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优势、技术进步与收入分配——基于两个经典定理的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定理论文,技术进步论文,收入分配论文,比较优势论文,两个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 F061.3;F124.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257-0289(2002)06-050-006
(一)引言
20世纪90年代以来,经济全球化出现了加速的趋势,特别是商品、服务、资本、信息的全球流动量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大,速度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快。虽然移民可能还没有100多年前那么自由,但是人员的全球移动,特别是商务旅行,也比以往任何时候都频繁。在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中,加入WTO,意味着我国将进一步开放,更大程度地利用我国的比较优势,参与国际分工,融入到世界经济中去。但是经济的进一步全球化又是在新一轮技术革命的推动下发生的。世界经济发展的历史告诉我们,任何国家的经济发展都越来越取决于技术进步了。对我国来说,这也就意味着,要参与国际竞争,提高我国的国际经济地位,就必须大力推动技术进步。
然而,对于中国这样一个人口众多、资源相对贫乏、技术相对落后的国家来说,这在一定程度上是有矛盾的。更大程度地参与国际分工,利用我国外生要素禀赋决定的比较优势,就意味着我国要更多地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而推动技术进步,就意味着我国应大力发展高科技产业。如果说一国长远的经济增长主要是靠技术进步,那么,更多地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对我国提高国际竞争力,尽快赶上发达国家似乎是不利的。但是如果说技术越是先进的产业所需要的劳动力相对越少,那么,要推动技术进步,发展高科技产业,就会面临如何解决我国大量的非技能劳动力的就业问题和收入分配问题。这种近期就业与长远发展的矛盾,也就是本文试图讨论的问题。
显然,从产业角度看,由于技术越是先进的国家,其相对优势越是在技术密集的产业,因此,利用比较优势与推动技术进步就越不矛盾;而技术越是落后的国家,其相对优势越是在劳动密集或资源密集的产业,因此,利用自身的比较优势与推动技术进步也就越矛盾。我国由于现在技术上还比较落后,要素禀赋上的比较优势主要还在于大量的非技能劳动力,因此利用现有的比较优势与推动技术进步还是有一定的矛盾的。但是如果我们把技术进步区分为通用技术和产业特定技术两类,我们就有可能通过一定的政策选择来解决这一矛盾。这里,通用技术是指所有产业,甚至整个社会都要应用的技术,如电力、计算机等;而产业特定的技术是指只适用于某个产业的技术,如纺织技术、炼钢技术等。
本文下面主要从贸易与收入分配以及技术进步与收入分配两个角度,利用斯多尔帕-萨缪尔森定理和芬德雷-格鲁伯特定理对利用比较优势与推动技术进步所导致的国内收入分配影响进行讨论,并就此提出一些政策性意见。
(二)对外贸易与收入分配
