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时期国民党地区经济初探_抗日战争论文

抗战时期国民党地区经济初探_抗日战争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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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抗战爆发后,国民党政府对国统区经济进行了一系列调整,为抗日战争的胜利,做出了一定的贡献,但另一方面,实行统制政策,又加剧了官僚资本对国家和人民的掠夺,至抗战后期,政治腐化、经济衰退的蒋氏政权的种种弊端已是愈演愈烈,更加为人民所痛恨。

关键词 抗战时期 国民党 经济政策 调整

1937年7月7日,抗日战争全面爆发,短短的一年多时间里,华北、华东、华南和华中半壁河山,相继陷入敌手,国民政府被迫迁都重庆,西南成了大后方的中心。大后方各省的经济非常落后,自然经济仍占主导地位,这样国统区经济远远不能满足抗战需要,国民党便对其进行了一系列调整,这些调整关系到战时国统区经济的发展,也关系到国民党抗战的成败。

一、抗战时期国统区经济调整的原因

抗战爆发后,国民党政府对经济进行了调整。原因尽管是多方面的,但主要原因可以概括为两个方面。1、经济原因。抗战以前,中国的主要工农业生产区集中在东南沿海地带,国民党政府的经济重心也放在这个地区。抗战开始后,东南一带相继沦陷或变为战区,国民党政府在经济上受到严重损失。调查表明,抗日战争的开始几个月,上海的工厂被毁坏者达2270余家,损失总额大约在80亿元左右;长江三角洲地带的工厂设备损失约50%,武汉三镇工业被毁者有12%(《中国近代经济史》辽宁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409页)。农业方面,东南沿海一带,从1937年到1938年稻麦种植面积损失达38%,产量损失约22%;棉花种植面积损失达70%,产量损失68%;烟叶种植面积损失32%,产量损失33%(《抗战时期国民党开发西南农业的历史考察》,人大复印资料,1986年第12期,第97页)。粮棉的损失直接影响到战时军民的衣食,经济作物的减少则直接影响到外贸出口,影响到国民党政府的财政经济稳定。而抗战开始后成为大后方中心的西南,工农业长期处于封闭落后的状态。据统计,四川、湖南、广西、陕西、甘肃、云南、贵州七省的工厂数仅占全国的6.03%,资本额占全国的4.04%,工人数占全国的7.34%(《中国近代经济简史》,四川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320页)。工农业落后再加上大量难民由沦陷区涌向国统区,国民党党政军中心也撤向内地,都加重了后方的经济负担,因此,需要尽快发展后方经济,以确保前线和后方的需要。2、政治原因。1937年8月,中共中央在陕北洛川县冯家村召开了政治局扩大会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抗日救国十大纲领》,提出“全国人民的总动员”,“抗日的民族团结”,“战时的财政经济政策”等纲领(《中国共产党历史》上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437页)。这一方面是发动人民进行全面抗战的指导方针,另一方面也实际上是提出了平时经济必须转向战时经济的主张,对国民党政府既是一种有力的督促,又形成了巨大的政治压力。这样,国民党最高当局在应付战事的同时,于1938年3月,在武汉召开的临时全国代表大会上,提出了《中国国民党抗战建国纲领》,对经济工作进行了调整。

二、战时经济调整采取的措施

(一)调整经济方针

《中国国民党抗战建国纲领》对经济问题作了下列决定:

1、实行计划经济,经济建设以军事为中心,同时注意改善人民生活。2、全力发展农村经济。3、开发矿产,发展工业。4、推行战时税制,统制银行业务,统制外汇。5、加强交通运输。6、实施物品平价制度。这样,计划经济被作为战时经济的基本政策。但是,当时处于战时经济的困难环境,并不具备实行计划经济的必备条件,到1940年计划经济的方针便宣告破产,国民党政府转向实行“统制经济”。

1939年1月,国民党在重庆召开五届五中全会,确定了要“实行统制经济”的基本方针。此后,陆续颁布了大量统制法令,如:1939年颁布了《战区粮食管理办法大纲》;1941年颁发了《战时管理进出口物品条例》等。1941年3月,国民党五届八中全会进一步提出了确立以实行统制经济,动员人力,调整机构,厉行对敌经济斗争为主要内容的战时经济体系的方针。到1942年6月公布《国家总动员实施纲要》为止,国民党政府在经济方针方面所作的调整宣告完成,国统区彻底转入战时经济轨道。

