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清帮的发源和演变——在泛长三角地区的转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长三角地区论文,评清帮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K25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8634(2010)04-0076-(09)
贯通南北的大运河是清帮的“摇篮”,清帮是罗教和漕运水手相结合的产物。然而清帮产生的地理位置是大运河的南端,即苏浙地区、杭州一带。为什么清帮发源于大运河南端,而不发源于大运河的其他地区?清帮在泛长三角地区转化的基本情况怎样?中外学者中有人(以布赖恩·马丁为代表)认为清帮始终不反对清政府,笔者认为这是认识上的误区。清帮本来是为清政府运漕粮的忠实工具,很少有反抗清政府的记录。但是,当清帮转化之后,其经济地位、政治处境起了变化,也有了抗清斗争的史迹,事实否定了清帮从来不反清的说法。学术界有人否认清、洪两帮有“合流”的事实,拙文以充分的事实说明的确存在过“清洪合流”。民国初年,全国各地帮会衰落,为什么清帮能够在上海崛起并于20世纪二三十年代发展到社会各领域?笔者不揣浅陋,也尽力回答这些问题,如有不妥之处,请专家教正。
一、清帮发源于大运河南端
清帮又称清门、安庆帮、安清帮、青帮等,“清帮起于漕运”,是学术界的共识。大运河南起杭州,北达北京附近的通州,全长2510多里,贯通浙、苏、鲁、冀四省。元、明、清三代政府推行的田赋制度,对农民横征暴敛的大宗粮食,实行“南粮北调”,将南方的粮食运到北方的京畿地带。当时依靠统一规格的粮船,以大运河为主要交通线(此外,还有“八河”、“九江”、“五湖”皆可通行粮船)。这种漕运方式集中了二、三十万的水手。这些水手多数来自冀、鲁、豫和苏北的破产农民和破产手工业者,据文献记载,由于“粮船笨重,江浙人秉性软弱,不能驾驭,各船水手不能不用河北、山东一带之人”。①其实并非是北方人体力强的因素,更主要的原因是自然条件造成了江浙一带比较富裕,北方劳动人民生活更加贫困,不得不背井离乡出外谋生。而漕运当局所招募的水手恰是这些生活无助的无业游民。这些贫苦的水手,劳动艰苦,收入微薄,互助性的结社符合他们的需要,而形成结社的“黏合剂”和“催化剂”是一种秘密宗教“罗教”。明末清初,大运河南端的杭州临运河一带出现了一些传播罗教的庵堂,供水手们食宿。罗教的创始人为罗祖,名“清”,他著有5部经卷,综合了罗教的教义,创立罗教于明正德年间。明朝末年,即有罗祖的徒弟翁氏、钱氏、潘氏三人在杭州一带设立庵堂,供奉佛像,吃斋念经,传播罗教,“于是有钱庵、翁庵、潘庵之名。因该处逼近粮船水次,有水手人等借居其中,以至日久相率皈教”。②这是罗教和水手结合的途径。大运河为漕运的主要水道,粮船集结于大运河南端起程北上,每运一次粮路途费时数月之久,空船需返回杭州一带。由于运粮有季节性,回船空在大运河南端“待命”约等半年之久才有下次漕运。这批水手远离故乡,有家不能归,食住在杭州一带遍设庵堂。这些庵堂并非都是新建的,有些是利用老屋、庙宇。水手人数众多,庵堂数量也相应地多起来。庵堂成为水手们生老病死的靠山,生活上供食宿,生病时供医药,死后有义冢安葬。水手们运粮北上时,把南方这些庵堂作为后方的根据地。水手们聚集于庵堂中,遵照“在家靠父母,出外靠朋友”的传统观念,相互帮助求生存,以庵堂为生活依托,以罗教为精神依托,形成了水手们互助性的秘密结社。③由此可见,清帮这一民间下层社会秘密结社的出现,根源于广大水手故乡的苦难,不得不从事漕运苦力,又为了求生存,而不得不仰赖秘密结社。它是社会矛盾的产物。除大运河南端外的其他地区,史籍中未有罗教传播的记载,这就说明了清帮只能产生在大运河南端。
以罗教为精神依托的水手秘密结社,被清政府视为不安定的因素。乾隆三十三年,清政府对罗教采取了严厉取缔政策。33座罗教庵堂全部被摧毁,严禁水手“习教”结社。④但事与愿违,扫除罗教庵堂的结果不仅未能禁止水手们的秘密结社,反而使秘密结社淡化了宗教色彩,转入船上活动,促使罗教秘密结社向帮会转化,成为清帮形成的重要步骤。⑤
