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难点,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难点论文,农业产业化经营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众所周知,农民是市场经济的弱势群体,以分散的一家一户为经
营主体的农村承包体制要与大市场对接以获得均等的利益,这是何等的难呀!对此,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明确提出:“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积极探索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具体途径,是农村改革和发展的重大课题。”两年时间过去了,各地在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已迈出了可喜的一步,如大力培植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组织产业合作社(协会)等。然而按照“自主、自愿,互惠互利、利益均等,风险共担”前提下组建产业化经营联合体,并真正实行的却为数甚少,其难点关键还在于:
1对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缺乏全面准确的理解,思想观念停留在保护已得利益的最大化上。农业产业化经营从某种特定观念说,是立足于保护绝大多数农民利益,使农民能分享到在农产品增值过程中的均等利益。然而,我们在经济利益驱动下,都希望自己实现利益的最大化而无视农民的利益。某企业与基地农户签订了“订单农业”合同,但往往是“伤农不伤己”。农产品生产是露天工厂,往往受自然的影响,气温回升快,作物的生长量一
天一个样。某企业在规定农户交货规格标准的前提下,规定日供原料不得超过20吨,这就害得农民哭笑不得;然而,遇上干旱年份,土壤湿度不能满足作物生长需要,日供货量不能满足企业满负荷生产时,又对农民提出苛刻要求等等,农民往往仍是受害者。
2农村农业性合作经济组织没有造成氛围,农业产业化经营缺乏联结桥梁和链条。“公司+基地+农户”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形式的内在要求。但是,除了公司直接经营基地之外,公司与农户之间的直接联系与合作是难以办到、做好的,必须要有中介组织,即一般称为合作经济组织或协会来承担起千家万户组织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实践验证,农民有了代表自己利益的经济组织,才能真正达到保护自己的目的,也只有有了中间组织,基地才能建立。现在的问题是人们以组建新一轮的合作经济组织缺乏内在要求,在行动上往往感情疏远。没有桥和船,农业产业化经营也就成了空运转。
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尚处于萌芽时期,要积极推进。尤其对农业“产业化”与“产业化经营”切忌混为一谈。实践告诉人们:“产业化”过程不存在利益
再分配关系;“产业化经营”则以利益关系为核心,即“利益均沾,风险共担”,这是质的区别。调查中不难发现在实行“产业化经营”的联合体中,依然存在分配不公问题,企业得大头,中介组织得小头,农民得的是零头;在风险承担方面企业负全责,农民“赚得起,赔不起”、“一毛不拔”。正因为如此,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任重而道远。
要扎扎实实地解决好产业化经营的中介组织,使之成为名符其实的链条。实践告诉人们,“公司+农户”模式,由于农户面广量大,企业直接面对千家万户,既导致了较高的组织运行成本,又难以满足企业现代化规模生产的要求,其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体系要企业直接去组织和扶持,这就成了一个小社会,既包不了又办不好,并且一旦几方中出现“肠梗阻”或违约行为,也难以追究责任。对此,按照“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的原则,在农村中积极倡导组织专业产业合作经济组织是上挂“龙”头企业,下联农户必不可少的中间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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