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苏关于对日“战利品”问题的谈判_抗日战争论文

中苏关于对日“战利品”问题的谈判_抗日战争论文

中苏在对日“战利品”问题上的交涉,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战利品论文,对日论文,中苏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K266.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708(2013)02-0081-07

“战利品”问题是中苏东北经济谈判的内容之一。中国在世界对日反法西斯战争中作战最久,作出的贡献也是最大。抗战胜利后,中国据有日本在东北的日资财产、工矿机器设施,作为日本对华战争赔偿,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可是苏联却认为东北的日资产业应为苏军“战利品”,且不与中国政府商议,擅自大肆拆运东北工矿设施、劫掠东北经济,严重影响了中国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也伤害了中苏友谊。①

自“九一八”之后,中国就开始了对日作战,在世界反日本法西斯战场中持续时间最长,付出代价最大,做出的贡献也是最大,所以,抗战胜利后,所有在华的日本资产都应作为日本对华战争赔偿费的一部分,这是符合国际公理的。中国政府处理中国各地的日本资产也不存在什么问题,但惟独东北,由于雅尔塔协议里美国要求苏联出兵攻击日本,苏军最便捷的进攻方向就是盘踞在中国东北的日军,因而处置东北的日资产业就成为中苏关系的一项重要议题。

1945年8月7日,《中苏友好同盟条约》谈判过程中,蒋介石明确指示外交部长宋子文:“关于东北原有各种工业及其机器,皆应归我国所有,以为倭寇对我偿还战债之一部份,此应与苏方切商或声明者也”,斯大林对此“允予同情考虑”。美国对中国这一要求也表示支持,美国总统杜鲁门对宋子文说道:“中国抗战八年,苏对日作战仅数日,向日本要求赔偿,中国自应居首位”。英法等盟国对此更是毫无异议。

1945年8月8日,苏联对日宣战,随即出兵中国东北,占领了中国东北全境。11日,国民政府行政院副院长翁文灏根据蒋介石的意见,依照处置敌产的方式,拟定了接管东北工矿企业的办法,并拟派出数百人乘飞机赴东北接收日伪工矿产业。②然而13日,斯大林对正在进行中苏条约谈判中的宋子文表示,苏联军队出兵的所有国家,都是由对方负责提供补给,苏军在东北大约有100万人。宋子文解释中国在这方面有困难,最后双方商定先签订中苏条约,以后再制定几个草案,从中选出最可以接受的方案来解决苏军的出兵军费。③

9月1日,为慎重起见,国民政府新任外交部长王世杰向苏联驻华大使彼得罗夫再次申明日本在华的公私财产应为对华赔偿的一部分,请彼得罗夫转告驻东北苏军,帮忙保护东北的日本资产。王世杰的意思就是要提醒苏联:日本在东北的工商产业都是归属中国的产业。④2日,国民政府外交部又以备忘录的方式分致美、苏两国驻华大使,声明“中国政府决定没收日方在华之公私财产以及日方在华经营之一切事业,请予以支持”,在中国政府接收之前,请驻扎在中国收复区内的两国军队对于“日方财产以及日方所经营之商业、工矿、矿业、交通、通信事业,以及其他资产暂为保护,以防日方之破坏、隐藏或运往他处”。所谓的日本在华资产当然包括东北的日资产业在内。11日,美国回复国民政府,同意中国的声明,支持中国政府没收日方在华公私财产及日方在华经营的一切产业,但苏联对中国的声明没有回复。⑤15日,王世杰亲自向苏联外长莫洛托夫表示:日本在华公私产业必须为其对华赔偿的一部分,请苏联赞同此事。可是莫洛托夫只是表示同情,说苏联“尚未详细研究日本赔偿问题”。⑥表明苏联对东北的日资产业归属问题是有自己的看法。

苏联对日作战,彻底粉碎了日本法西斯企望苏联作为调解人和以东北为基地、与盟国顽抗到底的妄想,避免了盟军和中国军民的大量伤亡,并使东北的许多工厂企业、铁路和军事设施等物资得以完整保存下来,⑦有利于以后中国人民的革命斗争和经济建设。所以苏军出兵中国东北后,东北人民曾给予大力的支持和配合;东北光复后,东北人民举行了盛大的庆祝活动。⑧毛泽东深刻指出:“苏联的参战,决定了日本的投降”。⑨因而苏联获取部分日资产业作为战争赔偿和苏军军费是合符情理,是可以理解和接受的。对于苏军进入东北作战的经费问题,国民政府是有所考虑的,9月24日,国民政府最高国防委员会第171次常务会议通过决议:“苏军进入东三省作战所需之费用中苏双方拟成立一财政协定”,由财政部长俞鸿钧与苏大使商谈解决。⑩