二、清帮的转化及其社会影响
1.清帮的组织概况
清帮初期利用了清政府管理漕运的组织形式,并结合罗教的宗教形式。每帮有老堂船,悬挂罗祖像,由专人管理焚香礼拜,每帮的会首称为当家,亦称老管。老堂船上的首领集团为全帮的权力机构,定有帮规家法,用以控制全帮水手。全行业水手结成“帮”,采取师徒相承的纵向伸展,“凡投充水手,必拜一人为师,派列辈分,彼此照应”。⑥实际上全体漕运水手都纳入“帮”中。
清代每年漕运到北京的粮食“共有400多万石,运粮的船只经常有42000多艘,水手有10万户,大约20、30万人,连同他们的家属,所谓‘仰食者千百万’”。⑦为了管理漕运,清政府沿袭明制,设漕运总督和河道总督、仓场侍郎及各卫、所,每个卫、所设守备,各帮设领运千总,每艘船上设旗丁,或称帮弁、运弁,此外还有些武举随船效力。清政府还设立了一套特殊的组织制度。这套被清帮利用的组织系统为粮帮。粮帮总公所在杭州武林门外拱宸桥边。粮帮公所有二,一在南京,一在扬州。卫所有四,“粮船帮128帮半,分属10大总帮”。⑧其中江苏省21帮、浙江省21帮、安徽省16帮、松江府9帮(另一说为常州18帮)。泛长三角地区即占了67帮,为总数的一半以上。粮帮是按地区、地段分类的,各帮都有名称,涉及早期清帮人物所属的帮派。各帮有特定的兑粮地点,所属地区与粮帮名称有关,其分类名称为:江淮四、兴武二、兴武四、兴武九、嘉白、嘉兴卫、杭三、苏前卫、海宁卫、绍兴卫……合计34个名称。⑨这些名称与地区的关系以松江9帮为例,名称为兴武,负责兴化到武进七县一州的漕运。兴武一、二、三由兴武四统带,兴武五单独行运;兴武七、八、九则由兴武六统带。
每一粮帮平常打什么旗?初一、十五打什么旗?进京打什么旗?出京打什么旗?船上装饰与标志如何?在怎样情况下如何变换?其规定十分复杂、繁琐,各帮各有区别、各有特色。在128帮半中,每帮的旗帜、标志等都是如此繁琐。这也是清帮的组织特色。这些组织区分也反映在清帮问答、口号的复杂性上,甚至包括船上有多少板、多少钉、进京经过多少闸、出京经过多少涵洞等等,都要问答。帮派成员当遇到盘问时,必须准确无误,对答如流。这充分反映出自然经济基础上的小生产者的宗派文化心态。
2.清帮的转化
道光五年(1825),江苏一带的漕运试行海运,即将原来通过运河的漕运改为海运。原因主要有二:首先,嘉庆、道光年间,大运河因洪泽湖泄水过多和借黄水济运,黄河泥沙淤积,造成河道浅阻,运河已不便于漕运;其次,清政府为防止清帮在漕运沿途聚众闹事,所以改为海运。这一措施给社会带来巨大震荡,造成了大批漕运水手失业,严重影响社会治安,成为促进清廷社会危机的因素之一。清政府规定,全国漕粮每年400万石,其中运到北京的正兑米为330万石,江浙两省共占210万石(另征白粮即糯米21万石),这些全由江浙五府一州承担,占到全国的63.6%。嘉庆时期,仅南方漕粮即增加到400万石。可见南方漕粮占据了全国的大宗,而江浙两省又占了南方漕粮总数的大宗。南漕改道由海路运输,造成40000艘漕运船的水手及河岸纤夫、搬运工人和集镇商贩的失业,据估计,陷入失业困境的劳动者和小商贩近百万人。这也正是造成清帮分化的主要原因,成为促进清政府政治走向危机的社会力量之一。
漕运由运河改为海运的确切时间说法不一。最早起于道光五年,到咸丰三年(1853)河运全部停止,此时太平军已定都南京,控制了扬州等地的运河交通。但到光绪十二年(1886),重开运河漕运。不久轮船、火车运输兴起,取代了运河木船。
至咸丰三年漕运停止改为海道时,清帮被迫分化的去向大致是:一部分加入太平军;一部分加入湘军;一部分稍后加入捻军;大部分沦为盐枭集团。据记载:“自咸丰初年,河徙漕停,粤氛猖獗,无业游民,听其遣散,结党成群,谋生无术,势不得不流而为贼捻。”可见客观形势造成这部分清帮从为清政府运粮的劳动力转化成了反抗清政府的武装力量。⑩
3.遍布泛长三角地区的盗匪、流氓、武装集团
