化进一步加强。记载这一时期编户民情况的确切资料有湘西里耶秦简。其人名的记录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华夏式姓名,一种则仅称名。这种区分在著名的迁陵县南阳里户籍中有显著体现。其中户人名均为“姓+单名”,举例如下:蛮强、黄得、彭奄、喜、宋午、李。每户内的母、妻和子女仅称名而无姓。而且与户人名相比,母、妻名用字显得较为俚俗,如负刍、不实、缚、缯、嗛。(54)其中“嗛”字出现多次,《说文》:“嗛,口有所衔也。”这个字还有动物颊囊的意思。更有趣的是户人李獾,“妻曰”,妻名似是根据夫名所取。
南阳里户籍以外的里耶秦代行政文书中,也记有不少士伍等身份的人名,单名、双名并存,例如:匄、成、毋死、不、不识、衷、盐、小欬、越人、、不采、胜日。(55)岳麓秦简中也提到几个人名:阳陵士伍毋死、盐、冯将军毋择。“毋死”与“盐”亦见于上述里耶简。(56)这些资料中双名比较常见。值得注意的是,上述人名中也有一些显示土著语言特征的常用字,如不、毋。张家山汉简《奏谳书》中,有一个蛮夷大男子“毋忧”。(57)与上述人名相比,南阳里户人名显得过于整齐,也许并非一般编户。
里耶秦简中的这种人名特征,在稍后的江陵凤凰山西汉简中仍可以观察到。凤凰山汉简人名可以分为三类:户人名、中贩共侍约者人名、奴婢人名。三类人名各有其特征。侍约者人名的记录形式是“姓+名”,单名、双名均有,如载翁仲、王翁季、杨公子、陶仲、姚季、张苍、陈黑。人名用字与中原相同,多出现伯、仲、季等排行字。户人名和奴婢名则均只著录“名”而无姓,(58)单名、双名均是如此。户人名与奴婢名的俚俗色彩很明显,前者如:厌治、击牛、不章、野人、越人、虏、小奴、青肩,后者如:美、蒲苏、獾、禄、不敬、熊(以上奴)、缚、留人、畜、醉、绿、紫、豹(以上婢)。(59)上述人名特征与侍约者人名形成比较显著的对照。这一点与里耶人名的差异相似。
与之相关,《史记》等书中记载了一些秦汉之际东越、闽越、南越、夜郎首领人名。如秦始皇开辟岭南时,曾杀西呕君译吁宋,越人则立桀骏为将与之抗衡。(60)译吁宋和桀骏显然都是越语人名的译音。此外还有闽越王无诸、越东海王摇、鄱阳令吴芮、闽越王郢、其弟余善、越繇王丑、将军驺力、故越衍侯吴阳、建成侯敖、繇王居股、夜郎王多同、鉤町王亡波、夜郎王兴、兴妻父翁指、兴子邪务等。(61)上述人名明显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类具有华夏式单名特征,如吴芮、吴阳;一类则具有译音特征,如驺力、居股、余善、多同、邪务、译吁宋。(62)这种差异反映出在早期南方部族与华夏国家的接触中,使用华夏式人名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有的较早接受了华夏式人名,有的则仍使用土著人名,还有的可能是双语人名并用。这种情况与楚简人名可以相互印证。可以想见,随着秦汉帝国南方统治的推进,这种华夏式与土著式并存的人名状态,会进一步朝着“姓+名”的华夏化方向过渡。在人名用字上,一些明显带有南方土著色彩的用字会逐渐减少。在这一过程中,上层人名的变化会早于一般的编户民。
(二)单名的推广与户籍编制
根据前面的分析,战国至西汉初期,南方人名呈现出两个显著特征:(1)具有从土著人名到华夏式人名过渡的阶段色彩;(2)单名、双名并存,而单名比例较高。这两个特征成为思考走马楼吴简整齐单名现象的起点。
正如竹村卓二所说,每个民族都有其独特的命名法(name giving system)。(63)而命名法中的核心人名又往往受制于其语言习惯。(64)古代楚地居民与苗瑶语族关系密切,民族学者指出,由于苗语词汇以单音节为主,复音的单纯词很少,因此苗族个体本名的命名受此影响,绝大多数是由单音节构成的。(65)这种单音节人名,在对译为相应的汉字人名时,会比较自然的标记为单名。这或许是战国至汉初楚地单名比例较高的语言基础。
不过正如前节所论,虽然战国至汉初楚地单名比例较高,却仍有大量双名存在。走马楼吴简整齐单名的由来显然另有其因。根据出土简牍来看,汉武帝时期长沙地区人名中单名、双名仍然并存。(66)而走马楼吴简整齐的单名现象,很可能东汉后期已经形成,如东牌楼东汉简中出现的人名就均为单名。(67)根据这些情况,再结合第一节所讨论的两汉之际人名变化趋势判断,长沙地区人名在东汉时期(特别是前中期)必定有一个显著的变化过程,即本来比例就较小的双名逐渐消失,最终呈现为整齐的单名。
如何理解这种人名的整齐化现象呢?洛阳东汉刑徒墓地出土的刑徒砖提供了一个值得注意的线索。刻在砖上的数百个刑徒人名中,绝大多数为单名,双名仅有黄丙午、黄丸以、李马少、江宾安等有限几人。(68)根据第一节的讨论来看,即便刑徒来源身份多样,如此高的单名比重也是很难理解的。富谷至敏锐地注意到,有些奇特的人名如金陵、渭阳等,可能是刑徒“生前因出生地而被称呼的俗名”。(69)这种地名型人名还可以举出赵郡、河阳、扶沟等。此外从单名用字观察,少、大、小、奴等出现很多,干支作为人名也有不少。这些都给人一种非正式人名的印象。前面提到,汉碑中“仲东阿东”之类题名,显示出官方存在着将编户民人名整齐化的做法。虽然还不能确认刑徒人名也存在这种情况,但由此显然可以提出一个疑问:走马楼吴简整齐的单名是否也是一种官府行为?
提出这种怀疑还有一个原因。同属于南方的巴蜀、吴越地区,东汉时期编户民中单名、双名也是共存的。先来看巴蜀。犀浦出土东汉残碑有王岑鞠、康眇、王奉坚、何广周、王汶、苏伯翔、张王等多个人名,单名、双名均有。(70)延熹七年(164)《蜀郡属国辛通达李仲曾造桥碑》官吏题名均为单名,但义工均为双名,如王文宰、王汉期。延熹四年成都《郑子真残碑》可以辨识的人名有:郑子真、潘盖、吕子近,(71)有单名,也有双名。都江堰出土建安四年(199)《北江塴碑》,官吏均为单名,“作者”则有赵□卿、苏子邛、杨叔财等双名。(72)王孝渊碑有石工张伯严。西南夷地区也有类似证据。云南昭通出土永元八年(公元96年)孟孝琚碑称,孝琚本名广宗,后改单名为琁,字孝琚。(73)
再看吴越地区。建武二十八年(公元52年)的《三老讳字忌日记》中记载了三老“通”及其家人共15个人名。(74)三老“非吏而得与吏比”,(75)实际上具有官方色彩,(76)家族人名大多为“单名+字”形式或与此有关。不过,也有两个儿子提馀和持侯是双名。而且从这两个人名的用字来看,似乎有吴越地方色彩。此外,扬州出土的熹平五年(176)刘元台买地券,记有刘元台、刘文平等双名。(77)吴兴、台州等地出土的纪年砖铭则显示,东晋初年吴越地区民众中存在不少双名,(78)应当是延续汉代以来的制名习惯。(79)
由于巴蜀、吴越地区缺乏东汉简牍户籍资料可供比较,这些地区是否存在户籍上的整齐单名现象,目前还不清楚。(80)这个问题同样也存在于中原、西北等地区。而长沙周边地区又缺乏相应的石刻资料可以比较。这就提出了一个难题:究竟是东汉时期存在普遍的户籍名与使用名不一致的现象,还是单名化仅存于长沙地区?
