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50年代我国民办高校的转型、合并及其成因分析_高等学校论文

20世纪50年代我国民办高校的转型、合并及其成因分析_高等学校论文

50年代中国私立大学的改造、合并及原因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私立论文,中国论文,年代论文,原因论文,大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2250(2004)03-0102-04

20世纪50年代以前,根据办学者的不同性质,中国的私立大学分为两类:一类是中国人自己创办的大学;另一类是由外国传教士创办的教会大学。中国的私立大学始创于清末,经过民国时期的发展,逐渐成为当时高等教育的主要组成部分。中国的教会大学是指外国教会组织开办的高等教育机构,始于清末民初,是鸦片战争以后从外国教会创办的初等、中等教育机构逐渐演化来的,在20世纪初期发展较快,在数量和质量上都超过公立大学。民国时期,将对教会大学的管理纳入私立大学范畴。本文所指的私立大学即包括上述这两类学校。

新中国成立时,共有高等学校205所,其中私立高校(不含教会大学)61所,占总数的29.8%,教会大学21所,占总数的9.7%[1]。全部私立大学共有82所,占总数的40%。新中国成立后对高等教育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接收了公立大学,改造、合并了私立大学。对中国高等教育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是1952年全国范围的高等学校院系调整工作,在这场改革运动中,将所有私立大学与公立大学合并,组成新的公立大学,私立大学在中国大陆的发展告一段落。本文简要论述了新中国成立后私立大学改造、合并、撤销的过程,分析探讨了私立大学于20世纪50年代在中国大陆发展中断的原因。

私立高等教育机构是中国现代高等教育的主要组成部分,在民国时期发展迅速,无论是数量还是质量都可与公立高等教育比肩。根据有关资料统计,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一些地方的私立学校多于公立学校,如上海市有高校40所,其中私立的30所,占75%;西南地区有高校52所,其中私立的30所;南京市、武汉市的公私立高校各占一半。[2](24)另外,一些地方私立高校的学生人数在总学生数中也占有很大比例,我们从表1中可以看出上海、广州两地私立高校的学生数多于公立高校学生数,武汉私立高校的学生数在总学生数中占到26.8%,天津私立高校的学生数占总数的22.6%,北京也占到了19.5%。

表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大城市公私立学校学生人数统计表(单位:人)

北京   天津上海南京武汉广州

沈阳合计

小计 12135

618422176

360144098366

6064

62935

公立学校 975947839037262732243671

6064

39165

私立学校 2376140113139

974 11854695 23770

资料来源:《人民教育》第1卷第2期。

注:本表只选择了专科以上学校。

对于占高等学校总数40%的私立学校,在新中国成立之初中央政府采取了“积极支持、逐步改造、重点补助”的方针,尽量发挥其正面作用。除个别办理不善的予以取缔或者接管以外,一般采取保护维持、加强领导、逐步改造的方针。以召开会议或个别接触的方式,向私立学校负责人宣布上述方针,要求他们遵守人民政府的政策法令,实行新民主主义教育。对于办学成绩优良,而又有困难的私立高等学校,还由政府给予必要的扶植和经济补助。[3]

中央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对整顿私立大学的工作非常重视,采取的具体措施有以下两个步骤:一是改组、健全董事会。二是重新立案,通过立案,使私立高校获得了合法地位,使他们能安心搞好教学工作;同时便于教育管理部门掌握、了解私立大学的具体情况,解决存在的问题。[2](27-28)

1950年6月,教育部召开了第一次全国高等教育会议,讨论了新中国高等教育的方针、任务和若干重要问题,明确了高等教育改革的方向[4](1-2)。1950年8月,教育部颁布《私立高等学校管理暂行办法》,对私立高等学校的办学方针、任务、学制、课程、教学与行政管理等方面都做出了规定。《暂行办法》是国家管理私立高等学校的基本依据,它明确提出:“私立高等学校的行政权、财政权及财产所有权均应由中国人掌握。”并要求全国的私立高等学校重新申请立案,私立高等学校校(院)长及副校(院)长由校董会任免,并报经大行政区教育部核准后转报中央教育部备案。私立高等学校不得以宗教课目为必修课或强迫学生参加宗教仪式与活动。另外,“私立高等学校经大行政区教育部或文教部审查,其办理成绩优良而经费确属困难者,得报请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批准酌予补助。”私立高等学校办理不善或违背法令时,大行政区教育部得报请中央教育部批准令其改组校董会,更换校长,改组或停办学校。[5]大多数私立高校都能很好地配合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的整顿工作,改组和健全了董事会,并且向教育行政部门重新立案,获准后提高了办学积极性。

