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社会工作服务提供过程:福利思想对社会工作本土化的启示_社会工作专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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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背景

       作为社会工作的后进国家,中国社会工作的理论和服务技能都是从西方引进的。虽然我们也在不断寻求本土化的方法,但目前中国的社会工作无论是在理论还是实务上,都仍以沿袭欧美国家的模式为主(殷妙仲、曾家达,2013)。就社会工作服务递送过程而言,主要做法与西方类似,即由政府出资,由非营利性的社会工作机构提供服务,由第三方进行评估。

       由于中国的社会工作发展模式是“后生快发”(史柏年,2004),使得社会工作的发展在短期内就要面临诸多考验。这些考验来自公众的认知和认可度、服务的有效性、机构的能力建设、教育的质量、毕业生的就业与离职、工作者的职业状况以及资金来源的可持续性等问题。面对这些考验,社工人纷纷开始寻找应对策略,试图找到西方的社会工作知识和社会服务体系与中国实际情况之间适宜的结合点,这即所谓的社会工作本土化。

       当然,有学者认为本土化话语本身是伪命题,它只是对本土文化的盲目尊崇和对国家之间文化差异的夸大,社会工作本身就蕴含了对不同文化和情境的重视,没有必要再提本土化概念(Huang & Zhang,2008)。但是,正如格雷(Gray,2010)的回应所言,本土化社会工作的话语体系本身就是为了表达一种批判,为了对目前存在的社会工作的西方帝国主义进行检视,让社会工作者注意到这种“差异”,提醒社会工作者对本地文化和情境敏感。

       事实上,这种提醒非常必要。本地文化和情境是社会工作服务递送过程中隐在幕后的背景。它们就像“看不见的手”,缄默但极大地影响着社会工作服务系统(Hasenfeld,1992)。如果没有留意这只手的存在,当它对系统发挥作用时,往往会带来不明所以的困局。要想发现这只“看不见的手”,需要检视一个社会中默认的价值体系,因为价值体系是构成一个社会本土文化和情境的核心。

       社会工作与价值观的关系非常密切。在社会工作相对较发达的国家和地区,伦理守则是社会工作实践的重要指南。很多人选择从事社会工作也是基于其价值观。社会工作作为助人职业,本身就是一种价值观的体现,其专业价值观在各个国家和地区具有一致性,如追求社会正义、助人自助等理念。然而,在现实的服务递送过程中,社会工作服务参与各方实践着的价值观,远非专业价值观那么简单。

       在任何一个具体的国家和社会中,社会工作服务的参与方不仅受到专业影响,还会受到政治制度与政策、经济体制、文化传统观念和自身需求的各方牵制。并且,这些因素并非只是观念的外部形构部分,而是相互建构的关系。意识形态和外部条件之间是相互渗透的。主体发挥主观能动性参与这种构造过程,形成了一个核心的意识形态体系。这个意识形态体系既是社会工作服务参与各方实践着的意识形态,也是参与各方根本的行为指南。虽然在社会工作服务递送过程中,参与各方的行为、政策、反应存在策略性,但都是围绕着这一实践着的意识形态体系进行的,此意识形态体系具有一票否决权。

       由此可见,由于各个国家和地区政治、经济、文化情境的不同,现实中社会工作参与各方的福利意识形态及其实践也就有所不同。这些实践潜移默化地影响社会工作服务递送过程及其效果。因此,认识实践着的观念体系,检视中国情境下福利意识形态的具体形式,有利于解释中国社会工作服务递送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探索本土化的服务模式。

       二、关键概念与研究方法

       (一)福利意识形态

       意识形态概念在被引入福利领域之前,有着非常复杂的历史和内涵。在其漫长的历史沿革中,经马克思将其批判性含义发扬光大之后,这个概念与政治和权力的关系就变得密切起来。虽然,经过诸多演进,意识形态概念已经有了中性含义,但它始终摆脱不掉政治意味(姜海燕,2008)。

       意识形态研究最初是用来指称一门科学地研究人类观念的学科,具有浓厚的理性进步主义色彩。然而,之后的理论家并没有沿着这个方向使用这个概念,尤其是马克思,他把意识形态解读为统治阶级实施思想控制的工具,用以掩盖真实的阶级关系。直到卡尔·曼海姆(Karl Mannheim)的解读出现,意识形态才又逐渐回复当初的中性含义。在曼海姆看来,知识分子由于其特殊身份,可以运用知识社会学来保证意识形态的相对中立(姜海燕,2008)。之后,意识形态概念的中性含义和批判性含义就同时存在于学术话语体系中。直到当下,虽然,很多人用意识形态来指称一个系统的价值观体系,比如自由主义、社会民主主义,但是,人们在提到意识形态时,总会联想到与权力、统治相关的政治因素。也正是基于意识形态概念的政治性和综合性,宏观和中观层次的价值观研究经常与意识形态概念联系在一起。

       福利意识形态概念始于1976年维克·乔治(V.George)和保罗·威尔丁(P.Wilding)共同出版的《福利与意识形态》(Welfare and Ideology)一书。此书在福利研究领域引起广泛关注,至今仍是这一领域研究的核心著作(Powell & Taylor,2008)。书中所说的福利意识形态指的是各种与福利体制相关的福利思想。在最终的1994年版本中,他们收入了六种福利意识形态,分别为新右派、中间路线、社会民主主义、马克思主义、女性主义和绿色主义。在每一种思潮里,他们分别对相关的社会价值观、政府的角色、人们对福利国家的态度、理想社会等方面进行了分析(George & Wilding,1994)。

