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望当代大学生的道德底线,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底线论文,当代大学生论文,道德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引言
占同龄人口14%的当代大学生“思想政治状况总体呈现稳定、健康、向上的良好态势,人生观、价值观主流取向积极、进取、务实。同时,由于社会生活的多样性,大学生生活环境的复杂性,造成青年学生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的多样性和复杂性。我们既要肯定大学生思想主流健康的一面,在政治上充分信任当代大学生,又要看到他们矛盾的一面,引导他们健康成长。”(注:陈至立:《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和改进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中国教育报》2002年9月11日。)无可否认,当代大学生确实有着与众不同的社会个性和时代特征,他们的道德状况主流是好的,但道德观出现某些变异也是不争的事实。
一、大学生中有人正徘徊于道德底线
1.诚信缺失。少数大学生的诚信缺失是表现在多方面的,仅从助学贷款的表现看就比较突出。随着贷款进入还贷期,“人们预先的隐忧开始凸现出来”(汪瑞林,《中国教育报》2002/11/13)。如,重庆市最早两批贷款期限已到,却分别竟有20%、30%的学生未如期还贷,其中90多人没有正当理由,有恶性逃债倾向,属“赖账不还”(田文生,《中国青年报》2002/4/12);中南大学2001年有173人应还贷款,但还贷率仅为26%(吴湘韩,《中国青年报》2002/4/3);在北京工行贷款的1250名学生至2002年10月仍有119人未还钱,占了近10%(喻频莲,《光明日报》2002/10/31);复旦大学“近两成的学生从来没有考虑过如何还款”,上海某大学“竟有7%的学生表示‘是否还款还很难说’”(姜澎,《文汇报》2001/6/3);“广州地区到期不还的比例是38%,而全国各地中最高可达80%”(吴安亚,《大江晚报》2003/2/25),说明大学生在贷款时就缺乏诚信意识。借债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事。贷款学生是在用诚信为自己作担保,也是在考验自己的道德人格,一旦出现不还贷,就等于自己颠覆了道德观,失信于社会。
2.知恩图报者寡。据《广州日报》2001年11月12日载,从1996年夏始至2001年夏,广州地区经社会各界牵线搭桥得以一圆大学梦的莘莘学子逾千名,但这中间只有一成不到的人曾用信件向资助者表达感激之情,写过两封信的不足十人,其况令人寒心。广州某大学的杨振华教授捐巨款资助100名大学生完成学业,四年中没有一个学生忘记到银行领钱,但只有两人给杨教授写过信。广东长乐县一对陈姓打工夫妻,用自己省吃俭用的8000元钱资助两名特困生,其中一位大学生拿了4000元后就再也没露过面,另一位有一回找到这对老夫妻称他母亲病了,没钱交学费,老夫妻又拿了1500元给他,从此也再没露面。
沈阳有一位80多岁的王儒臣老人,节衣缩食13年出资数万元赞助40多名贫困生完成学业,其中有10名大学生。至少他们在1999年4月29日《中国青年报》刊载关捷的报道时,没有给老人写过信,也没有一名大学生肯露面。这10名已毕业的大学生的“忘恩负义”、“情薄如纸”,使老人感触良多:“我赞助他们读大学,就是为了让他们享受人间的温暖,让他们懂得什么是善良,什么是爱,什么是美德。现在看来,我是不是白瞎了这份心思?”老人实在想不通:“10个人啊,怎么个个都是这样呢?”是道德贫困使然。
3.考试作弊屡禁不止。“考试作弊已成为现在高校中较为普遍的现象。考试过程中一个班至少三分之二的人都会打小抄。某班几乎所有人都作过弊。一所普通高校附近的复印点,在两个星期内,由学生作弊带来的利润竟达两万元。”(王肇辉,《大学生》2002/8)可以说大学生考试作弊的涉及面较大,积习已深。郑州某大学一男生就炫耀自己“从小学抄到大学”(李建华,《郑州大学学报》2002/6/20)。2002年7月2日,安徽某大学学生孙某竟攀上办公楼盗试卷摔成重伤(慕红雄,《新安晚报》2002/7/9)。西南师大一女学生先后三次进入老师的办公室涂改自己的考试成绩,由此得到一等奖学金和“校级优秀学生”称号。重庆某高校的两名优秀学生在一场“古代汉语”考试中作弊被发现(谢齐华,《科学时报》2002/1/31)。笔者1996年5月在安徽某高校调查时,大学生对“你自己是否有作弊现象”的回答是:“有时做”的占11.1%,“很少做”的占23.5%,“没做过”的占65.2%,“常做”的仅占0.27%(注:叶松庆:《大学生的观念现状评析》,《青年研究》,1996年第1期第11页。),也就是说,偶尔作弊加上常作弊的总和为34.87%。
