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州商人的记忆_历史论文

徽州商人的记忆_历史论文

一位末代徽商的回忆,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末代论文,徽商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采访时间:2011年12月18日

采访地点:方念裕家中(浙江兰溪市黄龙洞36-1-404室)

被采访人:方念裕

采访整理者:胡晓飞,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副教授

方念裕,安徽歙县人,1925年出生,21岁子承父业来兰溪水门恒大有布号经商,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任恒大有发记布号经理,尔后出任祝裕隆布号副经理和公私合营庆安布店经理、兰溪县棉布同业公会副主任,1978年后担任金华市政协委员和兰溪市政协委员、兰溪市工商联副秘书长。为弘扬徽商精神与文化抢救史料,1984年起先后编著《兰溪文史资料·工商史料专辑》、《兰溪市商业志》、《兰溪商会百年·兰溪工商联志》、《兰溪徽商人文志》等。

我的家乡在徽州府歙县西乡瑶村。瑶村是一个小村庄,全村只有四五十户人家。据说这个村庄最先入住的村民是姓詹的,叫詹村。我小时在这个村子里长大,记得还有一排断墙残壁,大家叫它为詹家巷,后来姓姚的村民入住,姓詹的逐渐没落消亡,于是改叫姚村。有一个传说,詹音砖,姚音窑,说是窑(烧砖瓦的窑)把砖烧毁了。

至于我们方姓在宋朝时迁居姚村,方姓在姚村逐步壮大,民国时改姚村为瑶村。清咸丰三年(公元1853年)以后,太平天国战乱,清军与太平军拉锯于徽州地域,其势使徽人不得不为避战乱而求食四方。在这个时期,有大量徽州人群纷纷来兰溪谋生避难,形成历史上的一次高潮。我的祖父方佩章(1835-1896年)值弱冠之年,便从瑶村随乡亲到浙江兰溪谋生,在徽州同乡、洪姓桂林人开设的益大布店为学徒,后升任布房掌柜(又称布房先生),负责收购土布。①祖父方佩章来兰溪从商后,30岁始回乡娶妻生子,有二子:我父为长子方泽春,我叔为次子方庶咸。祖父自幼家贫,家中只有薄田三亩,但为人道德极好,我听父亲说祖父一生不欠人债,也不欠人情,平平淡淡、规规矩矩一生,逝世时所存积蓄用于丧葬费用,一文不多一文不少。

我的父亲方泽春(1869-1951年)15岁由祖父带来兰溪,荐入徽州歙县郑村人郑友峰开设的郑三阳布店为学徒,拜鲍鼎臣为师。②鲍告老回乡后,我父亲继任郑三阳布店经理一直至兰溪沦陷。父亲在25岁左右回乡娶亲汪氏,生我大哥、大姐及二姐,二姐后来嫁给郑三阳老板之子郑绍祖。50岁时元配汪氏逝世,后来在兰溪娶我母亲王珠香,生我姐方月如和我二人。母亲为兰溪西乡畈口村人,我9岁丧母,以后父亲又娶我姨母王清香,生我弟方念祀。

再说我的叔父方庶咸,从小读书聪明,深得父母喜爱,也得兄长的器重。祖父与父亲在兰溪从商,支持他读书考取功名,18岁即中秀才,后因科举制度变革,一生无所成就,唯一值得一提的是作为陶行知的启蒙老师,没有方庶咸爱才之心,二度登门,不可能有后来的教育大家陶行知。③方庶咸生一子,名方以周,1911年11岁即由伯父方泽春带来三阳布店为最年幼的学徒。方以周不幸英年早逝,时年45岁。

我的长兄方念祖,号肇元(1892-1955年)早年也在三阳布店为学徒,因聪明好学又拜时任兰溪中医学校教导主任、名医张山雷为师,业余学习中医,曾在兰溪水门小巷1号挂牌行医,颇著声名。方肇元在三阳布店满师以后,离开三阳布店,曾与上海华南化学工业社投资合作,在兰溪水门园石洞创设上海华南化学工业社兰溪发行所,销售化妆用品,为当年兰溪经营化妆用品行业的开拓者。

