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上”的张承志,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路上论文,张承志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I206.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5744 (1999)02—0091—05
族血驱使的“在路上”
On the road——“在路上”,其原初含义是“离家在外”。 若扩而释之,既指一种开放、动态的生存空间,又指一种无所依凭、只身承受命运的生命式样。从某种意义上讲,人类自被逐出天园后就一直“在路上”了。“On the road”是人类欲摆脱却又无法摆脱的不幸命运。 但人类之可贵却在于:在伴之前行的丧落(包括家庭、血亲及生存依赖物等)中求拥有,甚至渴求更理想的拥有。在绝望甚至死亡中,提取希望且与死亡斗争至死亡的那一刻,在群居的存在中,独自成长、壮大直至消亡,此乃最根本、最有价值的存活方式。尤其在世界日益一体化的当今,人人都不免与竞争相遇。与其“在家里”自保、回避,不如“在路上”面对、迎击,以求生存之久远资格。
张承志早就“感觉我在中国已经是一个相当典型的‘在路上型’的人了”[1]。究其原因, 他自认为“一方面是经历造成的:在内蒙古牧区生活的影响”。那段年少别家的知青经历,令他深感自身“不安的游荡的气质”是草原养母赋予的,“走马牧人”便成了他的一帧极为珍贵的青春写真照;“另一方面是学习的影响:在大学我进的是考古学专业——考古是一种野外的学问,考古学的根本有一条:田野。在外边跑”。但是,更为重要的是,他的“血管里流着古代丝绸之路上的旅人的血”[2]。这一理由,或许更能切近问题的本真。
作为后代,回民身上都留有先民——阿拉伯人和波斯人等的沙漠游牧遗风。阿拉伯半岛上酷烈难耐的生存环境,迫使先民们无法定居安家。还因他们所经营的劳动对象主要是有生命的驼、羊等,他们也只能逐水草而居。但逐生命之源而“居”,绝非易事,他们常因天灾人祸而避走他乡,也因四季更迭而换地转场。这便注定他们将永无久居之地,实质意义上的家永远不存在!于是,对“绿洲”的执著奔赴,是沙漠世界里人与畜的相同的生命企盼。尽管这企盼很难兑现,可一旦家人与家当全置放于驼背上时,具象的“家”便随驼队而奔波。这个从荒漠中走出的民族便揣一本《古兰经》,骑一峰骆驼而走向了世界。对他们而言,“On the road”也便意味着经商、信教、渡人生了。 他们就是“在路上”谱就了自己悠久的历史与辉煌的文明。这种驼背文化的创建,便给后代子孙遗就了一颗“不安的旅人之魂”,令他们成了“道路的精灵”,在族血的驱动下,“终日只渴望走”,满身风尘地在迁徙、奔波中求生,活命。
作为沙漠游牧民族混血后代的回族,在强大的汉文明同化之下,失去了故乡、丧落了母语后,便成了一种仅凭信守伊斯兰教而确证该民族立世独存的信仰的中国人了。人类本能的回归欲便永伴这个民族的历史进程了。就连“回回”一词也蕴藏着“生不能回麦加,死也要魂归麦加”之意。但对回民而言,麦加,也只是精神上的家园表征,绝非现实意义上的归栖之所。这种无家可归的回归欲,无乡可思的乡愁致使回民一出母胎,便烙上了一种尴尬、无奈的失怙悲色。因此,张承志也深感:“一个回族人心理的关键也许不在于具体的信条即《古兰经》上的教训,而在于他宿命地走着一条特定的路。”[3] 而“族在旅途”便是中国回民特有的度世方式。对此,张承志痛感再三:“我就清楚地知道——归路已断,你不能再回家。”(《海骚》)“归途已断——你想念你的家/你心中落下了阵阵泪雨。”(《黑山羊谣》)
“断了归所”的长旅,虽令张承志不得不感到“路上更觉故乡遥远”,但自己“最想的还是流浪”。于是,他敢独自“上路”去跋涉,最终拥有了自己的“三块大陆”,成了北方大地的“路之子”。他更“敢以一支笔”坚持“在路上”求生存,自认为“没有血的坚持,我是没有能力坚持的。只有极少数人才会有同感:这种坚持有多么艰难”[4]。 因此而“再次感激生我这一躯血肉的回族之家”:
我独往独来地欢乐地走在我的流浪路上。我在茫茫人世中不异于别人但我知道我的血在驱使着我流浪。我看见了惟我才能看见的美好,于是我追逐着一次又一次地启程了。(《金牧场》)
弃路上路的信仰者
张承志对“路”的独钟情怀,浸透在他的独特人生感悟与相应的艺术表现之中。而这“感悟”与“表现”又是意味深长的。
“On the road”在张承志的艺术天地里,有时实指,有时虚指,但多幻化为基本情节:或描摹“路人”的人生况味(如《黑骏马》、《绿夜》、《北望长城外》、《晚潮》、《海骚》等);或“在路上”成熟了自我(如《北方的河》、《雪路》、《春天》、《大坂》、《顶峰》、《凝固的火焰》、《错开的花》等);或心怀念想而“在路上”(如《九座宫殿》、《金草地》、《金牧场》等);或卫教保族而“在路上”(如《西省暗杀考》、《心灵史》等);或“路上风景”独美(如《美丽瞬间》、《辉煌的波马》等)……当我们将这些具有路之基本情节的作品置入他的“三块大陆”中去考察时,亦可标划出三条路——“草路”(蒙古草原)、“山路”(新疆天山)和“血路”(黄土高原)。
人在“草路”上的念想是“金牧场”。对“路人”最大的启示是:“生命互残”是草原变为沙漠的最可怕的毒患。基系于此的宽容绝非纵恶,而是为了减免生命互残,更为了减缓死亡进程。对此,初踏此途的人是很难理解额吉们固守的“避祸惜命”的生存观的。在《黑骏马》中,索米娅遭希拉奸污而怀孕,额吉却阻止白音宝力格去复仇:“难道为了这件事也值得去杀人么?”“知道索米娅能生养,也是件让人放心的事呀。”而在《黑山羊谣》里,“我”因秃子侮骂额吉而去复仇,最终迫使秃子一家迁走。额吉对此非但不领情,还与“我”产生“陌生的隔阂”,甚至“离我远去”了。可见,在对待希拉的态度上,母子间出现了观念的错位,在对待秃子的立场上,这错位则激化成了母子冲突。多年之后,“我”这个曾受过“哭笑不得的启蒙”,更因扮演过疯狂时代的特殊角色而变得冲动、偏狭且好斗的人终于懂得了:生命该有节制,生存该有原则,人生该有禁忌。这是“我”所“醒悟生命秘密的痛楚体会”。同时,曾以“骏马骑手”的经历为荣的“我”也终于体悟到了:真正的骑手不光有骏马,还该有宽广豁达的胸怀。惟有“心阔如草原”,才能真正自由地驰骋生命。这,便是“草路”所昭示出的“青春启示录”,也是母亲品性中“善”的折射。人在“山路上”的念想是“辉煌的波马”。对“路人”最大的启示是:生命本不该遭歧视与排外——这使新疆成了“一个自由自在的美神”。曾抱受歧视和排外之苦的他,心存“在人的身上,有歧视人的恶,有深埋的癌细胞”的成见。但在此途上,他却处处与美相遇:歌声和舞姿是各民族姐妹最易达成共鸣的情感表达方式;莫合烟的缕缕青雾是各民族兄弟间平等、尊重、难舍难弃的绵绵情丝;“夏台形式”揭示了各民族和睦共处的生存准则;“波马”更因两个小生命嘻闹於落日的烟霞中而辉煌无比。美之极致在活泼、愉悦、轻松、自在的生命本身。新疆之美,“它不能表现,它只是指示一个生命的选择”。这,便是“山路”所凸现出的“生命启示录”,也是恋人品性中“美”的流露。人在“血路”上的念想是“黄泥小屋”。对“路人”最大的启示是:高尚的生命值得崇拜。因为这生命在成长、战斗、伤残及牺牲时迸出了钢花烈焰。心志如黄土地般坚硬无比的哲合忍耶们的生命更值得崇拜:为了心灵信仰的自由,他们辈辈流血,带血下葬,人人争当舍西德(殉教者)以命殉教保族守真我。他们代代背罪,九死不悔地维护着一座可以安身又安心的“黄泥小屋”。血写的教史,血浸的黄土地,血管里流着祖祖辈辈的烈烈血气,而这一切又使他们人虽在俗界,心却存圣域。因而背对人世,默守心中那块怕碰的“软肉”,惟求在信仰中清洁地赴死。这,便是“血路”所展现出的“死亡启示录”,也是父亲品性中“真”的显示。
横观之,张承志经受住了三条路的种种考验,因而也拥有了这三条路。如果说他是草原的义子、黄土高原的儿子及新疆的恋人的话,那在一定意义上是因为他“在草路上”,承受过母爱之泽,“在血路上”感应过父爱的启引,“在山路上”领略过情爱之浴。因而,他在拥有三条路的同时也拥有了母之善、父之真和恋人之美,也因此而怀揣上了一个“家”。不仅如此,虽路险人苦但路人的生命却得到了磨炼与丰富,最终更赢得了难忘的“美丽瞬间”:“草路”上的“策马驰雪的自由”、“地平线的诱惑”、“额吉掖被的关爱”等;“山路”上的“波马的辉煌”、“日出的热烈”、“夏台的平和”等;“血路”上的“黄泥小屋的隐显”、“女人的贞血”、“应验的奇迹”等。可以说,这是“路”对“路人”的爱的回报。其间渗透着路人与路共同的价值认同。
