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第三代领导集体关于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理论与政策——中国共产党第三代领导集体民族理论研究之八,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共产党论文,领导集体论文,理论研究论文,少数民族论文,经济发展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6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22(2003)03-0019-07
发展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的生活质量,是解决当代中国民族问题的基础;坚持改革开放,实施积极有效的政策措施,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促进各民族的共同繁荣,是我国民族工作的基本任务。中国共产党第三代领导集体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的理论方面对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作出了重要发展。
一、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是现阶段民族工作的主要任务
江泽民同志在1999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提出,要“抓住历史机遇,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并进一步指出“这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本质要求在民族工作上的体现,也是党的民族政策的基本出发点和归宿。”[1]在2000年12月召开的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江泽民同志又提出加快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是对我国的民族工作提出的要求之一。[2]
现阶段,我国民族问题比较集中地表现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迫切要求加快经济文化的发展。因此,民族工作的主要任务,就是大力发展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建设。正如江泽民同志所指出的,“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快发展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等各项事业,促进各民族的共同繁荣。[3]
新中国的民族工作有两大历史任务,一是通过社会制度的变革,引导各民族人民走上社会主义道路,二是通过社会主义建设,加快各民族特别是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在党的领导下,第一项任务早已胜利完成,第二项任务也已取得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但是,第二项任务仍然是当前民族工作的主要任务。民族工作只有围绕这个主要任务来开展,才是抓住了主要矛盾。经济发展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解决中国的民族问题,归根结底要靠发展经济。
早在20世纪50年代,毛泽东同志就指出:“我们国民经济没有少数民族和经济是不行的。”[4]周恩来同志也指出,“最根本的问题是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生产,如果少数民族在经济上不发展,那就不是真正的平等。”[5]新中国成立50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民族地区的经济有了很大的发展,少数民族群众的生活水平有了显著改善。但是,由于历史、地理等多方面的原因,目前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在整体上还比较落后,尤其是同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相比,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对此,党中央一直十分重视,并对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作出了重要的部署,提出了一系列重大的政策和措施。我们要切实把中央的各项政策、措施贯彻好、落实好,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建设的发展。
二、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既是个经济问题,也是个政治问题
我国少数民族居住的西部特别是边疆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比较低,贫困人口相对集中,是国民经济结构中的薄弱环节。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逐步缩小与发达地区之间的差距,使之与全国的发展水平相适应,是现阶段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迫切要求。争取较高的发展速度不仅符合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利益,也符合国家的整体利益。只有持续地形成较高的发展速度,才能迅速增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实力,从而增强我国的综合国力。如果民族地区特别是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落后状态和贫困问题不能尽快地得到有效解决,势必影响民族团结、边疆巩固,也会影响整个社会的稳定。正如江泽民同志所指出的:“没有民族地区的稳定就没有全国的稳定,没有民族地区的小康就没有全国的小康,没有民族地区的现代化就不能说实现了全国的现代化。”[6]因此,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不仅是一个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
