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瘦鹃对《简爱》的言情化改写及其言情观,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简爱论文,周瘦鹃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关于《简爱》汉译本在中国出版情况的介绍,目前有些混乱。不少人都把“中国第一个《简爱》译本”的桂冠戴到李霁野的头上,且不说报纸新闻上的报道,就连对该作在中国翻译情况做过翔实考证的龚明德先生也说这个结论是“经得住验证的”①。专门写过《英国的石楠花在中国》的冯茜当谈到伍光建翻译的夏洛蒂作品时,竟说“《简·爱》最早的全译本也是伍光建翻译的”②。尽管两位学者都对相关资料进行了颇翔实的梳理和补正,做出了自己的贡献,只是在表述上有时不够准确。
根据目前我知道的资料,《简爱》最早的汉译是周瘦鹃的缩写本《重光记》,收入1925年7月上海大东书局出版的周氏翻译小说集《心弦》。伍光建汉译的删节本《孤女飘零记》,1935年9月由商务印书馆出版。李霁野的汉译《简爱自传》,虽然是于1935年8月20日在《世界文库》第四册上开始连载,直至1936年4月20日第十二册续完,1936年9月才由生活书店印行。但鉴于前两种译品的删削,李霁野本可以说是《简爱》在中国的第一个全译本,而非第一个译本。
周瘦鹃对《简爱》的缩译《重光记》收入他的翻译小说集《心弦》,而该译本又是周瘦鹃主编的丛书“我们的情侣”之四。显然,其出版是周瘦鹃大规模策划“言情”系列的产物。这套丛书虽然在最后一册《心弦》的版权页上署名“吴门周瘦鹃”编辑,致使有的研究者错认他是全四册的当然编辑者,实际上第二种《恋歌》由傅绍先编辑,他辑录了胡适、刘大白、郭沫若、闻一多等34位新文学家描写两性爱的抒情诗及少量的译诗。其余三种均为周瘦鹃编,第一种《情词》,主要选自朱彝尊、蒲松龄、王士禛、夏完淳、赵怀玉等明清文人,间采元代及近代的爱情词曲;第三种《爱丝》,为周瘦鹃从传奇、笔记、史书、府志等杂书中辑录的爱情轶事传说。第四种《心弦》,就是周瘦鹃缩译的西方爱情小说集。可见,周瘦鹃意在把中外有关两性爱的文字辑录于“我们的情侣”之一炉。
乍看令人有些想不通的是,以周瘦鹃作为名译者和大编辑的身份,为何这部译作出版后,似乎没有引起什么反响,连透露周瘦鹃的《欧美名家短篇小说丛刊》当初获北京政府教育部奖,是因鲁迅大力举荐消息的周作人都不无遗憾地说:“鲁迅原来很希望他继续译下去,给新文学增加些力量,不知怎的后来周君不再见有著作出来了”③。显然,周作人对周瘦鹃的这部译作一无所知。甚至所谓旧派文人范烟桥、郑逸梅在谈到周瘦鹃的翻译时,也对此译作只字未提。一直到今天,虽然在著译书目、编年史之类的资料集中偶有列出,但仍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这部小说译作虽然都属缩写,但“选择之善”当不在《欧美名家短篇小说丛刊》之下,围绕着爱情专题,周瘦鹃选译了十部文学史上的经典,或轰动一时的佳作,计有:
英国理查逊(Samuel Richardson)的《克拉瑞萨》(Clarissa Harlowe,1747-1748)
法国圣—皮埃尔(Jacques Henri Bernardin de Saint-Pierre)的《保尔和维尔吉妮》(Paul et Virginia,1787)
法国梅里美(Prosper Merimee)的《卡门》(Carmen,1846)
美国霍桑《红字》(The Scarlet Letter,1850)
法国乔治桑《康素爱萝》(Consuelo,1844)
英国司各特的《拉马摩尔的新娘》(The Bride of Lammermoor,1819)
英国利顿(Sir Edward Bulwer-Lytton)《马尔特拉瓦斯》(Ernest Maltravers,1837)
英国夏洛蒂·勃朗特的《简爱》(Jane Eyre,1847)
英国查尔斯·里德(Charles Reade)的《爱我少一点,爱我久一点》(Love me Little,Love me Long,1859)
英国布莱克默(Richard Doddridge Blackmore)的《洛娜·杜恩》(Lorna Doone,1869)
而且,周瘦鹃显然对这部译作进行了精心的安排,上述十部作品均采取中国传统的记体文冠名形式,以“记”名篇,依次改译为:《焚兰记》、《同命记》、《艳蛊记》、《赤书记》、《慰情记》、《沉沙记》、《镜圆记》、《重光记》、《海媒记》、《护花记》,每篇又分章列题,全部是整齐划一的两字回目。体例也承袭了他《欧美名家短篇小说丛刊》的用心,篇首附有“弁言”,不仅述作者略传,而且相当精要地介绍了该作的风格、成就及文学史地位。
周瘦鹃所选多集中在英法18世纪后半期和19世纪上半叶,带有浪漫传奇色彩和宗教道德寓意的中长篇小说作品,从他将原作多以人名命名改为以情节取题即可见出他的通俗化处理倾向。全面分析周瘦鹃的改译并非本文的意图,仅以《简爱》为例以窥一斑。