可是苏联对日作战毕竟只有20多天,付出的代价也是有限的,后来的苏联领导人赫鲁晓夫就承认:“直到战争的最后一个月,我们才参加了对日作战”;苏军参加了粉碎日军战役的收尾阶段,但我们应清醒认识,对日战争中在物资和有生力量方面付出了主要代价的不是苏联;“几乎每个士兵都知道第二次世界大战即将结束时满洲是个什么情况。我军飞机载着空降兵在奉天(即沈阳)着陆,日本的傀儡、满洲国皇帝溥仪俯手就擒。仅此一点即可说明敌人处于何等状况。皇帝甚至没有来得及逃离满洲,就被乘坐运输机抵达的我军士兵抓获,难道这能与德国战场所发生的事情相提并论?当然,在满洲其他一些地方我们也流了不少血,这又另当别论”。(11)所以苏军的军费应该是在有限的范围内。然而,苏联出于对国民政府的不信任,对中共能否取得革命胜利的信心不足,还有民族沙文主义支配下,以及斯大林从偏颇的意识形态出发,认为扩大苏联领土和利益就是加强世界革命基地,相信这样能为世界革命的胜利打下基础。(12)所以尽管斯大林曾向宋子文保证“我们不会贪心”,但进驻东北的苏军还是硬说自己有权将日本人搞的工业设备作为“战利品”加以夺取。(13)在没有与中国政府进行任何商议的情况下,苏军擅自把所有东北的工矿企业,不分民用还是军用,包括铁厂、电线厂、无线电厂、烟草制造厂、灯泡厂等民用工厂,均视为“战利品”,迅速接管,紧接着“立即调谴三千余技术人员,如强盗般蜂拥而至,执行其史无前例的劫掠工作”,对工厂设施进行大规模的拆运,把机器设备大肆拆运回苏联,凡是苏联需要的工厂就被拆运得越厉害,直至拆无可拆。使东北工业建设“精华尽失,损毁愈半,昔日烟云笼罩之工业城市,光复后大半成为死无生气之废墟,工厂徒留四壁,生产大半停顿,其甚者墙壁洞开,机器全无,盗劫余迹到处皆是”,甚至“机器厂之皮带,苏军于临撤退时,皆斩为寸断,论其生产能力之损失,亦等于百分之百”。(14)整个拆运活动持续达半年之久,直到1946年3月苏军撤走后才停止。

苏联总共拆运了多少机器设备,有多种统计数字,有学者研究指出较准确的应是东北工业会及日侨联络处的调查报告,(15)该报告统计东北工业的“全部损失,当不在二十亿美元之下(币值以战前为准)”。(16)美国中情局1947年对被苏军拆迁后的东北工业作出评估认为:苏军有选择性地拆迁了东北工厂的工业设备作为“战争红利”,以及后来地方土匪对这些设施的盗窃,严重破坏了东北高度发达的工业体系,拆迁给苏联带来了大批经过精心挑选的机器设备,可是拆迁和盗窃却使东北工业在没有大量基建投资的情况下不可能很快得到恢复。(17)可以说,苏联对东北工业设施造成了毁灭性的损失,苏联的行为严重伤害了中国人民的感情,损害了中苏友谊,也直接影响了正在进行的中苏东北经济合作谈判。(18)

