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闽台人口比较_人口出生率论文

近代闽台人口比较_人口出生率论文

当代闽台人口的几点对比,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几点论文,当代论文,人口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1949年至今祖国大陆与台湾实行了不同的社会制度。然而在过去的40余年中,海峡两岸的人口发展出现了诸多共同的趋向,如50年代的生育高峰,此后若干年段生育率/出生率的下降,人口迁移量的增大、户均规模的缩小以及八、九十年代的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等等现象与问题。

这些人口现象的出现与变化究竟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还是人口政策行为使然,或乃二者兼而有之;而海峡两岸究竟是各有原因还是如出一辙,皆为本研究企望探讨的。

海峡两岸分离的民族不幸,却为人口学的研究提供了某种对比与参照的可能。然而中国大陆地域之大、情况之复杂,与台湾一省对比时往往缺乏可比性。如若取福建一省来与之比较,则显然有如下贴近之处:其一,两者均为中国的一个省;其二,闽台的山区比重都很大;其三,两省隔海峡相望,地缘关系密切;其四,人口规模相对接近;其五,语言环境相似(语言组成大同小异——国语、闽南语、客家话);其六,汉族人口均占98%以上,少数民族人口不足2%;其七,福建为中国大陆沿海开放省份,近年经济发展突飞猛进,与台湾经贸往来频繁。

需要指出的是两省人口迁移形式上差距甚远,可比性小:改革开放以来,福建与中国大陆其它各省人口自由流动,并存在着相对自由的迁居定居形式;而台湾省长期处于一种“海岛封闭型”的人口状态,90年代开始与祖国大陆的人口流动,但迁居定居的人数极为有限,对人口机械变动几乎没有影响。

一、50年代闽台人口增长与出生率的比较

1949年海峡两岸形成对峙局面之后的10年中,闽台两省的人口发展都出现了一个历史上罕见的人口自然增长高峰。福建从1949年到1959年全省人口总量从1188万人增长至1543万人,10年共增加355万人,增长了30%,平均每年净增35.5万人,年平均增长率为26.5‰,基本上是人口的自然增长所为。

为了便于对比,将台湾省1949年大陆去台人员产生的机械性变动这一不可比因素撇开,全省人口从1950年的754万人增加至1959年的1079万人,9年共增加315万人,年均增加也是35万人,而年平均增加率比起福建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两省人口出生高峰的对比中可见各自的峰值有异:福建省出现在1957年,出生率为38.24‰,自然增长率为29.24‰。台湾省出现在1951年,出生率为49.97‰,自然增长率为38.4‰,两省之间约有一个6年的时间差。这与福建的社会发展进程有关,该省是大陆中解放战争结束最晚的省份之一,因而各项社会变革的进程也比较晚,广大城乡生产及生活面貌是在1952年之后才开始发生变化,由此导致1949~1952年的人口年均增长率为19.62‰,比1953~1959年的人口年均率22.54‰,明显低了近3个千分点,然而值得注意的是闽台两省的人口出生率在50年代中后期都出现了明显的回落,福建省由1957年的38.24‰直线大幅下降至1959年的27.56‰;台湾省由1955年的45.29‰直线下降至1959年的41.17‰。两省出生率开始出现明显回落的时间差仅2年。

这一时期两省人口增长出现高峰,形成的原因并无大异,基本上是人口转型造成的,即人口的再生产类型由高出生高死亡低增长型迅速转化成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长型。福建省的人口死亡率由1950年的13.9‰下降至1959年的7.88‰,足足下降6个千分点。同期台湾省的人口死亡率由11.4‰下降至7.23‰,下降4.24个千分点。而在此之前的1947~1950年该省的人口死亡率已经下降6.58个千分点了,显示了这一时段两岸公共卫生事业的发展。与死亡率下降并行的是居高不下的出生率,充分显示出传统的农业社会对人口的需求和“多子多福”的观念汇同长期饱受战争动荡之后的民众补偿生育的心态,组成“三合一”的强劲生育动机。其中“补偿生育”是首要的。它与欧亚诸国在战后出现的“婴儿潮”如出一辙,均顺应了广大民众的心态需求,也符合当时经济发展的社会需求,是人口发展战后进程中自然乃至必然的现象。

