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业发展与改革的几个问题_农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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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农业发展的深层矛盾与理论误区分析

以下分别分析我国农业发展的深层矛盾和理论误区。

1、粮食问题是我国农业深层矛盾的集中表现

90年代以来,我国粮食供求矛盾加剧,粮食涨价客观上为通货膨胀推波助澜。它不仅反映了粮食流通问题,也不仅反映整个粮食生产与流通体制不顺,生产与流通相互制约的问题,而且反映了我国农业有效供给增长缓慢,农业发展面临迟滞的大问题,是农业深层矛盾的集中表现。

(1 )土地规模经营萎缩:农户的小规模生产与走向大市场的矛盾。现在我国农户户平经营规模6亩多, 由于滞留农业的劳动力越来越多,土地经营规模变得越来越小。而农户在走向大市场的过程中,面对的实际上是三重风险:一是农产品生产所固有的自然风险;二是市场风险;三是体制风险,即在新旧体制转轨中,农户的各种负担有增无减,这种社会负担实际上是旧体制与双轨制强加给农民的一种风险。农户小规模生产,主体分散,经济实力削弱,当然难以抵御“三重风险”的压力,以致农民在同其他市场主体的交易中处于愈加不利的地位。

(2 )农业比较效益低下:较快增加有效供给与农民收入的增加缓慢的矛盾。按照价值规律的要求,农民增加生产农产品与增加收入应是一致的。但由于农业收益远低于非农产业,特别是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继续呈扩大之势,农产品价格的提高往往被农用生产资料价格及工业品价格的轮番上涨所抵消,农业收益不断下降,农产品有效供给的增加,并未带来农民收入的相应增长。尤其是粮食主产区,粮食增长与财政收入、农民收入增长呈负相关,有所谓“农业大县,工业小县,财政穷县”之说。

(3 )农业市场组织程度削弱:农业的专业化生产与社会化服务严重滞后的矛盾。农业的专业化、商品化生产越是发展,越是要求完善的社会化服务体系作保证。但前一段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未能创造这方面有利条件,这一方面在于相当一部分地区双层经营合作经济组织中集体经营的一层因缺乏统一经营的实力而名存实亡,另一方面还在于供销合作社这个本来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却由集体变为“国营第二商业”,失去了来自农民、为农民服务的性质。结果,不论是地域合作经济组织,还是供销合作社,它们所提供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都很有限。农民在推进专业化、商品化过程中所必需的信息、技术、资金、物资、加工、销售等社会化服务明显滞后,从而直接制约了农业专业化进程,影响了农民参与市场的竞争力和应变力。

(4 )农业发展的不稳定性:宏观调控力度加大与以市场调节为基础的矛盾。与以上矛盾相联系,在向市场经济过渡中,农业发展具有明显的不稳定性,这种不稳定性又具体表现为农产品供给的较大波动。为此,在一个时期内,从国计民生的大局出发,中央政府不能不以加强宏观调控力度来保证有效供给的稳定增长和调节大宗农产品的供求矛盾。这种调控有利也有弊,由于毕竟带有较多行政控制的成份,对商品农业的发展和调动农民的积极性,有时又不可避免地具有负面效应。

2、农业问题的症结在于重工抑农,基础产业不基础

粮食问题也好,农业问题也好,都不能就粮食论粮食,就农业论农业。如果我们从改革与发展的总体思路上考察,农业问题的症结就在于我们从改革以来,并没有始终一贯地坚持工农业协调发展,以农业为改革与发展基础的战略,至少是在1985年下半年以来,一度过于乐观地估计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形势。我国改革与发展实际上实行的是一种过分向城市、向工业倾斜,忽视农村改革,忽视农业发展后劲的战略。在一些地方,在我们的传媒中,认为农业是“过关农业”,甚至以当“农业书记”、“粮食书记”为耻。90年代以来,在一些地方又以“口号农业”、“会议农业”代替了“过关农业”。这种重工抑农,基础产业不“基础”,突出表现为理论上、政策上与实践上的不一致,至少有以下“四个”不一致:

第一,理论上的基础产业,即应是最热的产业,实际上是最冷的产业。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也不例外,仍应是中国具有最重要地位的产业,但实际上“抓住机遇,加快发展”与农业无缘,房地产热、开发区热(工业)、证券热,等,唯独没有农业热,农业迟迟不能加热升温。1988年,邓小平同志在讲到科技农业教育时,提出了一个十分重要的思想,那就是:“在别的方面忍耐些,甚至牺牲一点速度”,也要把农业、科技、教育等问题解决好!就相当一部分地方而言,非但没有牺牲一点速度,相反倒是工业、房地产等方面的投入,挤占了农业、科技及教育方面的投入。从长远看,从战略看,农业的萎缩及地位的下降,也不利于工业及整个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

第二,理论上的瓶颈产业,即最重要、最值得投入的产业,实际上是投入较少甚至是最少的产业。且不说“六五”以来,全国农业投资一直下降这个众所周知的事实,这里以1994年为例。据有关资料,这一年国家财政预算用于农业的投入总额达523亿元, 占财政支出比重上升到9.63%,比上年增长15%,但直到1994年9 月份到位的农业支出尚不到全年计划的50%,至于地方政府,或由于“分税制”后财政收入增长缓慢,或由于重点是解决非农产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困难等,对农业收入比重呈下降趋势,有的根本排不上队。正因为此,农业基础设施条件仍在弱化。 据农业部统计, 目前全国共有大、 中、 小型水库85,000座,其中大型库374座,中型2650座,小型82,066座, 病险库比重分别为:大型库占20%,中型水库占30%,小型库中占40%。由于农业基础设施老化,抗灾能力下降的老问题并无明显改善。这是农业综合能力难以提高,瓶颈状态迟迟不能缓解的一个重要原因。

第三,理论上的弱质产业,即应是重点保护、扶植的产业,实际上是在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继续扩大中处于受剥夺地位的产业。40多年来,除少数时期中,如1979—1984年间,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有所缩小外,但多数时期,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一直呈扩大趋势,这实质上是实行全国的以农补工,但在工业发展到今天,这种局面仍未扭转。以1993年、1994年的这次价格改革为例,虽然从提高农副产品价格开始,但由于随后的轮番涨价,非农产品的涨价大大快于农产品提价增长速度,以形成新一轮的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而告终。如1993年农副产品收购价上升了13.4%,而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却上涨了14.1%。其结果不仅严重损害了包括广大农民在内的城乡居民的利益,而且愈益扩大的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不啻是给面临多重风险的脆弱农业雪上加霜。

第四,理论上的战略产业或特殊产业,即应是率先全面走向市场的商品农业,实际上当农产品短缺时,又成为至多是部分走向市场的“战略商品”、“特殊商品”,是贡献型农业。

从中国是一个12亿人口的大国国情出发,考虑到向市场经济过渡中的农产品短缺困境,强调粮食等主要农产品是“战略商品”、“特殊商品”,国家要加以控制,不能完全走向市场,当然是有一定道理的。但是,现在中国毕竟实行的是市场经济而不是传统的计划经济,粮食主要农产品首先必须是商品,先讲一般性然后才能讲特殊性。目前,有人对中央关于粮食地区自求平衡的决策缺乏正确理解,视作变相的“统购统销”。这种误解往往过分强调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的特殊性,是不利于发展商品农业和走向市场的。因为:第一,从生产者来讲,过分强调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的“战略商品”、“特殊商品”一面,会导致农民产生“战略商品”、“特殊商品”即过去计划体制下产品的误解,不注重研究如何走向市场;第二,从流通企业来讲,过分强调粮食问题等主要农产品的“战略商品”、“特殊商品”一面,会导致它们以计划体制下“统购统销”形式对待主要农产品的购销体制改革,不注意如何利用价值规律同农民打交道;第三,从政府方面讲,如果过分强调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的“战略商品”、“特殊商品”一面,并以此作为主要调控手段,长此以往,会导致对农民独立生产者和经营者主体的侵权,农民特别是粮棉主产区的农民也不会满足于这种名为“战略产业”、“特殊产业”,实为“战略”上做“特殊”贡献农业的地位。要使农业真正成为国民经济中的“战略产业”、“特殊产业”,应该主要以市场手段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发展真正起基础作用的专业化商品化农业。

