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艳菊1 印 玥2
(1.沈阳绿地置业有限公司,辽宁,沈阳,110000)
(2.辽宁中大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辽宁,沈阳,110014)
【摘 要】由于招标投标意识不断强化,建筑市场正处于不断规范完善过程中。但不可否认的是,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工作和建筑市场还存在不少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公开、公平、公正”招投标竞争机制的正常运行,应引起我们的注意。
【关键词】招投标;问题;对策
一、投标人资质不合法
1、挂靠。企业资质尤其是大企业、较高资质的企业资质管理不规范,随意出借资质,甚至有些企业出借资质呈现常态化,靠出借资质获得收入。有些投标人本身没有相应的资质,比如个人包工头拉起一伙施工队伍,或者资质等级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于是向大企业去挂靠资质,然后参与工程投标。其结果是工程建设质量存在很大的风险和隐患。
2、不合理划分标段,降低资质要求。一般是招投标人串通,比如消防工程承包范围明确“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消防设施工程的施工。二级企业:可承担建筑高度100米及以下、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消防设施工程的施工。”某项目建筑面积5.8万平,共4栋高层住宅,建筑高度约90米。一般情况为保证顺利验收、避免过多的分包单位,该项目可通过招标选择一家合适的一级消防单位承接。但是招标人为了让某二级消防单位参与投标甚至中标,人为的将工程划分为两个标段,每个标段的建筑面积均不超过5万平,这样便可由二级资质的消防单位参与投标。
3、陪标、围标。这种只在投标文件上盖章、根本无意参与投标的行为,是严重违反招投标法的。所谓的“庄家”拿着几家单位的报价去投标,不论名义上是哪一家中标,实质上都是他本人中标,并许诺一旦中标给予这些单位一定的提成费,严重扰乱建筑市场的秩序。
对策:
首先严格投标人资格审查,不论是资格预审还是资格后审,都要落到实处,除了审查文件资料,更要注重对公司的现场考核、已完工程的实地考察。
其次重点注意雷同标书,一般陪标围标的标书均出自一家单位,标书的格式、报价中出现的问题都会十分相似,一旦怀疑为雷同,就要进一步将投标单位法人代表、项目经理、投标代理人都请来参加标书答疑,从而进一步判断。还要加强资质管理,遏制借用资质临时挂靠现象。对出借资质尤其是靠出借资质收取管理费的企业,降低其资质,严重的予以取消;对投标工程项目经理的人事关系是否属于投标公司进行实质审查,或由投标企业出具委托人的劳资关系。
此外,还要建立完善黑名单制度和廉洁准入制度,对串标围标、借用资质或临时挂靠的企业,要将其计入黑名单;对有污点和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拒绝投标或扣除一定的信誉分数,增加其竞标成本。
二、业主操控招投标结果
1、内定中标单位,虚假招标。招标前,招标人受利益驱使内定中标单位,有的招标单位一把手直接安排工程项目给某某公司承接。然后这家单位再找来几家投标单位陪标,招标只是个形式,穿上一件合理合法的外衣。
2、设置对特定单位有利的条款,排斥他人。比如电梯设备招标时,招标文件中轿厢尺寸按D电梯厂家标准尺寸要求,该尺寸对其余大部分投标人来说都是非标尺寸,按此报价造价会提高很多,看似在同一平台报价,实则严重违反招投标法中“公平”原则。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再比如某些大型机电设备的招标,设备表中会注明设备型号及参数,一般情况下大型设备其型号都是设备厂家独有的,有的招标人会以此为由,故意忽略参数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实质,拒绝或对其他投标人扣分。
3、评分标准设置不合理。投标文件一般由技术标、商务标和经济标组成。其中公司资质、施工方案、工期计划等硬性指标得分悬殊不大分值设置小,而投标方的实力评价、业绩、信誉、服务承诺、文明安全设施等软指标,因其评审弹性空间大而分值设置大,一些业主正是通过不科学的分值设计达到决定中标人的目的。
对策:
首先要加强对建设单位行为的监督管理。一是领导干部要严格自律。在招投标过程中,严禁以任何方式向有关部门和工作人员打招呼,干扰工程招投标的正常进行。二是经常性地开展对一把手的警示教育,解决好一把手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问题,提高一把手拒腐防变的免疫力,规范一把手的权力行使范围和程序,使其自觉构筑起法律的“高压线”。其次公布并畅通违法违规招投标行为的举报途径。坚决贯彻“公开、公平”的招投标基本理念,对于招投标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任何利益相关方,均可对其举报,维护自身利益。最后对招标文件尤其是评分办法进行规范,尽量减少软指标、弹性指标,在分值设置、内容设置上更加科学合理。
三、招标文件编制质量不高
1、施工界面描述不清。招标文件中关于工程承包范围描述不够准确,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之间施工界面不够清晰,导致施工过程中推诿扯皮,甚至被恶意索赔。比如消防水池的进水管,总包单位一般会理解是消防分包单位的承包内容不予施工,因消防水池进水管一般采用衬塑钢管,而其他消防管道一般是镀锌钢管,消防分包单位有的会认为进水管应由总包统一施工,有时会不愿施工这一段管段,造成双方推诿无人施工该管段。
2、项目特征描述不够完整清晰。由于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得准确与否,直接关系到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确定。如果项目特征描述不清甚至漏项、错误,从而引起在施工过程中的更改,都会引起分歧,导致纠纷。比如门窗工程量清单中以“樘”为单位,就必须对洞口和框外围尺寸进行描述。
3、合同条款没有索赔的相关约定。在实际工程施工中,经常会遇到人员设备窝工、承包方不能如期完工、现场拆改、合同范围外的零星工程等内容,若合同条款没有关于索赔的表述,有的施工方毫无依据的来个“狮子大开口”,经常会给结算带来很大难度。
对策:
首先,要端正态度,重视招标文件的编制。招标文件的编制是一项复杂细致的工作,不论是建设单位还是招标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对其中的每一项内容都应做到表达明确、清晰、完整、准确。比如清单项目特征的描述,应根据计价规范附录中有个项目特征的要求,结合技术规范、标准图集、施工图纸,按照工程结构、使用材质及规格或安装位置等,予以详细而准确的表述和说明。
其次,给招标文件编制予以充裕的时间。目前关于招标文件编制所必需的时间没有统一的规定,相关行政监督机构也无监管的有效依据。为了保证工程量清单的质量,建设单位应当重视起来,给予招标编制人充分的时间,也建议出台相关规定予以规范。
最后,严格招标文件编制人的资格。在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中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资格等有明确从业范围、职责、处罚等规定,但缺乏相应的监管措施,因此也就存在招标文件上的编制人并非其实际编制人的现象,造成招标文件的质量不高的结果。
总之对招标过程中的每一件工作都应认真对待,推动工程项目的各项的后续工作顺利进行,减少纠纷及扯皮现象的发生。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
[2]《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王秀燕
论文作者:王艳菊1,印玥2
论文发表刊物:《工程建设标准化》2015年9月供稿
论文发表时间:2016/1/15
标签:单位论文; 资质论文; 招标文件论文; 招投标论文; 工程论文; 过程中论文; 标书论文; 《工程建设标准化》2015年9月供稿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