江泽民同志强调,要抓住历史机遇,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本质要求在民族工作上的体现,也是党的民族政策的基本出发点和归宿。在国家未来的发展战略中,加快民族地区的发展将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这是逐步缩小全国各地区之间的发展差距、最终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要求,是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实现我国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目标的要求,也是加强民族团结、保持社会稳定、维护祖国统一的要求。总之,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不仅是一个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江泽民总书记要求全党同志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中国共产党第三代领导集体高度重视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把它看作是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途径,强调要从政治的高度来看待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问题,始终把它放在民族工作的核心地位。
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直接关系到我国整个现代化建设目标的顺利实现。民族地区的现代化与全国的现代化,少数民族的振兴同整个中华民族的振兴,是密不可分、相互促进的。全国各个地区、各个民族是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速度如何,直接影响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均衡、健康发展。全国的小康,包括民族地区的小康,全国的现代化包括民族地区的现代化。
民族地区地域辽阔、资源丰富,发展潜力巨大,在我国经济格局中的地位将变得越来越重要。搞好民族地区的经济结构调整,加快民族地区的发展,有利于尽快实现全国经济的结构转型、合理布局,使全国各地区真正实现优势互补,使我国经济长期保持旺盛的活力。
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本质要求在民族工作上的具体体现,也是党的民族政策的基本出发点和归宿。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是要最终实现共同富裕,而不能任由地区、民族之间的差距无限扩大。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的根本目的是要实现各民族的平等、团结和共同繁荣,而平等、团结又必须在共同繁荣的基础上才能真正实现。没有经济的发展或经济发展长期过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利益得不到实现和保障,少数民族群众对社会主义制度和党的民族政策的信心就必然会受到影响,国家的长治久安就难以得到保障。
朱镕基同志曾指出:“进一步做好民族工作,关键是要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特别是要把经济搞上去。”[7]加快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对于增强凝聚力、维护社会稳定,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民族地区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归根到底要靠发展经济来解决。经济问题是其他一切问题的基础,一切问题的最终解决只能靠发展。民族关系的核心是利益关系,民族问题也与民族间的经济关系紧密相联。努力把民族地区的经济搞上去,才能为解决民族问题和民族地区的其他问题打下良好的基础。实践证明,贫穷落后和民族间差距过大是引发民族问题的最主要的原因,也是其他一些影响民族关系的因素得以乘虚而入的重要原因。因此,解决民族地区在现阶段出现的种种问题,既要治标,更得治本,而最根本的治本之策就是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各民族人民的大团结必须建立在共同利益的基础之上,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只有在各民族互助合作、协调发展的过程中才能增强。经济发展了,就能稳定民心,就能促进民族团结,这样国际敌对势力和境内民族分裂势力也就没有任何可乘之机了。
社会主义现代化必须建立在发达生产力的基础之上。建设社会主义就是要摆脱贫穷,找出一条比较快的发展道路,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不断提高各族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水平,只有这样,才能使少数民族体验到社会主义的优越性。
三、改革开放是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的必由之路
推进改革开放,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我国经济振兴和社会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同全国人民一道走向发展繁荣的必由之路。少数民族经济由于自然经济成分较多,在经济改革中实行对内对外开放就显得更为重要。民族地区由于各方面的原因,束缚生产力发展的因素很多,改革的任务非常艰巨。在经济体制上,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格局是在计划经济的体制下形成的,计划经济对民族地区的影响较深。在生产力发展上,民族地区历史、社会、自然、地理条件特殊,生产力水平较低,仍存在着封闭落后的自然、半自然的经济生产方式。因此,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进行经济体制转轨、改革开放的任务与全国其他地区相比更显重要、更有必要、更为迫切。开放是自然经济向商品经济转化的媒介,通过开放,民族地区将会引进资金、科学技术和设备以及管理经验和人才,促进本地区商品经济的发展,最终将会给民族地区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带来深刻的影响和变化。内地和边疆、山区和平原的各个民族相互之间敞开门户、取长补短、分工协作,必将促进商品交流、资金融通、技术转让、资源开发以及产业结构和人们思想观念的更新。改革开放将会消除民族间的闭关自守状态,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合作关系,增强各民族的内在活力。这将大大促进各民族间的相互联系,促进民族团结,消除民族间事实上的不平等。改革开放不仅能够提高全民族的社会生产力水平,也将加速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社会经济的变革。