       在社会工作实务领域,人们较少提到意识形态,更多地使用价值观概念,这主要是由于社会工作实务研究更多地集中在微观层次。但是,当提高到中观层次,如组织研究后,意识形态概念则表现出很强的生命力。哈森菲尔德(Hasenefeld,1992)在《复杂的人类服务组织》一书中对专业意识形态对服务递送过程的影响做了翔实的分析。在宏观层次上,福利意识形态概念经常被用来分析与福利制度、福利改革相关的问题(Mills,1996;Hyde & Dixon,2002)。因此,福利意识形态概念更多地被用于中观和宏观层次。

       与之相关的概念还有福利文化和福利价值观。由于文化概念被滥用,福利文化概念界定起来相对困难,模糊性很强;而且,文化容易将情境限定在传统风俗或习惯的范畴之内。事实上,在福利情境中,政治、经济和文化因素同样都具有重要作用。福利价值观相对而言更偏向于个人层次和心理层次,对中观和宏观层次的解释力有限,而且容易忽视情境的重要性。

       在讨论社会工作本土化时,不能只围绕价值观层面展开,还必须努力提高“西方社会工作理念与中国社会结构的契合度,建立起亲和度较高的实质关联”(田毅鹏、刘杰,2008)。本文的分析围绕的是社会工作服务的递送过程,在此过程中,社会结构和制度的影响很大,必须全面考虑制度、观念和结构之间的相互建构关系,如果忽视,本土化的分析就会流于表面,因此,本文采用了福利意识形态概念。因为它既能够表达一个价值观的综合体系,又能兼顾制度与社会结构的影响,在探讨社会工作本土化的话语中,更适合用来分析社会中的某个群体对福利所持观念的总体特征。

       在中国学者中,王思斌首次使用了福利意识形态概念,并且将其用来分析底层贫弱群体接受帮助的行为。王思斌(2006a)认为,福利意识形态概念具有群体性、观念性、价值判断和能动性,这些特征使得福利意识形态可以用来分析人们对福利制度的系统化的观念。在其建构的“问题世界—福利意识形态模型”中,王思斌把底层贫弱群体获取帮助的问题世界作为行为发生的环境因素,将福利意识形态作为人们福利观念和福利行为的内部指引。按照问题归因和帮助人的不同,可以将人们接受帮助的行为分为四种类型,形成两个关系轴:政府帮助—他人帮助,制度结构原因—个人原因;由这两个关系轴交互形成了四个象限的认知行为模式。王思斌开创性地将福利意识形态概念用来分析服务对象的求助行为,并且提供了服务对象接受帮助行为的理论模型。

       本文将沿用这种分析方法,将福利意识形态概念的应用进一步拓展至社会工作服务递送过程中的各个相关参与方,解析实践中的福利意识形态如何影响服务递送的过程。

       (二)研究方法

       意识形态是观念层面的,并且是系统的。要发掘一个群体系统的意识形态,质性研究是较好的方法。本文采用的是无结构深度访谈法。这种方法访谈时间较长,访谈员与研究对象以建立关系为先,话题可适当跟随研究对象的意志,双方有时间和空间进行深度交流。这种交流方式有利于研究对象放松防御,袒露真实想法,从而有利于找到较深层次的意识形态。

       本文的访谈资料来源于2013年7月在全国5个城市21家社会工作机构进行的实地调查。这5个城市分别为广州、深圳、上海、南京和厦门,在社会工作服务发展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广州市和深圳市代表着珠江三角洲地区的经验,上海市和南京市代表着长江三角洲地区的经验,厦门市代表着南部地区的经验。调查主要围绕着社会工作机构和社会工作者的现状、问题和发展展开,共采访了社会工作机构的管理者和一线社工47名,其中管理者19名,一线社工28名。本文结合各个城市社会工作服务发展的实际情况,来对这些访谈记录进行分析,试图寻找言说和行为背后的意识形态逻辑。

       三、社会工作服务递送过程

       社会工作服务递送是指专业的社会工作服务传递到服务对象以满足服务对象需求的过程。这是一个由政策决定、政策执行,到服务规划、服务提供,再到服务评估、信息反馈等环节共同构成的连续体。这个连续过程不是一个自上而下单向度的政策落实过程,也不是参与方各行其是的割裂活动,它是一个双向互动、多重维度、共同建构的“合作生产”(co-production)过程(邓锁,2014)。

       中国的社会工作有两个特点。第一,社会工作的服务递送体系由政府主导建构而成。社会工作服务是由政府强势推动而发展的,社会工作机构是在政府号召下建立的;这两方面都不是社会内部自发形成的,而是自上而下的政府建构。第二,社会工作的发展历程是“教育先行”,带动实务领域发展。中国社会工作发展的历程是由教育界人士首先倡导并引入教育体系,之后才逐步进入政府的视野,从而带动政府开始推广社会工作服务(姜海燕,2014)。这两个特点决定了在社会工作服务递送过程中,政府和专家占据了重要位置。其中,专家大部分为社会工作的教育者,极少数为国外或国内有经验的社会工作者。

