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语言与交往——马克思与哈贝马斯,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马斯论文,马克思论文,语言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当现象学大师胡塞尔依旧盘桓于德国传统意识哲学的王国,用“自我意识的理性范式”来消解主体自我的独白,建构他的“主体际性的世界”,而终未能够摆脱唯我论的幽灵时,马克思与哈贝马斯则将哲学的研究视角从“纯粹精神”的领域,转向了现实生活的世界。他们从“地上”这同一场所,先后从两种截然不同的基点出发,循着各自不同的理论发展轨迹,以“生产和再生产的范式”、“语言理性的范式”来解说人的社会行为和人际之间的交往,形成了马克思基于物质生产活动的交往思想,以及哈贝马斯以语言为本的交往行动理论。
严格说来,马克思并没有以交往为定向的综合研究理论,而是在阐释社会存在的现实基础及其历史变迁、发展的社会根源时,提出交往概念,论及交往问题,而哈贝马斯则把交往作为他的哲学研究主题之一,并将它作为架构合理化的生活世界的支柱,促进社会进化的契机,和重建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基石。由于交往问题在马克思和哈贝马斯的社会哲学中分别占据着不同的地位,扮演着不同的角色。所以,二者有关交往的见解,理论内涵都存在着很大差异,这种理论上的差异,首先则源自于二者观察问题的立足点和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不同。
实践观点是马克思理解人,理解社会及其历史发展的新的哲学思维方式。这种新的哲学思维方式克服并超越了两种最通常的传统的观察历史的方法:即抽象的经验论者只是诉诸于一些僵死事实的搜集而倾向于还原主义的解释原则;唯心主义只是诉诸于“这种或那种意识”而倾向于思辩的原则或理性的规定性的解释原则。实践观点的前题是人,但不是处在某种幻想的与世隔绝的、离群索居状态的人,而是处于一定历史条件下从事实际活动的,可以通过经验观察到的发展过程中的人。实践的思维方式就是从人之为人的自身存在根源去理解人,“从现实的、有生命的个体”的基本生存活动去理解人与人之间的各种社会交往现象及其多义属性,从人的历史地生成变化中去把握交往形式的历史制限性及其变迁。一切社会交往现象都可以从从事实际活动的诸个人作为参与者的物质生产和再生产的活动方式中,从生产力和分工的历史发展中得到解释。易言之,实践的思维方式也就是立足于活生生的具体的和现实的人,并在其最基本的物质生产活动的广阔历史背景中来理解和把握社会的交往现象。社会批判诠释学是哈贝马斯理解理性,社会结构与社会进化的社会探究方法。这种方法作为对各种不同的,以社会为对象的理解方式考察、批判的结果,作为实证论的因果解释,诠释学的意义理解与意识形态批判的辩证综合,一方面,它反对脱离经验成份而囿于纯思辩先验形而上学玄想的主体性哲学的方法论,另一方面,它又试图从原则上消除和超越只从消极意义理解理性和语言而囿于单一的解释性理解那种直接形式的经验分析的社会探究模式,主张把历史——释义学的侧度和批判的侧度合为一体,同时以历史为指向并具有实践意图的社会理论。和马克思一样,哈贝马斯同样认为哲学应隶属于它所反映并必须回到现实世界,内在于哲学的种种观念不可能由思想本身来实现,但是,他进行社会批判的实践现实化的前提条件则是情境性介入的“实践理性”。由于实践理性的各个向度——认知与行为——都须透过语言来表现,并在主体间的往返对话中既展示理性超越自身主体性格局的开放性,同时又保持其批判性和统一性的双向功能。所以,这种方法的规范——理论性基础则定位于使人类超出自然并渗透在日常生活中的语言。社会、文化、个人、政治、道德和理性以及一切至关重要的社会问题都可以在人们日常话语的交往结构中得到解释;现实与批判、理性与实践、社会与进化、理解与解放交织并统合于对话的合理性重建中。