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学法制化运动的历史、危机与展望_管理科学论文

管理学法制化运动的历史、危机与展望_管理科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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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管理学、管理学教育与管理学研究“合法化”运动的历史

泰勒、法约尔等人在创立现代管理学时,管理学并不是大学中的一个专业。虽然泰勒使用了大量定量的研究方法,但泰勒的科学管理还是比较接近于一种实用技术,与目前所谓“实证的科学方法”还有很大的距离,此时的管理学,更接近于一种技能。

美国最早的管理学院是1881年在宾夕法尼亚大学设立的The Wharton School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从命名中就可以看到,该学院实际上专注于会计、金融与经济学,而不是法约尔意义上的管理学。原因可能是人们认为管理是一门艺术,取决于个人的个性特征和工作经验[1]。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管理教育开始加速发展,这主要源于一战后美国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的明显分离所产生的对企业管理人员迅速膨胀的需求。法约尔在1916年出版的《工业管理和一般管理》中明确区分了经营和管理的概念,将商业、财务、营销等经营职能从管理中分离出来。法约尔[2]指出:“一个大型企业高级人员最必须的能力是管理能力。因此,我们可以肯定,单一的技术教育适应不了企业的一般需要。……是不是因为管理能力只能从业务实践中得到呢?我相信这是人们所提出的理由,但这是不成其为理由的。实际上,管理能力也可以像技术能力一样,首先在学校里,然后在车间里得到”。

在这一理念以及现实企业对于管理人员的急迫需要之下,一战之后美国商学院学生数量的增长逐渐使得职业的管理教育合法化,商学院注重为初涉管理行当的低收入家庭生源提供就业机会,而且雇主也要求学生在职业技能方面接受更多、更细致的培训,职业的管理学教育逐步得到了工商业界的认可。然而至此,管理教育与研究基本上是描述性的,反映了管理处于前科学阶段,商学院的任务也主要以描述和介绍实际的商业运作模式为主。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战时经济转为和平时期的经济,人们的消费能力大量释放,市场兴旺,为企业带来了大量扩充机会,同时许多退伍军人根据退伍军人教育法案进入大学就读,其中很多选择了商学院,商学院在教育目标、教育手段、教育体系等方面逐渐走向科学化,1959年卡耐基基金会和福特基金会各自的综合研究报告都建议将管理学建立在更为科学化与学术化的基础之上。在两大基金的推动下,管理学教育和研究都与科学的方法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其中,卡耐基基金会的研究报告明确指出,具有较高科学标准的研究成果应该在商学院教育中扮演重要的角色;福特基金会的目标之一也是通过科研予以资金支持,推动管理学领域发生革命性的转变,改变管理学以描述性研究和教育为主的现状。

GOODRICK[3]将美国管理学的上述转变归结为二战后商学院学生数量的剧增,然而,仅仅是学生数量的增长并不足以导致管理学教育和研究从描述性、经验性的学科转向目前以实证主义为主流的、所谓“严格的科学”。在这一转变过程中,学科合法化是主要的推动力。学科合法化运动,简言之,就是谋求学科合法性的运动。或者说,合法化的基本含义就是显示、证明或宣称是合法的、适当的或正当的,以获得承认或授权。尽管合法性或者合法化概念的提出始自社会学家韦伯,但管理学在20世纪的发展完全可以用合法化运动来进行描述。学科合法化运动的标志是“管理学科学共同体”的形成,而学科合法化运动的后果则是造成了大学中管理研究与管理实用技术的脱离。管理学学科合法化运动的根源来自于这样一个简单的事实:管理学院是现代大学中的一个组成部分。

众所周知,现代大学是按照洪堡原则构建起来的。洪堡认为,大学兼有双重任务,其中第一个任务就是对科学的探求,它不追求任何自身之外的目标,只进行纯知识、纯学理的探求,大学所从事的便是这种“纯科学”探索。大学的第二个任务是个性与道德的修养,在洪堡看来,修养或者说通识性修养与专门的能力和技艺无关;相反,任何专业性、实用性的学习会使人偏离通向修养的正途,唯有探求纯科学的活动才是达至修养的不二法门。在洪堡看来,大学教师已非严格意义上的教师,大学生也非真正的学生,大学生已在进行研究,教师只不过是引导、帮助学生进行研究。洪堡的上述原则后经过发展,演变为大学制度的通用规范。