       国内比较典型的社会工作服务递送过程中,参与方有政府、专家、社会工作机构、社会工作者、服务对象。由于各个参与方在权力和资源占有上有所不同,所以在服务递送过程中的位置也有不同。本文借鉴了赖西和詹尼(Reisch & Jani,2012)关于社会工作服务体系中政治影响的分析,采用竖向排列的方式表现服务递送过程中的等级化特征。按照资源的流向顺序,赖西和詹尼(Reisch & Jani,2012)认为在服务递送的等级中,存在着5个步骤,这5个步骤体现了社会工作实务中政治因素的影响。第一步,较高一级的政府,如中央、省级和市级政府负责确定服务领域的优先级别,是儿童服务还是社区服务将得到资源,这决定了服务的大方向;第二步,基层政府如区级、街道级政府负责确定资源将流向哪个组织,这决定了组织的生存和发展;第三步,机构负责人将决定资源的分配方式,这决定了具体服务项目可以获得哪些资源和多少资源;第四步,社会工作者决定如何向服务对象分配他的个人资源,如时间、精力,这决定了服务对象能够得到多少社会工作者的关注;第五步,服务对象可以选择是否来此机构接受服务,如果是非自愿的服务对象,则被迫接受服务。这5个步骤说明了在服务递送过程中,各方的角色和主要行为。

       赖西和詹尼对服务递送过程中资源和权力的分配过程进行分析,提示需要警惕在社会工作服务过程中的政治因素影响,这一分析有利于认识社会工作服务的本质。不过,他们将分析重点放在政治因素上,忽略了专家的影响,强调的是政府的作用;而且,资源分配的视角是显性的、容易被觉察的。本文在赖西和詹尼的社会工作实务等级基础上,为了进行福利意识形态的分析,将第一步和第二步合并为政府步骤,将专家作为影响力量加入系统,形成图1。其中,箭头表示的方向为资源流动的方向。

      

       图1 社会工作服务递送过程

       四、福利意识形态分析

       在乔治和威尔丁(George & Wilding,1994)对福利意识形态的描述中,他们区分了多种不同类型的思想流派,这些流派的思想可能在某些国家或地区,或某些利益群体中相对比较盛行,比如美国共和党对新右派的拥护可能要超过民主党,但由于他们只想做思想分析,因此没有详细分析现实中持有不同政见的利益群体的意识形态状况。哈森菲尔德(Hasenfeld,1992)则将意识形态概念纳入社会工作服务递送的过程中进行分析,他指出,专家团体对社会工作服务的建构作用体现在他们决定了何种人值得帮助、以何种方式帮助等。不过,他的分析仅止步于专家团队。王思斌的分析则将焦点集中在服务对象身上,对他们在接受帮助时的意识形态做了分析。上述这些研究都将焦点集中在系统中的一方,但事实上,系统中各方的福利意识形态并不是一元的,更不总是一致的,要了解系统的动力,需要对系统中的各方进行综合评估。正如曼海姆(2005)所言,不应将意识形态作为对方的概念,任何利益群体都拥有自己的意识形态。而且,意识形态是主客观共同建构的,人并不是被动接受优势阶级意识形态的木偶,将人的主观能动性纳入意识形态的讨论至关重要。因此,本文将对系统中的各利益群体的意识形态进行全面解析,试图揭示在社会工作服务递送过程中各方意识形态之间的互动与相互建构,以解释当前体系中的问题及成果。

       (一)政府的福利意识形态:社会工作是维稳的

       理论上讲,社会工作服务的设置在于帮助个人、群体或社区解决困难,以增进人们的福利。社会工作服务的功能主要是协助个人或群体恢复受损的能力,为个体或群体提供个人资源和社会资源,预防社会功能失调。社会工作者的工作主要是围绕“帮助人们改善社会功能以及与他人交往的能力”这一焦点而展开的(法利等,2010)。

       中国政府对社会工作的定位并不仅仅是服务于人民。中国社会工作的兴起与发展借力于政府的社会建设战略。国内经济虽然取得了高速增长,但是人们在经济增长中的获益有限,而且非常不均衡。进入21世纪之后,改革进入了关键时期,贫富分化、城乡差距和贪污腐败等问题导致社会矛盾日趋激烈,社会问题更加严重。在这种情况下,胡锦涛在十七大报告中将社会建设的重点表述为“改善民生”,而改善民生就是“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周晓虹,2014)。

       在胡锦涛提出“和谐社会”的构想以后,社会工作被认为是有利于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因此,社会工作在2010年被列入了《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这份文件对中国社会工作的发展起到了里程碑式的作用。之后,民政部又据此先后推出了《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这两份文件是中国社会工作发展的奠基石。而在这两份重要的文件中,对社会工作的功能界定体现了政府对社会工作服务的意识形态。

       在《意见》中,第一条就是“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在《纲要》中,对社会工作的作用做了具体说明,其中第一句是:“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这两份文件都将构建和谐社会放在了最重要的位置,将其作为社会工作的首要职能提出。