概而言之,这种基于语言交往结构的讲解方式,可以说是经验的,但对社会现实的分析又不是坚持在经验给定的东西上面;是哲学的,但又不是按全部知识的意义或原理从整体上解释、批判经验上变动不定的现实;是历史的,但又非历史主义的探讨曾经是、现在是、将来是人们整个“生活世界的普遍结构”或揭示“理解”的普遍先验条件;是实践的,但又不是在经济的、政治的“强制”性意义上来论证社会文化革新的目的和一体化的产生、检验和协调,以及造成自主的、负责的和成熟的人,实现人类解放的前提条件。
不同的思维方式,不同的观察视角,必然形成不同的交往思想或理论。从哲学的定向看,马克思以劳动——物质生产实践为基础的社会交往思想,实际上就是从人与自然的物质交换关系来揭示人与人之间的诸种社会交往关系,以及由此形成的市民社会。马克思认为,人是一种类存在物,“人的类特性恰恰就是自由自觉的活动”(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 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1版,第96页。)。人改造对象世界的活动不仅使其在天然本性上区别于动物种的存在,而且使之成为一种溶解在普遍关系中的存在。人在改造无机自然界的劳动过程中,不仅生产出他同自己的对象和生产行为的关系,同时也生产出其他人同他的劳动和他的产品的关系,以及同他人的关系,而人同自身的任何关系也只有通过他同他人的实际交往关系才能得以表现。所以,人的类本性表明:人只能存在于同他人内在统一的一体性关系中,也只能存在于同对象世界的内在统一的一体性关系中;人同自身“对象性的、现实关系”,人同他人、他物的“实际交往”不是外在于而是内在于人对自然的改造过程中。人的类特性——劳动本身就内含有并表现为双重关系:一方面是人与对象世界的关系;另一方面是人与他人的社会交往关系。在此意义上,劳动本身就决定了人是关系中的类存在物,决定了人们的物质和精神交往的诸种形式与特质,决定了民族与民族,国家与国家之间交往的历史限制性和交往的地域性。因此,一定个人所从事的现实劳动和积累起来的劳动,是人们社会交往,社会结构的产生和发展的前提条件。与马克思不同,哈贝马斯则另辟蹊径,沿着“一条迄今还没有充分考察过的,可能引向另一种(正好相反)方向的道路”(注:哈贝马斯:《交往与社会进化》,重庆出版社,1989年第1版,第158页。)铺陈出了他的社会交往理论。哈贝马斯批评马克思把注意力过于集中在物质生产的实践上,以致忽略了社会主体的规范性结构并非简单地遵循着再生产发展所走的道路,而是有着某种内在的历史,忽略了实践与进化不能完全化约为技术;理论与知识不能完全化约为有目的的或工具式的理性;忽略了人的交往行为或相互作用领域内的理性化过程,既不能还原为生产领域中的理性化过程,也并非后者的直接产物。这种化约的结果,使得“马克思主义社会理论的规范基础方面,从最初起就缺乏某种明晰性”(注:哈贝马斯:《交往与社会进化》,重庆出版社,1989年第1 版,第100页。)。在哈氏看来,劳动和语言同作为精神的“中介”, 相比之下,对于人这种“存在于口语交往结构中的生物”种来说,语言更具有普遍的、无可回避的、先验的约束性力量。如果说存在的先天性使人的实际生活成为可能;思想的先天性使人的科学知识成为可能;情感的先天性使人的深层交往成为可能。那么,存在、思想、情感的先天性均蕴含在语言的先天性中,正是语言的先天性使人类的文化再生产、社会的交往、社会的整合怀进化成为可能。从人类的个体发生学来看,人的话语行为使每个个人所具有的普遍资质(认知、语言、相互作用三种结构性侧度),不是作为孤立的单子,而是必然要成长并进入“生活世界”的符号化结构中。人的话语交流或符号互动不仅使说者与听者在其中相遇,同时又将每个参与者置于与世界的关联中:即置于与可能的事实的“外在世界”的关系中;置于与任何一个独特的主体才能认知的“自己的”内在世界的关系中;置于与主体相互肯认的“我们”共享的社会生活世界的关系中。