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旅游业股份制改革初探_股份制论文

中国旅游业股份制改革初探_股份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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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份制是旅游企业发展壮大的重要途径

党的十五提出公有制应有多种形式,可以说是经济体制改革深化过程中一个带有革命性、突破性的认识上的飞跃,亦即对所有制问题从关注概念上的空泛争论进入到关注实质上的深层把握,从期望数量上的绝对拥有进入到质量上的有效控制。股份制是社会化大生产的产物,并随着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而不断发展着。它作为一种股权式合资的财产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与传统的国有企业相比,资产关系由单一的行政依托转变为多元的社会依托,比较典型地体现了“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基本内涵,使企业有可能真正成为独立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进而推动企业自觉、自主地积极开拓,奋力竞争,在开拓和竞争中求得生存与发展。同时,以资产组合和资本流动为特征的股份制,是扬弃私人资本,集合社会资产的有效方式,为企业创造了进入资本市场,实施资本经营的“造血机制”,使企业实现资源优化组合,资本有效扩张,适应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广泛调动社会资金投入再生产,迅速发展壮大。

如山东泰山旅游索道股份公司是1996年国家旅游局推荐的第一家上市公司,也是山东省上市的第一家旅游企业,前身是1983年4 月成立的泰山索道公司。公司经营的全国第一条大型旅游客运索道泰山中天门索道,是由国家旅游局直接投资的,于1983年正式通车,三年后即收回投资。但因为第一条客运索道设计时对客源估计不足,很快达到运量饱和,泰山市政府决定在泰山再修建两条索道。为筹集资金,公司于1993年初期被列为股份制试点企业,同时以定向募集方式募集股份,共募集法人股和内部职工股28842万股,资金3691.8万元。 为了解决公司长远发展问题,只有公司股票上市,转为上市公司才是最好的途径。通过实行股份制,特别是转为上市公司,为企业发展开辟了筹资渠道,提高了经营管理水平,最终体现在企业经营规模的扩大和经济效益的提高。自实行改制以来,公司以由经营一条索道发展为拥有三条大型旅游客运索道、泰山索道旅游贸易服务中心、泰山索道汽车队、泰山索道旅行社、泰山索道宾馆、泰山中天酒家等分支机构的综合性旅游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年平均增幅超过40%,实现利润年平均增幅超过60%。1996年被评为泰安市十大经济支柱企业,在全省旅游行业和全国索道业均处于领先地位。

又如上海新锦江大酒店在改制前,由于筹资建楼背上了沉重的债务,一度连还本付息也很困难,大大影响了企业盈利,国家拿不到税收,锦江集团大笔投资回报甚微,企业在这种负担重、压力大的情况下没有发展后劲可言。1992年原上海新锦江大酒店改制,向社会公众发行境内公众股,使酒店成了一家中外合资型的股份制上市公司。公司通过上市筹集到大量资金,迅速归还了大部分银行贷款,减轻了企业负担,重新走上了发展之路。所以,正如著名经济学家肖灼基所说的突破了融资渠道,使企业进入了一个资本大市场,利用社会资本发展企业,发展旅游业,效果是十分明显的。这一募资渠道与改革开放以来我们一直依靠的“几个一起上”相比,更具有政策法律保障(以《公司法》为依据),更符合市场经济的规律,更具有激励约束机制。

二、旅游企业的股份制改造现状分析

党的十五大明确股份制是公有制的实现方式之一,为股份制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壮大创造了坚实的思想基础。诚然,认识上的突破还必须获得实践上的支持。目前,全国实行股份制改造并上市的旅游企业和以旅游企业为主业的上市企业已达25家。如包括兼营旅游业的上市企业,则多达40多家。25家上市旅游企业共发行A种和B种股票29只,其中A 股24只,B股5只,同时发行A股和B股的有4家(即上海新锦江,上海新亚, 安徽黄山,海南大东海)。这25家上市旅游企业已占全国上市公司总数的3%,股票只数占上市股票总数的3.29%,募集资金累计达到50 亿元人民币。这一数字是我国平均每年旅游投入规模的5倍, 为我国旅游业更快腾飞注入了活力。目前正在申请改制上市的旅游企业也不断增多,仅通过行业系统申请改制上市的旅游企业就达20余家。这一强劲势头,有力地推进了全行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步伐。

