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哲学中的“本体”概念考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本体论文,中国古代论文,哲学论文,概念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清朝学者陈确认为:“‘本体’一词,不见经传,此宋儒从佛氏脱胎来者。”(注:陈确:《瞽言》四,《与刘伯绳书》。)这一说法,显然有见于宋儒著述中才出现大量“本体”用语、此后“本体”遂成定语的事实,但是却未必准确。本文拟对中国古代哲学中“本体”一词的来龙去脉做一番考察。
一、“本”概念与“体”概念
作为合成词的“本体”,来源由“本”和“体”两个单字。要了解“本体”一词的意思,似有必要从“本”概念与“体”概念的意思说起。
“本”可指草木的根、干,如《诗经·大雅·荡》:“枝叶未有害,本实先拨”,又如《庄子·逍遥游》:“吾有大树,人谓之樗。其大本拥肿而不中绳墨,其小枝卷曲而不中规矩。”转而有事物的根本的意思,如《论语·学而篇》有若说“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本”也有根据的意思,如《周易·乾·文言》:“本乎天者亲上,本乎地者亲下”。另外,“本”还有原始、本原的意思,如《礼记·乐记》:“乐者,音之所由生也,其本在人心之感于物也。”“本”通常可与“末”相对,如《大学》说“物有本末,事有终始”。
“体”的意思较多,既表示人与事物的全体,如:《大学》“心宽体胖”,《庄子·秋水》“此其比万物也,不似毫末之在马体乎”,又表示全体的一部分,如:《论语·微子》“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孟子·公孙丑上》“子夏、子游、子张皆有圣人之一体”。“体”通常还有法式、规矩的意思,如《管子·君臣上》:“君明,相信,五官肃,士廉,农愚,商工愿,则上下体。”尹知章注曰:“上下各得其体也。”此外,“体”还有一种比较特殊的用法,可指卦体或者占卜的卦兆,如《诗经·卫风·氓》:“尔卜尔筮,体无咎言”。“体”在先秦时期已经出现过与“用”相对而言的提法,如《荀子·富国》:“万物同宇而异体,无宜而有用,为人数也。”(注:这里的“体用”,与后来玄学和理学理解中的体用关系大有差别,参见张岱年先生文章:《中国哲学中的本体观念》,载《安徽大学学报》(哲社版)1983年第3期。)
从起源上看,“本”虽然指草木之根、干,但是其根本、根据、本始等含义,与器物的形状、象状有较大距离;这种距离体现在道家关于“本”的看法上。据《庄子·天下篇》记载:“以本为精,以物为粗,以有积为不足,澹然独与神明居。古之道术有在于是者,关尹、老聃闻其风而悦之。”这里的“本”,实际上是指老子所谓的“道”。道为本,为精,从而与为粗之物对立起来。相对来讲,“体”的含义跟物象之间的关系比较密切。作为表示全体或是全体的一部分的“体”,与器物的形状、形体关系甚密;而作为法式、规矩意义上的“体”,则必须有一个载体,这个载体往往也是具体事物或以物化形式表现出来(前面“各得其体”,载体就是君臣等人;另外“体”若指文章的体例与风格,则其载体为文章(注:许慎《说文解字叙》谓:“自尔秦书有八体”,转引自王力《古汉语词典》页1698,中华书局2000年6月第1版。);卜筮意义上的“体”,则指通过筮草与龟贝等物表现出来的吉凶之兆。如果说《易传》“形而上”与“形而下”的区分是从形与不形的角度来区分的(注:参见张载《横渠易说》关于《系辞传》“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的解释:“形而上者是无形体者,故形而上者谓之道也;形而下者是有形体者,故形而下者谓之器。”《张载集》页207,中华书局1978年8月第1版。),那么我们或许可以说,“本”概念近于“形而上”,“体”概念近于“形而下”。从此二概念发展而来的“本体”概念,介乎形与不形之间,既具有不离物象的特点,又具有超越物象的可能。
