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科技伦理思想的基本内容与发展规律_科技论文

西方科技伦理思想的基本内容与发展规律_科技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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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科技伦理思想从古希腊罗马时期开始萌生,中世纪与文艺复兴时期反抗宗教势力压制、争取生存权利,经过16世纪中期至18世纪中期的丰富发展、18世纪后期至19世纪后期成熟,到20世纪以来的全面繁荣,日益成为应用伦理学的核心部分。它发展迅速,功能增强,引人注目。因此,探讨它的基本内容及发展规律,以便从中得到有益的启示,作为建设社会主义道德文明的借鉴,是一项有价值的工作。

西方科技伦理思想具有丰富的内容。两千多年来,西方科学家、发明家和伦理学家都从不同的方面,探讨了科技道德问题,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思想,统而观之,可以归纳为六个基本方面,每个方面又都包含若干具体观点,这就是:

第一,科技与道德的关系问题。这是科技伦理学的中心问题,贯穿于科技伦理思想发展的始终和一切方面。对此,先后出现了5种观点:

⒈知识与道德等同论。其代表人物苏格拉底认为,“美德即知识”,因为“没有人有意作恶或无意为善”,一切恶行都来自愚昧无知;人有了知识会变得明智,就会有美德。不过,他讲的知识还不完全是科学知识。

⒉科学与道德排斥论。欧洲中世纪的宗教神学敌视科学技术,公开提倡蒙昧主义,鼓吹科学知识是罪恶的东西。法国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卢梭虽然不反对科学技术,但由于不满意封建贵族和资产者使科学技术成为其维护社会不平等的工具,也认为科技与道德是不相容的。〔1 〕当代西方有人仍持这类观点,说西方社会道德的“完全崩溃”是现代科学技术的产物。〔2〕这种观点根本否定科学对道德的积极作用。

⒊科技与道德无关论。即科学对道德是中立的。休谟把知识、科学分为“事实的知识”和“价值的知识”、“物理科学”与“精神科学”,认为两者是毫不相干的。当代英国社会学家丁·巴特勒在其《科学和人类生活》(1957)一书中认为,具有道德价值的东西不可能有科学的根据。这样,伦理学就是科学之外的东西了。

⒋科学决定论。这种观念早在培根那里已有端倪。后来,法国化学家M·贝特洛认为, 仅仅是科学就改变了各国人民生存的物质和精神条件”;未来科学是“人类具有最大幸福和崇高道德”〔3〕的保证。 英国数学家、哲学家毕尔生认为科学知识决定道德判断,“促进真正的社会文明的发展,从而保障社会制度的稳定”。〔4 〕科学决定论包含有科学有利于道德进步的合理因素,但它过分夸大科学的作用,没有看到科学发展不能自然而然地促进道德高涨,因而也是一种片面的观点。

⒌道德决定论。这种观点主要发生在思想家那里。如当代比利时社会学家德里克·德曼在其《社会主义心理学》一书中认为,科学无权干涉应有的事物与未来的领域,道德决定一切;“如果我们相信我们做的是好事,那么我们为什么还需要相信科学的必然预示着这种好事的胜利呢?”这种片面夸大道德的力量,否定科学的作用的观点,也是片面的。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科学在历史上起着革命的作用,科学与道德既不是绝对同一的,也不是完全排斥的,两者是辩证的统一。一方面,科学知识、科学研究和科学教育对道德进步与道德品质的形成起着促进作用,但科学本身与道德思想也受其他社会因素的制约;另一方面,道德也对科技研究、科技成果的应用起着精神动力与价值定向的作用。

第二,从具体的科学知识中探求道德的来源。最早作这一探索的是古希腊数学家毕达哥拉斯,他认为道德渊源于数;后来,德谟克利特、伊璧鸠鲁和卢克莱修等人从他们的原子论中引出了道德论、人生论和修养论。如德谟克利特认为,人的灵魂是由精致的、圆形的原子构成的,所以,善的、有德性的灵魂归根到底就是由这种原子构成的。柏拉图不完全同意苏格拉底“美德即知识”的命题,他只肯定数学是达到善的理念的必要环节,有条件地肯定数学中包含着道德因素。近代力学发展起来以后,有些思想家便用力学的观点解释一切。法国哲学家拉美特里认为,理性与道德是由人这架机器的构造决定的,“人的身体……是一架巨大的、极其精细、极其巧妙的钟表”,人的理性就是从这一钟表中产生的,“良知”、“羞恶之感”都可以用机械的构造来说明。由此出发,他主张“怜悯恶人,而并不恨他们”,因为“这只是在构造上有错误的人”〔5〕。19世纪中叶达尔文创立了生物进化论以后,不少科学家、思想家又从高等动物的本能进化中寻找道德的起源,从而产生了各具特色的进化伦理思想。在当代,由于遗传学与分子生物学的产生,有些科学家与思想家又从基因中探求道德根由,认为人的道德品质与道德行为是由个体基因与基因群的状况或遗传所决定的,并设想通过遗传工程培养出道德新人。

