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含简单方法的复杂性方法_自我认识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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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哲学家埃德加·莫兰(Edgar Morin,1921-)在20世纪70年代就提出了复杂性方法理论,这在西方是较早的,而且这一理论在当前众多关于复杂性的学说中很有特色。它与美国圣塔菲研究所(SFI)提出的复杂性理论有别,后者较多涉及认识不同学科领域内复杂系统研究的具体方法,其科学性很强,而作为哲学家和社会学家,莫兰从一般方法论的角度提出认识复杂性的课题,其解决方法也涉及认识论和逻辑学的原则的领域。当然二者也有共通之处。圣塔菲研究所理论的核心概念是“秩序与混沌的边缘”,亦即有序性和无序性结合的某种适中点,这里是系统进行自组织活动的最佳区域(参见沃尔德罗普,第410-413页)。而莫兰早就提出无序性具有组织作用,自组织系统的活动是在有序性和无序性交混的条件下进行的(参见莫兰,2001年b,第159、173-174、202页。笔者撰有另文论述这一问题)。

莫兰曾从不同方面给“复杂性”下过定义,但他在《复杂思想导论》中作的下述定义发人深省(特别在当前有关“复杂性”的定义纷然杂陈、莫衷一是的情况下):

所谓复杂的东西不能用一个关键词来概括,不能归结为一条规律,也不能化归为一个简单的思想。换言之,复杂的东西也不能用“复杂性”一词来概括,被归结为一条所谓的复杂性规律,被化归为一个复杂性的观念。复杂性是不能够用简单的方式来加以确定并取代简单性的东西。(Morin,p.10)

从中我们可以看出莫兰是从批判人类理性运作的以简概繁的特点出发引出复杂性方法的,亦即,他定义复杂性不是依据对象由巨量的要素构成或者要素之间存在着非线性的相互作用等等,而是从认识论中理性的思维方式入手。理性运作的基本功能就是以简要的概念来概括繁多的经验事实。理性的这个特点依不同的条件既是其优点,也是其缺点。就其优点而言可以简要地提出下述两个方面:其一是从庞杂的感性经验中只须归结出较少的规律加以遵循,那么作为无限大千世界中的有限存在的人类就能在与世界打交道的实践中以简驭繁,从而节约精力和提高效率;其二是理性愈是能用较少的终极实体和基本法则来解释世界万象,世界才表现得愈是统一,这也符合人们关于世界统一性的理想观念。莫兰认为这种方法在经典科学中发展到登峰造极的地步,它至今在人类事务的处理中仍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形成“合理化”观念的基础。

这涉及从伟大的科学家牛顿到爱因斯坦都崇尚的科学方法中的简单性原理,它确实在历史上引导自然科学创下辉煌的业绩,这说明它有它的适用性。简单性原理所派生的简单性方法主要就是化归或还原的方法,即把表现为多种因素集合体的对象化归为很少的一、二种决定因素作用的结果,或把复杂因素还原为简单因素(如把生物现象还原为物理-化学现象)。但是特别自20世纪后半叶起,科学家们发现很多研究对象抵抗还原方法的应用,而用还原方法处理了的某些问题遗下流弊。这表明简单性原理的应用范围是有限的,而当它在其适用范围之外硬性使用时,往往导致莫兰指出的简单化方法的两个弊端:或者使某一研究领域内的研究片面化(如使人类学研究生物学化),或者使不同研究领域内的研究彼此隔绝(如使人类学研究和生物学研究互不相干)。

有人说简单性原理的采用是由于科学家具有客观世界本身含有秩序性、规律性和统一性这一信念,而实际上这也是与人类理性运作的基本功能有关,那就是理性在对客观世界的认识活动中力求从无序性中抓取有序性,从变动性(偶然性)中抓取稳定性(必然性),从复杂性中抓取简单性。而现在我们知道这种理性运作并不能在客观世界中通行到底。因为已知有复杂的对象拒绝向简单性的方法就范,它们的决定因素是多元的而抗拒被化归为一元。另外,莫兰特别指出热力学第二定律揭示了在宇宙深层潜藏着一种自发的无序化的倾向,这就说明世界的本质不仅是有序性,而且还有无序性——世界并不是一个严格决定论的系统,这也表明简单性的认识方法、思维方式没有绝对的有效性。当然世界的本质也不是纯粹无序的,在那种情况下理性的活动将完全无法展开。它是有序性和无序性的交混,这就决定了只适于认识纯粹有序的世界本质的简单的理性主义必须复杂化。

