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成本与发展的统一_社会改革论文

实践:成本与发展的统一_社会改革论文

实践:代价与发展的统一,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代价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人类实践始终是一个充满着矛盾的活动过程,代价与发展总是这样那样地渗透在人们的实践活动过程之中,从而使人类历史的长河展示出色彩斑澜的画面。本文试图从实践二重效应出发,揭示代价中的发展与发展中的代价,以期提高人们的代价承受力。

按传统的观点理解,代价等同于人为的失误,这种代价指发展过程中无内在根据,没有合理性,和事物的发展没有必然联系的现象,虽然它也在代价的范畴之中,但严格地说它只能是一个虚幻性的代价,应该称之为错误。这种代价观的思路必然把代价视为对发展的遏制,并竭尽全力、怀着一种浪漫的情怀来避免代价现象出现,尽管如此,人们始终未能完全摆脱代价的缠扰,是什么原因在引诱、逼切人类陷入进步与代价的二难困境之中呢?如果对代价问题缺乏科学的了解,只能会把人们带入消极悲观之中,因此,对这一概念的认识必须转换新的视角,从社会发展过程本身来把握。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世界上任何事物实现进步和发展,如自然界的变化、物种的演化和社会的发展,都有一个“投入”与“产出”的过程:即都是在付出一定代价的前提下发生的,这是任何事物进化以及社会发展的一个基本规律。从广义上来说,代价是指活动过程中所消耗了的,对象化了的既有的事物和条件。它作为一种“投入”成为事物发展的基础、前提和条件,就事物发展的实际而言,“投入”是发展过程本身,我们不能设想哪种发展会在没有任何投入的空空如也的框架之中进行。固然,由于主观和客观条件的制约,具体的代价付出会出现投入量的多寡,但是无论如何决不会毫无投入,投入的中断意味着发展的停止。从狭义上来说,代价是指主体在实践过程中间或之后出现和产出的与主体价值目标相悖的否定性现象,它表征主体为得到一定利益而必须承受的某种损失,也就是说,代价作为成本被内在地、直接地对象化为事物发展的结果。

代价对主体来说可能是一种暂时的牺牲,但它不能与主观失误即错误同日而语,因为第一,前者具有必然性,它作为成本内含于事物发展的结果之中,而主观失误纯粹是一种偶然。第二,代价倾向于发展,不过是以否定的形式表征发展,它同发展目标相减而不是相反,而主观失误或错误同发展目标相反,是对发展的遏制。也就是说,代价是发展过程中“固有的一部分”,体现为发展的必然性,它是为了获得发展的整体效益和更大的“产出”,而不得不使某些领域、某些方面受阻,这种代价具有现实的合理性,而错误或人为失误不包括发展本身必然付出的内容,它不具有现实的合理性。如果我们把一些群众十分气愤的社会弊端、政策失误、人为损失等同于必然付出的代价,不但会在客观上破坏、损害发展,而且混淆了正确与错误的界限,只能为一些不应发生和可以避免的错误找到借口。

我们知道,人的活动本质上是自觉的活动。所谓“自觉的活动”意味着活动始终是在人的意识控制和支配下进行的,是为一定目的而有计划地展开的。正如马克思所说:“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种的尺度和需要来建造,而人却懂得按照任何一种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懂得怎样处处都把内在尺度运用到对象上去;因此,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建造。”〔1〕也就是说,人的活动不仅含有自然属性即对象本身所固有的本性、规定性和规律,而且还含有社会属性,即主体所处的特殊的经济地位和历史环境,或特殊生活条件和文化背景制约着活动的范围、方向和效应。如果人们按照主观合目的性和客观合规律性进行实践,我们的活动就是成功的、合乎人意的。但是,关于活动效应的评价,人们往往习惯拿成功与正效应相对照,失败谓之代价,即认为成功的人的活动不应该有代价渗透其中,如此简单的作法,事实上是很难说明人类活动的全貌的,因为有些代价恰恰是依据一定目的和当下客观条件而产生的。正如拉蒙特所说:“人类在他们所特有的‘手段—目的’行为中,有目的地利用实在的可能的结局,以完成意愿、目标和理想。结局并不意味着进化或向上发展;结果可能构成从人类价值上来看的退化或进步。”〔2〕所以,虽然人的实践活动都是有目的的, 但实践结果却未必完全符合人的目的,有时可能事与愿违。因为主体所追求的并非笼统的“有结果”,而是追求与人的利益相关的特定的结果,即是说,人的实践所需要的并不是全部结果,而只是其中符合人的利益的效果,这种效果指的是在活动过程中间或之后出现合乎人的目的的事物或事物的属性、特征、状态。