我父亲方泽春则与祖父不同,先后投资、理财,与友人参股在兰溪城区开设了恒大有京广百货绸缎棉布庄、永兴和山地货行、天泰南货店、宝成银楼、同仁泰参行等店铺,在家乡瑶村购置田地二百余亩,造房屋两幢,又资助我叔也购置了三四十亩田地。父亲乡土观念极重,要叶落归根,因此不在兰溪购置房屋田地。由于徽人传统道德兄弟义重,我们祖上父亲与叔父各自独立,也没有分家,祖父遗下的三亩田及旧宅均由叔父经管使用,我父亲不过问。

旧时徽商在经营管理上自有其特色。在郑三阳或我父亲投资的店铺如恒大有、天泰等店,当年伙计的聘用是没有今天所说的长期工和临时工的,职工来店就是长期打算,没有什么临时工的称谓,兰溪徽帮开设的店铺职工除炊事员(过去叫伙头)外都为徽州同乡,炊事员一般均是义乌人,不聘用本地人,原因其一是徽帮人士比较重同乡义重;其二是徽籍职工没有身边的家属,因此没有走工④,能专心在店服务。那时一般职员是不可以带家属在身边的,即便高级职员一般也不带家属,比如我父亲在兰溪再娶(继配)我的母亲,在我两岁时就让我母亲带我去原籍徽州歙县瑶村生活、读小学。在我9岁时因我母亲患病在徽州无法医治,父亲才把我母亲、我姐及我三人接来兰溪,其实此时他已是身缠万贯的富翁,仍为郑三阳当经理,以身作则不带眷属。

店家每年正月初六财神日“讲生意”(讲生意的日子是财神日)。这天店内员工逐个走到账房,由经理(过去叫阿大或经手)主持,对每一个员工一年中的优缺点一一指出给予赞许或批评。对不再留用的员工,则用好言相向,说今年店小难容另请高就,就是辞退你了。被辞退的人,无路可走,则请商界有面子的人给“打圆场”(讲好话),记得当年正月就有不少乡亲被店方辞退来请托我父亲给他们“打圆场”。每年正月初六“讲生意”也是旧时店主的经营手段和管教员工的方法。有些比较顽劣的人,头一次被辞退,经人“打圆场”仍继续工作了,但第二次、第三次没法给打圆场了,只有回徽州老家种地,这样的人被家乡人称为“茴香萝卜干”(谐言“回乡”、“落魄”),被人看不起,家人也抬不起头来。

当年徽商店员工薪不高。记得我父亲在民国二十年前后大概是每月12元银元(相当300斤白米),一般员工为8-10元,伙食由店方供给,另外店中有小伙生意⑤。小伙生意由店中员工推举一人主持做生意,经营业务不能与母店(本店)相同,应选择其他行业,如三阳布店员工小伙生意就不能经营布匹一类。记得当年三阳布店的员工小伙生意大都经营南北货或在蜜枣生产季节中经营蜜枣厂(当年为作坊),生产新安金丝琥珀蜜枣,在桐油、皮油(桕油)上市时经营油类项目。小伙生意因系店中员工兼职,没有工薪及房租等等支出,资金由店内无息借垫,获利实在,在经营好的年景往往接近员工的全年工资,个别年份也有超过的。布店员工年终还有零头布⑥可分得。徽州商人经营的布店员工,一般年终每人可分得机头布少则十几斤,多则几十斤,这也是员工的副收入。

父亲从小只读过三四年的私塾,一生忠于徽商的儒家伦理规范,为后人树立了优良的风范:

一是忠主尊师。徽商的道德观是女人不事二夫,男人不事二主。父亲自15岁来兰就业于郑三阳布店,历经三代店主⑦,一心一意为郑家尽忠,一直至古稀之年仍为郑家操劳,不损公肥己,不见异思迁,不做“过塘鱼”(跳槽)。尽管当年他已蓄财十万仍不离开郑家店业,与人合伙开店他一不担任实职,二不利用郑家财源商路为自己谋利。父亲在郑三阳布店拜徽州堨田人鲍鼎臣为师后即尊师如父。在鲍告老回乡以后,对鲍家事务均作力所能及的帮助,让鲍鼎臣的儿子鲍淦川在郑三阳学生意,并收其为学徒。后来父亲将近退休时又向店主荐鲍淦川为他的接班人担任经理。只要是鲍鼎臣的亲属有求于他,他总是义不容辞地帮助,鲍家亲属在生意场上被辞退他总为他们一再“打圆场”。