应该说,管理学或商科教育进入大学之初是与传统的大学观格格不入的,管理学教育最初在美国开展起来,与美国人的实用主义性格以及欧美大学在观念上不尽完全相同有关。但从另一方面看,管理学进入大学之后,就不可能不受到原有的大学观念即所谓洪堡原则的影响,管理学的学科合法化运动正是这种大的背景下的产物。换言之,管理学科既作为大学中的一个学院,管理学院的教师就面临着与其他传统学科教师一样的问题,即研究、论文、学术贡献、专业职称评定等问题。或者说,管理学院必须证明自己在大学中占有一席之地是正当的、合适的。

根据韦伯[4]的看法,任何形式的组织,只有当它被人们认为是具有“正当性”的时候,才为人们所接受,才具有合法性,而所谓正当性,实际上就是指对某种秩序的信念。帕森斯[5]更直接指出,合法性来自于社会的价值规范系统,即“社会的制度模式根据社会系统价值基础被合法化”。伊斯顿[6]进一步解释道,人们对组织的支持可区分为“特定支持”和“散布性支持”,特定支持是由某种特定的诱因引起,散布性支持主要来自于信仰和观念。以政治系统为例,如利益或需求的满足可以带来特定支持;人们若相信政治当局、政治系统的典则是符合他们心目中的“道义原则和是非感”的,则属于散布性支持。

在传统意义上的大学之中设立管理学院迎合了工商界的需要,获得了社会性支持,然而按照伊斯顿的理解,这只是在利益层面上的“特定性支持”,仅仅有这种利益的需要,还是不够的。管理学要成为一门合法的学科,还必须获得“散布性支持”,即管理学的教育和研究应该符合传统大学的观念,这才是管理学学科合法化的主要推动力。换言之,这一推动力根源于这样一个简单的事实:既然管理学院是现代大学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它就必须符合现代大学的观念——即管理学应该摆脱纯应用的状态,而走向科学探究的道路。

1941年美国管理学会(AOM)的成立,是管理学学科合法化运动中的重大事件。该学会成立之初,就将自己的使命界定为要将管理教育植根于科学。AOM的成立标志着管理科学研究者们已经或立志于建立一个“超越于”一般管理技能的科学共同体,显然这一科学共同体的理想与管理实践者们的理想是有差距的。秉承“纯科学”的定义,科学共同体的理想是发现所谓普适的人类管理规律,而管理实践者们看重的是解决实际管理问题,他们关心管理实用技术。一般认为,科学发现必导致技术进步,实则不然,在管理研究领域尤其如此,吕力[7]曾针对“管理科学”与“管理技术”阐述了二者的重大区别。

美国社会学家莫顿十分强调科学共同体的作用,认为共同体的作用是为建立和发展科学家之间那种为获得可靠知识而必须的最佳关系。美国科学史家库恩在《科学革命的结构》一书中认为,科学共同体是从事科学活动的主体,是生产科学知识的集体,在同一科学共同体中,由于所受教育和训练的共同因素而结合在一起,探讨一些共同的问题,并且培养自己的接班人。科学共同体的成员掌握大体相同的文献和接受大体相同的理论,有着共同的探索目标。

管理科学共同体正符合库恩的定义,1958年由美国管理学会主办的《AMJ》创刊,为共同体内部的交流和探讨提供了方便的平台,也标志着管理科学这一科学共同体内部联系日益紧密。此后,1949年《Operational Research Quarterly》、1952年《Operational Research》、1954年《Management Science》、1956年《Administrative science Quarterly》、1963年《Journal of Accounting Research》、1964年《Journal of Management Studies》、1965年《Journal of Financial and Quantitative Analysis》相继创刊[8],上述学术期刊成为传播管理科学共同体信念的主要渠道,也是管理科学研究者谋求合法化的重要手段。

到20世纪80年代,承载了管理学合法化重任的《AMJ》杂志几乎只接受科学的实证研究论文了,管理学的科学合法化运动至此在形式上已经取得成功。

2 “科学的外表”与“科学的实质”

在管理学合法化运动的巨大推动力下,管理学研究者们形成了一个以“科学方法”自居的共同体。虽然管理学的科学性并未得到普遍的认可,但毫无疑问地,主流管理学研究者是以“是否使用科学的方法”作为甄别共同体成员的标准的。谭劲松[9]就将“科学的研究方法”视为获得管理真理的“倚天长剑”,认为只有科学的方法才能“全面完整地解释客观结果”,使用非科学的方法,“结果也必然错误”。不仅如此,科学的方法还要求管理科学家们在研究中尽量排除价值和主观偏好,因为,在科学家看来,价值和主观偏好将导致错误的结论,这就使管理学研究从附带价值观的操作指南演变成为“纯粹的解释”。

