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眼创建工作责任 落实开展公共文明指数测评,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创建工作论文,指数论文,责任论文,文明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浙江省绍兴市围绕“让城市更具魅力,让生活更加美好”这个主题,精心组织市区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健全创建工作长效机制,提高了公共文明的常态化水平。
一是在项目设置上,立足于一市一区现状,突出针对性。该市公共文明指数项目设置,不贪大求全,不简单照搬照抄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而是根据市区只有一个行政建制区(越城区)的实际和城市公共管理职能主要集中在市级部门的现状,有针对性地设置了市政建管文明、市容秩序文明、公共交通文明、交通秩序文明、公共文化文明、医疗卫生文明、市场管理文明、旅游环境文明、环卫清洁文明等九个重点行业(系统)公共文明指数,每个行业(系统)公共文明指数对应1个市级职能和责任部门(单位),真实掌握创建工作重点部门的履职情况。
二是在体系分布上,着眼于城市化推进,把握整体性。该市根据城市化推进的趋势和城市文明提升的要求,研究制订具有绍兴特色的公共文明指数测评体系。除设置市级九个重点行业(系统)公共文明指数外,还增设了镇街公共文明指数测评体系。针对市区创建工作的重点领域、薄弱环节,首次把越城区和三个开发区下属的七镇七街和城郊结合部作为测评范围,对每个镇街公共文明指数测评时抽取若干个小区(居、村),其中有固定测评点和随机测评点,重点考查小区(居、村)环境卫生及管理服务的常态,体现了城乡统筹的理念,顺应了城市化推进的趋势,发挥了城市文明对农村文明的辐射带动作用,有利于市区公共文明水平的整体提升。
三是在测评内容上,致力于解决民生问题,注重群众性。该市重实际、讲实效,不搞花架子,力戒形式主义,致力于推动有关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把工作重心下移,解决与群众关系密切的民生问题。测评内容条条款款都是针对创建工作中群众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针对老百姓反映强烈、要求迫切的热点问题来设置的。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测评人员走到街巷、深入小区、农村,走进市民群众家庭,把创建工作的发言权、评判权交给群众,进一步激发让群众参与创建、支持创建的热情,真正让群众得到实惠,看到实效,在共建城市文明中共享创建成果。该市市民群众纷纷表示,创建活动使城市更干净了,生活更便捷了,人们更有礼貌了。
四是在测评方式上,着力于真实客观公平,增强科学性。为力求公正公平,该市建立了部门、乡镇(街道)测评点数据库,制订了评分细则,进行测评员专题培训,委托一所高校作为第三方独立组织实施测评,整个测评过程事先不发通知、不打招呼,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操作严谨规范,采集数据客观公正,评判规范。测评主要采用“实地考查”、“问卷调查”两种方法进行,实地考查采取暗访采样方式,随机对城市道路、主要交通路口、商业街、车站、公园、医院、广场、市场、影剧院、公交车、出租车、小区、行政村等场所进行实地观测采样。问卷调查采取调查员直接入户的方式,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居民住户,发放问卷,根据被访者的意见现场填写采集。同时,根据测评工作的实际,运用媒体暗访、网络调查、街头截访、市民巡访等辅助方法,全面搜集市情民意,作为公共文明指数测评的补充和参考依据。
五是在结果运用上,侧重于评先奖优,体现激励性。为充分调动创建责任部门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该市十分注重测评结果的运用。市区公共文明指数实行一季一测评,测评结果按照九个重点行业(系统)公共文明指数及镇街(小区、居、村)公共文明指数两个系列,第一时间在市级主要新闻媒体的显著位置和重要时段向全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市委市政府明确将测评结果列入部门年终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测评末位的部门取消一等奖评比资格。市创建办对每次测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形成专题报告供领导决策参考,并以书面形式原汁原味反馈给有关部门。市领导在重要会议上对测评成绩优秀、市民群众评价好的部门(单位)和镇街进行表扬,对排名靠后的部门进行剖析点评,督促认真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