户籍名与实际用名不一致的情况,任何时代当然都是存在的。但从地券和侍廷里石券等资料来看,东汉时期中原、西北等地区的双名所占比例不小。如果户籍上全部登录为单名,会有相当规模的户籍人名与实际用名不一致。这一点是很难想象的。此外,现存东汉记录有双名的资料,很多都与官府有关,如刘平国摩崖、辛通达造桥碑。蜀郡《繁长张禅等题名》中,官吏为“姓+单名+字”形式,夷王为单名,民、夷侯、夷民等则均为双名。(81)侍廷里石券和买地券均有契约性质,似乎也应该使用与户籍对应的人名。西北等地出土的汉晋简牍,年代从西汉中期一直延续到西晋,单名占绝大多数,但仍有一定数量双名。如楼兰尼雅出土魏晋文书中就有胡腾宁、张幼业、尚法龙等双名。(82)
走马楼吴简中的整齐单名由此显得相当特别。我在讨论吴简姓氏问题时曾提出,吴简中存在的特殊姓氏结构,可能是经由楚秦到两汉的编户化过程而得以推广的。(83)众所周知,从不同人群的文化接触和同化过程来说,人名相对于姓氏而言,发生变化一般会更早一些。但对于编户化过程中伴随的人名登录来说,姓与名的变化却可能是同步的。会不会正是强制性的户籍登录,推动了长沙地区的单名化进程呢?《后汉书》中记载了一些活跃于武陵、长沙、零陵等郡的蛮夷首领人名,包括溇中蛮覃儿健,武陵蛮詹山、精夫相单程,武陵澧中蛮陈从,零陵蛮羊孙、陈汤,五溪蛮夷黄加少、高相、法氏、赵伯、潘鸿等,(84)有的就并非单名,或许可以作为单名化与编户行为有关的证据。
关于编户带来的人名登录,敦煌悬泉出土的西汉归义羌人资料提供了可资参考的例子。其中提到如下一些羌人名:奴葛、芒东、潘朐、狼颠、东怜、唐尧、蹏当、封芒、落蹏、屈调、封调、榦芒、驴掌、归何、芒封、封唐、零虞、嘉良、离吉、狼阳。(85)这些人名显然只是羌语人名的对译,并没有姓,如驴掌、芒封是父子,归何、封唐为兄弟,人名中就并无体现。这是编户过程中的人名对译登录。值得注意的是,音译人名首字有的与华夏习惯上的“姓”吻合,如潘、唐、封、屈,有的则保留了较质朴的译音。这种情况也见于《后汉书》记载的羌人名,如烧当羌支的滇良、滇吾、滇岸、东吾、迷吾、迷唐。(86)在官方户籍和华夏观念中,这些音译人名的首字显然具有了“姓”的功能。(87)
归义羌人籍人名被整齐的对译为两个汉字。如果认为首字具有“姓”的功能,这些人名就呈现为整齐的“姓+单名”形式。这对于理解吴简单名现象很有启发。地方官府在编制新附户籍时,可能普遍存在技术上的整齐化倾向。新附户籍的编制者是官吏,他们自身习惯于使用单名,按照习惯给新附人口登记单名是很自然的。而且如前所论,苗瑶语族中流行的单音节命名习惯,也为此提供了人名转译的语言学基础。不过,如果说长沙地区的编户人名经由这样一个过程而走向单名化,前提则是东汉时期长沙地区必须有大规模的新户籍编制。这一点只要对照《汉书·地理志》和《后汉书·郡国志》相关诸郡户口数字,便会有更进一步的认识:
《汉书·地理志》所据户口资料大致在元始二年前后,《后汉书·郡国志》则一般认为在永和五年(140)前后。(88)在这一百多年间,巴蜀、吴越诸郡户籍人口增长很少,有的几乎停滞;而赣湘地区的豫章、桂阳、零陵、长沙等郡则有巨大增长,增长额均为西汉在籍人口的数倍,最低的桂阳郡是三倍多,最高的零陵郡竟有七倍多,走马楼吴简出土的长沙郡则有四倍半。这种短时间内局部地区大规模的户籍人口增长,显然不会是地方经济发展和人口自然增殖的结果,背后应该有地方官府的强制性人口附籍举措,比如对蛮族战争带来的蛮口迁入、和平时期的人口搜检,等等。(89)这也带来当地民族关系的变化,东汉长沙及周边地区蛮族动乱频繁发生,其根本原因就是反对附籍和承担赋役。(90)
户籍人口数字巨大增长的背后,是大规模的新户籍编制工作。由于新编入户籍的人口超过原有人口数倍之多,单名化得以显著推行。(91)据此判断,南方户籍的“单名化”现象不会仅存于长沙地区,临近的豫章、桂阳、零陵、苍梧等郡应当也是如此。遗憾的是尚缺少这些地区的具体资料。(92)而伴随着大规模编户化进程而发生的,当然也不仅仅是户籍人名的变化。西汉末至东汉时期,长江中游以南地区的社会文化面貌究竟发生了怎样的变化,是一个值得今后认真思考的问题。令人期待的是,最近长沙走马楼新发现了数量可观的东汉前中期简牍,从相关报道来看仍以官府文书为主。相信随着这些简牍的陆续整理公布,汉代长沙郡及周边地区编户人名的变化轨迹会更加清晰地显现出来。
三、晋宋之际上层双名的兴起及其意义
如上所述,西汉末至东汉,上层人名的制名习惯经历了一个单名化的过程。这种单名习惯经由户籍编制等途径,对某些地区的编户人名产生了很大影响。不过,正如有研究者指出的那样,人名使用习惯自东晋后期开始又出现了新的变化,社会上层的单名习惯开始被突破,进入南朝后,双名比重则逐渐增大,形成单名、双名并行使用的状态。(93)这就提出一个问题:社会上层“去二名”的文化观念,为何会在晋宋之际逐渐消退?这与底层单名、双名并存的制名习惯有无关系?