4.投机取巧成风。大学生替考、AI写作论文的事逐年增多,“高校‘枪手’已成校园新兴职业”(周和平,《新安晚报》2003/1/5)。记者曾采访一名大四在校生:此人从初三始就替别人考试,在大学的近四年里,先后当了20多次“枪手”。他对“注水”文凭深恶痛绝,但同时又感谢被代考者们给他了很多钱。他承认“班上的很多同学都当过‘枪手’”(徐宜军,《中国青年报》2002/4/19)。
不少大学生作论文专走“捷径”:抄袭、上网“买论文”、请同学当“枪手”。如“无论平时布置的小型论文,还是安排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许多学生都是从各种学术杂志或互联网上摘抄,甚至全文囫囵吞下”(记者,《中国青年报》2002/4/24)。
如今“社会实践”作弊也渐成风气,“自欺欺人的大学生‘实践秀’”(苏北人,《中国青年报》2003/3/24)随处可见。虽然学生们都有盖了公章的鉴定表,但有几人真正参加了社会实践?“学生让家长填写鉴定,再找关系托人盖个章的情况不少”(杨丹丹,《新安晚报》2002/8/27)。
5.爱情游戏玩得忘乎所以。眼下“准婚宴”流行大学校园,校园歧视“单身”族。巨大的风尚感应磁场使得大学生不能自己,他们你追我赶、争先恐后地谈对象。笔者所熟悉的一个班共有学生58人(其中女生13名),在本班对上号的有11对,在班外的有15对。涉足“恋爱”的学生有一半以上是在玩爱情游戏甚至是性游戏,经常换“朋友”的现象不少。某高校就曾发生过“谈朋友比赛”的事,一男生半年中“谈”了4个女朋友得了冠军。据笔者抽样调查,校园恋爱有80%以上最后不欢而散。有些学生“恋人”还“以刀相见”,如安徽某高校发生“因谈恋爱女生刀刺男生后割腕自杀”的事(江宗义,《大江晚报)2002/7/8)。北京某大学学生唐敬超为抢女友,于2002年9月伙同他人冲进“情敌”宿舍将其打死(吴茗,《大江晚报》2002/11/12)。更糟的还是大学生对这种发生在自身或身边的事,或感到有趣,或习以为常,或反应冷淡,无人表示异议,恋爱道德的异化在这里表现得很突出。
6.异性同居的负伦理后果。“大学生同居已成为较为普遍的现象。高校附近的避孕套发放机因大学生的光顾而销量惊人。”(张中尚,《大江晚报》2001/6/10)记者马劲松认为,在一些著名高校的周边出租民居中已出现“大学生夫妻部落”。他就大学生同居问题走访了6大城市的一些著名高校,问卷调查结果是“75%以上的大学生差不多‘认可’或‘不反对’同居”;52%(女生67.3%)的大学生“有过和异性同居的行为” (马劲松,《兰州晨报》2002/3/30)。“有关调查显示,现今谈恋爱的女生最后至少有三分之一‘失了身’”(丁少锋,《中国教育报》2002/10/8)。《非常日记》作者徐兆寿认为“当前大学生同居是比较多的”,他不赞同大学生同居,因为“大学生没有足够的能力和精力去承担这些行为的后果”(狄多华,《中国青年报》2003/2/11)。大学生同居不单是生活方式问题,而是道德观念变异的反应。
7.性观念异常。国家教委1997年的调查,“男生有过性交的比例为10.9%,女生有过性交的比例为8.4%”(韩鑫,《光明日报》2002/12/5);(邹晓峰,《安徽青年报》2001/8/3);中南大学湘雅二院2002年5月的调查,“超过半数的学生同意婚前性行为,超过30%的学生认可多个性伙伴和婚外情,约17%的学生认可商业性性行为”(刘晓燕,《中国青年报》2002/5/17);重庆六学子2003年2月的调查,“大学男生性行为比例较5年前增加一倍;男生的23.5%、女生的10.2%、全体的12.8%有过性交。”(注:田文生:《大学生性现状调查》,《中国青年报》,2003年2月11日。)可见大学生性行为发生率逐年提高,显示出大学生性观念的异常。