二、我国粮食供求平衡的重点、难点与对策

粮食,是任何发展中大国都绕不开的难题。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们不能就粮食论粮食,更不能就粮食生产论粮食生产,特别是眼睛不能只盯着几个粮食主产区的生产。研究粮食供求地区平衡一定要立足于发展商品农业,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实现全国总量平衡和地区平衡。

1、沿海经济发达地区自给:实现全国粮食总量平衡的重点

近几年来,我国粮食供求矛盾加剧,深层原因在于国民经济高速增长和市场化进程加快的条件下,农业投入增长缓慢,农业比较效益低,农民和地方政府缺乏粮食生产的积极性,而直接原因则是沿海经济发达地区一些省份的弃粮行为,已由原来的粮食主产区变为自给省或调入省,以至目前全国30个省、市、区中,只有9个省份粮食可以外销,有4个大体自给,其余17个省份都缺粮。因此,实现全国粮食供求总量平衡的重点是沿海发达地区粮食自给水平的提高,沿海发达地区省份也应是“米袋子”省长负责制的重点。陈俊生同志在沿海地区粮食生产和规模经营座谈会的讲话中指出:“国民经济能否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主要取决于粮食供需平衡;全国粮食供需能否实现平衡,主要取决于沿海发达地区;全国市场粮价能否保持相对稳定,也主要取决于沿海发达地区。”这个分析是完全正确的。

基于上述认识,为实现全国粮食供求总平衡,我们不仅要注重现有粮食主产区有效供给持续稳定的增长,同时要重视沿海发达省份粮食有效供给的适当增加。从一定意义上讲,后者实现有效供给适当增加的重要性、迫切性并不亚于前者。这是因为:

(1)导致我国粮食供给减少的主要方面, 是沿海发达地区省份,而不是现有粮食主产区。这几年我国粮食供给的减少,其构成不外两大块:一是粮食主产区商品性供给(外调粮)的减少; 一是沿海发达地区省份本区自给性供给的减少。但前一种减少并不明显。一般来讲,粮食主产区在国家定购任务刚性的约束下,不能不发挥粮食生产的优势,只要不遇到特大的或不可抗御的自然灾害,其粮食供给增长都比较稳定,这是一个不变量;而沿海发达地区省份受市场化进程和工业利润的驱使,容易以弃粮为代价加快非农产业发展,从而粮食供给难以稳定增长,这是个变量。

(2)沿海发达地区粮食自求平衡任务如不适度刚性化, 难以遏制弃粮势头进一步蔓延。与粮食主产区比较,沿海发达地区省份只承担本省自求平衡一重任务,不同于粮食主产区承担本地区供求平衡和为全国总量平衡作贡献双重任务;沿海发达地区省份也不象粮食主产区任务具有刚性(即国家下达了定购指标),主要是“尽量提高粮食自给水平,减少对粮食购进的依赖程度”,因而弹性较大。这种弹性有利也有弊,利在于保证沿海发达地区发挥现有优势,进一步加快非农化进程;弊在于粮食自给的任务很难具体落实。尤其要看到,沿海省份在加快市场化和非农化中的弃粮撂荒,更多的是一种农民行为,粮食提价对这里的农民刺激不大,地方政府“以工补农”、“以工补粮”,增加农业投入,可以一时改变农民种粮的环境不佳,而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可以预计,只要粮食机会成本上升趋势得不到有效遏制,那么沿海发达地区就难以做到恢复粮食生产优势,将继续以牺牲比较利益低的粮食为代价推进经济高速增长,并且它们的弃粮行为将不同程度地向周围地区,特别是非农产业发展较快的中部地区蔓延。这是一种最坏的可能性,我们不能不估计到。

