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对电力工程造价的影响论文_刘锐

(四川南充恒通电力有限公司 637000)

摘要:“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并不是简单意义上的税制转换,政策当中包含的减轻企业纳税负担、提升企业管理方式,因此对电力工程造价产生的积极影响显而易见,对我国经济建设平稳发展具有深远意义。本文就“营改增”对电力工程造价的影响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电力企业应对“营改增”的策略,以供参考。

关键词:营改增;电力工程;工程造价

1“营改增”的概念和基础理论

1.1“营改增”的概念

“营改增”即是国家在经济活动中,将之前缴纳营业税的条目改为缴纳增值税,其实质是对产品和服务的增值部分征税。“营改增”是国家财税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有利于降低企业税负,激发市场活力,促进服务业和高科技创新服务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为社会经济转型升级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造良好的条件。

1.2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对比分析

从理论角度而言,营业税和增值税都属于商品流转税额。所谓流转税,即是指商品在交易流转期间,按照流转的数量和速度计算商品需要交纳的税额。从表现形式上而言,营业税和增值税的税务缴纳模式有着很大的差异,税额量也有着很大的不同,对社会经济发展所产生的作用也不一样。之前的营业税是营业额与税率的乘积,而且全部行业的税率都为3%,征税主体是提供劳动服务、固定资产交易以及不动产人员。在电力工程造价领域,营业税的计算更为简单,能够忽视差异。但是,增值税是合同额和税率的乘积,每个行业都有自身的税率。按照国家财税机构的有关规定,仅对销货和提供劳务的企业和个人征收增值税。换言之,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征收主体也不相同。

2营改增对电力工程造价的影响

在营改增税制改革的背景下,作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电力行业更是受到了巨大的冲击,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电力工程造价的组成结构发生改变

未进行改革之前电力行业普遍都是缴纳的营业税,但是在改革以后则开始缴纳增值税。可以说营业税与增值税二者之间最大的区别就是营业税为价内税,增值税为价外税。而营改增税制改革的实施对电力建设工程的最大影响就是实现了工程造价中主要费用的价税分离,如表1所示。虽然这样会使得工程造价的组价部分更加详细、更加复杂,但是也对电力建设工程的严谨程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表1价税分离

2.2电力工程造价的计价模式发生改变

在税制改革之前,电力建设工程造价采用的是全额征税制度,计税模式主要是电力行业的营业税,等待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体系也主要是参照营业税制定的。而在税制改革之后主要征收增值税,而增值税最为一种差额税,与改革之前的征税形式有着显著的不同,为了适应当前新出现的情况,现有的工程造价的计价模式就要进行新的调整。

2.3税负测算更加困难

营改增实现了价税分离,无形中增加了招投标的报价环节的难度。需要在原有报价基础上,扣除已有的税费,确保原材料与市场价格处于平衡状态,然后再通过增值税计算模式重新确定标准,工程报价是一种接近于实际发生成本的预算,但并非完全准确,在工程期间存在很多不可确定因素,因此对报价和税负的测算还需要对市场有一个全面而系统的了解和掌握。

3电力企业应对“营改增”的策略

3.1优化纳税筹划方式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后,增值税的进项税额能够抵扣,以此,电力企业在采购材料前,要认清供应商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通常情况下,从小规模纳税人买入的材料不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时电力企业就不可能抵扣。因此,要尽可能地从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供应商采购材料。其次,电力企业要不断增强自身的实力,扩大经营,努力取得一般纳税人的资质。针对建安类电力企业而言,收入包含的大多数成本是机械装备、辅助材料以及分包费用等,这些都能够抵扣,努力获得更多的抵扣发表。在全部抵扣的前提下,相对小规模纳税人而言,一般纳税人的税负是较低的。因此,电力企业尤其是建安类电力企业要努力扩大经营规模,从而取得一般纳税人的资质。再次,尽量采取劳务派遣方式支付工人工资。根据增值税征收的政策,工人的薪酬是不可以在征收额中抵扣的,倘若改变支付模式,利用劳务派遣模式支付工资,这时的工资就能够当作进项税给予抵扣,有效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另外,实施集团化分工政策。企业内组织间的交易不会重复征税,而且关联方的交易能够开出正规的增值税发票,给予扣除,进而降低企业的整体税收负担。因此,电力企业可以实施集团化分工制度,比如电力企业在其内部设立电力设计公司、电力测试和安装公司等。最后,把握好抵扣的良机。电力企业每月获得的抵扣发票是有差异的。倘若当月收入额较高,能够多抵扣,从而有效降低当月的缴税压力,同时也要考虑企业的资金运转情况,倘若企业当月资金紧张,能够多抵扣,从而促使更多的资金留在企业内。

3.2加强会计管理

首先,增强会计工作者的职业素养。“营改增”政策在电力行业的推广和应用,对电力企业的发展有着很大的影响。电力企业要注重会计人员职业素养的提升,积极组织会计工作者学习“营改增”政策下的财务处理对企业财务和企业发展的影响,从而增强电力企业适应“营改增”政策的能力。其次,加强会计核算。增值税和营业税的科目设置、财务处理有着很大的差异,在缴纳营业税的条件下,财务处理比较简洁。“营改增”后,财务处理就变得更加繁杂,对会计核算工作有了更高的要求。因此,电力企业要不断提升会计核算水平。最后,加大发票管理力度。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企业缴纳增值税的重要依据,同时也是企业抵扣增值税的根据。在获取增值税发票之后,相关工作者要认真核查,确认其能不能抵扣,并及时向税务机关核对,从而杜绝发票超期和不能抵扣现象的产生。

3.3加强企业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

增值税是一种流转税,最终是由消费者来承担,增值税尽管是价外税,对产品的价格和服务不会有显著的影响,但在一定程度上会增加消费者的支付额,并随着价格的不断升高而逐步增加。在“营改增”背景下,企业要增强自身的经营和财务管理能力,改善经营模式,积极引进先进经验和新技术,提升效率,利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尽可能地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提升企业产品价格的竞争力,这对企业的长久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4结束语

综上所述,“营改增”税制是我国现阶段实施的一项重要税收制度,具有消除重复征税、减轻企业负担等积极意义,同时也是实现我国与世界经济接轨的重要举措。因此,电力企业应在这种新型税收制度下积极做好税收筹划、会计管理、经营管理这三方面工作,以应对营改增税收制度所带来的不利影响,从而有效降低电力企业的运营成本,为电力企业的稳定发展奠定有利基础。

参考文献:

[1]乔慧婷.营改增对电力工程造价的影响分析[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6(35).

[2]张冀宁."营改增"对电力工程造价的影响[J].中外企业家,2016(32).

[3]刘成.探析"营改增"对电力工程造价的影响[J].建筑工程技术与设计,2017(07).

作者简介:

刘锐(1984.11.12),性别:男;籍贯:重庆;民族:汉族;学历:本科;职称:会计师,职务:财务部主任,研究方向:施工企业财务管理

论文作者:刘锐

论文发表刊物:《电力设备》2017年第34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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