东晋后期社会上层人名中双名的兴起,有一个特殊现象,即多以“单名+之”的方式构成双名。关于“之”字的意义,陈寅恪很早就指出是天师道徒的习惯,具有信仰标识的内涵。(94)不过,单纯从文字角度来说,“之”则是一个虚字,也可以认为没有任何实质性字义。正由于此点,使用时也常常会省略这个字,只以单名相称。由此就引出一个问题:在上层双名兴起的过程中,虚字究竟具有怎样的意义?
双名中的虚字确实比较特殊。南北朝是最重视避讳的时代之一,但之、道、僧等人名用字不在避讳之列。陈垣指出:“晋王羲之子知名者五人:曰玄之、凝之、徽之、操之、献之。徽之子桢之,献之嗣子静之。祖孙父子,皆以‘之’为名,不以为嫌也。宋王弘子僧达,孙僧亮、僧衍,从子僧详、僧绛、僧虔,从孙僧祐,叔侄皆以‘僧’为名,不以为嫌也。”(95)这就说明,之、道、昙、僧、灵等虚字,主要是作为双名中的信仰点缀。(96)由于这些字并不具有实际人名功能,所以不需要避讳。由此可以认为,带有这类虚字的人名,并非纯粹意义上的双名。问题是,为何要增加这类无实际功能的虚字呢?
这可能要考虑到民间文化习惯的影响。东晋南朝社会虽然强调身份制,但士族社会与民间社会之间并不能完全隔绝。在士族社会的人名系统中,单名和字共同构成一个身份性的雅名,与此同时,小名的使用却具有民间性。如司马攸小名桃符,梁武帝小名练儿,其子子卿小名乌熊。(97)此外,还可以举出镇恶、桃枝、道民、灵宝、法生、法真、蛮奴、客儿、蟠龙、社客等小名。(98)这些小名最显著的特征,就是俚俗色彩和信仰表达意涵,如道教色彩的道民、灵宝,驱鬼辟邪的桃枝、桃符、镇恶。在小名使用上,士族与普通民众看不出明显差异。值得注意的是,在民间社会中,这类俚俗小名也常被用作正式人名。(99)从性质上说,这种做法与士族人名中的“之”、“僧”、“道”等信仰性虚字是相似的。士族社会中虽然没有直接以小名为人名的情况,公开场合中称小名则很常见。司马昭喜爱司马攸,常呼其小字:“此桃符座也。”(100)有人曾当面称桓伊小字说:“此桓野王也。”(101)除了小名,前面曾谈到汉魏人名中带有虚字“阿”的人名是很常见的。六朝士族社会也延续了这一习惯,如称吕蒙为阿蒙,王子敬为阿敬。(102)“阿”是一个非信仰性的虚字。这就让人怀疑,上层“之”、“道”等虚字类双名的出现,也许是受到民间习惯的影响。
双名与单名相比,其优势就在于多出一个字,表达的人名内涵更为丰富。东晋桓豁诸子的命名,提供了一个很好的例证。《晋书》卷74《桓彝传附子豁传》:“初,豁闻苻坚国中有谣云:‘谁谓尔坚石打碎。’有子二十人,皆以‘石’为名以应之。唯石虔、石秀、石民、石生、石绥、石康知名。”(103)桓豁诸子名字中共有的“石”字,据称是为了契合前秦谣谶。而要想在人名中体现“坚石打碎”这一谣谶的话,在当时流行的单名基础上增加一个“石”字,是最为方便的。这应当是流行于民间社会的双名,逐渐为士族社会所接受的功能性基础。当人们发现在人名中增加一个字可以更丰富地表达愿望之后,虚字也就逐渐超出了信仰和口语层面。上层人名由此突破了东汉以来的单名惯例。
晋宋之际,随着统治阶层社会身份的变动,双名化趋势也愈益显著。《宋书》中刘裕诸子均为带有“义”字的双名,是最好的事例。云南所存两通爨碑的明显差异,也体现了这种变化。其一是爨宝子碑。(104)碑立于桓玄大亨四年,即义熙元年(405)。此碑仅有碑主爨宝子是双名,主簿、幹吏等13人均为单名,如主簿扬磐、录事孟慎、幹吏任升、小吏扬利。(105)到了刘宋爨龙颜碑,题名有了很大变化。此碑立于大明二年(458),上距爨宝子碑50余年。列碑题名50人,姓名完整者41人,其中单名9人,双名32人。(106)题名中爨姓者最多,有11人:
建宁爨道庆 府长史建宁爨道文 司马建宁爨德冺 仓曹参军建宁爨□ 府功曹建宁爨□ 别驾建宁爨敬祖 主簿建宁爨德□ 镇蛮长史建宁爨世明 司马建宁爨顺靖 屯兵参军建宁爨孙记 门下建宁爨连迫
此外据碑文所记,爨龙颜有子4人,孙9人,亦均为双名,且有同辈排行用字,如子辈均以“驎”,孙辈均以“硕”命名。这种情况与刘裕诸子均以“义”排行相同。爨氏为当地土著大姓,其人名的双名倾向是非常显著的。为何仅仅50年间,两通爨碑的题名有如此大的变化?从爨龙颜碑全部题名来看,有三点值得注意:(1)信仰用字集中于“道”字,共有7人,“之”、“灵”、“昙”、“僧”等字则未见,似乎具有区域信仰特征;(2)题名与汉代底层人名命名方式有一定延续性,如叔、世、孙、祖等家族性用字多见;(3)“子”尾人名多见,共有6人:杜苌子、杨琼子、毛玮子、谢国子、叔子、盛庆子。联系到前面提到的爨宝子,可见“子”尾人名在当地是很流行的。现存南朝最庞大的题名资料——萧秀碑碑阴题名中,也可以看到一些“子”尾人名。(107)而与“子”尾人名相似的,还可以举出“儿”尾人名。南朝寒人名中就有不少,如梅虫儿、邹伯儿、王竺儿。(108)人名中的“子”、“儿”与“阿”一样,都是带有口语意味的虚字。(109)有的语言学者认为,魏晋时期汉语词汇出现了双音化倾向,代表性现象之一就是“子”等无意义词尾的出现。(110)不过,这类人名在东汉民间社会中已经存在,恐怕不能简单归结为词汇习惯的变化。
爨碑和寒人的“子”尾、“儿”尾人名,显示出制名取向的变化。在东汉到西晋上层社会流行单名的时代,新进入官府者会习惯性的模仿制作单名。孟孝琚就是很显著的例子。而随着“之”、“道”等虚字式双名在以建康为中心的政治上层流行,单名已不再具有严格的身份标识意义,新进入官府者也就无需再制作单名。其原来的制名习惯,如单名、双名并存以及“子”尾、“儿”尾式人名,就会出现在官方场合之中。总之,上层人群对单名习惯的突破,导致社会不再处于提倡单名的氛围之中。正是这点导致南朝人名中双名比例的逐步上升,到了梁普通年间的萧秀碑题名,双名比例已占到九成以上。
晋宋以后上层社会的这种双名化趋势,最开始是底层社会的信仰心理、口语习惯等影响上层社会的结果。这是民间文化影响上层社会的一个事例。而一旦上层社会突破了单名观念的限制,反过来又会推动双名化的进程。特别是上层社会拥有文化优势,他们在双名制各方面的用字习惯会重新影响普通民众。双名中的虚字,在这种背景下就有了一些新的变化。《陈书》卷8《周文育传》说:
周文育字景德,义兴阳羡人也。少孤贫,本居新安寿昌县,姓项氏,名猛奴。……及荟秩满,与文育还都,见于太子詹事周捨,请制名字,捨因为立名文育,字景德。命兄子弘让教之书计。(111)
周文育出身于社会底层,本名“猛奴”,是一个典型的民间俚俗人名。这个名字在民间也常用作小名。他改名为“文育”的经历,正说明上层社会文化观念的重要影响。(112)新名中的“文”体现的是一种文雅意识。人名中的“文”字在汉代已经存在,爨龙颜碑和台州砖铭中也可看到。梁萧秀碑题名中带有“文”字的双名更多,如陈文展、陈文进、张文智、杨文粲等。(113)而南朝寒人名中,带有“之”的双名也有不少,如李粲之、周管之、许朗之、丰勇之等,(114)应当也是受到上层制名习惯影响的结果。将这些人名与里耶、凤凰山等简牍人名进行对比,秦汉至六朝数百年间南方人名的变化就有了直观呈现。这种变化是上层文化习惯与民间习惯互动影响的结果。需要指出的是,这种变化至南朝并没有结束。由于双名中的虚字往往体现出民众信仰和社会观念,使其很容易受到社会文化变迁的影响。比如,从南朝到隋唐,人名中一个比较明显的新变化是“僧”、“灵”等信仰性虚字在逐渐减少,“仁”、“孝”等道德性的虚字则逐渐增加,显示出儒学理念对制名的影响。(115)而赵翼指出,五代时带有“彦”字的双名极多,为“一时风尚”。(116)
