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与“道”_哲学论文

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与“道”_哲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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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是毛泽东哲学思想的精髓和根本出发点;“道”是中国传统哲学的最高范畴。在这两者之间,有没有一种全面的批判继承关系?本文所做的论证工作就是要作出一个肯定的回答,即认为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是从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出发,对传统哲学中“道”的思想精华的批判总结。

研究实事求是思想路线与“道”的内在联系,首先要注意“是”与“道”的一致性。毛泽东同志所说的“是”,是指客观规律性,传统哲学中“道”的范畴的一个基本含义也是规律性,两者是在规律即事物的本质层次上相一致的。恩格斯说:“辩证法不过是关于自然、人类社会和思维的运动和发展的普遍规律。”①正是由于毛泽东同志从规律性的层次上去定义“是”,要求从客观事物中寻找规律性,才把实事求是改造成为一个马克思主义哲学范畴,也正是由于把“是”定义为规律性,才使实事求是的命题跟传统哲学中“道”的思想精华相通。

毛泽东同志从规律性的层次上定义“是”,也表现了他对湖湘文化的优良传统的承袭。岳麓书院把“实事求是”作为立学宗旨,实事求是学风正是使湖湘文化兴旺的一个重要因素,湖湘学派在高举实事求是的旗帜时,还注意吸取宋明理学“即物穷理”中的许多有益思想,这样就大大发展和超越了《汉书》提出的实事求是命题原有的内容,使其哲理化了。许多人在考证实事求是命题来源时,均追溯到东汉人班固撰写的《汉书·河间献王传》及有关的注释上。该文赞献王刘德,“修学好古,实事求是。从民得善书,必为好写与之,留共真,加金帛赐以报之。”唐人颜师古注:“务得事实,每求真是也。”固然实事求是的明确提法最早见之于《汉书》,但在《汉书》中,实事求是主要还是一个考证和训诂的命题,还不是一个探索普遍规律的哲学命题。这里所说的“求真是”意指要辩别有关文献中事件人物之真伪,不要在阅书时望文生义,随意杜撰,而应该经过严格的考证和训诂,把握古文之原意和真象。这里的“是”还是指实物,不具有规律性的意义。清代的汉学家对宋明理学中存在的清谈玄弄之内大为反感,重新高扬“实事求是”的旗帜,斥宋儒的“即物穷理”命题为“空疏”。而宋学家则认为汉学家只沉溺于对事实的“烦琐”考证和训诂之中,忘了大理,不知事物中的“道”,实为肤浅。曾国藩辩证地看到争论双方所各自具有的优劣之处,在高扬各自的长处又避开双方的短处的基础上,将两者有机地统一起来,在吸收“即物穷理”命题的积极意义上,将“实事求是”上升为一个具有较高抽象水平的哲学命题。曾国藩在《书案小识后》中通过分析例证指出,汉学家所谓的实事的“事”即宋儒讲的“物”,所谓“是”同于“理”,因此,他说,“实事求是”不就是朱熹所讲的“即物穷理”吗?严复也曾指出:西方近代科学是一种“即物而穷理”,“初不设成心于其间,但实事求是……”②亦沿袭了把实事求是与即物穷理相统一的思想。在宋儒中,即物穷理中的“理”也就是作为传统哲学最高范畴的“道”,因此,亦有人把宋明理学称之为宋明道学。把实事求是与即物穷理的命题有机地统一起来,在“理”即“道”的层次上去定义“是”,这样也就把实事求是命题跟传统哲学最高范畴“道”的丰富内容联系起来,同时,在这种联系中又强调了“务得事实,每求真是”的态度,表现出有利于唯物主义的思想倾向。毛泽东正是在湖湘学派这一积极成果基础上继续前进,改造实事求是命题,在坚持一切从客观实际出发的唯物论的根本立场和态度上,强调了对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探索的哲学方法论要求。列宁曾意味深长地指出:“比较浅薄的哲学家(康德,休谟及一切马赫主义者)在争论:应该用本质或者还是用‘直接的现存的东西’作为基础。黑格尔用以及二字代替了或者,并且说明‘以及’二字的具体内容。”③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在说明事物以及本质关系的具体内容时,表现了鲜明的唯物主义立场和态度。