二、“本体”一词之最初起源及其含义
张岱年先生指出:“本体一词,始于晋代”,并举西晋司马彪解释《庄子·骈拇》“而侈于性”一句时说“性,人之本体也”以为证明(注:司马彪此条见唐陆德明《经典释文》引:“司马云:‘性,人之本体也,骈拇、枝指、附赘、县疣,此四者各出于形性,而非形性之正,于众人为侈耳。’”(转引自清郭庆藩《庄子集释》页312,中华书局1997年10月第8次印刷)。此处“本体”意思颇为难解,或许可以借用王叔之《义疏》所谓“性者,受生之质”(同上)来解释,指人性之本来面貌。张岱年先生的说法参见其文章《中国哲学中的本体现念》。)。其实在司马彪之前,本体一词已经开始得到应用。如西汉大儒京房在解释“临”卦时,认为“震入兑,二阳刚,本体阴柔,降入临”;另外,在解释“未济”卦时,又有“阴阳二位,各复本体,六爻交互,异于正象”的说法,这是目前所了解到的关于“本体”用法的最早记载。(注:参见《京氏易传》。按:此二条作为目前所知最早使用“本体”一词的材料,笔者转引自强昱著《本体考原》一文,见《中国哲学与易学》页284,北京大学2004年4月版。)
另外根据唐李鼎祚《周易集解》:
(否卦九五爻辞:“休否,大人吉;其亡其亡,系于苞桑。”)“系于苞桑。”荀爽曰:“包者,乾坤相包也;桑者,上玄下黄,以象乾坤也。乾职在上,坤体在下,虽欲消乾,系其本体,不能亡也。”
(旅卦《彖传》:“旅,小亨,柔得中乎外而顺乎刚,止而丽乎明,是以小亨,旅贞吉也。旅之时义大矣哉!”)“彖曰:‘旅小亨。’”姚信曰:“此本否卦,三五交易,去其本体,故曰客旅。”
荀爽,生于汉顺帝永建三年(公元128年),卒于汉献帝初平元年(公元190年)。姚信为陆逊外甥,吴末帝(乌程侯孙皓)时曾任太常(参见《三国志·陆逊传》)。他们生活的年代显然早于西晋的司马彪。
除经部之外,史部也于东汉末年出现过“本体”的用法。据《后汉书·应奉传附子劭传》,应劭删定律令为《汉仪》并奏之汉献帝,其书云:
臣累世受恩,荣祚奉衍,窃不自揆,贪少云补,辄撰具《律本章句》、《尚书旧事》、《廷尉板令》、《决事比例》、《司徒都目》、《五曹诏书》及《春秋断狱》凡二百五十篇。蠲去复重,为之节文。又集驳议三十篇,以类相从,凡八十二事。其见《汉书》二十五,《汉记》四,皆删叙润色,以全本体。其二十六,博采古今環玮之士,文章焕炳,德义可观。其二十七,臣所创造。岂繄自谓必合道衷,心焉愤邑,聊以藉手。
其中“删叙润色,以全本体”的提法,“本体”也是以合成词的形式出现。应劭此书奏于建安元年(公元190年)。根据以上几例材料。“本体”一词起始于晋代的说法是不确切的。“本体”的早期用法可概括如下:
一、本体指事物原有之体状。如《江表传》中所谓“历阳县有石山临水,高百丈,其三十丈所,有七穿骈罗,穿中色黄赤,不与本体相似,俗相传谓之石印”(注:虞傅《江表传》,见《三国志·吴书·孙皓传》注。),这个“本体”指的是石山及其色泽外貌;另外如《北史·彭城王勰传》记载,孝文帝元宏为彭城王元勰所作诗改动一字,并说“虽琢一字,犹是玉之本体”,此处本体,指的是原诗本有的风貌。