这一时段闽台都没有具体的或系统的人口政策,尽管有这样那样非人口政策的政策因素,如某些利益导向、税制的安排、有关补贴等等,对“婴儿潮”起到了些许推波助澜的作用,但这些作用毕竟极为有限。

同样的,在没有人口政策的情况下,一些意识形态上与人口有关的指导思想所起的作用也非常有限。中国大陆50年代后期对马寅初“新人口论”的批判当然是影响极坏的,但80年代为马先生平反之后产生的“批错一个人,增加×亿人”的说法显然也是不科学的。从时间上看,对马的批判并没有直接刺激起新的生育高潮,相反地出生率在自然潮起之后出现了自然潮落。

二、出生率的下降与闽台人口政策因素的比较

福建省人口出生率的峰值出现于1963年,高达44.96‰,那是对1960~1961年困难时期一种补偿性的生育反弹;低谷则为1980年的15.19‰,这是全省1979年5月开始“推行一对夫妇生育子女最好一个最多两个”,且生育间隔为3年以上,并有具体的奖惩规定等等所产生的效果。1981年和1982年出生率突然出现强劲反弹,这显然是因为计划生育政策与新的婚姻法在配合与相衔上出现了某种疏漏,计划生育工作在这两年中出现了某种懈怠。此后全省出生率及总和生育率的起伏下降都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强化息息相关。可见此年段出生率的升也罢,降也罢,都是政策因素起决定作用。

台湾省1949年之后人口的出生率由1951年最高峰59.97‰逐年下降至1995年的15‰左右。尽管其间的1976年也出现过民众“龙年生龙子”的欲求而导致人口出生率的反弹,但总的趋势基本是由高到低的坡状下降。

福建人口出生率两度大起大落的局面似乎与台湾由高到低的稳步下降没有什么可比性,然而我与赖潮汕先生的探讨中都发现了这么一个有趣的现象:福建省1963年至1992年的人口出生率的发展与台湾省1956年至1985年人口出生率发展有类似的走向。赖先生将上述的两省各自时段制成比较曲线表后发现,1956年至1985年台湾省的粗出生率与1963年至1992年福建的粗生率大致是重叠的!(注:《闽台人口出生率/生育率下降原因比较分析》,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1994年)。)

由于粗出生率可能由于年龄结构差异而带来比较上的差异,不一定能准确地反映出实际生育水平的差异。因此进一步绘制出闽台两省总和生育率的曲线表,结果发现:福建省1963年至1991年和台湾省1956年至1984年的总和生育率下降曲线表大致也是重叠的!(注:《闽台人口出生率/生育率下降原因比较分析》,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1994年)。

由此产生了闽台两省人口出生率的发展存在着8年差异的假想。然而笔者认为重要的并非什么时间差,而是形成的原因及制约的机制存在差异,这就很难保证今后福建省的人口出生率发展曲线会延着台湾省80年代末90年代初的曲线发展下去。

尽管台湾当局的家庭计划部门及“卫生署”声称1964~1985年由于推行了家庭计划,全省估计少出生婴儿366.7万人。然而事实上出生率的下降远非人口政策独家所为,台湾省家庭计划研究所前所长孙得雄博士认为“生育率降低的总数中,究竟多少是由于家庭计划的贡献,多少是由于现代化的净影响,是值得我们探讨的。”(注:《人口政策的形成与检讨》第49页,台湾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83年8月出版。)多年协助台湾进行家庭计划工作并认为该工作是世界上最成功的范例之一的美国专家傅利曼也认为:“即使没有进行家庭计划,台湾的出生率也会降至目前的水平,只是速度会较缓慢,家庭计划起的仅仅只是一种支援作用。”(注:《社会经济变迁与人口转型》第35页,台湾巨流图书公司1986年2月初版。)笔者在《台湾人口出生率下降原因剖析》(注:《中国人口科学》1992年第3期第37页。)中则认为下降的形成主因是社会经济的变迁与家庭计划产生的“交互作用”,既人口数量较合理增长和人口素质提高促进经济发展,而经济的发展促进了教育的发展,教育发展又作用于经济的发展;经济与文教的发展既加快了医疗卫生的进步,又使家庭计划逐年获取较为雄厚的人力物力与财力以及一个比较得心应手的推展环境。