研究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与“道”的内在联系,在概念关系上,还应该注意到“路线”与“道”的相通性。研究“路线”和“道”的相通性,首先就要注意两者跟“道路”的相通性,在“道路”意义上的统一性。路线,按其最初的含义,系指从一地到另一地所经过的道路。不过,路线并不是指纯客观存在的道路,而是指经过行路人的主观意识选择、确定和设计的一定道路,是要人的主体去践履和行走的道路。由于路线包括人们主观选择道路这层含义,又被引伸为指导人们各种行动方向的方针、方法,这里的“行”已经不是狭义的行路、行走,而是指广义的“行”即实践,现在人们多是从实践的意义上,把路线定义为主体行为的导向方针和方法原则,在传统哲学中,道的一个原始意义亦是指人所行走和选择的道路。《说文解字》曰:“道,所行道也。”陆贾在《慎微》中指出:“道者,人之所行也,夫大道履之而行则无不能,故谓之道。”李对这个问题有比较详细的论述,他在《论语传注》中定义曰:“道,犹路也。”李在《中庸注》中亦指出:“按道训路,孔子言‘适道’,《中庸》言‘达到’,《书》言‘王道荡平’,皆指人所由行而言。即《易》推明形上,至于一阴一阳,亦指天地所由,人物所出之路。”李所讲的“人所由行”突出了主体的选择性,“若道者,路之名,人不由,则路为虚位。”作为哲学家,李还突出了这种人行之道的“共由”、“共习”的普遍性意义,他在《恕谷后集·原道》中说:“道者,人伦庶物而已矣。……其伦为人所共由,其物为人所共习,犹达衢然,故曰道。”作为唯物论者,李认为这种共由、共习之道是一种一切事物都必须遵循的客观规律,他在《诗经传注·卷四》中指出:“万物得由其道也。”

道,作为传统哲学的最高范畴,其最重要的意义还是指客观规律,研究“道”与“路线”的相关性内容,就要注意研究“路线”与“规律”的关系。路线,作为人的主体所选择的方向、道路,具有一定的主观性内容。主观唯心主义者的错误就在于扩大了这种主观性,将其抬到第一性的地位,认为人们可以任意地选择认识和行动的道路。唯物主义则认为,人们不能任意地选择行动的路线和方向,主体选择的导向方针、方法要想在实践中取得成功,就必须正确地反映和遵循客观规律。因此,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路线”的范畴是不能脱离客观规律而独立存在的,在实事求是的路线中,就包括了“是”即规律性的内容;而客观事物及其规律性则是第一性的,不以人的思维路线为转移,客观之“道”是人的行动所必然遵循的法则。中国古代一些哲学就强调行为道路对客观道理的遵循,《河南程氏遗书·卷二十一》即指出:“天有是理,圣人循而行之,所谓道也。”王夫之则更进一步强调了客观之道的必然性和必须遵循的强制性,他在《正蒙注·太和篇》中说:“知之必明,处之必当,皆循此以为当然之则,于此言之则谓之道。”王夫之这里所说的“道”,既是客观的当然法则,又是指主观“知”、“处”、“循”之道,即思想路线,包含了“规律”和“路线”两层含义的有机统一。在这种唯物主义的思维路线中,“路线”本身就是一种法则,即思维规律。正如恩格斯所说:“思维规律和自然规律,只要它们被正确地认识,必然是互相一致的。”

在研究“路线”、“道”、“道路”这几个概念的相通之意时,我们还可以注意到,不仅在中国的词汇中,而且在西方语言如英语中,一些相关的语言词汇亦有这种相通之意。在把“道”翻译成英文时,人们常用Way来表达。在英文中,Way就具有road(路),path(道路)等含义;Way又是跟表达“路线”概念的术语route、Line等相通,在辞典中相互规定;Way还具有direction(方向),method(方法),guiling Principle(方针),approach(接近的方法),reach(达到的方法)等含义,而这些方面的内容亦是路线概念所包含的高层次意义。在中英语汇中,“路线”与“道”的概念均具有相通之处,这是很有意思的,它不是偶然的巧合,而是表现思维在反映实践范畴的择向性的普遍属性时所采用的必然形式,不同民族以及在不同时期的人在表达这种必然形式时所采用的不同语言概念,正是一种“殊途同归”的现象,说明了人类思维中实践范畴的本质特征的共同性。