清帮脱离漕船后,转变为“盐枭集团”者为数甚多,他们二三百人乃至五六百人一伙,武装贩运私盐。由于集团行动,官府莫可奈何。其首领称为“大仗头”,副首领称为“副仗头”,下属有秤手、书手,总名称是“当青皮”。他们在许多码头设立据点,淮南以深江孔家涵子为下码头,以瓜州老虎颈为上码头,又以淮北法新坝龙苜城为下码头,以钱家集古寨为上码头。(11)流窜到安徽巢湖的清帮武装集团称为“巢湖帮”,又称“巢湖”。另有一支在太湖一带和大江南北的清帮称为“青皮光蛋”。这两者和“盐枭”在组织上互相参差,有时三者混为一体。
流窜于泛长三角地区大江南北的各州县沦为盗匪者也比较普遍。据清末新闻媒体反映:“安庆道友会之为患久矣,其名目始于安庆帮之粮船。……其后粮船停废,其族无以为生,即散处各州县,名曰‘占码头’,萃聚亡命,藐法殃民,初犹淮、海一带,千百成群,今则蔓延江南、北郡县,无地无之。”(12)又有报道:“安清道友,大都江淮之间为多,……然近来此等道友流寓他处者,亦不乏人。”(13)在苏南、浙北、浙西一带,主要是以巢湖帮为主体的“枭匪”和以游勇为主体的“青皮光蛋”的活动地区。“江苏苏、常一带,盐枭及散勇踞太湖为巢穴,四出抢掠。”(14)上述史实说明,清帮脱离漕运后,在泛长三角地区成为流寇,散布于各州县,“无地无之”。在苏、浙、皖一带严重影响到清政府的统治。
清帮本是依附于清政府漕运的水手帮,在漕运改道前,未发现有大规模抗清的历史记录。但自从漕运改道后,水手们不再依附于清政府的漕运求生存了。存在决定意识,经济地位决定其政治态度。这批清帮(私盐贩)武装集团与清政府的盐务、税收政策产生尖锐的矛盾,于是变成了武装反抗清政府的集团。他们也遭受外国侵华势力的打击,仇恨外国侵略者。据记载:江苏各地如“丹阳、江阴、无锡、金匮、阳湖、如皋等处焚毁教堂之案层见叠出”,“嘉湖一带枭匪蔓延,势其猖獗……打毁教堂、学堂,种种不法,指不胜屈”。奏折中称,这批不法之徒,“半为盐枭,有红帮、青帮等各种名目”。(15)清帮在光绪年间主要活动于江浙、淮河两岸以至皖北一带。(16)江苏的清帮以江淮要道商贸中心的仙女庙(今江都)为基地,嗣后向长江下游发展,以苏沪为活动中心,势力蔓延到京(口)、瓜(州)、清(河)、淮(安),“萌蘖于金陵、芜(湖)、六(合)”。(17)这些城市都是原来漕运的重要码头、港口,也是两淮盐场的集散地,清帮在这些地方大有渊源。早在太平天国时期,太湖湖面即出现了“枪船帮会”,该组织与江北南下的“安清道友”(注:有一说是原为淮河与运河交界处之安东、清河地区的清帮组织,取其“安”和“清”两字,以后泛称清帮)即客帮相结合,采取清帮的组织形式,开门收徒。
原在安徽的“巢湖帮”漕运改道后,利用船只贩私盐为业,集结数百人。以刘正宇为总领,渡江南下,起初在苏南活动,后进入太湖一带活动,“凡江南、皖南、浙西诸府之流氓光蛋,咸属此流派”。(18)安徽的来安、芜湖、宁国、广德、徽州等府县均有清帮活动。
嘉、道年间以来清帮中的翁、钱两派数量萎缩,而潘门弟子大增。如以道光五年为划分清帮早期和中期的界限,那么,中期活跃在苏、松、常、太、宁、广、杭、嘉、湖地区的盐枭集团主要是清帮的潘门,又称潘家,是与“安清道友”一脉相传的,所以又称庆帮、清帮。形成了翁、钱两家皆由潘家承祀的局面,正所谓“三家并一家”。(19)清帮到了中期,大都是旱码头入帮,成分复杂,走向了盗匪化、流氓化。
在清帮武装反抗清政府的斗争中,最突出的是太湖“枭党”。“枭党”以清帮为主体,还包括了其他流派,其中清帮支派巢湖帮人数最多、势力最大。1905年秋,浙江巡抚聂缉规在奏折中说:枭党流窜于江苏的苏、松、常各府及浙江的嘉、湖地带,专门武装贩运私盐和聚众赌博,有时也抢劫商旅、绑票勒索。这帮匪徒本来在安徽,来到太湖流域后,当地流氓、无赖随声附和,党羽日多,势力越来越蔓延,对浙省的未来影响重大。(20)同时清廷也接到其他官员的奏报说:“浙江、江苏两省枭匪出没,抢劫勒索之案层见叠出,官差通匪,无恶不作”,决定“严行惩办,以遏乱萌”。(21)杭州将军瑞兴奉令于当年秋、冬出动防营击溃了部分枭党,使浙西枭党向江苏转移。次年,两省合剿,未能收效。