国际贸易理论中的赫克歇尔-俄林模型告诉我们,国际贸易的原因是各个国家的自然资源禀赋不同,以及不同产品生产中所使用的要素密集度不同。一国相对丰裕的生产要素,其价格相对便宜,因此该国密集使用这种丰裕要素生产的产品在国际市场上就相对便宜。通过生产和出口这种丰裕要素密集的产品,一国就可从贸易中得益。根据这一基本思想推导出来的斯多尔帕-萨缪尔森定理(SS定理)告诉我们,由于出口产品的国际价格高于国内价格,因此随着出口的展开和增加,国内该产品的生产就会扩大,而这种生产的扩大会导致对该产品中密集使用的要素需求增加,从而会使该产品中密集使用的那个要素的价格提高;同时由于与进口竞争的产品的国内生产会相应减少,因此该产品中密集使用的那个要素的价格会相应下降。这也就是说,对外贸易在使一个国家作为整体有可能得益的同时,也会产生收入分配影响。由于在没有贸易的时候,一国相对稀缺的要素的价格较高,而相对丰裕的要素的价格较低,因此,贸易开放以后的收入分配影响应当说有利于收入分配的更加公平。更具体地说,如果主要的生产要素是劳动和资本,则一个劳动相对丰裕的国家贸易开放后,劳动者的收入会增加,而资本所有者的收入会相对减少,反之亦然。
其实,斯多尔帕-萨缪尔森定理并不一定要以对外贸易为前提条件,只要国内生产发生变动,这一定理的结论就成立。因此,这一定理还可以这样表述:如果相对密集(不密集)使用一要素生产的产出水平提高,该要素的实际报酬肯定提高(下降)。
我们用图1这样的合形图来说明这一点。从图1我们可以看到,当两种产品的均衡生产点从点E移到E[*],劳动密集的Y产品的生产增加,而资本密集的X产品的产出减少。在E[*]点,两部门的资本/劳动比例(用O[,X]E[*]和0[,Y]E[*]显示)都比E点时高。在要素价格不变的情况下,资本密集的X部门生产减少后释放出来的资本比劳动密集的Y部门扩张所需要的多,而释放出来的劳动又比Y部门扩张所需要的少。这意味着在现行要素价格下,要素市场上资本有过度供给,而劳动有过度需求。这时,要使充分就业维持下去,工资/租金比例就必须提高,使得两部门都用资本替代劳动,从而使得在E[*]点两部门的资本/劳动比例都比E点高。两部门资本/劳动比例的提高意味着劳动的边际生产率提高,而资本的边际生产率降低。由于在竞争性市场上,要素的报酬等于其边际生产率,因此劳动的报酬提高,资本的报酬下降。从贸易的角度,我们可以把E点看作为是没有贸易、自给自足时的均衡点。如果这个国家是一个劳动相对丰裕的国家,那么贸易开放后,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出口使得国内劳动密集的Y产业产出增加,而使得资本密集的X产业产出减少。
以中国为例,由于中国是一个非技能(unskilled)劳动力较多、技能(skilled)劳动力(也即人力资本)以及资本、土地较少的国家,因此中国会在市场经济和自由贸易环境下出口非技能劳动密集的产品,进口人力资本、资本和土地密集的产品。改革开放以来的对外贸易结构大体上符合这一格局。例如,根据世界银行的数据,中国出口中劳动密集型制成品所占的比重从1980年的39%提高到了1990年的74%,其中非技能劳动密集型制成品的比重从29%提高到了51%;而资本密集型制成品和自然资源为基础的产品则分别从35%和50%下降到19%和20%。(注:World Bank(1993),China Foreign Trade Reform:Meeting the Challenge ofthe 1990,World Bank document,Report No.11568-CHA,p11。原表中三类产品比重相加大于100是因为有重复计算。)另外,根据中国学者张晓光(音)的估计,到1996年中国非技能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虽有所下降,但仍占46%左右,而资本密集型产品也只有16%,只是农产品和自然资源产品继续减少,只占8%,而人力资本密集的产品出口有明显的增加,达到近30%。但另一方面,中国进口产品中人力资本和资本密集型产品仍是最多的。到1996年,前者占了44%,后者占约26%;而劳动密集型产品和自然资源产品分别占近20%和10%。(注:Xiao-guang Zhang(2000),China's Trade Pattern and International Comparative Advantage,P56-7。)当然,对于不同人员的工资和收入分配情况,还需要另外专门进行实证研究,但是从观察到的现实可以看到,哪些地方出口增长快,经济增长也快,工人的工资收入提高也快。