邓小平同志曾指出,改革是需要的,不搞改革,少数民族的贫困就不能消灭,不消灭贫困,就不能消灭落后。江泽民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政治报告中也强调,要继续推进改革,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使改革在一些重大方面取得新的突破,并在优化经济结构、发展科学技术和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等方面取得重大进展。这一论述虽是对全国来讲的,但同样适用于民族地区的实际,以深化改革促进开放,以扩大开放促进发展,是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必须坚持的重要方针。改革是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需要,改革的中心任务就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破除一切阻碍和不利于生产力前进的旧的社会体制和思想观念。只有通过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族地区才能摆脱自然、半自然经济的束缚,不断把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才能打破思想观念的禁锢,使少数民族接受新事物、树立新观念,打破自然条件的封闭,走向全国、走向世界,才能不断缩小与发达地区的差距,实现自身的更大发展。
民族地区的改革开放是一项更加艰巨的任务,更应当认直地考虑民族地区的实际情况,按照各地的实际情况,慎重稳进地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扎实而富有成效地向前推进。
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是中国共产党的思想路线。民族地区的改革开放只有从实际出发,按客观规律办事,才能收到好的效果,才能促进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慎重稳进,是中国共产党在民族地区一贯实行的一个行之有效的方针。不论是在土地革命战争、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还是在解放后的社会主义改造时期,中国共产党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都曾实行过慎重稳进的、有别于汉族地区的做法,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因为少数民族的地理分布、历史文化传统和内部结构,都同汉族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异,而且各少数民族之间也有着很大的不同。因此,少数民族地区的改革不能“一刀切”,不能完全照抄照搬汉族地区和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的改革开放的政策、措施和经验。1992年,江泽民同志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指出:“民族地区的改革开放应坚持从实际出发,注意吸收外地的好经验,但不能简单地套用,要区别情况,分类指导,快慢得当,慎重稳进,今后凡是与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密切相关的重大改革,必须重视各个地区和民族的特殊情况,注意听取当地的意见,先试点后推行。”[8]李鹏同志也曾指出,民族地区的改革开放要充分注意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特殊性,坚持从实际出发,既要认真吸收内地和沿海地区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又要防止盲目照搬照套。
民族地区的改革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不能急于求成,要深入了解情况,实事求是,从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实际出发,积极稳妥地进行;要充分地、广泛地发动群众,依靠少数民族自己来进行,充分尊重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愿望和选择,不能把不切合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政策、措施强加于他们的改革开放与经济建设当中;要照顾少数民族的利益,研究已有政策哪些能用,哪些还欠妥当,要把那些真正能够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生产力发展的政策落到实处,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人民群众真正地从改革开放中得到实惠,尤其是物质生活水平的改善和精神文明建设水平的提高。
1992年,江泽民同志指出:“在扩大开放,发展边境贸易和经济合作的同时,必须切实加强管理,注意克服消极因素,做到既促进经济发展,又促进睦邻友好,保持边境地区的稳定。”[9]
民族地区的改革开放应该坚持发展与稳定并重的方针。我国各民族的发展很不平衡,大部分少数民族地区仍以传统农业为主,现代工业十分脆弱。从总体上看,民族地区基本上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低层次。这种落后境况决定了民族地区的对外开放工作必须因地制宜,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要充分利用区域优势,积极发展边境贸易,发展与周边各国的经济贸易和睦邻友好关系,加快民族地区的发展。要坚持发展与稳定并重,统筹考虑当地生产力水平、社会发展等多种因素,把改革开放的力度、发展的速度与社会可以承受的能力结合起来,处理好对外开放与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做到以开放促发展,以发展促稳定。
任何事物都不是十全十美的。从一定程度上讲,对外开放是一把双刃剑,在获得巨大效益的同时,也会带来一些消极的东西。因此,在继续推进民族地区对外开放的过程中,还要进一步加强管理,兴利除弊,使对外开放既能促进繁荣又能促进稳定。长期以来,国际敌对势力一直打着“民族”、“宗教”的旗号,对我实施“西化”、“分化”的图谋,境内极少数民族分裂主义分子也乘机进行分裂破坏活动。对此,我们决不能麻痹大意,要提高警惕,严加防范,坚决依法打击,以维护民族地区的团结和稳定。
