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奖的评价原则与指导作用_科技论文

科技奖的评价原则与指导作用_科技论文

科技奖励的评价原则及导向功能,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导向论文,原则论文,评价论文,功能论文,科技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科技奖励是科学社会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系统工程,奖励的目的是为了产生激励。奖励由评价主体和被评价客体两个方面构成。笔者曾以中国科学院成都分院系统科技成果获奖情况对科技奖励客体作过分析[1],其意是使科技奖励系统更加完善。然而,更为重要的是对评价主体的再认识、再提高,本文则主要论及科技奖励主体的评价原则及科技奖的导向功能。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科技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社会进步及科技的发展,为科技奖励赋予了新的功能,为评价原则提出了新的要求。而科技奖励是由科技同行来控制的对科技人员的创造能力及水平和贡献的一种评价和承认的方式,其结果必然会产生导向功能。对科技成果的评价则是科技奖励的关键过程。

1 评价主体的特征

评价是主体对客体的行为及其影响的价值判断[2]。主体处于评价的主动地位,决定对评价客体的价值尺度。评价是主体的一种思维活动,具有一定价值观念的主体对客体进行分析、综合、判断、推理等一系列认识过程。评价在本质上属于主体的主观判断,是以主体的主观意识为度量的,是价值自身的主观性所决定的,是价值主体对客体的期望程度的度量,其本身就是主观的、因人而异、因团体、党派而异、因国别而异,反映了主体的价值观念。

评价是一种有目的的活动,主体对客体作出有价值的判断是从主体的需要出发的。因此,目的性是评价的一个本质特征。时间性是评价的又一特征,评价主体对客体的价值判断取决于主体的价值观念,而价值观念往往是时间的函数。今天的价值判断很可能被明天的价值判断所推翻,故有“彼一时,此一时”之说,有理性的人或权力机构应当理解和接受这种认识规律,并尽量使今天的价值判断经得起历史的考验。

基于评价主体的特征,在对科技成果奖励的评价中应特别规范评价主体的思想行为及组织行为,应尽可能地在认识上统一评价原则。

2 评价过程的越轨现象

通过对科技奖励的评审过程的研究发现科技奖励过程中的越轨行为[3],在同行评议专家的选择、同行评议过程和对获奖成果的评价等科技奖励的过程中,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越轨,从而影响了科技奖励的公正性和客观性,例如:

(1)非同行专家过多,所占比重过大。科技奖励评审委员会是科技奖励运行的组织保证。评委会应由同行专家组成。所谓同行是指在报奖项目所涉及的有关科技领域从事研究的内行专家。他们精通该学科领域的理论和方法,对该领域前沿动态了如指掌。参加同行评议的专家在学术上要有较高的学术造诣,有能力对科技成果作出公正的评价。

然而,对某科技进步奖评审专家库的一项调查表明,参加行业评审的专家有25.9%是作为外行参加评审的,有近三分之二是作为“准同行”专家参加评审的,多数专家对报奖成果领域的现状及前沿动态只是一般了解或不了解。甚至有近一半的专家对其主审报奖项目领域的研究现状和前沿动态也不甚了解,这就很难保证评审的准确性和客观性了。

(2)有部分评审专家的科研能力偏低。评审专家不仅要求是同行,还要求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这样才有可能对报奖项目的科学价值、学术水平、技术难度等作出准确的判断。同一项调查表明,有四分之一的专家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有58-74%的专家具有中等科研能力。然而有36%的人在近五年中未在国内核心刊物上发表过一篇文章,有42%的没有获得过基层的科研奖励,而实际上他们确作为同行专家参加了评奖。

(3)有的评审过程仓促,使评审结论难以实事求是。有的评审过程缺乏严格的审查程序和保障措施。有的没有严格地执行查重和查新制度。有的主审人员太少。科技成果水平普遍有拨高现象,参评成果“水平”越来越高,成熟度越来越差等。有专家认为,即使有查新报告,其查新报告质量不高,可靠性较低。

