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爷史学思想的两个问题_范晔论文

范爷史学思想的两个问题_范晔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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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K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353(2001)04-0080-05

对《后汉书》作者范晔的研究,历来受到人们的重视。同时,他也是一个人们争议较多的史家。范晔是南朝宋人,《宋书》本传之末,引用其兄范晏的话说:“‘此儿进利,终破门户。’终如晏言。”《南史》本传后论说得具体一些:“蔚宗艺用有过人之美,迹其行事,何利害之相倾。”这两则较早的评论,写得都很谨慎。究其根本原因,是因为范晔以“谋反”之罪而受诛。

至于其所著《后汉书》,《宋书》本传只是说:“不得志,乃删众家后汉书为一家之作。”《南史》本传引伸说:“不得志,乃删众家后汉书为一家之作,至于屈伸之际,未尝不致意焉。”这样的评价都很笼统。

较早对《后汉书》作出认真评价的,是南朝梁人刘昭,他稍晚于《宋书》作者沈约,是阐述、宣扬《后汉书》成就的最有力的人物之一。他在《后汉书注补志序》中写道:

范晔《后汉》,良诚跨众氏,序或未周,志遂全阙。国史鸿旷,须寄勤闲,天才富博,犹俟改具。……况晔思杂风尘,心桡成毁,弗克员就,岂以兹乎?……晔遗书自序,应遍作诸志,《前汉》有者,悉欲备制,卷中发论,以正得失,书虽未明,其大旨也。曾台云构,所缺过乎榱桷,为山霞高,不终逾乎一篑,郁绝斯作,吁可痛哉!徒怀缵辑,理惭钩远,乃借旧志,注以补文。狭见寡陋,匪同博远,及其所值,得微得论列。分为三十卷,以合《范史》[1](《范晔传》)。

这篇序文,也批评了范晔“思杂风尘,心桡成毁”,但对《后汉书》却有明确的评价,一是说它“诚跨众氏”;二是肯定它作志的计划与旨趣,“书虽未明,其大旨也”;三是“乃借旧志”,“以合《范史》”,并视此为一桩重要的事业。

唐宋以下及于明清、近代,评论《后汉书》者多矣,而争论也不曾中断过。本文之所以开篇要说到这些,是为了证明:评价一个历史人物(包括评价一个史学家)本是一件很繁难的事情,除了历史的原因外,还有评价者在认识上的差别。即以范晔的史学思想来说,其要旨与核心究竟何在?依然是一个值得再探讨的问题。笔者反复阅读范晔的《狱中与诸甥侄书》(《宋书》本传亦称此为范晔“自序”,下引此,作“自序”)和《后汉书》纪传以及相关资料,略有所得,写出来向同好请教。

一、关于“以意为主,以文传意”

范晔的史学思想,最重要的两个方面,用他自己的话来说,一是关于“以意为主,以文传意”,二是关于“因事就卷内发论,以正一代得失”。对于前者,所讨论甚少,本文特提出来加以阐发。对于后者,屡屡有论者提到[2],有的论者也有一定的论述,颇多启发,有的论者则未予以展开。本文意在发展、丰富已有陈说,时亦提出新的认识,把这一问题的研究向前推进一步。对于范晔的历史思想,笔者拟另撰专论,本文一般不予涉及。

这里,首先讨论关于“以意为主,以文传意”的问题。

范晔在“自序”中突出地写了他关于“意”与“文”的认识,他说:

文患其事尽于形,情急于藻,义牵其旨,韵移其意。虽时有能者,大较多不免此累,政可类工巧图缋,竟无得也。常谓情志所托,故当以意为主,以文传意。以意为主,则其旨必见;以文传意,则其词不流。然后抽其芬芳,振其金石耳。此中情性旨趣,千条百品,屈曲有成理。自谓颇识其数,尝为人言,多不能赏,意或异故也。