上述这些探索,在重视道德的知识条件与自然前提方面无疑是有价值、有贡献的,但由于忽略了道德观念是在社会实践与经济关系中形成的这一客观事实,所以还不能完满地说明道德的起源。

第三,制定了科技道德准则。这是西方科技伦理思想的主要内容。第一个明确提出科学道德准则的是毕达哥拉斯,他组织了一个带有宗教神秘色彩的科学团体。为了调控这团体成员之间的相互关系,他制定了谦虚、友谊、保守科学秘密、禁食某些食物等必须共同遵守的道德准则。后来,希波克拉底在行医与培养子弟过程中,制定了较为系统的医德规范体系。值得注意的是,在科学发展的早期,科学大都是有财有闲者或职业的宫廷占星家兼做宫廷医师的事业,前者在自己的独立研究和学术交往中有应循的道德准则,后者要取王室俸禄,当然要承担责任,尽到义务,因而忠于职守、钻研科学、提高医术等便成为必须恪守的道德准则。

从17世纪起,特别是从18世纪学校普遍开设科学技术课程、培养科学人才以后,科技人员大量涌现,西方各国形成了一支独特的、以科学技术研究为职业的队伍。他们中大多数人受雇于国家或私人的教育与科研部门,承担着不同于其他社会行业的责任与义务,从而必然发生不完全等同于古代的多方面关系,因而需要用更多的科技道德准则来规范自己的行为。在这方面,最著名的有德国哲学家费尔巴哈概括总结出的科学家“十大守则”、美国社会学家R·默顿向科学家提出的“四大原则”(普遍性、公有性、无功利性、有条理的怀疑)。本世纪50年代以来,随着科学国际性的进一步加强,国际科学团体的纷纷出现,便产生了国际性的科技道德准则(限于篇幅,在此省略)。

第四,科学家的人生观、价值观和理想信念。这是科技道德的灵魂。大多数西方著名的科学家、思想家都有不图钱财、不谋权位、不贪享受、不求虚名的高贵品质。泰勒斯有经商发财的才能,但他把智慧用于探索科学;圣西门“用钱买知识”,由大富翁而一贫如洗;赫拉克利克放弃了王位继承权,遁迹山林潜心研究学问;伽里略把科学荣誉称为“臭名气”;居里夫人一生获得17枚奖章、107 个世界各国授予的名誉头衔,但她对这些非常淡漠。他们都把促进科技进步以报效祖国、服务社会、造福人类作为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毕生的奋斗目标。他们的这种道德观是全人类宝贵的精神财富。

第五,科技道德教育和科技道德修养。在许多科学家、发明家和伦理思想家看来,这是发挥科学技术服务社会、造福人类和造就科技理想人格的基本保证。因此,他们都主张把科普教育与道德教育结合起来,加强自身的修养,在这方面,最著名且最有影响的有巴甫洛夫《给青年们的一封信》〔6〕和富兰克林为了向自己的私心、 贪欲和骄傲等斗争而写下的13条修身守则〔7〕。这里值得提出的是, 当代西方非常重视对医学院学生与在职医生的医德教育,将医学伦理学纳入医学教育体系,作为学生的必修课程。

第六,追求科技理想人格。这是西方许多著名的科学家与发明家的自我实现的目标。他们不仅力图攀登知识与技术的高峰,而且还追求自己人格的完美。赫拉克利特所赞美的“最优秀的人”,德谟克利特所崇扬的“贤智之士”,富兰克林要做的“为人类造福的人”,爱因斯坦所追求的“完整的人”,当代科学家们要造就的有才能、负责任、能利他即全面发展、道德高尚的人,这些各具时代特色的道德人格,都是他们心目中完美的人。西方科技伦理思想史上彪炳史册的科技理想人格,大体上可分五个类型,即观察实验型、技术发明型、造福人类型、理论创造型、献身科学型。当然,这些类型的划分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互相渗透的。他们都为后人树起了一座座丰碑,成为学习的典范与榜样。