到1907年,枭党又趋活跃,声势更大。同时,浙江桐乡、宁海等地发生灾民闹漕事件,得知枭党支持灾民闹事,从中煽动,倘若滋蔓,将牵动全局。(22)清政府决定调江西、湖北、江苏、浙江四省兵力共30余营,于1908年春展开了大规模清剿。陶成章在《浙案纪略》中将太湖枭党的活动称为依附于革命党,并认为巢湖帮首领余孟庭素与革命党交往,有反清的政治要求,因军费无着,乃率领徒众连劫当局的局卡及为富不仁者数处,官府派兵进剿,屡为所败,“孟庭之军势益振”。并于1908年初派遣使者约浙东义军统领竺绍康、王金发“为东西同时并举之策”。但1908年,清政府清剿枭党已达高潮,因清军阻断交通,致使枭党未能如约和革命党会合。
余孟庭部清帮武装活动于嘉兴、嘉善、海宁、石门、平湖诸州县,“焚局卡,逐清吏,兼出清吏及富家积粟以振饥民……军行所至,咸以劫富济贫为辞,由是乡里穷民望孟庭军旗,俨犹大旱之望云霓。孟庭之名,震于沿江上、下游诸省。清两江总督端方闻之大惧,令江浙诸营合师环攻之,孟庭等不为所屈,与清军转战于苏、松、嘉、湖、宁、杭间,大小四十余次,孟庭亲自督阵者二十余次,战无不克,前后计斩清兵及团勇二千余人,将校百余名。”(23)这段记载在清帮反抗清政府历史上鲜为人知的光辉篇章,可称之为比较典型的英雄事迹。
太湖枭党最后在清政府重兵围剿下寡不敌众,遭到惨败。余孟庭在青浦被俘,押到苏州后坚强不屈,不受收买,英勇就义。(24)
太湖枭党虽然有小生产者集团的某些恶习,但能在一定条件下“帮助贫苦同乡”和武装抗清,有可以成为革命的同盟军的积极一面,所以革命党领袖人物陶成章将枭党列入革命同盟军中,并将余孟庭、夏竹林等写入革命人物列传加以颂扬。
4.清洪合流
清帮脱离漕船大批转化为盗匪、流氓后,与长江中下游的哥老会即洪帮,有着共同的活动地盘和职业。哥老会从长江上游往中下游贩运烟土者居多,而清帮由两淮盐场和长江下游向内地贩运私盐者居多,但哥老会和清帮在职业范围上是交叉的,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两者之间具有既联合又矛盾的关系。在抢占码头方面,两者常有械斗,相互仇杀。太平天国时,清帮曾被哥老会杀了56个码头官,剩下72帮半。但太平天国失败后,湘军大批遣散,其中的哥老会转化为盗匪,成为反抗清政府的力量。在清帮中期,清帮和哥老会共同受到清政府的镇压,共同被清政府视为危害治安的“匪”类,两者在共同对付清政府镇压方面又有联合。由于活动地区和职业有共同点,面临共同的敌人,清帮和哥老会由对立、仇杀走向妥协。史载:“安清道友、哥老会匪党甚滋,散布各省地方,狼狈为奸。”(25)两者在组织方式上互相借鉴,互相渗透,各自有人加入对方的帮会。例如号称“长江三龙”(龙松年、王金龙、陈金龙)之一的陈金龙原为洪帮首领,又加入了清帮为安清道友会的“通”字辈,(26)已经打破了“洪”不得入“清”的规矩。到光绪晚期,清洪合流更进一步演化,以致被认为达到“安清道友与哥老会匪一而二、二而一”。(27)镇江盐枭头目徐宝山本来是清帮兴武四“大”字辈人物,和泰州洪帮的“四大江湖”(龙头大哥的顾问)任春山结拜为弟兄,任介绍徐入洪帮,徐介绍任入清帮,双方商定于光绪二十五年(1899)合开洪帮山头,从两人名字中各取一字作为山名,称为“春宝山”。清洪合流更普遍地体现在同一帮会人物身兼清洪两帮上面。例如清帮“通”字辈人物曾同后又加入高德华的九华山,自开圣龙山。又如清帮“大”字辈的张树声(字俊杰)在洪门为“太极山”、“长白山”山主,以后“并为华北五省洪门各山门总山主”。“安清统一会”会长“大”字辈的赵德成也是跨清洪两帮的。(25)如此事例不胜枚举。清洪两帮为了避免在抢占码头时互相仇杀造成两败俱伤,同时也为了共同抵制清政府的镇压,于清帮的中后期大肆鼓吹“清洪不分家”、“潘、洪原是一家”,“清出于洪”。陶成章认为:哥老会出现后,又有潘庆作为洪帮分支“组织潘门,或曰潘家,又曰庆帮(俗讹作青帮)”,“故凡潘门兄弟遇见洪门兄弟,其开口语必曰洪潘原是一家”。(29)这种情况既反映出清末清洪两帮的合作局面,又反映出清末民间反抗清政府已成了时代潮流,清洪两帮自发地形成了对抗官府镇压的“统一战线”。当然,这种历史状况的演变并不能抹杀清帮本来不反清的历史事实。清帮将自己的历史标榜为本来就是以“反清复明”为宗旨的,这方面的文献资料大都是辛亥革命以来编造出来的,有“文过饰非”之嫌。辛亥革命后,清帮更加注重将自己的历史美化为从来就是反清的,将大汉族思想标榜为“民族精神”。