凭借语言在主体间的往返对话,使得每个参与者能够相互理解,凝结共识,构成某种先于行动又指导行动的“情境界定”或“知识背景”。而这种背景关系则以参与者相互认可的语言的普遍有效性要求为基础,即要求人们的陈述具有真实性;要求人们的规范和价值具有道德—法律的正确性;也要求人们的美学的自我表现具有真诚性。每个个体都会在真实的、正确的、真诚的语言交往与沟通中被埋进相互期望、理解和肯认的社会交往的网络中。每个个体经验的客观性都会在语言的沟通结构性中一开始便结构性地与主观的、客观的、社会的三个“世界”相关联;与文化更新、社会的整合和个人社会化的需求交织在一起,形成具有高度文化要求的一体化和整体行动的世界。而一切所谓社会劳动则无一例外地运作于这样的交感背景下。因此,尽管生活世界的物质再生产领域与生活世界的符号再生产领域,在社会演化的进程中各自有其自身内在的发展逻辑,但是,系统的物质生产的功能整合,应该以生活世界的符号再生产的社会整合为其组织化的前提条件。因为,物质生产或劳动作为人们的工具行为、战略行为和有目的的——理性行为,每一个主体都会遵循着他已经为自己确定的偏爱和决策准则,并且这种偏爱和决策准则又是独白式的,完全不顾及是否与其他主体的一致性。所以,由有目的——理性支配的战略行为系统必须以语言交往的方式被嵌入到主观际的约束性规范中,以产生一体化或团体化的效果;由工具行动理性选择所形成的系统机制或制度化组织,必须以符号互动架构起来的生活世界的理性化,即以“认知世界之理性化”为其分化的起点和前提。如果脱离了生活世界的理性化,脱离了社会整合的协调机制,那么,沟通理性以语言为整合媒介的协调共识,就会在工具理性日益膨胀的选择中均被纳入到“非语言化”的战略行为系统的单向思考的操纵机制中;生活世界的社会整合就会在物质再生产能力的扩大、系统复杂化增加的功能整合中萎缩成次级系统,直至形成“系统对生活世界的殖民”和宰制。因此,生活世界的再次解放端赖于“沟通行动理性”的重建。沟通行动理性的交谈活动可以恢复生活世界的再生产动力,强化理性的力量,重新协调符号再生产和物质再生产之间的失调现象,使再语言化的互为主体性往返动力,重新扩展为社会演化的基础。由此可见,主体的行为交往和互动一致,以及由这种协调一致所形成的文化再生产,社会整合与个人社会化,进而由它所推动的社会进化,不是有赖于诸如物质生产实践的经济力量和阶级斗争的政治力量而是有赖于人类有机体的先天装置——语言能力,有赖于凭借语言来进行的交往模式,有赖于这种交往模式所形成的真正生活世界的理性化。
由上可见,马克思的交往思想和哈贝马斯的社会交往行动理论,从根本上说是二者观察问题的视角不同,从交往共同体的物质——事实和一般交往规范——理想的对立之中,必然使得二者的理论架构具有不同的意蕴和物质。马克思基于物质生产实践的交往思想,注重的是人与自然的物质变换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生产关系、经济关系、阶级关系以及由此决定的社会关系,凸显的是个人与个人、民族与民族、国家与国家之间的物质交往、利益交往和阶级交往关系以及所采取的与之相应的敌对和统治、贸易和战争等诸种交往形式。而哈贝马斯基于语言互动规范结构的社会交往行动理论,注重的则是人与人在话语交流过程中所形成的主体间,在思想观念、语言符号、道德价值等精神方面的联系,凸显的是主体间的精神沟通、视界融合、道德同情等交往关系,以及在相互肯认语言有效性前提下的话语交流形式。马克思把现实的劳动和积累起来的劳动作为人类所有交往活动发生与发展的前提条件,同时也揭示了基于物质生产活动基础上的诸种交往活动的历史限制性,以及在生产力和分工的特定历史条件下,物质交往的第一性和基础性,交往在政治与经济方面所表现出来的不平等性、差异性、强制性和交往的地域性。