人们在各种各样的行动和行为中,普遍具有一个选择道路和方向的问题,这是实践范畴的一个共同本质特征。用“路线”、“道”(Way)这样一些在最简单的行走、行路中使用的简明词汇来表达选择方向道路的含义,就抓住了实践的普遍属性。作为高度抽象的哲学概念,“路线”、“道”均是深刻反思的产物,同时,其作为最普遍的东西,又表现得简单易知。朱熹在《中庸章句》中就指出:“道犹路也,……日用事物之间,莫不各有当行之路则所谓道也。”朱熹的学生陈淳在《北溪字义·卷下》中发挥这一思想时说:“道之大纲,只是日用人伦事物所当行之理。众人所共由底方谓之道。大概须是就日用人事上说,方见得人所通行底意亲切。”王夫之在《四书训义》中亦指出:“圣人之道本易知而简能。”中国古代许多哲学家认为,作为最高范畴的“道”的表述必须简明精炼,才能起到以简治繁,以约制博,以一统众,一以贯之的总摄功能。在西方思想史上,一些著名的科学家、哲学家如苏格拉底、牛顿、黑格尔、爱因斯坦等人,也都强调表述普遍规律的最大统一性的范畴应具有简单性,受到中西文化深刻影响的著名物理学家李政道在《科学和艺术》一文中就指出:“定律的阐述越简单,应用越广泛,科学就越深刻。”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作为一个哲学命题,蕴含了深刻的内容,同时,它在表述中又是言简意赅,具有最广泛的普遍性,任何人要想采取正确的行运动,取得有效的成果,均要从周围客观实际的相互关系出发,找出规律性的东西来。这个道理亦很简单,给群众一讲就明,不用许多大本本。邓小平同志在谈到反对形式主义时曾深刻指出:“学马列要精,要管用的。长篇的东西是少数搞专业的人读的,群众怎么读?要求都读大本子,那是形式主义的,办不到。……马克思主义是打不倒的。打不倒,并不是因为大本子多,而是因为马克思主义的真理颠扑不破。实事求是是马克思主义的精髓。要提倡这个,不要提倡本本。我们改革开放的成功,不是靠本本,而是靠实践,靠实事求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我读的书并不多,就是一条,相信毛主席讲的实事求是。过去我们打仗靠这个,现在搞建设、搞改革也靠这个。我们讲了一辈子马克思主义,其实马克思主义并不玄奥。马克思主义是很朴实的东西,很朴实的道理。”④

用“路线”一词来表述认识和实践的根本方针,从而提纲挈领、纲举目张地掌握住事物的关键所在,是毛泽东思想对列宁主义方法论的承续。在马克思主义文献中,是从列宁以后才逐步广泛使用“路线”一词的。恩格斯曾提出以思维和存在的关系作为哲学的基本问题,列宁则用“路线”的概念来简炼地表述在回答这个基本问题上的根本对立,他说:“哲学上两条基本路线的区别。从物到感觉和思想呢,还是从思想和感觉到物?恩格斯主张第一条路线,即唯物主义的路线。马赫主张第二条路线,即唯心主义的路线。”⑤早在红军时代,毛泽东同志在《反对本本主义》一文中,就把调查研究确定为“共产党人从斗争中创造新局面的思想路线。”在延安时期,他又阐明了实事求是的哲学内涵并把它作为抗大办校的根本方针,并使之成为全党端正思想路线的根本原则。在我们党的理论中,“路线”的概念得到进一步广泛使用,除了确立思想路线、政治路线、群众路线、组织路线这几个具有根本性、总体性意义的路线外,在各条战线的具体工作中,还有各条具体路线,如军事路线、外交路线、工业路线、农业路线、教育路线、科技路线、文艺路线等等。毛泽东等同志还就总路线对各条具体路线的纲举目张关系作了深刻阐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同志在纠正那种滥用“路线斗争”的棍子打人的极左思潮时,又特别指出:“并不是说路线两个字就一概不能用了,比如三中全会确立了正确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组织路线,……有些场合拿路线两个字来表达比较顺当,比较自然,而且一讲就明白。”⑥指出了路线这个广泛使用的概念所具有的容易明白、顺当自然的简炼性优势。邓小平同志在恢复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中,在理论概念的表述上也作出了独创性的贡献。首先,是邓小平同志根据毛泽东同志的一贯思想,明确地把“实事求是”与“思想路线”两个命题联系起来使用,使表达的概念形式更加明显、清晰、顺当和准确。更为重要的是,邓小平同志把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确立为毛泽东思想的精髓、根本点和出发点,明确了实事求是思想路线对其他各项路线所具有的普遍性、根本性的指导意义。这样也就使有关党的路线理论在进一步丰富化、关联化和深刻化中更显著地突出了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核心地位。这种核心地位就有某些类似传统哲学中作为最高范畴的“道”的地位,促使人们在追溯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民族文化源泉时,将两者联系起来思考。