(二)调整经济机构

截止1937年底,国民党中央经济行政机构系统如下:

第一层为国民政府及直属的行政院、监察院、立法院,抗战初,又增加了军委会。

第二层为第一层所辖的各经济主管部门。国民政府直辖:1、主计处;2、全国经济委员会;3、建设委员会。行政院下设:1、财政部;2、实业部;3、交通部;4、铁道部。监察院下设审计部。立法院下设:1、财政委员会;2、经济委员会。军事委员会下设:1、资源委员会;2、第三部;3、第四部;4、农业调整委员会;5、工矿调整委员会;6、贸易调整委员会;7、对外贸易委员会。农业、工矿、贸易三个委员会又联合组织了运输联合办事处。

从上述机构系统我们可以看出,当时机构设置重叠冗肿,分工不清,与战时需要有高效的经济行政机构相比相差甚远,需要进行大规模的机构调整。

1938开始调整,1月,国民党政府发布了《调整中央行政机构令》,规定了调整原则。根据这些原则,实业部改为经济部;建设委员会、全国经济委员会的水利部门,军委会的第三部和第四部,都并入经济部;军委会的资源委员会改为隶属经济部;军委会的农业调整委员会,改为隶属经济部农本局,改称为农业调整处;工矿调整委员会改为隶属经济部,改称工矿调整处。贸易调整委员会,改为隶属财政部,改称贸易委员会,并将军委会的对外贸易委员会和经济部的国际贸易局归并于贸易委员会;财政部粮食运销局,归并经济部农本局;铁道部和全部经济委员会的公路部分并入交通部,运输联合办事处改为隶属交通部,改名为水陆运输联合办事处。通过调整,大体上改变了以前的混乱状况,将经济行政机构集中归行政院管辖,机构总数减少,公务人员总数也由1936年底的3684名减为1938年的1561名,精减了58%(《略论抗战时期国民党政府在经济上的战略调整》人大复印资料,1988年版第2期93页)。

以后,国民党政府又根据战时需要对经济机构进行了局部调整。1942年3月29日,颁布《国家总动员法》之后,“国家总动员会议”成为国统区战时最高统制机构。蒋介石集国民党总裁、中执委会主席、国防最高委员会委员长、四行联合办事处主席、国家总动员会议主席等要职于一身,成为整个决策系统之上的独裁者。

三、经济调整后产生的积极影响

1、对农业生产起了扶助作用

沿海口岸沦陷以后,国统区的粮食输入大大减少,发展农业便成了当务之急。四行农贷成了此时农村借贷的主要来源。首先由国家金融机关放贷给合作金库或合作社,再由他们转贷给农民。在当时的情况下,国家行局的农贷利率还是比较低的。这对缓解战时农村资金短缺,维持农业生产起了一定的作用。尽管地主、富农等把持了部分合作金库、合作社,他们利用转贷资金的机会对农民进行中间剥削,但是战时农贷所起过的积极作用还是应该肯定的。

2、对工矿企业给予了扶持

抗战初期,国民党政府就决定鼓励沿海沿江地区的工矿企业内迁,一方面弥补内地工矿设备的不足,另一方面免得留在沦陷区被日本人所利用。在内迁过程中国民党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积极措施,如提供厂址、对迁建企业低息贷款等。到1941年为止,内迁厂矿约600余家,总计机器和材料12万余吨。其中协助内迁厂矿占2/3,达448家,机器材料70,900吨,技工12,080人(《论抗日战争时期的国家资本》,人大复印资料,1987年第1期,第113页)。为了抗战需要,对私营工矿业也采取各种办法进行扶持。据统计,1942年后方各省各类私营工厂达3,082家。

3、在贸易方面产生了积极作用

(1)开展对外贸易,支持抗日战争

1938年2月,贸易调整委员会改为贸易委员会,其工作重心由协助商人外销转为自行收购外销。贸委会从成立起至1945年抗战结束,收购的外销物资共有桐油1,839,305公担,猪鬃80,880公担,生丝26,714公担,茶叶1,004,974公担,兽皮6,807,694张,以及羊毛、茧等其他物资。这些物资销售国外所得款项和资源委员会统制的特种矿产品出口所得款项,是抗日战争时期国民党政府用于偿付美、苏、英等国贷款及在国外购买各种战争物资的主要资金。苏联的贷款主要用于购买其军用物资,1942年以前美英的贷款则是用来偿付进口商品的贷款(《论抗日战争时期的国家资本》,人大复印资料,1967年第1期,第117页)。可见,这些贸易关系对抗日战争的胜利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2)从事国货内销,支援后方建设