科学就是解释。按照传统的说法,科学是用仔细的观察和实验收集的“事实”,以及运用逻辑程序从这些事实中推导出的定律和理论。与此不同的是,“科学合法化”之前的管理学明显是一门操作技术,技术问题起源于人类在改造世界以符合人类需要的过程中实际遇到的困难。解决问题就是想出方案,想方设法加入主观努力、技术思考和物质手段,以便达到目标。因此,与科学问题不同,要解决人们在改造世界中产生的矛盾,就需要从现存的东西推理到现时还不存在的东西(如技术工具、解决方案等),而不仅仅是对现存的东西进行解释。

近代以后,尤其是20世纪中期以后,那些最抽象的科学理论,如物质的微观结构等,取得了最实际的应用(如原子弹的成功爆炸)。从这时开始,科学与技术的关系密切到这样的程度,科学与技术在大量场合统称为“科技”,一些科学哲学家和科学社会学家开始建立科技发展的线性模型,将技术仅仅看成科学的应用或应用科学。美国罗斯福总统的科学顾问万尼瓦尔·布什的《科学——无止境的前沿》报告的基本观点是:基础科学研究有长远的根本性意义,是技术创新的源泉[10]。受布什思想范式的影响,产生了由科学到技术创新,再转化为开发、生产和经济发展的线性模式。线性模型认为,创新的起因与来源是科学,来源于基础研究,只要对科学(通常称上游端)增加投入就是直接增加(下游端)创新的产品。这个模型代表了一类普遍的看法,即认为先有科学发现,才能有技术发明;所有技术发明都来源于某一科学发现;没有科学发现,就没有技术发明。

然而,这一观点是错误的,该模型忽略了管理中有许多技术上的发明与创新并不来自于科学的新发现或科学理论的启示,而是来自于经验的或半经验性的发现以及来自技术知识的积累。企业家的创新,也很少是从管理科学中推导出来的,例如电子商务盈利模式、丰田的看板式管理方法等看起来都不像是从管理科学中推导出来的,而更像是一种结合了经验、文化与灵感的混合物。从理论自身来看,一些极为重要的管理理论,其产生过程也没有遵循科学—技术—经济发展的线性模型,例如法约尔的一般管理理论就更像是一个完善的“技术解决方案”。

不仅如此,以实证方法为基础的主流管理学研究在“解释管理现象”方面也存在很大的问题。实证研究不同于经验研究,实证研究是一种严格的经验研究。在古希腊与罗马时代,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统一于哲学之中,古典哲学关于客观世界的认识注重抽象思辨,而不太重视经验。形而上学是西方古典哲学的主要研究内容,与实体形式相比,形而上学更关注隐蔽在现象背后的质、内在的目的、世界的本原等主题。自文艺复兴时期以后,自然科学的迅猛发展标志着哲学上以培根等为代表的“经验论”的成功,但“实证主义”这一哲学名词或哲学派别则是在20世纪20年代才正式形成,其最初核心是石里克创立的维也纳学派。由此可见,实证主义虽然由经验论发展而来,但实证主义并不等同于一般经验论,实证研究是一种严格的经验研究。

逻辑实证主义在应用于科学研究时,有一套严格的操作方法,这就是“假说—演绎—检验”体系,该体系认为,科学理论是诸假说的集合,它们通过经验上的可观测结果而得到检验,如果这些结果在试验中或者其他数据收集过程中被观测到,那么那些观测所检验的假说就被接受。波普尔[11]进一步发展了实证主义,将所谓的“证实”发展为“证伪”,但实证方法的核心,即“假说—演绎—检验”体系则完全保留。

管理学研究和论文由此形成了“提出要研究的问题—理论文献综述—指出以往研究成果中存在的不足—提出假设—设计量表、收集数据—统计分析—验证假设—提炼结论—评论结论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指出研究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对进一步研究的建议”的固定模式[12],因此,从外表来看,主流的管理学研究是“科学的”,然而事实上,管理学得出的所谓科学结论与纯粹的自然科学还是相去甚远。

(1)所谓管理构念的测量从根本上来说不是“科学”的 绝大多数管理学概念往往不是可以直接观察的,如人格、成就动机、组织结构、核心能力等,主流管理学研究使用“构念”一词来描述、抽象这些特质或属性[13]。

