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宣之治”还是“永宣不治”,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K24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9839(2003)02-0022-05
以前,当人们谈到明代治理较好的时期时,常常提到所谓“仁宣之治”。实际上,仁宗只在位1年,即使他再英明,也不可能在1年间将国家治理成盛世。宣宗只在位10年,基本上是个守成之君,其统治期间“蒸然有治平之象”,其实也是永乐朝鼎盛的余绪。正是在明成祖永乐年间,明朝的国力达到鼎盛。明成祖以此为基础内外经营,使永乐朝呈现出中国历史上少有的辉煌。以前,由于明成祖是通过靖难之役从侄儿建文帝手中夺来的皇位,被封建士大夫称为“篡逆”,故不愿肯定永乐帝的政绩。今天人们已清楚,靖难之役实则是皇族内部争夺皇位的战争。永乐年间的盛世景象也应该得到如实的承认,称“永宣之治”更合于历史实际。
一、关心农事,发展生产
永乐盛世的出现是以经济发展为前提的。明成祖生于乱世,深知以农为本的道理,也深知农事之艰难。有一次,有的官员主张要农户自己把粮食运往北京。永乐帝不同意,说了一段颇体恤民情的话:“国以农为本,人之劳莫如农……幸足供赋租,而官吏需索百出,终岁不免饥寒,又可令输数千里之外乎?”[1](卷114)一个封建帝王能说出这种话,这是难能可贵的。
永乐帝即位之初,呈现在他面前的是一幅遭到战争严重破坏的残破景象,尤其是北方的经济遭受的破坏最重。为了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永乐帝采取了一系列有力的措施。
(一)与民休息
靖难之役打了3年,人心思定,而且一片残破的经济亟待恢复,所以永乐帝即位后就采取了与民休息的政策。尤其是永乐初年,这种政策执行得比较有效。永乐元年(1430)二月,明成祖对户部臣说:“数年用兵,军民皆困,今方与之休息。数有令,擅役一军一民者,处以重法以闻。”并再次申明前令,对“再犯者诛不宥”。[1](卷16)由此看来,永乐帝起初执行与民休息的政策是很认真的。
永乐初年,有人向永乐帝献战阵图,以希见用。但这人万没想到,不但未受重视,反而被严厉训斥一通。永乐帝说,用兵乃是不得已之事,“今天下无事,惟当休养斯民……岂当复言用兵!”在这种与民休息的思想指导下,永乐帝还将不少军士复员务农。后来,永乐帝亲征漠北,有人建议将建文时在江西召集起来的民兵调来随征,永乐帝不许,认为既让他们复员,再召他们去打仗,这等于向天下人表明自己不守信用。
(二)招抚流民
靖难之役打了3年,“淮以北鞠为茂草”,大批农民流离失所。为此永乐帝一再劝民于田亩,千方百计地招抚流民复业。他即位不久就对户部尚书夏原吉说:“江北地广民稀,务农者少……近因兵革、蝗旱,人民流徙废业。今不时劝民,使尽力农亩……来春宜早遣人督劝……诚使四海皆给足,虽不盛馔以乐侑食,未尝不乐。”[1](卷15)最后这句话不能仅仅看作是自我标榜。永乐帝一即位,就遣人四出,招流民复业。永乐元年(1403)十一月,永乐帝对户部臣说,老百姓不得已才背井离乡,已经复业的,地方官要厚加抚恤,“未复业者,悉心招抚。新垦田地,停征其税”。永乐帝还特地颁布诏令,各地都不得对逃徙的老百姓治罪。流民复业后,有的地方官向他们追征累年拖欠的粮刍。永乐帝听说后很生气,遂对户部臣说,农民不得已才逃亡,“及其复业,田地荒芜,庐舍荡然,农具种子皆无所出,政宜周恤之。乃复征其逋负,穷民如此,岂有存活之理!自今逃民复业者,积年所负粮刍,悉与蠲免。”[2](卷7)这种做法应该说是很开明的,它使大批流民很快又回到田间,使残破的农业生产迅速得到恢复。