福建的情况则大不相同,由于60年代初的“天灾”以及1966~1976年的“文化大革命”,使福建省的计划生育工作失去了与社会经济发展产生交互作用的最好时机,并导致全省的人口出生率失去了逐渐下降的可能。特别是“文革”初年颠狂的无政府主义状态,给了刚刚起步的福建计划生育工作以毁灭性的打击。幸好周恩来总理力挽狂澜,在70年代初签发了《关于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报告》,产生了极大的政策作用,大陆各省包括福建省的人口出生率出现了稳步下降的局面。

福建省有关部门称由于实行计划生育,从1971年至1982年全省累计少生209万人,1981年和1982年出生率反弹一事说明计划生育工作稍稍放松的后果。这就从少生与反弹两个角度验明了生育人数与计划生育工作二者之间的密切关系。

台湾省的人口政策及其家庭计划是事前有关人士克服重重阻力加以推广实施,事后又根据台湾人口发展情况的变化进行过三次以上的修订。对此笔者在《评台湾“人口政策纲领”》(注:《台湾研究集刊》1992年第3期第45页。)一文已有细述,在此不再重复。福建省目前实行国家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及后来制定实施的地方法规《福建省计划生育条例》,是福建省总结了30余年来正反两个方面的经验教训,并根据福建人口发展变化与规律制定出来的抑制人口出生率上扬的目前最有效的办法。台湾的办法只适用于台湾,而福建省的办法适用于福建,这是由于省情不同,也是人口发展的现状所决定的,台湾可以“两个恰恰好”,而福建目前唯有“一个不嫌少”。尽管同文同种,隔海相望,台湾省人口控制办法绝对适应不了福建,更不消说某些西方人士自以为是的某种办法了。福建省为计划生育工作付出了巨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而出生率的下降则多少减轻了经济发展的包袱。改革开放之后福建省经济发展突飞猛进显然与计生工作的成绩分不开的。

现在需要讨论的是福建省目前实施的计划生育政策是否会与社会经济发展产生“交互作用”?回答是肯定的!

从福建省人口普查“三普”“四普”数据对照来看,1989年人口出生率比1981年高出了2.33个千分点。主要原因是全省开始进入第三次婚育的高峰期,育龄妇女人数特别是25~29岁生育旺期的育龄妇女人数大量增加造成的。然而在同样的人口格局下,全省六个市辖区的人口出生率明显低于全省的平均水平,城市人口密集的福州、厦门、漳洲等市辖区的人口出生率还低于1981年的水平。闽侯、连江、长乐、福清、同安、漳浦、诏安、平和等沿海县也出现了同样的情况。出生率城乡之间,沿海与山区之间的差距有增无减!这一现象与福建省改革开放之后经济发展区域间的不平衡状况是基本一致的。“交互作用”已初见端倪!

笔者认为节制生育的人口政策是经济文化发展较为落后的国家或地区企图通过宣教、利益导向、政策等手段,超前改变或制约人们的生育观念或欲求以降低人口出生率。这种政策的作用与经济、社会及文化的发展程度成反比关系,即后者发展越落后,节制生育的政策作用就越明显;反之后者越发展,少生优生成为人们的主观欲求,节制生育的政策作用就微弱乃至消失。厦门特区的发展就是明证,该市辖区人口中“少生优生”已蔚然成风,计划生育已成为部分市民基本自愿部分市民随大流的行为。“交互作用”相对明显!

然而经济特区与全省、沿海与山区、城市与乡村,存在着相互影响又相互制约的关系,计划生育工作亦然。从政策作用向“交互作用”的过渡,即从政策的制约行为到国民的完全自愿行为的转变,需要一个过程。目前特区的计生工作重点转向流动人口的管理,全省的重点则放在农村等等,这些都是“过渡”这一历史进程中的征兆。

当然笔者指的“过渡”是向“少生优生”的自觉过渡,而部分夫妻向“一女”自觉的过渡则恐怕漫漫无期,很可能需要一个持久而长远的法律与政策的约束。

三、闽台两省家庭规模发展的比较

从福建省后三次普查数据来看:户均人口1981年比1964年增加了0.19人,1990年则比1981年下降了0.42人。

从台湾省后三次的普查数据来看,户均人口1969年、1980年和1990年依次下降0.86人与0.66人。

可见闽台两省的家庭规模均向趋小发展,但户均人口下降的起点年份存在着5年的时差:福建是由1974年的5.24人开始逐渐下降至1989年的4.43人,台湾是从1969年的5.64人开始逐年下降至1990年的4人。台湾省平均下降的速率快于福建。

