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区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研究综述_五世达赖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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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教合一制,是指政权与教权合而为一的一种政治制度,有时又被称之为“神权政治”或“神权政体”。这种政治制度在许多国家的历史上不同程度地存在过。在我国,政教合一制表现得最为典型的就是在藏民族聚居区,尤其是在西藏,存在时间达数百年之久,这在世界历史上也是罕见的。

二十世纪上半期,学界即已普遍认为当时藏区实行的是政教合一制度。这一时期研究藏区政教合一制的著作、论文主要有:黄奋生著《蒙藏新志》,1947年国民党行政院编印《西藏政教合一制》,冷亮《西藏宗教与政治之关系》。(《东方杂志》1941年第38卷第14号),周长海《西藏宗教研究》(《中央亚细亚》1942年10月第1卷第2期)等。限于当时的形势和条件,对藏区政教合一制度的研究还停留在一个非常肤浅的水平上。

五十年代,我国政府组织了大规模的民族社会历史调查,同时着手编写少数民族史志丛书。在此基础上写作而成的《藏族简志》上、下篇(1963年出版,内部发行),确认西藏和川滇藏区长期以来,直至解放前夕,一直实行的是政教合一制度,但未对此进行深入的分析和研究。

十年动乱期间,藏区政教合一制的研究陷入停顿。动乱结束后,对藏区政教合一制的研究才真正全面深入地展开。截止到目前,已经出版了研究藏区政教合一制的专著一部,发表专题论文二十余篇。此外,还有许多著作和论文的内容,涉及到了藏区政教合一制。下面,笔者就分西藏、川滇藏区和甘青藏区三个部分进行介绍。

(一)西藏地方的政教合一制的研究

东嘎·洛桑赤列教授所著的《论西藏政教合一制度》(1981年民族出版社藏文版),是国内第一部、也是到目前为止唯一的一部全面、系统论述西藏政教合一制度的专著,该书运用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引证了不少新的藏文史料,分析研究了西藏政教合一制发生、发展直至消亡的历史,探讨了西藏政教合一制形成的原因。该书出版后,在藏学界引起了很大的反响,陈庆英还将此书译成汉文本正式出版。

全面研究西藏政教合一制、研究西藏政教合一制的某一个方面或某一个阶段的文章主要有:杨许浩《简析西藏的政教合一制度》(《西藏研究》1983年第2期), 肖然《西藏地方政教合一制始末》(《西藏民族宗教》1994年第3期、第4期,1995年第1期), 王辅仁《论西藏地方政权的历史变迁》(载《藏族学术讨论会论文集》, 西藏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王献军《帕林竹巴政权的政教合一制》(《甘肃民族研究》1990年第3—4期),张林生《试论西藏政教合一制度形成的原因——兼论西藏封建农奴制的确立》(《西藏党校》1985年创刊号),荀灵《浅谈政教合一制度的形成及其对民主改革前西藏经济的影响》(《西藏党校》1985年第2期), 张江华《乍雅宗政教合一制度和经济结构调查》(《中国藏学》1992年第2期)。

关于西藏政教合一制研究的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

1、政教合一制的形成时间

大多数学者认为,西藏政教合一制是在元初萨迦政权建立时形成的,但也有不同意见。如《西藏自治区概况》一书认为:“西藏地区的政教合一制度,在建立萨迦派地方政权以前,已经在一部分割据地方推行”〔1〕。《藏传佛教源流及社会影响》一书也认为:“到公元10 世纪末,佛教在西藏再度兴盛起来后,政教合一制度才开始逐渐形成起来”〔2〕。

对于元代的萨迦地方政权,也有人认为它实行的不是政教合一的制度。如王森和王辅仁都认为,元代的萨迦政权是帝师管理宗教事务、本钦管理世俗行政事务,教权和行政权,显然是分开的〔3〕。 他们还认为,在元代帕竹万户长扎巴仁钦时期,以丹萨替寺京俄兼万户长,称“喇本”(意即喇嘛万户长),才出现了集政教两权于一身的政教合一制,明代的帕竹政权才是全藏范围的比较典型的政教合一制度〔4〕。

