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电视剧名著的改编_水浒传论文

论电视剧名著的改编_水浒传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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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电视事业的发展,一些古典的和现代的文学名著陆续被搬上荧屏,在观众的瞩望中,产生与其心理预期相符或相悖的效果。尽管对于艺术的认知,从来都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是艺术品的质量是有其客观标准的。新时期以来,就古典文学名著而言,经电视改编的已有《红楼梦》、《西游记》、《封神榜》、《三国演义》、《东周列国志》以及最近播出的《水浒传》等等;再就现代文学名著而言,经电视改编的也为数甚多,如《四世同堂》、《围城》、《家》、《死水微澜》、《霜叶红似二月花》、《雷雨》以及正在拍摄中的《二马》等。应当说,在今天,当电视剧的创作数量与质量尚不足以适应电视剧制作业的需要之时,从现有的被公认的优秀文学作品中汲取创作原料的做法,不失为一条有效的可行性策略。

值得注意的是,在中国电视刚刚腾飞的阶段,似乎是还不成熟的时期,短短20年,几乎把中国唯有的几部古典小说名著都改编播出了,有的甚至以不同形式拍过两、三遍,这颇有些电视淘金热的味道。所有的剧本,大体都采取专家顾问、智囊策划、写家分头操笔的做法,争速度,抢占先,也确乎有些象电视剧《水浒传》中主题歌所唱的“该出手时就出手,风风火火闯九州”的味道。这是一个出乎人们意料的电视现象,又是一个相当仓促的历史进程。它既在不同程度上满足了中国广大观众对电视剧的渴望和需求,又锻炼了中国年轻的电视剧队伍,总的趋势是越做越好,越做越有经验;但是,也不可忽视其初创中难免的草率。我们把这个电视剧改编名著的历史,视为中国电视剧的名著改编的初始阶段。将它与世界性的改编名著的历史潮流相比较来看,它仅仅是一个开端,决不是结束。正因此,我们认为于《水浒》播出之后,迎来了一个对名著改编电视剧的最佳总结时期。它使我们有必要也有可能站在更高的视点上,更冷静、更全面、更深入地思考它们的得失。从未来意义上说,其所蕴含的艺术经验教训以及某些规律,其价值不见得比其成品更低。我们不能像熊瞎子掰玉米,掰一个扔一个;而应认真总结它们所提供的经验。如果有人写一写这一段的名著改编史,是十分必要,也是十分有价值的。

我们之所以把它界定为改编电视剧的头轮历史,是因为它的确有着草创的勇敢,也有着草创期的幼稚,同时也有着艰辛探索的艺术创造精神。在我们看来,在一些改编的基本问题上,还不能说有了理论上的提炼和升华。的确,在这些电视剧播出时,曾发表了不少文章,甚至还出版过研讨的专集。但这仍然需要作更综合的考察。单就剧本改编而言,无论是《红楼梦》、《三国演义》,还是《水浒》,都提出了值得认真讨论的课题。甚至就编剧方式也需要研究,通常所采取的智力组合型的改编,速度是快了,但是却很难达到独具艺术个性的创造性改编的高度,而导演上需要总结的问题就更多。

诚然,改编自名著的电视剧本身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如名著高超的艺术价值和魅力,可有效地保障剧作的质量;名著的普及效应和人们对改编效果的心理预期,可明显地增强其传播作用,这些都是提高收视率的重要前提。然而,改编也同时具有某种不可小视的局限,这好比是带着镣铐跳舞,举手投足间总不可以随心所欲,忘乎所以,否则就会被指责背离了原著,减弱了艺术魅力,损伤了艺术形象。

就已经播出的一些电视剧来看,尽管同属改编的范畴,但在具体剧目的比较当中,不难看出,其改编程度确有大小之分,改编方法有文野之分,改编质量有高下之分,改编效果有优劣之分。尤其是环绕某些改编的电视剧所展开的争论,从最早的《红楼梦》到刚刚播出的《水浒》,一方面是传媒的狂轰烂炸般的宣传,吹得天花乱坠;一方面也有着不可轻视的尖锐批评,其评价之悬殊,有时也使人莫衷一是。当然也有相当中肯的批评和评估。在我们看来,这些争论是正常的,但也是值得再度回顾并加以梳理的。

(一)关于尊重原著。

对于改编来说,是否尊重原著,本来不是一个有着很大争议的问题,但由于所谓后现代的理论,在他们看来,无所谓尊重原著,任何经典,在一些人的眼里,都只意味着一种“过了时的旧信息”,都可任其拆解、拼接、歪曲。我们讨论的前提是,不把后现代的理论及其对改编的主张和作法列入讨论的范围,它属于“另类”问题。