重庆某高校出现一男生宿舍睡了7对大学生“鸳鸯”的惊人之举(马劲松,《兰州晨报》2002/3/30);北京某高校一宿舍的女生都曾把男友领回宿舍过夜,其中一女生几乎一个学期都这样做,奇怪的是,大家没感到有什么不妥(注:吴铭:《该不该为大学生“性事”立规矩》,《大江晚报》,2001年12月14日。);“有的学校还曾发生过一男生把妓女藏在宿舍一个多星期的事”(注:吴铭:《该不该为大学生“性事”立规矩》,《大江晚报》,2001年12月14日。);湖南某学院发生了多名“男女学生同床共宿有理”(王文路,《道德周刊》2000/3/5)的怪事。由于大学生随意的性行为,“女大学生怀孕”的事不断增多,以致成都的个体行医者竟把堕胎诊所开到某高校后门口,吸引“很多大学生前去‘光顾’”(李明,《新安晚报》2002/7/2)。
江苏人民出版社2002年11月出版的《中国艾滋病问题报告》一书中录有发廊小姐的口述,“来我们店找小姐的大学生,要么没有女朋友,要么想做那事又不想负责任,他们来找我们,付上一二百元,完事就走人。”再看一越轨大学生的忏悔,“我贪图一时之快在街边发廊里和一个女人做了一次。现在我很担心是否得了艾滋病。”(韩鑫,《光明日报》2002/12/5)令人更不能接受的是,《新安晚报》2001年12月11日登载“大学生集体奸宿”的新闻,说的是某高校8名男生每人出资50元把“小姐”带到宿舍集体“享用”。倘若报道属实,不能不说这是个别大学生道德沦丧的典型表现,道德底线已被他们突破。
8.求职简历中作假。《中国青年报》记者原春琳2001年3月28日的报道称“300多份求职简历竟有一半掺假”。笔者则在2002年3月某省的毕业生就业洽谈会上获知,某用人单位收到的同校的28份自荐表中,竟有3名校学生会主席,4名同班的优秀班长,23个“三好学生”,外语四六级、计算机等级证书、各种获奖证书一应俱全,作假到了毫不掩饰、不怕“撞车”露馅的地步。而在南京一些高校毕业生填写的就业推荐表中,“‘注水’的现象十分严重,一所高校居然冒出了近百名学生会副主席”(韩东良,《中国青年报》2002/11/18),“不仅担任过的职务是假的,连出示的奖状也有假的”(晏扬,《中国教育报》2002/11/27)。这种高比例的作假行为引来社会的关注,以致用人单位对“学生干部”产生了莫名的疑虑,招聘大学生时出现“校、院、系学生会干部除外”的事(晏扬,《中国教育报》2002/11/13)。
“先以作假的简历找到工作再说,以后在不在一个单位长期干下去还是个未知数”,“为了找工作,简历作假是捷径”,“社会上什么都可以作假,我们求职的简历作点假有什么不行”,“人家作假占了大便宜,我不作假就要吃亏”。这些大学生的心态虽惊而不怪,但“诚实”两字已不在这些大学生的词典上了。大学生还未走上社会就如此弄虚作假,将来为了捕捉个人利益,是否会干出更离谱的勾当?
9.请客送礼贿选学生“官”。笔者曾发表于《黑龙江高教研究》1996年第2期的文章中提到:某高校在改选班干时,一成绩很差表现平平的学生为了当上班干,竟许诺“谁投我一票,我就请他撮一顿”。现在“一些学生为争取换届时‘连任或升官’积极活动,请客吃饭、送礼送物司空见惯。”(王建华,《半月谈》2002/11)。如,2003年2月,某高校大二学生杨某发给全班每人一张30元的上网卡,为的是要同学在新学期改选班干时投他一票。李某是北京某大学法律系99级的学生,2001年当选了班长。谈起自己当选的经历,他毫不掩饰:“我当时为了拉选票,请了不少同学吃饭,我从来也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好。同学们也都明白,不然我怎么能选得上呢?”(张颖,《北京晨报》2002/3/17)这个实例表明,不少大学生都能欣然接受贿选学生“官”的事实。大学生贿选学生“官”,看上去是受了社会“官本位”大环境的影响,其实他们自身的道德素质正在明显蜕变。
10.一室不扫何以扫天下。“现在有些教室脏得没法进入、课间没人擦黑板、公共厕所没人清理、有的宿舍水龙头开着却没人动手关一下。助人为乐、爱护公物、勤俭节约都是最基本的社会美德。大学生相对于社会上的其他群体来说,个人修养、文化素质较高,本应是遵守社会公德的模范。然而,当前有一些大学生虽然思想活跃、志向远大,但往往对身边的一些所谓的‘小事’视而不见。人们不禁要问‘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张晓晶,《安徽日报)2001/11/4)。记者采访天津大学某学院时,发现男生宿舍“脏乱挤”的根本不像学生宿舍,女生宿舍“除了书和生活用品乱丢之外,衣服乱挂乱扔是一大特色”。这又使记者大发感叹:“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戴金胜,《中国教育报》2002/9/6)。2002年10月某日,安徽某高校一位年近六旬的老教师吃力地搬讲台,教室里三十名大四的学生安坐着竟无一人上前帮忙。这种景象怎能不使人再次感叹!