二是以诚待人、以信接物、以义为利。以诚待人:父亲对家乡亲友子弟提携,为他们寻找推荐工作,特别是对青少年初次出道都尽力为之想方设法寻找合适的工作。对第一次被雇主辞退的人都能为之“打圆场”,第二次被辞退的也能为他们再次推荐工作,但是第三次就不予同情,所谓已“情至义尽”。父亲对手下的员工用人不疑,疑人不用,对年轻的学徒更是视如自己的子侄。父亲一生在主持三阳布店店务的时候,对某些员工的工作上、生活上的缺点也会骂人(批评),有些被骂者被他骂后一时有气耿耿于怀,我父亲却会一而再地屈尊下气,主动向被他骂的员工或学徒讨好似的热情和他说话而不计前嫌。他说同事之间、师徒之间是不可记“气”的,父亲就是这样一个宽容大度的人。以信接物:当年对银钱业钱庄往来极有信誉,对钱庄往来借贷,从来不出收据,仅凭“闲话一句”从不失信用⑧,在当年兰溪商界有盛名。以义为利:有一位叫洪镃园(1900-1947年),少年业于郑三阳布店,拜父亲为师,出师后离店经商,几经起伏,都是在父亲的扶持下东山再起,最后在兰溪城内开了一家裕茂布店为经理,他俩师徒如父子传为美谈。父亲对经济上金钱的借贷有他独特的作风。借钱给亲友,原则是既借之,对方欠款不还不索取,说就当算是放了“来生债”,因此他一生没有人说的“借钱亲家取债冤家”的情况。对店内员工亲友结婚喜事不借贷,丧事则主动帮助,他说无财力可以不结婚或推迟结婚,丧事则不可,因此他对喜事支持吝啬,对丧事却大方,乐于帮助。父亲乐善好施,每年都会向慈善会、放生会捐善款施棺材,使贫者入土为安。

三是徽州商人的勤俭美德:肯吃苦,勤进取,富不忘贫。父亲经常教导我们“常将有日思无日,莫待无时思有时”,他曾告诉我们一个自身的故事。在他三十多岁时,其实他在外已经有积蓄银元一千多元的财产。一千多元当年已是一个不小的数字,当时有这样的俗谚“易上百难上千”。一次回到家乡瑶村,因一身朴实,衣服上打了补丁,村中族人有人看了就说“麟仂跌股了”⑨。其实他的作风是富不显富。富不显富、财不露白,是徽商的优秀本色。当年我的父亲和他的店内同事徽州同乡都非常节约,有一件事至今我还记得,难以忘怀。三阳布店有员工近20名,员工一般三年两头(即隔一年回家一次为两个月)回家乡。店中平日膳食一荤二素,每逢六日增加六肉⑩,大家都不肯当菜吃掉,把每月六肉积存起来,到冬季从肉店取出,放在酱园酱缸内浸泡为酱肉(11),第二年取出后寄回故乡给家人食用,我父亲也如此。父亲三年两头回乡度假,返回兰溪工作时我母亲总要烧一筒咸菜红烧肉给他路上吃饭用菜。咸菜烧肉烧得很干燥,放装菜的竹筒内。坐帆船从歙县渔梁到兰溪,有水的日子约七八天,河水干旱时有时要半个月,还要上岸步行(叫走滩)。咸菜肉一路上舍不得多吃,到店后店中有公菜,用不着吃私菜,就是这样将徽州家乡带来的竹筒咸菜肉,陈了热一热又放起来,隔年回乡还将剩下的咸菜带回家中老小食用,真是节俭无比。但是父亲节约吝啬也有例外,如有一次我母亲收下了别人给的几块假银元,想去镇上商店购物用掉,父亲知道了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宁可把假银元废弃了,被人害了不能再害人。

在兰徽商都是像父亲这样,以其儒家的伦理规范,以其肯吃苦、勤进取,以诚待人、以信接物、以义为利的经商之道,为后人树立了良贾、廉贾、儒贾的风范。徽商对旧日兰溪经济繁荣,做出了不可磨灭的历史贡献。其时在兰徽商经济势力以户数计占1/3,以资金计则占街坊商户资本的80%以上,举凡资金雄厚的大商肆、大行业均在徽商彪炳之中,如徽商郑姓独资的三阳、永盛两店资金达纹银十余万两,徽商经管的万通当也达十万两,而一般非徽帮店如范日升等不足百金。