2、西藏政教合一制形成的原因

东嘎·洛桑赤列认为:“他们(指僧侣——引者注)如果没有私人占有的土地牧场和牲畜、没有私人占有生产资料的经济基础,就不会有为着保护这种经济基础而争取政权的动机,而没有这种动机在西藏就不会出现由各派上层分子掌握政权的政教合一制度”〔5〕。简而言之, 西藏政教合一制度的产生是由于僧侣封建主为保护既得的经济利益,在同世俗封建主的角逐中争来的。张林生《论西藏政教合一制度形成的原因——兼论西藏封建农奴制的确立》(《西藏党校》1985年创刊号》一文对此表示了不同的意见,他把西藏的状况与西欧中世纪和阿拉伯帝国的状况进行了比较后认为:西藏政教合一制不是寺院集团这个僧侣封建主靠自己的力量争来的,而是西藏世俗封建主奉送的。王献军《帕木竹巴政权的政教合一制》一文把西藏的状况与中国南北朝的状况进行了对比。他认为,仅仅强调来自宗教方面的动因是不全面的,西藏之所以能形成政教合一制,主要因素有二:首先是西藏的世俗封建主采取了一种特殊的方式去利用佛教,即他们不是一般地利用、扶植佛教各派,而往往是遣家族子弟为僧,以控制寺院和教派,从而直接给自己穿上了一件僧侣的外衣,以致形成了僧俗一体、政教不分的局面。其次是佛教各教派方面的需要,是他们从维护自己教派的利益出发,主动与世俗封建主的结合。

此外,佟德富和班班多杰《藏传佛教与汉地佛教的比较研究》一文,将西藏佛教与汉地佛教作了比较研究,从思想信仰、历史条件和经济基础、社会基础和阶级根源三个方面深入细致地分析了西藏为什么会出现政教合一制的原因所在〔6〕。

3、清初五世达赖时期实行的是否是政教合一制

对于1751年七世达赖掌政之后建立的噶厦地方政府为政教合一制,这一点在藏学界是没有什么异议的。但对于清初五世达赖时期实行的是否是政教合一制度,则有针锋相对的两种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五世达赖是在固始汗和他的后裔们的支持、信赖和保护下,建立起了政教合一的“噶丹颇章”政府〔7〕。 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固始汗略定西藏后,尊五世达赖为宗教领袖,自己却牢牢地掌握着西藏地方的行政权力。清朝政府对西藏实行的也是“政教分立”政策:政权由固始汗代行,宗教方面则册封五世达赖为宗教领袖。五世达赖只是“所领天下释教”的宗教领袖,并非“政教合一”的双重领袖人物〔8〕。

(二)川滇藏区的政教合一制研究

川滇藏区,又称康区,历史上在这里分布着大大小小众多的土司,政教关系颇为复杂。关于康区土司制度是不是政教合一制,近几年学者们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三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康区土司制度就是政教合一制度。都淦《四川藏族地区土司制度概述》(《西藏研究》1981年创刊号)认为:“土司政权的最大特点是政教合一”。杨嘉铭《甘孜藏区封建农奴制下的政教关系》(《西藏研究》1991年第3期)认为, 甘孜藏区各土司辖区均属于政教合一制度,且表现为三种形态,即以德格土司为代表的土司家族掌管政教两权的形态;牧区部落首领制的“政教合一”形态;当地土司与寺庙紧密结合,共同维护统治集团根本利益的形态。刘先毅《也谈康区的政教关系》(《西藏研究》1990年第3 期)认为:“康区并非没有政教合一的政治制度,只能说与西藏相比,其政教合一的程度、形式各具特点罢了。”此外,邓俊康《康区“政教合一”史话》(《康定民族师专学报》1986年第1期), 格勒《甘孜藏族自治州史话》(四川民族出版社1984年版),燕松柏、雀丹著《阿坝地区宗教史要》(成都地图出版社1993年版)也都认为康区土司制度即为政教合一制度。

第二种观点认为康区的政治制度是“政教联盟制”,而非政教合一。曾文琼《论康区的政教联盟制度》(《西南民院学报》1988年第2 期)一文,从政教合一制的定义,即所谓政教合一必须是“世俗国王和教主由一个人来担任”出发,认为康区的喇嘛教与土司的关系不是二位一体的,而主要是一种互相依赖、互相利用的“政教联盟”关系。杜永彬《德格土司辖区的政教关系及其特点》(《中国藏学》1989年第3 期)也认为,德格土司实行的就是一种寺僧与土司结盟的“政教联盟”制度。

第三种观点认为康区的政教关系表现为多种形态并存。杜永彬《论德格土司的特点》(《西藏研究》1991年第3期)一文认为, 康区的政教关系有三种表现,即政教合一(理塘、甘孜)、宗教依附于政治(康东及巴塘等地)和政教联盟(德格地区)。潘发生《浅谈云南藏区封建农奴制下的政治制度》(《西藏研究1995年第4 期)认为:云南藏区封建农奴制下的政治制度,既有过政教合一制,也存在过政教联盟制。

此外,在藏区,一般都是藏传佛教的政教合一制,而在康区还有一个与众不同的政教合一制形式,这就是在绰斯甲土司辖区实行的以本教大寺为中心的政教合一制。晏春元《绰斯甲土司制度概述》(《西藏研究》1989年特刊)详细分析了绰斯甲土司的本教类型的政教合一制。

康区土司的政教合一制度发展到近代,由于其带来的种种弊端而受到了冲击。徐铭《清末川边改土归流初探》(《西藏研究》1982 年第2期)、李茂郁《试论清末川边改土归流》(《西藏研究》1984年第2 期)都对赵尔丰在清末川边改土归流中针对“政教合一”而采取的政教分离措施作了阐述。