上述会议的召开和各项方针政策的制定,表明中央政府对私立大学的管理趋于严格和细致。虽然在办学性质方面并没有排除私立高校,但是在办学实质方面私立大学与原来的国立大学的差别在逐渐消失,国家对于私立大学改造力度的逐渐加强是显而易见的。

院系调整是20世纪50年代高等教育改革中涉及面最广、影响最深远的事件,尤其对于私立大学来说,1952年全国范围的院系调整可以说是把所有私立大学合并到新中国高等教育体制中的关键步骤。经过调整,所有私立大学与公立大学合并,私立大学在中国的发展暂告一段落。

全国范围的院系调整是从工科院校开始的。1951年11月,教育部召开了全国工学院院长会议,会议认为全国现有42所工学院,存在着地区分布不合理、师资设备分散,系科庞杂、教学不切实际,培养人才不够专精,学生数量不能适应国家工业建设的迫切需要等问题,因此,高等工业学校的院系设置与分工,必须作有计划的适当的调整。会议决定以华北、华东、中南三个地区的工学院为重点进行院系调整,会议公布的《关于全国工学院调整方案的报告》具体拟定了有关学校的调整方案,涉及私立大学的是(注:带*者为私立大学):燕京大学*工科各系并入清华大学,燕京大学的文、理、法各系并入北京大学,燕京大学校名撤销:津沽大学*的工学院合并于天津大学;之江大学*的土木、机械两系并入浙江大学,浙江大学的文学院并入之江大学;金陵大学*的电机工程系、化学工程系及之江大学的建筑系合并成为独立的工学院;岭南大学*工程方面的系科及广东工业专科学校合并成为独立的工学院。[6]

1952年5月,《关于全国高等学校1952年的调整设置方案》出台,根据这一方案,私立大学与原来的公立大学融合到一起,组成新的大学,现根据1952年全国的调整方案,将其中有关私立大学的调整摘录整理如下:

华北区:辅仁大学*除个别系科并入北京大学外,全部并入北京师范大学。将津沽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三校全面整顿,所有系科全面调整,建立一所综合性大学(南开大学),一所多科性的工业高等学校(天津大学),津沽大学取销。

华东区:将金陵大学*的文理等系科并入南京大学,成立综合性大学(仍名南京大学)。金陵大学的工程系科与南京大学的工学院以及之江大学*建筑系合并,设立独立的南京工学院。金陵大学的农学院与南京大学的农学院合并,设立独立的南京农学院。将沪江大学*、圣约翰大学*、震旦大学*、大同大学*等校有关文、理、法等系科并入复旦大学*。之江大学工科各系(建筑系除外)与浙江大学工学院合并成立一所多科性的工业高等学校,即浙江大学。之江大学文理等系科与浙江大学文学院合并,组建浙江师范学院。齐鲁大学*文、理和教育部分并入山东师范学院。将东吴大学*文理系科、江南大学数理系及苏南文教学院合并,成立苏南师范学院(校址苏州)。东吴大学药学系并入华东药学院、经济系并入上海财经学院。东吴大学取销。

中南区:中华大学*并入武汉大学,武汉大学发展为综合性大学。将岭南大学*、中山大学等院校全面调整为一所综合性大学——中山大学,以中山大学、岭南大学、华南联合大学*、广东法商学院及其他有关文、理、法、经济等院系合并组成,地址设于岭南大学原址。以中山大学工学院、华南联合大学工学院、岭南大学土木系及广东工业专科学校合并成华南工学院。以岭南大学农学院、中山大学农学院合并成立华南农学院。[7]

1952、1953年全国范围的院系调整结束后,所有私立大学被合并到公立大学,私立大学在中国大陆的发展于20世纪50年代中断。

考察私立大学在20世纪50年代改造、合并直至撤销的命运变化及其原因,笔者认为应从政治因素、经济因素、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高校学科设置四个方面来进行分析和评价。

政治原因 20世纪50年代中国高等教育改革何以必须进行,其根本原因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带来的社会政治制度的根本改变。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根据《共同纲领》中关于文化教育政策的有关规定,为了使教育事业进一步适应国家建设的需要,中央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规章和决定,改革了学制,规范了大学的领导体制,进行了课程改革,确立了教育为工农大众服务的方针,初步建立了新中国的高等教育制度。为了加强高等教育为恢复国民经济和新中国建设服务的功能,中央政府和教育部对旧高等教育进行了一系列改造,其中对私立大学的改造是主要内容之一。

