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产品反倾销预警支持系统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出口产品论文,支持系统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N945.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848—2007(02)—0119—05
一、引言
在我国加入WTO组织和面对区域集团化的新贸易形势下,对外出口贸易正面临扩大进入国外市场的机会。与此同时,我国出口产品也受到了国外贸易保护和国际贸易摩擦的冲击,美国、欧盟等国家和区域集团近年来对我国的反倾销接连不断,甚至有愈演愈烈之势,一些国家已对中国部分出口产品实施保障措施,规范了对进口中国产品采取防卫措施的程序。因此,在认真研究和遵循世贸组织规则和进口国有关经济、法律的基础上,加快建立中国出口产品反倾销预警监测体系,将对我国出口产品的安全保障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反倾销是有规律可循的,也是可以预警的。在愈演愈烈的国际反倾销实践中,许多国家都建立了相应的预警预报机制,如美国的“扣动扳机制度”、欧盟的“进出口产品预警机制”和印度的“大宗产品进出口监测机制”,台湾的“纺织品出口预警机制”等[1—3]。而我国在经济领域内的预警理论研究主要集中在宏观经济预警和微观经济预警两个方面,前者主要针对宏观经济运行景气预警,后者主要针对微观企业经营状况预警[4—7],而对行业性的出口产品反倾销预警涉及很少,现有研究仅从经济学角度探讨出口反倾销预警的基本原理。本文针对我国贸易出口状况和反倾销的法律实践,通过阶段预警法对这一问题进行研究,探索构建出口产品反倾销预警监测系统,为出口预警评价的计算机化、科学化和可操作化奠定模型基础和理论依据。
二、出口反倾销预警的阶段系统模型
(一)出口反倾销预警系统模型的结构框架
我国出口产品的自身特点决定了反倾销预警体系不同于其他类型的预警模式,而这些特殊性对出口反倾销预警系统设计的影响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我国出口产品种类繁多,出口地区分布广泛,但并不是所有的出口产品都有可能遭受国外的反倾销起诉或“特保措施”,并且对每一种出口产品建立预警监测既不合理也不现实,那么,将出口产品按行业分类,并从该行业内筛选需要监测的重点产品种类和重点出口地区就成为预警监测的首要阶段;其次,由于我国海关和国外海关出口产品编码不同,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将国外编码转换为国内编码,按国内编码分类商品和收集数据,建立行业预警数据库;再次,根据反倾销法律实践中不同阶段的不同经济主体行为,我们可以将反倾销预警分为两个不同阶段:第一阶段是由进口国产品的生产厂商、行业协会等组织向该国政府提交的受损书面申请阶段,该阶段的监测对象主体是进口国企业;第二阶段是由进口国政府的调查机关按照书面申请立案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进行裁定的阶段,该阶段的监测对象主体是进口国政府[9]。最后,反倾销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受经济、政治、法律等多方面的影响,所以预警系统也是一个考虑多因素的综合系统。
根据上述要求,反倾销预警系统应该满足:
(1)预警系统必须具备监测产品筛选功能。
(2)预警系统监测产品数据库的数据转化功能。
(3)预警系统应与反倾销法律的阶段性吻合,具备阶段性特征。
(4)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相结合的特征。
(5)不同出口产品的警兆的确定及警兆与警素之间的数量关系。
因此,依据我国出口的特点,结合反倾销的法律实践步骤,可以将反倾销预警的系统看作是由产品筛选阶段、反倾销调查阶段和反倾销裁定阶段三个阶段子系统组成的复杂预警系统。反倾销预警整体系统结构模型如图1。产品筛选子系统的目的是缩小监测产品种类和地区,突出出口预警重点,而调查子系统和裁定子系统是为了提供监测预警产品在不同阶段的警讯情况,为预警管理工作提供科学依据。从整体系统流程结构可以看出,预警监测分阶段进行,从产品筛选开始,对筛选出的监测产品按不同阶段监控,当监测产品通过该子系统时,系统发布预警警讯并将监测工作推进到下一个子系统,反之,若不能通过该子系统,则返回上一个子系统。这样预警就形成了一个动态循环监测系统。