还有一点值得注意。虽然西汉末期以后上层人名走向单名化,但他们对双名或者说由两个字构成的人名并不陌生。《白虎通·姓名》中说“名者,幼小卑贱之称也”,(117)《礼记·檀弓》“冠字”孔颖达疏解释说“二十有为人父之道,朋友等类不可复呼其名,故冠而加字”。(118)孙休诏书也提到:“人之有名,以相纪别,长为作字,惮其名耳。”(119)在东汉三国官吏、知识层单名流行的环境中,单名的使用其实是有很多限制的。(120)而“冠德明功”,以“敬成人”的“字”,在日常生活中使用相当广泛。(121)汉晋碑石简牍中官吏的“姓+字”书写形式,数量不少。碑石如光和年间的孙根碑阴题名,可辨者244人,人名均为“中军督孙玄象、孙彦龙”之类形式;青龙三年(235)的庐江太守范式碑,题名近40人,人名与尹湾汉墓出土《赠钱名籍》一样,均为“陈文信、王文舒”之类形式。(122)这些人都有相当的身份,如《孙根碑阴》出现的官名,就有中军督、大中、驸马都尉、舍人、中书郎、计吏、督邮等;《赠钱名籍》所载亦均为地方吏员。(123)从当时的制名习惯来说,孙根碑阴题名者应当均为单名,《赠钱名籍》也应以单名为主。所以上述题名很显然是“姓+字”的书写形式。这体现出当时吏员圈的交际和礼仪习惯。
这种“姓+字”的题名形式带来一些启示。东汉官吏、知识层的生活中,由于讳名的影响,“字”的使用非常频繁。这应当是增加“之”、“道”等信仰性虚字的过渡性双名,在晋宋之际能够兴起并很快被官吏、知识阶层所接受的社会基础。在虚字使用扩大化以后,命“字”的用字习惯就会影响到双名的制名。南朝以降双名中的“文”、“仁”、“孝”等虚字,在汉代人的“字”中使用很多。“字”本来是对单名含义的进一步延伸。(124)当晋宋之际上层双名兴起之后,双名与“字”就出现了暂时的功能性重叠。东晋南朝文献中可以看到不少人名与字相同的现象,如司马德宗字德宗、王僧孺字僧孺,(125)可能就是这种功能性重叠的一种反映。从这种意义上也许可以认为,南朝上层人名的双名化最开始表现为信仰性虚字的过渡形式,而当单名习惯被突破后,命字习惯对双名的影响则变得显著起来。这种变化可以称之为双名的“字化”。
四、结语
中国文明的多元起源早已成为一种共识。不过,学者也注意到,在公元前三千年纪后期的文明突破过程中,南方和北方呈现出明显的差异。(126)这种差异后来逐渐扩大,到《吕氏春秋》的时代,在华夏国家眼中南方的社会形态已相当落后:“扬、汉之南,百越之际,敝凯诸、夫风、余靡之地,缚娄、阳禺、欢兜之国,多无君……其民麋鹿禽兽,少者使长,长者畏壮,有力者贤,暴傲者尊,日夜相残,无时休息,以尽其类。”(127)华夏国家向南方地区的权力推进就是在这一背景下进行的。
华夏国家向南方的推进以及由此带来的文化同化表现在许多方面,本文关心的主要是南方人名标记系统的变化。概括来说,早期南方部族中人名的华夏化具有阶层差异。上层人群在与华夏国家的接触中,较早的模仿或被赐予华夏式人名。这是一种文化交际需要,同时获取华夏式人名也具有权威意义,有助于标榜身份和显示权力。与此同时,下层人群华夏式人名的大规模实现,则与编户化过程密切相关。
东汉以前南方经历了两次编户化过程。楚秦之际的编户化,主要是在军事征服的背景下实现的,虽然南方各区域完成征服的时间不同,但其人名系统均体现了这一时期的华夏特征,保留了初期编户化时期的过渡色彩。第二次编户化发生于东汉时期,这次编户化存在明显的区域差异,集中于湘赣诸郡。走马楼吴简呈现的整齐单名,就是这次编户化所推动的,它显示出华夏国家对边缘地区的权力影响。社会学家在解释多族群国家内部关系时,曾提出过一种“扩散理论”,即核心地区逐渐向边缘渗透,经过长时期扩散后逐渐拉平差距。(128)从早期南方人名系统的变化来看,核心地区在向边缘扩散时,有可能会在边缘地区推行较之核心区更为整齐的制度。这或者可以称之为“边缘的强化”。
与区域差异相伴随的是人名的分层现象。从某种意义上说,人名背后其实是精英文化与民间文化——所谓“大传统”与“小传统”——的区分。(129)东汉的单名习惯是精英文化的产物,而民间并不遵循这一理念。而属于“大传统”的单名习惯,通过两种方式影响着民间人名的“小传统”。其一是地方官的权力和教化;其二是地方属吏阶层的观念和实践,他们身处官民之间,容易受到单名惯例的影响。反过来说,“小传统”对于“大传统”的影响显得较为迟滞。晋宋之际,上层社会的单名惯例开始被突破,首先是“之”、“道”等信仰性虚字附加在单名之上,形成一类特殊的双名。影响这种变化的,可能有来自“小传统”的两种因素:信仰心理和口语习惯。单名惯例被突破后,属吏阶层也摆脱了单名影响,大量“子”尾、“儿”尾等带有口语特征的人名浮出水面。而当上层人群突破了单名限制,就会创造出新的双名制名方式。最明显的是汉代以来上层人群中“命字”的方式,开始影响到双名用字。这种双名的“字化”,又反过来通过各种途径影响到下层人群。从人名的这种变化轨迹来看,精英文化会吸纳民间文化的某些因素,以实现某种文化突破。而当突破完成后,新的精英文化会再次反馈到民间。
人名作为一种文化标记符号,具有相当特殊的文化意义。本文所讨论的汉晋南方人名中单名、双名的变迁。只是人名所蕴含的丰富历史内涵中很小的一个侧面。永嘉之乱以后,南方和北方社会进入了不同的发展轨迹。大量涌入华夏核心区域的边境人群,他们的人名系统如何在具体层面上发生变化?陈寅恪先生虽然很早就曾提及这个问题,(130)但一直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131)本文对南方人名的考察,也许可以印证陈先生的这一设想。有理由相信,人名问题或是推进今后中古社会史研究的一条重要线索。
附识:感谢两位匿名审稿人提出的宝贵意见,修订稿多有参酌。本文初稿曾于2010年8月在台湾大学召开的“第四届中国中古史青年学者联谊会”上报告,承蒙评议人吴修安、许凯翔及与会的陈弱水、佐川英治等多位师友批评指正;同事鲁家亮博士亦在资料方面提供不少帮助,谨此一并致以诚挚谢意。
注释:
①谭其骧:《近代湖南人中之蛮族血统》,《长水集》上,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378页。
②学术界在这个问题上的已有研究主要集中于一些传统论题,如南方蛮越族系、秦皇汉武的南方经略、汉晋南朝的蛮族政策、西南夷与南中大姓、山越,等等。由于史料限制,不少论题实际上已陷入停滞状态。相关成果繁多,兹不赘述。近年来,受到族群认同理论的影响,出现了一些新角度的研究成果,代表性的如王明珂对“太伯奔吴”传说的分析(王明珂:《华夏边缘:历史记忆与族群认同》,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第163—184页)。但他的研究更偏重于北境民族和羌人社会。关于南方蛮族问题的相关思考,参见鲁西奇:《释“蛮”》,《文史》2008年第3期。
③王素:《说“夷民”》,《故宫博物院院刊》2004年第5期;罗新:《“真吏”新解》,《中华文史论丛》2009年第1期。利用出土简牍对中古南方民族史的一个反思,参见罗新:《王化与山险——中古早期南方诸蛮历史命运之概观》,《历史研究》2009年第2期。