(三)资助农民耕牛、种子等生产资料,帮助他们恢复和发展生产
永乐帝经常发放给穷苦农民一些耕牛、种子之类,帮助他们解决生产中的困难。打开太宗朝的《明实录》就会发现,这一类记载可谓俯拾皆是。例如,永乐帝刚即位一个月,“以北平、山东、河南累年经兵,缺耕牛,特命……以宫牛给之”。[1](卷11)当年年底,户部郎中李昶奏言,北平各郡县的老百姓“虽多复业,今尚艰食,且乏牛耕种”。明成祖遂命调粮接济,并命官府买一些耕牛发放给他们。
永乐元年(1403)年底,工部尚书黄福上奏,称陕西都司所属屯田“多缺耕牛、耕具”。永乐帝遂命官府到外地买些耕牛,发放给农民,所缺耕具,则命当地官府督造。这类向农民发放耕牛、种子之类的事,永乐初年最多,几乎史不绝书。这对农民恢复生产来说,自然有着十分积极的作用。
(四)徙民垦荒
为了使农民和土地相结合,使大量的荒地得以开垦,永乐帝也像他的父皇朱元璋那样,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大规模移民。
这种有组织的移民从永乐元年(1403)即已开始。这年八月,发南直隶、苏州等10郡、浙江等9省富民“实北京”。后来又“徙山西民万户实北京”。因为当时北京一带的荒地较多,永乐帝还下令,将各地流罪以下的犯人都发来“垦北京田”。永乐十四年(1416),永乐帝还“徙山东、山西、湖广流民于保安州,赐复三年”,[3](成祖本纪)即免除3年的徭役。
永乐年间移民的规模是很大的。例如,当时山东西部和北部都受战争破坏较重,地广人稀,永乐帝就从山西迁移来大批百姓。时至今日,山东许多地方的老百姓还经常说起祖先迁移来的情形,有些成了生动的故事。《山东省菏泽市地名志》有菏泽市“村庄建置年代一览表”:菏泽市共有村庄1753处,其中仅明代建置的村庄即达1270处,约占全部村庄数的73%。在明代建置的村庄中,又主要是洪武和永乐朝建置的,洪武年间达519处,永乐年间达148处。“地名志”中列举出来的家谱资料显示,这些村庄的始祖大都是从山西迁来的。[4]这种情况在鲁西、鲁北和豫西一带具有普遍性。这再清楚不过地告诉人们,永乐帝徙民垦荒的规模是很浩大的。通过移民使农民和土地相结合,对于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是一种很有力的措施。
二、倡言民瘼,宇内富庶
永乐帝提倡臣下直言民间疾苦。他心里很清楚,那些大大小小各级官员大都是为了个人的荣华富贵,真正为国为民的很少。很多人只报喜,不报忧,邀功钓誉,希图晋升。下边的真实情况如何,自己难以周知,对此,必须依靠各级官员及时上报。有一次,永乐帝对通政司官员说:“设通政司,所以决壅蔽,通下情……自古昏君,其不知民事者多至亡国。”[2](卷7)因此,凡有关百姓休戚者,虽小事亦必须马上奏闻。
尽管永乐朝是明代的鼎盛时期,但永乐帝从来不以太平自诩。相反,他却经常谈及政事中的弊端。永乐十年(1412)三月举行殿试,永乐帝在制策中说,自己即位十年来,“厉俗而俗益偷,革弊而弊不寝,若是而欲济世泰和,果何行而可?”[1](卷82)这等于明确承认,上上下下还有许多弊政,他需要臣下直言民瘼,及时整治。