2、解决地区利益剪刀差, 理顺粮食主产区与主销区的利益关系

既然是市场经济,粮食产区与销区之间的关系必然是一种商品交换关系。但在传统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条件下,这种商品交换关系往往被部分计划调拨的形式所掩盖,形成一种不完全的商品交换关系,从而人为地扩大了地区间的不公平竞争和利益差别。目前我国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也往往以这种地区利益差别扩大的形式表现出来,其中尤以粮食主产区与沿海发达地区利益差别扩大最为显著,可以说是一种地区利益剪刀差。这种剪刀差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层次上:(1 )粮食价格与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农村工业消费品价格的剪刀差。在这种本来意义上的剪刀差中,粮食主产区因粮食低价而利益受损害,作为粮销区的沿海发达地区从农业生产资料和工业消费品高价中获得较多利益。 (2)粮食主产区初加工的粮食产品(上游产品)价格与主销区精加工产品(下游产品)价格的剪刀差。这种剪刀差使沿海发达地区有可能利用粮食主产区提供的廉价粮食原料或半成品,通过先进精细的加工而获得较多的利润。(3 )粮食主产区出售商品粮承担了巨额的流通费用与主销区以半行政半市场价格获得商品粮的剪刀差。粮食主产区为完成储备粮任务,除了生产者承受粮食成本增加的负担外地方政府及粮食企业(流通者)还承受了巨额的仓储、损耗、利息等费用,而沿海发达地区获得商品粮并非完全由市场调节,很大程度上是通过行政手段调剂的。例如,目前实行的“米袋子”省长负责制,对粮食主产区来说,肩负着承担重大风险的两重任务,即不仅要对本省的“米袋子”负责,而且还要对全国粮食供求的总量平衡,包括相当一部分自给区和缺粮区省份“米袋子”负责。说明粮食主产区与主销区在完成全国粮食供求平衡的目标中,处于并不公平的竞争地位。这第三层次的地区剪刀差,是妨碍、制约粮食主产区积极性发挥的主要因素。

由此可见,要调动粮食主产区发挥粮食生产积极性,理顺粮食主产区与主销区之间的利益关系,就必须从解决利益剪刀差问题着手。依笔者之见,主要途径有三:

(1 )治本之策:坚定不移地推进缩小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的政策。缩小粮食与农业生产资料和工业消费品价格剪刀差,是这个大政策的重要一环。这种缩小要始终如一,即使步子不大,但无论如何不能走回头路。尤其要注意农产品提价与农业生产资料降价的同步进行。如70年代末80年代初农民收入增加和农区财政增收,就是二者同步的结果。相反,1993年农副产品收购价上升了13.4%,而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却上涨了14.1%,“比价复归”的周期为零。再如,1990年—1993年间,粮食收购价格只上升了9.8%,而农业资料却上升了28.5%。显然, 这种二者不同步,只能导致农产品价格的提高很快被工业品,特别是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相继上涨所抵消,结果导致农产品价格剪刀差的新一轮扩大。

(2)治标之策:鼓励区际之间公平合理的粮食贸易, 并对粮食主产区实行适当的利益补偿。包括:①在粮食主产区建立健全一批批发市场,使销区能自由地进入产区公平买卖,随行就市;②实行粮食调入地区委托粮产区代购、代储制度,解决长期以来粮食调拨中产区“吃亏”的问题;③为了弥补粮食主产区在收购粮食,特别是在卖粮难中承担巨额流通费用所造成的损失。或由销区等对产区采取相关产业投资,技术转让办法,或由中央政府和粮销区以直接补贴的形式,给粮产区以适当的利益补偿。