11,越刮越猛的消费攀比风。“吃喝风吹进高等学府”(陈邦兵,《大江晚报》2000/10/15),“大学生的‘透支’现象愈演愈烈”(佳春,《江淮晨报》2001/4/13),“校园里的攀比风越刮越猛”(邹晓峰,《安徽青年报》2001/10/26),“湖北高校学生欠费三亿,少数欠费者贷款高消费”(张双武,《中国青年报》2002/1/9),“南京三所大学周围的大小饭馆往往天一抹黑就座无虚席”(朱庆,《光明日报》2003/3/24),“高校有些贫困生用助学金买了手机电脑”(记者,《今晚报》2002/12/24),这些见诸报端的信息令人愕然。
“一月五百贫困户,千儿八百刚够住,两三千元是扮酷,四五千元真大户。”这是在某些高校学生中流行的顺口溜。“中南财经大学一名大三学生,在圣诞节时送给女友一条价值3万多元的钻石项链,现在男生送女生金项链的现象很普遍。”(张双武,《中国青年报》2002/1/9)在“校园情侣‘黄金周’里度‘蜜月’”中,“一些同学相互攀比,有的男生带女生去香港和新马泰,住的是高档的‘情侣套房’”(吴文友,《大江晚报》2002/10/11)。由此看来,消费攀比风一旦形成就很难遏制。有的学生因家庭不能提供充分的消费条件,而又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就很难保证不发生突破道德底线的事。如,安徽芜湖某高校一男生因追求高消费,但“苦于囊中羞涩便铤而走险,抢劫出租司机被抓获”(郭彬,《大江晚报》2001/6/10);广州某高校二年级学生郭娜,“因家境贫穷,但又想过那种富裕生活就出卖自己”(张叶,《中国剪报》2002/9/13)。湖北高校少数学生欠着学费贷款高消费,重庆某大学“有不少学生有恶意欠费倾向”(田文生,《中国青年报》2002/11/29),就存在不可忽视的道德问题。如果消费攀比风越刮越烈,伴随着的决不单是消费观念的演进,勤俭美德将不可能进人大学生的视野。
12.公交车上全无谦谦君子风度。尊老爱幼,这是我国的优良道德传统,现实中不是所有大学生都能传承。1999年底,上海师大人文学院组织学生去观看昆剧《牡丹亭》时,发生“学生不给老师让座”的事(何连弟,《文汇报》2001/3/31);宁波万里学院不少学生结伴坐在360路公交车上,面对站立一旁的教授竟无人让座(注:司天进:《公交车上不给老教授让座》,《新乡日报》,2000年12月10日。);2000年5月,在开往宁大的601路公交车上,许多坐着的学生目睹一位拄着双拐行动不便的同学艰难地站着而无动于衷。后来还是一位老师站起来让了座(注:司天进:《公交车上不给老教授让座》,《新乡日报》,2000年12月10日。)。
在让座这件事上,折射出大学生较普遍地存在知行不一的道德缺陷。“据调查,在问及是否该为‘病残老孕’让座,几乎所有的学生众口一词地加以肯定。”(注:司天进:《公交车上不给老教授让座》,《新乡日报》,2000年12月10日。)但能在行动中做到的确实不多。杨眉副教授的调查也证实,大学生“在德行这个问题上是有共识的,相当一部分同学自评做到的却不足50%”(注:杨眉:《播种德行,收获命运》,《中国青年报》,2002年6月13日。)。
13.“陪类兼职”绝非“生活所迫”。大学生“陪类兼职”有一定的涉及面,从武汉“女大学生陪聊广场”的惊现(杜惠,《安徽青年报》2001/8/18),到京城“成群陪聊女大学生”的惊奇(本报记者,《大江晚报》2002/9/9),再到“大学生‘陪类兼职’暗访”的惊叹(储国强,《半月谈内部版》2002/6),就很能说明问题。
“陪类兼职”是以牺牲自己的人格为代价来换取金钱的行为,“异性陪聊”本身就荡漾在道德与法律的边缘。大学生对这项“职业”的暖昧性质不可能不知晓,,当事者却很难保证不突破道德底线。尽管雇佣者宣称“管理很严”,但“还是有陪聊女大学生‘出过事’”(杜惠,《安徽青年报》2001/8/18),存在“先陪聊后卖淫”(记者,《工人日报》2002/7/8)或“遭强暴”(孙为立,《扬子晚报》2003/3/27)的情况,“少数陪类兼职者最终也的确变成了‘大款’包养的‘二奶’”(周伟,《中国青年报》2002/2/3)。