然而,劳动密集型产业主要还是附加值较低的传统产业,它们对经济增长的推动作用相对比较低。另一方面,虽然现在高科技产品出口在不断增加,但是要看到,由于我国出口中一半以上是加工贸易出口,因此,相当一部分的高科技产品在我国的加工过程还是劳动比较密集的。显然,这样的贸易结构对中国的产业结构提升和经济增长的推动作用并不很强。要提升我国的产业结构,推动经济的更快增长,就必须依靠技术进步。
(三)技术进步与收入分配
现代经济增长的理论模型说明,长期的经济增长和人均收入水平的提高有赖于技术进步。这是因为,没有技术进步,随着人均资本的增加,资本的边际报酬递减,最终人均产出的增长就会停滞(Solow,1956;Swan,1956)。许多经验研究也显示,技术和知识在长期的经济增长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如世界银行,1999)。尽管人们对技术进步究竟如何对经济增长起作用,以及作用到底多大还有不同意见,但是恐怕没有人会否认技术进步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说,一个国家要取得长期的经济增长,就必须不断推动技术进步。然而,经济增长理论只是从总体上进行分析,而且一般都在封闭经济假设下进行,而技术进步一般不会在一个国家各个部门同时都发生,并且现在的经济往往都是不断开放的经济。这样,不同的技术进步对一国经济的影响可能是相当不同的。此外,我们假设技术进步是希克斯中性的,是就一个产业本身来说的,但是技术进步还体现为新的产业的建立和发展。而新兴产业一般都比老产业技术密集度高,使用的劳动少。即使是老产业,技术进步的趋势一般也是节约劳动的。
然而,尽管技术进步对长期经济增长非常重要,并且即使我们假定技术进步是希克斯中性的,即发生技术进步后要素的边际产出不变,只要技术进步不是发生在所有部门,它也就会产生与上述SS定理类似的收入分配影响。这就是芬德雷-格鲁伯特定理(FG定理)告诉我们的。该定理本身并不是讨论技术进步对收入分配影响的,而是就技术进步与生产之间的关系进行研究的。但是结合上面的SS定理,我们不难推断出其收入分配的影响。
芬德雷-格鲁伯特定理可作如下表述:对于给定的资本和劳动数量,如果希克斯中性的技术进步在两部门之一发生,无论相对要素密集度如何,在不变的商品价格下,发生技术进步的部门的产出水平必然提高,而另一部门的产出水平必然下降。图2显示了技术进步后保持商品价格不变时要素价格的变动。假定初始的生产单位产量的资本密集型产品X和劳动密集型产品Y的均衡点分别为A和B,其中FF是等成本线,其斜率反映了工资/租金比例。两部门均衡的资本/劳动比例分别由OR[,X]和OR[,Y]给出。令希克斯中性的技术进步发生在资本密集的X部门。X的等产量线X[,0]下移,它与F[1]F[1]线(平行于FF线)相切于A[1]。该点显示,技术进步后,可以用相对较少的资本和劳动生产出同样多的X产品。这意味着技术进步降低了生产成本。成本的节约程度取决于等产量线X[,0]或FF曲线的下移程度。显然,如果FF的斜率不变,即工资/租金比例不变,该商品的价格就必然下降或部分工人失业。要使商品价格不变或使工人全部就业,技术进步的效应必须通过要素价格的调整来消化。由于X是资本密集型产品,这一技术进步效应就要通过提高资本使用的价格(租金)和降低劳动的价格(工资)来消化。这在图2中就表现为FF曲线变得平坦,成为与X[0]和Y[0]分别相切于C点和D点的一条PP线。
这种变动情况用类似图1的合形图就可以更清楚地说明FG定理的效应以及类似于SS定理的收入分配影响(见图3)。假定技术进步前的均衡是在图3的E点,其中ER线的斜率显示了初始的工资/租金比例,与其相应的部门资本/劳动比例分别为O[,X]E和O[,Y]E。X部门发生技术进步后,如果两部门的资本/劳动比例都不变,则X部门的产出从X[,0]提高到X[,1]就与O[,X]E线交于F点,而Y部门的产出从Y[,0]下降到Y[,1]后就与O[,Y]E线相交于F[*]点。显然,F点和F[*]点都不是均衡点,这时,必然有资本的不足或劳动的过剩。只有两部门的资本/劳动比例进行调整,充分就业才能维持。如果两部门的资本/劳动比例从O[,X]E和O[,Y]E下降为O[,X]E[*]和O[,Y]E[*],则均衡点就转移到E[*],其中与其相切的E[*]R[*]线的斜率显示了新的工资/租金比例。由于希克斯技术进步并不改变效率轨迹线O[,X]O[,Y],因此从E到E[*]的变动只是等产量线的变动。