(3)特殊政策:市县直接挂钩,建设粮食专业县, 实行粮食主产区与销区以粮食为中心的全面经济合作。从我国国情以及世界粮食储备下降,粮食供给趋势等现实出发,考虑到商品粮需求量主要集中在全国100多个大中城市这一特点, 可实行大中城市与较近地区的产粮县建立固定的,以粮食供销为中心的城乡协作关系,并使这些县在协作城市的有力支援下成为粮食商品率高、商品量大的粮食专业县。具体内容包括:①协作县负责稳定而又保质保量地供应协作城市的商品粮;②协作市将原来购买商品粮的一部分补贴以及一部分以农产品为原料的工业部门的上交利润返还给协作县,以利于这些县实行扩大再生产并用于调整农业与非农业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③协作市的大中型工业企业采取对口支援和产品扩散等横向联合形式,从资金、技术、信息、人才等方面帮助协作县发展工、商、建、运、服务等各业。市县直接挂钩的好处有四:一是大中城市有了较长期稳定的商品粮供应渠道;二是产粮县有了较长期稳定的农业投资来源;三是有利于形成粮食的集约经营和规模经营,提高粮食生产的产出率;四是发展了少数县的粮食生产专业化,避免了大多数县重走“以粮为纲”老路,继续实行农、牧、渔、工、商、建、运、服务业的协调发展。这种县市直接挂钩很可能在巩固农业的基础上,形成城乡之间、工农之间互惠、互补、互促的新型协作关系。

3、 对粮食主产区“放水养鱼”:全国粮食有效供给稳定增加的关键

如果说实现全国粮食供求平衡的重点是沿海发达地区,那么,实现全国粮食有效供给稳定增加的重点就是粮食主产区,这是毫无疑问的。问题在于,是以政府主导还是以市场导向来对粮食主产区改造、改革,使之焕发青春?我认为,应象改造老工业基地那样改造老商品粮基地,对粮食主产区改造、改革的基本思路,只能是市场导向,“放水养鱼”。之所以如此,理由有二:

(1)目前老商品粮基地不仅是我国粮食有效供给的重点地区, 同时也是农民和地方政府农业负担最重的地区,非实行市场导向和“放水养鱼”不可。由于粮食价格不合理,种粮比较效益最低,而农业生产基础条件日趋弱化不利于扩大再生产,加之粮食供给弹性较大,需求弹性较小与我国粮食仓储、运输条件又十分落后的矛盾,我们又不可能实行全国性“以工补农”、“以工补粮”,我国粮食主产区大都不同程度地陷入了困境。所谓产粮大县,往往是“工业小县,财政穷县”,产粮大省也有不少是“工业小省,财政穷省”,比较好一点的也不过是农业大省则不是农业强省。对商品粮基地的老化、穷化,当然只能以市场导向,放水养鱼来增强活力,再也不能过多地行政干预和竭泽而渔了。

(2)对老商品粮基地实行市场导向,放水养鱼, 将收到投资少、见效快,缓解粮食供求矛盾的效果。发展粮食生产,当然应把改造老商品粮基地与建设新商品粮基地结合起来,增加粮食生产的后劲。但我不赞成有文章所讲的,今后中央政府扶持粮食生产的政策,主要向新的粮食增长中心倾斜,还是应向老新商品粮基地同时倾斜好。尽管我国粮食生产的区域格局发生了较大变化,即南方一些过去主要商品粮基地已成为粮食净调入地区,北方一些原来生产条件差的低产地区,已崛起为新的商品粮基地,但还不能轻易断言历史上长期形成的“南粮北调”正在让位于“北粮南调”。从中近期来看,尤其是本世纪末以前,北方新商品粮基地无论在粮食数量还是品种质量上都难以取代南方现有的老商品粮基地。据中国科学院农业问题专家组以本世纪末以前全国粮食总产增产500亿公斤目标的分区预测,“三北”地区(东北、华北、 西北)预计增产325亿公斤,而南方预计增175亿公斤。首先,这个预测能否实现,其前提是中央和地方财政增加较多的投入。实事求是地讲,南方老商品粮基地比北方新商品粮基地在诸多条件上具有优势,可能相同的投入南方见效快,或者对南方投入较少而收效较高。在我国目前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切不能因增加对北方新基地的投入而忽视对南方老基地的投入。其次,且不说1984—1993年10年间中国粮食总产才增长约500 亿公斤,本世纪末以前几年能否实现500亿公斤目标, 即令这个目标能够实现,“三北”地区也能增长325亿公斤粮, 但要看到增产的粮食品种主要是小麦、玉米,而不是稻谷。目前我国粮食供求矛盾加剧,既有总量不平衡,也包含着品种结构不合理;且主要是稻谷总量的下降。不仅中国南方居民以大米为基本口粮,而且全国居民的口粮消费中,稻谷消费的比重要占到60—65%,这种消费习惯具有极强的刚性。即令粮食总量增长,但只要稻谷的供给偏紧,整个粮食市场就显得偏紧,因为其他品种的粮食是无法代替大米的。这个事实说明,只有南方老商品粮基地增加以稻谷为主的粮食,才能保证真正有效的供给,缓解全国供求矛盾。