另外,苏联以“战利品”名义对东北经济的掠夺也是令人心痛的一页。苏军进入东北后,立即“从满洲国各银行里,没收了约值三百万美元的金条,以及满洲国元票五千万元以上”,运回国内,(19)还把“大量牛羊等牲畜”也赶回苏联。(20)在沈阳市区中心和铁西区各工矿企业,“到处都发现CCCP的查封木牌,用钢钉钉在各建筑物的大门上。不论是日本人的、中国人的、抑或是朝鲜人的,凡钉有这样查封木牌的,所有权就归苏军了”。(21)另外根据中苏协议,苏军司令部可以照所需数量发行钞票一种,以圆(国币)为单位,苏联货币不在东北发行流通,苏军印发的军票与东北当地货币共同流通,比价为一比一;苏军撤出东北后的两个月内由中国政府收回,然后要求日本负担偿还,因而苏联政府应以苏军司令部所发行钞票的数量通知中国政府。(22)但苏军却“没有把发行的红军票数量、样劵和号码,通知我国”(23),暗地里大量印制军票,导致东北通货膨胀,进而影响关内,国民政府不得不用黄金平抑物价,结果“平津黄金的源源出关”,“不仅影响了东北民生,也影响了全国的金融”。(24)1945年11月,苏联照会国民政府苏军在东北共发行军票28亿,1946年7月,又照会国民政府称共发行了97亿元。(25)实际数额恐怕已难以统计(26),不过,在东北的中共也深受其害,1948年11月中旬,仅中共的旅大地区政府就为苏军兑换了“57亿元(东北币(27)以上”的军票。(28)后来中国政府放弃了对日索赔,这就等于由中国人民承担了苏军虚报的巨额军费,加重了中国人民的负担。

对于苏联以“战利品”名义劫掠的东北日资产业的归还问题,国民政府与苏联进行东北经济谈判时,同时进行了多次交涉,1945年10月17日,东北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张嘉璈与东北苏军司令马林诺夫斯基会晤时,马表示“日本所办工厂,均应视为苏军战利品。即中国人与日人合办之工厂,此等中国人皆与敌人合作之人,亦视为敌产”。苏联的蛮横,使张嘉璈感到:“苏方意欲藉战利品为名,攫取东北工业,继承日本在满洲经济所占有之特殊势力”。20日,张嘉璈向蒋介石提议迅速向苏方交涉,制止苏方的拆运行为,“若苏联为出兵帮助我方收复满洲,只能由中国政府偿以出兵费用,不便予以工矿股份”;“苏联所谓战利品,只能以拆卸之机器为限。其它产业不能再认为战利品”。(29)10月27日,张嘉璈与苏军经济顾问斯拉特科夫斯基进行了会谈,张表示日本在东北的工业应作赔偿中国抗战损失,斯马上说道:“照此办法,苏联将无可分润以赔偿苏联之战争损失”。张反驳:“此点在协议中并无规定。且中国八年抗战,人民损失不知凡几,理应有所补偿”。斯回应:“苏联之战争损失,等于其他协约国损失之总额”。张答道:“苏联在东北已拆迁之机器资财,是否将视作赔偿苏联损失之一部”。斯推诿:“此事甚为复杂,原应由两国政府解决,不过今日顺便提及而已。同时当知东北工业,大部分已为敌人破坏”。会谈不欢而散。此后,双方又举行了多次会谈,但每一谈及日资产业时,苏联就坚持:“原为应日本关东军之需要而设立,系属红军之战利品,应认为苏联所有”。(30)致使会谈一直难以达成共识。

12月8日,中苏再次举行会谈。会谈中,马林诺夫斯基向张嘉璈表示所有东北工业设备应为苏军“战利品”,但为中苏友好,苏联愿意将“战利品”(工矿)财产权的一半分给中国,由双方共同经营,如中国意欲单独经营,苏方愿将其中“战利品”的一部分让给中国单独经营;同时强调中苏间问题不愿第三者(指美国)参加其中,苏联不愿东北成为反苏根据地。并称除非此一“经济合作”问题获致解决,否则苏军自东北的撤退日期将难以预测。(31)9日,蒋经国与马林诺夫斯基会晤,但马林诺夫斯基仍然蛮横地坚持“日本在东三省所经营之军事工业动产部门应为红军战利品,苏联本欲将战利品撤运回国,但为对中国表示友好关系,故愿将战利品(工矿)财产权之一半分让中国,并由双方共同经营”,如中国不愿与苏方共营,“亦可提出讨论,苏方愿将战利品之一部分无代价的整个让中国单独经营”。11日,张嘉璈与苏联经济顾问斯拉特科夫斯基展开多次会谈,斯拉特科夫斯基也一再强调:“东北一切工业悉系苏军之战利品。现既未将其全部加入,即以表示苏方极大之让步”;“苏联并不欲全部据为己有,而所求者仅为合办”。(32)按照苏联的逻辑,东北的所有重要工矿企业均应是苏联的“战利品”,苏联可以将其中一部分“送给”中国,中国还要感谢苏联的恩情。蒋介石当然不认同苏联这种观点,他表示东北为中国国土,不可与欧洲敌国领土内的敌产相提并论。(33)