如果说在大学生异性陪聊中越过道德底线还是“犹抱琵琶半遮面”的话,大学生“三陪女”的言行举止却是直截了当地反映了道德的沦丧。“一个大学生三陪女的自述”就能说明问题(注:沈娅鑫:《人穷,会连起码的自信都没有》,《中国青年报》,2002年9月11日。)。还有杭州某大学女生“蒙蒙”(网名)在网上声言要把自己“卖一万元一个月”,当记者约出一定是“家境贫寒,因缴不起学费而出卖自己”的“蒙蒙”时,其卖身的动机却大大出乎记者的预料:“我有个很有钱的爸爸,生活并不难过,但经常要钱没有自尊。读完大学还要两年,为了证明靠自己也能过得好,我什么都不在乎,我只要钱。”(本报记者,《新安晚报》2002/4/20)这显然是道德观出现了变异。
14.“伤熊事件”直接反映基本道德观念的严重匮乏。2002年1月29日与2月23日,清华大学电机系四年级学生刘海洋两次用硫酸严重烧伤北京动物园的5只熊,此事震惊了全国。从道德层面讲,刘海洋此举完全丧失了基本道德观念。这是一个极端的例子,我们当然不能以此来推断当代大学生的道德全貌,但这个例子也明白无误地告诉我们,大学生中确实存在基本道德观念严重匮乏的问题。因为严重烧伤动物的是一名已接受了“十六年道德教育”的大学四年级学生,他的智商高,精神状态正常,懂得“动物也是有生命的”。有人说刘海洋有心理障碍,也有人分析他不懂法,但这都不能抵消他道德方面的显著缺陷。我们是要重视大学生的心理问题和法制意识,但如一再忽视大学生道德层面的问题,只会使他们的道德缺陷愈发严重。
15.“见义勇为”与“见死必救”的尴尬。据笔者1996年5月的调研资料可知,在大学生中明确赞成“见义勇为”的占50.2%,谴责“见死不救”的占68.5%(注:叶松庆:《当代大学生的伦理观现状》,《道德与文明》,1996年第6期第24页。)。时隔七年,笔者在同一高校调查,赞成“见义勇为”的占31.8%,谴责“见死不救”的占23.9%,两者的比率均明显下降。笔者在对大学生的个别访谈中,努力找寻答案。有学生认为,见义勇为不应在大学生中提倡,因大学生没有这个能力。也有学生认为,现在社会风气这么坏,没有人会主动“见义勇为”。还有学生担心,在见义勇为中自己出了事怎么办,谁来管?在大学生中有这些低调认识,比率下降就不难理解了。
见义勇为的道德基础是同情心和社会责任感。能见义勇为不是一时的冲动或是心血来潮,而是有着深厚的伦理背景的。像“湖南师大2002级新生朱小平不顾自己的伤情,将受伤的歹徒王军背到医院疗伤”(王学进,《南方周末》2002/9/30),虽然在大学校园引起一场“东郭先生该不该救狼”的伦理争论,但从人性这个角度看,朱小平所为无疑是对的。请注意,朱小平救的是一名歹徒,如果他没有深厚的伦理背景,他决无此举。比起“女青年遇匪求救报警,两小伙相觑无动于衷”(梅雪平,《中国青年报》1998/1/30)中的两名大学生,朱小平的道德感不知要强多少倍。
见义不为甚至见死不救,不是中华民族的道德传统。即使在个人主义、利己主义盛行的西方社会,也不会见死不救,何况是正在受着高等教育的大学生。
16.校园道德实验凸显道德素质缺欠。2002年4月安徽农大的校园道德实验得到生动而真实的结果:(1)被漠视的扫帚。一把摆放在主教学楼台阶中间、明显妨碍行走的大扫帚,在两个小时之内有大约350名学生经过,但只有11人将这个障碍物扶起;(2)尴尬的饭卡。在过去一年中,只有两位同学拾到饭卡主动交公,“拾主”很多动作“快捷”,大部分丢了饭卡的同学在报失前,电脑上都有被别人或多或少用过的记录,还有的饭卡被别的同学拾到了,等到失主报失,卡上只剩下几毛钱;(3)多找的钱退不退?在7个小时内,约有200人次在校园一小店购物,因电脑发生故障,营业员多次多找了钱给购物者,一共多找出37.60元。在34位学生购物者中,一共有19位购物者退回多找的17.50元钱,但有15位同学没有退钱(黄勇,《中国青年报》2002/5/4)。这从一个非常独特的视角向我们展现了大学生真实的道德现状:不扶扫帚是公德意识不强的反映;拾到饭卡不交公甚至花光说明个人品行不正;购物多找钱不退是利己主义的表现。虽然这种道德实验结果不能概括大学生的道德全貌,但由于在这次实验中涉及大学生的人数不少,而且有着准确、具体的数据,可以认为不是个别现象。