对于这一段话的理解,论者往往把它局限在关于“文”的范围之内,这是一种比较狭隘的理解。其实古时文史不分,后来文史分途但二者仍有联系。刘勰《文心雕龙》是文学理论著作,但也有《史传》篇专论史学。《昭明文选》“选”的是“文”,但它也有“史论”专卷[3](卷49、卷50)。刘知几《史通》是史学批评著作,但它反复强调“国史之美者,以叙事为工”[4](《叙事》)。章学诚所著《文史通义》,更是兼论文与史的理论著作。这样来看,对于范晔所论“以意为主,以文传意”的思想,是不应当理解得太狭隘,而要把它同作为史学家的范晔联系起来进行考察,庶可得其真谛。

要之,这是认识范晔史学思想及《后汉书》有关问题的关键。

其一,关于史论。范晔“自序”称:

详观古今著述及评论,殆可少意者。班氏最有高名,既任情无例,不可甲乙辨,后赞于理近无所得,唯志可推耳。吾杂传论,皆有精意深旨,既有裁味,故约其语句。至于《循吏》以下及六夷诸序论,笔势纵放,实天下之奇作。其中合者,往往不减《过秦篇》。尝共比方班氏所作,非但不愧之而已。

在这里,范晔所强调的,有两点很值得注意:一是他说“吾杂传论,皆有精意深旨”和“《循吏》以下及六夷诸序论,笔势纵放”,是突出“精意深旨”和“笔势纵放”,同前文所说“以意为主,以文传意”丝丝相扣。二是他说班固史论“任情无例,不可甲乙辨”,是突出了“任情”之不可取,同前文所说“情急于藻”也是丝丝入扣。笔者前此评论范晔史论[5],未曾及此,藉此机会予以补叙。

其二,关于“纪传例”。范晔“自序”又称:

纪传例为举其大略耳,诸细意甚多。自古体大而思精,未有此也。恐世人不能尽之,多贵古贱今,所以称情狂言耳。

这里提到了“纪传例为举其大略耳,诸细意甚多”的问题。关于《后汉书》的“纪传例”问题,前人少有论及。值得注意的是,在“举其大略”的前后,包含着“诸细意甚多”,再次突出了“以意为主”的思想。现在我们只有从《后汉书》纪传本身及其序、论去探讨范晔所谓“诸细意甚多”了。刘知几在论及序例问题时,批评范晔改变了《史纪》、《汉书》的传统,他说:

爰自范晔,始革其流,遗弃史才,矜炫文彩。后来所作,他皆若斯。于是迁、固之道忽诸,微婉之风替矣。若乃《后妃》、《列女》、《文苑》、《儒林》,凡此之流,范氏莫不列序。夫前史所有,而我书独无,世之作者,以为耻愧。故上自《晋》、《宋》,下及《陈》、《隋》,每书必序,课成其数。盖为史之道,以古传今,古既有之,今何为者?[4](《序例》)

刘知几的这个批评是不对的。他在《史通·序例》篇起首就指出:“孔安国有云:序者,所以叙作者之意也。”既然如此,不同时代的作者,必然有其不完全同于古人或前人之“意”,若无“序”则难以明其“意”,这是显而易见的道理。可见刘知几此处所论,不无自相矛盾之嫌。范晔的“诸细意甚多”应是《后汉书》研究者所应当特别关注的。

其三,关于作史的目的。范晔“自序”还写道:

欲遍作诸志,《前汉》(按指班固《汉书》——引者)所有者悉今备。虽事不必多,且使见文得尽;又欲因事就卷内发论,以正一代得失,意复未果。

显然,就卷内发论,以正是失,是范晔作志之意,也是他作《后汉书》之意;他说“意复未果”,指作志的目的没有达到,乃引为憾事。刘昭对他的遗憾深为理解,故在《后汉书注补志序》中对此强调指出:“书虽未明,其大旨也”。可以认为,刘昭对《后汉书》所做的“注补”之举,的确是深得范晔作志之意。惟其如此,刘昭在中国史学史上留下了难能可贵的一页。范晔《后汉书》纪传与司马彪《续汉书》八志的结合,不仅是中国史学史上的一段佳话,也使东汉历史撰述得以成为完璧。