《简爱》自问世以来,作为一部经久不衰的畅销书和文学经典,其意义内涵已得到经久不衰的发掘和阐释,特别是近几十年来,每一思潮的形成和理论转向都为《简爱》开拓了新的认知路子和空间,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说、后结构主义、女性主义和后殖民理论使《简爱》文本意义的丰富性,甚至是矛盾对立的复杂性得以敞开。所以,无论怎样都不能对周瘦鹃的缩译本要求太高,每一处删减都意味着不可救药的肢解,更何况他是把一般全译在四十万字左右的《简爱》删减到不足九千字。即使如此,周译本也为我们呈现了《简爱》在中国的最初形象。
显然,周瘦鹃是有意为《简爱》贴上“言情”标签的,他不仅赋予作者典型的鸳蝴派名字“嘉绿白朗蝶”,也同样为小说女主人公起名为“嫣痕伊尔”。虽说名字不过是外在的元素,但一般作家恐怕都很难放弃以姓名的文化内涵小弄玄虚,来透露他笔下人物的精神和寓意。据说,英文Jane Eyre名字的缩写“JE”就是法语的第一人称代词“我”。当鸳蝴派作家的名字已成其标格的徽章,致使鲁迅专门撰文,自称看了几年杂志报章所渐渐造成的一种“古怪的积习”,即一见类似署名即拒斥不看④,鸳蝴派的才子佳人小说已如鲁迅所总结的,与“什么‘……梦’‘……魂’‘……痕’‘……影’‘……泪’……,什么‘噫嘻卿卿我我’‘呜呼燕燕莺莺’‘吁嗟风风雨雨’”“分拆不开”⑤,而成为一种有着特定模式的表征符号时,周的命名给人的联想怎么也与独立、坚强,理智与激情同样强烈的作者及女主人公难以贴合。更何况简爱的外貌正以矮小、苍白,长得不美,不类惯常的上流淑女模式为特征,“嫣痕”的名字实在与她风马牛不相及。周瘦鹃并非没有意识到《简爱》在这方面的独特性,他在“弁言”中特别指出,“书中女主人公嫣痕,是一个碧眼黄脸并不美丽的女子,那主人爱德华陆吉士也是一个其貌不扬而态度粗率的男子”。问题是写惯“一见钟情”,“郎才郎貌,女才女貌”小说的他,却觉得“这一对妙人儿,言情说爱,似乎很可笑”。虽然他也承认“他们的爱却是真爱,超出普通人的意想,能打倒一切障碍的”⑥。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周瘦鹃在译文中对简爱的相貌不置一词,对罗切斯特却不吝笔墨,甚至让简爱大发感慨:“陆吉士先生在我的眼中,可觉得丑吗?读者们啊,我委实不以为丑,因了感激和种种惬心快意的关系,直使我瞧得他那张脸,正是我所最喜欢瞧的了”⑦。看来周瘦鹃对西方男子性感和成熟魅力的审美趣味还懵懂无知,未能抓住罗切斯特吸引简爱的关键,他是真认定丑了,至多也不过是情人眼里出西施罢了。所以,罗切斯特在他的笔下是“中等的身材,一张黑苍苍的脸,很见得严肃,眼中含着怒,两眉蹙在一起”⑧,偏偏删减了“胸部相当宽”的性感特征。可见周瘦鹃受到原作的约束,虽然没有将《简爱》改写成才子佳人式小说,但其东方的审美取向还是影响了他对人物形象的判断和认识。
《简爱》采取的是自传的形式,虽然女主人公的爱情故事在小说中占有重头分量,却不是唯一主题。它不仅关涉当时英国社会的婚姻制度和继承法,宗教的伪善和信仰问题,更是一部反映灵魂的追寻和探索,感知“另一个世界”的启示,而完成情感和精神的成长,终获救赎和皈依的精神自传。周瘦鹃的缩译本不仅只是着眼于情节,更仅限于简爱的爱情故事。这使他将小简爱在舅妈家和洛伍德慈善学校的经历一笔勾销,只从小说第十一章,简爱到桑菲尔德庄园上任家庭教师译起,并将小说仅分为四章,列了四个吸引眼球的题目:“怪笑声”、“情脉脉”、“疯妇人”、“爱之果”。由此将原作中本就带有的哥特小说式神秘恐怖元素,婚恋故事放大到压倒一切的位置,从而抹杀了《简爱》的经典性,而成为彻头彻尾的通俗小说。
《简爱》在一定程度上,是夏洛蒂·勃朗特接受她的第一本书《教师》因过于写实,缺乏“惊险离奇的情节”屡遭退稿的教训,而有意加强小说的“吸引力”创作出来的⑨。它的情节多为人所诟病,有评论家竟然说:《简爱》是“一出喧嚣的情节剧”,其“情节发展所依据的主要事件,没有一件是可信的”⑩。连作者最为满意的评论欧仁·福萨德所写《〈简·爱〉,一部自传(1848)》也认为,“小说的情节是全书最薄弱的地方”,坦言对小说有些地方的“附会穿凿、处处脱节、时常不能很好衔接的事件”不能理解(11)。然而却不应据此认为《简爱》是不完整的,小说的连贯和统一,部分诚如凯思琳·蒂洛森所说“来自简的精神成长”(12),更具体地说,来自作者的信仰,来自作者与女主人公叙述合而为一的激情、智性、想象和象征的元素,作者的创造力把小说融为一体。周瘦鹃的言情化改写在大量删减了这些类似情节的黏合剂之后,无疑使本就牵强的故事情节缺陷暴露无遗。