在人的实践中,路线,“道”均具有行动指南的作用,“导”行亦是两者的共同功能。从思维“导”行的功能着眼,是研究路线与“道”的相通性和一致性的重要切入点,这也就涉及哲学在实践领域中的一个基本问题,即认识与实践关系问题,用中国传统哲学的语言来说,就是知行关系问题。思想路线,就是用来解决由知“道”到“导”行的思维方法论,有一个由“道”致“导”的过程。

哲学,作为认识论,它的功能在于“知”,哲学的“知”,不同于人们平常所说的知道某个具体的实物人事、经验材料,而是要知“道”,就是要在“形而下”的具体事物“器”的基础上,通过抽象的升华和扬弃,达到对“形而上”的“道”的认识。知“道”即认识真理,是许多哲学家的最高追求,孔子在《论语·里仁》中说:“朝闻道,夕可死矣。”古今中外均有一些哲学家看到哲学的抽象思维的属性后将其片面地、夸大地、过分地发展,使其变为一种脱离实际、故弄玄思的经院哲学,使哲学认识论之“知”跟人们践履之“行”严重脱节。这样做,不仅使认识的正确来源被歪曲和忽略,使“知”具有神秘色彩,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哲学的“导”行的功能。用熊十力先生的话讲,就是荒废了致用之学即外王之学。熊十力说:“孔子内圣外王的精神,庄子犹然能识之。至宋明诸师,而外王之学遂废。”⑦为此,熊十力大声疾呼:“今世变愈亟,社会政治问题,日益复杂,日益迫切,人类之忧方大。而吾国家民族亦膺巨难而濒于危。承学之士,本实即不可拨(本实,谓内圣之学),作用尤不可无(作用,谓外王或致用之学),实事求是,勿以空疏为可安。”⑧杜国庠先生在批判一种要求超脱现实的所谓“极高明”的意境时,也倡导“舍去这个‘经虚涉旷’的观点,采取‘实事求是’的精神。”⑨杜国庠还认为这种“实事求是”的精神,才是中国哲学的精神所在。强调实事求是、经世致用的“外王之道”,也就是要求把哲学即所谓“内圣之学”的知识用于指导行动,导引“外王”即政治实践。这种重“致用”的学风,必然要求强调哲学的“导”行的功能。

哲学,是一种“批判的武器”,它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即不能代替人民群众直接改造世界的活动,哲学改造世界的巨大作用在于它的指导性,在于它对前进方向道路的指引和激励。因此,哲学在实践中的基本功能和作用就是“导”行,研究哲学的功用,就要注重“导”的范畴。即使人们不直接用“导”字,也不可不涉及“导”的内涵。像路线、方针、指南、指示、率循、目的、目标、达道、思路,等等词汇,均含有“导”引方向道路的含义。在中国传统哲学中,“经世致用”总是跟“内圣外王”之道联系在一起的,“内圣外王”的命题,虽然也没有用“导”字,但是很显然包含了用“内圣之学”指导“外王之道”的意义。中国古代不少哲学家立志作王者之师,而历代封建君王把孔子捧为“大成至圣先师”,“万世师表”,均是突出了哲学的“师导”功用。冯契教授在《中国近代哲学的革命进程》一书中,把近代哲学的主要问题确定为“中国向何处去”的问题,“向何处去”这个提法虽然也没有用“导”字,不过这个问题提出来是为了解决方向道路的问题的,用哲学思维解决“中国向何处去”的问题,就是为了解决行动的指导思想问题,因此也就有个“导”行的问题。中国共产党在回答和解决“中国向何处去”的问题时,提出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作为根本指导原则,也就是突出了哲学的“导”行的功能。毛泽东同志在《改造我们的学习》中确定了实事求是命题的内涵后接着说:从“实际情况出发,从其中引出其固有的而不是臆造的规律性,即找出周围事变的内部联系,作为我们行动的向导。”可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没有停留在“是什么”的解释上,而是由“是”致“导”,用正确认识到了的规律性去指导解决“应如何”和“怎样做”的问题,落脚于“导”行上。

