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部分少数民族就业人口的职业结构变迁与跨地域流动——2010年人口普查数据的初步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少数民族论文,地域论文,人口普查论文,人口论文,结构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C92-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433X(2013)06-0001-15
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2012年公布并出版了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基本数据后,对于这些数据的分析研究正在逐步展开,其中包括对我国少数民族人口普查数据的分析[1]。21世纪的第一个10年,是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10年,是我国进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对外经济贸易得到快速发展的10年,是中央政府实施“西部大开发”的第一个10年,同时也是我国一些西部地区(新疆、西藏等)的民族关系出现新动态的10年。特别是在这10年里,出现了以2008年拉萨“3·14”事件和2009年乌鲁木齐“7·5”事件为代表的一系列恶性暴力事件,这使全国人民对西部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给予更多关注,也使人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民族团结、各民族共同繁荣是在新世纪中国保持国家统一与和平发展的重要基石。在这样一个大的宏观背景下,开展对我国少数民族人口数据的分析,特别是对西部地区藏族和维吾尔族社会发展状况与演变态势的分析,对于我们理解西部地区的民族关系和社会稳定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本文主要讨论我国部分少数民族就业人口的职业结构变迁和未就业人口的结构,以及维吾尔族和藏族的跨地域流动发展趋势。
一、我国部分民族就业人口的职业结构变迁
我国政府公布的人口普查结果提供了各族劳动力的行业结构和职业结构分布的数据,由于职业结构与行业结构之间存在密切关系[2],本文省略了对各民族就业人口行业结构的分析而直接分析职业结构。但是在讨论中,笔者也会涉及行业结构。
1.社会学有关族群就业人口的职业结构的理论分析。社会学在分析不同族群就业人口的职业结构时,通常有几个关注点。
第一,一个国家劳动力的整体职业结构可以大致反映出一个国家的产业或行业结构,即劳动力在第一产业(农林牧渔业)、第二产业(制造业、采矿业等)和第三产业(商贸服务业、信息产业等)之间的就业比例,反映一个经济体处于生产工业化、社会现代化的哪个具体发展阶段。在一个完成了工业化和实现了经济现代化的社会,通常第一产业劳动者的整体比例最低,第二产业劳动者的比例也在不断降低,第三产业劳动者比例超过总数的一半①。而一个仍然处在从传统农业向工业化转型的社会,农业劳动力的比例都在50%以上。因此,当我们比较各族群劳动力的产业和职业结构时,可以大致判断出哪个群体在工业化进程中走得步伐较快,哪个较慢。当然,不能简单地以劳动力转移比例这个单一指标来衡量一个族群的发展与现代化程度,但是在目前的经济发展阶段和激烈的市场竞争时代,劳动力产业和职业结构变迁确实是重要的衡量指标。
第二,在一个多民族(族群)国家内部,显示“族群分层”(ethnic stratification)状况的一个重要指标就是各族群就业人口的职业结构的相互比较②。在西方族群社会学的研究体系中,职业结构是分析“族群分层”的一个重要切入点和量化分析的数据来源[3]。如果在一个族群的全体就业者中,农牧业劳动者的比例很高,说明这个群体有大量劳动者仍然从事农业生产活动;如果一个族群的成员担任政府重要职位的人数和比例较高,说明这个群体在行政权力与政府决策方面具有较大的影响力;如果一个族群从事专业技术职业(法官、科学家、教师、医生、工程师、技术人员等)的比例高,说明这个群体的成员教育水平普遍较高,并在社会经济活动与文化生活中扮演重要角色。
第三,在分析研究“族群分层”的同时,社会学家们同样关注各族群在“社会流动”方面的差异性及影响少数族群成员实现纵向“社会流动”的制度性因素。在一个基本没有族群偏见与歧视的社会,各族群的优秀成员通过自己努力实现个人在社会阶层阶梯上的“向上流动”的机会大致相同,人们能够凭靠自己的学业成绩进入一流大学,毕业后得到较好的工作职位并继续凭靠个人努力和业绩得到提升和发展,并获得相应的收入和优裕的生活条件,享有相应的社会地位。在一个多族群国家内,少数族群的优秀成员如果能够保持不低于主流群体的“社会流动”性,那么他们不仅能够在现实生活中实现个人理想的同时促进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也因此为本族群其他成员做出表率,鼓励其他成员在体制内努力发展,提高他们对国家和主流社会的认同程度,而且有可能为本族群其他成员的社会进入提供支持,从而保障了族群关系的和谐与社会整体的繁荣稳定。
现在国内研究“社会分层”和主流社会“社会流动”的成果较多[4],也有一些学者发表了对少数族群人口学特征(年龄结构、婚姻、生育、死亡等)进行比较分析的研究成果[5]-[8],但是,我国长期以来对少数民族“族群分层”与“社会流动”状况的实证性研究仍十分薄弱[9]。如果我们能够获得多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数据,就可以把各族群在前后几次人口普查中得到的劳动力职业结构数据进行比较,就不仅仅是静态和横向的结构比较,还是结构变迁模式的纵向动态比较。在跨越一个时间段(10年或20年)的演变中,有的群体在政治权力和经济结构中的相对地位可能出现改善,有的群体则可能进一步恶化,而且不同族群之间,相对地位变化的特征与程度也存在差别。这种跨越时间段的结构比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各族群具有的不同发展态势,帮助我们分析各族群“社会流动模式”的特点,并借助这一分析来理解各群体对于自身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的满意程度,解读现实社会中族群关系的影响因素[10]。