朱琳编著的《洪门志》中称:“帮会既为‘秘密团体’,包括‘清帮’与‘洪门’,而所发动的宗旨,原本不谋而合,殊途同归,并在‘分工合作’的原则下,共图发展,所谓‘只有金盆栽花,没有清洪分家’。”(30)又说:“洪门”为了推广组织,另立“社团”,“尊达摩为祖师,招收门徒弟子,投效清廷,督办粮运,广布势力于船帮,掌握粮权,以谋应变,断绝清廷的生机。此‘社团’名为‘粮帮’即‘安清帮’亦即今之所称‘清帮’,于此可见,‘清帮’原为‘洪门’的支派,所谓:‘清洪一家’,盖由于此”。(31)这种“清帮原是洪门的支派”、“清、洪本是一家”的说法,在清帮部分人士中是有代表性的,这也许正是为“清”、“洪”合流提供了理论根据。
三、清帮势力在上海的崛起和兴盛
1.中心转向上海
辛亥革命后,演变成北洋军阀割据时期,两淮盐场是军阀争夺的“肥肉”,武装走私的清帮盐枭集团往往被军阀并吞或击溃,促使清帮进一步分散到各地。清帮的分布遍及全国大部分地区以至内蒙、新疆等边远地区,但苏、浙、皖地区即泛长三角地区仍然是清帮比较集中的地区。而清帮在全国的中心逐步转移到上海。原因有二:第一,上海工商贸易发达,是全国最大的移民城市,五方杂处,华洋杂处,又有法租界、公共租界、华界这三界并存,成为最适合清帮繁衍、发展的“温床”。之后清帮在上海得到发展的事实说明,清帮能够随着上海城市的近代化进程而演进,能够从商贸发展中获取到经济力量,又能够从上海的五方杂处和三界并存中利用治安不统一,为各种不法活动找到生存、发展的广阔空间。第二民国初年,各地帮会因受到袁世凯和革命党人两方面的镇压而一落千丈,唯有上海例外。民国初,沪军都督是陈其美,对帮会采取了保护政策。帮会人物樊崧甫也说:“1912年至1916年间,上海帮会附丽于陈其美门下”,(32)“陈其美是清帮中的大字辈,拉拢了一些清帮中人参加革命”。(33)陈其美遭袁世凯暗杀后,上海清帮由革命军师长安徽人韩恢领导,韩于1922年因反对直系军阀李纯而遭李杀害。此后长时期内,上海清帮虽然没有统一的领导,但由于外地帮会受到镇压,纷纷向上海转移,不少清帮大字辈“种子”人物来到上海广收门徒,所以清帮势力在上海蔓延较快。
清帮势力向上海转移与清末清帮人物跻身于军阀、官僚有一定的关系。以徐宝山为例:清末,徐先后和保皇派、革命派都拉过关系,曾被清政府招安,任“新胜虎字营”管带,充当清政府的帮凶,镇压他本来的盐枭同伙。在对抗革命党武装中,他升任统领。当革命力量兴起时,徐又投机倒向革命,任第2军军长。袁世凯取得国家政权后,徐又投靠了袁世凯,帮助袁世凯镇压革命力量。而徐宝山被革命党铲除后,其队伍分化。经过民国初南京一带的战争,徐部又进一步分化,主要成员以后辗转移入上海,成为清帮发展的“种子”人物。
当运河漕运结束后,以湖州帮为主的清帮分子纷纷转向上海谋生,以后受到江北帮排挤,几经悲欢离合,一批清帮“大”字辈、“通”字辈人物在沪地站住了脚跟。1919年,袁克文、步章五、张树声、樊瑾成、李春利、张蔚斋、荣华亭、高士奎、吴省三、曹幼珊、赵德成、刘登阶、梁绍堂、程孝周、阮慕白、李琴堂、周尽臣等17位清帮大字辈人物在上海举行恳亲会,订立兰谱,并摄影留念,张树声被推举为“老大”。(34)不仅“大”字辈、“通”字辈在上海广招门徒,稍后本土产生的“无”(悟)字辈(如杜月笙)在经济地位、社会地位提高后也广招门徒。以后清帮“三大亨”(黄金荣、杜月笙、张啸林)的门徒则遍布社会各行业,又加上张仁奎的“仁社”、黄金荣(1928年入清帮,为通字辈)的“荣社”、杜月笙的“恒社”等的社员,总数不少于几万人。(35)陈独秀在1920年底报告工人运动的阻力时指出:“大部分工厂劳动者,全部搬运夫、大部分巡捕、全部包打听,这一大批活动力很强的市民都在清帮支配之下。……他们的组织,上海没有别的团体能比它大,他们老头子命令之效力强过工部局。”(36)1924年在中共三届三次执委会关于工人运动的文件中指出:“上海的流氓也是比什么地方都多(拜老头子的青帮和红帮有十数万人)。”(37)可见当时上海清帮势力之大,人数之多。
2.依靠租界崛起的黑社会势力