而志在“重建历史唯物论”的哈贝马斯,则把语言符号的互动沟通模式作为包括劳动在内的人类“普遍行为”和社会进化的背景基础,寻求构建自我发展的一般理论,“揭示理解”的普遍条件,以及强调语言“互动”或“沟通”在范畴和本体论原则上的优先地位,交往在语言方面的平等性、同一性和对话性,以及基于个体发生学基础上的语言交往模式的普遍性、规范性和非历史性。在马克思看来,“普遍交往”和理想“共同体”的实现,归根到底有赖于“生产力的巨大增长和高度发展”,而不是理论演绎的结果。生产力的普遍发展是使狭隘地域性的个人为世界历史性的、真正的普遍个人所代替,各民族突破原始闭关自守状态向世界各民族人民之间的普遍交往;历史向世界历史转变的物质基础。生产力的普遍发展以及在此基础上建构起来的世界交往的普遍性是消除异化,达到人的全面发展和解放,实现共产主义的现实前提。哈贝马斯也认为理想的交往共同体,既不是玄思或科学预见的产物,同样也不是“马克思现实抽象的概念”的结果,而是情境性介入的实践理性的结果。他认为生产力质上不受控制的盲目增长和发展,只能造成人类与自然、人与人的对立与冲突;生产力和破坏力的相互紧密交叉,只能造成“传统生活世界的错位以及后传统生活世界的破坏”和社会进化的一元化短路。因此,理想的交往共同体必须寄希望于一种理想的语言交往规范——沟通理性。沟通理性凭借主体间话语交流的往返动力是社会活力的起博器。所以,不是物质生产力和分工决定着社会的交往和社会的发展,相反,在生活世界的符号再生产和生活世界的物质再生产的双重发展中,前者更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建基于口语交往结构上的“社会交往不仅是现存发展方式的再生产过程中的动力,而且也是社会发展模式改变的动力”。理想的语言交往模式是“重建历史唯物论”的规范性基础,也是实现人类“解放的旨趣”的前工具性的先验前提。
如果说马克思基于“生产和再生产范式”的交往思想突出的是交往活动的物质生产的客观性、历史性、经验性和现实性,那么,哈贝马斯基于“语言理性范式”的交往行为理论,突出的则是交往行为的理论的规范性、超时空的逻辑性、超经验的先验性和超现实的理想性。由于马克思注重的是揭示社会存在和社会发展的历史根源,所以,没有或极少系统地论述主体自我如何在其物质生产实践中逻辑地通达其他主体,以及在对社会形态作实践改变的语境中个人之间的社会“交往”或“联合”的形式,在对主体自身本性作社会文化同化的语境中个人相互之间的“交往”形式,在特殊的“文化生产”语境中“精神活动”和“语言游戏”的形式等。但是,这并不等于说马克思未对这些问题得以科学的阐释提出了它的现实的、理论的基点,并不影响跨学科的交往理论的建构,恰恰能从物质生产实践的现实基点上得到普遍的解释。哈贝马斯基于语言本体的社会交往理论,从基本理论上综合了当今社会出现的一些根本问题,其理论在国际上引起了很大的反响并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但是,他用“交往范式”来取代马克思的“生产范式”,既是建立在对马克思基本观点的错误的解释上,又是建立在他的片面的浪漫的理想的交往模式上。哈贝马斯在对马克思主义的诠释过程中,常常是以自己预先铺陈的理论架构来批评、修改和取代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因此,在他“重建历史唯物论”的宏伟蓝图中,始终带有马克思主义研究中的两种修正的互补性的特征,即带有经济主义的和实践哲学的修正的互补性。他反对劳动和阶级斗争的片面的主客体思想,最后又使其陷入了以语言为中心的主体间性的片面性。这种试图通过人们内在的活动,即学习、思维、辩论等主观因素来参预当代社会生活,推动社会发展的交往行动理论,从论题上忽视了当今社会面临的严峻的生态问题;忽视了社会同外部自然的社会经济的发展关系;忽视了社会性的个人所固有的自然界所占有的社会文化;忽视了由劳动和阶级的历史所决定的社会交往的历史限制性和非语言的交往的可能性(诸如战争,物质交往的诸种形式),从而使其理论构思呈现出了相当浓厚的“方案”色彩。