还需要指出的是,范晔所谓“以意为主,以文传意”的思想,在中国古代史学思想史上并不是孤立存在的,亦有其来龙去脉。司马迁在《史记·五帝本纪》后论中讲到他对有关黄帝的文献抉择去取时,有这样几句话:“非好学深思,心知其意,固难为浅见寡闻道也。”这里,司马迁十分强调“好学深思,心知其意”的重要。这个“意”的核心即史家作史之旨趣。范晔所谓“以意为主”,当与此相近。清人章学诚谈到别人以其与刘知几相比喻时,他不赞成这一比喻,认为:

吾于史学,盖有天授,自信发凡起例,多为后世开山,而人乃拟吾于刘知几。不知刘言史法,吾言史意;刘议史馆纂修,吾议一家著述;截然两途,不相入也[6](《家书二》)。

章学诚说的“盖有天授”,实是指他在史学方面所具有的天分和气质,或指悟性与创造性。他说的“史意”,当包含两层意思,一是指对历史的内在本质及其演变的轨迹的认识,二是指史家为史之意即作史的目的。一般说来,刘知几重在讨论“史法”,章学诚重在讨论“史意”;但若谓“截然两途,不相入也”,就把事物看得绝对化了。值得注意的是,章学诚也曾引用过司马迁的话,用以表明自己的史学思想。他这样写道:

太史公曰:“好学深思,心知其意。”当今之世,安得知意之人而与论作述之涵及旨哉![6](《答客问上》)

从这些话里,我们可以更清楚地看到,所谓“心知其意”的“意”、“知意之人”的“意”,同“作述之旨”的关系了。

讨论至此,回过头来再看范晔说的“以意为主,以文传意”的史学思想的内涵及其理论价值,就不难理解了。

二、关于“因事就卷内发论,以正一代得失”

范晔撰《后汉书》,计划中应有十志,后因获罪而未果。李贤等注《后汉书》曾谓:

沈约《谢俨传》:“范晔所撰十志,一皆托俨。搜撰垂毕,遇晔败,番腊以覆车。宋文帝令丹阳尹徐湛之就俨寻求,已不复得,一代以为恨。其志今阙”[7](《皇后纪下》注)。

此事与范晔“自序”不符,刘昭注补志序亦不曾提及。南宋洪迈在《容斋四笔》中已说明这一点,并进而指出沈约《宋书》并无《谢俨传》这一事实,认为此事“殊不可晓”[8](P626)。清人浦起龙《史通通释·古今正史》于此事亦有详尽注文,结论是“异说备考”。这里,有一点疑问可以作为参考,即李贤注文只是说“沈约《谢俨传》”云云,而洪迈《容斋四笔》则说是“沈约作《宋书·谢俨传》”云云。今查《宋书》,确无《谢俨传》。这里至少存在两种可能性:一是李贤等人对沈约《谢俨传》确有所据,但并非收入《宋书》而已,故洪迈从《宋书》中寻找根据自无结果;二是洪迈疑问可以成立,则李贤等所据不确。看来至今也还只能是“异说备考”。

从史学思想来看,范晔即使将十志托给谢俨,最多也只是限于史事部分,而“欲因事就卷内发论,以正一代得失”,则是他人所不能替代的,这一点自无疑义。当然从广泛的意义来看,卷内发论,以正得失,是多数史家的作史目的,同时也反映了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责任感。一般说来,这里没有本质的区别而只存在高下之分。现在,我们已不可能得知范晔是怎样在拟议中的十志于卷内发论的,在典章制度上其所正得失是何所指。那末,我们是否也可以从《后汉书》纪传中,尤其是纪传的史论中窥见其有关的见解呢?答案自然是肯定的。因为范晔的这一宗旨不可能只打算在十志中表现出来,而在纪传中则不作任何表现。