二、早期“本体”的用法与《易》有密切关系。它或指一卦之所象,如荀爽条所谓“本体”,指的是坤卦所象之黄色(注:参见清李道平疏:“坤阴虽欲消乾,然系于玄黄之木。黄亦坤之本体,消亦安能遽亡也。”《周易集解纂疏》页178,中华书局1994年3月版。);或指阴爻与阳爻在卦中所处之体位,如京房谓“本体阴柔”;再如姚信“三五交易,去其本体”,按照后人的解释,是“三阴三阳之卦自否来,三五易位。五本乾,之三仍乾,是去本体而客它所,故独取象客旅。”(《周易集解纂疏》,页490)即指阳爻的“本体”是一卦的第五爻位。虽然这些“本体”用法各各不同,但都与《周易》有关,这是不争的事实。
三、本体可指本有之体例。如《北史·高允传》:“至于书朝廷起动之迹,言国家得失之事,此为史之本体,未为多违。”此处所谓“史之本体”,即指史书所应具备的体例;此外如《文心雕龙》所谓“本体不雅,其流易弊”(《谐隐》)、“规范本体谓之镕,剪截浮词谓之裁”(《镕裁》),皆指文章之体例。
可以看出,早期“本体”一词侧重于物象本有之体状、体位、体例,这种用法可说一直是中国哲学中“本体”概念的应有之义,然而早期“本体”一词表现出强烈依赖并局限于物象的特点,从这一角度说,“本体”一词没有完成其哲学概念化的过程。
三、隋唐时期“本体”的哲学概念化
隋唐时期,本体一词有进一步的应用。它与《周易》的关系在此阶段也有表现,如《旧唐书·志第二·礼仪二》所谓“八纯卦之本体,合二十四爻”,这里的“本体”即指乾、坤、震、巽、坎、离、艮、兑等八个经卦各自具有的三爻;另外,“本体”可指本然的、实际的情况,如唐隆元年(公元710年)七月六日颁布《宽宥逆人亲党敕》,所谓“欲明本体,而有司所奏,尚未该详”。(注:见《唐大诏令集·宽宥逆人亲党敕》。按此敕令为宽宥所谓“逆人”的亲属,后面有“其亲累人贬拘者,所司宜更详审,务令折衷,重申朕意。咸使坦,俾尔周行,以凝庻绩“等语,可知所谓“本体”即是指“其亲累人贬拘者”等实际情况。)
中国文化史上隋唐时期最引人注目的事件是佛教得到空前的发展。佛教于东汉传入中国,在经历了初期用玄学格义佛学的阶段之后,此时已经进入了全面发展的教门与宗门时期。(注:冯友兰先生将佛教与佛学在中国的发展概括为三个阶段:格义、宗门、教门,参见氏著《中国哲学史新编》第4册,页213—214,人民出版社1986年9月版。)在佛教典籍中,本觉、本性、本心、本来面目等等说法大量出现。“本体”一词则渐成流行。如法藏“谓真如本体亦是可遣之法”(注:法藏《大乘起信论义记》卷中本。),这里的“本体”也就是真如的同义语;另外如《大日经》(《大毗卢遮那成佛神变加持经》,善无畏、一行译)第七卷记载“一身与二身,乃至无量身;同入于本体,流出亦如是”的说法,这里的“本体”,是指相对于应身而说的真身,也就是诸法的根本自性。
佛学化的“本体”用法的出现,在“本体”一词的发展演变中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如前所说,“本体”一词从“本”概念与“体”概念而来,有不离物象的特点,又有超越物象的可能;而在早期的用法当中,其不离物象的特点得到充分展示,但是超越物象的一面却无从体现。随着隋唐时期佛学化的“本体”用法的出现,这一切都发生了极大的变化。
在佛学里,真如兼有真实不虚与如常不变两层意思;所谓“一切诸法,从本已来,离言说相,离名字相,离心缘相,毕竟平等,无有变异,不可破坏,唯是一心,故名真如”(注:《大乘起信论校释》,页17,高振农校,中华书局1992年4月版。)。真如是作为法界相性真实如此的本来面目,恒常如此,不变不异,不生不灭,不增不减。真如与“本体”联系,意味着“本体”作为某种普遍本质,去掉了表物与表象的特点,而具有了某种抽象的、根本的、超越的意义。从此角度可以说,“本体”一词在佛学中完成了它哲学概念化的过程。