既然构念不是直接可以观察的,那么绝大多数的测量都是间接的[13]。因此,测量是否反映了其定义,在每一个研究中都是值得怀疑的。毫无疑问,科学应该是普适的,孔德[14]指出,“实证体系倘若达到了完善的地步,它将一切现象看成是一个唯一的总事实的特例。”当然,主流管理学研究也强调其普适性,然而,其从构念的定义到其测量就不见得是普适的。

“定义与测量”之间的关系实际上是“理论与观察”之间的关系,理论与观察的关系其实是实证主义科学研究方法的一个重大理论问题。如前所述,在实证主义看来,科学理论必须通过经验上的可观测结果才能得到检验,如果观测值并没有反映理论中的变量,则整个研究就会徒具“科学的外表”。应该强调的是,理论变量的定义与其测量应该是完全对等的关系,而不应只是统计意义上的“效标效度”或“构念效度”。石里克、卡尔纳普最初提出的逻辑实证主义也存在这一问题,解决这个问题最为可行的办法是布里奇曼提出的操作主义方法论,操作主义的核心在于直接用观察术语来定义理论变量[15,16]。然而布里奇曼这一主张很难在管理学领域中得到推广。主流管理学研究普遍采用量表的方式进行测量,若采用布里奇曼的主张,应将构念等同于题项,但是管理学研究者绝不会这样做,因为题项是具体的,而构念是抽象的,主流管理学研究绝不会将构念直接定义为具体的题项,那样会从另外一个方面丧失管理科学的“普适”意义。

(2)研究的外部效度问题 外部效度是将研究结论推广到其他群体、时间和情境时的可信程度[13]。陈晓萍等[13]认为,在通常的情况下,研究发现往往基于一个样本、一个时间点而得到,但如果研究者使用的研究样本、测量手段有较大局限性时,研究发现也许无法在其他情境中得到重复。

鉴于此,怎样保证研究使用的总体具有代表性就成为科学管理研究中的一个大问题。遗憾的是,社会学调查中常采用的总体抽样手段在目前主流管理学研究中并不是普遍的要求,这部分是因为管理学研究不是人口调查,它需要在具体的情境中去发现问题,而社会调查的重点恰恰是要涵盖所有情境。另外,如果要求管理学研究要像社会调查那样确定一个普适和广泛意义上的总体,在实际研究中也很难办到。

(3)控制变量的问题 主流管理研究中引入控制变量的目的是要控制“不希望得到的自变量的变异”,“我们最小化、消除或隔离外生变异,以致我们能够排除对我们感兴趣的变量之间的关系的其他解释”[13]。因此,控制变量的引入实际上是要将研究的样本与现实脱离开来,毋庸置疑,控制变量是科学试验的一个重要手段,几乎所有自然科学规律都要对现实中杂多的变量进行控制。

控制是还原的手段,如果被控制的变量尤其重要,以至当我们从实验室环境回到现实中去的时候,发现我们煞费苦心揭示出的“规律”根本无法适用、也无法经过一定的改造后适用于现实时,这样的所谓“规律”是无用的。在纯自然科学中一定不存在这样的“规律”,牛顿三大定律当然是进行了变量控制后得到的结论,可是这一结论可以毫无疑问地应用于所有低速物理现象中,然而,管理科学研究迄今为止没有得出过这样的“规律”。法约尔曾指出,“在管理方面,没有什么死板和绝对的东西,这里全部是尺度的问题。我们在同样的条件下,几乎从不两次使用同一原则。”[17]著名管理学家西蒙指出,“……管理原则总是成对出现的,无论是对哪个原则来说,几乎都能够找到另一个看来同样可信、可接受的对立原则。虽然成对的管理原则会提出两种完全对立的组织建议,可是,管理理论里并没有指明究竟哪个原则才适用。”[17]可见,主流管理研究效仿其他自然科学隔离现实而控制变量,但是只能做到“为控制而控制”,符合“科学的形式”,而无法做到“科学的普适”。

孔德[14]指出,“真正的实证精神主要为了预测而观察,根据自然规律不变的普遍信条,研究现状以便推断未来”。主流的管理学研究既不能对管理现象作出具有普适性的解释,又不能预测管理的发展从而指导管理实践,因此完全失去了“科学的意义”。

控制变量有时也被主流管理学研究的信奉者用于解释结论的外部效度问题,他们争辩说,之所以管理科学的结论存在适用性的问题,是因为在A环境下的控制变量不同于B环境,如果在每一个环境下的控制变量的差异如此巨大而不可被忽视,那么为什么一定要在所有情况下追求“普适性”而进行所谓的“科学”研究呢?

