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退休并不是转移人员的有效途径_企业职工退休金论文

提前退休并不是转移人员的有效途径_企业职工退休金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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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国有企业面临着经营机制的转换。企业为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追求利润的最大化,就必须精简机构,提高工作效率,使相当数量的富余人员剥离于企业之外,从而实现企业的减员增效。

因此,对富余人员的安置分流问题,成了企业机制转换能否成功的关键问题之一。为减员增效,安置分流富余人员,一些企业采取提前退休的办法,即将我国法定的退休年龄男60岁、女工人50岁、女干部55岁,提前到男50岁、女45岁,甚至更早。一些研究人员也主张实行提前退休政策,认为这是解决企业富余人员分流问题的有效途径。

“提前退休”的办法能否从根本上解决企业富余人员分流问题?笔者认为,从局部利益和眼前利益来看,提前退休能在一定的时期、一定的程度上缓解企业的压力,减少企业冗员,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但从国家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看,存在十分明显的弊端,广泛推行将会造成严重的消极后果。笔者认为提前退休弊大于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提前退休不仅不能从根本上缓解就业压力,而且还可能加剧社会就业矛盾

提前退休是指企业实行强制提前退休,不是指因为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而退休。这类退休人员中的大部分人尚年富力强,具有比较丰富的工作经验,因此他们具有强烈的重新就业的要求。他们中相当多的人不愿过早地离开工作岗位,不愿在有生之年无所作为,失去人生的价值;有的希望发挥自己的技术专长继续造福社会,有的尚处于上有老下有小的困难时期,退休金难以维持家庭的基本生活保障,为了让生活更宽裕一些,他们愿意继续工作;有的人把工作当成生活的需要和精神的寄托。提前退休并不能把大多数人禁锢在家,很难想象让提前退休人员每天到公园像六七十岁的老人一样打打太极拳,扭扭秧歌。提前退休人员内在的就业冲动和客观现实条件,必然会在劳动力市场上表现出来,这样必然使提前退休者中的许多人退而不休地继续工作。

由于这部分退休人员在年龄构成、知识阅历、技术水平、工作经验等方面具有较强的优势,他们在竞争劳动力市场的空缺岗位时,在许多情况下,与年轻劳动者相比较具有更强的竞争力。他们中有的被其他单位聘用,有的到民营企业工作,有的干起了个体经营,使本来就业渠道比较狭窄的情况变得更加严重。

国外关于退休年龄与就业关系的资料显示,降低退休年龄与提高就业并非是成正比例的关系。70年代中期以后,一些工业国家为了缓解严重失业的问题,纷纷采取了鼓励提前退休的措施。例如,德国、奥地利等国规定,对失业一年以上的劳动者允许早于法定退休年龄5年退休。但实践的结果并没有按政策制定者的设想发展,这些国家的失业率仍然居高不下,提前退休不但没有解决失业问题,反而使各国政府深感养老金支付的巨大压力,于是一些工业国家又开始研究和修改有关立法,逐步提高法定的退休年龄。在工业国家中,美国是法定退休年龄最高的国家,而失业率却一直保持在较低的水平,90年代以来其失业率一直维持在5%左右。相反,意大利是法定退休年龄最低的国家,而近些年来失业率却一直是最高的,前几年其失业率曾高达20%以上。可见,国外的实践也说明了提前退休不可能解决社会就业问题。

在社会的一定发展时期,市场的需求和劳动岗位是有限的,而我国就业问题的突出,从根本上来说是由人口因素造成的。从50年代至70年代初,我国增加人口近3亿,目前正是就业高峰期,造成我国目前劳动力供给的绝对过剩。只有发展经济,保持我国国民经济较快的增长率才是解决就业问题的根本。而提前退休,把就业的矛盾推向社会,缓解的只是个别企业的就业矛盾,却给社会就业工作带来更大的压力。