       构建和谐社会的本质是什么呢?这里政策宣称和概念的实质内涵表现出不同。“和谐”二字的本意为和睦协调,是对立、矛盾、冲突的反义词。政策宣称构建和谐社会就是改善民生,但“和谐”二字仍体现出中国政府一直以来最为重视的社会稳定问题。

       A:他们现在最重要的一个目的是要维稳,所以他巴不得你不要去碰触他们。但是我们当初要做这个项目,其实是跟他们区民政局协商的,区里面觉得说你应该去做这个,但是他们街道和社区却认为这个群体很危险,其实你们不应该去碰触。所以我刚一开始,一上来的时候,跟他们街道的那个民政科的科长去沟通,就是要求他们能够先把数据给我们,我们尝试着去做一些介入,但他是拒绝的。①

       政府的意识形态政策对社会层面的资源分配有很大影响(曾家达、许认、胡晓韵,2013)。在西方比较重要的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如老人长期照顾、儿童保护和医疗社会工作等在中国并没有得到足够重视,而戒毒、司法矫正等这些关乎社会稳定的项目则得到了地方政府的支持。这其中,社区项目成为资源最为集中的社会工作领域。

       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加快推进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的意见》这份中央关于社区社会工作的政策文件中,对社区社会工作的作用是这样表述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快速发展,带来社会结构、组织形式、利益格局、思想观念的深刻变化,社区成为各种利益关系的交汇点、各种社会矛盾的聚焦点、社会建设的着力点和党在基层执政的支撑点。加快推进社区社会工作服务,对推动解决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发展衍生的社会矛盾与问题,保障社会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段话道出了社区之所以成为政府资源投入点的原因也是出于社会稳定需要。

       当然,除了维稳,服务、政绩和创新等也是基层政府的重要诉求。在政策中,服务是重要内容;在行为上,政绩也是重要要求。但需要看到,中央政府推进社会工作的本质意图在于维稳,这也是基层政府最为核心的考量。只要抓住这个核心,就能更好地理解政府在社会工作服务递送过程中的要求和影响。它决定了资源流向的领域、选择机构的倾向,也决定了服务评估的核心指标。也许这些与其书面或行为上的表现有所差别,但是,这一点具有“一票否决权”。

       (二)专家的福利意识形态:社会工作是专业的

       作为社会工作发展的开拓者和推动者,中国社会工作教育者对社会工作发展的关注程度远高于其他国家社会工作教育者。他们会不断呼吁政府加大对社会工作的投入,重视社会工作的发展。有些高校教师甚至自办社会工作机构,广泛而深入地参与到社会工作实践中。

       正是由于这种深度卷入的状态,专家在中国社会工作服务递送过程中并不是客观的存在。由于这一群体角色的多重性,导致他们对政府、机构和社工的影响都具有多重性。

       社会工作的专业性是教育者追求社会工作专业合法性的基本要求。对于西方的社会工作专家,由于社会工作的认知度和认可度较高,社会工作已经作为一门专业存在了很多年,他们不需要极力证明社会工作的专业性。即便如此,社会工作的专业性仍然是学者热议的话题之一。而且,为了向更加专业的方向发展,近年来“证据为本”的实务一再被倡导。美国有很多社会工作者转向被认为更加专业的心理治疗方向,导致有些学者甚至将社会工作者称为“不忠诚的天使”(unfaithful angels),认为他们辱没了社会工作的使命,使社会工作服务从面向弱势群体转向了面向中产阶级(Specht & Courtney,1994)。直至今日,仍有不少学者就此展开讨论。

       中国学者在这方面的焦虑比美国学者更甚。由于社会工作专业是舶来品,在引进初期,它不被官方和民众所知晓;对社会工作进行宣传并证实其专业有效性都是教育界人士的工作。无论是在教育体系内部,还是面对政府体系,专家们都要致力于展示社会工作的专业性。

       为了突出这种专业性,学者们在界定社会工作者时,意图使这一概念与传统的民政工作保持距离,但为了保有传统民政工作者的贡献,选择了“专业社会工作者”的称呼,而称传统的民政系统工作人员为“半专业或非专业社会工作者”(王思斌,2006b)。这种区分在世界其他地区是较少见的。可见,学者对于突出专业性的良苦用心。

       “社会工作机构”这一名称也凸显了学者对社会工作在服务领域中的独特性建构。西方很少使用“社会工作机构”这一称呼。这个名称与西方的人类服务组织(Human Service Organization)或社会服务组织(Social Service Organization)类似,但又不完全一样。由于社会工作在西方是内生的,在人类服务组织中,社会工作者是必备的员工,因此,机构称呼中很少出现社会工作字样。但在中国,直至现在,传统社会服务组织中还很少有社会工作者的身影。因此,在机构的名称中加入社会工作的字样才能凸显其专业性和独特性。这有助于提升社会工作的认知度。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学者在意识形态上最在乎的是社会工作的专业性,但他们在推动社会工作的时候也许会采取不同的策略。在不断呼吁社会工作的专业性的同时,他们还会非常关注社会工作的有效性,尤其重视宣传社会工作有利于政府实现其治理目标。专家体系对社会工作发展的深度卷入表现为,有些人视社会工作实务的发展为己任,更有人亲自开办社会工作机构,直接参与社会工作实务。这使得他们必须对资源占有者——政府非常关注。但是,他们参与实务的初衷仍然是提高专业性。

