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条件下教师道德监督管理体制的探索_市场经济论文

市场经济条件下教师道德监督管理体制的探索_市场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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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使得我国教师道德观念发生了诸如义利统一、开拓创新、艰苦奋斗、自主自强、教育竞争、教育民主等积极的变化。但同时也使得教育职业活动的参与者之间的利益出现了矛盾和冲突的可能性,对新形势下教师道德的进一步发展提出了新的挑战。当前,如何确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与我国的经济政治文化建设要求相一致的教师道德规范及其监督评价体系,全面提高我国教师职业道德水准,是广大教师、教育行政部门、学校领导亟待思考和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

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教师道德建设

马克思曾经深刻地指出:“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82页)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来看,道德建设归根结底是由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加强教师道德建设不是对立的,而是相辅相成的。

一方面,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利于教师道德建设。这是因为:

其一,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能为教师道德建设提供坚实的、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任何社会真正意义上的道德文明与进步,都是建立在生产力发展和人们物质生活条件改善的基础上的。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表明,市场经济是一种通过市场机制进行资源配置的经济体制,它有利于解放生产力,发展科学技术,促进经济与社会的全面发展。我国改革开放20多年的实践经验表明,“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236页)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发展社会生产力、加速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必由之路,也是增强综合国力、推进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与道德建设的必由之路。“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我国逐步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我国人民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丰富和改善创造了有利条件,也为我国全面的道德进步提供了新的历史契机。

其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崭新社会实践,能为社会主义教师道德规范体系的充实、更新与完善创造强大的发展动力。道德是现实关系的抽象,是社会存在的反映。人类道德每一次历史进步,都根源于人们活生生的社会生活特别是社会经济生活的实践。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深刻地指出,历史唯物主义的出发点是从事实践活动的人。道德等意识形态是人们“物质生活过程的升华物”。“那些发展着自己的物质生产和物质交换的人们,在改变自己的这个现实的同时也改变着自己的思维和思维的产物。不是意识决定生活,而是生活决定意识。”(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30页)与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相比,市场经济是一种崭新的社会物质生活实践。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从事生产和交换的人们,改变着社会生活条件,也改变着自己的道德文化观念。市场经济运行中的价值规律,推动人们在市场上追求利润最大化,有利于个人与团体效益观念、竞争观念的形成;通过市场和价格体系自由调节人、财、物等资源,有利于人们个性解放和主体责任观念的形成;自由贸易、契约交换,有利于人们平等、自由观念和时间、信用观念的形成,等等。当前世界性的新技术革命给市场经济带来了新的人际交往方式,网络经济要求与之相关的所有社会成员遵守新的行为规则,养成新的、时代所需要的道德品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济生活,是培养和形成与时俱进的社会主义新型教师道德观念、道德规范和道德品质的伟大实践。

另一方面,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教师道德建设对于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以及教育职业活动起着价值导向和行为规范的作用。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教师道德规范体系,是当前我国经济、政治、文化建设以及加快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一种内在的、必然的要求。构建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教师道德规范及其监督评价体系,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教育事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至关重要。

首先,教师道德体系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教育事业发展和教育职业活动的根本价值导向。

从道德建设与市场经济的关系看,社会道德体系是市场经济发展的根本价值导向。每一种经济体制都有自己的道德基础,任何经济活动本质上都是一种与人的利益相关联的道德活动。市场经济作为一种通过市场分配资源的经济运行机制,是一种中性的社会手段,其本身并不反映特定的道德观念和价值取向。市场经济怎样发展,是否对社会的整体发展有益,是否对社会绝大多数人有利,追求怎样的根本价值目标等,这些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于特定的社会道德规范体系的价值导向。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认为,在市场中有两个基本的因素在起作用。一是人的“利己心”,它刺激着人们在经济运作中追求利益的最大化;一是人的“同情心”,它驱动人们在获得个人利益的同时,考虑他人与社会的利益。我国实行改革开放,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决不是一种单纯的经济活动,而是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的社会主义道德理想追求。在现实社会中,有些人极力主张教育尤其是高等教育要产业化,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来发展教育事业。但实践表明,在社会主义教育职业活动中,如果盲目地受价值规律和人的“利己心”的支配,放弃社会主义教师道德规范的引导,就会使人惟利是图,违法乱纪,为追求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不惜牺牲他人、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如果各级各类学校和广大教师单纯讲究发展教育,增加经济效益,不重视在制定和贯彻各校教育改革措施和政策中体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那么整个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就会走上邪路。我国的社会主义经济愈发展,教育改革愈深入,就愈加需要合理的、与之相适应的社会主义教师道德规范体系的正确价值导向。