由于兰溪得金、衢、兰三江之汇的黄金水路优势,此时得到徽商经营,其经济势力堪与杭州、宁波、温州、嘉兴、绍兴、吴兴并驾齐驱,号称浙省七大商埠。

1937年7月7日卢沟桥事变,抗战爆发,翌年7月,日机首次轰炸兰溪县城,徽商永盛布店被日机炸中屋顶,被迫停业,资本商品收回归并三阳,父亲也因年老向店主辞职,改荐他的学生鲍淦川为经理,鲍经理三阳店事一直到抗战胜利。之后由于置于日寇飞机轰炸的威胁下,白天商店不能开门营业,一般在晚上经营一两个小时,商店亏本已是常事。时局不稳,商店经营不振,我年少已无从商可能,同时为避免兵役(12),而我小学毕业在班级中考了第一名,于是父亲决定送我回原籍徽州读中学,我回徽以后考入由南京迁移到徽州屯溪柏山的南京安徽中学读书一直到1946年抗日战争胜利后来兰溪继承父业,在恒大有布店任外账房。1942年5月,日军侵占兰溪,县城沦陷,旅兰徽商重儒商气节,不愿在敌伪统治下当顺民,大多撤至原籍避难,如三阳布店、恒大有棉布百货号都将店中货物装船运往徽州原籍存放,等待兰溪光复再回兰重振旧业。还有的商店则撤至兰溪乡区(是时乡区还在国民政府控制之内)如游埠、厚仁等地,缩小经营范围,解雇员工。被店解雇的员工有的自立门户做生意,也有的“跑单帮”(13)。跑单帮要进出“阴阳界”(敌占区与国统区),还必须在敌伪机关开通行证。这个通行证当年叫“派司”,有这个“派司”就可从场口进入富阳、杭州采购商品牟利,其中有的从此发了“国难财”,也有的为了谋生糊口,误入歧途,因取得“派司”被敌伪利用成了“汉奸”,自也不知。新中国成立后在肃反运动中我知道的同业商店中就有因执有当年日伪的“派司”而被定为“反革命分子”的。有一对母女在兰溪沦陷时期“跑单帮”发了财,抗战胜利后在兰溪城区南门码头开了一家小布店,新中国成立后这家小布店的女店主在肃反运动中因所谓的“派司”,讲不清理还乱被定为反革命分子。

当年兰溪沦陷的商民生活,由于战乱物价飞涨,民不聊生,商店明盈实亏。譬如三阳布号,年初有资本金10万元,按时值每担(百斤)白米4元计算,价值为25 000担白米。到年底每担白米上涨到5元,假如年终结资本金为11万元,账面盈1万元,如以实物结算11万元只能购白米22000担,这样折算反亏了白米3 000担,也就是明盈实亏。在此时期,有不少的老字号因为明盈实亏,员工在盈余分配上则得到不少实惠,因此在八年抗战时期,因物价飞涨,旧的老资本家(企业主)不断衰落,很多在兰徽商算是业大气粗、根深叶茂的企业在抗日战争胜利后都一蹶不振,勉强依赖着老招牌的信誉复业,如恒大有棉布百货绸布庄、三阳布店、天泰南货店、广泰南货店等等。

以恒大有百货绸布庄为例。恒大有百货绸布庄,也称百货绸布店或号,创办于1915年,由方泽春、洪醴泉(歙县桂林人)、叶位卿(歙县叶家坝人)三位同在兰溪经商的同乡好友集资在兰溪水门合伙开设,称恒大有京广百货绸布庄,合资资本金银元4 000元,其中方泽春出资2000元,叶、洪两人各1 000元。叶、洪分别任正副经理,方不参与店内经营。恒大有店面三间,内外二进,头进为京广百货部,二进为绸缎布匹部,店内员工在20人左右。因叶、洪经营有方,方在店外有信誉支持、资金调度的优势,盈利逐年上升,至1942年5月兰溪县城被日军占领后因经营百货商品不便战时搬运迁移,于兰溪县城陷敌之前雇了两只八舱大帆船,将店内棉布运往徽州原籍避难,此时估计恒大有棉布存货在1000匹以上。(14)