④魏斌:《吴简释姓——早期长沙编户与族群问题》,《魏晋南北朝隋唐史资料》第24辑,武汉:武汉大学文科学报编辑部,2008年,第23—45页。
⑤《三国志》卷48《吴书·孙休传》,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第1160页。
⑥张联芳主编:《外国人的姓名》,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年,第454—490页。
⑦张淑一:《先秦姓氏制度考索》,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131—146页;李学勤:《先秦人名的几个问题》,《历史研究》1991年第5期。
⑧侯旭东:《中国古代人“名”的使用及其意义——尊卑、统属与责任》,《历史研究》2005年第5期。
⑨罗常培:《语言与文化》,北京:北京出版社,2004年,第81—96页;纳日碧力戈:《姓名论》,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7年,第183—190页;张锡禄:《白族姓名初探》,《民族学研究》第5辑,北京:民族出版社,1983年,第117—132页。
⑩《汉书》卷28下《地理志下》,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第1645、1665—1669页。参见周振鹤:《秦汉风俗地理区划》,《中国历史文化区域研究》,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97年,第123—127页。关于南方文明和自然环境的简要解说,参见童恩正:《南方——中华民族古文明的重要孕育之地》,《南方文明》,重庆:重庆出版社,1998年,第1—3页。
(11)参见森本淳:《嘉禾吏民田家莂にぇみゐ同姓同名に關すゐ一考察》,《嘉禾吏民田家莂研究——長沙吳簡研究報告》第1集,東京:日本長沙吳簡研究會編,2001年,第68—79頁;高凯:《从走马楼吴简〈吏民田家莂〉看孙吴时期长沙郡民的起名风俗》,《寻根》2001年第2期;高凯:《从走马楼吴简看孙吴时期长沙郡吏民的联姻》,《史学月刊》2002年第9期;黎石生:《〈吏民田家莂〉中的田家姓名问题》,《故宫博物院院刊》2004年第1期。
(12)《汉书》卷12《平帝纪》,第352页。
(13)《汉书》卷94下《匈奴传下》,第3819页。
(14)萧遥天:《中国人名的研究》,北京: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87年,第53—54页;贾从江:《两汉时期西域人汉式姓名探微》,《西域研究》2006年第4期。
(15)黄士斌:《河南偃师县发现汉代买田约束石券》,《文物》1982年第12期。邢义田曾对石券姓氏构成有过梳理,参见邢义田:《汉代的父老、憚与聚族里居——汉侍廷里父老憚买田约束石券读记》,《天下一家:皇帝、官僚与社会》,北京:中华书局,2011年,第461—462页。
(16)邢义田推测,侍廷里似指县寺所在之里,参见邢义田:《读居延汉简札记》“寺廷里”条,《地不爱宝:汉代的简牍》,北京:中华书局,2011年,第104—105页。
(17)每列首个人名为券主。其中,孙成地券释文见罗振玉:《芒洛冢墓遗文续编》卷上,《石刻史料新编》第1辑第19册,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1977年,第14057页;王当券释文见洛阳博物馆:《洛阳东汉光和二年王当墓发掘简报》,《文物》1980年第6期;房桃枝、樊利家地券释文见罗振玉:《贞松堂集古遗文》下册卷15,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3年,第348—353页;武孟子地券释文见端方:《陶斋藏石记》卷1,《石刻史料新编》第1辑第11册,第7993页。有关诸券的整理和考释,参见鲁西奇:《汉代买地券的实质、渊源与意义》,《中国史研究》2006年第1期。
(18)张传玺认为武孟是地名,“子男”作“男子”解,可备一说(参见张传玺:《契约史买地券研究》,北京:中华书局,2008年,第188页)。鲁西奇根据杨守敬的意见,认为“靡婴”应断开,读作“靡、婴”,依据是东汉双名少见(参见鲁西奇:《汉代买地券的实质、渊源与意义》,《中国史研究》2006年第1期)。按:这个依据显然不能成立,仍以连读为是。另外,少卿是否为朱大弟之“字”,不明。
(19)河北省文化局文物工作队:《河北定县北庄汉墓发掘报告》,《考古学报》1964年第2期。
(20)亳县博物馆:《亳县曹操宗族墓葬》,《文物》1978年第8期。
(21)永田英正編:《漢代石刻集成(図版·釈文篇)》,京都:同朋舎,1994年,第118—119頁;罗福颐:《芗他君石祠堂题字解释》,《故宫博物院院刊》1960年第2期。
(22)永田英正編:《漢代石刻集成(図版·釈文篇)》,第302—303頁。
(23)济宁市文物管理局:《山东济宁市肖王庄一号汉墓的发掘》,《考古学集刊》12,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9年,第99—112页。
(24)永田英正編:《漢代石刻集成(図版·釈文篇)》,第26—27頁。
(25)分见《后汉书》卷5《孝安帝纪》、卷6《孝顺帝纪》,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214、267页。
(26)关于汉代人名的用字习惯,学界已有不少讨论,参见萧遥天:《中国人名的研究》,第40—42页;邢义田:《汉简、汉印与〈急就〉人名互证》,《地不爱宝:汉代的简牍》,第84—101页;秦进才:《两汉姓名窥管》,沈长云等编著:《探古集》,北京:中华书局,2002年,第136—157页;刘钊:《古文字中的人名资料》,《吉林大学学报》1999年第1期。
(27)人名分见《后汉书》卷82《方术列传》、卷83《逸民列传》、卷84《列女传》,第2703—2806页。
(28)洪适:《隶释》卷1《成阳灵台碑》,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14—17页。
(29)顾炎武:《日知录》卷32“阿”条,黄汝成:《日知录集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第1824—1825页。
(30)南阳博物馆:《南阳发现东汉许阿瞿墓志画像石》,《文物》1974年第8期。
(31)关于文献所载汉魏人名中的“阿”字,参见张孟伦的分类辑考:《汉魏人名考》,兰州:兰州大学出版社,1988年,第57—62页。
(32)洪适:《隶释》卷2《殽阬君神祠碑》,第33—35页。
(33)洪适:《隶释》卷1《成阳灵台碑》,第16页。
(34)连云港市博物馆等编:《尹湾汉墓简牍》,北京:中华书局,1997年,第85—95页。关于长吏人名的统计和分析,参见李解民:《〈东海郡下辖长吏名籍〉研究》,连云港市博物馆、中国文物研究所编:《尹湾汉墓简牍综论》,北京:科学出版社,1999年,第46—54页。