1990年,江泽民同志在视察新疆时指出,实行对外开放是我们的一项基本国策,必须不断加强。新疆这方面潜力很大,思路还可以再开阔一些,步子还应该再大一些,要在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的前提下,把对外开放工作搞得更好。这个指示精神不仅适合新疆,也适合广大少数民族地区,民族地区要加大对外开放的力度。
我国的对外开放是对国内对国外两个领域的开放。在党和国家的领导下,我国对外开放的步伐十分迅速,内容也逐步丰富,开放型经济日新月异,对外开放从经济特区和沿海开放城市逐步扩大到广大内陆地区、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党的十四大以来,少数民族地区的对外开放进程进一步加快,国务院相继在黑河、绥芬河、珲春、满洲里、二连浩特、伊宁、博乐、塔城、凭祥、东兴、畹町、瑞丽、河口等13个沿边城市实施对外开放政策,对乌鲁木齐、南宁、昆明等内陆城市也实行沿边开放城市的政策。目前,我国陆地边疆地区全方位对外开放,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由沿海开放的大后方一跃成为向西向北开放的前沿,并积极改善投资环境,招商引资,取得了显著成效。同时,横向经济联合进一步加强,西南五省七方经济协调会、西北五省区经济技术协作会、甘青藏滇黔川少数民族经济协作区等区域联合,围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横向经济联合与对口支援,如沿海和内地发达省市对口帮扶中西部省区,全国支援西藏,等等。民族地区东西呼应、陆海匹配的全方位对内对外开放的大格局已经基本形成。
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和国内外环境的良好机遇,不失时机地扩大对外开放,是加快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环节。民族地区地大物博,对内对外开放的潜力还十分巨大。在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原则指导下,应进一步加强东部地区与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技术协作与合作,把东部企业的技术、管理优势与民族地区的资源、厂房、设备和劳动力优势有效地结合起来,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应采取更为灵活有效的措施,创造更加宽松和谐的环境,吸引更多的国外技术、资金,为我所用,并努力参与国际间的经济活动,不断提高竞争力,把对外开放的优势发挥出来,促进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上一个大的台阶。
四、把握西部大开发的历史机遇,促进各民族的共同繁荣
西部大开发是中国共产党第三代领导集体在世纪之交的历史时刻作出的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解决当代中国民族问题,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的重大战略举措。我国少数民族主要聚居在西部,西部地区的民族自治地方占西部总面积的86.47%,占全国民族自治地方总面积的96.72%,有40多个民族,人口占西部地区总人口的1/5,占全国少数民族人口的3/4。因此,西部大开发与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与解决我国民族问题关系十分密切。加快西部民族地区的全面发展,为我国的民族团结提供坚实可靠的物质基础,是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要目标之一。
西部大开发是邓小平“两个大局”战略构想的伟大实践。开发西部地区,实现东西部经济协调发展,是党和国家经济工作的一贯方针。邓小平同志在改革开放之初提出了“两个大局”的理论,“沿海地区加快对外开放,使这个拥有两亿人口的广大地带较快地先发展起来,从而带动内地更好地发展,这是一个事关大局的问题。内地要顾全这个大局。反过来,发展到一定的时候,又要求沿海拿出更多的力量来帮助内地发展,这也是个大局。那时沿海也要服从这个大局。”[10]在全国小康水平的目标基本实现,东部地区保持着旺盛发展活力的形势下,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瞻远瞩,审时度势,不失时机地提出西部大开发战略,这正是对邓小平“两个大局”构想的具体贯彻和实践。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利于加快西部发展,缩小地区经济差距,符合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有利于推进我国的现代化建设,是实现中华民族在新世纪全面振兴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推动各民族的共同进步与繁荣,使民族平等团结有坚实的基础。因此,江泽民同志指出:“实施西部大开发是我国下个世纪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也是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的重要历史机遇。”[11]民族地区应该充分利用西部大开发带来的空前机遇,奋发有为,不断进取,努力实现跨越式发展。
江泽民同志指出,西部大开发“一定要注意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得到利益和实惠”。[12]西部大开发的根本目的是使各族人民过上幸福生活,确保少数民族在西部大开发中得到实惠,具有现实意义。因此,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要与少数民族的利益实现相协调,建立有利于保障少数民族利益、有利于协调民族关系和有利于少数民族利益实现的机制。少数民族在西部大开发中得到的实惠应是多方面的:首先是直接的物质利益。特别是帮助民族地区建设一批对经济发展起重大作用的基础设施项目,以便更充分、合理、有效地开发利用民族地区的自然资源,发展有市场潜力的特色、高效经济,形成产业基地,并使之成长为促进民族地区和国家经济增长的重要支点。其次是发展的机会。开发西部,关键是高素质的劳动力,因此需要大力发展教育事业,培养各类人才,提高人力资源的科学技术与文化素质,这将有利于提高少数民族的受教育程度和择业、发展的能力。同时,开发西部也推动着西部的扩大开放,沟通区域间、民族间的交流,大开发与大开放相互促进,相得益彰,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创造更多的发展机会。第三是可持续的生存环境。西部地区特别是少数民族人口比较集中的山区、农牧区是我国的几大江河的源头和生态屏障,但这里生态环境比较脆弱。只有大力改善生态环境,才能使民族地区的生态资源得到可持续利用,使民族生存的基本空间和根基得到维护。缓解乃至最终抑制西部地区的水土流失和荒漠化状态,维持一个适宜生存的环境,这符合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根本利益。因此,再造一个山川秀美的西部是西部大开发的基本内容之一。国家基本法——《民族区域自治法》要求,上级国家机关应当把民族自治地方的重大生态平衡、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统一部署。