       A:我觉得其实高校的老师出去做机构,只是一个阶段性或者是一个历史性的产物,它最终还是要退出历史舞台的……高校老师出来做机构,他的目标和定位,我觉得第一个就是要去做服务示范和推广,就是说到底那个所谓的专业的社会工作是怎么样的。因为我听过很多创投的评估嘛,他们拿上来的那些评估的资料,是完全没概念的……其实根本不知道这个过程应该怎么做,就是糊弄一下,然后领导看看说,你有没有达到这个量性的资料什么之类的就可以了,他们都不会去深究你的专业这些东西,你的钱到底有没有用到位,你用的人有没有专业背景,你的服务成效是怎样的……我觉得第二个就是我们去搭建这样的一个机构平台……就是要给社工的本科生和研究生去创造这样一个培养他们的实训平台。②

       可见,专业性的追求是专家福利意识形态的核心。认识到这一点,就可以理解专家体系对社会工作服务递送的深层影响。

       (三)社会工作机构的福利意识形态:社会工作是有效的

       萨拉蒙(2008)认为,无论我们是否承认,政府已经成为非营利组织的重要资金来源,非营利组织与政府之间确实存在着伙伴关系。这种情况也发生在中国新兴的社会工作机构身上。但是,关系性质有所不同。杨(Young,2000)提出非营利组织与政府的关系有三种:补充式(supplementary),即机构可以补充服务于政府无法满足的社会需求;互补式(complementary),即机构与政府是伙伴关系并协助政府执行政策;抗衡式(adversarial),即机构监督政府政策的执行,而政府又是机构管理办法的制定者。在中国,政府与社会工作机构之间的地位并不对等,这种关系在实践中更多地表现为补充式。政府作为资源占有者,面对机构时处于强势地位,而机构对政府则没有约束力,对政策的参与度较低。

       同时,由于在社会工作机构中存在着大量的社会工作教育者,这弱化了机构单纯从自身生存和发展而行事,增强了机构对服务专业性的追求。因此,社会工作机构表现出一种试图向政府证明社会工作是有效的福利意识形态。一方面证明社会工作专业介入的有效性,另一方面证明社会工作对于实现政府目标的有效性。

       A:社工介入,就是刚才我说的这种模式,就是社工进入到这个群体当中,对所有的人来说都是一种尝试,所以现在大家都在看结果,你到底做了什么。如果说我们最后能端出东西的话,我可以拿着东西去找政府谈,我们这个项目可以维持下去,因为说实话他们不缺钱,但是关键就是说他要知道你到底能做什么,你值不值得我给你这个钱。所以我们现在在下面做这个东西,其实也顶了很大的压力,他们上面其实都是知道的,所以如果我们在项目结束的时候,真的有一些东西,有一些服务成效,就是能够证明社工的介入是有效的,那就能够获得他们的支持,我觉得政府应该愿意往这块继续投钱的。③

       B:我感觉为什么要提倡专业化的道理,就是最终政府的希望是下面的人能实实在在感受到,这就是一个成效的考量,现在有许多政府所做的不是不好,而是有许多的东西都表面化了,下面的人没有感受到东西。④

       B:我们这个项目最终的结果一个是专业化,第二个就是一个成效的体现,假如成效这一关还没有社会创新大,还是原来的状况的话,你感觉有这个必要吗?⑤

       对于任何机构来说,获取资金才能维持生存发展。社会工作机构为了获得政府资助,必须向政府证明其有利于实现政府对社会工作服务的期待,必须使政府关于稳定、政绩、民生和创新的这些诉求在社会工作中得到满足。这就是对机构而言的有效性。这种有效性是通过机构的专业服务来体现的。因此,在工作声明、文本和行为上,机构会表现出对专业化和规范化服务的要求,但其核心关注的是证明其有效性。事实上,这也是政府对社会工作机构评估的主要内容。

       但是,证明有效性与真实的有效性之间是有距离的。机构向上负责的视角可能会扭曲社会工作服务的真实的有效性。20世纪90年代初,利普斯基和史密斯(Lipsky & Smith,1989/1990)就指出,与政府的契约关系会限制机构对服务对象的响应,变得以政府要求为依归,而不是以服务对象的需求为依归。虽然,机构在提供服务时会采取需求调查、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等收集服务对象意向的举措,但是如果政府期待的成效与服务对象希望得到的服务之间存在差异,机构可能会向政府期待倾斜,这可能会导致社会工作服务递送的真实有效性降低,从而给社会工作的长远发展带来威胁。

       (四)社会工作者的福利意识形态:社会工作是一种职业

       社会工作者是直接与服务对象接触的人,是服务递送最为关键的环节。有人认为社会工作者只是机构的附属,他们的行为受机构的影响非常大,这也导致服务的官僚化,造成与服务对象关系的疏离;也有人认为社会工作者应该是具有专业价值观的一群人,他们之所以选择社会工作是出于自己强烈的价值取向,这使他们在各项外部因素不利的条件下依然可以从事社会工作。这些认识都有其合理性,也都能解释一部分社会工作者的行为。但对目前大部分中国社会工作者来说,社会工作仍然是一种职业,一项谋生工具;这是社会工作者福利意识形态的核心。如果能理解这一点,就能进一步理解当前中国社会工作人才流失与离职率居高不下的原因。