太平洋战争爆发后,后方的物资供应比起战初更加困难,国民党政府改变以往严密的进口管制,凡有关国防及日常生活必需品一律解禁。除了对重量轻、体积小的物资,如生丝、猪鬃等,仍没法利用空运外销外,对于桐油、茶叶、羊毛等其他物资,则大多改为内销,以供应后方需要,这些都对抗战起了积极作用。

四、抗战后期国统区经济的逆转

抗战后期国统区经济出现逆转,逆转首先从农业开始,继而波及到工业。农业经济的衰落大致从1941年开始,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可以看出:

第一,农田面积逐年减少。大后方十五省耕地面积,抗战前为3899.75万亩,1938年为3859.3万亩,1939年为3869.86万亩,1940年为3849.04万亩,1941年为3815.46万亩,较抗战前减少了842.9万亩。抗战后期的1941年,大后方有840余万亩的良田变成了荒地。

第二,粮食产量下降惊人。大后方十五省各种作物总产量,由1938年的1,721,755,000市担,减为1941年的1,536,560,000市担,计减少18500万市担。

第三,牲畜大量死亡。由于农田面积显著减少,粮食产量下降,草料严重缺乏,引起牲畜大量死亡。大后方十五省1942年与1937年相比,耕牛减少297万头;马减少34万7千头;驴减少48万8千头;猪减少393万头;羊减少239万8千只。

第四,购买力下降。以1937年农民购买力指数为100,到1942年3月,陕西降为69,福建降为45,青海降为63,宁夏降为66,广西降为82,广东降为81,湖南降为86,贵州降为79,四川降为82,江西降为92,甘肃降为95,云南降为98,只有湖北仍为100,西康稍超出为126(《抗战后期国民党统治区农村经济破坏的惨象》政治学院编,《中共党史参考资料》第9册,第324页,第328页)。再加上土地高度集中于大地主手中,地租飞涨,高利贷盛行,农村经济每况愈下。

随着农村经济被严重破坏,1943年各项工业开始走下坡路。不仅新设厂数减少,而且许多旧厂停工减产,改组,合并,出现“以商代工”和“以商养工”的奇特现象。这一年,后方工业中心的重庆,871家工厂中,停工减产者就有270余家,达1/3。在湖南衡阳,工业界人士也说1943年底恐有2/3以上的工厂宣告结束(《中国近代经济简史》,四川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326页)。我们从下面两个方面来看:

第一,设厂指数下降。如以1938年为100,则1939年为206.42,1940年为263.76,1941年为395.41,1942年则降为261.02,虽然1943年回升至351.38,但1944年较前一年的设厂指数却减少为约32.56%,其中机器工业仅是1942年的1/4。

第二,工业品的产量指数下降。如以1938年为100,则1939年为130.57,1940年为142.34,以后逐年下降,1941年为130.73,1942年为124.37,1943年上半年为117.10,下半年为112.36,1944年上半年为93.67,下半年为89.43(《论抗日战争时期的国家资本》,人大复印资料,1987年第1期,第119页,第120页)。

抗战后期国统区经济出现逆转,有其政治原因,也有其经济政策方面的原因,与国民党政府的腐败也是分不开的。

政治方面,国民党当局坚持一党专政,扩大特务组织,实行法西斯统治。国民党特务不经过任何法律手续,就秘密逮捕大批共产党员、革命青年、爱国民主人士和无辜群众,施以酷刑,任意杀害。各地、县、乡的许多官吏为非作歹,欺压百姓。1943年9月,国民党召开的五届十一中全会选举蒋介石为国民政府主席兼行政院长,规定国民政府主席为陆海空军大元帅,从而强化了独裁统治。美国《星期晚报》豪塞尔评论说:“蒋氏大权独揽,其地位与昔日帝王相同。彼所领导之国民党,现为主张由国家统治个人思想之陈氏兄弟所把持,此种主张如称之为法西斯主义,未必完全不符。”(《中国共产党的七十年》胡绳主编,1991年版,第186页)