其次,社会主义教师道德规范体系以具体的规范和准则形式,向教师指明在教育职业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应当承担的道德责任与义务,调节市场经济下教育职业活动中的利益矛盾,营造良好的人际关系和教育秩序。

市场经济是人类的一种价值活动,它的运作有自己的道德基础。亚当·斯密曾经指出:“自爱、自律、劳动习惯、诚实、公平、正义感、勇气、谦逊、公共精神以及公共道德规范等,所有这些都是人们在前往市场之前就必须拥有的。”(注:亚当·斯密:《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上海三联书店1991年版,第38页)而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教育职业活动,它的发展与运作也具有自己的道德基础。它要求每一位教育职业活动的参与者(主要是教师)具备与之相适应的个体道德素养,承担一定的道德责任与义务,遵循一定的道德规范教育职业活动的参与者的个体道德素养,为教育职业活动中的行为选择提供道德基础,而一定的教师道德规范,是维持教育职业活动中正常人际关系和教育秩序所必需的行为准则。

马克思曾经说过,道德是以“实践精神”来把握世界的一种特殊方式。(注: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39页)道德的目的是按照善的法则创造性地完善社会关系和自身。教师道德规范在教育职业活动中以至整个教育事业中起着重要作用。一方面它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教育职业活动参与者一般的、基本的内在道德信念,是他们评价行为是非善恶的基本价值尺度,构成教师的基本道德人格或良心;另一方面,它是教师外在的道德行为准则,成为教师在教育职业活动中应当共同遵守的最起码的道德准则,以保证社会经济活动有序进行。在教育职业活动中的各种可能的利益冲突和道德选择中,如果不能尽快确立一种与之相适应的道德规范体系,作为教师共同的“内在道德律令”和“外在行为准则”,那么教育职业活动就会失去基本的道德支撑,造成教师道德精神生活和教育职业活动的严重无序。

二、以求实的精神构建适应市场经济的教师道德规范体系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迫切需要我们建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教师道德规范体系。构建这一新型的道德规范体系,必须坚持实事求是,从我国市场经济和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际出发,以求实的精神构建适应市场经济的教师道德规范体系。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教育改革的深入,引起了教育职业活动中各种利益关系的深刻变化,使其中各种相关利益关系出现了一定的矛盾与冲突的可能性。因此,建构与之相适应的教师道德规范体系,合理解决这些矛盾和冲突,以保证教育职业活动的正常进行,维持健康的教育秩序显得尤为必要。教师道德规范不是要求越高越好,而是越切合实际越好。为此,教师在教育职业活动过程中必须遵守一些最起码的、基本的职业道德规范和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师生关系中的道德规范和要求

教师与学生的关系是教育过程中最基本的人际关系,是构成学校教育的基础。只有正确处理好师生关系,才能高质量地完成对学生的塑造和培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利益关系日益紧密。师生关系成为根本利益和目标一致的同志式的新型关系。但是由于师生在教育和教学过程中处于不同的地位,负有不同的职责以及师生在知识、社会经验和世界观的成熟性等方面存在着差异,使得师生之间的利益难免会发生矛盾。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学生面临着“优胜劣汰”的择业竞争,教师培养学生的质量和数量也与个人利益有了联系,教师能否把学生培养为合格的人才,利益关系更为明显。因此,教师在处理师生关系的过程中,应努力做到“热爱学生,诲人不倦”。这是教师道德规范中十分重要的一项内容。

热爱学生是教师的天职和高尚的道德情感,是教师获得成功的基础,也是学生成长的需要。要学会了解学生的内心世界;尊重他们的愿望和需求;科学、合理地对他们提出严格的要求,使他们成为我们的事业所需要的合格人才。诲人不倦是师爱的重要内涵,是教育事业对教师提出的基本要求。所以,热爱学生的情感,一定要同诲人不倦的精神紧密地结合起来。其具体要求是:

1.对自己的每一个学生要有强烈的社会责任心。

2.全身心地热爱每一个学生,了解和关心每一个学生的成长。

3.尊重学生的人格,严禁对学生进行生理或心理伤害。

4.不论种族、民族、性别、家庭出身,教师对所有的学生应一视同仁,不偏爱,不歧视。

5.面对有害于学习、健康、安全的各种情况,应为保护学生而作出相应的努力。

6.公正对待学生,不得有意为难学生。

7.严格要求学生,耐心教育学生。

8.要注意每个学生的个性,因材施教。

9.应善于学习学生的长处,主动、自觉地做到教学相长。

10.不应当利用与学生的职业关系而获得私利。

11.不可侵犯学生的隐私权。

12.要善于激发学生独立思考和勇于创造的能力。

(二)教师集体中的道德规范和要求

由于教育劳动的分工,教师在年龄、个性和知识水平方面的差异以及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利益关系的特点,使得教师与教师之间的关系也会产生各种矛盾。虽然教师个人利益、教师职业集团内部利益与社会整体利益之间是根本一致的,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三者之间的利益冲突更加明显。首先,教师个人作为社会主义普通劳动者的一员,在教育劳动中具有自已的特定利益。教师个人拥有个人的自由、尊严、价值、权利等。因此,在市场经济下必须承认教师个人利益的合理性,不断增进和充分满足教师合理的个人利益,改善教师个人生活条件。但现实中,集体、社会往往存在对教师正当的个人利益照顾、关心不够的可能性,如拖欠教师工资,不关心教师个人生活、工作条件的改善与待遇的提高,不重视教师尤其是青年教师个人的继续教育与培训等。其次,教师职业集团作为一个特殊的社会职业群体,必然存在着相对独立的利益,这种利益也是必须加以肯定和维护的。但是,受市场经济条件下功利化倾向的影响,有些教师为使本校在教学质量检查、评比中获得荣誉,弄虚作假,唆使学生说假话,搞“集体游戏”。这种“小团体利益第一”的行为,严重损害了社会利益和集体利益。再次,受市场经济的影响,部分教师为了个人的利益而不惜损害教师集体的利益,极力追求个人的荣誉、成绩和享受,追求学生对个人的爱戴,为个人私利而明争暗斗。如有的教师整天忙于从事“第二职业”,而无暇顾及“第一职业”;乐于从事有偿家教而无心课堂教学,美其名曰“课上不足,课下补”;热衷于“跳槽”,不安心工作,工作中缺乏奉献精神和责任心;敬业精神不强,存在应付或混日子的现象;不认真备课,讲课粗糙、发牢骚,敷衍应付,不批改作业,把教书育人的责任当儿戏。所有这些都严重影响了教师集体的形象和声誉,损害了教师集体的利益。

教师集体的道德面貌如何,是决定教育是否成功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就成为教师道德的重要规范之一。教师要按照集体主义道德原则,正确对待个人和集体的关系,正确处理同事之间的人际关系,努力做到关心集体,维护集体利益;谦虚谨慎,尊重每个同事;团结协作,形成教育合力,为振兴教育事业,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贡献力量。其具体要求是:

1.热爱教育事业,关心教师。

2.维护集体团结,遵守集体纪律。

3.尊重和关心每个教师的正当利益,充分发挥个人的才能。

4.正确地对待和开展竞争。

5.虚心学习先进,正确看待同事的成绩。

6.尊重老教师,帮助青年教师进步。

7,要善于与同事合作。

8.对同事要宽容。

9.不得有意歪曲同行,作出对同事的虚假评价。

10.有关职业资讯,除了用于教育工作上的合理目的外,不得任意向他人透露。

(三)教学、科研活动中的道德规范和要求

教师在日常教学工作中都承担着一定的教学任务和科研任务。一个教师自身知识水平的高低,对待日常教学劳动和科学研究的态度,与学生的利益、教育事业的利益以及整个社会的利益息息相关。由于教学与科研工作的自身特点以及教师个人道德觉悟的差异,教学与科研工作中仍然存在相关利益矛盾的可能性。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少数教师在教学和科研工作中受到“一切向钱看”等拜金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错误道德价值观念的影响,在日常教学工作中马马虎虎,忙于校内外各种以多赚钱为目的的“辅导”、“讲课”,严重影响日常教学工作的质量;在科研工作中甘于平庸,弄虚作假,争名夺利,严重影响科研成果的质量和教师内部的团结。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重视教学和科研工作中的道德调节,对于激励广大教师的进取心和道德责任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严谨治学,勇于探索”是教师在教学、科研活动中的道德规范。教师的基本职责是通过“传道、授业、解惑”培养人才。明代思想家黄宗羲说:“道之未闻,业之未精,有惑而不能解,则非师也。”(注:黄宗羲:《续师说》)这说明了教师必须不断充实和提高自己,把业务的提高和教育教学、科研工作统一起来。所以“严谨治学,勇于探索”是教学、科研活动的需要,也是教师正确对待教学、科研劳动的行为规范。其具体要求是:

1.刻苦钻研业务,努力精通自己所教的专业。

2.认真施教,掌握教育规律。

3.严谨求实,以知求善,掌握精深广博的知识。

4.积极从事科学研究,努力探索科学真理。

5.尊重他人的科研成果,反对剽窃、作假等不道德行为。

6.研究教学艺术,掌握教育分寸。

7.自觉投身教学改革,开展创造性的教学劳动。

(四)教师与学生家长关系中的道德规范和要求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家长对子女的成长和教育越来越重视,渴望教师予以特殊照顾的倾向日趋明显。而教师因为教学负担重、管理的学生多,往往又无暇与家长及时交流和沟通,形成了许多无形的隔阂。部分教师认为家长偏袒自己的孩子,对子女不负责任,不能配合学校的工作。而家长则反感有的教师经常因为孩子有过错,就把家长随意“传唤”到学校进行批评、训斥、指责,对家长态度冷漠或出言不逊。个别教师以教谋私,向学生家长索要财物或公然要求家长为自己办私事,损害了教师的道德威信。

现代教育科学告诉我们,一个在校学生,有多种教育力量同时对他的成长产生影响。而家长是学生最直接,最亲近的“天然教育者”。因此,“尊重家长,互相配合”是正确处理与学生家长相互关系的重要道德规范。建立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发挥家长在教育学生中的积极作用,并使之与教师的教育活动相一致,是教师的一个重要责任。教师应该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1.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调动家长在培养孩子全面发展上的积极性。

2.对学生家长要以诚相待,以礼相见,互敬互重。

3.尊重学生家长,虚心倾听学生家长的意见,不挫伤家长的感情,不训斥家长。

4.帮助学生家长确立正确的教育观点,掌握教育科学知识,正确教育孩子。

5.教育学生要尊重自己的家长。

6.不能以任何理由向家长索要财物,以教谋私。

(五)教师与学校领导关系中的道德规范和要求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学校领导与普通教师之间的利益,从根本上讲是一致的。教师与学校领导之间建立良好的道德关系,有利于调动双方教育劳动的积极性,形成教育工作所必需的“向心力”和合力。但是,由于他们分工不同,职责不同,彼此的利益存在矛盾和冲突的可能性。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教师与学校领导之间的某些不道德倾向,往往容易导致两者矛盾冲突的加剧。对学校领导来讲,表现在不能尊重、信任、关心每个教师;不尊重教师的民主权利,虚心听取教师的批评和建议;不能公正地评价教师的劳动,积极支持教师的教育教学改革;不能以身作则,与群众争名夺利。对普通教师来讲,表现在缺乏集体主义责任感,对工作敷衍塞责,利己主义倾向严重等,这些都可能导致两者关系的恶化。而教师与领导之间是否团结协作,和谐一致,关系到教育过程能否顺利开展,在很大程度上直接影响到他们教育劳动的积极性和效果。因此,“尊重教师,服从领导”是正确处理好教师与学校领导的关系必须遵守的重要道德规范。其具体要求是:

1.学校领导要尊重、关心和公正地对待每一个教师。

2.学校领导要钻研业务,深入教学、科研第一线,做教师的表率。

3.学校领导要尊重教师的民主权利,虚心听取教师的批评与建议。

4.学校领导要以身作则,严以律己,反对以权谋私。

5.教师要服从领导安排,支持领导工作,恪守岗位职责。

6.教师要关心学校的发展,善于提出批评和建议。

7.教师要顾全大局,尊重、关心和体谅学校领导。

三、以创新的精神构建适应市场经济的教师道德监督管理体系

创新是一个国家和民族进步的灵魂。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教育改革的发展,使得我国教育职业活动中各参与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发生了新的变化,出现了矛盾与冲突的可能性,迫切要求我们构建适应市场经济的教师道德监督管理体系。构建这一新型的教师道德监督管理体系,必须与时俱进,勇于创新,以创新的精神构建适应市场经济的教师道德监督管理体系。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教师追求正当的个人利益无可厚非,但必须恪守职业道德规范,以自身高尚的人格品质和道德境界,培育新时代的学生。由于每个教师的情况不同,个人的道德自律性有高低差距,因而,以一种带有强制性的监督和管理机制对教师道德进行监督和管理是十分必要的。同时,通过监督与管理,能够提高教师们的道德认识,树立道德观念,坚定道德意志,最终实现从他律走向自律。

(一)监督机制

必要的监督机制是教师道德得以实现的基础性环节,它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学生监督

学生监督是教师道德监督机制中极为重要的一个环节。学生监督的内容包括课内、课外两个方面。课内监督主要是对教师的课堂教学活动进行道德监督,如对教师所教课程准备情况、教育态度、行为举止、语言方式等情况的监督。课外监督包括教师日常活动、举止是否合乎教师形象,在教师与学生的相互交往中有无失德情形发生,例如教师故意偏袒个别学生,造成学生间的种种矛盾;教师明示或暗示学生向其提供经济或其他方面的好处;与异性学生交往中不检点等。

学生监督的方式可以采用座谈交流、问卷调查、意见箱等方式,收集学生们对教师道德的评价意见。其中,问卷调查方式较为规范合理,便于教育管理者们把握。要注意问卷的设计内容应以客观、公正、全面、易于操作为原则,并可以将这些问卷调查结果作为教师道德的考评依据之一。不过,问卷调查牵动面较大,花费人力、物力,不宜频繁使用。在日常管理中还是应疏通言路,让学生们能够随时反映教师在教学活动中出现的职业道德问题。意见箱也是一个很好的监督方式,应加以重视与管理。要选派一名专职管理者处理这些问题,接待学生反映情况,并将学生的意见及时甄别、分析,然后迅速反馈给教师本人,提出整改意见。同时注意保护学生利益,避免他们因反映情况而受到打击报复。

在学生监督的同时还应强调教师在教育活动中的权威地位。学生首先应尊重教师劳动,遵从教师的指挥,不能因教师个别失误而反对甚至对抗教师的教育行为。

2.学生家长监督

在教育实践活动中,由家长充当教师道德监督者的角色也是很有必要的。但是,家长监督要谨防听信学生的一面之词,家长对学生反映的情况要在全面了解事实的基础上再采取行动。家长监督的范围包括学生监督的所有内容(这些主要来自于学生的反映),还包括一些家长视角下的内容,主要是指教师在与家长等社会关系接触时是否违背教师道德的要求。

家长监督可以采用听取学生反映情况和亲自调查相结合的方式。但是,由于一方面家长自身时间精力有限,另一方面家长个别去调查一般很难得到学校方面的配合,因此最好采用家长监督委员会的形式,由家长们统一推选的代表与学校方面积极配合,做好监督工作。日本早在1980年代,就已建立起“家长—教师协会”(PTA),这一协会的活动重点从最初的后勤服务走向后来的教学监控。家长们经常在一起对学校中的各项事务进行讨论,将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直接传达给教师,以便教师参考。德国也有相类似的做法。我国的一些地区目前也已开始实行这一方式。他们以社区为单位组成相应的委员会,采取“一看(看校风、校貌、校容)、二听(听教师上课、听学校领导汇报)、三谈(找学生和教师谈话)、四议(检查后的评议)、五反馈(将社区各界的意见反馈给学校)”的方式,对包括教师道德等的学校各个方面情况实施全面监督,有力地推动了学校管理工作的提高。(注:吴志宏、冯大鸣、周嘉方主编:《新编教育管理学》,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389~390页)

学生监督和家长监督优势在于参与面广,监督范围较大。实践上既具有时效性又具有不间断性,使教师能够时刻注意自身行为。但这两种监督也有很大的缺陷,即随意性。人们往往出于不同的利益的不同程度的认识,对同一教育行为、事件会表现出不同的看法。其中,既有正确与错误的对立,又有进步与落后的差别。因此,必须加以区别对待,纠正错误,引导先进。另外,要注意保护教师积极性,不能过分约束、羁绊教师的正常教学活动,更不能对教师正常的教育管理行为横加指责,使教师无所适从。