       按照理想的职业期待,社会工作应该能够满足从业者基本的生活需要,能够帮助从业者实现自我价值和职业目标,获得职业的满足感。而事实上,正是由于在目前实践中,社会工作无法满足从业者对于职业的期待,导致了一系列问题。

       一位XM市的机构管理者在介绍其所在机构的第一批工作人员全部离职的原因时吐露了心声。

       C:……因为一线社工的无力感。现在真正从事一线社工的基本上还是大学刚毕业的这个群体。他们在入户或者去做服务的过程中,从人的善良的本意上很希望马上就改变服务对象的现状,但是实际情况中他会觉得有很深的无力感。我们现在为什么走多专业结合的这条路?就是包括医护、护理都结合起来,就是因为知道社工要被服务对象马上认可是很难的一件事情,可能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所以在这个情况下他们还感觉到无力感,就是他想马上改变一些现状,但实际上没那么快……我们是一个社工机构,不是医疗机构,而实际上对老人来说最迫切需要的是诸如医疗这类服务,如果只是说帮他做一些检查之类的,这个常规的东西我们能做,但如果要你开处方,你是没办法去开的,一旦老人出现什么问题,这个危险你是担不起的。所以在他们入户的过程中,每个专业社工都面临很大的心理压力,他觉得这么多年学的东西,书上说得很好,告诉你能改变很多东西,但实际上在操作过程中不是这样的。所以他有一个无力感,还有对自己人生规划的反思,觉得未来是迷惘的。

       一方面体现不出自己工作的成就感,另一方面无论是个案还是社区给他们负面的反馈,长期下去都有心理压力。

       还有一点就是薪酬,薪酬待遇其实是压倒他们的最后一根稻草。以前XM社工的工资在一千多元,我们真正在做社工机构的时候意识到一点,你要让人家做这个行业你必须得让人家有稍微尊严一点的生活,他自己都过不下去,他做什么社工?

       他们很迷惘,就觉得很无力,他们能靠这个现状生活多久?他们未来能一直这样吗?似乎人生是没有发展可能的。⑥

       另一家机构的管理者也谈到相似的感受。

       D:问题是现在我们要招社工专业背景的话,要好一点的学校,比如像FD、HL这样的学校,NJ大学也有人到我们这边来投简历,因为我们今年想招一个人。他们对于薪水的期望值跟我们现在的实际差距还是挺大的。

       关键就是未来,其实有很多社工专业的学生不愿意到我们这边来,就是因为看不到未来。我可以说得天花乱坠,但是结果怎样并不知道。⑦

       目前由于社会工作者的薪酬低、社会认知度和认可度低,工作挑战和压力比较大,使得社会工作作为一种职业很不受欢迎。因此,很多社会工作专业的大学毕业生不愿意从事该职业,社会工作机构的离职率也很高。社会工作作为一种职业,保证社会工作从业者基本的生存需要是第一位的,更理想的是同时能够实现从业者的社会价值、未来的目标定位和自我的价值。政府、机构都应该看到,社会工作不是志愿活动,而是一种职业。如果社会工作不能满足从业者对职业的基本诉求,那么社会工作者就很难持续提供服务。如果社会工作者团队无法保持稳定,对于服务递送则产生至关重要的影响。这会威胁到整个社会工作职业化的发展,甚至损害社会工作教育的发展。

       (五)服务对象的福利意识形态:社会工作是可信的吗?

       通过图1所示的资源流向等级,可以看出,服务对象的资源占有在服务递送过程中处于底层。他们常在制度设计时被忽略,这不仅发生在中国,也发生在社会工作已成熟的西方国家。由于中国社会工作不是社会自发产生的,而是通过上层建构的,服务对象从一开始就不在制度框架内,所以情况尤其如此。但是,无论是社会工作的专业要求,还是实际的社会工作服务递送过程,都必须考虑服务对象的影响。社会工作的服务对象大多为弱势群体,他们比普通人群更为敏感,如果不能发现他们没有说出来的担心和困惑,很可能导致服务递送失效。

       在社会工作服务过程中,服务对象的福利意识形态关注的是服务对象与社会工作者之间是否建立了信任关系。如果服务对象与社会工作服务之间建立起了实质性的信任关系(王思斌,2001),服务的开展就会得到欢迎和认可;如果不能建立信任关系,即使接受服务,也很可能受到质疑,给社工和机构带来紧张和不安,甚至导致政府对机构的不信任。

       萨拉蒙(2008)指出,美国人不喜欢运用政府来解决公共问题,在政府与私营部门之间,他们更相信私营部门。美国的政治思想中长期存在着对公共服务的渴望与对提供这些服务的政府机构的敌意之间的冲突,而“第三方治理”正是调和这两个竞争性观点的方法。中国的情况则不同,中国人没有对政府特别是中央政府的普遍敌意。相反,由于多年的计划经济,在福利提供上,中国人更倾向于相信政府和单位提供的福利,不相信市场和民间组织。另一方面,中国的社会结构与西方不同,中国社会重视家庭,呈现个人、家庭和社会的差序格局,而西方社会是个人与社会相对立的二元结构,两者有本质不同,这也导致从西方引进的社会工作在提供服务时遇到障碍(田毅鹏、刘杰,2008)。