令永乐帝十分恼火的是,自己苦口婆心地反复要臣下直言民间利病,但外地官员来京时还是大都说好听的,例如五谷丰登、闾阎乐业等等。刚听到这类话不久,就又听到山西的老百姓有吃树皮草根的。徐州遭受水灾,老百姓有卖子女以求活者。为此,永乐帝立下一条规矩,凡是官员言民情的话,通政司官员都要记下来。如果他所辖境内有灾伤饥馑,自己不报,被别人报上来,对这人要以隐欺之罪加以惩处。
有一年,河南遭受了水灾,地方官匿而不报,反而说是个丰收年。永乐帝遣人巡视,发现有不少老百姓在吃草种子,甚至有人已饿死。永乐帝立命对这些地方官严加惩治,并为此榜谕天下:“自今民间水旱灾伤不以闻者,必罪不宥。”[2](卷7)
在永乐帝的提倡和鼓励下,一些臣僚比较大胆地直言民间疾苦。对此,永乐帝都及时予以处理。例如,他听说徐州因水灾有人卖了子女,一时颇为动容,立命开仓赈灾,凡是卖子女者,由官府代为赎回。
山西安邑的老百姓有些逃徙他乡,而税粮却要由未逃徙的农户陪纳。永乐帝闻报后,认为这是一个很大的弊端,这等于逼着那些没逃徙的人也逃徙掉,征收的税粮也只能越来越少,于是,他马上传谕各地,禁止这类陪纳,并要尽力招抚他们复业。温州的老百姓每年轮流往京师运白矾,隔山阻水,负运艰难。永乐帝问工部臣,运白矾干什么用,说是染色布。永乐帝显得很惊讶:“染白布,竟劳民于数千里之外!”立命罢免了这种扰民之征。这样,一些扰民的弊政就及时得到了纠正。
他一再申谕各地方官,凡发生水、旱、蝗虫等灾荒,必须及时上报,否则要予严惩。就在永乐帝即位的当年十月,山东青州诸地发生了蝗灾,永乐帝马上命户部给钞20万锭,赈济灾民近4万户,并下令免除这些灾民的徭役。
地方上发生灾荒后,先上奏,得到敕谕后再赈济灾民,往来耽误时日。有时灾害来势很猛,例如发大水,就不能再按常规奏报,否则会带来很大的损失。为此,永乐帝申谕各地,遇到这种严重的灾害,允许地方官先赈济,后奏报。因此,永乐年间虽然不时出现灾荒,但大都及时得到赈济,没有因灾荒而酿成全国性的动乱。
要使老百姓生活安定,赈济只是临时的补救措施,最主要的是发展生产。兴修水利是关键一环。为此,永乐帝在即位之初就申谕各级官员:“每岁春初及农隙之时,敕郡县浚河渠,修筑圩岸坡池。”[2](卷7)即要各地在农闲时兴修水利。永乐帝还沿袭了他父皇朱元璋的做法,免征南方一些地方农民的秋赋,让他们在十月至十二月去修水利工程,称作“均工夫”。这样,在洪武年间兴修水利的基础上,永乐年间的水利工程更加完备,规模也更大。其中由户部尚书夏原吉督修的苏凇水利工程最为人们所称道,对这一带的农业发展发挥了重大作用。
正是在永乐帝一系列措施的激励下,永乐年间出现了许多治国名臣。其中最著名的大概就是“蹇夏”(蹇义、夏原吉)、“三杨”(杨士奇、杨荣、杨溥)了。他们都直言敢谏,清正有为,使永乐时的政治比较清明,“政无壅蔽”,从而促进了永乐盛世的形成。
永乐年间一度呈现出一派富庶的景象。当时,全国人口一般维持在五千一二百万口上下,每年征收上来的税粮三千一二百万石,每年比洪武年间多征300万石左右。因此,史书上经常可以看到永乐时“赋入盈羡”的记载。永乐二年(1404),广西桂林的地方官报告说,仓中储粮过多,有些已经腐烂。永乐六年(1408)陕西也有此类的报告。永乐十年(1412)五月,四川按察司副使周南奏言,在重庆所属的浯州和长寿县,“见积仓粮五万余石,每岁所发不过五百石,约可支百年。”[1](卷83)这的确是令永乐帝振奋的好消息。《明史·食货志》描述永乐时的景况说:“计是时,宇内富庶,赋入盈羡,米粟自输京师数百万石外,府县仓廪蓄积甚丰,至红腐不可食。”这种“宇内富庶”的景象在历史上是很少见的。经洪武30余年的恢复和发展,已奠定了较好的基础。再经永乐帝20余年的励精图治,明朝的国力在永乐时达到鼎盛。