3 当代主流管理学的合法性危机

自然科学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具有很强的可积累性。按照实证研究中普遍假设,理论进步应该能够提高效应量,然而回顾30年间的工作(261个研究),WEBSTER等[18]发现大部分研究变量的效应量其实是下降的。如果这个下降趋势简单地代表了变量和理论的边界条件,那么这么多年来一直不断减少则意味着只关注于实证方法的主流研究贬值了[19]。

这就是所谓“管理科学理论与实践脱节”问题。SUSMAN等[20]早在1978年就指出“在组织和管理领域存在一个危机,这个危机的症状之一就是我们的研究方法和手段已经变得越来越复杂,但对于实践中的管理者却变得越来越无益。”这表明,在管理学作为一个学科、管理学院作为大学中的一个专业学院取得其合法性的同时,管理科学理论对于管理实践者的吸引力却越来越弱。德鲁克[21]指出,“当管理科学首次出现时,管理人员曾为之欢呼。从那以后,出现了一种崭新的职业——管理科学家。他们有自己的专业协会,有自己的学术杂志,在大学、商学院中有管理科学这门学科,但是,管理科学却使人失望,迄今为止,它未能实现其诺言,并没有为实际的管理工作者带来革命性的变化,事实上,很少有管理人员重视它。”

德鲁克关于管理科学的评论一针见血地指出了主流管理学虽然获得“学科”的合法性,却丧失“实践”的合法性——“很少有管理人员重视它”,管理学合法性在经历了从一战之后到20世纪末半个多世纪的艰辛探索之后,陷入了危机之中。

管理科学的“实践合法性”问题有时候被表述为“管理学的科学严谨性与实践相关性的冲突问题”。早在1982年,管理学的顶级学术刊物之一《ASQ》就专门针对这个问题发表了专刊文章;《Organization Science》1990年创立之初,DAFT等也表达了对于所收到的组织研究稿件的实践相关性问题的质疑;MOWDAY 1993年同样对于刊发于《AMJ》上的学术论文也表达了同样的担忧。包括HAMBRICK、MOWDAY和HUFF在内的美国管理学会数任主席都曾谈及这一问题[8]。

继《ASQ》和《Organization Science》之后,许多其他的管理学高端刊物也相继对这一问题表示高度关注,其中包括管理科学的旗舰刊物《AMJ》。2001年,欧洲的权威刊物《British Journal of Management》针对“科学严谨性与实践相关性”的鸿沟发表了专题文章;2007年《AMJ》发表的系列文章承认了管理科学研究与实践脱节的严重问题[8]。

在上述讨论中,相当多学者[22~24]认识到,主流管理研究中的“科学严谨性”与“实践相关性”的矛盾是很难弥合的。VAN[25]认为,实践知识与管理科学理论是两种根本不同性质的知识,它们在本体论和认识论方面存在根本性的区别,因此,科学理论与实践脱节问题是一个“知识生产”的问题。LUHMANN认为,科学是一个自我指认、自我参考的系统,具有高度的自创性,同时,实践系统和科学系统作为社会系统,都具有活动的封闭性。这两类社会系统分别构成了管理科学共同体与管理技术共同体[16],每一个共同体外部的活动很难直接进入系统内部。因此,科学研究中的“严谨性”标准来自于科学认识论,而“实践相关性”标准来自于技术认识论,两者之间很难弥合[26]。换言之,管理学既要追求“严格的科学合法性”,就必然不能完全兼顾“实践的合法性”。

严格的管理科学研究对于实践的“无力”还表现在:对于许多在实践中卓有成效的经验理论,既难以严格证实又难以严格证伪。因此所谓“严谨的管理科学”只好对这些广为管理实践者所信奉的经验、指南等不置一词。严谨的管理科学之所以如此,来源于管理科学研究始终采用的是美国社会学家默顿的中层理论研究方法。

中层理论,按照默顿[27]的表述,就是“一组相互之间具有逻辑关系的表述,从这种表述可以得出经验上的规律性”。在科学方法论者看来,这些表述实际上就是一系列可以由经验调查加以证实的假设。基于中层理论假设,默顿批判了所谓的“宏大理论”或“抽象理论”,他认为,宏大理论是一种大范围的、不可实证的假设,这些理论仅仅只能为经验研究提供最粗大的框架,“中层理论只解决一些专门性的、目前知识状态下允许解决的范围有限的问题”[27]。