小说的最不可能之处,被认为莫过于男女主人公的恋爱。《简爱》刚一出版就有人尖刻地质疑说:“读者看不到罗切斯特有什么可爱的地方,也看不出他为什么深深地爱上简·爱;于是,我们就只有强烈的情绪,而没有引起情绪的原因。”(13)直到今天,仍有学者认为他们的恋爱存在着年龄、财富和社会地位的难以克服的障碍,是一种自欺的满足(14)。周瘦鹃大概也意识到这种不可能性,更何况是缩译,难以尽显其恋爱过程。为弥补情节的这一不足,他不得不以抽象概括来给出理由,这倒体现了他对这个恋爱故事的看法。一是认为他们“很合得上来,常在一块儿谈话”。二是“因了感激和种种惬心快意的关系”;三是因为疯妇放火,简爱救了罗切斯特的性命;四是简爱对罗切斯特忠实的帮助,使她成为让罗信任的“小友”。也许周瘦鹃更想强调的是罗切斯特为何爱上简爱,而对罗切斯特引起简爱情感波澜之处,他对自己感情的含蓄而强烈的表达,以及他们之间机智的交锋与交流,神秘的感应与牵连基本删节。这就使简爱面对罗切斯特将娶美丽而高贵的英格拉姆小姐的传言,而向罗爆发出的情感表白异常突兀。他们超越尘世的地位、财富、年龄,甚至是身体相貌,仅是感情与感情,心灵与心灵,“就像我们本来就是的那样”彼此平等的恋爱失去依托。也就是说,周瘦鹃对《简爱》缩译进行的言情小说化处理,集中叙述的恰恰是男女主人公相恋的尘世的理由,删节的多是他们的头脑、心灵、血液和神经彼此相通和相吸的情感撞击所迸发出的神奇因缘。
小说的不可能之处还多表现在以神迹的显现推动情节的发展。夏洛蒂·勃朗特是处于“一个接受明确的基督教神学的时代”,更何况她是牧师的女儿,被说成是“用《圣经》养大的”(15)。按照艾略特在《宗教与文学》一文中大致的总结和划分,文学在过去三百年中逐渐世俗化的情形,可以分成三个主要时期:“在第一期里,小说把当时人们心目中的信仰认为当然的事情,……在第二期里,小说对于信仰有所怀疑、烦恼,或竟至争辩……。第三期就是我们现在活着的一代,……在这一期里,人们就只听见说基督教信仰是时代错误,除此以外再也不会听到别的话”(16)。尽管《简爱》出版后,有人攻击“是一部突出的反基督教作品”(17),为此夏洛蒂·勃朗特在第二版序中专门做了驳斥,特别在习俗与道德、道貌岸然与宗教之间划了一条分界线,认为“揭去法利赛人脸上的假面具也并不就是唐突冒犯了荆冠”,“凡俗的说教,决不应用来取代基督救世的教义”(18)。她以简爱自传的个人历史形式寄寓的正是一个带有鲜明宗教精神自传传统的故事:简爱受诱惑—发现—逃离罪恶—获得救赎;罗切斯特犯罪—受到惩罚—忏悔—获得拯救,具有着感知上帝的存在和仁慈而皈依的神圣意义,他们的婚恋归根结底是以神意,而不是人性,或者说是把人性纳入神意,把爱情圣化来定位的。夏洛蒂毕竟还是处于艾略特所说“把当时人们心目中的信仰认为当然的事情”的第一时期。这充分反映在简爱发现罗切斯特还有位疯妇,他们无论从人间法律,还是基督教义都无法成婚以后,所面临的艰难抉择上。从人性、良心和爱情的角度,简爱同情罗切斯特,她的理智和感情都在呼喊着不能生生地挣断把他们连接在一起的心弦,都在反对着她出走的决定,甚至认为“拒绝他是罪过”(19)。但最终她还是要“遵从上帝颁发、世人认可的法律”(20),听从迷离梦境中“快逃避诱惑”(21)的指引。尽管出走的简爱感到“在我饱受内心痛苦和疯狂地坚持原则之中,我隐隐地对自己感到厌恶”,“我在我自己的眼里看来都觉得可恨。可我还是不能回去,一步也不能退。定是上帝在领着我继续往前走。至于我自己的意志或者良心呢,那么它们都已被强烈的悲痛不是践踏压倒就是窒息麻木了”(22)。可见,简爱的选择弘扬的是上帝的绝对意志和律法的原则压倒一切世俗的道德教诲。
简爱以自己出走后的经历一再宣扬着,也一再证明着只要完全顺服于上帝的旨意,一定会靠上帝之力永远得到保障的信念。她身无分文漂泊荒原,在饥寒交迫濒临死亡时,上帝指引她来到从未谋面的表兄妹的家里;当表兄以上帝的名义,提出与她结为夫妻,一起去印度传教的要求,让简爱充满惶惑,不知所从时,上帝又一次显示了神迹,把罗切斯特的呼唤传送到她的耳边。而罗切斯特作为有妇之夫对简爱的动念,就已经破了上帝“不可奸淫”的诫命,他的瞎眼和右手残疾的遭遇正应验了耶稣登山训众的预言:“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来丢掉……。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来丢掉”(23)。上帝的惩罚正像罗切斯特向简爱所坦白的:使他“开始看到并且承认了上帝左右着我的命运。我开始感到了悔恨和自责,希望和我的创造者和解”(24)。他最终能与简爱成婚,重获光明的命运故事不仅显示了上帝的力量和公道,更歌颂的是上帝“在报应中不忘怜悯”,“用慈悲来减轻了惩罚”(25)的仁慈一面。
周瘦鹃虽然意识到《简爱》中的基督教信仰精神,在小说结尾以罗切斯特重见光明后,心悦诚服地称颂“上帝是在公道中又加以慈悲咧”(26)收束,但他大量删减的还是小说中有关上帝之存在的感应、启示和交流的描写、认识及暗示,如简爱逃离诱惑从桑菲尔德庄园出走,小说以梦境、天空的异象来暗示上帝的指引,而且简爱也是带着对罗切斯特的担忧和爱走的。正是因为简爱感到“世上没有人能指望比我得到更深挚的爱,而那么爱我的他又正是我极为爱慕的”,她出走的抉择才成为一个信徒所需遵从上帝旨意的一种“痛苦难堪的职责”(27),充满了在上帝的神意与人性的良知之间的挣扎。但周瘦鹃将这些矛盾和挣扎全部删掉,使简爱对罗切斯特的拒绝就显得格外无情和坚硬,而且让简爱后来回忆这一段经历说自己,是“从那万千怨恨中走了出来”(28),就更是将她的出走定位成世俗的举动。