(4)在同行评议过程中,对名牌大学、知名度高的实验室以及知名人士,往往有一种天然的信赖感,成果就一定是高水平的,所谓“名人效应”、“名牌效应”,有时获得超过其实际贡献所应得的承认和荣誉。越大的科学家越易获得承认,这种现象称为科技奖励中的“马太效应”。例如,有的单位往往把一些在请奖项目中没有做什么工作或者贡献不太大的有名望的科学家、老专家排在项目主要完成人的前列。当然这一现象是奖客体本身的问题,但它的出现,正是为了迎合评价主体的一种从“名”心理。

所谓“行业不正之风”这种社会病理的心态,逐渐积淀为某种社会心理,对科技行业、对科技奖励的评价,此风也在漫延。

3 奖励的普遍原则

科技奖励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较广、十分严肃的工作,只有准确合理的奖励才能起到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如果奖励不当,该奖的科技成果未能获奖,而不该奖励的却获奖了,或奖励偏高、偏低,都会影响奖励的声誉,以至产生不良的副作用。

科技奖励的激励作用,只有在开展科技奖励的过程中遵循正确的评价原则,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如不其然,就很难发挥其应有的激励和导向作用。根据科技奖励的本质及激励理论,综观各种科技奖励活动,可见有一些普遍遵循和贯彻的基本评价原则[4]。

3.1 准确性和公平性原则

各种科技奖励的设立者都知道,任何一种科技奖励的声誉和权威性,即是其生命力,是由在奖励实施中是否是坚持和贯彻准确、合理与公平性所决定的。

设置每种科技奖励在制定和颁布的奖励条例或章程中,都明确规定具体的申报渠道、办法与要求及其严格的评审程序,以确保评审工作的客观性和奖励者与获奖成果的“货真价实”,使奖励的程度与对科学技术的贡献大小相符。为此,普遍采用一些措施,例如,把奖励的授予权与评审权分开,评审专家们仅依据奖励标准及受审项目的水平、价值,独立地进行评价,评价不受设奖机构的干予及权势倾向性的影响。建立多级评审程序和保密评审办法。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奖方法。坚持奖励标准,贯彻“小而精”、“宁缺毋烂”的原则。

3.2 适时性原则

为使科技奖励能充分、及时地发挥激励作用,各种科技奖励都很注意恰当地安排科技奖励的时间间隔和授奖时间。依据为使人的正确行为得以长时间保持,必须不断予以激励的理论,除一些一次性科技奖励或不定期授奖的科技奖励外,大多数科技奖励都定期进行评选和授奖,并在其奖励章程中作出具体的规定。

各种科技奖励的周期不尽相同,奖励层次高、规模比较大的科技奖励,其奖励的时间间隔相对长一些,多为一年或两年一次,例如四川省科技进步奖为一年评选和授奖一次。有的国家的一些科技奖为两年颁发一次。一些公司或科研机构设立的科技奖励有的是半年或一季度颁发一次,甚至有的公司的一些科技奖励规定及时奖励,不受时间限制,如美国IBM公司的作法是:一旦主管部门确认某项发明或技术成就有重大意义,便及时对贡献者给予奖励,可使创造者的贡献得到及时肯定,奖励的效果能得以及时充分发挥。

3.3 庄重性原则

为保持科学奖励的庄重性与严肃性,以及为充分发挥科技奖励的激励作用和影响力,在科技奖励时,很重视授奖时机的选择和授奖仪式的隆重性。如诺贝尔奖的每次授奖都选在诺贝尔逝世纪念时——每年的12月10日,并召开隆重的颁奖仪式,由瑞典国王亲自授奖。美国的总统科学奖和总统科技奖的颁发是由美国总统在白宫亲自授奖,并发表贺词。波兰的国家科技奖,授奖时间选在每年的3月5日国庆日,由部长会议主席给获奖者颁奖。学术团体或研究机构设立的单项奖往往选在全国性学术会议上或者著名的科学家诞辰纪念日颁发。