为解决中苏东北问题谈判中的分歧,12月25日蒋经国以蒋介石私人代表名义访问苏联,与斯大林就“战利品”等问题进行交涉。蒋经国转达了蒋介石的话:中方愿将东北日本企业的一半资产转给苏联,只是要求斯大林放弃“战利品”的说法。结果遭到斯大林的拒绝,斯大林除强硬坚持所有东北日资产业均为苏军“战利品”,还强词夺理地说:苏联在波兰也是这样做的,把在波兰的德国企业宣布为“战利品”,把一半留给波兰;对中国也应如此,一半给中国,另一半归苏联,作为苏联与中国合资股份,战争法规就是这样。(34)

1946年1月13日,苏联政府人员在东北要求登记其自日本人手中取得的房产。王世杰急忙电示张嘉璈:要向苏联表明东北一切敌财应为中国所有,不能由敌人出售。(35)当张嘉璈与斯拉特科夫斯基交涉时,斯非常不高兴,坚持这些是财产方面的最惠国待遇,不能另有解释,只能以尚未交清日人的款项,交与中国政府作为购价。(36)21日,苏联直接致函蒋介石:“日人在东北之企业而供关东军使用者,应视为苏军‘战利品’,并谓中国政府认此为中国所有,为无根据,不能生效”。在长春的苏军又提出一份备忘录,表示苏联政府准备以价值23亿元之日本工矿业(在满洲)让与中国;另有价值36亿元之日本工矿业(在满洲),则要求中苏均分,作为合办事业。(34)苏联以“战利品”三字来掩饰其掠夺东北的日伪产业及民间资财,既违反国际公法和国际惯例所承认的战利品范围,也违反了中苏友好条约的规定。苏联的蛮横无理使蒋介石觉得无法再争辩,当天,他指示张嘉璈:对苏联认为东北的日本资产皆为苏军“战利品”一事,“不承认亦不与其商谈”。并对苏大使面递的抗议书指称东北财产皆为中国所有的声明无效,蒋介石只敷衍答复:“此可循外交途径正式商谈”。(38)意图采取拖延方法,待驻东北苏军撤走后再把这些工矿企业收回,同时蒋介石又暗中寻求美国的帮忙,试图以国际压力迫使苏军撤离东北。

2月1日是苏军撤离的最后日期,当天中苏再次举行会晤,张嘉璈一面询问苏军撤退情况,一面重申国民政府反对把东北敌产视为苏军“战利品”的态度。但苏方毫不退让,商谈无果之下,张嘉璈遵照蒋介石嘱咐,提出暂且撇开“战利品”不谈,只讨论具体合作的经济事业种类。(39)8日,王世杰按蒋介石的计划会晤马歇尔,“与谈东北接收之障碍及如何解决中苏僵局”,虽然马歇尔没有具体意见谈及美国对“战利品”问题的意见,但马歇尔“不主张对苏让步”。(40)让蒋介石感到已取得美国的支持,信心大增。其实美国是有自己打算的,美国不愿意苏联势力延伸到东北亚,威胁自己的全球战略,所以让中国成为自己冷战的排头兵,而中苏的“战利品”之争正好让美国有机可乘。因此时任驻英大使顾维钧和驻苏大使傅秉常都不赞同蒋介石为“战利品”问题与苏联争执,他们认为,既然中国为了促进中苏关系已经付出了很大代价,现在为了“战利品”而发生争吵,把过去所作牺牲的良好结果一笔勾销,是不明智的。苏联要求双方就中国东北的一些日资工矿企业实行合作,实行联合开发经营,中国就不妨暂时迎合苏联以便重新控制东北,使苏军尽快撤退,因而最好接受苏联的建议,将“战利品”各分一半。(41)可是蒋介石却一意孤行。