在我国政府认定的56个民族中,2000年普查时有17个民族的人口达到125万人以上,这17个群体也是我国民族结构中人们需要特别关注的族群。表1是根据1990年、2000年和2010年3次人口普查数据计算的这17个民族16岁以上就业人口的职业结构。
2.我国部分民族就业劳动力职业结构分析。对全国17个民族的就业劳动力职业结构进行比较后(见表1),笔者认为以下几点特别值得关注。
第一,在1990-2010年这20年期间,我国劳动力的整体职业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农业(包括畜牧业、渔业等)劳动者的比例从1990年的70.58%下降到2000年的64.46%,再下降到2010年的48.33%,中国正在从一个传统的农业国转型为一个工业化国家,这与我国农村人口整体下降的幅度大致同步。但是,在这个工业化进程中,我国不同地区的工业化进度和经济结构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很不一样的,各种经济统计数据都充分表明,我国西部地区与沿海地区在工业化水平和市场经济发展方面的差距正在迅速拉大③。
在表1的17个民族中可以看到,虽然维吾尔族就业人口中的农业劳动者比例在1990-2000年间有所下降,但在2000-2010年却逆全国发展的大趋势从80.35%上升到82.74%。在此期间,农业劳动者比例上升的另一个群体是哈萨克族,但上升幅度很小(仅从77.12%上升到77.57%)。2000-2010年间,农业劳动者比例变化与全国其他各民族的整体发展趋势相反的只有维吾尔和哈萨克这两个族群。即使是社会经济发展相对较慢的藏族,农业劳动者比例在此期间也下降了3.78%(从86.74%下降到82.96%),其他族群则下降幅度不一,下降较快的朝鲜族和土家族都下降了20%左右,而回族、蒙古族、满族和彝族下降了约7%。朝鲜族农业人口比例只有26.36%,相当于汉族这一比例的56.81%。
导致维吾尔族农业劳动者比例上升的原因可能有几个。其中一个原因是维吾尔农村人口的生育率较高。2000年维吾尔族45-49岁妇女曾生育子女数为4.43(全国少数民族平均水平为3.02),2000年维吾尔族粗生育率为16.76‰(全国少数民族平均水平为14.27‰)[8]138,132。在全国少数民族中,维吾尔族的这两个生育率指标也是相对较高的。同时,维吾尔族的农村生育率要高于城镇生育率,农村青年在初中毕业后通常被统计为“农业劳动力”。另一个原因是维吾尔族的双语教育起步较晚。2006年,新疆接受双语教育的中小学生只占学生总数的5.86%,2010年增至39.3%[11],近年正在起步的双语教育发展对维吾尔族青年在城镇就业应当具有正面影响,但还需要一段时间才能在就业市场上显现出来,目前,居住在基层农村社区的绝大多数维吾尔族民众和青少年仍然没有熟练掌握汉语,这使他们在家乡村庄以外的城镇非农产业的就业面临很大的语言障碍。
第二,在人口普查中,统计的一个十分重要的职业是“党政机构负责人”(全称是“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这些人是除了民间组织、私营企业之外的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实际掌权者,他们的比例和实际人数代表着各个族群在社会权力结构中占有的地位和影响政府政策的能力。需要指出的是,这个职业群体与人们通常所说的“干部”或“公务员”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因为“干部”或“公务员”这两个概念通常包括另外一个职业群体“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而其人数是“机构负责人”的2.44倍④。
在1990-2000年期间,全国就业人口中的“党政机构负责人”比例从1.75%下降到1.67%,这与当时中央政府推行国有企业改制重组、行政部门合并、党政机构精简的改革政策有关。同期全国“党政机构负责人”的绝对人数从1990年的1126.9万人下降到2000年的1115.7万人。从表1中可看到,除了回族、布依族和哈萨克族之外,其他群体的“党政机构负责人”比例在1990-2000年期间随全国机构精简潮流都有所下降。
在2000-2010年期间,全国就业人员中“党政机构负责人”的比例增加到1.77%,实际人数增加到1268.8万人。值得关注的是,在这个人数增加的潮流中,除了汉、壮、朝鲜、土家4个族群的“党政机构负责人”比例有所增加以外,其他各群体都在下降。最突出的是汉族“党政机构负责人”的比例从1.72%增至1.85%,实际人数从1050.4万人增加到1212.4万人,增幅为15.4%。与此形成强烈对比的是,维吾尔族“党政机构负责人”在这10年里不仅其比例从0.84%下降到0.47%,实际人数也从3.773万人下降到2.555万人,降幅为32.3%。同期蒙古族“党政机构负责人”的实际人数从6.884万人下降到4.933万人,降幅28.5%;藏族“党政机构负责人”的实际人数从2.906万人下降到2.453万人,降幅15.6%。
维吾尔族、蒙古族、藏族这3个民族都有各自的省级自治地方,其人口基本上集中居住在自治地区,根据《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要求和党中央多年来的干部政策,少数民族领导干部在本族自治地方干部队伍中的比例应当是稳定的,而且其人数应当随着各项事业的发展有同步的增长。但是,这10年里出现的实际情况却与人们的预期相反。
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之一,有可能是近些年中央政府在选拔任用领导干部时比较强调“年轻化”和“知识化”,因而各级政府机构都有关于所属干部、职员学历结构(本科、硕士、博士的比例)的考核评价指标。而人所共知的事实是汉族传统上非常重视子女教育和继续教育(即在职攻读学位),这使汉族人员在领导干部选拔中因为具有较高受教育水平而占有优势。朝鲜族是我国另一个传统上非常重视教育的民族,在2000-2010年期间,朝鲜族“党政机构负责人”的比例从3.67%增长到3.86%。比例增加的另外两个群体是壮族和土家族,它们“党政机构负责人”的比例原本也不高,在2000-2010年期间分别从0.62%增长到0.64%和从0.81%增长到0.88%,即使有所增长,幅度也很小。这两个民族对待教育的态度与汉族基本一致。