如何对粮食主产区实行市场导向,放水养鱼?我认为,最主要的是实行“降压”、“减负”与“输血”相结合,象改造老工业基地一样改造老商品基地。所谓“降压”,指对他们的定购任务不宜再增加,不能“鞭打快牛”,使其能够从农业资源的多宜性出发,在确保粮食稳定增长的同时,调整农业结构,发挥多种经营优势,更好地适应国内外市场的需求。所谓“减负”,指对他们在粮食生产及流通中的历史包袱和现实负担要分别不同情况予以解决,目前突出需要解决的问题有二:一是粮食企业巨额亏损挂帐导致地方财政包袱;二是粮食企业老化、人员过多的包袱。所谓“输血”,指中央政府应增加对这部分地区的投入,在资金、技术项目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不仅国家财政支农资金、农业基建投资、政策性银行贷款应优先安排,并且还要优先安排支农工业项目,优先安排和组织粮食生产重大科技项目的攻关等。只有这样,作为老商品粮基地的粮食主产区才能增强活力,才能在走向全国统一市场中处于平等竞争地位,才能实现本身的又一次飞跃。

三、加快我国农业发展的八点建议

1、农业发展战略:明确由农业大国向农业强国转变的奋斗目标,确保农业与工业并进

实现初步工业化的现阶段我国,既是工业大国,也是农业大国。从这个最基本的国情出发,我们不仅要通过改造老工业基地,建设新的工业开发区,实行由工业大国向工业强国的转变,同时,还加快农业发展,改造老农业基地,建设新基地,实行由农业大国向农业强国的转变。双重转变,二者缺一不可,抓住机遇,加快发展,不能片面理解为工业高速增长,而应是工业与农业的快速、协调发展。前一个时期,农业与工业相比,“热”得不够,与农业作为基础产业的地位很不相称,也与我国作为农业大国的地位不相称。为此,我们应在继续加快工业(包括乡镇工业)发展的同时,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对农业加热升温,要象改造老工业基地一样改造老农业基地,要象抓国有企业改革一样抓农业改革,促进农业大国向农业强国转变。

2、农业增长方式:注重由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转变, 大力发展高产、优质、低耗、高效农业

实事求是地讲,我国农业目前基本上还是粗放经营,农业投入产出率低,效益低。制约农业发展既有投入不足,欠帐太多的问题,又有浪费大、成本高、效益差的问题。加快农业发展,不仅要进一步增加投入,同时更要注意改变粗放经营增长方式,要象现代工业一样,讲质量效益,讲经济效果,讲成本核算。从现阶段实际出发,促进由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转变,坚持劳动密集型集约经营与智力密集型集约经营相结合,尤其要注意发挥智力密集型集约经营的作用,大力提高农业中科技进步贡献率。

3、农业地位估价: 坚持“贡献型农业”和“富裕型农业”两点论,把增加农产品有效供给与提高农民收入水平有机地结合起来。当前,实行兴农致富,除了要大力增加农业投入外,还应着重解决两个问题:一是转变观念,即突破“无工不富”的传统观念,坚持“务农致富”的观念。二是政策对头,即要改变长期以来“吸农兴工”的作法,实行“返工保农”,不断缩小工农产品的价格剪刀差。