当然,尽管我们不能象哈氏那样完全来个倒转,但是,他研究的全方位性和探讨方法的独特性,在当代社会科学和社会思潮领域里似乎是无可匹敌的;“在探讨个体发生和种系发生的过程及其意蕴方面,他的著作吸收而又丰富了诸如心理学,社会学,人类学和政治科学的治学方法”,(注:费莱德·R·多尔迈:《主体性的黄昏》,上海人民出版社,1992年第1版,第292页。 )他对主体交往行动的特殊规律或语言逻辑结构所作的跨学科的研究,对现代社会中文化革新的目的和一体化的产生、检验和协调具有某种直接实践的参考价值。更重要的是使我们意识到,探讨、研究主体交往行动体系理论的和现实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从理论上说,如果说马克思没有以交往为定向的交往行动理论,但却为主体交往行为的科学阐释奠定了现实的基础——实践。人以实践为基础在改造自然的过程中同时又产生了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关系,如果说人的交往关系不能完全由人与自然的生产关系来说明,那么,人与人之间的互属互动关系在改造自然的过程中,其作用又将是怎样的呢?它有没有自身独特的逻辑发展规律?如果说人总是结成一定的关系和自然发生关系,那么,这种关系作为人与人之间有意识的交往,其主体是如何展开?如何构成主体关系和自然打交道?人为什么会在其意识支配下去改造自然?如果说人的实践既包括了人与自然的关系同时又包括了人与人的关系,那么,我们不仅要研究人与自然的关系,同时也要研究人与人的关系;不仅要从人与自然的关系来说明人与人的关系,同时也要从人与人之间所结成的有意识关系来说明人与自然的关系。因为人与自然的交往总是在人与人的背景下进行的,而人与人交往的构成又应有其主体内在根据;因此,说明人如何从其自身发展出来的逻辑的和现实的基础,揭示在此基础上和他人的社会关系,和自然世界的物质生产关系以及由此所形成的生活世界的存在结构和发展是不可缺失的。换言之,实践所包括的人与自然和人与人之间的两种关系,实际上是天人,人伦之间的关系,人与自然之间的协合关系即天人合一关系,归根到底来自于人与人之间的协合关系即人伦合一关系。从逻辑上说,只有有了人伦合一才能实现天人合一,人只有从单个的原子走向类似于莱布尼兹的那种精神合协的单子,才会有一个合协的大同社会,也就是说人在逻辑上首先有了类意识,才会有人的类存在。
从现代社会或世界看,对某一国家、民族来说,世界在扩大。每个国家,民族逐渐从封闭社会走向开放社会。它的政治、经济、文化诸方面的疆域和界限,随着同其他国家、民族的相互交往与渗透,开始向外扩展、延伸;而从整个世界来看,随着工业的全球化,以及诸种交往带来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全球化,整个世界正在变成一个大家庭,社会又在变小。在某种意义上说,世界正在进入一个新的全球化的战国时代,呼唤“孔子”的到来,以建立一个适应于全世界地球村的“道德秩序”。从社会历史的发展看,当人类社会从群体本位,中经个体本位向类本位转变,从必然王国走向自由王国时,面临着如何把个人主体提高到类主体,人类如何逐渐摆脱多个有意识的活动,但却受一个看不见的手的支配的尴尬局面,而形成在实践基础上的人与人之间的意识沟通和共识,并由此克服人与自然,人与他人和社会的异化力量,实现人的类意识和类存在的问题。因此,无论从理论上,抑或是从现实看,不能不说对马克思的交往思想和包括哈贝马斯在内的西方各种主体间性理论进行比较研究,从宏观和微观相结合的角度对交往体系做跨学科的研究和建构,是未来社会哲学的发展所面临的最具挑战性的并具有前沿性和交叉性的研究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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