除了以上原因外,在探讨为什么这3个自治区主要少数民族“党政机构负责人”在本族就业人员中所占比例和实际人数下降时,这些自治地方在干部任用的组织路线上是否存在某种对少数民族干部不信任的倾向和偏见,也是必须考虑的因素之一。特别是近些年来新疆各地连续发生了一些恶性暴力事件,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都在强调“维稳”和反分裂,这一发展态势对当地民族关系以及对少数民族干部的选拔和任用不可避免会带来一些负面影响。一方面,原来在职的少数民族干部因为年龄原因逐年退休,另一方面并没有及时选拔补充进少数民族年轻干部,这就导致少数民族负责干部总人数下降。
2000-2010年期间出现的这一变化态势是各级政府、汉族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都必须认真思考的问题。一些少数民族“党政机构负责人”比例和实际人数显著下降,这已经成为不需要统计数据来说明的、能够普遍被人们感知到的客观现象,这一现象很自然地会使少数民族干部感到“不受信任”和“被边缘化”,而他们的抱怨会更进一步增加上级机关的疑虑,使他们在未来的负责人选拔中处于劣势,从而在干部选拔过程中形成某种“恶性循环”。这样的发展前景令人忧虑。
第三,“专业技术人员”是就业人口中另外一个非常重要的职业群体,这个职业群体的成员通常都接受过良好教育(大学毕业或更高的教育),他们是创造知识和生产力的社会精英,是各类研究机构、学校、医院、企业、文化部门及各行各业的骨干人员。在一个国家的就业人口中,这个职业群体所占比例的上升是这个社会现代化发展的重要指标之一。在1990-2000年期间,我国“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从5.31%增长到5.70%,而在2000-2010年期间,更是快速增长到6.83%。
在1990-2000年期间,除了藏族、朝鲜族和满族以外,表1中其他族群的“专业技术人员”比例都有比较明显的增长。在2000-2010年期间,“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下降的只有藏族、维吾尔族和哈萨克族。从实际人数的变化来看,藏族的“专业技术人员”从15.382万人增长为16.433万人,但是,维吾尔族和哈萨克族的“专业技术人员”不仅所占比例下降,实际人数也有所下降,维吾尔族从24.153万人降到23.275万人,哈萨克族从5.540万人下降为4.677万人,降幅分别为3.6%和15.6%。直接的原因是这些族群的原有专业技术人员逐年有部分人退休,而每年新增人数少于退休人数,由此导致整体人数下降⑤。
对于为何新补充进“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人员减少的现象,可能需要从受教育水平和语言能力等方面来寻找原因。在对受教育水平进行统计与比较分析时,我们不能仅仅关注教育部门的学历统计(如大学毕业人数、高中毕业人数),还需要考虑学生掌握专业知识的实际能力(通常体现在考试成绩上)和交流能力(根据就业市场的实际情况,需要考虑学生在校学习知识时使用的具体语言),在当前我国毕业生就业方式主要是通过劳动力市场机制的条件下,毕业生在就业市场的表现(是否实现就业、具体就业岗位)大致可以反映毕业生的这些方面的实际竞争能力。
由于我国部分自治地区少数民族学校长期以来的教学语言主要是母语(如维吾尔族、哈萨克语、藏语、蒙古语、朝鲜语),在这些学校就读的“民考民”学生⑥在校期间对于专业性知识(中小学的数理化、大学的具体专业)都是通过母语教科书和课堂教学来学习和掌握的。因此,在我国当前城镇就业市场大多要求汉语为主要交流工具的现状下,这些“民考民”学生的求职必然面临很大的困难。与此同时,我国各地区(特别是民族自治地区)在大学录取中长期实行“加分”优惠政策或按照比例降分录取少数民族考生,这也降低了少数民族学生入校后的实际教学水平和毕业后的专业竞争力。例如2011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学校录取考试中,“民考民”(主要是维吾尔族和哈萨克族)考生的文科第一批录取分数线比汉族考生低80分,理科第一批比汉族考生低120分,除总分外,文科第一批数学单科录取分数线为30分,理科第一批为34分[12],因此,进入同一所大学的汉族学生与少数民族学生的知识水平差距十分明显。入校后,少数民族学生与汉族学生分别编班授课,这样少数民族班里即使有一些考试成绩优秀的学生也必须服从于大多数人的学习难度与教学进度,导致少数民族学生整体性的学习成绩滞后。同时,大幅降分录取也使社会和就业市场对少数民族学生形成一个整体性的负面刻板印象。加上使用少数民族语言和教科书学习的专业知识与城镇就业市场、就业环境所要求的汉语交流、工作要求有距离,这就使得少数民族毕业生的就业形势极为严峻,自20世纪90年代就已经成为新疆等地区非常严重的社会问题。这些自治地方大学招生规模越大,毕业生越多,毕业后待业、失业的情况就越严重[13]。
除此之外,我们也要从各单位在招收人员过程中是否存在“族别歧视”找原因。近些年笔者在新疆实地调查时,听到了许多有关就业“族别歧视”的抱怨,甚至有些单位在招募人员时公开标明对招收人员“民族成分”的要求或声明不招收某某族⑦。积少成多,也许正是基层各单位的这种做法的后果积累起来,最后导致近些年一些族群“专业技术人员”整体比例和实际人数的显著下降。对于这一趋势对少数民族发展、少数民族青年的社会流动性及当地民族关系造成的负面影响,学术界和政府部门必须给予高度关注。
第四,“办事人员和其他人员”这个职业群体的成员主要是各党政部门、企事业单位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虽然他们不是行政决策人也不直接参与生产性活动,但他们却是社会各个机构得以运转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在“社会阶层”的阶梯中处于中间位置。在现代社会中,这个职业群体一般都具有相当的人数规模。中国就业人口中“办事人员”的比例从1990年的1.74%,增长到2000年的3.10%,再增长到2010年的4.32%,20年期间增加1.38倍。
与全国的发展态势同步,表1的各民族中绝大多数的“办事人员”比例和实际人数在此期间均有显著增长,唯一的例外是维吾尔族的“办事人员”比例在2000-2010年期间有轻微的下降(从1.94%到1.93%),但是,由于同期维吾尔族总人口和就业总人数增长较快⑧,维吾尔族“办事人员”实际人数仍从8.757万人增加到10.593万人。