国民政府对中苏交涉内容的故意曝光,使苏联对东北日本资产的“战利品”要求逐渐被披露出来,引起国际社会的关注。2月11日,美国照会中苏两国政府:认为苏联以日本在东北企业为“战利品”的做法,逾越一般国际公法范围之外,要求参与对东北日资的处置讨论。(42)与此同时,苏军进驻东北后,出现了不少违纪行为,这些所作所为加剧了中国民众的不满;随着张莘夫事件的曝光,终于在2月16日激发了中国大规模的民众反苏运动,形势对苏联越来越不利。

然而,苏联却未意识到这点。2月21日,驻沈阳苏军司令竟然大言不惭地声称:苏军拆运东北机器设备是雅尔塔会议与柏林会议达成的决定。苏联的弥天谎话立即遭到英美等国的一致反驳和国际舆论的严厉谴责。(43)2月26日,美国国务卿贝尔纳斯召开记者招待会驳斥苏联的谎言:美英苏三强间,并无准许苏联搬运东北日本机器的协定。(44)28日,贝尔纳斯发表演说:如果有人违反(联合国)宪章的目标和原则,使用武力或武力威胁,美国“不会,也不能置身事外”,“任何国家未得另一国家同意都无权派军队进驻该国领土”,“任何国家都无权在赔偿协定签订之前就没收敌国财产”,(45)含沙射影地攻击苏联。3月1日,美国国务院发表声明:不承认苏联任意运走日本在东北之工业资产而自认为“战利品”的解释,并否认与苏联签有处理日资产业的任何协议,提出“凡对击败日本曾负较大负担之盟国,均与有关系”,在各盟国没达成协议期间,任何处置日本资产的行为、协定均为“不合之举”。(46)其实美国政府这样做就是“希望有机会参加东九省工商业”(47),所以“对苏态度日趋强硬”(48)。6日晚,美外长又致文苏联政府:不能同意“苏政府认日本在东北曾供应日军之企业为苏军战利品”的见解;“提出日本所有在外之资产,应属赔偿范围,并应由各战胜国共同解决”。(49)

英国早就对苏联在伊朗、东欧等地驻军耿耿于怀,现苏军在东北拖延撤军,又“在索取赔偿的借口下”,抢夺东北的“各种工业装备”,也感到自己的远东利益受威胁,(50)更不愿意看到苏联在东北亚独占优势,现在美国已对苏提出抗议,英国自然不甘落后,于是立刻跟随美国宣称中国也拥有这些工业设备的权利,因为中国“对日作战的年数就有苏联作战的日数那么多”。(51)3月5日,丘吉尔在美国富尔敦表示“中国东北之展望,实令人不安”,随即发表了针对苏联的“铁幕演说”;(52)9日英国政府向苏联正式提交抗议书,表示苏联无权拆运东北工业设施(53)。

可是苏联对英美的谴责根本不买账,3月4日,苏联答复美国:“关东军为苏军所击败,此项企业苏联认为战利品。苏联不承认中苏间商谈此事与赔偿问题有关。盖战利品与赔偿系两问题”。7日,再次回复美国:“日本在满供应日军之企业,应认为苏军战利品;日本在满洲之一部分产业,已交中国当局接收”;(54)之后,苏联在“战利品”问题上一直拒不让步,直至5月3日苏军全部撤离东北,苏联也没有松口的意思。英美两国对苏联在“战利品”问题上的蛮硬态度毫无办法,他们一度设想在即将举行的巴黎和会上提出解决方法,但又怕影响会议气氛进程,最后只好从1946年5月3日起停止从德国的美军占领区支付对苏联的赔款。(55)

苏联罔顾国际法律和道义,为一己之利而大肆拆运东北机器设备、劫掠东北经济。尽管苏军也把缴获的部分日军武器转交给中共,远东苏军总司令华西列夫斯基曾回忆:仅苏军两个方面军缴获关东军并转交给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战利品有:3700门火炮、迫击炮和掷弹筒,600辆坦克,861架飞机,约1200挺机枪,680座各种军用仓库,以及松花江舰队的船只,后来还有大批苏联的武器,为中国革命的胜利创造了重要前提(56)。但苏联在东北拿走的物资财物始终远远超过了苏军对日作战的损失和归还中国的部分,(57)虽然使苏联的社会经济得到一定的好处,却直接影响了正在进行的中苏东北经济合作谈判,加上苏军在东北出现的不少违纪行为,损毁了苏联作为东北解放者的声誉,也严重损害了共产党人和社会主义国家的形象,为以后1960年代的中苏不和埋下了祸根。(58)