周瘦鹃将简爱与表兄一家的人物故事全部删掉,仅从简爱和罗切斯特的恋爱情节来说,这些线索的确有些枝蔓,但从表达作者的理想爱情和信仰,以及简爱这一形象的塑造来看,又起着重要的升华作用。简爱表兄圣约翰为传教而求婚不仅与罗切斯特因爱而求婚形成强烈对照,他本人所选择的殉道的传教士非凡道路,也与拒绝做使徒,而选择凡俗人生的简爱形成鲜明对比。夏洛蒂以简爱和罗切斯特的完满结局所昭示的是人间爱情同样能够获得上帝的神性和恩典,简爱所说“从来没有哪个女人比我跟丈夫……更加完完全全是他的骨中之骨、肉中之肉”(29)的关系,实现的正是上帝创造男人与女人的神圣旨意。周瘦鹃显然没有意识到这层意思,虽然删掉了圣约翰这个人物,却把他的热望赋予了简爱,让她“梦想到印度去传道”(30)。
总之,周瘦鹃对《简爱》所摘取的仅仅是一个言情故事,正如文学研究会在《文学旬刊》上集中批判礼拜六派小说时所指出的那样:“他们对于事实仅知从事于外面的叙述”,好的文学作品“不仅粗粗的叙述一个人,或一件事的外表而已,乃是进到里面,描写出他们的心灵,描写出他们的最挚切的性格,描写出他们的最精莹的内容的”(31)。周瘦鹃对《简爱》删减的正是那个时代主流文坛所标举的“好的文学作品”的部分,这也是新文学家攻击旧小说家的要害之处。周敢于把《简爱》缩译成区区八九千字,与他迎合读者,看重言情故事的审美趣味是分不开的。大概他也清楚自己的缩译承载不了《简爱》作为一部经典的内涵形式,而改题为《重光记》,以此来凸显爱情的力量,倒还算是明智之举。
《心弦》中的其他译作也均为言情化的缩译,周瘦鹃也是以此来定位的。虽然仅就字面来理解“言情”,不过就是讲述爱情的故事,但自新文学家于1917年至20年代初在《新青年》、《晨报副刊》、《文学旬刊》上对《礼拜六》派及鸳蝴派展开猛烈批判以后,“言情”事实上已成其专有名称,或说代表符号。新文学家绝不会将自己表现男女之情的小说称为“言情”。由此,关于两性之爱俨然出现了“言情”和“爱情”,旧与新的两套话语。
在周瘦鹃主编“我们的情侣”这套丛书中,虽然他没有为清末民初的言情小说留一位置,却慷慨地将这一称谓奉献给他所汉译的西方爱情小说经典。他不仅称颂《简爱》“尤其算得一部极伟大的言情小说”(32),还借用英国大儒约翰逊(Dr.Johnson)和法国浪漫主义作家缪塞(A.de Musset)的评语,介绍理查逊的《克拉瑞萨》是“世界中最好的一部言情小说”(33),赞叹《卡门》“要算是从来极迫守言情小说中唯一的杰作”(34),认为司各特的《拉马摩尔的新娘》是一部“哀情小说”(35),当谈及查尔斯·里德时,更显露出周瘦鹃心目中的一支世界近代言情小说的流脉,认为“嘉尔士李德Charles Reade要算是给近代那些动人观感的言情小说,先打下一个基础的”。他的《爱我少一点,爱我久一点》“可在世界言情小说名作中占很高的地位”(36)。
以清末民初独有的小说分类标签给译作命名也是当时的普遍做法,像林纾译《巴黎茶花女遗事》1899年在家乡出版畏庐刊本,蟠溪子(杨紫麟)译《迦因小传》1901年在《励学译编》最初刊发时,都未标写“言情小说”,但自梁启超办《新小说》,创小说分类编辑法之后,流风所及,都先后被冠以“哀情”或“言情”。关键是新文学家对鸳蝴派和礼拜六派展开猛烈批判以后,“言情小说”这一文体旗帜风光不再。不说改革后的《小说月报》杜绝了过去给小说贴上此类标签的做法,就连周瘦鹃编后期《礼拜六》也不再沿袭。那为什么直到1926年周瘦鹃又要如此大张旗鼓地把西方爱情小说经典命名为“言情小说”?除此之外,他还于1926年为大东书局系统编辑了“言情小说集”全四册,计收入除他之外的通俗作家85篇作品,同年还编有《倡门小说集》与《说晶》(上下册)。其时,周瘦鹃这样花大气力对古今中外的“言情”作品进行大规模和成系统的编辑不能不说已成为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而要说清楚这个问题又不能不从周瘦鹃的模糊身份说起。
我们都知道,周瘦鹃曾自认是个“十十足足、不折不扣的《礼拜六》派”,但断然否认自己被归属鸳蝴派。此话不能不让人考虑到他当时在借叶圣陶和曹禺向他索要《礼拜六》之机,来撇清自己与鸳蝴派的关系,以免受批判命运的因素。所以,在他的话里话外,《礼拜六》的内容似乎比鸳蝴派的才子佳人小说更可取,“虽不曾高谈革命,但也并没有把诲淫诲盗的作品来毒害读者”(37)。近些年来,研究者已经注意到两者的区分,特别是最近陈建华的文章《民国初期周瘦鹃的心理小说——兼论“礼拜六派”与“鸳鸯蝴蝶派”之别》集中论述凸显了两者传统与西化,以及分属不同社团之间的差异,相当具有说服力。但若换个角度,从“言情小说”的发展来看,他们又不妨归属同一时期的这一文类。