第五,“商业与服务业人员”在1990年普查时曾被设计为两个职业组,2000年和2010年普查时则合并为一组。这一合并也反映出自改革开放后,我国的“商业”和“服务业”已经越来越无法加以区分了。
无论是1990-2000年期间还是2000-2010年期间,所有族群的“商业服务业人员”在各族总就业人口中的比例都在上升,但是,各族群的上升幅度是不同的。2000-2010年期间,藏族的“商业服务业人员”比例增长94.4%,壮族的比例增长86.3%,汉族的比例增长76.4%,蒙古族的比例增长63.4%,回族的比例增长40.5%。相比之下,维吾尔族的“商业服务业人员”比例仅仅增长8.4%,这个低增长率同样值得关注,因为甚至是同在新疆的哈萨克族从事商业服务业的比例也增长了53.3%。
笔者注意到,在2000-2010年这10年中,许多沿海和内地城市出现了由西北穆斯林族群(回族、撒拉族、东乡族等)开办的餐饮业(如拉面馆),形成了一个遍布全国城镇的清真餐饮业网络。但是,笔者也观察到,在北京由维吾尔族开办的餐馆却呈逐年减少之势,一些曾经由维吾尔族经营的清真餐馆也逐步转由回族或撒拉族经营。那么,究竟是什么因素阻碍了维吾尔族农村人员进入新疆和内地的商业和服务业?为什么维吾尔族很有特色和市场优势的清真餐饮业并没有在全国各地发展起来,甚至一些街头的食品零售(如烤肉串、切糕、哈密瓜、干果等)也呈下降趋势[14],这是一个需要我们进一步深入调查的研究专题。有一点可以肯定,这一客观现实对于改善维吾尔族的社会阶层结构和农村脱贫是非常不利的。
第六,另一个非常重要的职业是“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这就是通常所说的“蓝领”工人(包括制造业工人、建筑工人、采矿工人、司机等),他们是经过不同层次的专业培训并具有一定操作技能的体力劳动者,也是“第二产业”劳动者的主体。这些工人一般都有比较稳定的工作岗位,享有相应的退休养老、医疗保障等福利,通过企业工会组织和社会网络,他们的组织性和社会影响力一般高于农民。
1990-2000年期间,在表1的17个族群中,蒙古族、回族、藏族、维吾尔族、朝鲜族、满族、白族这7个群体的“生产运输工人”比例是下降的,其余10个族群的相关比例均有所增加。在2000-2010年期间,维吾尔族是“生产运输工人”比例下降的唯一群体,不仅比例从5.89%下降到4.55%,实际人数也从26.549万人下降到24.948万人。这一变化态势与我国其他民族的发展趋势形成鲜明的对比。同样居住在新疆而且也信奉伊斯兰教的哈萨克族,2000-2010年“生产运输工人”比例从4.79%上升到4.94%,实际人数从2.744万人增加到3.136万人。
那么,是哪些原因阻碍了维吾尔族青年加入“生产运输工人”队伍?第一个解释是,语言障碍和与文化传统相关的就业观念影响了他们受雇于已经与内地经济融为一体的制造业、运输业、建筑业等产业,但是,哈萨克族也面临几乎相似的问题,这又如何解释哈萨克族产业工人的持续增长?第二个可能的解释是,在哈萨克族聚居的北疆地区,采矿业和制造业要比维吾尔族聚居的南疆绿洲地区相对发达一些,因此,族群区域聚居和区域产业结构很可能是影响这两个族群劳动力成为生产和运输工人的主要原因。第三个解释是,在新疆各地特别是南疆的城镇,劳动力就业市场中存在以维吾尔族为对象的制度性歧视。如果存在这种民族歧视,在20世纪80年代、90年代是否也存在这样的民族歧视?还是在近10年里才逐渐产生的?这一现象又是由于哪些原因造成的?以上三种可能性对维吾尔族“生产运输工人”队伍人数的下降各自发挥了多少作用?如果希望改变这一发展态势,政府需要采取哪些具体措施?以上这些问题,都是需要在分析新疆民族关系问题时必须重视并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进行思考的。
第七,笔者讨论的最后一个职业是“不便分类的其他劳动者”。这个职业的人口总数规模并不大,1990年为31.768万人,2000年为44.273万人,2010年为69.691万人。这说明在市场经济和自主择业的体制下,中国社会中出现了一些“不便”分到以上七大类就业群体的人员,而且人数规模还在增长。在表1的17个族群当中,除了维吾尔族、壮族和朝鲜族3个群体之外,其他族群就业人员被归为这一类的比例都有所上升或保持不变。
二、我国部分民族适龄人口未就业的原因结构分析
1.2000年和2010年两次人口普查对“未就业人员”的分类。前面讨论的是部分民族就业人口的职业结构及其变迁,在这些职业组就业的人员之外,社会中还存在15周岁以上因各种原因未就业的人员。在2000年和2010年两次普查中,对于“未就业人员”的分类有所不同(参见表2)。这些“未就业人员”主要是城镇居民,因为农村居民中15岁以上除了“在校读书”者外,通常被归类为“农牧业劳动者”。
2000年人口普查把“未就业人员”分为七类:(1)在校学生:正在接受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并有学籍的人。(2)丧失工作能力:指因心理、生理残疾和疾病等原因丧失工作能力的人。(3)从未工作正在找工作:在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从未工作过,正在以某种方式积极寻找工作的人。(4)失去工作正在找工作:在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过去曾从事有收入的工作,普查时没有工作且正在积极找工作的人;普查时从事某种有收入的临时工作者不在此列。(5)离退休:已办理退休手续,依靠退休金生活的人,离退休后再参加劳动并取得报酬的人不在此列。(6)料理家务:从事家务劳动且没有劳动收入的人,农村中料理家务兼从事农业副业劳动者不在此列。(7)其他[15]。
2010年人口普查把“未就业人员”分为九类,其中的(1)在校学生、(2)丧失工作能力、(7)离退休、(8)料理家务和(9)其他,这五类与2000年的分类完全相同;而其中的(3)毕业后无工作,这与2000年的“从未工作”的内涵相同,直接反映学校毕业生的待业情况。2000年的“失去工作正在找工作”这一类根据失业的具体原因被细化为三类:(4)由于单位原因无工作:如职工因单位改制(关停并转)而“下岗”待业;(5)由于本人原因无工作:如职工个人主动辞职“下海”去从事私人经营或受雇于私人或外资企业,但因从业不成功而失业;(6)因承包地被征用无工作,即承包的耕地被政府征用进行开发建设,此后失去农业生产资料的农民。这种新的划分,有助于我们理解失业人员的具体状况并思考政府今后如何帮助他们实现就业的途径和条件。