租界为清帮的不法活动开了方便之门。首先,租界的存在就为匪徒、盗贼的活动提供了方便,因为公共租界、法租界、华界三者治安不统一,在华界被追捕者只要逃到租界即可逃脱追捕,华界警察不得进入租界捕人;同样,在租界犯了案只要逃入华界,也可逃避追捕;公共租界和法租界治安也不统一。这些正是清帮发展的良好条件。其次,租界没有户籍制度,成为各种从事不法活动的“罪犯”的“避风港”。再次,清帮充当租界维持治安的工具,从而发展势力。在租界内,华人和洋人杂居,随着租界的扩大,华人比例越来越大,为了维持治安,公共租界招募了印度巡捕,因头缠红巾,上海人称之为“红头阿三”。法租界则从法国殖民地安南调来大批安南巡捕。然而,他们和中国人语言不通,实践证明他们不能有效地执行警察任务,华捕发挥的作用是外来巡捕所不能代替的。于是法租界在地域扩大后即公开招考华捕,尤其热衷招收谙熟社会黑幕的地痞流氓、帮会分子为他们充当“包打听”。因此,上海滩上的清帮人物应运充当了巡捕、“包打听”之类角色。这不仅是“以华制华”,而且是“以黑吃黑”的办法。一批清帮流氓,不仅没有成为租界治安体系打击的对象,反而成为租界当局维持治安的依靠力量。20世纪二三十年代,上海滩上著名的清帮(黑社会)头目几乎都是依靠租界起家的。以黄金荣(晚年才正式入了清帮为“通”字辈)为例,他是典型的依靠租界起家的。他在法租界任巡捕时,常布置小流氓们去商店捣乱、偷盗,然后租界当局令他去查处,他很快即震慑了流氓,捉拿了盗贼,然后悄悄把流氓、盗贼从宽处理。结果租界当局一再表扬黄金荣办事效率高,破案率高,提升为督察长。其实黄金荣玩的是盗与警联手的伎俩,他是流氓黑帮的后台老板、“保护神”。除黄金荣外,清帮头子杜月笙、张啸林、金九龄、金廷荪、程子卿、陆连奎、冯百顺、陈万兴、丁永昌、鲁锦臣、曾九如、陆少章、肖武、冯志明、汤坚、马德荣、尚武、陈云忠、尤阿根、任文桢等等都在租界任过职,发展了势力。清帮头目在租界捕房任督察长、探长者除黄金荣外,还有程子卿、陆连奎、冯百顺、陈万兴、金九龄、尚武、陈云忠、尤阿根、任文桢等。
清帮本来是民间下层社会的秘密结社,自从上海清帮头目与租界当局搭上关系后,开始步入上层社会。以杜月笙为例,他本属于下层社会的帮会头目,自从与法租界公董局搭上关系后,步步高升。1929年7月,在法国驻沪总领事柯克林协助下,杜月笙借纳税华人会议推举名义,坐上了华董宝座,(38)跻身于著名绅商行列。
清帮头目高鑫宝、顾竹轩、徐采丞、范回春、马祥生、叶焯山、芮庆荣、范开泰、顾嘉棠等也都有得利于租界发迹的历史。
租界为上海清帮上层分子提供了发黑财的环境与条件,使其经济力量迅速发展。租界当局在“合法”的外衣下利用清帮包烟(鸦片)、包赌、包娼、贩卖人口,从而解决租界的财政收入。在租界官员中饱私囊的同时,清帮大小头目也从中发黑财。如法租界当局为了确保鸦片贩运的安全并从中获取暴利,依靠清帮首领黄金荣、杜月笙、张啸林“三大亨”筹办了一个贩运鸦片的保险公司,取名为“三鑫公司”,反映了“三大亨”“日进斗金”的欲望。三鑫公司“每箱鸦片抽10%的保险费作为公司的收入”,(39)“这些保险费每月收入几十万至百万元以上,由公司发给黄金荣、杜月笙、张啸林等的徒子徒孙和水陆码头的有关流氓,作为‘月规钿’。”(40)而本来大宗鸦片经常遭劫的案犯,正是公司的这批“保镖”。他们是清帮的“大八股党”和“小八股党”,徒弟“不下几万人之多”。(41)公司为了增加收入,又向各烟馆收“烟枪捐”,使鸦片经营进一步“合法”化,于是英、法租界的烟馆遍布,烟客云集。该公司还在法租界经营富生、荣生、义生、利生、利源五大赌台。“三鑫公司”和鸦片巨商、各地大小军阀都拉上了关系。总之,租界为上海清帮这一黑社会势力也奠定了经济基础。
3.依附国民党政权而壮大
租界的范围毕竟有限,清帮还有大量活动必须在华界进行。如果清帮没有自身的改革,没有国民党政权的腐败,清帮上层人物也难以和国民党的“党国权贵”拉上关系。
民国以来,上海比起内地城市经历的战乱较少,得天独厚的地理环境,使上海在被动中走上开放之路。“它曾给上海带来了无数的屈辱和灾难,但另一方面也给上海经济带来了活力。……开放,使上海成为国内企业、商品、人才竞争的舞台。哪怕是流氓帮会人物,在上海这个码头要混出点名堂,也要竞争,优胜劣汰。”(42)“适者生存”,上海帮会为适应客观形势的变化,适应城市的近代化发展,自身进行了改变。在礼仪方面,简化了香堂仪式,去掉了那些繁文缛节,淡化了封建色彩,如当杜月笙收纳工商界、新闻界上层人物为门徒时,废除了徒弟对师父的三跪九叩仪式,改为三鞠躬礼,与现代文明相适应。在组织方面,采取了现代社团的模式发展组织,如“恒社”、“仁社”、“荣社”等等。