准此,我们还是可以试图从《后汉书》纪传中来揭示所谓就卷内发论、以正得失的具体表现的。综观《后汉书》纪传,涉及到这方面的内容是很丰富的,主要归结为教化与刑罚、妥善安置功臣、注重改良风俗、外戚与宦官对政治的侵蚀、党锢的教训等等。这些方面的得失,有的是同前朝相比较而总结出来的,有的则是从本朝的政治后果而揭示出来的。

关于教化与刑罚问题。这是一个新的朝代建立起来首先面临的一个重大问题,对于社会的安定有关键性的作用。范晔对此二者,不持绝对不同或互相排斥的看法,认为二者都有必要,都会起到积极的社会作用。这从他对汉明帝和汉章帝的评价可以看得十分清楚。他说:

明帝善刑理,法令分明。日晏坐朝,幽枉必达。内外无倖曲之私,在上无矜大之色。断狱得情,号居前代十二,故后之言事者,莫不先建武、永平之政[7](《明帝纪》后论)。

法制能够做到“内外无倖曲之私,在上无矜大之色”,可谓不易。这里或许有所夸大,但总不能没有任何根据。东汉社会的稳定,与此有极大关系。但是,社会的相对稳定,仅仅依靠法制是不够的,还应同时实行教化。范晔认为汉章帝在这方面是做出了成绩的。他在《章帝记》后论中写道:

章帝素知人厌明帝苛切,事从宽厚。感陈宠之义,除惨狱之科。深元元之爱,著胎养之令。……平徭简赋,而人赖其庆。又体之以忠恕,文之以礼乐。……在位十三年,郡国所上符瑞,合于图书者数百千所。乌呼懋哉!

一方面减轻负担,一方面实行教化,以“宽厚”来淡化“苛切”,使社会继续保持安定的局面。这同人们称道“建武、永平之政”是相反相成的。

关于妥善安置功臣。东汉“中兴”,多有功臣;对功臣如何安置,是政治上的一件大事。所谓“中兴二十八将”的安置,是一个突出问题。范晔对于“议者多非光武不以功臣任职,至使英姿茂绩,委而勿用”的评论,提出不同的认识。他认为光武的做法,“原夫深图远筹,固将有以焉尔”,即是从政治上的长远利益考虑的。他进而指出,西汉初年大封功臣为王,“或崇以连城之赏,或任以阿衡之地,故势疑则隙生,力侔则乱起。萧、樊且犹缧绁,信、越终见葅戮,不其然乎!”这种情况,延续到汉武帝时,还是“宰辅五世,莫非公侯。遂使缙绅道塞,贤能蔽壅,朝有世及之私,下多抱关之怨,其怀道无间,委身草莽者,亦何可胜言。”这就不仅仅是“隙生”、“乱起”的问题,而且更有诸塞贤路、埋没人才之弊。范晔见解的深刻,在这里显得十分突出。他说,正因为如此,“故光武鉴前车之违,存矫枉之志”,才作出不同于西汉初年大封功臣的决策。这个决策及其结果是:“建武之世,侯者百余,若夫数公者,则与参国议,分均休咎。其余并优以宽科,完其封禄,莫不终于功名延庆于后。”最后,范晔作了理论上的概括:“夫崇恩偏授,易启私溺之失,至公均被,必广招贤之路,意者不其然乎!”[7](卷22后论)这是东汉政治上一条极其重要的历史经验,而范晔此论则是《后汉书》中的一篇宏论,世人称为“中兴二十八将论”。梁昭明太子编纂《文选》,收入此论[3](卷50)。