周瘦鹃虽然在文学史上没有留下什么叫得响的言情名作,但对“言情”的标举用心之大之长,恐怕无人能出其右。在他之前,还很少有人像他那样把纯粹儿女之“情”字看作社会人生的根本意义价值所在,虽然这也并不妨碍他对孝道和爱国的宣传。
本来从题材上来说,言情小说古已有之,但清末时期国家的危难,维新与革命的政治诉求都使小儿女之情受到压抑,国人痛心疾首的是“无复仇”“无尚侠”之风的社会性情(38),而对“歌泣于情天泪海”之效果,“则不忍言矣”,甚至会因“读今之写情小说而惧”(39)。因之,首开清末类型小说风气的《新小说》上,标示为“写情小说”的《新聊斋》、《电术奇谈》寄寓的实际上是政治小说的意旨,换句话说,是托于言情故事,本意在于谈爱同种、爱国和政治。实际上,这也正是日本政治小说最常用的两种模式之一,即以中国明清才子佳人模式和历史演义小说模式注入自由民主、反抗专制、扩张国权的内容。梁启超译述的第一部日本政治小说《佳人奇遇》即如他在《清议报一百册祝辞并论报馆之责任及本报之经历》一文中所说,是“以稗官之异才,写政界之大势,美人芳草,别有会心”(40)。
被文学史家称作是“写情小说”开山祖的吴趼人,尽管于1906年写了作为“此类小说之最初一种”(41)的《恨海》,但他在卷首大肆渲染的却是忠孝慈义之大节的“情”,反而斥责“俗人但知儿女之情是情,未免把这个‘情’字看得太轻了”,“至于儿女之情只可叫做痴”,甚至认为过去“有许多写情小说竟然不是写情,是在那里写魔,写了魔还要说是写情,真是笔端罪过”。原版眉批者生怕读者不解其意,又不失时机地批注此话意在“《红楼》《西厢》一起抹杀”(42)。与其同年出版“哀情小说”《禽海石》的符霖,在“弁言”中,虽把一个“情”字看作是“造物之所以造成此世界”的唯一原因,而且也以秦少爷和纫芬的爱情悲剧写尽了一个“情”之正者,更难得的是能将批判的矛头直指孟夫子“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婚姻制度和伦理,可说是“五四”争取恋爱自由、婚姻自主的先声,但他同样认为“儿女之情,情之小焉者也”。他的编为写情小说,也是寄望于“能本区区儿女之情而扩而充之”的“爱同种、爱祖国之思想者”(43)。两位同被看作是“言情小说”开山的人物虽然写了儿女之情,却都不敢或不屑标举之,或者说,作为“新小说”一个特殊类型的言情小说在其之初,是名为写情,实不在情,或不甘于言情。
直到辛亥革命后,李定夷的《筼玉怨》、徐枕亚的《玉梨魂》、吴双热的《孽冤镜》于1912年先后在《民权报》第二和十一版上相间连载,而风行一时,开辟了言情小说中以四六文体写“发乎情止乎礼”的哀情之文派。由于该文派是被后人以笔伐命名为鸳鸯蝴蝶派的,致使人们只记住了“古旧”、“文丐”、“滥调”,而漠视了这批民国共和建立后,要以“全国舆论之代表”,行使“民权”报人的最初用心。该报向以揭露袁世凯倒行逆施的激烈言论而著称,在传播共和立宪的意识形态方面也是不遗余力。这批所谓鸳蝴派代表作刊发在如此严正,被称誉为“伪共和之当头棒,真民国之罗盘”(44)的报纸上,实在让我们也不能不以“郑重”的态度对待之。与主版关注国家政治不同,这几位所谓鸳蝴派作家则更致力于社会人生领域,以文学的形式弘扬民权和自由。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他们专辟的“自由钟”栏目,在将近一年的时间里,基本上每日一文,可以徐枕亚的话作为他们的代言:“阅一日民权报,撞一日自由钟”(45)。他还写有一篇题名为《死与自由》的文章,表达了他们共同的“不自由,毋宁死”,“血染自由花,血祭自由钟”的决绝心愿。在这样的场域中来读《玉梨魂》,梨娘、梦霞和筠倩之死,正是此一信念的必然结局和激烈表达,体现了徐枕亚的“抱死主义”:“吾人而能知恋爱自由乎?失其所恋爱则死。世事茫茫,成败利钝,未可逆料。极之以死,……孰能禁我之不死?万事不能自由,一死终得自由”(46)。但问题是,这批鸳蝴派作家尽管如此激昂地向往自由,却终是保守主义者。一方面强调“自由婚之真谛,须根乎道德,依乎规则,乐而不淫,发乎情而止乎义”(47),另一方面又不想奋起反抗,撕破家庭社会专制的伦理面纱,只是以死自戕。《民权报》所载《鸳鸯儆暴》的寓言正揭示出他们如此决绝的用心:
有一猎夫,于浅沼射杀一鸳,夜梦缟衣白巾少妇,呜咽呼告“汝胡为杀吾夫!”,猎夫汗流浃背,天明匆匆至河岸,见有孤鸯直逐而至,以喙自啄其身,破羽裂体而死。猎夫大痛之自悔其不仁,遂归而剃其须发为僧,以谢罪于鸳鸯之魂。(48)
这个故事寄托的正是该派作家痛写哀情小说之梦想:“盍对此惨澹凄凉之孽冤镜,大家忏悔来。”(49)
这也就难怪,以《玉梨魂》引领了为多情儿女,向父母和社会“乞怜请命”之“哀情小说”潮的徐枕亚,何以被世人目为“有情种子”,却仍“未敢自认”,而强调“余著是书,意别有在”,“不愿以言情小说名也”(50)。据其朋友透露,为此他“已自悔孟浪”(51)。《玉梨魂》的言情范式虽仍然带有言情政治化的痕迹,以梦霞殉国不殉情的历史“作青年之镜”,批判古来最大的才子佳人小说“宝玉之逃禅,等性命于鸿毛,弃功名如敝屣”的无胸怀之举,但梦霞的死于革命之役,归根结底是“仍死于情也”(52)。在这里,情与政治打了个平手,“柔情侠骨,兼而有之”(53)。