毫无疑问,政治原因是所有因素中起决定作用的因素。根据马克思主义关于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基本原理,当经济基础发生变化以后,上层建筑就会随着发生变化,否则便无法适应改变了的经济基础。随着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在经济基础发生转变之后,为适应这一根本转变,教育制度必然要发生变化。同时,我们还要看到除了教育性质的改变,还牵涉教育主权的斗争问题,正如教育部部长马叙伦强调指出的:“中国的旧教育是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统治下的产物,是旧政治旧经济的一种反映,和旧政治旧经济借以持续的一种工具。……代替这种旧教育的应该是作为反映新的政治经济的新教育,作为巩固与发展人民民主专政的一种斗争工具的新教育。”[4](1)因此,对私立大学的改造、合并乃至撤销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是在所难免的。

经济原因 私立高校的财政状况和生源减少是第二个主要因素。他们在经济上越来越难以维持,学生也越来越少。中国私立大学的经费主要来源于学费、捐款、政府补助和学校财政收入等渠道,而学费是私立大学经费的主渠道,所以私立大学学费昂贵。50年代以前其生源主要是富家子弟。新中国成立后,高等教育的大门为广大工农子弟开放,因此,国家制订了相应的政策在入学时保证优先录取工农子弟,在上学期间还以助学金等方式帮助工农子弟摆脱经济上的负担。而私立大学昂贵的学费,使问津者寥寥,从生源上来说,私立大学无疑处于非常不利的位置,而且随着大学生出身阶层的变化,具有负担学费能力的学生人数在急剧减少。[8]对于面临财政困难的私立大学,教育部提供了一定资助。但是,如果政府的资助占了教育经费的大部分,那么私立大学存在的意义也就丧失了。

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原因 私立大学的人才培养模式不能适应新中国高等教育培养人才的目的。私立大学大多是综合大学,其教育特色,可以简单地概括为模仿美国大学的“博雅教育”型教育模式。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建设以重工业为中心,高等教育也遵循这一方针,重点发展工科教育,加强单科大学和独立学院,并改变以往大学教育学习美国模式培养“通才”的做法,转而学习苏联大学的模式,按照专业划分以培养“专才”为目标,使某一专业的学生毕业后能够成为专家而为国家经济建设服务。私立大学本身的教育结构与新中国高等教育建设的目标格格不入,这也是其最终走向消亡的原因之一。

高校学科设置原因 20世纪50年代,我国大规模的工业建设行将开始,需要大批人才,大多数私立高校办学规模小,系科设置以文法类为主,理工科类尤其是国家急需的工科人才缺乏,不适应国家经济建设的需要,这也是私立大学被合并和调整的原因之一。

1952的院系调整将全部私立高等学校收归国有,从积极方面讲结束了我国高等学校性质不同的局面,戒除了旧高等教育性质不一,管理不统一的弊端,使各院校专业设置上的混乱状况得到改善,但这样做也存在弊端。有学者认为在一年时间内将所有私立高校统统合并或改为公立,“既缺乏科学的论证,变化又太突然,是失误的。”[2](29)还有人认为这样做既挫伤了社会人士办学的积极性,又加重了国家的负担,“如果视条件区别地加以对待,可能效果更好。”[1](44)并以上海为例,对当时办学时间较久且有一定经验、特点和社会影响的中华工商、立信会计、上海美专等校的撤销表示惋惜。类似的看法还有:“影响了个人办学的积极性,影响了高等教育办学体制的多样化,影响了高等教育的发展,增加了国家负担。”[9]对于将所有私立高校一刀切改为公办,应从两方面看,一方面将外国教会所办的或接受外国津贴的学校收归国有,这是中国行使教育主权的体现,另一方面对于中国人自己办的学校,除少数在解放初仍由反动分子控制或办学成绩太差的私立学校予以停办或合并,一般的私立高等学校继续维持下去,既可以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又可以调动私人办学的积极性,使中国的高等教育呈现多样化的体制。[10]

改革开放后我国的民办高等教育得到恢复,并经历了从小到大的艰难发展过程。随着我国高等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民办高校已成为高等教育办学体制改革的一道亮丽风景。民办高校这一办学模式从80年代恢复以来,越来越受到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认可,1999年发布的《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指出:“今后五年,基本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办学体制”,民办高校已经成为中国高等教育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经过20多年的发展,民办高等教育已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并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多种办学形式使中国的高等教育充满了活力和希望。

收稿日期:2004-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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