在如何造就科技理想人格问题上,除了上面提到的科技道德的教育与修养外,当代西方科学家中不少人特别重视采用技术的方法塑造人,提高人的道德境界。一种是通过改变饮食结构(如限制进食精制碳水化合物)来预防犯罪,提高人的道德水平。如美国雅康恩国家实验室的一些科学家发现,暴力犯罪与人体内的化学成分如微量元素不平衡有关。如果能改变这种有别于与正常人的不平衡状态,就可能预防犯罪和改造罪犯。据说,这些科学家的研究已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人体化学成分的差别能导致人的法律与道德的不同的观点,是人们难以接受的,因而他们的研究已受到来自各方面的批评。另一种是通过遗传工程来继承优良的遗传基因,改造不良遗传基因,塑造理想人格。在这些科学家、思想家看来,道德是由人的遗传基因决定的,如说:“基因的自私性通常会导致个体行为的自私性”;而利他性也来自基因:由于“近亲体内有很大一部分基因是共同的”,所以“每一个自私的基因都同时须忠于不同的个体”〔8〕。因此,他们主张收集包括诺贝尔奖金获得者、 体育冠军在内的各类杰出人物的精子,用人工授精、基因组合或基因移植及至无性繁殖的方法,把智商高、体魄健壮、科学精神强、道德品质高尚的天才“复制”出来,或者创造“超人”、“新人种”以挽救西方的道德危机。这种把社会伦理问题变成纯生物技术问题的设想,虽然有助于提高人的生理素质,为培养理想人格提供必要前提,但要解决道德问题,塑造道德新人却很难得到事实的支持。根据认识的一般规律,人的道德观念不是先验的,而是后天在社会实践中获得的,因而是无法遗传的;即使能够遗传,本来是自私的基因能否转化成为公的基因,也是颇成疑问的。但另一方面,他们重视科技理想人格的思路是值得肯定的。德国哲学家费希特早就指出:科学家对人类文明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因而应该是道德榜样、“同时代道德最优秀的人”、“道德发展可能达到的最高典型”;如果这些“最优秀的分子失去力量,那还有什么可说的呢?如果人中之杰者堕落了,那还到哪里去寻找道德慈善呢?”〔9 〕在当代,科学技术对人类生活的作用越来越大,科技工作者的人数越来越多,他的道德面貌如何,对社会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发展关系极大,因此,培养科技理想人格,发挥科技道德榜样的作用,对促进社会进步具有重大的意义。从这个角度看,费希特的观点仍有其生命力。

西方科技伦理思想的上述六个基本方面是历史上有规律地逐步形成、展开和充实的。这种规律性表明:

第一,西方科技道德是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而进步的。

科技道德是以科技知识及其应用于社会生活所产生的效应为前提的,是适应调节科技活动中发生的内部与外部诸种关系的需要而产生、发展的。如果没有科学技术的一定发展,没有一定数量专事科学理论与技术应用研究的人员的道德活动,科技道德的产生与发展既没有必要,也没有可能。西方原始社会的科学技术没有从生产中分离出来,科学技术的力量潜伏未显,科技道德思想只能以曲折、幻想的形式存在于神话传说之中。在古希腊、罗马时期,医学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并被广泛应用于医疗实践,为了调节医生之间、师徒之间与医患之间的关系,就产生了希波克拉底的以《誓言》、《原则》为代表的比较系统的医德规范体系。科学每向前迈进一大步,都会促使科学家、思想家进行新的伦理思考,得出新的道德结论,或者产生某些伦理学分支。比如,随着生态学与环境科学的发展,就产生了生态环境伦理学;随着航空航天技术与宇宙学的发展,就产生了宇宙伦理学;随着原子能科学的发展与核武器的制造与应用于战争,就产生了核伦理学。同时,自然科学理论越来越广泛地应用于生产与生活实际,便会产生日益增多的工程技术种类,形成许多科技职业部门以及相应的科技职业伦理学。