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作为一种“导”行原则,还有一个基本要求,就是强调其认识论的“知”的前提,也就是要以对客观事物规律性的认识为指导基础和原则,知“是”为“导”行的正确前提。没有对客观规律性的正确认识的理论为指导的行动是盲目行动,在实践中就会迷失方向,只有实事求是地认识了客观规律,才能正确指导行动。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这一“导”行原则,也是跟传统哲学中有关“道”和知行关系的一些思想精华相沟通的。在传统哲学中,“知”是指知“道”即认识规律性的东西,与此相适应,“行”亦是指要行“道”即按照客观法则去行动。孔子在《论语·季氏篇》中就说:“行义以达其道。”为了正确的行“道”,首先就要知“道”,明“道”。如果不明确道路,掌握行动规律,即使实践行动有强大的物质力量作保障,也无法实现行动的目标,达到目的地。《墨子·大取》曰:“人非道无所行,唯有强股肱而不明道,其困也可立而待之。”《战国策·魏策四》中有个“南辕北辙”的故事,其寓意就是要告诉人们,虽然有了优良的车马和驾驭者,有了充足的粮草等装备,但是因为选择了错误路线,就无法达到预定的目的;不仅如此,如果方向搞反了,各种物质条件越是优厚,驾驭者越努力,反而会离目的地越远。对“道”的知和明,是正确的行路的前提,就象有光亮照耀前进道路一样。弗·培根在《新工具》中指出:“有三种走路方式,即1、在黑暗中摸索;2、视觉模糊,由另一个人用手挽着在前领;和3、用一盏灯引路。……至于作为第三条路的那盏灯,它必定来源于新工具。”宋明道学在论述知行与道的关系时亦有类似之论。张栻在《荅朱元晦》中曰:“知之而行,则譬如皎日当空,脚踏实地,步步相应;未知而行者,如闇闇中摸索,虽或中,而不中者亦多矣。”程颐在《遗书·卷三》中也指出:“顺是识在行之先,譬如行路得光照。”人们常把党的正确思想路线和政治路线比做指引前进方向的灯塔,也就是从明道的意义上讲的。杨昌济作为中国近代史上的一位学贯古今、融通中西的“海内名儒”,十分高扬知为行导的积极思想,他在谈到政治家必须先有世界观学问的预备工夫时,就指出:“某君专重力行,不重学问;某君则专持天才与经验,不重学问。不知学之不讲则力行只是盲行,行之愈力,危险愈大。”⑩杨昌济对传统哲学“内圣外王之道”宗旨的积极扬弃,深刻地影响了他的得意门生毛泽东,自青少年起,毛泽东就十分重视“贯通大原”的世界观、人生观的研究和学习,他在领导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中,十分重视正确的哲学路线在指导政治斗争时的关键性作用,思想上政治上的路线正确与否是决定一切的。翻开《毛泽东选集》第一卷第1页,就能读到这一句著名之论:“革命党是群众的向导,在革命中未有革命党领错了路而革命不失败的。”正是由于毛泽东同志根据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基础制定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并据此制定了正确的政治路线、方针、政策、策略、举措,才引导中国人民走上胜利之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邓小平同志在领导全党拨乱反正,开创新路之时,首先抓的一项带根本性的工作,就是恢复和重新确立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解决全党的认识问题,明确行动的正确认识前提和基础。