纵观之,张承志“在路上”曾历经寻家找屋、弃家找乡、舍家弃乡而坚守自我的坎坷。
人常因无家也就更渴盼有个家。张承志也心怀同样的美好心愿:“我盼着在那一天能够回家。”他曾认为:“On the road , 是为了找Home,‘在路上’是为了寻找安心的家。”[5]“旅行固然吸引人, 但是更重要的是家,是一座我奉为主题的‘黄泥小屋’。”[6]于是, 他“把一间泥屋定为种种人生方式的解救”而创作了小说《黄泥小屋》,以表明这样的看法:“《黄泥小屋》是人追求的最终目标。”但是,显而易见,对于不安分的路人——张承志而言,“黄泥小屋”决非他人生之路的终极目标,他之所以先后弃三条路而又再上路,是因为他清楚:每个独立的生命体,终究得离开父母及爱人所维系的“家”。因为人生不免失父丧母,失伴丧侣。尽管张承志也怀有远家离亲时的难言之苦与不舍之情,但曾被远不可及的地平线激励过青春的他,最终还是冲决了一切束缚,焚屋上马奔向远方了。于是,他找到了本该属于自己的那份自由的喜悦:“那座黄泥小屋被我纵火焚烧。火焰和黑烟跳跃着歌唱自由,I' mo on the road,again,我又走到了路上!”
焚屋上路的张承志又将渴盼的目光投向了额吉一生念念不忘的“阿拉坦·努特格”——意即“金色的牧场”、“金色的家乡”或“金营盘”等。额吉更坚信“那是神的家乡啊”。其实,在游子心目中,故乡永远是心中的一片净土,是生命之根壤,是不可丢弃的!但“在路上”的人们如同被迫离家一样,也一步步地“离乡背井”而“远走他乡”了。路人也只能在离家的同时而远乡了。于是,额吉因避祸而逃离了故乡。但她一心“恋着迁到阿拉坦·努特格”,而结果却是一纸“不能返还”的文件断了额吉一生的“念想”!其实,这是偶然中的必然。因为,无论如何,对离乡上路的人而言,永无绝对意义上的故乡之返源了!于是,额吉在返乡梦破了之后,又不得不举家转场再上路了。而在额吉迁徙人生的感召下,“我”也在同一天赴京上大学,重新上路去寻找属于自己的那块“金草地”了。
张承志虽踏在“向着自由的长旅”中,但自由与禁忌是相对的。他深知:“绝对的、无限制的自由观念实际上是缺乏神圣感或无宗教感。”[7]历经海外逆旅的他,终因“神不在异国”而去国又返国, 并声言:“我从此也更清楚了自己的去处。人有自己能去和不能去的地方。”这一点,《错开的花》予以了深入的展示。
被张承志极为珍视的长诗——《错开的花》集中表现了诗人对“路”的最成熟的思考:诗作展示了“山路”上的探险家、“草路”上的牧羊人、“血路”上的叛匪首领和一朵“异样的花”。“我”因妄想“世界四极”而“On the road”。 “我”先要做“走破孤独走破险关走尽了条条道路的行者”(为名所驱),后欲作“生于自然死于和谐的生命的追逐者”(为情所使),又去做“白马白衣地冲在叛乱的义军前哨的骁将”(为利所役)。结果均因名利或情欲之故,或半途而废,或叛情逃离,或坠马摔昏……当“我”亲历三次惨败后,那朵神奇的花将“我”从纷扰的俗界引向清洁的圣域。“那朵奇异的花,在今天的世俗中只是一朵不合时令的错开的花”——朵启悟正途的花!因为“它的寓意是多重的:遗体和灵魂、他与民众、他与主、生与逝、造化与世界、人与信仰”[8]。它令“我”身心俱宁且启悟甚深:人是信仰之生命体, 人因心怀圣洁的生命企望而强大无敌,人也因此而提升了自我生命的品级。“路人”更因“路之念想”而使“On the road”不再人疲心苦了。“路人”因信仰迥异而取道不同,每位路人不该重踏他人之路而该拥有自己的路。亦即人该拥有路而不该让路拥有人!而不同的“路之念想”又折射着“On the road”的各自光彩与价值。人应该淡泊功名情欲, 不为“路上”之物欲所役。无论为家为乡或为名为利或为情为欲而“在路上”,均背离了“路”的最本质的旨趣与“路人”最根本的趋归。人“在路上”——宁肯有信仰地死,也不无信仰地活。其实路的问题亦即人的信仰问题。因此,“路人”都该心怀信仰地上路!坚信:“那朵奇异的花”终有怒放人间的时刻!