中层理论毫无疑问符合孔德社会研究科学化观点,进一步说,社会研究的自然科学化也只能通过中层理论的方法论来实现,因为在实证主义者看来,抽象的理论命题必须要转化成具体的经验假设才有可能得到证实。然而,问题在于,并不是所有的有价值的宏大命题都可以转化为经验命题来验证的,或者有些命题一旦转化为可以验证的经验命题就会失去其价值。

管理经验学派的相当多观点就属于这些难以被证伪或其价值并不在于严格证伪的宏大命题之列。例如,德鲁克[21]在1954年提出的管理者必须要问的3个问题,即“我们的事业是什么?”“我们的事业将是什么?”“我们的事业应该是什么?”这3个问题激励了无数经理人迈向事业的顶峰,但遗憾的是,这3个问题在实证主义者看来接近于“常识”,如果要做一番实证,无非是“计划工作对于管理的重要性”或者“SWOT分析的正确性”。然而,正是这些在管理科学研究者看来犹如“常识”的思想,对于管理实践者来说无比珍贵,而顶级的管理科学学术期刊上的文章则少有人问津。正如KELEMEN等[28]指出的那样,实际上,这些研究大部分都是写给(信奉管理科学的)学术同行们看的。

总体而言,科学化的研究手段遭到了严厉的批判,事实上,多范式的方法正在学术界酝酿。尽管多范式合理的主张遭到了来自于传统主流管理学研究阵营的激烈反对,而主流研究的信奉者也提出了一些所谓修补措施,但似乎很难阻止管理学研究“科学合法性危机”的蔓延。一些激进的观点认为,主流管理研究者们的有限度让步既无法将管理学研究方法论重新统一起来,亦无法形成新的整合。举其要者,PFEFFER[29]曾借鉴生态学的概念,提出“属种化”的方法,认为可以将各种不同视角的研究像生态学那样,仍然统一在科学化的范畴之内。但批评者认为,“PFEFFER所主张的可以达到的结果可能仅仅是一个华丽的假象,……,管理研究者们假装只坚信一种单一的范式,(其目的只是)想让其研究结果被其他学者们所接受,以分享资源。……,这种主张是没有意义的,而且与我们的价值观不一致。”[19]

主流管理学研究的主要支持者《AMJ》也曾试图调和矛盾,将各种方法论重新整合在一个以“中层理论”为基础的“泛科学”框架内。MEYER等[30]强调,“(中层理论)针对小群体的确定性研究结论比由大群体得出的边缘化研究结论更有意义”,然而中层理论最大的问题在于过细的分类/类型可能会变得越来越多、越来越分散。批评者认为,“尽管这一理论可能成为不同范式整合的工具,但很难证明它一定可行,从知识长远发展的角度来看,这种方法并没有很强的说服力。”[19]近来,国内外激烈的学术竞争也加剧中层理论的“实践合法性”困境。学者们由于学术职称晋升的需要,不断地竞争篇数极为有限的国际顶级期刊论文以及各类高等级基金,使得中层理论中的假设变得越来越细微,如果将现实中繁杂的管理实务比喻为大象的话,学术界热衷的研究就类似于大象耳朵上的汗毛,这样任何一个经理人所问的大部分管理实践问题都有可能“在某一管理科学家的研究范围之外”。

因此,管理学研究“直面实践”的问题① 恐怕不是一个简单的科学方法的使用问题,TSUI认为管理学界“缺乏先进的科学方法训练”而且“缺乏对科学目标的理解”,当然是造成管理理论与实践脱节的可能原因之一,问题是“管理学科学化”尤其是“自然科学化”本身是否有问题呢?从近来学术界对管理科学化的尖锐批评来看,结论是肯定的。随着20世纪末以来对于管理实证主义方法的“实践相关性”的广泛质疑,管理学的“科学合法性”开始解构,管理学博士研究生教育已经开始了越来越多的非实证主义、非线性以及主观主义范式,实证主义的管理学合法性开始衰落[19]。管理学界日益认识到,为了某一信仰,而将管理学研究限制在某种固定的标准(如实证主义标准)上,是不合理的。HAMBRICK[31]在美国管理学会主席报告中指出,我们必须认识到,我们的责任不是为了我们自己,而是为了全世界急需改进管理的机构,以及为了那些渴望成为优秀管理人才的人们。