三、国力鼎盛,内外经营
永乐帝在国力增强的基础上内外经营,使永乐朝呈现出中国历史上少见的辉煌。
永乐帝采取一系列措施整饬内政,加强中央集权。他知人善任,赏罚分明,对确有才能者能破格任用。尤其可贵的是,他用人不求全责备,而讲求“贵得大体”。正因如此,在永乐帝身边聚集了一大批治国能臣,其中像“三杨”、“蹇夏”等很多人都是建文旧臣。永乐帝对他们能推诚任用,不计旧嫌。正是在这些得力大臣的辅佐下,永乐帝才能够内外经营,并获得巨大的成功。
永乐帝积极经营边疆,其成就光前耀后,他在东北设立奴儿干部司,对黑龙江和乌苏里江流域实施有效的管辖。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开始实行“改土归流”,设立贵州行省,加强了当地和中原地区各方面的联系。在西北地区,洪武时曾设有安定卫等4卫,永乐帝继续向西发展,又增设3卫。尤其是哈密卫的设立,使之成为西北的军事重镇,有力地促进了西北地区的安定和发展。他亲率大军五征漠北,将蒙古贵族驱逐到大漠以北,使蒙古贵族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不敢内犯。永乐帝积极对南海诸岛进行勘察和经营,并在苏门答腊南部的旧港(今称巨港)设立宣慰使,首任宣慰使施进卿即由郑和亲自前往册封,使浩瀚的南海俨如中国的内海。今天,我们生活在疆域辽阔的统一的多民族大家庭里,这与历代杰出人物的贡献密不可分。其中,永乐帝的贡献是不可否认的。
永乐帝不仅武功显赫,在文治上也卓然有成。他广泛延揽文土,让他们整理编纂文化典籍,成就十分可观,其中最著名的就是《永乐大典》。前后参与其事的有三千余人,史称“三千文士修大典”,成为中国文化史上少有的盛事。全书共22211卷,11095本,是我国最大的一部类书。它汇集了我国15世纪以前的文化典籍,使古代佚文秘典得以保存和流传,具有不可估量的价值。另外,永乐帝还组织编纂了《性理大全》、《五经四书大全》、《天下郡县志》等史籍,亦都颇有价值。这种文化建设为永乐盛世增添了绚丽的色彩。
永乐帝依仗国力强盛,陆续兴办了一些浩大工程,影响深远。其中,大规模营建北京和浚通大运河影响最大。永乐帝要将首都从南京迁至北京,故营建北京的工程十分浩大。明廷从全国各地征调了数十万能工巧匠,上百万民工,还抽调大批驻守北京的军士参与其事。永乐十八年(1420)基本完工,翌年即正式迁都至北京。经此营建,北京建筑的布局更加匀称整齐,设计更加科学合理,许多建筑巍峨壮观,显示了中国古代独特的建筑艺术和风格。迄今为止,除建国后的一些新建筑外,北京的基本格局都是永乐时奠定的。例如故宫的宫殿,虽几经焚毁,几经重建,但仍保留着永乐时的基本样式和格局。
浚通大运河的工程也十分浩大。隋代开凿大运河以洛阳为中心,绕了一个大弯。元代开通了济洲河、会通河、通惠河,尽可能南北取直,不再绕经洛阳。但元代运河的漕运能力只在30—50万石,仍未能发挥很大的作用。经永乐时的大规模浚通,对大运河各段进行治理,不仅解决了黄河泛滥造成的运河淤塞问题,而且开凿了清江浦,沿河增建许多辅助设施,使大运河得以畅通无阻。于是,大运河的漕运能力大为提高,“初运二百万石,浸至五百万石,国用以饶。”也就是说,其漕运能力由元代不足50万石增至500余万石,基本上满足了京师的需要。正因如此,所以永乐帝废止了风险较大的海运,而只用河运。也正是从永乐时起,大运河才真正起到了南北交通大动脉的作用。