众多的旅游企业上市,既有以单一旅游要素为主的上市企业(旅游索道,旅游饭店,风景区),也有覆盖面比较宽的上市企业(如以旅行社和饭店业为主),还有囊括旅游业“六要素”的上市企业(如安徽黄山股份有限公司),在深沪两地已初步形成了一个概念独特的旅游板块。随着国民经济“软着陆”的成功,旅游业作为第三产业中优先发展的产业,旅游板块将越来越多的受到广大股民和投资者的关注。但是与中国旅游业整体发展的大趋势相比,旅游板块似还应有更佳、更上乘的表现。然而,百舸争流看旗舰,旅游板块(尤其是A 股市场)的缺憾在于目前尚没有像家电板块中的长虹、海尔那样实力雄厚、题材多样、价值凸现的旗帜型龙头股,大型绩优企业偏少。从总股本上看,旅游板块的股本规模较小,在1996年的十家旅游上市企业中,除了新亚股份总股本达3.5亿股外,其余各股都小于1亿股,说明中小企业占绝大多数。从地域分布看也不平衡,内陆省份在数量上略多于沿海地区,这或许是由于沿海地区经济较发达,产业类型多样,门类齐全,没有将旅游业作为本地区经济发展的支柱性产业或先导性产业,而一些内陆省区却相对较重视旅游业的发展,如湖南省政府明确提出了建立“旅游大省”的发展战略目标,在1996年中先后安排了两家旅游企业上市。相比之下,一些旅游资源大省(市),旅游业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如北京、桂林、云南、三峡地区却无一家公司上市。

值得指出的是,纵观现代旅游发展过程,旅行社始终处于龙头地位,它不仅是旅游业的高效组织者,而且是旅游批发商,从某种意义上说,其发育程度决定了一个国家旅游业的发展水平。用这样的眼光审视我国股市的旅游板块,不难发现旅行社这种组织型旅游企业数量与份量不足的缺憾。在旅行社行业一些有实力的中央和地方国际旅行社仅有1997年11月上市的中青旅成为A股上市企业(上海国旅仅B股上市),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旅行社行业国有大中型企业改革的步履迟缓。事实上,我国目前许多旅行社的经营管理仍停留在手工作坊式粗放化经营阶段,挂靠承包风盛行,整个行业出现了分散化,小型化和规模不经济的演化趋势。虽然现状不尽如人意,但是一批有影响的大中型旅行社进行了可贵的探索。1994年上海国旅进行了股份制和集团化改组的试点,成为全国旅行社中第一家上市的公司;1995年西安国旅进行了职工持股与国有股份结合,国有股占主导地位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试点,国旅总社进入国务院100家试点单位,开始实行国有独资公司的试点; 招商旅游总公司进行了发挥集团优势,在资产联系的基础上进行了混合所有制与以资产为纽带的网络化探索。此外,昆明国旅、青岛海外、华远集团、邮电集团也进行了侧重点不同的试点。

旅游企业股份制改革在我国是一个新生事物,起步才刚刚开始,时间还不长,经验也不够。而近年来,人们对时髦改革措施有一种盲目崇拜现象,如认为“一包就灵”(承包制改革),“一现代就灵”(现代企业制度改革),“一股就灵”(股份制改革),“一上市就灵”(进入证券交易市场),导致争取企业股票上市指标成为了各级地方领导跑“部”进京的一个热点。除此之外,个别企业改制上市的目的不够端正,将兴奋点过于偏向募集资金方面;在改制上市的具体操作上,为单纯达到上市“条件”方面追求资产的评估升值,给上市以后的正常经营和增资配股造成不良影响;在上市募集到资金以后,受单纯短期收益的影响不兑现招股说明书的承诺,资金投向过分偏离旅游业;政企关系模糊不清,有些高层管理人员还兼有行政领导职务;个别上市企业不遵守监管规则,参与股市炒作,经营运作不够规范,信息披露失真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有改制的企业的问题,也有上级主管部门和行政管理部门的责任。

三、顺应潮流,深化改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旅游企业抓住机遇,大胆创新,提高企业自身素质,探索发展途径,在制度创新和资产重组方面不断迈出新的步伐。自1983年深圳市银湖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在全国较早公开发行股票筹集资金,发展旅游经济开始,旅游企业的股份制改造一直走在实践前列。进入九十年代,我国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中国的证券资本市场获得大发展,利用股票市场融资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转变企业经营机制,成为搞好国有企业的重要途径。