西部大开发是一项宏大的战略工程,必须通过长期奋斗和踏实工作才能逐步将蓝图变成现实。我们要抓住西部大开发这个机遇,努力做好各项工作,包括加强民族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民族地区的投资环境,增强民族地区的发展后劲;要充分发挥优势,扬长避短,以市场为导向,发展各具特色的民族地区经济;要高度重视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通过切实抓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等工程和生态环境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要进一步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扶贫攻坚力度,尽快解决贫困地区的温饱问题,要认真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为民族地区的发展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持和丰富的人力资源。
西部大开发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也是一个对利益关系进行重新调整的过程。在西部地区的发展过程中,不可能所有地区、所有民族、所有领域完全同步发展,也必然要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采取区别先后、逐步推进的策略。因而,民族之间、城乡之间、地区之间有可能出现新的差距或原有差距进一步扩大的情况。对此,应该有清醒的认识,既要尊重经济规律,又不能任由差距过度扩大。要协调好国家和地方的关系,只有将西部大开发战略与西部少数民族群众的切身利益紧密联系起来,才能调动他们参与西部大开发的积极性,才能为西部大开发提供良好的社会政治坏境,才能使西部大开发战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都得到体现,经济目标和政治目标尽早得到实现。
在西部大开发中要大力推进“兴边富民行动”。“兴边富民行动”是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于1998年倡议发起的,是配合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的一项配套工程。我国2.1万公里的边境线上的135个县、市都在“兴边富民行动”范围之列。“兴边富民行动”的主要任务是:以解决温饱为中心的扶贫攻坚;以水、电、路、通信为主的基础设施建设;以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和适应科技兴边为目标的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以繁荣少数民族文化为宗旨的文化设施建设;以资源合理配置为目的的产业结构调整;以发展边境贸易为核心的外向型经济开发;以退耕还林、还草为重点的生态建设等等。党中央对这一行动给予了充分的肯定。朱镕基同志在1999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继续推进‘兴边富民’行动,为富民、兴边、强国、睦邻做出贡献。”在新形势下,开展“兴边富民行动”,加快边疆民族地区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边疆的发展,关系到各民族的团结、关系到边疆的巩固,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长治久安,关系到国家的统一。
五、坚持国家扶持与自力更生相结合,实现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的加速发展
国家扶持和发达地区帮助民族地区发展,是我们党和国家一贯遵循的方针政策。新中国成立以来,在这一方针指导下,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得到了较为快速的发展。但任何事物的发展变化都是内因和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从根本上讲,内因才是决定性因素,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实现民族地区的发展、繁荣,离不开国家的扶持和发达地区的帮助,但最根本的、最重要的还是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国家的扶持和发达地区的帮助仅仅是外因,只能起辅助的、暂时的作用,并且这些帮助最终还要靠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努力工作才能真正发挥作用。正如江泽民同志所指出的:“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要获得较快的发展,既需要国家的扶持和比较发达地区的帮助,更需要进一步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充分发挥当地各族人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集中力量把经济搞上去。”[13]
民族地区的广大于部群众要有良好的精神状态,要驱除长期贫困和落后所带来的心理阴影,要克服“要、靠、等”的思想,要增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效率、效益意识,增强商品、市场观念,要树立敢于在市场经济大潮中拼搏的精神,面对现实,正视困难,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只有主观的积极性、创造性被充分地调动起来,客观的有利条件才可能起作用;只有民族地区不断增强内生活力和自我发展的能力,国家的支持和发达地互的帮助才有可能产生最大的能量,发挥实质性作用。
〔收稿日期〕2003-01-15
标签:地区经济发展论文; 经济论文; 经济建设论文; 领导理论论文; 社会改革论文; 西部大开发论文; 社会问题论文; 边疆论文; 经济学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