(35)顾炎武《日知录》卷23“两名”条指出,“二名”的本意,其实是指一个人先后有两个名字,黄汝成:《日知录集释》,第1329—1330页。
(36)邵博:《邵氏闻见后录》卷8,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第59页。
(37)永田英正編:《漢代石刻集成(図版·釈文篇)》,第132—133頁;王国维:《刘平国治□谷关颂跋》,《观堂集林》卷20,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979—980页。左将军刘平国和题词中的京兆长安淳于伯□,或许是称“字”。
(38)相关镇墓文见戴春阳、张珑:《敦煌祁家湾——西晋十六国墓葬发掘报告》,北京:文物出版社,1994年,第100—122页。
(39)《魏书》卷101《獠传》,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2248页。
(40)关于苗、瑶、壮、侗等南方主要少数民族的人名简况,参见张联芳主编:《中国人的姓名》,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第174页以下。
(41)近代台湾泰雅人命名的变迁,就折射出清、日本、民国在不同阶段的权力影响,参见程美宝:《台湾苗栗县泰雅人的命名与墓葬》,《广西民族学院学报》2005年第3期。
(42)上述人名分见《吴越春秋》卷1、卷2、卷10,周生春:《吴越春秋汇校辑考》,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第15、18、178页。
(43)李锦芳:《百越族系人名释要》,《民族研究》1995年第3期。
(44)周振鹤、游汝杰:《古越语地名初探》,《复旦学报》1980年第4期;郑张尚芳:《古吴越地名中的侗台语成分》,《民族语文》1990年第6期。
(45)董楚平:《吴越文化新探》,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88年,第342—354、331—332页。
(46)王明珂:《华夏边缘:历史记忆与族群认同》,第163—184页。
(47)任乃强:《华阳国志校补图注》卷3《蜀志》,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第113—129页。
(48)西江清高:《关于重建四川古代史的几个问题》,《扶桑与若木——日本学者对三星堆文明的新认识》,成都:巴蜀书社,2002年,第3—35页。“蚕丛”一名,有学者认为与养蚕有关,童恩正认为也可能得名于部族居地岷山“巉稜如簇蚕”(《古代的巴蜀》,重庆:重庆出版社,1998年,第44—47页)。
(49)《史记》卷40《楚世家》,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第1691页以下。
(50)《包山2号墓简册》文书类“疋狱”、“案卷”等,释文参见陈伟等:《楚地出土战国简册[十四种]》,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9年,第36—91页。
(51)《左传》桓公六年,杨伯峻:《春秋左传注》,北京:中华书局,1990年,第115—116页。
(52)刘钊:《古文字中的人名资料》,《吉林大学学报》1999年第1期。关于文献中记载的禽兽虫鱼类人名,参见张孟伦:《汉魏人名考》,第37—46页。
(53)高至喜:《楚文化的南渐》,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1996年,第182—186页。
(54)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编:《里耶发掘报告》,长沙:岳麓书社,2006年,第203—211页。关于南阳里户籍的讨论很多,参见邢义田:《龙山里耶秦迁陵县城遗址出土某乡南阳里户籍简试探》,简帛网,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744,2007年11月3日;张荣强:《湖南里耶所出“秦代迁陵县南阳里户版”研究》,《北京师范大学学报》2008年第4期;黎明钊:《里耶秦简:户籍档案的探讨》,《中国史研究》2009年第2期;陈絜:《里耶“户籍简”与战国末期的基层社会》,《历史研究》2009年第5期。
(55)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湘西里耶秦代简牍选释》,《中国历史文物》2003年第1期。
(56)陈松长:《岳麓书院所藏秦简综述》,《文物》2009年第3期。
(57)张家山二四七号汉墓竹简整理小组:《张家山汉墓竹简[247号墓](释文修订本)》,北京:文物出版社,2006年,第91页。
(58)户人名按照其里名推测,或许可以理解为均姓“郑”,参见邢义田:《汉代的父老、憚与聚族里居——汉侍廷里父老憚买田约束石券读记》,《天下一家:皇帝、官僚与社会》,第458—459页。奴婢本来是否有姓还不清楚,尾形勇认为汉代奴婢无姓(参见尾形勇:《中国古代的“家”与国家》,张鹤泉译,长春:吉林文史出版社,1993年,第89—101页)。关于早期的平民姓氏问题,另参杜正胜:《编户齐民——传统政治社会结构之形成》,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90年,第192—196页;徐复观:《中国姓氏的演变与社会形式的形成》,《两汉思想史》第1卷,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187—191页。
(59)长江流域第二期文物考古工作人员训练班:《湖北江陵凤凰山西汉墓发掘简报》,《文物》1974年第6期;纪南城凤凰山一六八号汉墓发掘整理组:《湖北江陵凤凰山一六八号汉墓发掘简报》,《文物》1975年第9期;凤凰山一六七号汉墓发掘整理小组:《江陵凤凰山一六七号汉墓发掘简报》,《文物》1976年第10期。参见李均明、何双全编:《散见简牍合辑》,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55—82页。
(60)何宁:《淮南子集释》卷18《人间训》,北京:中华书局,1998年,第1290页。关于秦汉的岭南开拓,参见河原正博:《漢民族華南發展史研究》,東京:吉川弘文館,1982年,第3—46頁。
(61)《史记》卷114《东越列传》,第2979—2984页;《汉书》卷95《西南夷两粤朝鲜传》,第3837—3846页。
(62)李锦芳认为,早期百越地区的多音节人名,显示出胶着型语言特征的残留,参见氏著:《百越族系人名释要》,《民族研究》1995年第3期。