2.我国部分民族“未就业人口”结构分析。从表2中17个民族“未就业人口”内部不同情况的比例结构来看,有几点值得关注。
第一,在2000-2010年期间,维吾尔族15岁以上的“未就业人口”总数从134.8万人增加到177.7万人,增幅为31.6%,这些人既没有参与农业劳动,也没有在其他非农产业就业。这些新增加的“未就业人口”当中包含了因多种原因而没有就业的人员。
第二,在全国15岁以上未就业人口中,“在校学生”的比例从2000年的20.85%增加到2010年的25.20%,这反映出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上高中和上大学的学生人数在显著增加。在表2的17个民族中,除了5个民族外,其他民族的“在校学生”比例都随着全国发展大趋势而有明显增长。值得关注的是,在这5个民族中,维吾尔族和壮族的相应比例下降幅度最大,维吾尔族从33.4%下降到26.49%,壮族从33.79%下降到27.35%,降幅均超过6%。与此同时,正是由于维吾尔族“未就业人口”总人数的显著增长,使得维吾尔族“在校学生”人数虽然在这10年期间从45万人增加到47.1万人,但在“未就业人口”中所占比例仍然大幅下降。
第三,在2000年,“丧失工作能力”这部分人员所占的比例,哈萨克族和朝鲜族最低(8.23%和9.46%),藏族的比例最高(32.11%),远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的15.63%,几乎占全体未就业人员的1/3。这一现象很可能与藏族居住在相对恶劣的高原地理环境、人口密度低及相对较差的就医条件相关,导致如此规模的“丧失工作能力”人口需要国家民政部门和社会保障部门给予特殊关注。到了2010年,藏族的“丧失工作能力”人口的比例大幅下降到24.1%。导致这一变化的原因需要进一步调查分析。
2000-2010年期间,在这17个民族当中,有12个群体“丧失工作能力”人口比例有所增长,如壮族从14.45%增长到22.15%,哈尼族从21.37%增加到30.53%,其原因需要深入研究。这些民族都分布在西南地区,是否与当地矿产等资源开发中人们多在开采厂矿打工易患肺尘病有关?从逻辑上分析,也存在着另一种可能性,即近年来当地社会保障事业逐步深入到少数民族基层村落,政府对于“丧失工作能力”标准的认定工作不断完善,投入的经费也不断增加,因此,在这10年里,有关部门(民政系统、基层政府)把原来没有统计进来的部分人员重新认定为“丧失工作能力”人员,因而使普查中的“丧失工作能力”人员数量和比例显著增加。这一假设是否成立,尚需要通过实地户访调查来加以证实。
第四,因为“离退休”而没有继续工作者的比例,汉族、满族、壮族、蒙古族、朝鲜族、瑶族、哈萨克族在2000-2010年期间有不同程度的增长,反映出族群人口老龄化和有较多公职人员这两个因素的综合性作用。其他民族均有所下降,其中白族和维吾尔族下降约3%,原因有待讨论,高生育率和人口年轻化可能是主要影响因素。维吾尔族实际退休人数变化不大(2000年为14.949万人,2010年为14.910万人),白族实际退休人数从3.503万人增至4.138万人。
第五,因为“料理家务”而没有工作者的比例,除了维吾尔族在2000-2010年期间有明显增长外,其他民族都在下降。2010年,维吾尔族“料理家务”者在“未就业人口”,所占比例(35.91%)是比例较低的朝鲜族(17.97%)的两倍。维吾尔族传统文化中的妇女家庭角色可能是城镇妇女在家“料理家务”的重要因素。由于传统上从事草原畜牧业,即使进入城镇后,哈萨克族女性“料理家务”的比例始终很高,在2000-2010年期间略有下降,从47.02%降至43.12%。
第六,2000年统计的“从未工作正在找工作”人员与2010年统计的“毕业后无工作”人员的实际范围应该大致相当,可以进行相互比较。2000年“从未工作正在找工作”人员在全国未就业总人口中的比例为5.63%,有6个族群(哈萨克族、朝鲜族、满族、回、蒙古、维吾尔)的比例超过了6%,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这6个民族中既包括了受教育水平、城市化水平较高的朝鲜族,也包括了相对水平偏低的维吾尔族。在2010年,所有17个民族“毕业后无工作”这部分人员在全体“未就业人口”中的比例与2000年相比都有显著下降。2010年,这一比例的全国平均水平为2.79%,这一水平的1.5倍为4.18%,比例比较高的3个民族为维吾尔族(4.17%)、满族(4.37%)和哈萨克族(5.93%),接近或超过了这一水平。
由于持有农村户口的初高中学生毕业后被统计为“农业劳动者”,“毕业后无工作”人员主要是持城镇户口的中学、中专或大学毕业生,这也从另外一个角度反映出维吾尔族青年在城镇非农产业就业困难的现实状况。导致他们就业困难的原因之一,很可能是在维吾尔族人口高度聚居的南疆地区⑨,当地学校中的汉语教学长期较弱,各级学校缺乏合格的汉语教师[16],学生也缺乏汉语学习的语言环境,而当地各项经济活动(制造业、运输业、服务业等)与内地的联系越来越紧密,许多维吾尔族中学毕业生掌握汉语的能力与当地就业市场上对劳动力越来越高的汉语交流能力的要求之间出现差距,从而导致他们就业困难。维吾尔族和哈萨克族毕业生在就业市场上存在语言问题,但是,相比之下满族并不存在类似问题,满族的毕业生待业比例为何这么高,需要引起关注和进一步调查分析。
第七,2000年,全国“失去工作正在找工作”人员比例为4.97%,高于这一水平的有汉族(5.08%)、满族(5.43%)、回族(6.19%)和朝鲜族(8.14%)。这4个群体受教育水平相对较高,同时,从事农业人员比例最低。“失去工作正在找工作”人员比例偏高可能反映出这4个民族具有比其他群体更高的职业流动性。
在2010年普查中,“(没有工作)正在找工作”人员根据不同原因(单位原因、个人原因、耕地征用)被分为3组,这3组人员的规模总和与比例,可以大致与2000年“失去工作正在找工作”这一组进行比较。2010年,这部分人员的比例在全国为4.55%,低于2000年的4.97%,表明全国整体的待业情况有所改善。在表2的17个民族中,有5个民族的相关比例有所下降(汉族、蒙古族、回族、满族、朝鲜族),其他的群体都有不同程度的上升。