图1 预警系统结构图
(二)反倾销预警的阶段子系统
1.筛选子系统
筛选子系统主要功能是根据相关信息,将一个行业内有可能遭遇国外反倾销的产品筛选出来,确定需要监测的产品种类。该子系统的筛选主要涉及两方面因素:筛选指标和指标权数。筛选评价可以通过多目标决策综合效用值模型进行。若某行业第
图2 预警筛选子系统结构图
2.申请子系统和裁定子系统
申请子系统和裁定子系统的主要功能是对已经筛选出来的监测产品进行阶段性监测。申请子系统主要监测国外企业是否会对监测产品提起反倾销起诉;裁定子系统主要监测进口国政府对起诉产品裁定的结果。申请子系统和裁定子系统的系统结构如图3所示。对已经筛选出来的监测产品,根据不同阶段的监测指标性质,对定量指标中的先行指标、同步指标,通过预测模型的支持对指标做出预测,而对定性指标通过专家预测评审,选用各类打分法确定,然后依据各个指标的预测结果确定一个综合指标值,最后根据不同产品的不同警戒阀值,依据一定的预警准则,确定监测产品的出口运行警度。
图3 预警申请子系统(裁定子系统)结构图
三、预警系统的阶段评价指标体系
反倾销预警系统中,各子系统在预警阶段所起的作用不同,各子系统的评价指标设计应突出该子系统的特征。同时,预警指标的设计既要考虑到指标体系的完备性,又要考虑到指标间反映预警主体的非重复性,尽可能使所建立的指标体系为指标集中的最小完备集。这样所建指标体系既涵盖了预警所需的主要变量,明确了警源,又剔除了对主体贡献不大的变量,达到了监测预警的目的[8]。
我国出口产品遭遇反倾销,既有宏观因素和微观因素,又有国内因素和国际因素。根据WTO《反倾销协议》对倾销的认定,影响进口国是否采取反倾销和特保措施不单有经济方面的原因,还有政治、社会方面的因素。例如,进口国同类产品行业的结构、行业发展周期以及进口国政府的产业发展政策、外贸政策、进口国国内利益相关集团的游说、进口国的外交政策等都会影响反倾销的实施。
我们以经济因素作为预警指标体系的主要基石,结合政治、社会等因素设计并发放问卷。问卷调查的对象主要是国内大学国际贸易、反倾销法律领域内的有关学者、各协会专业人士、政府有关部门人员、国内大型进出口公司代表。被测量的成员具有较多出口贸易的理论知识,对出口贸易摩擦有实际感受和经验。通过系统分析回收的问卷,我们构建各子系统的评价指标。(具体指标见表1)
四、预警系统的阶段警讯评价
预警系统的警讯评价是整个预警的最终目的,对于警讯的评价有很多不同的方法,例如:马尔克夫转移矩阵法、神经网络法、突变理论法、logistic回归法、T2控制图法等。这些方法主要依据数据模型的计算获得预警警讯,而在出口产品的预警阶段系统评价中,一方面预警指标中有定性指标,另一方面,我们在预警实践中发现某些定量指标的数据目前无法获得。因此为了获得监测产品在不同阶段的出口警讯状况,我们对预警系统的提出阶段和裁定阶段采用模糊综合评价法来获得警讯。
借鉴经济安全预警警级划分方法[5],我们设定预警评估等级为五级,分别代表高危、中危、低危、较正常、正常。根据Fuzzy理论[9,10],应用模糊综合评价法[11,12] 来构建出口监测产品的模糊判断模型,其基本步骤如下:
(一)建立专家评定小组
建立专家小组,并根据设定的指标结构模型,请评定专家按模型中各指标的重要性给出评判。
(二)指标权重计算(W)
用计量分析技术和数理分析方法,在专家小组评价模型判断下,获得各子系统的预警指标权重。
(三)指标的隶属度矩阵的确定(R)
(四)计算评价值(S)
在隶属度矩阵R获得后,可计算综合评价向量S。我们采用加权平均型模型:
S=W*R
(五)根据评价向量,按隶属度最大化原则确定监测产品在子系统中的运行警讯。
五、结束语
在出口反倾销预警系统的模型构建中,首先,我们通过筛选子系统有效地减少了监测产品范围,明确了预警目标,同时申请阶段子系统和裁定阶段子系统又分别区分了出口产品不同阶段的运行情况。其次,预警子系统指标体系的设计从经济理论、政治关系、社会利益冲突等角度出发,体现了反倾销产生的多样性。最后,对申请阶段子系统和裁定阶段子系统运用模糊综合评价确定了监测产品在不同阶段的警讯情况,有效地将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结合起来,为预警监测管理工作提供了可靠依据。但是,出口反倾销预警是一个复杂的系统,针对不同的产品、不同的出口地区,预警指标也应该做出具体调整。另外,模糊综合评价中的隶属度和权数确定以及权重在不同时期的变化情况是评价警讯精度的关键所在,对隶属度和权数确定也须根据实际情况将理论和实际结合起来运用。
收稿日期:2006—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