经济方面,1943年以后,国民党的蒋宋孔陈四大家族为首的官僚资本,继续利用手中特权控制主要经济命脉,借经济统制之机,独占金融业,掠夺土地,垄断商业,吞并工矿业,控制交通运输,增加苛捐杂税,残酷掠夺人民财产富,猛烈扩张买办、封建性的官僚资本。我们从国民党政府对金融业和贸易的统治为例来说明。

1、对金融业的统制。1942年国民党政府规定法币的发行权由中央银行专有,在集中发行、便于管理的幌子下,法币的发行量更多。抗战爆发前的1937年6月,法币的发行量为14.1亿元,抗战胜利时的1945年8月,法币的发行量增大到16560亿元。钞票一天比一天多,物价的上涨也就连续不断没完没了。1937年抗战爆发前,100元法币可买两头牛,抗战爆发后的1939年可买一头猪,1943年可买一只鸡,抗战胜利时的1945年则只能买两个鸡蛋了(《中国近代经济史》,辽宁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395页)。货币发行量的增多和黄金、外汇等黑市市场的存在,又形成了国统区金融市场的畸形繁荣。新成立的银行、钱庄到处都是。而银行、钱庄的大量款项贷放给商业,据1942年重庆26家钱庄放款的调查,商业放款竟占96%,1942年重庆60家银行的放款中,商业放款也占90%以上,工矿两业的放款则仅占9.6%(《中国近代经济简史》四川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331页),从而形成金融业的畸形发展;金融业的发展不是与工业生产的发展相结合,而是与商业投机相结合,使广大人民群众深受其害。

2、对贸易的统制。在对外贸易方面,国民党政府采取“统购统销”政策。四大家族借口鼓励外锁,尽量压低收购价格,同内销市价相比,差额不断扩大。例如,秋茧的收购价格1938年每市担差300元,1939年差1580元,1940年差2050元,1941年差6000元,1942年差8500元;桐油的收购价格1942年差100元(每市担),1943年差1100元(《中国近代经济史》辽宁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397页)。

在国内贸易方面,国民党政府先后采取了限制价格、统购统销和专卖等政策,进行统制。第一,“限价”。1943年1月,国民党政府对粮食、食盐、食油、棉花、棉纱、布匹、燃料、纸张等商品及运费、工资实行“限价”。在恶性通货膨胀的情况下,采取限价政策,只能使工资劳动者深受其害,而四大家族官僚资本乘机肆意进行掠夺。第二,“统购统销”。在实行“限价”的同时,国民党政府对棉花、棉纱、棉布等民用必需品实行统购统销政策。棉花的统购价格,1943年每市担为1260元,相当于棉农生产成本的42%左右;1944年为6000元,相当于生产成本的40%左右;1945年为10000元,只相当于生产成本的33%了(《中国近代经济史》,辽宁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398页)。棉纱、棉布的统购价格也远远低于生产成本。第三,“专卖”。从1941年起,国民党政府实行“专卖”制度,对盐、糖、卷烟、茶叶、酒、火柴等商品设立专卖局进行专卖。但是专卖局把这些商品的收购价格压得很低,而专卖的价格则很高,以攫取巨额利润。例如,1944年3月,四川自流井生产的盐,每斤的生产成本约需20元,但当时专卖局的收购价格为8元,只相当于生产成本的40%,有的地方收购价格只有生产成本的30%(《中国近代经济史》辽宁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399页)。1943年5、6月间,桂林的食盐每斤专卖价格为7元7角,11月上涨到26元,半年之内几乎上涨了3倍(《中国近代经济简史》四川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399页)。显然,这种专卖制度,不仅是对生产者的掠夺,而且也是对消费者的掠夺,而所得的暴利却都归四大家族官僚资本独占。抗战后期国民党政府的反动政策和官僚资本的巧取豪夺,不仅使国统区内的工人、农民、城市小资产阶级受到残酷压迫和剥削,民族资产阶级也受到排挤和打击,大大加剧了国统区经济的危机。

总之,对抗战期间,国民党政府的经济调整,实行经济统制政策应作辩证分析。一方面通过调整,对农业、工矿业和内外贸易都产生了积极影响,为抗日战争的胜利做出了贡献。另一方面,实行统制政策,使国家政权拥有更大的经济权力,加剧了官僚资本对国家和人民的掠夺,部分官员借统制之机,压制民营生产,贪污受贿,大发国难财,种种弊端愈演愈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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