4 奖励的导向功能

(1)奖励的导向功能。奖励是实现激励的一种手段,能促进竞争,又是对竞争结果的承认,对结果的肯定,虽然肯定的形式多种多样,但不能搞平均主义,当存在着差别和存在着需求对象满足不了需求时,通过公平条件下的竞争获得满足的需求,就是得到了奖励。竞争是有目的性的,目的就是导向。“如果目标本身没有摆对,就不可能把路跑对,一个能保持着正确道路的瘸子总会把走错了路的善跑的人赶过去。不但如此,很显然,如果一个人跑错了路的话,那么,愈是活动,愈跑得快,就会愈加迷失得厉害”(培根语)。

科技界的奖励系统,体现了科学家、科技专家扮演其科学家、技术专家角色的好坏与其相应报酬之间的关系。在奖励系统中主要是科学共同体对科学家、科技专家在科技活动中对科技知识方面做出的重要贡献给予承认和荣誉。科技奖励的本质是对科学家、科技专家角色的判断,亦即对科学技术能力、水平和贡献大小的承认,科技奖励的根本价值在于提高和增进科技知识以及促进先进技术的发展,以促进人类社会进步和经济的发展为其总目标。

(2)正确恰当的奖励目标,是完成导向功能的首要条件。为使科技奖起到应有的导向作用,在充分掌握原则的基础上,必须确立正确、恰当的奖励目标。例如,科技体制的改革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经济建设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科学技术必须面向经济建设,科技成果应当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等,在科技奖励评价过程中应当得以充分体现等。

人总是希望通过努力去达到预想的结果,而努力的程度取决于个体对达到目标实现可能性期望值大小的判定,即个体主观上认为达到目标的期望概率很高,就可激发出强大的力量,就有可能取得更大的成就。若个体认为目标高不可攀,或目标太低,就会失去内部动力,因而也就不会有好成绩。可见,努力与成绩的关系取决于个体对目标的期望概率。而这一概率是由主、客观条件相互作用决定的。

人总是期望达到预期目的,取得成绩后,能得到适当的、合理的奖励。如果只要求职工作出贡献,而没有行之有效的物质的和精神的奖励加以强化和奖赏个体作出的成绩和贡献,就不可能不断地激发个体内部力量,达到调动积极性的目的。

(3)奖励-竞争-目标之间关系。人总是希望奖励能满足个人的需求,这就是通常说的目标。奖励与实现个体目标相联系,才能调动个体积极性,也只有这样奖励才有重要意义。

奖励为竞争提供了目标,奖励本身是目标激励,使竞争水平不断提高,竞争也为奖励筛选出最优秀的获奖者,使获奖者产生自豪的荣誉感,促使其不断作出新贡献。所以,获奖是新一轮竞争的开始,能促使科技向纵深发展,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促进科技水平不断提高。奖励与竞争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缺乏竞争的奖励,失去了奖励的意义,没有奖励的竞争将大大削弱竞争的吸引力和降低竞争的激烈程度,以至影响竞争的水平。

导向,竞争,承认,激励这些手段、方法是科技奖励的几个重要因素,在科技奖励系统中,这些必要的要素构成科技奖励的内在联系,共同作用,引导科技人员和科技群体不断产生需要动机,通过竞争取得成果,不断获得承认和激励,而社会也相应地不断获得新成果,并利用这些成果发展社会生产力,或扩大影响,提高地位,促进社会进步,经济发展[5]。

奖励既然是一种外加的刺激因素,它就可以影响竞争的过程、竞争的方向,引导受到激励作用的人,按照激发的方向前进,或者限制向某个方向前进。奖励的导向作用,可以根据不同的时期,不同阶段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制订出与之相应的科技奖励政策,引导科技工作者着重在特定的领域或行业或学科内开展科技活动,或科技开发或科技攻关或应用基础研究,发明创造,为特定的时期作出贡献,促使有限的科技资源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为此,根据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及时调整和制定适宜的科技奖励政策,确定各种奖励类型、各个奖励层次的具体奖励目标,使科技奖励充分发挥其导向功能是十分重要的。

标签:;  ;  

科技奖的评价原则与指导作用_科技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