佛学之中有多种关于本体性相的学说,本体与诸法的关系也各有不同,例如唯识宗以三性、三无性叙述万有之有空观,从“有”的一端来说明万有之自性,从“空”的一端来诠显诸法皆空,故强调现象为空或假有,而真如实体为真有,这种“有空中道论”突出了本体与世间物象的对立。天台宗依据法华经、《中论·观四谛品》“众因缘生法,我说即是空,亦为是假名,亦是中道义”的颂文以及《大智度论》“三论一心中得”的说法,说明空、假、中三谛圆融之妙理,藉以揭示诸法本来圆融无碍之体性;并主张人们如果能脱离迷妄,即可直接体达一切诸法实相,这种“诸法实相论”突出差别即是平等,现象即是实体,事相与本体无二无别。此外,华严宗的法界缘起、密宗的六大缘起等理论,也都倡言现象即是本体。(注:参见《佛光大辞典》页1983—1984,佛光出版社1999年2月第3版。)
隋唐时期佛学发展史上最重要的事件是禅宗的兴起。禅宗有不少使用“本体”的范例,如黄檗希运禅师谓“直下无心,本体自现”(注:《景德传灯录》卷九《附黄檗希运禅师传心法要(河东裴休集)》:“世人不悟,只认见闻觉知为心,为见闻觉知所覆,所以不睹精明本体。但直下无心,本体自现。”);九峰道虔禅师谓“本体不离”(注:《景德传灯录》卷十六《九峰道虔》:问承古有言真心妄心如何。师曰:“是立真显妄。”曰:“如何是真心?”师曰:“不杂食。”曰:“如何是妄心?”师曰:“攀缘起倒是。”曰:“离此二途,如何是学人本体?”师曰:“本体不离。”又见《五灯会元》卷六《九峰道虔禅师》:问:“古人道:‘因真立妄,从妄显真。’是否?”师曰:“是。”曰:“如何是真心?”师曰:“不杂食是。”曰:“如何是妄心?”师曰:“攀缘起倒是。”曰:“离此二途,如何是本体?”师曰:“本体不离。”曰:“为甚么不离?”师曰:“不敬功德天,谁嫌黑暗女。”),大珠慧海和尚谓“从本体起迹用,从迹用归本体,体用不二,本迹非殊”(注:《景德传灯录》卷二十八《越州大珠慧海和尚语》:“净者本体也,名者迹用也;从本体起迹用,从迹用归本体;体用不二,本迹非殊,所以古人道:‘本迹虽殊,不思议一也。’”)。此数处所谓“本体”,皆为“心之本体”,此本体并非实体含义,而是指心的无起灭等性质,即所谓本心。禅宗作为“教外别传、不立文字、直指人心、见性成佛”的最典型的中国化佛教宗派,其倡言“前念迷即凡,后念悟即佛”、“即烦恼即菩提”,要大众“契本心”的进路,乃是为彻见心之本体,即所谓识自家本来面目;这种心性论意义上的“本体”概念用法,为宋明理学开了先河。
除了佛教之外,道家道教之中也出现了不少关于“本体”的提法,如吕洞宾的一首七律:
玄门玄理又玄玄,不死根元在汞铅。
知是一般真个术,调和六一也同天。
玉京山上羊儿闹,金水河中石虎眠。
妙要能生觉本体,勤心到处自如然。(《全唐诗》卷八五一)
此处“本体”似从“不死根元”处说,与佛教之即色即空的本体说法又有所差别。
在中国哲学中,“本体”一词作为一个哲学概念,从一开始就没有表现出可以作为独立的实存的特点。而我们知道,在西方哲学中,本体之为独立的实在,是有源远流长的传统的,如古希腊柏拉图的“理念”,以及近代康德的“物自体”。
四、宋明理学中“本体”概念略述
冯友兰先生在论及道学时候说,道学就是对禅宗再下一转语。(注:《中国哲学史新编》第5册,页9,人民出版社1988年1月第1版。)“本体”概念在宋代的发展,同样可以用“下转语”来形容,若现象即是本体,那么为何还需要用“真如”的名义?