在这三个以具体原因进行的分组中,“因单位原因无工作”的比例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78%)的是汉族、满族、回族、朝鲜族这4个务农人员比例最低的民族,而藏族是受“单位原因”而待业的影响最小的民族(0.23%)。“因个人原因无工作”的比例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27%)的有汉族、壮族和朝鲜族,接近这一水平的有回族和满族,这几个民族主要居住在中原和沿海地区,个人就业流动机会相对较多,因此,有较多的人员处于离开原有工作、正在寻求新工作的过渡时期。因为“承包地征用”而没有工作的人员,在“未就业人口”所占比例的全国平均水平为0.51%,汉族比例相同,而高于这一比例的有回族、维吾尔族、彝族、壮族、布依族、朝鲜族、白族这7个民族。这个分组的实际人数与所占比例,与近10年来各族聚居地区的城市化建设的不同进度有关,城镇拓展和基础设施建设必然会涉及农民承包耕地的征用。相比之下,高原、草原和偏远山区的人口密度很低,由于城镇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而导致征用农民承包地的情况较少,因此,居住在这类地区的蒙古族、藏族、哈萨克族、侗族、瑶族、哈尼族未就业人口归入此类的也就相对较少。
三、藏族与维吾尔族人口的跨地域流动
在一个实现了产业现代化和经济一体化的国家,国内不同地区的资金、能源、原材料、劳动力、生产设备、各种产品/半成品都在一个全国性经济系统内部根据市场需求和供给的变化进行跨地域流动,以追求对各种生产要素进行最合理的配置,达到降低成本和提高效率的经济目的,甚至许多行业都在不断提高国际化水平,积极参与跨国贸易和劳务输出。
由于历史原因以及地理运输条件的差异,我国西部许多少数民族地区曾经一度比较封闭,在经济上“自给自足”,语言和生活习俗的差异也一度为各族人口跨地域流动和迁徙造成障碍。近代中国的政治整合、经济发展和基础设施(公路、铁路)的建设逐步为打破历史上造成的一些族群的传统聚居模式创造了条件。我国各民族的传统居住模式各不相同,汉族、回族、满族等民族的人口几乎遍布全国各地,但是,如藏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傣族等民族则高度聚居,其中人口规模较大、语言和宗教与主流群体差异较大、人口分布在历史上高度聚居的藏族和维吾尔族需要给予更多关注。因此,笔者利用普查数据对这两个民族人口的地理分布变化进行分析。
我国在少数民族地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先后建立了5个省级自治区、30个自治州和120个自治旗县。新疆是维吾尔自治区,我国维吾尔族人口的绝大多数居住在新疆。除西藏自治区外,中央政府分别在青海、四川、甘肃、云南建立了10个藏族自治州(其中2个是与其他民族共建的自治州)和2个藏族自治县,以上这些自治单元共同组成了“藏族自治地方”,共145个县和3个地区。根据1982年人口普查统计,居住在以上“藏族自治地方”的藏族人口占我国藏族总人口的93.7%,1990年普查时仍占藏族总人口的93.4%,到了2000年普查时占藏族总人口的92.3%,2010年普查时占91.4%。这些数字说明我国藏族人口中有些成员正在缓慢地跨越传统居住区的边界进入其他地区,这一发展趋势与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一体化的大方向是一致的。
1.藏族人口的跨地域流动。表3介绍了1982年、1990年、2000年和2010年前后4次人口普查公布的各省藏族人口统计。除了上面介绍的“自治地方”之外藏族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这一指标,我们对“自治地方”之外藏族人口的绝对人数也同样需要关注。特别是2000年中央开始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来,随着基础设施(如青藏铁路)和能源建设项目的加快,大量沿海和内地企业进入我国西部地区,大量汉族流动人口也跟随这些建设项目来到西部,与此同时,也有一定数量的藏族和维吾尔族人口来到了内地和沿海城市寻找就业和发展的机会。对于来到西部的汉族流动人口已经有不少研究成果[17],本文关注的是到本族“自治地方”范围之外的藏族和维吾尔族人员,表3介绍了近4次人口普查数据中我国各藏族自治地区和其他省市的藏族人口分布情况。
1982年,在西藏和其它藏族自治地方以外生活的藏族人口为24.2万人,占我国藏族总人口的6.25%。自1981年藏区各地逐步推行家庭联产承包以后,陆续开始有部分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动到其他地区寻找就业机会,1990年,在西藏和其它藏族自治地方以外生活的藏族人口达到30.4万人,在这8年期间增长了25.6%,占我国藏族总人口的6.62%。到了2000年,在藏族自治地方以外的藏族人口达到41.5万人,这10年期间增长速度为36.4%,占我国藏族总人口的7.67%。我们在许多城市都可以看到有藏人在街角出售传统藏族首饰、佛像等工艺品,一些城市里还开办了藏餐馆。2010年,北京的藏族人口已经达到5575人。
2010年,在藏族自治地方以外的藏族人口达到54万人,占我国藏族总人口的8.6%。在2000-2010年期间,藏族自治地方以外藏族人口的增长速度为30.1%,与1990-2000年这10年的增长速度相比(36.4%),这一增长开始呈现放缓的趋势。从表3的数据中,需要关注的是,除西藏自治区和其他藏族自治地方以外的30个省区中,有13个省区的藏族人口在2000-2010年期间非但没有增长,反而有所下降。这些藏族人口下降的省区集中在东北三省和华南等地区,唯有在浙江和陕西两省的藏族人口有比较明显的增加,分别增长了1.63倍和1.08倍,具体原因需要进一步调查。此外,藏族人口明显增长的省份还有四川非藏区,增长了1.16倍。近些年,许多西藏自治区、青海、甘孜和阿坝的藏族干部来到成都附近购买住房,使成都市的藏族人口在2010年增至32332人,在邻近甘孜藏族自治区的雅安地区也增至27964人。形成明显对比的是,在青海、甘肃和云南3省非藏族自治地方的藏族人口并没有显著增加,可见,四川非藏区特别是成都(气候、饮食、文化氛围和当地政府的政策)对于藏族流动人口具有特殊的吸引力。