当然,如果我们假设技术进步发生在劳动密集的Y部门,其结果正好相反,Y部门的生产扩大,而X部门收缩。但是无论技术进步发生在哪个部门,其收入分配的影响与SS定理的结论是一致的:生产扩大部门中密集使用的要素收入会增加,而生产收缩部门中密集使用的要素收入会减少。只是SS定理假定生产扩大是由商品价格提高引起的,而GF定理假定商品(名义)价格不变,生产扩大由技术进步(实际成本下降或生产者实际价格提高)引起。(注:当然,如果技术进步后该产品的价格是下降的,FG定理就不成立,从而其收入分配影响也不一定如SS定理所显示的那样。但是,在开放的小国情况下,产品的价格由国际市场给定,因此商品价格不变的假设还是有效的,FG定理一般也能够成立。)显然,如果技术进步后要素价格不能发生变化,两部门生产中的资本/劳动比例也就不会变,这时就会发生要素供求的不平衡。如果这种不平衡不能由要素市场来调整,某种要素就会供不应求,而另一种要素就会失业或闲置。
由于大多数的技术进步发生在资本相对密集的产业,或者换句话说,技术密集的产业往往也是资本密集或人力资本密集的产业,因此,对中国这样非技能劳动相对丰裕的发展中国家来说,推动技术进步很可能是不利于非技能劳动者的就业和收入分配的。
(四)矛盾与出路
中国入世以后,由于内外贸易壁垒都比以往大幅度降低了,因此这对中国更好地发挥和利用现有的比较优势是十分有利的。但是也正因为如此,中国至少在短期内面临更突出的矛盾:是更多地利用比较优势,从而使更多的劳动力能够就业,还是更注重推动技术进步从而冒收入分配恶化甚至劳动更多失业的风险?或者换个角度,这个问题也就是:中国能否在入世后更好地利用现有比较优势的同时,也更快地推进技术进步?显然,从上面的分析我们看到,利用比较优势与推动技术进步是有一定矛盾的,但这一矛盾也不是完全不可调和的。
从政策角度看,大体上有三种选择。第一种选择是推动高技术产业的发展。由于高技术产业往往是资本或人力资本密集的,因此,其结果就如上面分析X部门发生技术进步一样,其代价就是劳动者收入的下降或者甚至失业。
第二种选择是推动低技术部门的技术进步,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传统产业的技术改造。由于传统产业大多是劳动相对密集的,而我国不少传统产业的生产技术还落后于先进国家,因此推动传统产业的技术改造既有利于提高生产率,促进经济增长,也有利于劳动者的收入分配和就业。但是,由于传统产业一般技术含量不如新兴产业高,因此它们对提高生产率和经济增长的作用可能也不如新兴产业那么大。更重要的是,推动传统产业的技术进步固然有利于改善国内收入分配和就业,但是它可能导致对外贸易条件的恶化(徐建斌、尹翔硕,2002)。
第三种选择是同时推动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和传统产业的技术改造。根据FG定理和SS定理,如果两个部门的技术进步率相同,则两部门的产出提高幅度也相同,两部门的资本/劳动比例就不会发生变化,收入分配和就业也不会发生变化。同时,它也不会导致对外贸易条件恶化。
然而,事实上现实生活中产业有许许多多,并不能这样简单地分为两类。从这个意义上说,要同时推动所有产业的技术进步是有困难的。何况,由于各产业的技术状况是不一样的,我们也很难判断各产业的技术进步率是否大体相当,从而对收入分配和就业不产生明显的影响。但是我们至少可以推动一种技术进步,那就是所有产业都可使用、能够提高所有产业生产率的通用技术。这种技术有第一次产业革命时的蒸汽机、第二次产业革命时的电力、以及现在的信息技术。这可以看作为是第四种选择。显然这种选择与第三种选择一样,可以在提高所有产业的生产率的同时,不导致收入分配的恶化或失业的增加。
[收稿日期] 20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