4、 农业技术选择:注重现代技术和传统农艺相结合的适用技术,不宜过分强调采用高新技术

加快农业发展,实现农业现代化,对于农业技术选择一定要从国情、省情出发,不宜一味强调采用高新技术以代替传统技术,而应注意选择、推广行之有效的农业适用技术。其主要理由有三:一是农业适用技术体现了现代技术与传统农艺的密切结合。在一个相当长时期内,以知识密集、科学含量高为特征的现代技术,还不能完全代替我国传统的精细农艺。二是农业适用技术适应性强,适用面广,即适应了自然、经济、社会方面的条件,也适应了从单项到综合、从低级到高级的整个技术领域条件,还适应了现阶段广大农民群众的技术素质和水平。三是投资较少,见效较快,有利于缓解各地农业资金普遍投入不足的困难。

5、农业区域政策:重点扶持若干个“农业大县,工业小县, 财政穷县”,促其尽快走出困境

我国有一批商品粮基地县市,它们是我国农业的支柱和骨干,如同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是我国工业的支柱和骨干一样。现在,这批市县中相当部分是所谓“农业大县、工业小县、财政穷县”。我国农业能否上新台阶,很大程度上与这些县市能否兴农致富密切相关。而这些县市能否兴农致富,关键在于它们能否尽快走出上述困境。为此,中央政府及各级地方政府应对这些农业大县实行资金、项目、科技等方面的倾斜政策,绝不能让多种粮棉多贡献者吃亏。例如,在资金上,国家财政支农资金、农业基建投资、政策性银行贷款等应优先安排;在项目上,在今后一个时期内,不仅开发性农业项目要给予优先安排,同时应把重点放在有计划地调整农产品加工业布局上;在科技上,应优先安排和组织粮棉生产重大科技项目的攻关,包括集中力量研究和推广粮棉种植、加工、转化、包装、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配套适用技术。

6、农业资金投入:加大地方政府对农业, 特别是农田基本建设的投资力度,解决农业隐患问题

增加农业投入,必须依靠中央政府、地方政府、集体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户四层次主体的共同努力。但目前条件下,地方政府增加投入更重要,也更现实。对一些地方而言,即使少上或缓上几个效益不太显著的工业项目,也应增加一定数量的农业投入,尤其是要用在农田基本建设等急需的方面,提高农业抗御水旱灾害的能力。

7、农业开发思路:突出具有各地特色的“水上农业”、 “山上农业”,实行“绿色”、“蓝色”、“白色”企业一齐上

我国农业资源丰富多样,农业开发应是耕地、山地、丘陵并重,其中不少荒地、荒滩、荒坡、荒山亟待开发。通过合理而充分地开发利用多种农业土地资源,有利于进一步发展地上农业,有利于形成具有各地特色的“水上农业”和“山上农业”。它体现了农业资源开发的多样化、区域化特色。同时,体现了乡镇企业和多种经营发展的因地制宜。从我国大多数地区,特别是中西部地区的实际出发,发展乡镇企业当然要继续发展加工型的工业企业,更应把发展乡镇企业和多种经营结合起来,重点发展湖区、山区特色的“绿色企业”(即种植业、林业方面的乡镇企业),“蓝色企业”(即渔业方面的乡镇企业)和“白色企业”(即发展奶牛、菜牛一类的畜牧业乡镇企业)。

8、农业改革举措:大力推进开发性农业的股份合作制, 培育农业新的增长点

股份合作制是继家庭联产承包制和乡镇企业之后,我国农民的又一伟大创造,它作为一种兼有合作制和股份制长处的经济联合形式,已显示了强大生命力。我们应进一步总结广东、山东等地推行股份合作制的经验,加快改革步伐,有区别有步骤地发展企业型和社区型股份合作制。而突破性的重点更应放在开发性农业上,即通过土地使用权、资金、技术、劳动力等要素的股份联合,新建或扩建一批开发性农业企业,如林果场、养殖场等。这不仅有利于解决资金缺乏的困难,并且收效快,能以“滚雪球”的形式推进扩大再生产。实践证明,这对于开发荒湖、荒滩、荒山、荒坡以及大水面等具有突出的优势,值得大力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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