整体来看,在1990-2000年期间,藏族人口向自治地方以外的流动与就业曾经出现了一个较快的增长,但在2000-2010年期间,这一人口外流的势头明显放缓,在近半数省市藏族人口甚至有所下降。出现这些现象的原因是什么,需要深入调查。在普查中统计的非藏区藏族人口(54万)当中,第一部分是在政府部门就业的干部职工,在北京的中央机构(国家民委及下属事业单位如民族出版社、民族编译局、民族歌舞团等)和有藏族自治地方的省会城市(西宁、成都、昆明、兰州)都有一定数量的藏族干部职工,他们不属于流动人口。第二部分是政府安排的内地“西藏班”学生⑩。第三部分才是真正自发进入非藏区的藏族流动人口,他们主要来自藏区的农村和小城镇,而且所受的教育有限。这些藏族流动人口并没有进入沿海和内地城市的制造业、运输业、建筑业、服务业这些吸收了大量流动人口的行业(11),而街角摆摊卖工艺品这类行业只能吸收数量十分有限的从业人员,正是他们的这一就业模式限制了藏族流动人口在自治地方以外省市的持续增长。
2.维吾尔族人口的跨地域流动。表4介绍了1990年、2000年和2010年三次人口普查公布的维吾尔族人口分布数据。
在1990-2000年期间,全国所有省市的维吾尔族人口都有非常显著的增长,有的省市甚至增长了几十倍,在新疆以外省市的维吾尔族人口总数从1990年的15179人,增加到2000年的53771人,增长2.5倍。这显示出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实施和人口流动政策的放开,许多新疆的维吾尔族人员来到内地寻求就业机会,在全国各地城镇都可以发现烤羊肉串的摊点,有些维吾尔族开设了清真餐馆,拉条子和大盘鸡也开始为内地人所知晓,应当说这是一个可喜的发展趋势。
但是在2000-2010年期间,这一趋势开始出现明显的变化,虽然在新疆以外省市的维吾尔族人口总数从5.3万人增加到6.8万人(增长26.5%),但是在新疆以外的30个省区直辖市中,维吾尔族人口在16个省区直辖市中出现了负增长。维吾尔族人口出现较大增长的是浙江、上海、北京和天津,下降较多的是西藏、安徽、贵州、河北和青海。对于导致这些增长或减少的具体原因,还需要在这些地区开展进一步的调查和分析。
这些居住在新疆以外的维吾尔族人口,与前面讨论的藏族人口一样,也可大致分为三个部分。第一个部分是在中央机构工作的维吾尔族干部,主要集中在北京,2010年北京的6975名维吾尔族人口中,这些干部职工是重要的组成部分。第二部分是从2000年开始招收的新疆“内地高中班”学生,每年约5000人,学制中加上“预科”一年共4年,4年学制的在校生总数约为2万人,即使考虑到其他民族约占10%,这在新疆以外的6.8万维吾尔族人口中也是一个不小的比例。北京、天津、上海都开办了新疆“内地高中班”,这也部分说明这些城市维吾尔族人口增长的原因。“内地高中班”学生毕业后都进入内地大学就读,大学毕业后,这些学生大多返回新疆就业。第三部分是自发来到内地的维吾尔族,他们构成了人们在内地城镇中看到的烤羊肉串、卖切糕和哈密瓜等自行就业的人员。从整体上看,他们与藏族流动人口同样没有进入到内地城镇的制造业、运输业、建筑业等能够吸收大量就业人员的行业,所以他们当中的大多数人的就业与生活是不稳定的。
但是,近年来这些街头摊贩与消费者发生矛盾,以及“新疆小偷”的报道不时出现在各地报刊和网络上,非常遗憾的是,这些极少数人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使得新疆流动人口被整体“污名化”了,这就进一步限制了他们的就业机会与空间。一些维吾尔族流动人口遇到“租房难”、“看病难”、“就业难”等问题,这些因素使他们无法像其他汉族流动人口那样在内地和沿海城镇长期定居和生活。普查数据表明,2000-2010年期间在新疆以外省市的维吾尔族人口总数增加了1.5万人,但是,如果减去近2万多的“新疆内高班”学生(12),在内地的新疆维吾尔族流动人口的实际数字在下降。
与此同时,浙江、上海、广东、北京等省市维吾尔人口显著增长,可能需要从当地的一些具体政策和项目中找原因。一个可能性是,前面提及的“新疆内地高中班”的开设;另外一个可能性是,这些省市与新疆地方政府合作组织了跨省劳务输出。这些省市的开发区需要劳动力,新疆一些地方政府也在积极为解决本地劳动力待业问题寻找出路,因此,由政府出面组织维吾尔族劳动力的跨省劳务输出,已经成为南疆一些县实现“脱贫”的主要手段。笔者曾在南疆调查了县级政府组织的面向天津、浙江企业的劳务输出情况,如喀什地区疏附县在2007年上半年就向疆外组织劳务输出4000多人[18],与各省统计的维吾尔族人口相比,这已是不小的规模。在原来维吾尔人口基数很小的条件下,涉及几百人甚至上千人的劳务输出项目就可以显著提高该省的维吾尔族人口增长率。从整体上来看,由于维吾尔族的语言、宗教信仰、生活习俗与内地社会的差距较大,在新疆跨省务工人员与当地居民和其他汉族务工人员之间,很容易出现彼此之间的误解甚至冲突(13),加上近期发生在新疆一些地区的恶性暴力事件,这些因素都加大了今后组织跨省劳务输出的难度。在新疆的民族关系没有得到整体性好转的条件下,维吾尔族人口向内地城镇的流动与就业很可能呈现一个下降而非增长的趋势。
在国际和国内社会学界,“社会分层结构”和“社会流动性”始终是人们最为关注的研究主题之一。西方学者普遍认为,只有让中产阶级不断增长并成为社会的中坚,保持“两头小、中间大”的枣核形社会分层结构,才是一个稳定和健康的理想社会结构;同时,只有保持较高的社会流动性,使来自低层家庭的年轻人有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和社会的扶持实现向上的社会流动,这个社会才有活力并得到大多数国民的认可[19]。
近期国内媒体报刊针对当前中国社会阶层结构“板结化”的讨论,在民众中引起极大共鸣[20],人们在激烈地讨论各种“二代”(官二代、富二代、穷二代)现象。但是,对于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以来,汉族群体与西部少数民族群体(维吾尔族、藏族等)之间出现的不断加剧的“族群分层”现象,人们却很少予以关注。我国少数民族在全国性政治体制、经济规划、文化发展的各种战略讨论中始终处于“边缘化”的状态,他们微弱的声音很难被12.2亿人口的汉人主流社会和国家领导人听到。在一个少数民族人口为总人口的8.4%、民族自治地方占领土面积64%的多民族国家,这是极为不正常和十分危险的。在任何一个多种族、多族群的西方国家,“族群分层”和少数族群的社会流动模式也一直是社会学家的核心研究领域。当前正是中国处在一个社会转型的重要历史时期,国内社会科学界应当对我国少数民族的处境和社会流动性给予更多的关注。