科学技术的发展还使已经确立的许多道德规范、范畴,在内涵上不断加深,在外延上不断扩大。比如,献身科学这一基本规范,在中世纪与文艺复兴时期,科学家主要是面对教会迫害,为了追求科学真理而不怕遭受火刑;18世纪以后,由于科研难度的提高,科学家面临的主要危险来自科学研究与技术发明本身,他们有时要付出健康、鲜血乃至生命的代价,才能把化学、电学、微生物学、原子物理学等推向前进。又如,科学家的责任与义务,在科学技术发展的早期,由于科学理论与技术应用的关系不甚密切,在多数情况下其社会责任与道德义务是极其狭隘的。但在当代,它却成了一个“主要的伦理问题”〔10〕。西方科学家、思想家把“新责任概念的特性”,规定为“主要是为了人类的存在以及人类千秋万代美好的生活”〔11〕,也就是要对当今人类生存的环境,对人类子孙后代以及对技术活动后果担承起社会责任与道德义务。这种扩大与加深了的责任、义务观念,在本世纪以前是不可能也没有必要提出的。

总之,科技伦理学许多分支的形成、科技道德许多规范或准则的制定、传统道德规范或范畴的充实、丰富,都与科学技术的发展与科技活动的深入有着密切的联系。这是一种规律性的现象。

第二,科技道德是在经济、政治、军事和文化背景等社会诸因素制约下发展的。科技的发展不会自然而然地带动整个科技道德发展。不论是科技研究者自身,研究过程中各方面关系的协调,还是研究成果的宣传、普及与实际应用,都离不开社会诸因素而孤立进行。因此,植根于科技活动过程中的科技道德准则的确立与遵循,不仅会受到诸社会因素的制约,而且还从诸社会因素中吸取养分而充实丰富自己。这表现在:

一是将社会一般道德精神转变为科技道德精神。从文艺复兴运动中成长起来的人道主义精神被推广到医学领域的各个方面是如此,社会公正原则被推广到现代医学中,成为生命伦理学的一项基本原则也是如此。二是社会因素从科研的目的和责任等方面规定科学家的道德价值取向。这方面的典型事例,是在两次世界大战中,要求科技专家将有关的研究直接为支持正义战争服务,把争取世界和平作为自己的责任与义务。三是社会因素使某一或某些科技道德准则得以贯彻或受到限制。科技道德准则遵循的程度,由于经济水平与伦理文化背景等不同,在西方国家中也是千差万别的。

第三,科技道德是在善与恶、新与旧的矛盾斗争中发展的。社会诸因素是互相矛盾的;它们对科技道德作用的力量与方向常常是对立的,这就必然使科技道德在发展中充满矛盾。而这种矛盾斗争,构成了科技道德发展的基本动力。它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同邪恶势力与宗教道德的斗争。正义与邪恶、科技道德与宗教道德的斗争早在古希腊罗马就已进行。古希腊数学家、天文学家阿那克萨哥拉由于发表了不同于神话传说的意见,说太阳是一块又红又热、比伯罗奔尼撤半岛略微大一点的石头,月球的光是反射太阳光产生的,因而被指控犯有不敬神的罪名,遭到监禁,判处罚款流放。至于中世纪,被宗教法庭处于火刑、终身监禁、罚款的科学家,更是数不胜数。正是在反抗宗教邪恶势力疯狂迫害的过程中,才磨炼出了科学家们献身科学真理的崇高精神。这一时期所形成的面向自然、尊重事实、崇尚实验、相信理性、大胆怀疑等科技道德准则,也是同敬仰上帝、蔑视自然、崇拜权威、迷信教条等宗教道德戒律长期斗争的产物。

二是同科技队伍内部不道德行为的斗争。科技队伍内部一直存在善与恶的矛盾,表现为利人与利己、诚实与虚伪、创新与守旧、公正与偏私、谦逊与骄矜、忠于事实与迷信教条、不图名利与沽名钓誉等两种互相对立的道德观念的斗争。如在数学家的职业生涯中,较为优越的位置的竞争常常非常激烈。“由于在科学界的名声是提升的重要标志,故为宣称自己获得优先权而指控别人剽窃的事,从16世纪的代数学家和微积分的奠基者的英雄时代起,一直没有平息过。”〔12〕其它科学领域中为争夺科学的优先权、技术的专利权而弄虚作假、互相指责、诉诸法庭,甚至酿成精神失常、自杀等悲剧者也屡见不鲜。难怪德国物理学家,诺贝尔物理学奖获得者麦克斯·冯·劳厄(1879~1960)伤感地说:“优先权问题在一切科学史中都构成了不幸的一章。”〔13〕有些享有盛誉的科学家,尽管在科学研究中表现严谨治学、刻苦钻研等可贵品质,但在其它方面却存在着致命的弱点。正是通过对上述这类违法悖德行为的抵制、批判,高尚的科技道德精神才得以确立并且发展。