       因此,作为民间组织的社会工作机构,要在中国民众中建立信任需要过程。非营利组织对于中国的普通百姓是新生事物,既不是官方的,又不是自己人,这些组织提供的社会工作服务也是陌生的,要建立他们对这些机构的信任则更加困难。

       E:我们觉得最大的可能是一种向外的覆盖,包括也会用一种外在的手段去了解和帮助我们的青少年。因为我们的服务对象要让你自己去发现,而且在我们目前——我相信不止是我们上海,社工的初期或者是发展到现在这个阶段,它会有一个非常明显的状况,就是说主动地去找服务对象。中国人有个最传统的观念就是家丑不可外扬,就不愿意告诉别人。学生也不愿意多一个人管,因为他的概念是你是来管理我的,所以,主动来找我们的不是很多,所以我们更多的是要自己去发现。就像我们开展社工工作经常说,服务对象为什么不来找我们,是不是因为我们所开展的这些活动和为他们提供的服务内容,与他的需求没有一个高度匹配,我们时不时也进行一下对自己的反思。⑧

       王思斌(2006a)在谈到中国人的求助模式时提到,一般而言,对于政府和单位等正式的福利提供方,服务对象对其提供的服务会欣然接受,甚至可能会发生主动争抢的情况,如城市低保和经济适用房等福利。因为,政府提供的福利被人们认为是理所当然的权利。对于这种“非人情化帮助”,他们接受帮助的态度是积极的,较少涉及情感因素。但对于非正式的福利提供方,中国的服务对象则不像西方的服务对象那么坦然,在接受帮助时会对这种“人情化帮助”感到人情亏欠;如果不是责任方,这种帮助行为的动机也会受到怀疑(王思斌,2006a)。由此,服务对象对社会工作机构的帮助行为一般持观望态度,对其提供的服务也是被动接受。不过当他们通过尝试能确定这是一种良性的帮助行为时,他们会表示感激。这也可以解释当社工与服务对象之间建立较好的关系时,服务对象对他们异常热情。这就是一种人情的表达。人情化的帮助会给服务对象造成一定负担,可能带来对接受服务的排斥和拒绝,社工要谨慎处理。

       在中国,社工如果做得好,一般能体验到服务对象从一开始的怀疑变成到最后热情招待的过程;如果做得不好,可能会碰到服务对象的被动参与、怀疑,甚至拒绝。如果能明白服务对象内部正在做“是否可信”的评估时,社会工作者就能更深地理解他们。同时,在关系建立后,也要注意不要使服务对象背负过重的情感压力,应将社会工作作为职业正常化。

       F:一开始别人问你社工是怎么样的,你就要从头讲啊,但是到现在基本上,他们都会相互介绍说,这个是我们那边的社工,就不用你开口,不用你再自我介绍说是做什么工作的。可能有一些不了解的人还不理解,就是说反正政府花那么多钱不就是要你们做这个吗?但是真的从前期的不了解、不接受、不认同,到现在的能够逐渐认同、逐渐接受,我觉得这里边还是有一些坚持,还是蛮重要的,尤其是作为一个社工坚持下去真的很不容易。其实整个SZ社工的流失率还是蛮大的。⑨

       除了信任评估,中国的服务对象在参与度、对社会工作的需求度和接受度等方面都与西方有所不同,这也在不同程度地影响着社会工作服务的输出结果。但是,从实践中可以看出,服务对象的观念是会改变的,如果能够建立信任关系,他们仍然愿意接受和参加。因此,在服务对象体系中,信任关系是福利意识形态的核心。

       综上,在社会工作发展的初期阶段,服务对象还无法对社会工作得出信任或不信任的结论,他们的评估过程仍在继续。在提供服务时,需对这一过程保持警醒,才能理解服务对象的行为。同时,还需要了解中国人的信任结构,了解这种信任可能导致的求助行为和最终结果可能会不同。

       五、福利意识形态与本土化的尝试

       在社会工作服务递送过程中,资源和权力关系是显见的。图1和图2中,我们用实线标示出这种关系。从政府、专家到机构和社工都能认清这样的关系,也试图从这个视角去解释服务递送过程。但是,除了资源和权力,在更深层面,由于制度的渗透和建构,各方主观能动性的参与使每个参与方都已形成了一套价值体系,也就是意识形态。通过对福利意识形态的分析,就可以理解很多在声明层面和政策层面无法解释的行为和现象。

      

       图2 社会工作服务递送过程中的福利意识形态

       图2中的虚线显示了福利意识形态的影响,之所以用虚线是因为这种影响是潜在的、容易被忽视的。这些影响不像资源走向那么直观,它是弱者的武器,是用脚投票的隐蔽的支持或反对,但它能够决定服务递送过程的成败。