清帮上层分子在蒋介石发动“四·一二”反革命政变期间,曾大力帮助蒋介石镇压了共产党领导的工人纠察队,受到了蒋的奖励,分别封了官职。(43)
清帮原为下层社会的民间秘密结社,历来得不到国家政权的承认。而在蒋介石南京政府成立后,清帮人物如杨虎、陈群、王柏龄等却在党政机关担任要职。国民政府委派的历任上海市长都与上海清帮首领杜月笙建立了友好关系,而杜对历任上海市长每月必“私敬”5万元。市政当局和杜的“友谊”往往是以赌台、烟馆、妓院的经营为媒介的。20世纪20年代末期,因国民党军阀混战军费开支浩大,国民政府为了解决财政困难,曾利用上海清帮“运用强制手段促使上海银行家和商人认购新的库券”,甚至实行绑架勒索。(44)国民政府为解决财政困难,一度对鸦片采取“寓禁于征”的政策,竟然委任一批上海的清帮头子为禁烟的官员,(45)人们称之为“烟贩子禁烟”。杜月笙等清帮头子以后和国民党政界、军界的“要人”以及“中统”、“军统”两派特务系统都建立了密切的关系。这种关系都是与国民党党、政、军、特务系统的贪污、腐败相联系的,它反过来又促进了国民党政权的腐败。虽然在国民党的高官中也有决心抵制上海黑社会势力者,如宣铁吾任上海市警察局长兼凇沪警备司令期间,曾坚决抵制以杜月笙为首的清帮势力,并与杜斗了几个回合,但杜设法收买了宣的得力助手,宣最后仍然被杜的“银弹”击败。(46)
上海清帮在政治上依附国民党政权的同时,经济地位也发生了显著变化。这批原属于社会下层的流氓瘪三一跃而成为金融、工商界的理事、董事,或成为许多行业的大老板、总经理。黄金荣、杜月笙、张啸林被称为“三大亨”,他们都是涉足于多种行业的大富翁。以杜月笙为例:“他担任企业、工厂、单位的董事长、理事长名义的,就有56个,其余常务董事、董事、理事等等,更不计其数,一个董事长,平均至少要得1000元薪津或车马费之类,还有其他干股的红利等等收入,……他每月就要收进一、二十万元。”(47)他不仅经济地位高,而且社会地位也提高了,“他兼的重要职务还有上海市地方协会会长、中国红十字总会副总会长、上海商会常务监事、浦东同乡会常务理事、华商电气公司董事长、证券交易所理事长、世界书局董事长、大东书局主席董事等。杜兼的这类职务约100个之多”。(48)张啸林则以“实业救国”为名,联络范回春等在江湾组织大赛马场“远东公共运动场股份有限公司”,实际上是个大赌场;另外还有别的企业多处。黄金荣起初开设了一些服务性行业,以后创办了共舞台、大舞台、黄金大戏院、金荣大戏院等,还盘下了全国规模最大的娱乐场所“大世界”。黄还拥有许多地产。其余一些清帮头目,个个也都是大老板,(49)在此不一一列举。20世纪二三十年代上海清帮势力渗透到了社会各界,即各界都有清帮头子们的徒弟,他们的关系网涉及到社会各方面。
总之,清帮在上海以租界为基地,以国民党政权为靠山,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经济地位发生了很大变化。这种变化与上海因被动开放而商贸发达、市场繁荣是分不开的,也是与租界和国民党当局对清帮的纵容、支持分不开的。显然,清帮在上海以自身的变化来适应客观形势的变化。从上海清帮与城市发展的关系中可以理解国际上某些发达国家或地区黑社会势力不仅没有消失,反而发展了。因此,对付黑社会是值得深入研究的复杂的问题,上海清帮在国民党统治时期兴盛的历史说明,要抵制黑社会势力,首先必须从执政者的廉政自律做起,才能取得效果。
注释:
①《江苏海运全案》卷一,监察御史熊遇泰折。
②《崔应阶折》,《史料旬刊》第12期。
③《觉罗永德折》(乾隆三十三年九月初十日)。
④《史料旬刊》第12期。
⑤马西沙,程啸:《从罗教到清帮》,《南开史学》1984年第1期。
⑥《副录档》,道光五年九月二十一日,浙江巡抚程含章折。
⑦李世瑜:《清帮早期组织考略》,《中国近代帮会内幕》(上卷),群众出版社1993年,第220页。
⑧李国屏:《清门考源》,上海文艺出版社,1990年影印本,第78-81页。