理学家中首倡“本体”说法的是张载。在《正蒙·太和篇》中,张载明确提出“太虚无形,气之本体”的说法,张载提揭太虚,乃是以至实之虚对治佛学“以山河大地为见病”的说法,以至虚之实破除道家道教“有生于无”的理论。气散入太虚,无形,为清,为无碍,为神,为形而上的道;气聚成世间万物,有形,为浊,为窒碍,为形而下的器。形与不形,清与浊,碍与无碍,都是气之“一物”而具有的“两体”。太虚超越了有形之气,然而太虚又并非异质于气的存在,其所谓“本体”并不是指太虚作为气背后的超越性实体赋予气以存在根据,太虚乃是气的本然的存在状态,此所谓“太虚即气”。
“本体”说法在张载的著作中仅此一见,在其它时候,他是用“体”概念来表达同一个意思。“本体”一词在张载之后的理学家著作中也有零星的表现,如杨时谓“盖气之本体也”(《龟山集》卷八),谢良佐谓“性,本体也”(《上蔡语录》卷一)等。到了朱子,“本体”一词始大量出现。其所谓本体,有所谓“天理自然之本体”(注:朱熹《论语集注·公冶长》:“天道者,天理自然之本体,其实一理也。”),“才说是性,便已涉乎有生而兼乎气质,不得为性之本体也,然性之本体亦未尝杂”(《朱子语类》卷九十五),“虚灵自是心之本体……岂有形象”(《朱子语类》卷五)等等。可以说理学之中“本体”的种种用法,实大成于朱子。
朱子所谓本体,也指本然状况或者本然性质,例如“心之本体”并非指意识之中有另一实体,而是指意识过程之中的原始状态。(注:陈来:《朱子哲学研究》,页249—250,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朱子关于“本体”诸说法中有所谓“天理自然之本体”,可与张载的“自然之为体”(注:《张载集》页182:“大易不言有无,言有无,诸子之陋也。人虽信此说,然不能知以何为有,以何谓之无。如人之言曰自然,而鲜有识自然之为体。”)相对比。张载之“自然之为体”,指的是太虚;而朱子在说“天道者,天理自然之本体,其实一理”的时候,强调的是理作为自然运行的背后“体”的意义。朱子之“理”并非在时空上有一个先独立于气的存在,但是他承认“未有天地之先,毕竟是先有此理”(《朱子语类》卷一),这样一种逻辑在先的说法,使得理作为所以然的根据,对于气有一种绝对的主导;因此,朱子认为,理是形而上的,气是形而下的。据此,朱子认同程颐对于张载“清虚一大”的指责,认为张载把形而下的东西说成形而上,“最是于此处不分明”(《张载集》页343)。
明代大儒中,王阳明也说本体,如“充拓的尽,便完完是他本体”(《传习录》上)。其所谓本体,也是本然的内容之意,此点张岱年先生在《中国哲学的本体观念》一文中已有说明,在此不复赘述。此外,阳明是比较明确地将本体与工夫作为一对概念而加以论述的。在阳明那里,本体即是良知,工夫即是致良知;良知知善知恶,知之必能行,所以本体便是工夫;致良知为善去恶,本身又是良知之用,所以工夫即是本体。要之,“工夫不离本体……工夫不要有内外,乃是本体工夫。”(《传习录》下)阳明之后,本体与工夫成了中国哲学史上一对重要的范畴。
五、结语
自从19世纪日本学者将西方哲学中ontology一词翻译成“本体论”并被中国学术界接受以来,关于“本体论”的翻译是否合适曾引起讨论,如陈康先生在20世纪40年代就已经提出,用“本体论”翻译ontology一词可以商榷(注:参见陈康《尼古拉·哈特曼》一文注1,见《陈康:论希腊哲学》,页476,商务印书馆1990年9月版。在这篇文章中,陈康先生以“翁陀罗己”音译Ontology,但在以后的著作中他也采用过“万有论”的译法,如在《柏拉图》一文中就以万有论与认识论对举。)。