       图2中的虚线并非只存在于相邻的各方,它们在整个系统中综合产生影响。服务对象对社会工作者和社会工作机构的信任评估影响着服务的质量和数量。如果无法建立信任关系,会导致社会工作服务无法递送或者递送效果不好。这将加大社会工作者的工作压力,降低他们的自我成就感和价值感,影响他们的工作热情。工作的困难可能带来社工离职或不满情绪,工作量和工作任务无法完成,从而给机构带来压力。如果工作量或者工作质量在政府评估验收时不合格,政府可能不再购买机构的服务,同时,也对社会工作服务的有效性产生疑问。如果社会工作的有效性受到质疑,政府拨款则会减少,机构的资金稳定性受到影响,社会工作毕业生的就业就成为问题,这可能会使社会工作专业不受学生欢迎。从另一个方面而言,这会促使社会工作教育者不得不反思教育的成效,研究本土化的服务理念和技巧。如果社会工作服务的效果不理想,政府也不得不重新思考和评估社会工作的功用。

       服务对象不主动求助的行为是源于传统的信任结构和求助哲学,要民众建立起对社会工作的信任需要时间、服务、坚持和热情。这需要年轻的社会工作者不厌其烦地坚持服务理念,勇于接受挑战,甚至承受委屈。同时,它也需要政府支持,有相应的工资保障和督导服务辅助,才能坚持。但是,由于政府并没有将社会工作机构作为帮助其提供民生服务的合作伙伴,认为双方不是互补关系,而是补偿关系,因此,对其各方面的投入还很有限。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似乎还暗含着社会工作机构和政府双方是雇佣关系的意味,这使得社会工作机构的地位低于政府,与政府谈判的能力较弱,这也影响到其从政府那里争取更多资源,运作艰难。

       当机构无法得到稳定和足够的资金时,社会工作者的待遇亦无从保证,导致社工大量流失,服务有可能中断或换人,这可能会打破前期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信任关系,服务成效也会因此受到不良影响,形成恶性循环。

       社会工作是一门需要实践的专业,没有专业实务的发展,研究和教育都是纸上谈兵,但是如果在实践中没有空间和资源开展专业服务,不仅会打击学生的积极性,更重要的是会挤压本土的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和研究成长的空间。

       因此,中国作为社会工作的引入国,由于不同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情境,社会工作服务递送的各个参与方的福利意识形态也与西方有很大差异。政府的福利意识形态不是服务公民,而是维持稳定;专家的福利意识形态不是客观评估,而是专业性的建立;社会工作机构不是作为民间力量或政府的伙伴提供公共服务,而是不断地证实其有效性;社会工作者不是在不用担心基本生活需求的条件下,能更多出于价值观认同进行职业选择,而首先要考虑这是否一份满足生存需要的职业;服务对象也并非敌视政府、相信非营利组织,并且习惯于接受民间服务,而是还处在对这一新生的机构和社会服务形式培养信任的过程中。这些福利意识形态的中西差异为我们探索本土化的服务模式提供了重要条件和线索。

       当然,福利意识形态会发生变化,也许未来我国的福利意识形态会与西方趋同,或者会出现新的方向。但从目前情况看,福利意识形态会在一段时间内保持稳定,在这样的福利意识形态条件下,要寻找适合本土发展的社会工作服务递送体系,就要尽量了解每个参与方的意识形态要求,同时,尽可能调和各方之间的矛盾,达成多方共赢的局面,形成良性循环。

       其中,作为资源占有者的政府扮演的角色非常重要,它需要在认识社会工作长期发展的好处的同时,了解各方福利意识形态可能对系统的影响,寻找到平衡的资源供给方案。例如,政府可以给予社会工作机构和社会工作者更多的机会和空间,为服务的拓展提供资源支持,为争取服务对象的信任提供有利条件,这将有利于构建服务对象对社会工作服务的认知度和认可度,也可以提高社会工作者的职业满意度,从而也会提高社会工作机构的服务有效性。如果社会工作作为一个职业受到欢迎,社会工作专业教育也会不断繁荣发展。

       福利意识形态概念适合用来分析群体的价值观体系,而价值观体系对于社会工作的发展非常重要。本文是将福利意识形态概念应用于社会工作研究的一个尝试。尝试应用这一概念来分析社会工作服务递送过程。在这个领域,还有很多问题有待进一步的研究,例如,各方福利意识形态在系统中相互作用和建构的机制,福利意识形态在社会工作系统中的其他作用,以及意识形态的变迁过程等。

       *特别感谢蔡扬眉和马爽对文中访谈资料收集和整理做出的贡献。

       注释:

       ①资料来源:NJ市机构管理者访谈(访谈编号NJ3)。A、B、C……为不同访谈对象化名。

       ②资料来源:NJ市机构管理者访谈(访谈编号NJ3)。

       ③资料来源:NJ市机构管理者访谈(访谈编号NJ3)。

       ④资料来源:SH市机构管理者访谈(访谈编号SH1)。

       ⑤资料来源:SH市机构管理者访谈(访谈编号SH1)。

       ⑥资料来源:XM市机构管理者访谈(访谈编号XM2)。

       ⑦资料来源:SH市机构管理者访谈(访谈编号SH1)。

       ⑧资料来源:SH市机构管理者访谈(访谈编号SH6)。

       ⑨资料来源:SZ市一线社会工作者访谈(访谈编号SZ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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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社会工作服务提供过程:福利思想对社会工作本土化的启示_社会工作专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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