⑨同上,第81-106页。
⑩《经世文续编》卷四一。
(11)《安吴四种》。
(12)《道友滋事》,《申报》光绪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13)《内忧亟于外患说》,《申报》光绪十二年十月十九日。
(14)《清德宗实录》卷一百六十二,光绪九年四月丁丑。
(15)《江苏民变档案》,第一档案馆。
(16)同上。
(17)陈锦:《勤余文牍》,《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1辑,三联书店1958年,第994页。
(18)陶成章:《浙案记略》,《辛亥革命资料丛刊》(3),第21页。
(19)万流:《枪船始末》,《江浙豫皖太平天国史料选编》,第127页。
(20)《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民变档案史料》上册,中华书局1985年,第364页。
(21)同上,第366页。
(22)同上,第372页。
(23)陶成章《浙案纪略》,第73页。
(24)同上,第74页。
(25)章有义编:《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1辑),第944页。
(26)刘坤一:《拿获会匪土匪员弁请奖折》,《刘坤一遗集》(2),第727页;又见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光绪朝朱批奏折》(118辑),中华书局1995年,第451页。
(27)《书刘岘帅严禁结党告示后》,《申报》光绪二十年三月二十一日。
(28)吴继荣编:《近三百年来的清帮》,大方文化事业公司出版,第17页、第21页。
(29)陶成章:《教会原流考》。
(30)朱琳编:《洪门志》,1947年出版,河北人民出版社1990年重印,第2页。
(31)同上,第11页。
(32)樊崧甫遗著:《上海帮会内幕》,政协上海市委会文史委编《文史资料选辑》,1980年第3辑,第155页。
(33)同上,第156页。关于陈其美是清帮大字辈的说法,有待进一步考证。
(34)耿毓英、铁炳旭编:《安清史鉴》卷首,北京1934年。
(35)上海文史馆编:《旧上海的烟赌娼》,百家出版社1988年,第61页。
(36)陈独秀:《四论上海社会》(1920年12月1日),《陈独秀文章选编》,三联书店1984年,第61页。
(37)中央档案馆编:《中共中央政治报告选辑》,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1年,第31页。
(38)《大流氓杜月笙》,群众出版社1965年,第29页。
(39)杨殿成:《旧上海的烟赌娼》,百家出版社1988年,第61页。
(40)《旧上海的帮会》,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152页。
(41)同上,第61页。
(42)张仲礼主编:《近代上海城市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17-19页。
(43)《申报》1927年6月1日。
(44)《江浙财阀与国民政府》,南开大学出版社1981年,第17-19页。
(45)马丁:《青帮和国民党政权:杜月笙对上海政治的作用》,《上海研究论丛》第9辑,第143页。
(46)郭绪印:《清帮秘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506-509页。
(47)郁馥:《我所知道的杜月笙》,《旧上海的帮会》,第278页。
(48)范绍增口述,沈醉整理:《关于杜月笙》,《旧上海的帮会》,第220页。
(49)《旧上海的帮会》,第254-25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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