17.学历与道德觉悟难成正比。笔者曾指出:“当代大学生应当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做遵守公德的表率,而他们中的一部分却胸无大志,缺乏教养,知行脱节,才有余而德不足,一切以‘我’为中心……。现在他们面临的最紧迫的问题是如何学会做人。不知怎样做人,不恪守社会公德和行为准则,甚至连幼儿园的小朋友都懂的最基本的文明礼貌都不懂,很难谈得上受人敬重而承担起历史重任。”(注:叶松庆:《当代大学生的素质缺陷与改善研究》,《青年研究》,1996年第5期第11页。)时过境迁,大学生那“连幼儿园的小朋友都懂的最基本的文明礼貌”是否懂了?2002年5月13日《中国青年报)刊登了记者程刚的新闻分析:大连某小学应一大学教师的要求组织学雷锋活动,参加活动的小学生不禁发出疑问:“难道大学生自己就不能动手收拾一下校园?”在大连七中组织的“护绿”活动中,一名正在踏绿的大学生不仅不听劝阻,反而大加训斥,使中学生们颇生疑惑;大连大学某系学生会开展了“向将吃过的口香糖、废纸扔进垃圾桶的学生发放洗发精等小奖品”的活动,说明不少大学生平常没有将垃圾扔进垃圾桶的习惯。
大学生应承担的义务却让小学生“学雷锋”代替,中学生的“护绿”活动却遭到大学生的训斥,小孩能做到的行为规范,大学生却需要奖励,可见,大学生们离真正懂得“连幼儿园的小朋友都懂的最基本的文明礼貌”还有差距。学历与道德觉悟难成正比,甚至有“学历越高道德觉悟越低下”(程刚,《中国青年报》2002/5/13)的潜在趋向。
18.网络道德的重度失范。大学生是使用网络的巨大群体,在虚拟社会中,他们的网络道德失范比人们想象的要严重。主要表现在:(1)网络言行自由的滥用;(2)网络道德观混浊;(3)人格冲突剧烈。具体来说,大学生“黑客”逐渐增多,存在非法使用他人帐号密码并利用其偷看他人信件、抄袭他人论文、随便下载他人文件、访问黄色网站、利用网络传播虚假信息甚至欺骗活动等不道德行为,网上行为的诚信度较低。如,一项调查表明,“在接受调查的3000名大学生中,曾光顾过色情网站的有46%,76%的大学生网民沉迷聊天室”(吴学安,《工人日报》2001/8/22);上海某三所大学计算机专业的17名大学生“盗码;上网(张雄,《文汇报》2000/7/3),某大学学生在网上散布“因‘非典’已死了上千人”的谣言(记者,《新安晚报》2003/4/23);就严重违犯网德并触犯法律。
网恋中大学生的不道德行为更为典型。校园网中冒充异性的事频频发生,两性交往的“杯水主义”盛行,“网婚”现象迅猛增多。一名叫江坚强的大学生是个网络“风流才子”,在网上结识了一批“美眉”和“网妻”,为了筹钱与其在现实中“更亲密地接触”,竟抢劫杀人(海纳川,《大江晚报》2002/4/7)。
19.求职竞争中掺杂不道德因素。就在苦苦寻找工作机会之时,“不少即将迈出校门的大学生被自己的同学狠狠地‘黑’了一把”(刘晓燕,《中国青年报)2002/1/19),小徐2002年应届毕业,在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来校要人面试时很受青睐。几天过去,别的同学陆续复试了,惟独他没接到通知。当他打电话询问时,对方“你的同学说你已经定在上海二中院了”的回复让他大吃一惊:“自己什么时候联系过上海了?”显然他被同学“黑”了。张维燕是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的99届毕业生,在社科院某研究所、新华社先后进行的笔试、口试、体检中,两次遭同校同学写“情况反映”,使应聘受挫。张维燕实在想不通同学为何如此“黑”她。
20.送礼催生“校园腐败”。《新安晚报》2002年1月28日报道了刘文章等记者采写的“大学生为考试过关而送礼”的新闻。《半月谈》2002年第11期刊文中说:“有学生在考试前后向辅导员或任课老师送礼,为的就是能够提提成绩分数、通过考试,或是在考试作弊时,能让老师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网开一面。”
学生不仅为考试送礼,犯错误为逃避处罚和不被记入档案送礼,甚至为了自己进步也要送礼,找工作更要送礼。学生们的逻辑是,送小礼可得大好处。何乐不为?送礼确实得到了实惠,如:“学习懒惰、不思上进、不符合党员标准的学生靠请客送礼而入党当干部的为数不少”,“某校的20多个学生靠请客送礼逃脱了因考试作弊而剥夺学位的惩罚”(王建华,《半月谈》2002/11)。但“‘学生送礼’正在扭曲高校学风”(金莉,《大江晚报》1999/8/15),催生“校园腐败”,这里自然涉及师德,对学生道德观的负性冲击也是非常大的。
二、当代大学生的道德底线是什么