(一)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是通过向公众发行股票以筹集资本,按照法定程序组织建立的企业形式。股份制是在市场经济和社会化大生产相互推动下,适应资本集中的需要而产生的资本组织形式。股份制是比较完善的现代企业组织制度,和市场经济最为接轨,是竞争性行业中大中型企业的发展方向。旅游行业要加大对国际国内市场的开拓能力,应该拥有一些大型的,以旅游业为主业的股份制企业。目前在我国的“旅游板块”中,以旅游酒店经营为主营业务的公司有十家,分别为新锦江、东方宾馆、新都酒店、新亚股份、西藏明珠、华天酒店、国际大厦、大连渤海、寰岛实业;旅游服务类的有八家,是上海国旅、西藏圣地、西安旅游、百花村、金马集团、株洲庆云、中国泛旅,中青旅,其中上海国旅,中青旅在1996年全国国际旅行社业务年检100 强中分列为第二位和第八位;旅游景点景区经营服务及旅游资源开发类上市公司有七家,是张家界、泰山旅游、黄山旅游、中视股份、华侨城、峨嵋山、京西旅游。这些企业从国有企业变为股份制企业和上市公司后,压力随之增长,观念也随之逐渐转变,通过对《公司法》、《股票发行和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等一系列法规条例的学习消化实践,确立了董事对全体股东负责,依法运作的观念,确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制衡观念。作为上市公司,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在规范中求发展,在转换经营机制上狠下功夫,面向市场、研究市场、适应市场,并拓展资产经营之路,大大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使经营业绩稳步提高。上市能拓宽融资渠道,为收购兼并提供多种渠道和融资方式。因为公司不但能于上市时募集资金,上市后亦能通过配股。发行可转换债券和股票相关的证券融资方式募集发展所需资金。成长中的公司可能希望通过收购其他业务或本身欠缺的专业公司进行发展,公司除可以资金进行收购外还可以发行新股或换股方式进行收购;而上市便可以为该公司的股份定出市价,公司的股票可作为收购的代价。旅游公司上市,特别是以国际国内知名景区景点,名山大川为依托的旅游资源开发类旅游公司的上市,如张家界、黄山,具有巨大的广告宣传效应,极大地提升了企业和旅游景点景区的声誉和形象。通过发行B 股引入海外股东的参与,公司可从中吸取国际金融市场经济及其它专业经验,为企业拓展带来新概念,同时,进一步提高了公司在国内及海外的知名度。如上海新亚于1994年底发行B股之后, 境外的券商和股东便定期来公司拜访,他们不断给公司提出良好的建议。由于新亚的规范运作,稳定增长的业绩,且B股交易活跃,流通性好,公司B股已连续入选在国际资本市场较有影响的“摩根·斯坦利中国指数”成份股。

经过股份制改造后能解决很多难以解决的问题。企业由过去主要是对国家负责,转为对全体股东负责,公司的性质发生了根本变化,使公司摆脱了对行政机关的依赖,实行了依法自立经营,自行策划经营活动,确定发展规律和经营战略,参与市场公平竞争,经营业绩通过新闻媒体定期向社会公开披露,提高了企业经营的透明度。改制上市后确立和完善了股东大会为最高权利机构,董事会为常设执行机构,监事会为内部监督机构的职责分明、相互制衡的三会机制。总经理及其职能部门为董事会领导下的日常经营管理机构。与此同时,还要明确党委在企业的政治核心地位,工会作为工人组织以维护职工利益为主要职责,职代会让职工充分行使民主管理,理顺“新三会”“老三会”的关系。

(二)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是《公司法》中规定的两种企业组织形式之一。它的主要特征是:股东一般协商确定各自的出资额,由公司出具书面的股份证书,作为享有权益的凭证。公司不得邀请公众公开认购股份,也不能发行股票,公司成员所持股份可以在成员之间转让,但不得向公司以外任意转让,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向外转让,必须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法律上允许这种公司的所有权与行政管理权结合在一起,不得分离。因为股东人数少,可以不设立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董事会,负责公司的业务决策和全面管理。这种公司形式因为组织结构简单,经营灵活,比较适合中小企业,所以目前十分盛行,我国在企业改革中,也提倡实行这种企业形式。

从我国旅游行业目前情况来看,饭店采用股份制比较多,也比较规范,因为主客观条件,饭店较易实行股份制。但在旅行社行业,发展股份制企业有一些困难:股份制要求较高,适合条件的企业不多,从资产要求来看,上市的股份公司要求净资产在5000万元以上,不上市的也要求1000万元以上,旅行社能达到要求的不多。从改制成本看,上市公司发行费高。上海国旅发行6000万股,发行费为300万,发行公司抽取5%改制过程中资产评估约需30~40万元,上市公司每年公开财务,会计事务所查帐验证费也需数十万元。所以,对于那些年外联天数在10万元以上的,净资产总额超过1000万元的几十家旅行社可改制组建为股份有限公司。其中年外联人天数超过30万元以上的,调整重估后的净资产总额超过5000万元的几家大社可经过辅导期申请成为上市公司。而对于遍及全国的绝大多数中小社,因为服务性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额仅需十万元,缴纳的质量保证金仅30万元,所以原则上应鼓励它们大多数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

目前我国新建旅行社采用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由两个以上国有或集体单位联合出资组建;二是由法人控股,企业职工入股的形式。由国有或集体改制的情况主要有:一是国有控股、职工内部持股;二是职工股为主,还有企业集体股、法人股;三是全部内部职工持股,总经理、中层管理人员和职工按一定比例持股。采用有限责任公司这种体制的优越性在于:调动了所有职工的积极性,稳定了业务骨干人员;建立各方面的相互制约的企业运行机制,有利于企业的发展壮大。