为什么说代价不是人们刻意追求的对象,但它的确作为一种必然同人的活动相伴随呢?因为人改造世界时,主体能动地对待外部自然界以及社会环境,而不是消极地适应它们,主体能够积极地利用一定的可能性空间,并在可能性空间内择取最能满足自身需要以及最有可能性的目标、方式。尔后,主体必须通过一定的实际行动来实践地把握对象,以真正实现社会选择。然而,从一定历史阶段上的历史选择活动来看,自我实现和社会选择要做到完全没有矛盾和冲突是根本不可能的。首先,在现实生活中,每个自我实现者都是根据自己所处的文化情景来界定其价值目标的,或者说每个自我实现者都是期望达到最大化的效用。即使社会根据无数个自我实现者的价值偏好来选定价值模式,这种价值模式的均值也不等于各个自我价值之和而只能是一个概率分布的偏好模式。在这种情况下,社会的选择及其价值模式也只是部分地反映自我的价值,只能局部地满足自我价值和需要,而不能使他的价值实现达到极限,或者得到充分的发挥,因此,自我实现和社会选择之间必然存在矛盾和冲突。其次,每个自我的文化情境及整个社会的文化状态都是在不断发展、变化的。因此,自我实现的价值目标以及整个社会的价值选择,也都是发展、变化的,在这种情况下,自我实现的价值目标和社会选择的目标都有着不确定性,都存在着价值选择的不同顺序,即使社会选择的顺序是从无数自我价值选择顺序中抽象出来的,那么,它也不能完全符合无数自我价值选择顺序,因为自我价值的实现与社会选择则存在不和谐的矛盾性。现实的社会选择并不是整齐划一的,而是表现为不同利益之间的彼此冲突的选择,历史必然性的实现正是各种选择活动彼此冲突所形成“合力”作用的结果,即使是某些从今天眼光看来属于“盲目”选择,属于一种代价现象、但也在客观上起到促进历史必然性实现的积极作用。

如果我们从具体实践活动分析,就可以把代价视为被牺牲的替代性价值,我们知道,特定条件下的主体的任何活动都不可能最终和完全解决所有问题,所以,主体在作出选择时是根据自己的迫切需要,并因此决定某一事物的创新、保持和损失,这样就不可避免使人的实践活动呈现出一种“片面性”。在制定具体方案时人们总是根据当下条件放弃坏的东西而选择他们认为是好的东西,从而使实践结果符合人的利益。但是现实存在的东西并非全部都可以用“好”或“坏”概括,当客观环境(我们不能控制时)逼迫我们做出这样的选择时,即在两种好的事物中进行选择时,我们的选择依据就不能仅仅是一般的“好”或“坏”的分析,而是要进行价值比较分析,即对好的程度的估计,并以此决定选择的偏爱和选择的前后序列。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下列情况,即优先满足了某种需要,而往往忽视乃至牺牲其他合理要求。这样,无论那种选择都有机会成本渗透,其中,机会成本是指未实现的需求内容,这种需求内容本来能够被实现,但实际上却由于条件限制而实现了另外的需求内容。其具体表现形式如下:第一;主体在各种利益选择中,放弃未来可得的某一部分利益而获取另一部分利益,即熊掌和鱼不可兼得,在此情况下,代价表现为主体为某一需求而努力过程中所放弃的对人有益的东西。第二,主体在获得某一利益的同时而承受利益中不良因素或不良后果的影响,即得其利受其损。第三,主体为获得某一利益而丧失已得利益,即用已得利益换取可得利益。

以上分析说明,代价表现出“主体—代价—利益”的关系格局,在这种关系格局中,代价有两个本质特征:其一损失性,即代价本身不是获得,而是痛苦的牺牲;其二中介性,即代价只是手段,不是目的,是主体获得某一利益的必要条件和保证。

辩证地理解发展,其实质是作为一种主导性的肯定价值选择趋向而存在的,这就意味着发展的同时,也有损毁,从同时性上看,代价和发展似乎是价值取向相反的两个侧面,但从历时性上看,代价倾向于发展,两者不可分离。