恒大有布店于兰溪县城沦陷前1942年年初,分别雇佣两只徽港大帆船将全店人员及货物送回徽州歙县避难。当时恒大有布店经理人已更换为第一代经理洪醴泉的小儿子洪步尧。洪步尧年轻英俊,能力强,恒大有所有货物及银钱均归洪管理。由于大量布匹运到徽州家乡以后,父亲因年老与继母及我姐避居于兰溪西乡永昌镇坂口村,我长兄不善理财,往往与父亲意见相左,而且瑶村、叶家坝没有适当的房屋储存大量布匹,只得由洪步尧做主放桂林他的家中,由他处理,父亲已无能为力,也无法过问了。当时储存货物不易,因为有囤积居奇的罪名。如果谁家藏有惜售的货物,地方上的地头蛇、地痞恶棍甚至所谓的绅士都会去强买以便自己牟利,否则他们会去政府告发,让你受到处罚。父亲当时已年逾古稀,对周旋于市场人事环境的商品经营已感无能为力,恒大有布号的事务均由洪独行处理,叶姓股东也被排斥在外。恒大有店中物资暂放在桂林后,因避免受囤积居奇的罪名,陆续将货物出售,由经理人记账登记在册。后来又由洪斥资在屯溪与人拼股开设公大布号,在淳安开设公信布号,至抗战胜利后才将投资给这两家店的资金拆回。回到兰溪后恒大有布号仍以老股东三家照旧利用原牌号恢复店业,此时恒大有从避难回徽州时的两大船商品货物,到复业时只剩下不到十分之一的货物。其中的原因一是通货膨胀,二是经营合伙人的道德沦丧。譬如当时将布匹卖掉,每匹布二百元收在账上,款项被移用后隔了三年到1945年物价已经涨了十几倍,每匹布要二三千元,再归还这笔账十分之一的价值都没有了。再说当时政府为了法币的信用,不管物价涨了多少,当时借100元法币还100元法币是天经地义。当年父亲投资拼股的几家店如同仁泰参号、永兴和山货号等,经理向他报账,账面因通货膨胀的关系都有盈余,实际仓库里的商品已大打折扣,他仍在不知不觉之中。由于通货膨胀,抗战时期老字号商号都是明盈实亏,商品卖了补不进,但也有一些新兴的商人投机倒把发了国难财。

抗战胜利后原徽商各业商店纷纷复业,由于前面所说的通货膨胀,资金都大不如前了,仅靠老招牌的信誉惨淡经营。后又因国民政府腐败无能,通货又复剧烈膨胀,经理人道德沦丧,贪污于无名无状,比如借店内公款为自己经营谋利,于不知不觉无形无迹之中。例如三个月前借用店中公款10 000元,三个月后再归还一分不少,其实由于物价上升,三个月前10 000元可购10匹布,三个月后只可购5匹布了(此三个月物价上涨一倍),挪用借款人钞票票面一分不少,却无形中得益50%。战乱使工商业不能营业,商铺难于维持,但是通货膨胀带给正当商人的危害,更在无形之中。再以恒大有百货绸布庄为例。当时我父亲已75岁高龄,记得他从兰溪到徽州第一站在淳安街口歇脚,我从歙县去街口接他,去桂林找恒大有原经理洪某算账。父亲坐轿,我则跟轿步行到歙县东乡桂林(离县城15里)找到洪某,商议恒大有复业问题。由于币值的贬落,社会道德的堕落,也只是一盘糊涂账,无从追究,以保持一份世交情谊从宽了之,剩下还有一些在兰溪有销售市场的兰溪印花土布等而在徽州卖不出去因此残留下的商品,真是应上一句古话“丑妇瘦田传家之宝”,这些没有人要的货物倒保留下来了,最后将这些在徽没有出售的剩余商品运回兰溪复业。恒大有复业仍按原来方、洪、叶三家为业主,方占50%,叶、洪各占25%,全部资金已不足1 000个匹头的价值(即1 000匹龙头细布的价格)。复业之后由于经理人决策不当,在1948年“八一九限价”中又遭受重创。