4 管理学发展前瞻——合法性的消解、管理学研究的朴素经验主义传统与走向后现代的管理学

大部分的科学认识论都强调因果关系的稳定性和可复制性,但是,用于预测客观现实的“可检验的”普遍法则很难适用于社会现象,管理科学合法化运动正是在“社会现象中必然存在普遍的规律”这一假定下进行的,然而这一假定本身很难被证实或证伪。经过半个多世纪艰难的探索,人们认识到:“社会现象一般不体现为跨时间和跨情境的单一因果关系。这个本体论的复杂性特征导致像管理学这样的领域很难达到科学知识的门槛。”[19]

孔德[14]早就指出,“各门学科进入实证阶段的先后次序取决于它们所研究现象的普遍性、简单性和独立性的程度,普遍性、简单性和独立性程度越高的学科越先进入实证阶段,反之则越后进入实证阶段。因此,天文学是最早进入实证阶段的,其次是物理学、化学和生物学,而社会学因其研究的现象最特殊、最复杂、最依赖于其他现象,所以最后进入实证阶段。”可见,孔德看到了包括管理在内的社会现象的复杂性,但其结论仍然过于乐观。

与成熟的物理、化学等学科相比较,现代管理学100多年的发展取得的成就仍太小,管理学研究被赋予了太多的责任,管理学的科学化运动试图承担起这一责任。“那些欣赏自然科学的威力和成功的人士,以及那些希望把在这些领域成功的方法应用到社会科学和行为科学当中去的人们,都有一个特别的动机:仔细分析一下使得自然科学获得成功的方法。”[32]换言之,他们希望通过移植科学化方法来解决管理中的问题,他们的理想是使管理学达到类似于纯粹自然科学那样的规律性,然而,他们的这一设想目前看来并没有实现。尽管他们强调每一个具体的研究问题中的证伪,然而,“管理现象的普适性”本身是无法被证实或被证伪的。尽管管理科学研究者对每一个具体问题的研究是“科学”的,然而他们将实证方法无限制推广,却是“不科学”的——因为“管理现象的普适性”这一宏大命题是无法被证实的。

从这一角度来看,管理科学合法化运动恰恰是“不科学”的。他们所主张的,管理研究领域“相对于自然科学之所以取得较少成功,恰在于没有正确体认和贯彻自然科学的方法”[32],其实是一种对管理科学的没有充分根据的崇拜,它本身是一种意识形态。按照卢卡奇[33]对意识形态的理解,意识形态指的是社会结构的一个场域,其内容反映了特定社会结构下对立的观念系统。由此,管理学合法化运动对于“实证主义研究方法”的辩护实际上是对一种“观念”的辩护,是对一种唯科学论的“意识形态”的辩护。“科学被视为一个社会事业,学科方法反映权力和政治的结果——而不是科学本身。”[33]反映到管理学研究中,“我们发现在组织科学中存在着等级制度的思想,这令人感到不快。PFEFFER的视角将导致精英们的专制,为了保护自己的地位,他们会否认挑战他们观点的证据,以及损害那些他们所不能控制的人们的信誉。”[19]

事实上,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早就存在实证方法与人文理解的方法论之争。李凯尔特[34]曾提出“现实的连续性与异质性原理”:一方面,现实中的一切都在渐进地转化,每个占有一定空间和时间的形成物都具有这种连续性,这一点可称为现实之物的连续性原理;另一方面,每个现实之物都有自己特有的、个别的特征,在现实中的一切不是绝对同质的,而是互不相同的,这一点可称为关于一切现实之物的异质性原理。就管理而言,可能“异质性”比“同质性”更为重要,管理作为一种技能无法按其细节进行充分的科学解释。由于管理活动的艺术性,单纯用实证的方法来对包括意志、情感、信念、欲望等因素的管理现象进行具有合理性的科学说明是不可能的[35]。“经过这样一种归纳和概括之后,所能剩下的不过是几条不痛不痒的所谓普遍规律”。

孔德[14]指出,“从科学的观点看,一切孤立的唯经验的观察都是无用的和不确定的:科学必须将观察同一个规律联系起来。这种联系是区分学者式观察和普通人观察的一个准则。”然而,在管理研究中我们必须关注异质性,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在实证主义看来应该被摒弃的个人理解,恰恰是管理知识的精华所在,管理必须注重独创性而不是“普适以至于平庸”的所谓独学规律[35]。