关于兴经学,重世风。范晔认为,东汉一朝在这两个方面是有成绩的。范晔对于东汉经学之盛作了具体分析,虽利弊皆有而从政治上看则利大于弊。他指出:“自光武中年以后,干戈稍戢,专事经学,自是其风世笃焉。其服儒衣,称先王,游庠序,聚横塾者,盖布之于邦域矣”;“其耆名高义开门受徒者,编牒不下万人,皆专相传祖,莫或讹杂”。经学之盛成为东汉社会中的一个突出特点。范晔认为,东汉经学之盛,尽管带来不少弊端,如:“分争五庭,树朋私里,繁其条章,穿求崖穴,以合一家之说”,“故通人鄙其固焉”,真正有成就者并不多。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然其所谈者仁义,所传者圣法也。故人识君臣父子之纲,家知违邪归正之路”,对一代社会风气有很大影响,以致东汉末年的“权强之臣”、“豪俊之夫”,都不能无所顾忌。东汉自桓、灵以下,衰颓之势不可逆转,“而能多历年所者,斯岂非学之效乎!”[7](《儒林传》)东汉末年皇权的延续,是诸多因素所决定的,而“皇权”本身实质上已是有其名而无其实,但范晔所论及其所举出的历史事实,说明世风对于社会以至对于政治所产生的影响,不是没有道理的。范晔还列举李固、周军、左雄、黄琼、桓焉、杨厚、崔瑗、马融、吴祐、苏章、栾巴、宠参、虞诩、王龚、张皓、张纲、杜乔、张衡等人,显示各方面的才能,致使“东京(按指东汉——引者)之士,于兹盛焉”。即使到汉桓帝时,依然是“宏儒远智,高心絜行,激扬风流者,不可胜言”。这里范晔得出同样的结论:东汉末年,“所以倾而未颠,决而未溃,岂非仁人君子心力之为乎!”[7](卷61后论)在范晔看来,东汉经学的盛行,虽然存在不少可议之处,但它对于社会伦理的规范在当时所起到的积极作用,乃至对于政权的稳固和延续所起的积极作用,是很重要的。

关于外戚干政和宦官专权。范晔认为,外戚干政和宦官专权,是东汉政治上的两个严重教训。他强调说他在《后汉书》中撰《皇后本纪》的目的,是为了要说明:

东京(按指东汉皇朝——引者)皇统屡绝,权归女主,外立者四帝,临朝者六后,莫不定策帷帟,委事父兄,贪孩童以久其政,抑明贤以专其威。任重道悠,利深祸速。……终于陵夷大运,沦亡神宝[7](《皇后纪》序)。

在皇后和外戚纷纷得势、覆灭的过程中,东汉皇朝也走向“沦亡”。这个教训,可谓严重至极矣。举例来说,如汉安帝时,“权归邓氏,至乃损撤膳服,克念政通。然令自房帷,威不逮远,始失根统,归成陵敝。遂复计金授官,移民逃寇,推咎台衡,以答天眚。”[7](《安帝纪》后论)邓氏把朝政搞得一塌糊涂,最后还要嫁祸他人,去追究三公的“责任”。而邓氏一门,则公、侯、牧、守无数。史载:

邓氏自中兴后,累世宠贵,凡侯者二十九人,公二人,大将军以下十三人,中二千石十四人,列校二十二人,州牧、郡守四十八人,其余侍中、将、郎、谒者不可胜数,东京莫与为比[7](《邓寇传》)。

显然,即使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这种现象也是极不正常的,其有害于政治统治,是不言而喻的。

从这些历史现象中,范晔进而揭示出其中带有规律性的认识,即外戚们不可逃脱的历史悲剧命运。他这样写道:

汉世外戚,自东、西京十有余族,非徒豪横盈极,自取灾故,必于贻衅后主,以至颠败者,其数有可言焉。何则?恩非己结,而权已先之;情疏礼重,而枉性图之;来宠方授,地既害之;隙开势谢,谗亦胜之。悲哉![7](《邓寇传》后论)

这段话概括了干政的外戚们必遭祸败之理:或承宠于先帝,不结恩于后主;或后来得宠者,而先代权臣必不相容等等,这在当时的政治权力的分配、争夺中,都是不可避免的现象,也是难以克服的痼疾。从范晔这样的分析当中,不难看出,外戚极易走上干政的路径,而这样的外戚则必定成为当时政治机体上的一个毒瘤。范晔的认识可谓一针见血,给后人启示良多。