1948年8月19日,国民政府颁布《经济紧急处分令》,同时公布发行金圆券,规定各业商店各种商品价格,一律依照8月19日市价,以法币300万元兑换金圆券1元折合金圆券出售,史称“八一九限价”。金圆券发行最初一个月物价暂时平稳,稍后即出现有钱买不到货的现象,市场出现抢购风潮,黑市交易猖獗,价格高出限价几倍至几十倍,“百货均被购空,而物资来源断绝,柴米油盐均不易购得,人心极度恐慌”(15),这年11月与同年8月上半月比较物价指数上涨14.9倍。11月1日国民政府宣布放弃限价政策,物价即如决堤洪水汹不可挡,中白米每百斤由限价时10元上升为13万5千元。至1949年4月30日中白米每百斤上涨至1亿7千万元,从1937年7月至1949年5月12年间,通货增加了1445亿倍,物价上涨了85 000亿倍。(16)而经理人洪某决策失误,当时他在上海采购,盲目认为蒋经国是蒋介石的儿子,抗战时从苏联留学回来有新思想、新作风,曾在赣南担任专员很有名声,这次在上海“打老虎”平抑物价一定会成功,因此当兰溪城内街上的商店大都将货物藏起不售时,而恒大有布店却满满橱架的棉布大量供应,收下的货款根据洪的旨意汇去上海进货,哪知汇去的货款存在洪的手头,无法进到货品,一日一日只见商品涨价不见有货运到兰溪,因此在经营业务上吃了一个大亏,资金殆尽,至1949年5月兰溪解放,恒大有布店资金两抵已不足五百个匹头,在棉布业同行中是小字号了。这时店中尚有员工十余人,因新中国成立后营业清淡,由洪主持宣布遣散员工,上报关门歇业。

1949年12月,我因生计无着,上有老父下有妻小,便与原恒大有布店股东之一叶志芳合伙以恒大有发记牌号登记开业,我任经理。1954年9月国家实行棉布统购统销,发放布票(购布证)凭票供应,兰溪县棉布业零售商社会主义改造,采取批购经销、代销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其时我恒大有发记布店奉命与瑞裕隆布店合并为国营兰溪县花纱布公司第十四经销店,我被任命为经理。1955年接任祝裕隆布店副经理,1956年1月兰溪县棉布业全行业公私合营,再接任公私合营庆安布店经理,同年被选为兰溪县棉布同业公会副主委。

①当年兰溪西乡有织布的家庭作坊,每匹土布约三丈六尺,土纱纺织,织好后挑来城里布店出售,布店负责收购此项土布的叫布房先生。此项土布收购入店后,交染坊染蓝或青或花后再出售。

②徽俗店中叫先生不叫师傅,叫学生不叫徒弟。

③详见《陶行知启蒙老师方庶咸事略》,方念裕编《浙江兰溪徽商人文志》,第129-134页。

④走工就是在工作期间外出,当年商店员工从早到晚没有休息,除了三年两头回乡探亲外都在店内食宿以及休息,外出嫖赌吃喝即为犯店规,轻则教训,重则辞退。

⑤约等于今天所说的福利。

⑥零头布系布店柜上开售每匹布之先,先把布头前的一块商标剪下不出售,留给员工年终分配,这块布叫“机头布”,约合今日尺寸0.5米左右。

⑦郑三阳布店除第一代店主郑友峰自己在店主持经营业务外,第二代店主郑友峰之子郑启坤、第三代店主郑绍祖都不在店主持业务均委托经理主持,这就是徽商推行的称为掌计、管事、经手、资方代理人制度,即西方所谓的CEO。据此方念裕认为中国的职业经理人比1841年美国出现的第一位职业经理人要早近百年。

⑧口头担保也承担赔钱的义务。

⑨父亲小名麟,学名景霖,号泽春;“跌股”徽人俗语云“倒霉、败落”意。

⑩每人大约旧制十六两秤二两,这二两肉称六肉。

(11)据说酱园对放入酱缸的鲜肉不收费,还很欢迎,因为酱缸中浸入鲜肉,酱油味道更好。

(12)当时读中学可以不抽壮丁入伍。

(13)抗战时杭州被日本占领,富阳场口为国统区与敌占区走私商品的交易进出口,在此进出做生意的大多以个人经营为主,所以叫“跑单帮”。

(14)当年兰溪到徽州的航船船载量为今天10吨至30吨。当时匹以“龙头白细布”为计算单位,一匹龙头细布为40码、约108市尺,重5-6市斤。抗战初期白米百斤约4元,龙头细布每尺约二角,一匹龙头细布约值500斤白米。恒大有布号避难上徽州为两只大帆船,货容量约在20吨左右,以此推算,恒大有布号当年装上徽州的商品棉布当在万匹以上。

(15)1948年10月25日兰溪县政府给浙江省政府请示电称。

(16)方念裕编《兰溪市商业志》1988年版,第3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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