究竟怎样才叫做尊重原著?如果把依样画葫芦也称为尊重原著,那未免过于“小儿科”。事实证明,如果全然照抄,也就无所谓改编了。正如任意篡改,恣意变动,无疑犹如另起炉灶,也谈不上是改编一样。改编要尊重原著,最重要的是重视原著的精神价值和艺术价值,保留其中的精粹成分,这是一个关系到改编之成败与否的问题。特别是一些在文学史上乃至文化史上已有定评的名著,轻易做“翻案”文章,或无视历史基本事实一味“戏说”,其结果很可能陷入一种自寻烦恼的境地。因为既然改编的对象是公认的名著,那么它本身就具有某种公认的价值,体现了民族审美心理中认同的美学意义。假如编导们随心所欲地大胆创造,原作却像魅影一样挥之不去,硬性地拆解之后,便是符合了编导的心意,恐也会受到观众的指责。而且,观众有理由质询编导有什么必要借用名著的名字,何不尽情发挥自己的创造力,另编一部新戏。

在这里,电视剧《水浒传》受到的赞许和《雷雨》受到的非议,从正反两个方面显示了把握原作精神对于实现改编之成功目标的重要意义。电视剧《水浒传》并非没有问题,但播出后,不仅研究古典小说的专家、学者给予肯定,连一些书摊、商贩也重新打起了旺销名著的主意,而普通观众更是给以普遍好评。尽管观众所喜欢的剧中人物各自不同,他们欣赏这部电视剧的着眼点也不尽一致,但是电视剧《水浒传》大体满足了观众的心理预期,这一点是肯定的。原因自然是多方面的,但应当承认它保留了或者说它揭扬了原著的精神,留存着原作所特有的侠气和义气以及自由奔放的英雄豪气。尽管删消了一些不必要的枝蔓,但原作的精华却不曾失却,换句话说,即精、气、神尚在,这是它获得成功的重要原因。而此前,被导演自诩为成功的改编的电视剧《雷雨》,却引发了观众的不满和怀疑,他们不禁反问:“这是《雷雨》吗?”更有人一针见血地指出,“这部电视剧除了名字叫《雷雨》之外,与曹禺先生的《雷雨》没有什么关系”。之所以会导致这样的结果,与改编者随意拆解原作的结构,损害了原作的悲剧精神和美学价值有着直接的关系。

应当指出,长期以来困扰着改编者创作思维的一个难题是,忠实于原作是一个在实际操作中很难量化和把握的现实问题。一些人认为,对于原作应亦步亦趋,全盘照搬,这样至少可以赚得个没有功劳也有苦劳的名义;另一些人则认为忠实原作既不可能,也没必要,故不如忠实于自己的天马行空式的创作意愿更为可靠。这两种认识方法都不无偏颇之处。在这里应特别强调充分理解和把握原作的必要性,只有在这个基础上,才可能实现更有创意的改编,在新的阐释中,升华其艺术精神,阐发其艺术价值。否则就难免南辕北辙,事倍功半。

(二)电视改编名著是不同质的艺术形式转换。

将名著改编为电视剧,不仅是将以文字作为表义符号的文学作品,变成以声音和图象为表现手段的电视作品,而且应当看到两者间性质的不同。文学靠了语言的魅力,可以调动起人们丰富的想象,而电视剧不可能将文字描绘的全部细节特别是细腻的心理描写和议论性文字,尽数变成荧屏上的画面,但是它却可以发挥自己的优势,尽现动态的生动的形象体系,文学作品可以“按下不表,且听下回分解”,电视剧如果线索繁多,人物像走马灯一样轮换,交代不出完整的情节故事,观众就会云里雾里,没有欣赏的情绪。

在小说《水浒传》中“鲁提辖举打镇关西”一节里,有一段文字煞是精彩:“扑的只一拳,正打在鼻子上,打得鲜血迸流,鼻子歪在半边,却便似开了个油酱铺:咸的、酸的、辣的,一发都滚出来。”第二拳“打得眼棱缝裂,乌珠迸出,也似开了个彩帛铺的:红的、黑的、绛的,都滚将出来。”第三拳“太阳上正着,却似做了个全场水陆的道场:罄儿、拔儿、铙儿一齐响。”区区三拳,施耐庵花费了数百文字,将其描绘得淋漓尽致,有味、有色、有声,且充满了喜剧化的诙谐和妙趣。电视剧的镜头该怎样处理?在通常情况下,“痛打三拳”的电视画面闪乎即逝,便是充分地利用特写和慢镜头,也不过几秒钟的事。但是,电视剧却可以调动它的音像系统,直观地再现一个活灵活现的戏剧场面,一个“该出手时就出手”,勇猛豪放的侠义之士的形象。

电视剧《水浒传》与以往的改编剧相比,在探索中获得了新的收益。首先,它没有按照原作的章回,将电视剧的情节进行铺排和抻长;按照水泊梁山英雄好汉排座次的方式,把上百个人物一一拉来亮相;而是按照电视剧生产方式的需要,对繁茂的情节线索作了合乎电视要求的必要的归并,对主要和非主要的人物按照有戏无戏的原则作了合理的区分。其次,电视剧《水浒传》之所以给人留下“好看”的印象,这与它武打场面的合理设计大有关系,它增强了形象的美感和灵动性。东京80万禁军教头林冲的林家抢法舞将起来的时候,但见枪似流量,人若游龙,闪转腾挪间,黄尘滚滚,落叶飘飘,好一派英雄气概。而李逵挥动两把板斧,只杀得恶虎扑地,官军四散的场面,也颇能令观众回肠荡气。