永乐帝以强大的国力为后盾,积极发展对外交往。他的父皇朱元璋不务远略,厉行海禁,洪武后期甚至连三处市舶司亦废掉,只允许周边少数几个国家来中国朝贡。永乐帝即位后则马上恢复了被朱元璋废掉的三处市舶司,大大放宽了海禁,各国贡使来者不拒,行“厚往薄来”,对外国贡使多有优待。永乐帝恢复了中断达二十余年的对日交往,使中日之间建立起正常的朝贡贸易关系,使明初的所谓倭寇问题大体得以平息。中日这种正常交往的关系一直维持到嘉靖初年,长达1个多世纪之久,为中日两国人民造福甚巨。
尤其引人注目的是,永乐帝遣使四出,广加招徕,使中外使节往来呈现出空前活跃的局面,并出现了郑和下西洋的空前壮举。实际上,除郑和外,还有很多数次出使的使节。例如侯显出使榜葛刺(今孟加拉国)、尼八剌(今尼泊尔)等地,《明史·侯显传》赞道,侯显“五使绝域,劳绩与郑和亚”。[3]像李达、陈诚数次出使中亚诸国,陈诚还留下了一部《使西域记》的著述。从有关文献可以看出,永乐时有名可查的比较重要的出使的使臣即达35人,只是他们出使的规模都没有郑和使团大,所以郑和就显得特别出名。与此同时,外国使臣也频繁来华,使洪武末年那种“门前冷落车马稀”的局面顿时改观,外国来华使节“络绎于道”。永乐五年(1407)就有11个国家的使节来华。永乐十七年(1419)郑和第五次下西洋回国时,就随船带回了17个国家和地区的贡使。永乐二十二年(1424),来华朝贡的共“十六国,遣使千二百人贡方物至京”。[1](卷127)这种盛况在中国历史上是空前的。
除外国贡使和王子、王妃外,永乐年间还有4个国家的国王7次来华,其中3个国王死在中国,葬在中国(注:这三个国王的国别是:苏禄国,在今菲律宾苏禄群岛,国王葬地在山东德州;渤泥,在今加里曼丹岛,国王葬地在南京安德门外;古麻剌郎,今属菲律宾,国王葬地在福州。),成为中外友好交往的佳话。这从一个侧面有力地表明,当时的中外交往是何等之盛。这种“万邦来朝”、“祯祥毕集”的盛况正是永乐盛世的典型表现。这正如《明史·成祖本纪》赞语所说,永乐帝“威德遐被,四方宾服,受朝命而入贡者殆三十国。幅陨之广,远迈汉唐。成功骏烈,卓乎盛矣!”[3]对永乐盛世的这种赞誉是毫不夸张的。史实表明,永乐朝是明代历史上最多姿多彩的时代。
汉有“文景之治”,唐有“贞观之治”,清有“康乾盛世”,这都是对治理较好的一个时代的赞誉。这样的时代应具有几个基本特征:一是经济繁荣,人民生活比较安定;二是政治比较清明,国力强盛,在经营边疆和抵御外患上功业卓著,虽兴办浩大工程而财力不绌;三是在文化建设上卓有成就。以这几个标准来衡量,永乐朝都完全具备,而仁宗和宣宗朝则不全具有这些特征。与永乐帝积极进取的治国方略相反,仁宗和宣宗都是采取保守退缩的方略,以守成为主。另外,作为一个时代,时间不能太短,不要说仁宗在位1年算不上一个时代,再加上宣宗在位的10年也很难算得上是一个时代。大概正因如此,所以“仁宣之治”就不如“文景之治”、“贞观之治”那样响亮,那样为世人所熟知。永乐帝在位22年,将永乐盛世和仁宣时期的太平合称为“永宣之治”,时间跨度33年,就可以大体算得上一个时代了。因此,今天应摒弃对永乐帝的历史偏见,如实地承认“永宣之治”的客观史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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