3.教师之间的相互监督

教育劳动既是教师个体的独立劳动,又是教师集体的协作劳动。在协作劳动中,教师们对各自的工作态度、工作方式等都有充分的了解,所以由教师进行相互评议与监督具有很重要的意义。监督的范围应主要放在教学活动中,放在对待学生和所教课程上,而不要纠缠个人私事,避免出现同事之间的相互猜忌、相互攻击等不利于团结的现象发生。

监督方式可以采取公开和不公开的形式进行。公开的监督形式是指教师间正常的提醒、规劝以及批评、教育,这是较为常见的一种方式。还可以召开全体职工大会,让每位教师都接受其他教师的评议,由此能够了解自身的不足。但这一方式要注意不要流于形式或走过场,一定要本着善意、互助、督促、提高的目的来进行。不公开方式也可以采用意见箱和问卷调查的形式,还可以派一些专职人员去收集、听取教师们的反应。无论采取何种方法,其最终目的都是要在搞好教师间的团结协作的基础上,完善和提高自身的职业道德水平。

4.教育行政部门监督

即由各级教育管理部门根据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按照一定的教师道德原则和标准,对教师的教育劳动态度和行为,通过观察、调查和考核,作出审慎的分析和评定,指出成绩和缺点,并提出积极改进的意见,使教师能够遵循必要的职业道德规范从事教育劳动。

教育行政部门监督的主体主要是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及学校的教育管理层。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主要是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对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保证国家有关教育的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和教育目标的实现。(注:依据1991年4月26日国家教委发布的《教育督导暂行规定》)学校教育管理层的监督则更为具体化,它一般是依据各学校自行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教师的教学及其他相关活动进行对照检查,以保证学校的各项目标能够实现。

教育行政部门监督的优势在于操作的规范化。它依据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以及学校确立的行为规范作为衡量标准,明确指出教师教育行为的对与错,减少了监督评价的随意性,有利于教师树立统一的职业道德形象。但是教育行政部门监督也有着涉及面较窄和时间、空间的时断时续等不足。首先,各级教育管理层重点是抓教育效绩,对于教师的职业道德的重要性常常认识不足,加之人力、物力所限,使得监督面较为狭窄;再者,教育行政部门监督一般只是针对教师在学校内的教学活动而言,对于教师其他方面的活动大都不予干涉。

(二)管理机制

对于教师道德,不仅要加强监督,更要注重管理。教师道德的管理机制的建立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教师道德管理的制度建设

教师道德管理首先是要有一套完善明确、行之有效、易于操作的制度,这样能让教师们可以有据可依,遵照执行,也可以使管理者有据可查,便于管理。国家教育委员会、全国教育工会于1997年9月1日重新修订颁发了《中小学教师道德规范》,其中包括依法治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廉洁从教、为人师表8条主要内容,体现了对教师职业道德品质和职业行为的最基本要求。但是,各个学校还必须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建立起学校教师道德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拟定这些规章制度时,要注意从实际出发,做到既简单明确、易于理解,又便于对照、操作性强,使得这些职业道德管理的规定既能够控制、调节教师们的行为,又符合教育劳动的自身特点,不过分约束、限制教师们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如可以制订“教师道德规范”、“学校教学工作常规”、“教师行为准则”、“教师忌语”等。

2.教师道德管理的组织建设

现阶段我国教师道德管理工作主要是由学校党、团、工会组织以及各级行政管理部门执行。

(1)领导层:党、政、工、团组织应发挥管理的核心和主体作用,做好教师道德的管理工作。学校党组织应当在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中发挥核心和指导作用,校长作为全校的最高行政负责人,其职能侧重于领导、规划与决策,提出一定的任务与目标,指导各部门协调合作。教育工会和团组织应发挥教师道德教育和管理的主体作用。

(2)执行层:执行层在大学包括学院、系、研究所(中心)、教研室等各级机构,在中小学包括各年级组、教研室等,要在党组织、校领导及相应管理部门的协调下,具体执行职业道德规范所提出的要求,直接处理各种相关问题,最终实现学校所提出的教师道德管理的目标。在这一管理组织系统中,必须使各个层次的管理人员明确任务,分清责任,并确定明确的权力范围,使得整个组织系统充分发挥作用。