东汉时期的宦官专权、跋扈,危害政治,也是十分突出的。范晔指出,邓后以女主临朝,放手任用宦官,使此时的宦官,“手握王爵,口含天宪。非复掖廷永巷之职,闺牖房闼之任也”[7](《宦者列传》序),成为一个权势显赫的群体。他们所起的作用是:“举动回山海,呼吸变霜露。阿旨曲求,则光宠三族;直情忤意,则参夷五宗。汉之纲纪大乱矣。”总之,他们的“败国蠹政之事”,不可尽书[7](《宦者列传》序)。由此,范晔总结了三代以来的历史教训,他写道:

自古丧大业绝宗禋者,其所渐有由矣。三代以嬖色取祸,嬴氏以奢虐致灾,西京(按指西汉——引者)自外戚失祚,东都(按指东汉——引者)缘阉尹倾国。成败之来,先史商之久矣[7](《宦者列传》后论)。

这个概括,虽不尽全面,但其所论亦不无道理。作为一个史家来说,范晔的思考是非常深刻的,对今人的历史研究,也还多有启发。

关于党锢的历史教训。所谓“党锢”,是东汉末年政治腐败、宦官专权所酿成的一出严重的历史悲剧。对此,范晔在继承司马彪《续汉书·党锢传》及有关传记的基础上,颇用心力,为陈蕃等六人作专传,记荀翌等三人行事而附于他人之传,而对刘淑、李膺等21人则立为《后汉书·党锢列传》,并为此传撰写了约1500字的长篇序文,略述“党锢”之始末原委。所有这些,都表明范晔对于“党锢”这一历史事件的十分重视。这篇序文,实为范晔《后汉书》纪传史论中的佳作之一。范晔认为,所谓“党锢”发生的深层原因是:“桓、灵之间,主荒政谬,国命委于阉寺,士子羞于为伍,故匹夫抗愤,处士横议,遂乃激扬名声,互相题拂,品覈公卿,裁量执政,婞直之风,于斯行矣。”但对于这种“婞直之风”,专权的宦官是不能容忍的。因此,“若范滂、张俭之徒,清心忌恶,终陷党议,不其然乎!”在范晔看来,尽管“党人之议”本始于士人之间的“互相讥揣”,但它被宦官集团所利用并制造了东汉历史上的一个政治大悲剧,是有其必然性的。汉桓帝时,宦官对士人罗织的“罪名”是“养太学游士,交结诸郡生徒,互相驱驰,共为部党,诽讪朝廷,疑乱风俗”,李膺等“党人”于是被“逮捕”、“收执”,而受牵连者“二百余人”。其后,虽“赦归田里”,但却“禁锢终身”。汉灵帝时,张俭等被诬告“图为社稷”,灵帝诏令大捕“党人”,致使各级官员“百余人,皆死狱中”;受其牵连,“其死徙废禁者,六七百人”。直到黄巾起义,灵帝才被迫“大赦党人,诛徙之家皆归故郡”。范晔对于“党锢”一事的性质也有明确的评论,他写道:“凡党事始自甘陵、汝南,成于李膺、张俭,海内涂炭,二十余年,诸所蔓衍,皆天下善士。”他认为“党锢”给予人们最重要的启示和教训是“上好则下必甚”[7](《党锢列传》序)。他的结论是中肯的。

为了进一步说明范晔在“以正一代得失”方面的见解的深刻,这里还不妨就《后汉书·党锢列传》序所引发的有关评论,再赘述几句。清人王鸣盛指出:“袁宏《后汉纪》第二十二卷论党锢一段,蔚宗虽亦稍取之,然彼乃深斥党人之非,用意与蔚宗不同。”[9](卷38)《后汉纪》关于“党锢”之论,也是作者的精心之作,但其主旨在于强调“野不议朝,出不谈务,少不论长,贱不辩贵”的“先王之教”,与范晔论旨迥然不同。在对这样一个重大历史事件的认识上,袁、范的异趣,向人们提出了一个具有普遍意义的问题:正确的认识历史,正确地总结历史经验教训,是多么重要。

[收稿日期]2001-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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