周瘦鹃借英语之助,更多受到西方小说戏剧的感召,针对彼时国内批判言情小说的声讨,他为之辩护:“西方小说,每一国无虑千万种,以言情为尤多,未闻其社会因以堕落”(54)。当然他也承认,“社会小说,固为小说眉目,悲天悯人之念,非社会小说不能写,而欲挽救世变,亦非社会小说不为功”(55)。爱国小说也成为他创作的一个主题,但他的不渝之志仍在“永绕情轨”。早在辛亥革命前夜,他就于《小说月报》2卷9号“改良新剧”栏中发表了《〈爱之花〉弁言》,夸张地宣称:“大千世界,一情窟也;芸芸众生,皆情人也。吾人生斯世,熙熙攘攘,营营扰扰,不过一个情网罗之,一缕情丝缚之。”甚至把“精卫填海”“女娲补天”之成语的神圣意义,转嫁到痴男怨女头上,慨叹“精卫衔石,嗟恨海之难填;女娲炼云,叹情天其莫补”(56)。比较吴趼人在《恨海》结尾,做《西江月》称:“精卫不填恨海,女娲未补情天”,即可觉出周瘦鹃言儿女之情的非同一般态度。
这一弁言也一锤定音,成为周瘦鹃一生“只知恋爱至上”、“愿向爱河拼自溺,尾生终古是情痴”(57)的宣言。直到他五十自寿为与初恋情人周吟萍“一生相守,无期结缡”的恋史,做《爱的供状》仍言:“我平生固然是一无所长,一无所就,也一无所立;只有这一回事,却足以自傲,也足以自慰”,“维系着我的一丝生趣”。他检点自己“三十二年来所作抒情之说部、散文及诗词等,十之七八均为彼一人而作”,“雕肝镂心”,“哀弦不辍”(58)。只因紫罗兰是他初恋情人的西名,他不仅将自己的苏州故居定名为“紫兰小筑”,书室为“紫罗兰庵”,杂志为《紫罗兰》、《紫兰花片》,他的小品集也是《紫兰芽》、《紫兰小谱》,小说杂著同样集为“紫罗兰集”、“紫罗兰外集”,包括他选编自己和他人作品的丛书也定名为“紫罗兰庵小丛书”。直到1935年“言情小说”这一文类早已成明日黄花,周瘦鹃仍坚持将自己的短篇小说集又命名为“紫罗兰言情丛刊”。真可谓“一生低首紫罗兰”。虽然周瘦鹃无论其言还是其行都并非如此一根筋,但他的大肆煽情还是赢得了“弥天际地只情字,如此钟情世所稀”(59)的定位。周瘦鹃本人的爱情人生态度与他言情小说所弥散的一种“新旧两说”的处理方式是相互一致的,他可以将“情”字不仅做到也抒写尽致,但绝不与家庭及其传统道德形成冲突之势,就像他虽然一生低首紫罗兰,但同样可以与结发之妻恩爱到老一样。
周瘦鹃的文学史形象似乎也是如此,虽属礼拜六派,却也曾一度几乎成为引领新文学的人物。这不仅是指他1917年就翻译出版了《欧美名家短篇小说丛刊》,连鲁迅都“甚为赞许”,认为“在中国皆属创建”,“足为近来译事之光”。而且当《小说月报》改版前的1920年,茅盾接事开始主持意在提倡新文学的“小说新潮栏”时,周瘦鹃就是这一栏目的台柱。在第1号这一革新栏目中,除茅盾《小说新潮栏宣言》外,只有一篇周瘦鹃译法国G.伏兰(Gabruel Volland)的《畸人》,虽然后来茅盾为强调《小说月报》彻底革新的意义,将这一年的12期定性为“半革新”,所举例证就是该译作,认为“《畸人》之被周瘦鹃选中而且加以吹嘘,正因为其内容是‘礼拜六’一向所喜爱的所谓‘奇情加苦情的小说’”(60)。茅盾所见确实敏锐,但问题是,他对周瘦鹃译易卜生的《社会柱石》从第3号一直连载到8、10、12号一事却只字不提,看来省略的确实比说出的更有意味。在这作为革新试点的栏目中,周瘦鹃期期都有译载,甚至配合着茅盾、谢六逸的倡导自然派小说,还译有左拉的《奈他士传》(Nantas)。此时他似乎浑然不觉与新文学家有什么区别,对自己所处《小说月报》革新栏的打头炮地位毫无怯意,在引言中声称“要借着这说海新潮一栏”,将“笔意文情都很像毛柏桑”的伏兰先介绍给“我们中国的新文学界相见”。这岂不带有引领新文学潮流的架势吗?但1921年《小说月报》革新后,周瘦鹃就再未露面,自此与新文学家分道扬镳。1921年3月他接任复刊的《礼拜六》主编,6月与赵苕狂合编《游戏世界》,9月又自费创办《半月》,一跃而为通俗作家群的领军人物。1921至1922年更遭致新文学家的集中批判,使周瘦鹃被斥为“蝙蝠的”新旧不明的暧昧身份从此锁定。
在这个背景上来看周瘦鹃1925年为大东书局选编“我们的情侣”这套四卷本系列丛书,1926年选编四卷本系列《言情小说集》的行为,就不仅仅可以用“媚俗”两字能够了结。虽然周瘦鹃一向抱着“无论是谁用笔墨来骂我,挖苦我,我从不答辩”(61)的宗旨,但能够顶着新文化运动人士对言情小说“贻误青年”,是一种“游戏的消遣的金钱主义的文学观念”(62)的指责,仍然从事这一名目内容的大规模编辑活动,起码也有着不服、坚守、展示其价值的冲动。不必说这是一次向新文学家的示威,但他对“言情小说”进行一次大汇集和展览的动意却也是显而易见的。