与独创性相对立而存在的是“普适性”或“总体性”。总体性要求的是秩序、纪律,它需要因果式的逻辑链条,它需要在理性的轨道内的解释说明,它需要相互连接的论证分析,它需要一环套一环的紧密的同质结构。管理学科学合法化就是在这种总体性的期望中产生的。长期以来,我们生活在总体性的信念中,总体性犹如空气,我们每天都在呼吸它,受它支配,听命于它。合法性一词本身就代表了一种总体性的信念,这种总体性的“理性至上”主要信条就是:人生的主要活动和意义在于,作为理性主体的人认识客观世界的普遍性规律,从而征服客体,使客体为人所用[36]。

可是这种“理性至上”精神的过度发展却使现代文化走向了这种精神的反面:理性追求完整的整体性和自满自足的理论体系,然而这种体系和整体性的完成却意味着精神的僵化,意味着批判和自由创造的结束;理性要求社会行为的法制化,然而这种法制化的高度发展却愈来愈造成了“法制化”与人的“生活世界”之间的对立[37]。从管理学发展的角度看,对“合法性”的过分追求,将人的情感、意欲、本能等“客观化”,使自然为人所用的“主体性”被抹杀而被自然所奴役,反而限制了人的批判活动和自由创造活动的范围。

在后现代的哲学家看来,各种各样的“合法性”都包含虚假的成分。从这一角度看,管理学合法化运动在当代的逐步消解是必然的。事实上,原来被视为纯粹自然科学的物理学的“科学本质”,随着以相对论和量子论的创立为标志的物理学革命,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例如“海森堡测不准原理”就从根本上瓦解了机械论自然观的根基,使得“实证主义”也变成一个可以重新被哲学家们探讨和玩弄的一个概念。人们发现,在实证主义表面严苛的外表之下,本质上和一般的经验主义甚至主观主义并没有太大的区别。

随着管理学科学合法性的消解,未来的管理研究将更加重视个体性与差异性,后现代的管理学与其说是寻找管理规律,不如说是探寻管理规律性认识的边界。换言之,后现代管理学将个别性与差异性视为绝对,而将普适性视为特殊,管理学的主要任务是寻找规律适用性的边界。

MINNEAPOLIS[38]曾举过一个精彩的例子。一个毕业生看到他的经济学教授所出的最近的考试题目,惊叫:“为什么这些问题和我在校时您问我的问题一样!”

“是的,”教授说,“我们每年都问同样的问题。”

“但是您不知道学生们都知道这些题目了吗?”

“当然,”教授说,“但是经济学的答案总是在变化的。”

管理学同样如此,推而广之,所有社会科学答案都存在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或者说社会现象中具体的情境是最为重要的,而社会科学规律在某种程度上肯定包含了或多或少的主观成分。管理学研究历史上,戴尔就曾经激烈反对过管理规律的普适性,戴尔[39]主张使用朴素的比较方法把“观察得到的知识向外扩展到尚未观察到的领域,而不是把想象的普遍原则推广到观察中来”,换言之,“比较的方法与其说是要寻找一般的结论,不如说是要寻找这些一般结论的适用边界。”[40]这就是管理学研究中的朴素经验主义,它当然是一种经验,但是,戴尔不强调甚至是反对将直接的、感性的经验上升到理性的、普适的、规律性的层次。

管理学的后现代发展从某种角度来看是管理学研究朴素经验主义的恢复,因为这一传统强调直接的经验,他们认为,有关企业管理的研究应该从管理的实际出发,以大企业的管理经验为主要研究对象,以便在一定的情况下把这些经验加以概括和理论化——但在更多的情况下,只是为了把这些经验传授给企业实际管理工作者和研究工作者,提出实际的建议。这一学派的代表人物虽然对管理的理论和实践的看法有较大的分歧,但都认为管理是对人进行管理的技巧,包含相当多的“个体性”与“异质性”。

由于管理学科学合法化的强大力量,管理学研究的朴素经验主义在管理学历史中所占比重很小,主流的管理学术界大多认为这一传统甚至称不上“研究”,只能算是“常识”。但这一学派的主要人物获得了管理实务界的极大推崇,如果以美国管理学会前主席HAMBRICK[31]的讲话来看,主流管理学家们完全应该重新回顾、效仿这一传统,至少是将这一传统主动融入到当前的研究中,而不是一味排斥或贬低。

今天,管理学“科学合法化”运动已经完成了其历史使命,管理学研究将不可避免地进入“多范式共存”的格局,多范式的对立、冲突与融合将取代“实证主义独大”的位置而成为未来管理学的主流思潮。

注释:

① 自2005年开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科学部就一直在强调“直面中国管理实践”问题,“面向问题、直面实践”似乎是中国管理学界的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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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法制化运动的历史、危机与展望_管理科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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