于是,这位心怀信仰的求索者又弃路上路,“荷戟独行”在“坚守自我”的路上了。对此,同仁们觉得他“生疏古怪”,“哲合忍耶的朋友们”更觉得他“不该离去”,但他“深知自己”——“最好的形式还是流浪”。如今,他“已彻悟,正好前驱,不须反顾”。因为,他坚信自己迈上的这条路——“将宽广光明而且是通的”!
坚守自我的行路人
在《汉家寨》中,张承志曾为我们追忆路经此地的情形:在“三道巨大空茫的戈壁滩”中,三面绝境里竟然只凭“几间破泥屋”而使汉家寨“生存了一千多年”!这令他深深感到了“人的坚守”之可贵。从此,他无论“走到哪里,都在不知不觉之间,坚守着什么”。而“汉家寨”也仿佛是他“人生的答案”了。同样张承志也因这坚守意识而一直坚持“在路上”,更因坚守自我而成了“在路上”的独一个。而他的这种自我坚守又主要以“区别”来显现:“我的人生和文学也可能很复杂,便简单讲,也可以只用两个字:区别。”[9] 他就是在“区别”的追求中来证实艺术与人生的自我意义的。
“火焰色”是凡·高生命的写真色。因为他的生命力就体现在这团“对爱的渴求与对恶的挣扎”的熊熊之火中。虽被“禁锢”过,但却在后人心中埋下了不熄的火种。凡·高坚持了自己的色彩,也便坚守了自己的艺术。“艺术即规避”是冈林包装自我的基调。他规避政治、潮流、人群、城市乃至音乐设备等,正因为这“规避,在二十多年里救了他”,他在“全面规避”中死死守住了音乐人自己!凡·高和冈林分别以“自己的色彩”和“自己的歌声”在艺术上守住了自我。或“异端”或“前卫”,他俩均成了张承志艺术之途上的“有力参照”,也成了张承志所追求的一种理想的艺术人格。
母族特有的度世方式对张承志的影响是浸透骨血的。而回民自唐宋至今一直能“族在旅途”而不弃路,关键在于全民族集体潜念中的“守卫意识”作支撑:严守伊斯兰教的教规教律,坚持以《古兰经》来规范和统一言行,在“大分散”中力求“小聚居”,竭力维护民族血缘的纯洁性,辈辈守寺卫教,代代守坟护族,全族的“路之念想”是朝圣,人去圣地是幸事,心想圣地是本分,魂归圣地是归宿……可见,回族的“守卫意识”重在“守教卫族”。曾专治民族史的张承志,对“回族之路”更有客观、冷静的清醒认识。早在1987年,他就已意识到:“民族正在消亡。回族历史给我最大的教育是:它本身在消亡过程中。”[10]即便在弘扬母族信仰精神的集大成者——《心灵史》的前言中,他也不得不承认母族在“继失去故乡、失去母语后,失去信仰的历程也一直在进行”。甚至在日文版的《从回教见到的中国》中,他也“在客观地解释了失去故乡和失去母语的历史后呼吁警惕失去信仰”。正因为回族是“人孤路险家遥远”地“在路上”的,若在丧乡失语后,再失去信仰的话,便意味着该民族的真正消亡。尤其在信仰委顿的当今时代,回族因其信仰而显出了特有的参照价值,但也会因这孤守而逐渐消耗殆尽。更何况回族自身也有不可回避的劣根性。尤其是“乡约——求官的族病产生于回族的分散性、商业传统和受压迫史”,这“乡约传统是回民的耻辱”[11],也是造成回族中大人物难出,即使如海瑞、李贽及郑和等杰出人物也“在世俗世界功成路尽之际,他们精神上的虚空和怅惘是难以形容的——早在明代,这种现象已经引人注目”。因此,“回族只有敢于批判清除自身的病毒,才有可能生存下去”。无论如何,回族要警惕失去信仰,当务之急则要守住自我。否则自我之信仰终究会因自我之丧失而丧失。这是张承志对母族之路反省之后的结论,亦是他超越母族的起点。在张承志看来,路的问题不仅仅是人为何而活的信仰问题,还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根本问题。人应该有信仰地“在路上”,但能否“在路上”坚守住信仰,又是“路”对每位“路人”最严峻的考验。要想坚守住信仰,首先就得坚守住自我。惟有坚守住了自我,才有可能坚守住自我之信仰。否则这信仰便丧失了根基与本源。张承志的母族因“卫教保族”而“背对人世”,但他本人却坦然无畏地“直面人生”。就是由于他已将路的问题升至人的问题,将人的信仰问题跃至人本的问题。他也就切近了路之本真,超越了母族意义上的“On the road”了。因此, “路人”惟有坚守住了自我,才会不为路标所囿,甚至超越路标,才不至于将“坚守”沦为“固守”乃至“固步自封”。可见,“在路上”而“坚守自我”是一种主动、积极、进取的开放型的生存态势。它不同于“在家里”的那种被动、消极、中庸的封闭固守之举。无论“人在路上”亦或“族在路上”均该如此。