道德底线是一种形象说法。所谓道德底线,就是道德的最起码的基本规范,即对行为主体的最低道德要求。与道德底线相应的基本规范具有普遍的适用性。对社会成员而言,社会道德底线是:诚实,厚道,有良心,不损害他人和社会,遵纪守法。道德底线的某些部分与法律接壤,某些部分与法律边线间存在“交叉地带”。
就现阶段的一般情况而言,大学生属社会成员中的“精英”群体。他们接受高等教育,用现代科学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和身心,接受大学校园人文环境的熏陶,具备相对广泛的历史、文化和社会知识背景,知书识礼,他们自身的道德企望和社会对他们的道德诉求均比一般社会成员要高。譬如,“医德师德是衡量社会道德底线的标尺”(注:李彦春:《请守住最后屏障—底线伦理》,《新乡日报》,2001年2月4日。),作为准医生准教师们的大学生的道德是社会道德底线的晴雨表。如果在校大学生的道德素质不高,将来的医德师德是不可能高的,社会道德底线会出现大波动。从这个意义上看,大学生的道德底线应比一般社会成员的道德底线高:讲诚信,遵纪守法,尊崇科学、理性,信奉现代文明及礼仪,做一个有益于社会的人。起码的要求是:对法律和学校及社会的“禁止”性的规范不逾越、不冒犯、不破坏。具体来说,就是:言语不说谎,行为不出格,考试不作弊,协议不违约,贷款不失信。扩充一点则为:不作假、不偷盗、不赌博、不酗酒闹事、不损坏公物、不打架斗殴、不恶意贷款、不考试作弊、不当“枪手”、不讨分要分、不留宿异性、不乱谈恋爱、不异性同居、不铺张浪费、不“黑”同学、不做电脑“黑客”、不浏览黄色网站、不偷阅别人的电子邮件,等等。这样的道德底线对大学生具有普适性。换句话说,可以做不到见义勇为、舍己为人,但不可见利忘义、损人利己;可以提升不到精神的最高境界,但必须坚守道德底线;可以成不了顶天立地的英雄,但要认同人道和良知。
每个大学生内心深处都有道德底线,只是受社会的诱惑、干扰而变得模糊不清,底线意识明显弱化。从本文所列的二十个方面的言行举止来看,少数大学生正徘徊于道德底线,处于临界状态,有些行为已突破道德底线,有些行为直逼法律边线,进入“交叉地带”。其中,有些学生是不自觉的、被动的、幼稚化的,是从众心理使然;有些学生根本没有明确的价值取向,浑浑噩噩;有些学生却是有意识的、主动的、心甘情愿的,心理准备相当充分。大学生突破道德底线的直接后果是,丧失羞耻感(注:叶松庆:《论青年学者的科学道德》,《青年研究》,2002年第8期第3页。),强化人际间的心理戒备,失信于社会,蔑视教育者,亵渎文明,紧随而来的是沦丧道德,触犯法律,走向堕落直至自我毁灭。
当代大学生坚守道德底线固然必要,但不能长期生活在道德底线上,否则将误国误民误己。提升道德观是改变现状的主要出路。
三、当代大学生道德缺陷原因分析
(一)、掌握真实情况
我们并不赞同把大学生的方方面面都放到道德层面来评判的泛道德化,也不赞同刻意回避道德评价而继续“对一些深层次的东西缺少更多的反映”(注:叶松庆:《大学生研究的现状与历史机遇》,《青年研究》,2001年第11期第46页。)。实事求是并建设性地提出、讨论和解决问题是我们应取的态度。比如,客观分析原因,是否应考虑以下情况:
现行教育体制在道德教育上缺乏连续性。在幼儿和小学教育阶段,我们的道德教育确实是下了功夫的,也有成效,儿童往往是学雷锋的先进分子。但成绩不好道德再好也不上了重点中学这样残酷的现实,逼迫人们不得不拼命抓学习成绩,中学的道德教育从此开始退化。中学生的道德观虽表现出较大的摇摆性,但中学生往往是见义勇为较多的群体,如安徽2002年7月就有两位中学生因舍己救人而英勇献身(何思耕,《安徽青年报》2002/8/7)。大学则有人认为,大学是培养专才的,没有必要强化道德教育。大学放松道德教育的后果是,大学生的道德观发生剧烈反弹,出现学历与道德觉悟不成正比的现象,甚至在大学生中发生“维护文明者反向不文明者‘致歉’”的怪事(高柱,《工人日报》2002/1/23)。
大学生道德观的变化,是与社会伦理背景密切相关的。社会某些领域的道德底线溃口流出的污水已快速淌进象牙塔,大学生无法避免污染。社会的消极因素对大学生的价值取向确实产生了很大的负性影响,社会信用危机显著威胁大学生的诚信,类似于“大学生喋血江城街头,上百人围观无人援手”(记者,《道德周刊》2001/11/16)的人心荒漠化现象磨消了大学生的道德激情。社会道德观出现怎样的变异,大学生也会随之跟上,当然有些变异始于大学生。