(63)竹村卓二:《瑶族的社会与文化——华南、东南亚山地民族的社会人类学研究》,金少萍、朱桂昌译,北京:民族出版社,2003年,第165页。命名法的独特性同时体现在姓、名两个方面。另参谢剑:《排瑶命名制度浅释》,《贵州民族研究》1985年第1期。
(64)纳日碧力戈:《民族姓名的语言制约因素析要》,《民族语文》1990年第4期。
(65)宇晓:《中国苗族亲子连名制初探》,《民族研究》1994年第5期。
(66)走马楼出土汉武帝时期简牍尚在整理之中,已公布少量简文中有埍子、襄人、搞、周等人名,单名、双名并存,长沙简牍博物馆、长沙市文物考古研究所联合发掘组:《2003年长沙走马楼西汉简牍重大考古发现》,《出土文献研究》第7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第57—64页。
(67)长沙市文物考古所等:《长沙东牌楼东汉简牍》,北京:文物出版社,2006年,第71—131页。如著名的光和六年李建诤田案卷,载有李姓的升、建、替、颜、条,精姓的宗、姬、张、昔等人名,即均为单名(第73页)。不过,东牌楼简编户人名资料不多,此点还不敢确认。
(68)参见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汉魏洛阳故城南郊东汉刑徒墓地》附刑徒姓名统计表,北京:文物出版社,2007年,第141—145页。
(69)富谷至:《秦汉刑罚制度研究》,柴生芳、朱恒晔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64页。
(70)谢雁翔:《四川郫县犀浦出土的东汉残碑》,《文物》1974年第4期;另参永田英正編:《漢代石刻集成(図版·釈文篇)》,第286—287頁。
(71)洪适:《隶释》卷15《蜀郡属国辛通达李仲曾造桥碑》、《郑子真宅舍残碑》,第159—162页。
(72)罗开玉:《关于〈建安四年北江塴碑〉的几点认识》,《四川文物》2011年第3期。
(73)永田英正編:《漢代石刻集成(図版·釈文篇)》,第70—71、266—267頁。
(74)永田英正編:《漢代石刻集成(図版·釈文篇)》,第18—19頁。
(75)《史记》卷30《平准书》裴骃集解引如淳语,第1431页。
(76)牟发松:《汉代三老:“非吏而得与吏比”的地方社会领袖》,《文史哲》2006年第6期。
(77)蒋华:《扬州甘泉山出土东汉刘元台买地砖券》,《文物》1980年第6期。胥浦汉墓出土的先令券书记有多个双名,年代是元始五年(扬州博物馆:《江苏仪征胥浦101号西汉墓》,《文物》1987年第1期);浙江诸暨出土的建宁元年番延寿墓莂,记兄弟九人买山葬其父马卫将,出现了番延寿、马卫将两个双名,其中“延寿”是西汉常见人名。不过,这通地券的真伪还存在疑问,张传玺主编《中国历代墓券汇编考释》将其列入疑伪地券(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第63—64页)。
(78)《吴兴金石录》卷2,《石刻史料新编》第1辑第14册,第10698—10700页;《台州金石录附台州砖录》,《石刻史料新编》第1辑第15册,第11181—11231页。试举几例:俞龙暐(建武元年)、刘力门(大兴四年)、番有言(永昌元年)、高茂周(泰宁三年)、任景诚(咸和元年)、吴思功(咸和五年)。
(79)现在发现有题名的孙吴地券,券主多为官僚身份,人名均为单名,参见罗宗真、王志高:《六朝文物》,南京:南京出版社,2004年,第234—243页。不过,南京燕子矶出土的孙吴墓砖中,有一个“陈少珍”,还不清楚是称字还是双名,图版和释文参见庄大明、凌波主编:《古代铭刻书法》,天津:天津人民美术出版社,2003年,第35、173页。
(80)吴郡、会稽等地出土孙吴铜镜中所记镜师人名,均为单名,不知是否与官府控制有关,参见王仲殊:《吴县、山阴和武昌——从铭文看三国时代吴的铜镜产地》,《考古》1985年第11期;《吴镜师陈世所作神兽镜论考》,《考古》1986年第11期。
(81)洪适:《隶续》卷16《繁长张禅等题名》,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429—431页。
(82)林梅村编:《楼兰尼雅出土文书》,北京:文物出版社,1985年,第74、78页。
(83)魏斌:《吴简释姓——早期长沙编户与族群问题》,《魏晋南北朝隋唐史资料》第24辑,第32—36页。
(84)《后汉书》卷86《南蛮西南夷列传》,第2831—2834页;洪适:《隶释》卷7《车骑将军冯绲碑》,第86页。
(85)胡平生、张德芳:《敦煌悬泉汉简释粹》,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第159—174页;张俊民:《敦煌悬泉出土汉简所见人名综述(二)》,《西域研究》2006年第4期。
(86)《后汉书》卷87《西羌传》,第2878页以下。
(87)直至现代,岷江上游比较闭塞的村寨中仍有羌人有名无姓,与此相应,其人名译音的首字常常被作为姓使用(参见张联芳主编:《中国人的姓名》,第494—496页)。史籍中常见的羌人大姓,如弥姐、昨和、雷、党等(参见马长寿:《碑铭所见前秦至隋初的关中部族》,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99—107页),可能来源于其部落名。悬泉简中提到的“聊藏耶茈”、“聊良”等“种”名(胡平生、张德芳:《敦煌悬泉汉简释粹》,第166页),可能就是部落名。
(88)葛剑雄:《中国人口史》第1卷,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317—318、401—408页。
(89)魏斌:《吴简释姓——早期长沙编户与族群问题》,《魏晋南北朝隋唐史资料》第24辑,第32—36页。
(90)伊藤敏雄:《中國古代におけゐ蠻夷支配の系譜——税役を中心はして》,《堀敏一先生古稀記念中國古代の國家と民眾》,東京:汲古書院,1995年,第239—256頁。
(91)双名如何整齐化为单名,这一点很令人感兴趣。走马楼吴简记载的吏民单名中,有不少诸如邓客、蔡客、郑黑以及以狗、鼠、牛、羊、鹿、象、尾、角、爪等动物或其肢体命名的人名(参见高凯:《从走马楼吴简〈吏民田家莂〉看孙吴时期长沙郡民的起名风俗》,《寻根》2001年第2期)。与之相似的还有包山楚简人名中多见动物性用字。根据苗族人名习惯来看,这种带有很强俚俗色彩的单音节人名,在实际使用中常常会加上“子”、“儿”、“阿”等音节性虚字(参见张联芳主编:《中国人的姓名》,第281—283页;另可参见杨庭硕:《史载黔中苗族人名研究》,《民族研究》1986年第4期)。东汉也有溇中蛮覃儿健这样的人名。这种音节性虚字在登录户籍时大概很容易被省略。
(92)广州出土的东汉西晋砖文中,记有陈次华(永元十六年)、陈仰(永嘉五年)、陈仲恕(永嘉六年)等几位造砖者人名(参见陈永正:《岭南书法史》,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6—7页),遗憾的是人名数量很少,性质亦不能断定,还无法据此做进一步论证。
(93)杨双群:《魏晋南北朝碑刻人名研究》,硕士学位论文,西南大学汉语言文献研究所,2007年,第55—56页。