人口普查为研究者提供了涵盖面最广、误差较小(14)的全国性调查数据,与任何局部地区的调查结果相比具有更权威的代表性。但是,由于普查问卷的调查项目有限,而且不向社会提供原始数据,因此,研究者无法进行更进一步的统计分析。好在这些有限的信息依然为我们提供了中国各族人口社会结构的大框架,也揭示出我国“族群分层”的基本发展态势。
本文通过对历次人口普查数据的梳理,对我国人口在125万人以上的17个少数民族的职业结构、未就业人员的原因结构进行了分析与讨论。在这些民族的职业结构比较和近20年里的职业变迁中,最引人关注的是新疆的维吾尔族。在2000-2010年期间,除了农业劳动者比例和人数显著增加,商业服务业人员比例略有增加之外,在其他的重要职业的就业比例都在下降。特别与其他民族形成强烈对比的,是维吾尔族“党政机构负责人”比例从0.84%下降到0.47%,实际人数从3.773万人下降到2.555万人,降幅达到32.3%。维吾尔族是新疆最主要的自治民族,人口超过1000万,在新疆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中的地位与作用举足轻重。在改革开放和西部大开发的进程中,这个群体的“族群分层”和“社会流动”的情况将会得以不断改善,还是正在持续恶化,这种发展趋势将会如何影响社会中的维汉民族关系,无疑是中央政府和主流社会必须予以关注的大问题。
本文最后一部分专门讨论了藏族和维吾尔族的人口地理分布,在1990-2000年期间这两个民族与全国人口流动的大趋势一样,有一定规模的流动人口自发来到内地和沿海城镇寻求就业机会和发展空间,但是在2000-2010年期间,这个向本族传统聚居区以外扩展的趋势明显放缓,甚至在相当一部分省市出现了人数下降的逆转现象。从世界各国的发展经验来看,通过经济一体化、劳动力市场化的发展进程,许多国家逐渐改变了各族聚居和彼此隔离的传统居住模式,在人员流动迁移并在新兴产业就业的过程中逐步增加了各族群之间的人际交往和文化交流,最终使各族群融为一个不可分割的经济与政治共同体。我们分析各民族的跨地域流动,必须把它放在国家政治与经济整合的大框架中,才能认识到它所具有的深刻意义。当然,社会发展、族际交流的过程并不会一帆风顺,有时会出现反复和低谷,这些现象的出现并不奇怪。但是,我们必须认真调查和了解这些现象之所以会发生的社会、经济、文化与政策原因,唯有这样,我们才能头脑清醒地及时调整政策,逐步创造条件来改善族际交往现状,努力把我国的民族关系引导进入一个良性互动的健康的发展模式,紧密团结13亿国民走向一个平等互利、共同繁荣的发展前景。
①据美国劳工部统计,全美劳动力总数为1.46亿人,就业1.38亿人,总就业率为94.5%。就业人口的行业分布是:农业800万人,占0.58%(实际可能为2%左右);非农产业1.3亿人,其中工业2100万人,占16%,服务行业1.08亿,占84%。(http://zhidao.baidu.co m/question/67739876.html)
②其他常用指标包括了族群受教育结构、人口城乡结构、劳动力行业结构、家庭收入情况、财产占有和消费情况等(参见马戎:《民族社会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33-235页)。
③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11年,江苏、浙江、福建、广东4省的农村居民年纯收入在8779-13071元之间,同期新疆、西藏、青海、宁夏4省区的农村居民年纯收入在4608-5442元之间。
④2000年及2010年人口普查采用“长表”、“短表”相区分的方法,关于职业的数据属于10%抽样样本的“长表”(2000年实际样本为总人口的9.5%)。本文对2000年和2010年人口普查公布的各职业人口的绝对数字,均乘以10倍,以便与1990年人口普查数据和其他数据进行比较。因此,根据2010年人口普查数据,在全国15岁以上就业人口中,“机构负责人”应为1268.8万人,“办事人员”为3093.9万人。
⑤哈萨克族是否存在知识分子和技术人员迁往国外的现象,这一因素的影响有多大,需要进一步了解。
⑥“民考民”考生是指长期在少数民族学校使用本民族语言学习各科、加授汉语课的少数民族学生,在高考中使用少数民族语言的各科试卷。另一组群体是“民考汉”,即长期在普通汉语学校使用汉语教材和授课的少数民族学生,在高考中与汉族学生一样使用汉语试卷。
⑦笔者在调查中也注意询问各企业不愿招收少数民族员工的原因,听到的理由多种多样,从设置清真食堂要增加经营成本到担心宗教文化差异会引起职工矛盾和加大管理难度,不一而足。总之,不是积极去促进民族之间的交往与合作,而是考虑管理的便利而回避可能发生的矛盾。
⑧我国维吾尔族总人口从2000年的8399393人增加到2010年的10069346人,增长19.9%,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7.26%),同期就业总人口也从2000年的4507840人增长到2010年的5482940人,增长21.6%,同样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7.15%)。维吾尔族快速增长的人口和就业适龄人口规模,也是近年来维吾尔族在城镇面临严峻就业问题、农业劳动者比例增长的重要原因之一。
⑨如和田地区维吾尔族占当地人口的96%,喀什地区维吾尔族占当地人口92%,基层农村几乎没有汉族。
⑩内地西藏班自1985年开始招生,2012年,内地西藏班在校初、高中学生为14900多名,分布在全国20个省(市)的79所学校。2012年,内地西藏班初中招生1540人。
(11)据调查,内蒙古的许多蒙古族流动人口在其他省市成功地在建筑业、运输业和服务业得到就业。参见马戎:《外出务工对民族混居农村的影响:来自内蒙古翁牛特旗农村的调查》,载《社会》,2010年第3期。
(12)新疆内地高中班近几年的招生规模为:2007年招生5000人,2008年招生5518人,2009年招生5500人,2010年招生6378人。2010年人口普查时,这些在校高中生为22396人。前几届的高中生毕业后约1万人几乎都进入内地大学就读。据了解,2013年新疆内高班计划招生9122人。
(13)众所周知,2009年乌鲁木齐“7·5事件”的导火索之一,就是发生在广东韶关地区维吾尔族劳务输出人员与汉族员工的斗殴。
(14)如2000年普查后的抽查表明,直接登记的总人口漏登率为1.81%(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2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