(三)股份合作制

对于我国大多数的中小型旅游企业,国家旅游局还倡导实行股份合作制试点工作。股份合作制企业,是借鉴股份制的做法,实行劳动合作与资本合作的一种现代企业制度。它遵循的原则是:全员入股,股权平等,同股同利,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实行一人一票,民主管理,实行按劳分配与按股分红相结合的分配以形式。所以,股份合作制与股份制的相同之处在于:在产权形式上,都采取股份的形式构造,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承担有限责任,企业以其全部资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者的不同之处在于:(1)在股权设置上,股份合作制企业设有职工个人股,集体共有股和法人股;而股份制企业的股份设有国家股、法人股、个人股和外资股。个人股包括内部职工股份和社会公众个人股份。股份合作制企业的个人股权是本企业职工个人。(2)在管理制度上, 股份合作制企业由于全员入股,合资合劳,职工也是股东,并实行股东大会与职工大会合一的制度,实行民主管理,采取一人一票制进行决策。股份制企业则按股权进行管理,并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职工不一定是股东,不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3)在股票管理上, 股份合作制企业在特殊情况下可以转让,由企业收购,不得上市交易。(4)在分配方式上, 股份合作制企业实行按劳分配和按股分红相结合,股份制企业则是按资分配。

目前,旅游小企业的体制已到了非改不可的关键时期了。一是改革的大势所趋,加快放活国有小企业是党的十五大提出的重要工作;二是企业体制问题已成为旅游业发展的关键因素,从全国情况看,目前,国有小型旅游企业也有一些是效益比较突出的,但是多数情况是一般的、维持的、不好的,越来越多的企业搞承包、挂靠、搞变相私营,说明了进行体制改革的必要性;三是旅游小企业的体制多样性已成为一个客观现实,旅游小企业那种“国有”和“集体”大一统的格局已经打破,代之而起的是多种所有制和企业组织形式并存的状态。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明确提出了放开搞活国有小型企业的方向和方法:即“采用改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和股份合作制,出售等形式。”目前采用这种形式新建或改制的旅游企业,较多地集中于地方政府试行股份合作制改革的地区,如浙江温州、四川成都,也有一些是在国家旅游局倡导股份合作制度试点以后进行。这些改革在增强企业凝聚力和向心力,设立专业化经营体制,建立制度管理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质量保证体系等方面初步形成了一些做法和经验。

五、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正确引导

国家旅游局已经提出了旅游企业改革总体方向,即努力引导小型旅游企业开展股份合作制改革,鼓励大中型旅游企业开展以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为主要形式的改革。旅游行业的股份制改造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采用什么样的推进方式和手段,将关系到改革的时间进程,成本代价,更关系到旅游业能否抓住宝贵机遇,通过制度创新再造辉煌的主题。所以,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有其创造条件、正确引导、促进发展的重要职责。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采取“管大,管少,管命脉”的方法,除了推广改革先行或试点企业的经验指导全局外,还要有意识地积极扶植建立大型旅游企业集团,促进其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步伐。一批大型旅游企业改制成功,便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贯彻行业管理意图,发挥大型旅游企业在市场中平抑行业价格、规范市场集团化、国际化、利用它们一流的融资、投资、管理、盈利、扩张能力,装备高科技手段,主导并开发市场,建立全国乃至全球网络,发展成为可与世界著名旅游企业竞争的名牌跨国公司,另外,对已上市的旅游企业要引导它们树立旅游主业观念,妥善处理旅游主业和多元化副业之间的关系,无论是通过地方政府的渠道上市的,还是通过行业系统上市的,都要明确旅游主业是旅游企业赖以发展壮大的优势所在,只有主营业务搞得好,才能为多元化的副业提供更多的机遇和条件。引导旅游企业的资金投向,尤其是上市企业,也是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重视的一项工作。要围绕旅游行业的薄弱环节和重点环节,进一步搞好旅游建设项目备选库和投资信息库的建设,做好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要不断推出有潜力、有市场的项目,引导上市企业将募集的资金投入重点旅游项目,精品旅游项目和国家导向的其他旅游项目。

旅游业是众所周知的“朝阳产业”,符合国家的产业扶持政策。我国正在制定的第三产业“九五”和2010年发展规划中,已把旅游业确定为本世纪末第三产业的支柱产业和下世纪初国民经济的新的经济增长点。在当前旅游业发展的新形势下,旅游企业要快速、健康、持续的发展,就要充分发挥现代企业制度的机制优势,坚持不移地走改革之路,建立起符合国际惯例的管理模式、经营机制、分配机制、决策机制、积累和制约机制。相信我们的旅游行业会有一个更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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