注释:

①这方面的研究主要有汪朝光:《1945-1946:国共政争与中国命运》,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年版;蒋清宏:《战后苏军拆迁东北工矿业研究》,中国社会科学院硕士研究生论文,2003年。

②“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编辑委员会”:《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第七编:战后中国(一)),裕台公司中华印刷厂1981年版,第241、7~29页。

③曹梦玲译,栾景河校:《1945年中苏莫斯科谈判斯大林与宋子文会谈记录补遗》,俄罗斯联邦总统档案馆,全宗45,目录1,卷宗322,第82~91页,引自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近代史资料编辑部:《近代史资料》(第118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83页。

④《王世杰日记》手稿影印本(5),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90年印行,1945年9月1日,第163页。

⑤秦孝仪总编:《总统蒋公大事长编初稿》(卷五·下),台北中正文教基金会1978年,第820、833页。

⑥《王世杰日记》手稿影印本(5),第175页。

⑦[苏]C·M·什捷缅科:《什捷缅科大将战争回忆录》,解放军出版社2003年版,第352页。

⑧[苏]K·A·梅列茨科夫:《梅列茨科夫元帅战争回忆录》,解放军出版社1995年版,第387~395页。

⑨《毛泽东选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134页。

⑩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党史委员会影印:《国防最高委员会常务会议记录》(7),台北近代中国出版社1996年版,第533页。

(11)[俄]尼斯塔·谢·赫鲁晓夫:《赫鲁晓夫回忆录》第一卷,王尊贤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版,第767、772页。

(12)该观点见于[俄]亚·弗·卢金:《俄国熊看中国龙——17-20世纪中国在俄罗斯的形象》,刘卓星、赵永穆等译,重庆出版社2007年版,第198页。笔者认为该观点有一定道理,因为与此同时,苏军就没有拆运朝鲜的日资产业。

(13)[美]W·艾夫里尔·哈里曼、伊利·艾贝尔合:《哈里曼回忆录》,吴世民等译,东方出版社2007年版,第641页。

(14)“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编辑委员会”:《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第七编:战后中国(一)),第250~263页。

(15)薛衔天:《民国时期中苏关系史(1917—1949)》(下),中共党史出版社2009年版,第77页。

(16)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编辑委员会:《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第七编:战后中国(一)),第268页。

(17)沈志华、杨奎松:《美国对华情报解密档案(1948-1976)》(1),东方出版社2009年版,第241页。

(18)虽然1950年2月《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签订时,中苏双方协议将苏联在东北从日本手中获得的工矿机器设备等财产无偿移交给中国,但由于苏军撤离东北时,已把所有能拆走的东西,包括日本人家里的高级家具都搬到苏联去了,无偿移交给中国的只是一些空房子(伍修权:《往事沧桑》,上海文艺出版社1986年版,第188页),所谓的移交机器设备就成了一张空头支票,严重影响了中国经济的恢复和发展。

(19)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编辑委员会:《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第七编:战后中国(一)),第267页。

(20)师哲口述、师秋朗笔录:《我的一生——师哲自述》,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307页。

(21)文强:《接收东北时军统特务活动种种》,王楚英、陈远湘:《受降内幕》,中国文史出版社2010年版,第122页。

(22)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三编,外交),江苏古籍出版社2000年版,第703~704页。

(23)台湾“教育部”主编:《中华民国建国史》(第五篇:戡乱与复国(一)),台北“国立”编译馆1991年版,第103页。

(24)《东北的经济与金融》,《大公报》(天津)1946年3月7日,第2版。

(25)朱汇森:《中华民国史事纪要》(1946年7-12月),台北“国史馆”1990年版,第78页。

(26)有学者考证为60亿元(《民国时期中苏关系史(1917—1949)》(下),第86页),不过笔者以为实际数额应远远不止。

(27)1946年开始发行,流行于东北解放区,1951年4月按9.5元折1元旧人民币的比价收兑。见张宪文等编:《中华民国史大辞典》,江苏古籍出版社2001年版,第522页。

(28)李一氓:《李一氓回忆录》,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369~371页。

(29)[日]伊原泽周编注:《战后东北接收交涉纪实——以张嘉璈日记为中心》,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12、15~16页。

(30)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编辑委员会:《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第七编:战后中国(一)),第372~373、381页。