(3)教师道德委员会:教师是教师道德管理系统中最基本、最重要的元素,是管理目标能否实现的决定性力量,如果教师感到自己仅仅是消极被动的接受者,就可能会产生抵触情绪。因此,如何发挥教师的主观能动性是管理工作所应考虑的。可以建立由广大教师自行选举产生的教师道德委员会,其任务是解决和处理教师日常工作中的各种道德问题。

教师道德委员会的建制应是自上而下,分层有序的。在一个地区内,由教委牵头组织,按大、中、小学分设职业道德委员会,由普通一线教师组成,并制定相应的职业道德章程。这可以借鉴美国的做法。从1970年代以来,美国的教育界对教师职业内部的不同教育层次,不同专业的伦理道德进行了分门别类的研究,并以经验为根据,制定出更加符合各种教师专业和工作特点的教师职业伦理准则。在确立必要准则的基础上,充分履行委员会的职能。教师道德委员会的权限包括协助各级教育管理部门开展职业道德的宣传和教育工作,督促和帮助广大教师认真遵守教师道德规范,对违反教师道德规范的教师进行相应的处罚等。教师道德委员会还有一项重要的职责,就是防止对教师正常教学活动的过度干涉。由于委员会的成员都是由专职教师组成,对于一般教学活动的特点十分了解,他们可以帮助管理工作者在制定规章、制度时充分听取教师们的意见。根据教师的教学实践进行必要的修正与补充,实际执行时针对具体实践给予合理的指导和帮助,使得集体的目标成为每个教师个人的追求目标。

从我国教师道德建设的实践看,在全国范围内有步骤、有计划地建立教师道德委员会势在必行。它是教师职业道德“自律”与“他律”的统一。由教师们自己来进行职业道德管理,针对性强,易于沟通,触动性大。委员会成员由教师担任,对于教师日常活动产生的各类问题能够及时发现并指出;由于地位的平等,在沟通方面也相对容易一些,在教育别人的同时也教育了自己。教师道德委员会能在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的职业道德水平方面发挥独特的作用。

3.教师道德的管理方式

(1)教育培训:一方面,各师范院校应把教师道德作为一门必修课程,并对新教师进行岗前职业道德培训。应当把接受全面、系统的“教育伦理学”或“教师道德修养”课程教育作为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必要条件。另一方面把职业道德教育作为教师继续教育的重要部分。应注意树立先进,以模范人物的行为教育广大教师。同时学校领导也应以身作则,为广大教师提供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的参照与范例。

(2)评价体系:教师道德管理不能像教学或其他管理工作那样完全以定量分析来进行,而必须是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人的思想品德可以通过他们的工作活动中的言谈举止表现出来。因而以教师道德规范为标准,对教师的行动、言谈等进行具体规定,并对遵行情况实行相应的评价。促使教师扬善弃恶,自觉地纠正不良行为,引导教师向符合道德规定的方向发展。定性评价可以通过群众评议和领导评价综合进行。

(3)奖惩办法:把教师道德作为日常考核的一项基本内容,对于表现突出的优秀教师应给予荣誉及物质奖励。对违反教师道德规定,败坏师德师风的人员应给予批评、警告、记过,甚至解聘、开除的处罚,同时并处经济惩罚。此外,在教师的晋级、职称评定以及干部选拔中,实行教师道德一票否决制。

(4)激励机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普遍提高全体教师的经济收入与福利待遇是十分必要的。它能够使教师们安心本职工作,更好地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但教师不仅有物质需要,更有精神需要,对教师进行精神激励是非常重要的。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各有特点,各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在教师道德的管理中,应将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充分激发教师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教师的精神成长和人的全面发展。

教师道德的监督与管理的最终目标是引导教师个体走向自我管理。自我管理与管理是不可分割的,自我管理必须以管理为基础,管理又要通过自我管理而发生作用的,“自律”与“他律”的统一才能使教师道德管理目标得以实现。因此,学校教师道德管理的最终目的就是使教师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实现自由自觉的全面发展,发展我国的现代教育事业,为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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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条件下教师道德监督管理体制的探索_市场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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