首先,两者共同存在于实践结果矛盾统一体之中。也就是说,凡是有人类社会实践发挥作用之处,实践的结果总是表现为正负两重效应,即实践不仅为人类带来改造世界的利益,而且同时还会产生这样或那样,或大或小的负作用。代价与发展统一的实质在于,它反映了实践活动过程中实践功能的二重效应之间的特定的本质联系,如果说实践的能动性和受动性的对立统一,反映的是实践主体与实践客体之间的本质的、必然的、重复的关系的话,那么代价与发展的对立统一,则反映着实践活动对主体的利益(价值)功能、作用和意义的二重性。从一定意义上来说,代价与发展是一种“投入”与“产出”的关系,因为任何事物的发展都不可能无条件、无“成本”而凭空实现的。但在一定时限内,代价不但没有转化为发展,反而有悖这个目标,它没有直接对象化为事物发展的结果,所以,它往往成为人们竭力避免的现象,诅咒的对象。怎样理解这种现象呢?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两个方面来把握:一方面由于人的实践活动的复杂性,所以,从开始“付出”到“产出”直到收益超出成本使其最终能够获得实际的补偿之前,会存在着一定的“时滞”,而且有时是相当长的时滞期,这就是说,在一段相当长的时间的“阵痛期”内,社会可能只有付出,没有或者很少有产出,或者“产生率”迟迟不能高到“补偿成本有余”的程度。另一方面在不同时限内,发展和代价并不是平分秋色的,从活动近期效应看,代价有时大于发展,整体上呈现代价突出状态,然而,从它的远期效应来看,发展无疑大于代价,从而呈现发展突出的状态。所以,从具体社会形态来看,代价是一种在主体需要和目的之外的东西,但从人类发展史来看,它的表现形式是否定的,而在本质上是肯定的。因此我们说,社会进步只能发生于社会的肯定性活动和否定性活动统一过程之中,亦即发生于代价和发展的交融。人类要想充分发展自身,就必须以自己的血和汗凝成的基石为舞台。

其次,代价与发展具有共长性,即是说,随着发展的提升,代价愈益显示威力,从历史唯物主义观来看,人对自然界的控制力与自然界对人的制约作用的关系,是自变量与因变量的关系。人类控制自然界的力量的发展程度与自然界对人类的制约强度成反比,如原始社会时期人类的控制自然界的能力,越接近于零,自然界对人类的制约强度就越接近于无穷大,现代人类对自然界的控制力大为增长,自然界对人类的制约强度也相应地减弱。但是,另一方面,人类控制自然的力量的发展程度与自然界对人类的制约广度呈正比。例如,从原始时代直到工业革命以前,人类控制自然界的力量自限于主要在地球表面施展,因而也主要只限于在地球表面这个范围受到自然界的制约;现代人类已把自己控制自然界的力量向里延伸到微观、渺观世界,向外层延伸到宏观、宇观世界,受自然界制约的广度也相应地增加,也就是说,人的控制力伸展到哪里,人类在哪里受到制约,即发展延伸到哪里,代价就在哪里出现。同时也正是因为人类实践活动作用于自然广度的不同,又会引起代价在强度上裂变。二十世纪人类的实践活动既不象自然经济条件下的实践活动不给自然界带来多大的影响,也不象近代力学——工业实践活动带给自然的负效应只是局部的,自然界依靠自身系统的循环可以调节,消化当代人类实践活动施加给自然界、施加给生物界和地表三个无圈层共同构成的人类生态环境巨大系统的负效应,如核能的开发利用产生了足以把目前人类毁灭20次的核武器,此外地球臭氧层的破坏,森林面积缩小等,表面上看是“天灾”,实际上是“人祸”,是以“天灾”形式表现出来的“人祸”,因此,我们说,人类在进步,社会在发展,代价对人的反馈作用在增大。

再次,代价和发展在具体实践结果中,并不是绝对平衡的,从人类社会形成之日始,从实际发挥作用之时起,在实践的正负效应同时发生作用的整个过程中,一般来说,发展是起着主导作用的方面,(不然的话人类不会进步)但是,在整个人类历史上的某个发展时期或阶段上,或在某个局部范围内,代价有可能成为主要方面,其具体表现形式可归结如下三种类型:

第一种类型,是以正效应为主的代价和发展相统一的状态。实践是社会存在的基础,又是社会发展的动力,然而它在付出实施时都难以摆脱代价之后果。每一次社会大的变革,都改变着一个社会形态的面貌,使已经过时的旧的生产关系,旧上层建筑发生根本性变化,从而为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开辟道路,但是,从社会运行的角度来看,任何广泛的社会变革,不仅使原来的社会结构、社会机制、社会秩序在一定程度上发生变化,而且在人的价值观,行为方式等方面也相应地发生变化,这时会不可避免地产生运行的不稳定,控制的不完善会产生副作用,形成与当初改革所努力方向相斥的代价。从生产实践来看,当代的现代化生产实践和科学技术,确实为人类创造了巨大物质财富和惊人的奇迹。但是,就是这一推动当代社会生产力迅猛发展的现代生产实践,也不可避免带来负效应。例如:原子能利用的同时包含原子能利用可能的隐患(即代价)的发生,从现代化交通工具的生产状况说,人类通过研究和制作相继生产了汽车、火车、飞机、轮船、航天飞机和宇宙飞船,这里交通工具的出现,极大地提高了人类相互交往的效率,大大地缩短了各个国家和地区的空间距离,然而,随之而产生的却是新的交通事故灾害以及海水污染、空气污染、声音污染的发生。