(31)秦孝仪总编:《总统蒋公大事长编初稿》(卷五·下),第899~900页。

(32)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编辑委员会:《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第七编:战后中国(一)),第395~412页。

(33)秦孝仪总编:《总统蒋公大事长编初稿》(卷五·下),第901页。

(34)俄罗斯文件:《斯大林同志同蒋介石的私人代表蒋经国的会谈记录》,转引自[俄]A.M.列多夫斯基:《斯大林与中国》,新华出版社2001年版,第24页。

(35)《王世杰日记》手稿影印本(5),1946年1月13日,第249页。

(36)[日]伊原泽周编注:《战后东北接收交涉纪实——以张嘉璈日记为中心》,第85页。

(37)《王世杰日记》手稿影印本(5),1946年1月21日,第253页。

(38)秦孝仪总编:《总统蒋公大事长编初稿》(卷六·上),台北中正文教基金会1978年,第23页。

(39)[日]伊原泽周编注:《战后东北接收交涉纪实——以张嘉璈日记为中心》,第100页。

(40)《王世杰日记》手稿影印本(5),1946年2月8日,第265页。

(41)《顾维钧回忆录》(5),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译,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654页。

(42)原文中标注该照会内容为2月13日,而美国国务卿致中国照会为2月11日,与美英苏三国公布雅尔塔协定同日,因而此处应为疏误,该照会应为11日。《总统蒋公大事长编初稿》(卷六·上),第47页。

(43)《驻沈阳苏军司令宣称苏拆运东北机器设备系据雅尔塔协定》,《中央日报》(上海)1946年2月27日,第2版,引自薛衔天:《中苏国家关系史资料汇编(1945—1949)》,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6年版,第304页。

(44)《中央日报》(上海)1946年2月28日,第2版。

(45)[美]W·艾夫里尔·哈里曼、伊利·艾贝尔合:《哈里曼回忆录》,第653页。

(46)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编辑委员会:《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第七编:战后中国(一)),第247页。

(47)《美对东九省事向苏提出照会》,《民国日报》(上海)1946年3月7日,第1版。

(48)《英议会今日讨论》,《申报》(上海)1946年3月4日,第1版。

(49)[日]伊原泽周编注:《战后东北接收交涉纪实——以张嘉璈日记为中心》,第121页。

(50)[英]麦克米伦:《麦克米伦回忆录》(3),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140页。

(51)《徐永昌日记》(6),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91年版,1946年3月2日。

(52)[英]《麦克米伦回忆录》(3),第110页。

(53)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编辑委员会:《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第七编:战后中国(一)),第248页。

(54)[日]伊原译周编注:《战后东北接收交涉纪实——以张嘉璈日记为中心》,第124、121页。

(55)《中央日报》(上海)1946年7月27日,第3版。

(56)[苏]华西列夫斯基:《华西列夫斯基元帅战争回忆录》,解放军出版社2003年版,第510页。

(57)后来苏联史学界引述中共50年代初期的解析,认为苏军的行为“阻碍了国民党分子把日本在中国东北的军事工业用于敌视中国人民民族利益的目的”,援助了中国的革命事业,“这是一种帮助”,中国人民应对此“万分感激”([苏]奥·鲍·鲍里索夫、鲍·特·科洛斯科夫:《苏中关系(1945—1980)》,肖东川、谭实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2年版,第18页),但这种辩解是难以令人信服的,因为当时东北已驻有中共部队,苏军如把这些日资设备毫无保留地全部移交给他们,对中共将会产生更大的帮助;就算当时条件不允许,在东北解放或全国解放后,苏联也可以把这些机械设备归还中国,哪怕归还大部分,可苏联却没有这样做,而是全部收入囊中,这就清楚暴露了苏联的民族利己思想。而且中共的解释是在当时特殊的国际形势下,为顾全大局,维护中苏两国友好关系,抵御西方国家的反社会主义潮流,同时为维护中苏两党的团结、照顾苏联形象而说的,后来在1958年7月22日,毛泽东与苏联驻华大使尤金谈话时,就毫不留情地批评了苏联在东北的劫掠和违纪行为(毛泽东:《与苏联驻华大使尤金的谈话》,《党的文献》1994年第1期)。

(58)《往事沧桑》,第16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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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苏关于对日“战利品”问题的谈判_抗日战争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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