(94)陈寅恪;《崔浩与寇谦之》,《陈寅恪集·金明馆丛稿初编》,北京:三联书店,2001年,第121—123页。
(95)陈垣:《史讳举例》卷5“南北朝父子不嫌同名例”,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1997年,第67—69页。
(96)关于南北朝人名与信仰的关系,参见吕叔湘:《南北朝人名与佛教》,《中国语文》1988年第4期。
(97)《晋书》卷38《齐王攸传》,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1133页;《梁书》卷1《武帝纪上》,北京:中华书局,1973年,第1页;《南史》卷48《陆慧晓传》,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1191页。
(98)参见石云孙:《魏晋南北朝人小名》,《淮南师范学院学报》2003年第1期。
(99)周一良《魏晋南北朝史札记》“萧衍及东晋南北朝人小字”条:“东晋南北朝之人名,往往反映宗教信仰、民间风俗以及民族来源等。北朝石刻造像上所列大量社会中下层人民之名字,由于受士族传统文化影响较少,往往不以儒家经典命名。”(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第267页)另参《廿二史札记》卷15“元魏时人多以神将为名”条,王重民:《廿二史札记校证》,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第316—317页。
(100)《晋书》卷38《齐王攸传》,第1133页。
(101)《晋书》卷81《桓宣传附族子伊传》,第2118页。
(102)张孟伦:《汉魏人名考》,第57—62页;萧遥天:《中国人名的研究》,第60—61页。
(103)《晋书》卷74《桓彝传附子豁传》,第1943页。
(104)释文参见汪宁生:《云南考古》,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113—115页。
(105)洪适《隶释》卷17《益州太守无名碑》有永寿元年(155)滇池、建伶、梇栋、牧靡等地出身的故吏题名多人,大都残缺,可见的几人均为“单名+字”的题名形式(第176—177页)。
(106)释文参见汪宁生:《云南考古》,第115—120页。原释文“爨连迫”前衍一“爨连宁”,今不取。另参方国瑜主编:《云南史料丛刊》第1卷《爨龙颜碑》,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406—410页。
(107)王昶:《金石萃编》卷26《始兴忠武王碑阴》,《石刻史料新编》第1辑第1册,第464—475页。按,此碑阴为萧秀碑题名,王昶误系之萧憺碑。题名有一千二百余人,可辨者约一半。
(108)《南史》卷77《恩悻传》,第1935页。
(109)王国珍认为,“人名+子”现象的起因是表达亲昵(《社会语言学视角中定襄话的“人名+子”现象》,《修辞学习》2007年第5期)。
(110)骆晓平:《魏晋六朝汉语词汇双音化倾向三题》,《古汉语研究》1990年第4期。
(111)《陈书》卷8《周文言传》,北京:中华书局,1972年,第137页。
(112)类似的改名经历也见于张敬儿和曹虎,如敬儿本名“苟儿”,宋明帝“以其名鄙”而改为敬儿(《南齐书》卷25《张敬儿传》,北京:中华书局,1972年,第464页);曹虎本名“虎头”,齐武帝以“名鄙”改为虎(《南齐书》卷3〇《曹虎传》,第561—562页)。不过,他们的新名仍未摆脱俚俗色彩。
(113)王昶:《金石萃编》卷26《始兴忠武王碑阴》,《石刻史料新编》第1辑第1册,第464—475页。
(114)《南史》卷77《恩悻传》,第1935页。
(115)关于仁、孝在六朝隋唐时代的政治文化意义,参见渡辺信一郎:《中國古代國家の思想構造》,東京:校倉書房,1994年,第259—292頁。
(116)赵翼:《廿二史札记》卷22“五代人多以彦为名”条,王重民:《廿二史札记校证》,第487—489页。
(117)陈立:《白虎通疏证》卷9《姓名》,北京:中华书局,1994年,第407页。
(118)《礼记正义》卷7《檀弓上》,《十三经注疏》上册,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1286页。
(119)《三国志》卷48《吴书·孙休传》,第1160页。
(120)侯旭东:《中国古代人“名”的使用及其意义——尊卑、统属与责任》,《历史研究》2005年第5期。
(121)陈立:《白虎通疏证》卷9《姓名》,第415页。
(122)释文分见洪适:《隶释》卷10《孙根碑阴》,第117—118页;王昶:《金石萃编》卷24《庐江太守范式碑》,《石刻史料新编》第1辑第1册,第418—419页。
(123)连云港市博物馆等编:《尹湾汉墓简牍》,第119—122页。关于《赠钱名籍》的讨论,参见高村武幸:《漢代の地方官吏と地域社會》,東京;汲古書院,2006年,第199—236頁。
(124)萧遥天:《中国人名的研究》,第27—34页。
(125)《晋书》卷10《安帝纪》,第249页;《梁书》卷33《王僧孺传》,第469页。更多的例子,可以参见萧遥天:《中国人名的研究》,第62—65页。
(126)童恩正:《中国北方与南方古代文明发展轨迹之异同》,《中国社会科学》1994年第5期。
(127)许维遹:《吕氏春秋集释》卷20《恃君览》,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第545—546页。
(128)赫克特(Michael Hechter):《内部殖民主义》,马戎编:《西方民族社会学的理论与方法》,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97年,第79—90页;马戎编著:《民族社会学——社会学的族群关系研究》,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187—194页。
(129)余英时:《汉代循吏与文化传播》,《士与中国文化》,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2年,第129—139页。
(130)陈寅恪:《姚薇元北朝胡姓考序》,《陈寅恪集·金明馆丛稿二编》,北京:三联书店,2001年,第274—276页。
(131)在这个问题上的后续探讨,参见何德章:《北朝鲜卑族人名的汉化》,《魏晋南北朝隋唐史资料》第14辑,1996年,第39—47页;罗新:《北魏太武帝的鲜卑本名》,《中古北族名号研究》,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166—174页;罗新:《北魏皇室制名汉化考》,《中国中古史研究:中国中古史青年学者联谊会会刊》第2卷,北京:中华书局,2011年,第137—14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