第二种类型为正效应与负效应交错、结合、参差交织,但在不同时限内,正负效应不是平分秋色,其有二种情况:其一,即近期效应,在一定时期负效应大于正效应,实践活动的结果呈现负效应突出的状态,然而,从长远来看,实践的正效应无疑地大于负效应,从而呈现正效应突出的状态,例如,人类由野蛮进入文明,在积聚财富的过程中,同时也积聚着对抗。因为“它是用激起人们最卑劣的动机和情欲,并且以损害人们的其他一切秉赋为代价而使之变本加厉的办法完成这些事情的”〔3〕,它破坏了原始社会的共同生产,平均分配的原始共产主义关系 ,人与人之间的温情脉脉的平等关系被追求个人财富的“卑劣的贪欲”所取代,给社会大部分人带来痛苦和灾难,但是,“我们永远不应该忘记,我们的全部经济、政治和智慧的发展,是以奴隶制既为人所公认,同样又为人所必需这种状况为前提的。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有理由说:没有古代奴隶制,就没有现代的社会主义”,〔4 〕奴隶制几近“残酷”,随着社会的发展它愈发显示出其合理性。

另一种情况是,在一定时期,它的正效应大于负效应,整个呈现正效应突出的状态,然而,从它的长期效应来看,负效应大于正效应,从而呈现负效应突出的状态。例如,在改造自然界过程中出现的“毁林开荒”、“围湖造田”等现象,这对人类来说,可能一时会增产粮食,这是积极的一面,但从长远来看必将造成水土流失,破坏生态环境,产生无穷的后患。

从代价角度研究发展问题,是当今实践向人们提出的现实课题,不仅具有重大的实践意义,而且也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它可以:

第一,拓宽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研究的视野。长期以来,理论界对发展中的代价现象很少关注,即便研究也把它视为应竭力避免的现象,而不是把它视为发展中的必然环节,因而在回答现代社会发展的许多问题上,往往是力不从心,给人以隔靴搔痒之感。研究代价中的发展,可以拓宽和丰富社会历史发展规律的内容,为我们辩证地理解社会发展提供一条新的思路。传统教科书中关于发展观的研究着重从一般本质的角度谈论社会历史发展,从代价角度对社会整体发展作出新的解释,则可以从历史发展的运动状态和具体方式方面研究社会发展,有助于提醒人们在关注发展的同时,也意识到代价的客观存在,以建立新的研究范式,指导我们的现代化实践。

第二,正确把握“全球性问题”。当今人类改造客观世界的能力日益强大,但是,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是:伴随着生产力的迅速发展,其消极效应即代价现象也达到相当程度,经济增长了,却带来人与自然关系的急剧恶化,环境污染、生态平衡遭到破坏等等。人类处在代价的包围之中,面临一个左右为难的局面:若不改变不发达状况,就会容许不发达带来的代价继续存在下去,另一方面,通过加速发展来消灭不发达代价的过程,又可以产生一些新的代价。面对这种状况,如何理解历史进步的尺度和历史发展的前景呢?是惧怕代价而影响发展,还是付出并扬弃代价为自己开辟道路呢?面对时代性课题,作为时代精神——哲学必须担当起其历史责任,我们认为,首先要承认发展一定要付出代价,其次不能顾及代价而停止发展,最后,也不能为实现发展而不顾代价。

第三,提高人们的心理承受能力。就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来说,传统体制给国家、民族和每个人的发展带来了困境和危机,正是这种对旧体制的失望和不满构成了改革的最初动力。但是,正如任何生产过程只有先投入,经过一段时间之后才有产出一样,从支付改革成本到改革见效存在一定的“时滞”,即通常我们所说的“阵痛期”。在这段时间内,旧体制应得到的东西丧失了,而新体制还不能马上提供新的补偿,致使人们对旧体制怀有眷恋,特别是改革推进到关键时期,需要咬牙忍受牺牲的时候,这种向后看的情绪往往更加严重。当他们预期到改革带来收益时,因此想改革,但是未收获之前只有付出,使眼前利益受损,因此又成为改革的阻力。他们往往脚踏两只船,而这两只船是向相反方向航行的。因此,我们不能把发展模式理解为只能是前定的、完美的、永远向善的永恒目标,在改革的宣传中不能一味地论证其必然性及幸福感,而且要揭示出改革是一种痛苦的牺牲,只有暂时的局部的损失才能有社会的全面发展。唯此,才能提高人们的改革承受力、使他们为全面和长远的利益勇于和乐于作出暂时的牺牲,这种经过痛苦而争取到的发展,才不是虚幻的。

注释: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9卷第109页。

〔2〕拉蒙特:《作为哲学的人道主义》第11—12页。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第173页。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第22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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