不可忽视的是,在当今这个威逼、淘空甚至绑架自我的物欲时代里,张承志仍能初衷不改地“在路上”坚守着自我,实在难能可贵!因为在当今,人易为物役,生命易为各种符号所累,生存易为各种欲望所诱,人随时都有可能为了既得物利轻易输掉自我而陷入“一无所有”的。因此,张承志的“荷戟独行”不能不说是当今人们精神领域里一道颇为亮丽的人生风景线。
尤其值得强调的是这道风景线的文化启迪意义。
张承志曾苦叹:“我是一对痛苦的矛盾,我是一个双魂的受苦人,我是一只两弦的琴。”而这种苦痛又浸泡了一颗矛盾的旅人之心:“路走得越来越多,在外时间长了,就感到疲惫和想家。要出去,好像到了路上才能安心。而回了北京又不踏实,呆了两个月又心烦意躁,又急急跑出去了。你看,多可悲。既不能真正地On the road 求得真正的自由,又不安于现状,总想窜它一窜。”[12]这颗矛盾之心便是异种文化混生所致的心态反映:中华民族是古老的守河(黄河和长江)而居的农业民族,这就容易叫人产生一种稳定、静态、封闭、自守的生存潜念。因此,“父母在,不远游”、“忠孝不能两全”的尴尬与无奈,更标明中国人一生都得被“家”拖着、扯着。人,不仅是社会诸符号的负载者,更是家族诸角色的承担者。也因此,中国人一旦出门“On the road ”,那目标明确而切近——“家”。“在中国,是因为家的不发达,即‘家穷’,甚至‘不蔽风雨’,中国人模糊感到应该有个更理想的家,所以才走到路上。而实际上,在‘寻求’这个过程中,因为家的并没有实现,人们又觉得‘在路上’和‘在家中’的区别更严重。”[13]正因如此,“打动中国人或中国艺术家的与其说是‘路’,不如说是‘家’,尽管中国人的路也许走得更长,更充满惊险和浪漫,但中国人很难没有目的”[14]。显然,中国文化是以“家”为本色的农业文化,而美国文化则是以“路”为底色的移民文化。因美国人大多是移民后代,其祖先多为富有冒险精神的“路人”,他们没有太多对乡土的留恋与根的固守,似乎生来就往前走,流动性极大。“美国式的‘在路上’,它的走,它的运动本身就是目的。”[15]当然,美国人“在路上”享有自由,无牵无挂,这“也可以反过来说他们没有根,没有很深的感情”。[16]亦即人在卸除了全部生命负累后,由无禁忌的自由所带来的文化负面。可见,前一种文化,容易叫人为“家”所拖累,而后一种文化又容易令人被“自由”而淘空。在张承志看来,“拖累自我”或“淘空自我”都意味着某种程度上的自我的丧落。于是,他“在路上”便坚守自我了!虽然,“在路上”他心念家之亲情,“在家里”他心慕路之自由,但他既不可能“在路上”大大咧咧地挥霍自由,又不可能“在家里”小心翼翼地恪奉务责。因此,他心怀“路之念想”而一次次地上路,又一次次地弃路,以求心灵之自由。他不为路役去放逐自我,而是积极、主动地拥有道路。他绝非寻家找乡要归宿,而是坚守自我“在路上”!这,便是张承志对自我生命的特有诠释方式,也是他那“混合——再生型”文化性格的再次显露。
我能丢了荣誉、地位、友谊和理解,但我不能丢了我的那些真正的歌。(《胡涂乱抹》)
正因如此,张承志在孤寂自由中求生存,在痛苦不安中趋近崇高。他在其间历经磨砺与考验,其生命则以不屈的隐忍力而放光彩,显价值!
收稿日期:1998—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