二、提前退休造成人力资源的巨大浪费和企业技术人才的流失

人力资源是一种重要的经济资源,合理地开发利用人力资源,有利于国民经济的增长,促进社会的发展进步。从人力资源特点看,它是具有生命的物质实体,具有明显的时效性,应及时开发利用;同时它又是具有消费性的资源,如果开发利用不充分,不仅意味着人力资源本身的浪费,而且意味着对社会劳动成果的浪费。人力资源是具有成本的,一个人要成长为劳动者,需要投入生活费用、教育费用、医疗费用、技术培训费用以及人力流动投资费用等等。人力资源的投资应当小于产出,才能体现效益。人力资源效益的实现,是与劳动者从事劳动的年限成正比的。而提前退休会将大量年富力强的中年人力资源推向家庭,虽然其中一部分可以再就业,而不再就业者则意味着人力资源的浪费。

有关资料作过统计:如果按中国城镇化水平为总人口的30%计,则1995年城镇人口为3.7亿;以60岁为退休年龄,则城镇达到退休人口9065万;以65岁为退休年龄,则城镇退休人口3108万。就是说60岁退休制度与65岁退休制度相比,前者使中国城镇失去近6000万劳动力。我们设想一下,如果把退休年龄提前到55岁、50岁甚至45岁,我国城镇将要分别失去多少劳动力呢?显然,提前退休对劳动力资源是极大的浪费。

提前退休对具体的企业来说,也并非完全是有利的。如果提前退休作为一项政策,按一定的年龄划线,企业在让那些年龄较大、技能较低的职工提前退休的同时,也把那些相同年龄的技术骨干划到提前退休的行列。这些技术骨干有丰富的生产经验,有较高的技术、业务水平。他们提前退休带走了丰富的经验和技术,对本企业的生产必然会有一定的影响。同时,这些人退休后往往又换一个单位继续就业或自谋职业,利用自己的工作经历、经验及熟练的技术,与原企业开展竞争。如果原企业培养的劳动者,拿着企业提供的退休金,到产品内容相近的企业再就业,不仅使原企业人力资源产生巨大的浪费,而且使原企业的产品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的地位。市场的竞争,也就是人才的竞争。当前,在一些企业中,由于人才的流失,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经济效益滑坡,甚至企业倒闭的例子,是屡见不鲜的。

三、提前退休带来养老问题的负面影响,增加了企业和社会负担

一般来说,企业职工退休年龄越高,对退休养老金的需求越小、储蓄率较高;而提前退休必然导致退休金积累减少和储蓄减少,养老金需求增加,从而推动劳动成本的上升。

我国是世界上养老基金供款率最高的国家之一。养老金高速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退休年龄相对偏低,使进入退休制度的老龄人口大量增加。1966年以前,我国退休人口平均每年递增7万人;1978年以后,每年递增100多万人;“七五”期间已达到180万人,到2000年以后将以年均300万人的速度增长。随着退休人员的快速增长,养老金支出的大量增加,我国现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负担已经很重,提前退休更会大大地加剧养老金的紧张程度。

目前我国的经济尚不发达,老龄化的进程与综合国力不相适应。随着老年人数的增加,多项老年服务事业的需求也在不断扩大,如衣、食、住、行、用、医疗、保健等老年福利事业的费用逐渐增大,国家财政不堪重负。如果现在推行提前退休,把养老金用在本应为社会创造财富、增加退休金积累的中年人身上,无异于寅吃卯粮,削弱本来就不丰厚的养老金家底,不利于我国养老保险的改革,将难以应付21世纪我国老龄化高峰的挑战。

目前,世界上多数国家把退休年龄规定在60岁至65岁之间。随着人口预期寿命的延长和人口老龄化的发展,近年来一些国家对退休年龄的规定有提高的趋势。如美国计划在2000-2010年之内将65岁的法定退休年龄逐步提高到67岁;意大利1992年规定,在一个较长时期内将退休年龄从目前的60岁提高到65岁;德国的现行退休年龄,女性为60岁,男性为63岁,计划到2012年男女都到65岁退休。

我们国家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是50年代初制定的,当时预期寿命为50多岁,而现在已达到70岁,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退休年龄不应是提前,而应该是延长。至少应该维持现在退休年龄。对企业的富余人员,不应看作是社会的包袱一“退”了之,而应作为重要的人力资源加以利用。政府和企业应积极为他们提供就业的机会和条件,多渠道分流富余人员,让他们为社会创造新的物质和精神财富,发展我国经济,提高我国的综合国力,以迎接21世纪人口老龄化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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