在户均人口下降的同时,两省家庭户的分布结构的发展也有近似的趋向:福建1990年的2~5人户的比重均比1982年有不同程度的上升,其中4人户上升6.47个百分点,3人户上升4.5个百分点。因夫妻两地分居的批量解决及农村家属进城户口政策的放宽等等单身户比重有所下降;6~8人以上户的比重也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其中8人以上户下降了5.48个百分点,最为明显。家庭户分布结构已由1982年4~6人户居多而转为1990年以3~5人户居多。1990年3~5人户占家庭户总数的比重为61.75%,比1982年上升13.99个百分点;而6人以上户仅占23.82%,比1982年减少12.51个百分点。

台湾的情况是:在1970年之前,1~4人户有减少的趋势,所占比重从1956年的37.14%减少至1970年后的31.43%,而7人以上大户则有所增加,从1956年的34.94%上升至1970年的36.48%。这种情况在1970年之后正好相反,1~4人户开始增加,特别是1975~1980年增多的幅度惊人,由31.87%猛增至46.45%,5年里增加14.53%;而同期7人以上大户则从31.11%降至20.54%,5年里下降10.57%。在台湾由于税收按累进率征税,收入较多的大家庭有可能因减少总税额而分成小家;也有的大家庭可能因为小家庭征兵服役的可能低于大家庭而“化整为零”,但主要却是因为70年代开始全省出口加工和轻纺工业的快速发展,大量农村劳力离家进城,并建立单独的小家庭;同时社会经济的变迁也使城市中的大家庭分化瓦解。

福建省户均人口下降的实际情况要比统计数字来得更为强烈;在1960~1982年期间,城镇居民因为小户在商品供应证(券)上能比大户取得更多的方便,都争取在子女结婚后在户口本上“分户”,而事实上仍同户。在农村由于住房缺乏,儿子婚后尽管与父母“分灶”“分家”,而事实上仍同户。可见这一时期存在着许多“隐匿型的大家庭”。然而随着80年代改革开放的步伐,城镇商品供应证(券)的形式不复存在,加之公寓住房激增,社会经济发展的步伐大大加快;农村中相对富裕的农民建房热亦方兴未艾,凡此种种都使“隐匿型的大家庭”存在的可能性大大缩小。相反,大量进城打工的农村青年夫妻事实上迁居城市,而产生了一批“隐匿型的小家庭”。

闽台两省的共同现象表明:“四世同堂”、“三代同堂”的中国传统式的大家庭已经或正在解体。尽管闽台两省经济发展的水平有相当差异,但大家庭解体的速度已日渐同步。这一方面是社会变迁、经济发展、出生率下降、人口流动等等因素综合而成的时代发展之必然,又一方面它显然危及到中华民族敬老养老的传统美德。西方养老院的冷漠孤独与中国传统大家庭儿孙绕膝的温馨亲情背道而驰。因此如何在现代化的进程中既能坦然面对大家庭解体的现实,又能切实维护和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已成为闽台两省乃至海峡两岸及全球的炎黄子孙很值得研究和探讨的问题。

综上比较与思考,本文得以如下结论:

(一)50年代闽台人口的出生高峰是当时社会经济大环境中人口发展的自然现象。与欧亚诸国战后的“婴儿潮”如出一辙,有关政策因素无关大局,所起的推波助澜作用亦非常有限。

(二)闽台两省人口出生率的下降时序不一,原因有异,闽乃政策因素为主,近年逐步开始出现政策与社会经济发展的“交互作用”。台湾省社会经济发展因素为主,家庭计划起某种辅助与支援作用。正因如此,海峡两岸的人口政策因地而异,都是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而制订的,不存在着任何跨峡实施或相互借鉴的价值、必要与可能。

(三)闽台两省家庭规模趋小,成因乃社会经济发展的因素为主,人口政策的作用为辅。换言之,造成传统的大家庭解体是时代进程之必然,而将分离出来的家庭定位在“小家庭”的格局中则与有关人口政策的推行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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