人们的正确行动要以对客观规律的正确认识为指导,对“道”的真知为笃实之行的前导。从正确地按客观规律办事的意义上讲,知先行后。然而,人们用于指导正确行动的真知又来自哪里?一些主张“知先行后”的思想家认为要靠自身的穷理尽道的修养和反思而获得,朱熹即持这种观点。这里需要先指出,朱熹等宋儒也并非只务空虚之道,他们亦重力行。《朱子语类·卷十五》中就指出:“欲知知之真不真,意之诚不诚,只看做不做,如何真个如此做底,便是知至意诚。”“必待行之皆是,而后验其知至。”强调了必须把真知诚意转变为做,才能在力行中检验真理,真正得“道。”《朱子语类·卷九》中亦曰:“论先后,当以致知为先;论轻重,当以力行为重。”把实践看做高于认识。不过,由于朱熹强调“致知为先”,势必就忽略了知“道”的实践基础,而倡导一种先验于实践的“究理”、“求道”的认识活动。《朱子语类·卷十三》曰:“人于道理不能行,只是在我之道理未有尽其,不当咎其不可行,当反而求尽其道。”朱熹在《荅程允夫》中亦指出:“穷理即明,则理之所在,动必由之,……理之所在,即是中道,惟穷之不深,则无所准,而有过不及之患。未有穷理既深,而反有此患也。”在这里他确认了穷理的理性阶段及其思维对实践指导的重要性,是合理的,但是,却不能正确解释理性认识的实践源泉。

相比较而言,一些唯物主义思想家在强调正确行为要以正确认识为前导的同时,又强调对客观规律的正确认识来源于实践。王夫之亦认为只有掌握客观道理,行动才能恰当和有利,他在《读四书大全说》中指出:“行者听乎知,而其知也愈广大愈精微,则行之合辙者,愈高明越博厚矣。”王夫之的《张子正蒙注》亦曰:“而知之必明,处之必当。”“察事物所以然之理,察之精而尽其变,此在事变未起之先,见几而决,故行焉而无不利。”另一方面,王夫之在《读四书大全说》中又看到:“盖天下之事,固因豫立,而亦无先知完了才去行之理。”特别是开始阶段,人们往往是不知而行,在黑暗中摸索,因此,王夫之在《尚书引义》中就指出:“知非先,行非后,行有余力而求知。”他认为只有在实践探索中才能逐步掌握客观规律,他在《思问录·俟解》中指出:“行而后知有道,道犹路也。”在《四书训义·卷十三》中又指出:“力行而后知之真也。”既要求以真知导力行,又强调真知有赖于行,因此,在知行关系上,王夫之主张“先后又互相为成,则由知而知所行,由行而行则知之,亦可云并进而有功。”陈确也看到了这种循环往复无穷的关系,他在《大学辨》中指出:“知无穷,行亦无穷;行无穷,知愈无穷。先后之间,如环无端。”

毛泽东同志提出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也批判继承了传统哲学中唯物论者关于知行先后互相成,相资以为用,并进而有功的思路。实事求是的指导原则,就是要以对客观规律的正确认识去指导实践,而实事求是作为一个认识论原则,本身就要求通过实践从实事中寻找出规律,行又是知的前提。在专门论述“知和行的关系”的《实践论》的结尾,毛泽东同志作了一段精彩的总结:“通过实践而发现真理,又通过实践而证实真理和发展真理。从感性认识而能动地发展到理性认识,又从理性认识而能动地指导革命实践,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而实践和认识之每一循环的内容,都比较地进到了高一级的程度。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全部认识论,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知行统一观。”这种认识论实际上是把人的正确认识看作是一个对实践的高级反馈过程,它强调要以对真理的理性认识去指导改造世界的革命实践,在突出认识的“导”行功能时,特别提到理性认识的正确指导性,同时,它又确认了实践和感性认识是对客观真理的理性认识的前提,把对客观规律的认识并用它指导实践看作是一个知行统一、相互促进和无限循环的过程。从而大大地推进了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具体化发展,使其成为一个可以实际操作指导行动的认识工具。

在毛泽东思想中,作为根本点和精髓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是一个包含了丰富内容的科学哲学体系,在中国传统哲学的巨大思想宝库中,有关“道”的理论博大精深,因此,两者之间的沟通点亦很多。本文挂一漏万,从几个最基本的方面揭示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与传统哲学中“道”的理论的相通性,意在引起人们对这个问题的注意并进行更深入的研究,特别是想提醒同仁们注意“路线”这个平常大量使用的词的哲学范畴意义,并由此着眼深入探讨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在把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实践化的过程中所具有的广大而深厚的传统哲学的基础和源泉。

注释:

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181页。

②《严复集》第五册1248页,中华书局1986年版。

③列宁《哲学笔记》113页。

④《邓小平文选》第三卷382页。

⑤《列宁选集》第2卷36页。

⑥《邓小平文选》第二卷272页。

⑦⑧《十力语要》2卷,68页,57-58页。

⑨《杜国庠文集》431页。

⑩《杨昌济文集》6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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