(三)甘青藏区的政教合一制研究

甘青藏区,又称安多藏区,也是藏民族世世代代聚居的地区。这一地区在历史上同样也存在着政教合一制度。

吴均《论安木多藏区的政教合一制统治》(《青海民院学报》1982年第4 期)把安多藏区的政教合一制统治的组织形式归纳为三种模式:西纳模式;隆务模式,属于这种模式的还有卓尼禅定寺政教合一制统治;郭隆模式,拉卜楞寺的政教合一制统治也属于这种模式。使我们对安多藏区的政教合一制的类型有了一个宏观上的认识。

秦永章《厮啰政权的政教合一制统治》(《青海民院学报》1988年第1期)一文认为,政教合一制度, 是宋代河湟地区存在的厮啰政权的基本政治组织形式,它“虽无政教合一之名,而仍行使着政教合一之实”。作者还分析了厮啰时期出现政教合一制的原因,并论证了为什么说厮啰政权是一个政教合一制的政权。孙尔康《拉卜楞寺政教合一制的发展》(《西北民院学报》1979年第1期)一文,详论了拉卜楞寺政教合一制的形成、发展、强化这三个过程以及拉卜楞寺政教合一制下的封建剥削和压迫。桑吉《卓尼土司制度的特点及其历史作用》(《甘肃民族研究》1989年第4 期)一文,则详细介绍了卓尼土司政教合一的政治制度。

此外,黎宗华、李延恺著《安多藏族史略》(青海民族出版社1992年版)、杨土宏著《卓尼杨土司传略》(四川民族出版社1989年版)、李振翼编《甘南简史》、穆赤·云登嘉措主编《青海少数民族》(青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等著作中的部分章节也涉及到了甘青地区的政教合一制,可供参考。

以下,笔者结合自己的体会谈谈对藏区政教合一体研究的看法。

笔者认为,从总体上来说,对政教合一制度的研究无论是在广度上,还是在深度上,都是远远不够的。这首先表现在对藏区政教合一制的许多问题还缺乏深入的分析,如许多论著中都提到了西藏分裂割据时期出现了“政教合一体”——这是西藏政教合一制的萌芽,那么这些政教合一体是如何一步步形成的?大多数学者都认为元初萨迦政权的建立标志着西藏政教合一制的确立,然而萨迦政权的政教合一制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政教合一制呢?晚期达赖喇嘛时期的政教合一制又是如何发展演变的?等等诸如此类的问题都没有专门的文章进行透彻的探讨。其次还表现在对一些有关藏区政教合一制的问题,如藏区的政教合一制为什么会长期存在?西藏政教合一制近现代以来受到了怎样的冲击等问题,迄今尚无人问津。另外,东嘎·洛桑赤列的《论西藏政教合一制度》一书已经出版了十余年了,十余年来,国内对藏区政教合一制的研究大大向前推进了,但遗憾的是,截至目前,仍然没有第二部更具学术价值的研究藏区政教合一制的专著问世。

研究一个课题,首先有必要弄清楚的是这一课题的定义和概念,研究藏区的政教合一制同样如此。而对于何谓“政教合一制”,国内藏学界并没有取得一致的意见,并由此引发出了西藏政教合一制形成于何时的争论和康区土司制究竟是“政教合一制”还是“政教联盟”制的争论。因此,笔者认为,要把藏区政教合一制的研究推向深入,对“政教合一制”的定义进行细致的分析和重新认识,是十分有必要而且迫切需要解决的。

政教合一制是人类历史上一种比较独特的政治制度,藏区政教合一制更以其组织系统之完备和统治时间之长久而为世人所嘱目。研究这一课题具有极高的学术价值,而目前藏学界对这一问题的研究状况是不令人满意的。要进一步推进藏区政教合一制度的研究,尚有待于大家的共同努力。

注释:

〔1〕《西藏自治区概况》,西藏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309页。

〔2〕丁汉儒、唐景福等著《藏传佛教源流及社会影响》, 民族出版社1991年版,第90页。

〔3〕〔4〕王森著《西藏佛教发展史略》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228页、第232页;王辅仁《论西藏地方政权的历史变迁》,载《藏族学术讨论会论文集》(西藏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

〔5〕东嘎·洛桑赤列著《论西藏政教合一制度》, 民族出版社1981年藏文版,第60页。

〔6〕载中央民院藏学研究所编《藏学研究文集》第4集。

〔7〕参见石硕著《西藏文明东向发展史》, 四川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02页;黄奋生著《藏族史略》民族出版社1985年版,第240页。

〔8〕王辅仁《略论清朝前期对西藏的施政》, 载《清史研究集》第2辑;蔡志纯、黄颢著《活佛转世》,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 年版,第10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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