家长的价值观直接而显著地影响着大学生的道德观。复旦大学从1998年至2001年对大学生的连续调查结果表明,当代大学生“最听爸妈的话” (姜澎,《文汇报》2002/1/21),“是受家长影响最大的一代”(姜澎,《工人日报》2002/1/30)。我们不忽视来自亲情的道德教化力量,更要重视来自亲情的非道德作用和负道德影响。
道德教育中的“形式主义”制约着大学生道德观的发展。大学的道德教育还是沿袭“以灌输为主”的方法,形式化的东西较多,以致大学生们认为“道德教育中的形式主义充斥大学校园,造成学生在老师、领导面前一套,自己心里一套的双重人格”(陆卉思,《工人日报》2002/1/30)。如,“检查宿舍卫生,学生把垃圾放进柜子,等检查人员一走,再扫出来”这种被动的带有一定欺骗性的做法,对大学生的道德人格肯定是有损害的;“100%的学生强烈反对校园里的各种不文明行为,同时100%的学生承认,这些不文明行为,就发生在自己和同学身上”(苏会志,《工人日报》2002/2/20),形式主义的教育方式与这种典型的宽泛的“知行不一”脱不了干系。
教师品德的缺陷对大学生道德观产生负面影响。“我的老师让我为他的学生替考副高级外语”(李己平,《中国青年报》2001/4/17)、“一些硕士生导师也参与为雇主介绍‘枪手’”(陈凯里,《中国青年报》2002/4/19)、“一些大学教授拿着‘枪手’写的论文去有关部门申请课题”(记者,《新安晚报》2002/6/12)、“老师照样收礼”(杨欢欢,《新安晚报》2002/1/28),“教授剽窃学生论文”(孙楚航,《大学生》2002/6),这些公开报道的信息学生们不会不知晓。再如,校方对招聘单位的含糊其词,助长了学生弄虚作假的风气;老师在一些原则问题上无原则地“心慈手软”,无异于把学生推向更深的泥潭。学生们既心知肚明也暗自窃喜。而考试作弊、求职作假、偷自行车、发生性关系等之所以在很多大学生眼里根本不算什么羞耻的事,是与有些教职工的不良言行对大学生产生直接的负面影响分不开的。
个人的经历遭遇与生活环境塑造了大学生道德观个性。到了大学生这个年龄层次,相对成熟了,知“世故”了,道德激情却减退了。而长期积聚的矛盾心态强化了双重甚至多重人格。上文所述的那位“枪手”,同时是“一名党员、学生干部”,按现时的评价机制,无疑是个好学生,可他却干了一名党员和学生干部不该干的事。他对注水文凭“深恶痛绝”,而他又是注水文凭的制造者之一,矛盾的人格使他的道德观显现出特殊的个性。类似于此的大学生不在个别。具有特殊道德个性的大学生违犯道德规范往往“不经意”,有着相当强的自述性。
同龄青年的“坐言起行”干预着大学生道德观的形成。这里存在“同伴效应”。大学生一般不愿与父辈比,也不屑与少儿比,而同龄青年的“坐言起行”则会产生显著效应,以致大学生的口头禅往往是“他们(指同龄青年)能那样,我们为什么不能?”比如,“年轻人让座?那是哪年的事啊”(本报记者,《新安晚报》2001/8/27),“老年人相互让座,年轻人冷眼旁观”(徐林贵,《新安晚报》2002/4/19),“中老年人主动让座,小青年们视而不见”(王俊杰,《大江晚报》2002/11/4)等来自同龄人的伦理信息,就给大学生在公交车上不让座找到了充分的辩解理由和心理安慰。
社会道德价值认定的不确定性困扰大学生的道德观。如,因违反校规在女生寝室同床共宿的湖南外语外贸学院6名男女新生将学校告上法庭,法院判原告胜诉,造成“男女学生同床共宿有理,校方公布名单被判侵权”的结果(王文路,《道德周刊》2000/3/5);重庆某高校同居怀孕大学生向学校索赔百万元虽被法院驳回(左益,《中国教育报》2003/1/18),但产生的社会影响很大。这两起事不仅使学校的管理和道德教育遭遇严峻挑战,也让大学生受了莫名的困扰。社会对“见义勇为”、“拾金不昧”价值取向的争论不休,至今尚无定论,也困扰着大学生。
四、结语
本文中的数据与实例多来自公开发行的报刊。文内所述的负道德评价特指少数大学生或大学生个体,但所列的道德缺陷并不仅是某个或某几个大学生所为,它已给了我们确切的预警信号。笔者写就此文的原始动机是提出问题,以期通过讨论,引起社会的更大关注和重视;目的在于改善和强化大学生的道德素质,提升他们整体的道德观和道德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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