但是,陈康先生的这一质疑并没有得到广泛的应对;因此,虽然ontology在中国也有其它的翻译,但是用本体论来指称ontology毕竟成了哲学界、思想界的主流用法。近年来,关于“ontology”及其词根“on”的译名问题,已经成为学术界讨论的一个热点。从讨论的情况看,大多数学者已经承认,采用“本体论”来翻译“ontology”,或者把中文中的“本体论”这一术语与西方作为一门哲学分支学科的“ontology”作为含义相同的概念等同起来,是非常不妥的。因此,如同始作俑者日本哲学界的做法一样(从19世纪末到20世纪上半叶,日本哲学界普遍采用“本体论”这个译名,但20世纪30年代以后,日本学者已逐渐放弃“本体论”而采用“存在论”一词,大约从50年代至今便几乎完全用“存在论”代之,“本体论”这一术语已经消失),中国有的学者也主张彻底废除汉语中“本体论”这一术语。(注:参见刘立群《“本体论”译名辨正》,载《哲学研究》1992年第12期。)
“本体论”作为一种自足自明的纯逻辑体系,其支点或曰基础即是“本体”(注:参见王峰明《“本体论”现代诠释的困境和出路》,载《社会科学》1997年第4期。)。虽然“本体论”的说法为中国传统文化所无,但是关于“本体论”的争论又的确是中国文化本身的问题——因为“本体”一词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屡见不鲜;因此当翻译者以“本体论”一词来对应西方哲学中的ontology,以及在接受这一翻译的人的眼中(包括日本人以及中国人),中国固有的“本体”说法与ontology要探讨的问题显然具有某些类似之处。也就是说,“本体论”一词从其面世之日起就具有了中西文化对话与交流的性质,具有立基于中国固有文化传统来格义与会通西方哲学这样一个前提。如今我们重新检视“本体论”的说法,首先要讨论的就是这种文化层面的格义与会通之前提是否成立。
在西方哲学中,本体有两个词根来源,从而引申出两种含义。1、源自ousia,也译作“实体”,它与希腊词语“是”(on)相似,由此而来的“本体”单词是substance。在亚里士多德那里,“本体”是支撑其他一切东西的终极主体,本体有第一本体(可感个体)与第二本体(种与属)。(注:参见《西方哲学英汉对照辞典》(Dictionary of Western Philosophy),页963—964,尼古拉斯·布宁(Nicholas Bunnin)、余纪元主编,人民出版社2001年2月第1版。)2、源自noein,“思维”,指“被思想的事物”或者“理智的事物”,作为可理解对象或者终极实在的事物,相对于现象,即“显现的或者可感的事物”。这个区别古已有之,并在柏拉图的“形式论”(the theory of ideas,通常翻译成“理念论”)中得到充分的讨论,由此而来的本体一词是Noumenon,这一词特别与康德有关,在他那里本体概念就是“只通过纯理智认作是物自身的东西——是绝无矛盾的概念”。(《西方哲学英汉对照辞典》页690—691)
通常说西方哲学本体实而不显,现象显而不实的说法,是西方哲学中柏拉图和康德学说意义上的本体概念。这一概念所暗含的本体即是独立之实体的意思,在中国哲学的本体说法中,如上文所说是完全没有表现的。但是亚里士多德所谓“本体”是最终之基质的说法,这与中国哲学中以“本体”作为本然体状的说法却有相近之处。将ontology翻译成“本体论”,从此意义上理解并非没有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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