三是同因循守旧、墨守成规的传统观念的斗争。科研活动是一种创造性劳动,它与陈规陋习是不相容的。科学家在这种创造性劳动过程中所形成的科技道德心理,如好奇心、想象力、兴趣、热情、意志、毅力等,都同守旧心理、怯懦心理、求稳心理、怕风险心理、过分追求功利心理、安于现状心理、崇拜权威心理、拒绝新事物心理相矛盾的。匈牙利数学家亚诺夫什18岁时决心创立一种有别于欧几里得《几何原本》的新几何学,他父亲法尔卡什是位受传统理论体系束缚的数学教授,知道此事后便“劝告”儿子放弃这一研究,说这是一个看不到尽头的课题,会耗费人一生的精力,“剥夺你的生活的一切时间,健康、休息,一切幸福的”。但亚诺什没有听从父亲的劝告。通过长期的艰苦的研究工作,终于在创造“绝对几何”方面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勇于开拓、敢于创新的科技道德准则以及与此相应的好奇、求新、尚异等道德心理,就是在科技劳动中,在反对保守观念、习惯势力的斗争中发展起来的。

第四,科技道德是在辩证否定中曲折前进的。善与恶、新与旧的矛盾斗争的存在与发展是复杂的、不平衡的,这就决定了科学道德的发展既不是循环往复的,也不是直线前进的,而是一个曲折上升的过程。科技道德的许多准则、范畴,一方面是科学家,发明家对本人与同代人科技活动与道德活动的经验总结,另一方面也是对以往社会道德与科技道德思想的“扬弃”,即既吸取、继承其积极的、有生命力的方面,又抛弃、剔除其消极的、陈腐的因素,并在此基础上将它推进到更高阶段。比如,古希腊科学家所培植的学术自由、平等讨论、以理服人和学术权威不以势压人等良好风尚,被中世纪教会的学术禁锢和崇拜权威所否定,而代之以服从宗教神学的文化专制主义。但到中世纪后期,在作为学者共同体的大学中,又萌生了一股力图摆脱教会势力而在一定范围内取得自治权力和提倡学术自由的思潮,它在近代自然科学发展过程中又逐渐成长为主导方面,而为科学家们所共同遵守。不过,在完成了这个否定之否定过程后,在一定范围、一定阶段上,还会出现局部的、暂时的反复,但总的过程则是不可逆转的。这是因为,在发展过程中,它克服了以往科技道德中消极的、陈腐的因素,逐渐积累起积极成分,充实新的内容,从而使自己越来越完善、丰富,呈现出前进、上升的总趋势。

西方科技伦理思想的优点是接近现实生活,紧贴时代脉搏、内容丰富、具体,可操作性强,特别是许多现代医德准则已经制度化、法制化,更利于医务人员切实遵行。这些都是值得我们借鉴的。当然,由于资本主义私有制和实用主义、个人主义、拜金主义的影响,西方社会中科技与道德的对立仍然很尖锐,社会道德危机极为严重,这些也是不应该忽视的。

注释:

〔1〕卢梭:《论科学与艺术》,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

〔2〕杜博斯:《理性的觉醒,为人的科学》,纽约1970年版, 第10页。

〔3〕M·贝特洛:《科学和道德》,1898年。

〔4〕K·毕尔生:《科学和公民的责任》,1918年。

〔5〕拉美特里:《人是机器》,三联书店1956年版,第77页。

〔6〕《巴甫洛夫选集》,科学出版社1956年版,第31~32页。

〔7〕《富兰克林传》,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63页。

〔8〕R·道金斯:《自私的基因》,科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2、120页。

〔9〕费希特:《论学者的使命》,1935年俄文版,第113~114页。

〔10〕H·瓦格斯乔尔:《朝着科技文化方向发展的伦理学》, 载《哲学译丛》1984年第4期。

〔11〕H·伦邓:《当代的哲学、伦理学和人的技术活动》, 载《哲学译丛》1985年第5期。

〔12〕《科学与哲学》,1979年,第64页。

〔13〕劳厄:《物理学史》,商务印书馆1978版,第9页。

作者简介:徐少锦,1935年生,现为南京审计学院马列部主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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