改编的过程不应当是邯郸学步的过程,改编者应当抱有锦上添花的志气。电视技术越来越先进,可资利用的手段和方法也会越来越多样化,那么,在将来,自名著改编的电视剧,就不应当仅仅承担向大众普及名著的浅层次的目的,而应当发挥电视的特长,对名著做更准确的把握和更深入的开掘,以适应人们越来越高的文化消费需要。

(三)改编的现代性问题。

改编的困难,特别是古典作品,在于如何透过另一种艺术形式将其演示给今天的观众。这就是说,既要尊重原著,呈现出它的古典性,又要具有现代性。这里所提的“现代性”一词,是着眼于现代社会的文化价值和文化意义的,而非那种打着现代甚至后现代的旗号,借用名著的名义去贩卖低俗的趣味去求取“孔方兄”的电视剧经营观念,这在根本上是两回事。改编的现代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二点:

第一、应当寻求到名著所体现的思想意义同现代的文化价值和文化意义的连接点和相通处。名著尽管经历了时间的磨洗,已被证明了其中的价值,但它不是恒久不变的真理,它的真正价值,一方面在于它的一些内涵有着某种永恒性;一方面还在于,总是能够启发和昭示着后人去不断地欣赏它,品味它,诠释它。这两者,即改编所应发掘的现代性的根源所在,其诠释结果是否能够同现代人的心理体验进行沟通,是衡量改编成功与否的重要前提。

第二、所谓现代性,即编导如何透过名著同现代观众对话。任何一种改编,都并非是为改编而改编。越是优秀的编导,在改编名著时,必定带有他的社会理想和审美追求。为此,他也必须寻找到在这艺术形式的转换中,在名著中寻求到引发和启动现代观众的情感共鸣和思想震撼的内涵,寻求到为现代观众所能接受的叙述方式,给今天的观众带来新的审美感受。比如,电视剧《水浒传》的改编,在现代性所作的探索,可能还有争论,但是,我们认为还是值得重视的。比如,《水浒传》的作者对于他笔下的女性,内心是怀有复杂的情绪的,一方面他十分传神地写出了她们的娇眉和聪慧,另一方面,受着传统男权思想的制约,他又因袭着女人祸水论的观点,武松杀嫂、石秀杀嫂、宋江杀妻,无不显示着封建制度下男性对女性正常的心理和生理需求的压抑。当把这些内容改编为电视剧,呈现给今天的观众的时候,难道还能全盘照搬吗?电视剧《水浒传》正因为着眼于现代社会的审美需求,对于原作中的一些非现代性的、非合理性的描写,在不损害原作的精华的前提下,做了必要的适当的修正。显然,这正是编导寻求同现代观众对话的一种尝试。又如,武打,都认为是《水浒传》好看的原因,其实,这也是编导在审美情趣上寻求同现代观众对话的一种努力。名著改编的现代性,说到底是一个如何把古典名著更好地交给当代观众的问题。而其实质是,既保留其精粹,剔除糟粕,又使之同现代的社会需要、现代意识和现代的审美情趣联通起来。

(四)改编应当具有独创性。

改编的最高境界,即其独创性。改编的独创性,它要求既忠实于原著,又对原著有所发挥,有所强调,有编导的独特的感受。经过改编的作品,不但是一种艺术形式的简单转换,而是适应新的艺术形式的再创造。大家公认曹禺改编的巴金的《家》,是小说改编为话剧的典型范例。其基本的经验是:一是他在改编时,鉴于原著小说很长,是一部话剧所难以包容的,因此,他就把话剧的艺术构思建筑于其“感受最深”之基础上。即把“对封建婚姻的反抗”作为基点,以此来聚焦取舍人物,安设情节冲突,建立话剧的思想和艺术的统一的有机体。二是他要写的是一部青春和爱情的悲剧,于是将人物、情节和场面按照话剧的艺术特点,也按照他自己的现实主义的追求,作了删节、提炼、改造。如第一幕,在巴金小说里,不过只有百余字的描写,但话剧却写出一幕充满诗意的洞房花烛夜来。它既符合原著的精神,但又有着话剧的特点,更有着曹禺的独创。三是,他竭力在原著基础上写出他的人物,如其重点刻划的觉新、瑞珏和鸣凤,较之原著,都有所新的开掘新的创造。四是话剧《家》烙印着曹禺的个人风格。当然,电视剧改编名著,不能照搬话剧的经验,但是,它应当对什么是创造性的改编有所启发。至于电影改编小说的成功范例,在世界范围内更是不胜枚举。如果要把电视名著的改编提高一步,势必应朝着具有独创性改编的方向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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