更何况周瘦鹃过去就曾把小仲马之《茶花女》、哈葛德之《迦茵传》列为“能引人心酸泪泚”的言情类哀情小说(63),此时又雄心勃勃集中翻译了一批西方爱情经典,结集为《心弦》出版,并不惜通过将其言情化本土化的方式,在中国言情小说与这批西方爱情小说之间建立起同类的关系。不必深究,此举起码也有在译入语文学系统中提升言情小说等级,壮大其声势的意图,似乎也不无为这一文类寻找世界文学资源的目的。综观这批西方爱情经典,的确可以用茅盾归纳的“奇情加苦情”来概括,并具有强烈的传统道德意识,呈现着传统和现代的一种混杂形态。由此也就不难理解周瘦鹃为何会选译这部西方爱情小说集,《心弦》又何以会在当时文坛无声无臭了。
且不说选择之善,不等于翻译之善的问题,五四前后新文学家出于“改良社会”,追赶世界文学潮流的急切需要,激进地提出“我们所要了解的是世界现在的人类,不是已经死尽了的人类”(64)的选译原则,致使带有冒险、神异、传奇的“奇事”小说,司各特一派的中古式小说,甚至《浮士德》、《神曲》、《哈姆雷特》等产生较早的经典作品,也因“不是现在切要的事”遭到排斥,而代之以“中国现在要介绍新派小说,应该先从写实派自然派介绍起”的号召(65)。更何况言情小说所谨守的宁愿赴死也不忤逆父母和社会道德的底线,被易卜生在“娜拉出走”行为所蕴涵的不要政府,不要家庭,不要婚姻的无政府主义精神和胡适《终身大事》所高扬的“孩儿的终身大事,孩儿应该自己决断”的个人主义意识所冲破,如鲁迅所说这“别一形式的出现”,使“鸳鸯蝴蝶派作为命根子的那婚姻问题”“也因此而诺拉(Nora)似的跑掉了”(66)以后,不管周瘦鹃如何苦心经营言情小说,“时过境迁”就成了不可抗拒的命定,鲁迅的洞见也一针见血地挑明了言情小说和五四时期爱情小说的根本性区别。
通过分析“被历史湮没”的周译《重光记》,不仅可以让我们了解《简爱》在译入语境中的变异形态,更可以让我们认识到译者所属的文化派别及其文学观念如何操纵着他对译本及其作者形象的建构和改编。
注释:
①龚明德:《李霁野译〈简爱〉二则》,《长城》2000年第1期。
②冯茜:《英国的石楠花在中国——勃朗特姐妹作品在中国的流布及影响》,第42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年。
③周作人:《周瘦鹃》,《鲁迅的故家》,第245页,河北教育出版社,2002年。
④鲁迅:《名字》,《鲁迅全集》(8),第99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年。
⑤鲁迅:《有无相同》,《鲁迅全集》(1),第364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年。
⑥周瘦鹃:《重光记·弁言》,第2页,《心弦》,大东书局,1925年7月。
⑦周瘦鹃译《重光记》,第7页,《心弦》,大东书局,1925年7月。
⑧周瘦鹃译《重光记》,第5页,《心弦》,大东书局,1925年7月。
⑨参阅夏洛蒂·勃朗特《致乔·亨·刘易斯》(1847年11月6日)、《致威·史·威廉斯》(1847年12月14日),杨静远编写《勃朗特姐妹》,第36、40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年。
⑩戴维·塞西尔:《夏洛蒂·勃朗特(1934)》,杨静远编写《勃朗特姐妹》,第307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年。
(11)杨静远编写《勃朗特姐妹》,第134页。
(12)同上,第451页。
(13)《旁观者》杂志:《评〈简·爱〉》(1847),杨静远编写《勃朗特姐妹》,第116页。
(14)参阅Lucy Hughes-Hallett《〈简爱〉导言》,Jane Eyre,第12页,Alfred A.Knopf New York,1991年。
(15)盖斯凯尔夫人著:《夏洛蒂·勃朗特传》,第208页,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年。
(16)王恩衷编译:《艾略特诗学文集》,第130—131页,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89年。
(17)伊丽莎白·里格比:《〈名利场〉、〈简·爱〉和女家庭教师联合会(1848)》,杨静远编写《勃朗特姐妹》,第141页。
(18)夏洛蒂·勃朗特著、吴钧燮译:《简爱·序》,第1、2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90年。此句原文为“To pluck the mask from the face of Pharisee,is not to lift an impious hand to the Crown of Thorns.” “human doctrines……should not be substituted for the world-redeeming creed of Christ.”
(19)夏洛蒂·勃朗特著、吴钧燮译:《简爱》,第343页。此句原文为“and charged me with crime in resisting him.”
(20)同上,此句原文为“I will keep the law given by God;sanctioned by man.”
(21)同上,第346页。此句原文为“flee temptation”。
(22)同上,第348页。此句原文为“In the midst of my pain of heart,and frantic effort of principle,I abhorred myself.……I was hateful in my own eyes.Still I could not turn,nor retrace one step.God must have led me on.As to my own will or conscience,impassioned grief had trampled one and stifled the other.”
(23)《新旧约全书·马太福音》第5章,第29节,中国基督教协会、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印,1988年。这一裁判也曾让简爱想到而恐怖,但她毕竟是因不知而犯,上帝对她与罗切斯特的不同惩罚形成对比,以显示上帝的公正。
(24)吴钧燮译《简爱》,第487页。此句原文为“I began to see and acknowledge the hand of God in my doom.I began to experience remorse,repentance;the wish for reconcilement to my Maker.”
(25)同上,第489、493页,此句原文为“that in the midst of judgment he has remembered mercy.” “God had tempered judgment with mercy.”
(26)(30)周瘦鹃译《重光记》第24页,《心弦》。
(27)吴钧燮译《简爱》,第341页。此句原文为“Not a human being that ever lived could wish to be loved better than I was loved;and him who thus loved me I absolutely worshipped”,“my intolerable duty”。
(28)周瘦鹃译《重光记》,第21页,《心弦》。
(29)吴钧燮译《简爱》,第492页。此句原文为“No women was ever nearer to her mate than I am:ever more absolutely bone of his bone and flesh of his flesh”。
(31)仲明:《上海的小说家》,《文学旬刊》,《鸳鸯蝴蝶派文学资料》(下),743页。
(32)周瘦鹃:《重光记·弁言》第1页,《心弦》,大东书局,1925年7月。下同。
(33)周瘦鹃:《焚兰记·弁言》第2页,《心弦》。
(34)周瘦鹃:《艳蛊记·弁言》第2页,《心弦》。
(35)周瘦鹃:《沉沙记·弁言》第2页,《心弦》。
(36)周瘦鹃:《海媒记·弁言》第1、2页,《心弦》。
(37)周瘦鹃:《闲话〈礼拜六〉》,《周瘦鹃文集》(2),第74页,文汇出版社,2011年。
(38)社说:《论小说与社会之关系》,《东方杂志》第2卷第8期,1905年。
(39)松岑:《论写情小说于新社会之关系》,《新小说》第17号,1905年。
(40)梁启超:《饮冰室合集》(1),“饮冰室文集之六”,第55页,中华书局,1989年。
(41)阿英:《晚清小说史》,第176页,江苏文艺出版社,2009年。
(42)吴趼人:《恨海》,《中国近代文学大系》小说集(6),第249页,上海书店,1991年。
(43)符霖:《禽海石》弁言,《中国近代文学大系》小说集(6),第860页,上海书店,1991年。
(44)声振:《读民权报书后》,《民权报》11版,1912年8月23日。
(45)枕亚:《钟声篇》,《民权报》11版,1912年7月27日。
(46)枕亚:《死与自由》,《民权报》11版,1912年7月2日。
(47)(49)吴双热:《孽冤镜·自序》,第2页,民权出版社,1915年12月再版。
(48)根据桂轩《鸳鸯儆暴》(1912年5月20日《民权报》11版)缩写。
(50)徐枕亚:《雪鸿泪史》自序,《中国近代文学大系》小说集(6),第598页,上海书店,1991年。下同。
(51)姚天亶:《雪鸿泪史》跋二,《中国近代文学大系》小说集(6),第856页。
(52)徐枕亚:《玉梨魂》,《中国近代文学大系》小说集(6),第584、587页。
(53)同上,第586页。
(54)周瘦鹃:《申报·自由谈之自由谈》,1921年6月26日第14版,《周瘦鹃文集》(4),第8页。
(55)周瘦鹃:《申报·自由谈之自由谈》,1921年4月10日第14版,《周瘦鹃文集》(4),第6页。
(56)周瘦鹃:《〈爱之花〉弁言》,《小说月报》第2卷第9期,1911年9月。
(57)周瘦鹃:《爱的供状——附:〈记得词〉一百首》,《周瘦鹃文集》(4),第194、195页,文汇出版社,2011年。
(58)同上,第191、220页。
(59)陈小蝶:《午夜鹃声》附记,《礼拜六》第38期,1915年2月。
(60)茅盾:《我走过的道路》,第174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97年。
(61)周瘦鹃:《辟谣》,《周瘦鹃文集》(4),第101页。
(62)沈雁冰:《自然主义与中国现代小说》,《周瘦鹃研究资料》,第317页。
(63)周瘦鹃:《申报·自由谈之自由谈》,1921年3月6日第14版,《周瘦鹃文集》(4),第5页。
(64)志希(罗家伦):《今日中国之小说界》,《新潮》第1卷第1号。
(65)沈雁冰:《小说新潮栏宣言》,《小说月报》第11卷第1号。
(66)鲁迅:《上海文艺之一瞥》,《鲁迅全集》(4),第294—295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