总之,莫兰提出的“复杂方法”的理论是理性反思自身固有的特点在认识复杂对象的实践活动中造成的不适应而产生的。那么,既然简单化是理性(更确切地说是“操作理性”)本身固有的内在的(在某些条件下的)缺陷,理性又怎么能够修正它呢?回答是:理性能以发现自己缺点的基础就是它据以征服自己缺点的基础。人类理性能够发现自己在认识实践活动中的不适应之处,表明它是一个能动的、自组织的事物。在康德的认识论学说中“操作理性”是以“知性”的名义出现的,他所说的“理性”以范导知性为职责,即不是以认识客观对象为任务,而是以理性的自我认识和自我组织为任务,我们命名它为“反思理性”。在黑格尔辩证哲学的庞大体系中,人类理性的自组织活动得以充分展开。在作为其核心的三段式中,“正题”代表操作理性的运作,它建立一个观念;“反题”代表反思理性的运作,它发现了建立的观念的限度;“合题”代表“重组理性”的运作,它通过克服已发现的局限性使观念进一步完善化。黑格尔认为这种自我创造的存在才有无限发展的可能性。“反思理性”和“重组理性”的运用可以使简单性的理性方法复杂化起来。我们也可以说相对于操作理性而言,反思理性和重组理性代表着复杂理性,后两者是复杂性方法在人类理性中存在的根据;或者说,注重于操作理性的使用的理性主义是简单理性主义,而注重于反思理性和重组理性的使用的理性主义是复杂理性主义。

那么,反思的和重组的理性怎样使操作理性的简单运作方式复杂起来呢?对此莫兰没有提出一个统一的普遍有效的矫正简单性方法的复杂性方法,因为那样做实际上是提出一种新型的简单性方法。从实质上说,复杂性方法作为对简单性方法的批判、修正和补充,是围绕着简单性方法对于认识复杂对象的不适宜之处而展开的,而且具有不止一种形式。我认为它至少可以归结为下述三种形式。

第一种形式是,认识复杂对象不是借助于唯一的理论系统,而是借助于两个以至多个并列的彼此独立的理论系统。何以如此?这或者是由于认识有关对象的统一的理论系统还没有形成,或者是由于世界本来是有序性和无序性的交混或间杂,在认识层面导致逻辑性和非逻辑性的间杂,以致在对该复杂对象的研究上不可能形成统一的理论系统。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只有满足于从分散的多个理论系统出发来认识同一认识对象,而使不同的认识结果互相补充。这个方法可以叫做“多观点”的方法,其中也牵涉到多学科的综合研究。

比如莫兰在人类学研究中指出:“原人进化过程不能仅仅被设想为生物进化过程,或仅仅是精神进化过程,或仅仅是社会文化进化过程,而应当被想像为是遗传、环境、大脑、社会和文化的相互干预产生的复杂的多方面的形态发展过程。”(莫兰,1999年,第43页)另外莫兰还经常提到人类本性的复杂的统一性:人既是族类,又是个人,还是社会;“这个模式牵涉到另一种多中心主义,也就是我们熟悉的族类、社会和个人之间的多中心主义。过去人们把这三项分隔开来,使生物学研究族类,心理学研究个人,社会学研究社会。人们曾经一会儿宣称人类的真正的现实是族类的特点,一会儿宣称它存在于个人之中,一会儿宣称它存在于社会之中。但是现在应该懂得它不仅存在于这三项中,而且存在于这三项的相互关系之中。”(同上,第176页)这种多角度、多层次、多学科的综合研究当然蕴含着多观点的应用,多观点的应用必然导致人们据以出发研究对象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的增多而不是减少,而且莫兰特别指出要允许这些不同观点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之间存在矛盾性,他经常用“互补、竞争和对抗”来描述它们之间的关系。比如他指出,从不同侧面看系统的基本性质,“整体大于部分之和”和“整体小于部分之和”这两个规定性都是存在的。(参见莫兰,2002年a,第98-109页)

这个复杂方法与莫兰所说的应用“宏大概念”(macro—concept)来认识对象相通。宏大概念是由若干不同的基本概念或观点组成的概念网络(莫兰称为“星座”),作为组成单元的概念或观点之间存在着互补、竞争和对抗的关系,而它们每一个又揭示出复杂对象性质的一个方面。比如莫兰提出用“有序/无序/互动/组织”的四元宏大概念来理解宇宙中的一般存在(参见同上,第34-38页),也就是说我们应该轮流用“有序”、“无序”、“互动”和“组织”的基本观点来考察对象。总之,这个认识方法与经典科学中认识方法的简单化和一元化的特点正好相对,而具有复杂化和多元化的特点。但它的复杂化不是人为地制造不必要的复杂性,而是力图具备足够的认识视角来避免前一认识方法在认识复杂对象的活动中可能导致的片面化或肢裂化的后果。

第二种形式与下述情况有关:被认识的对象是无序性因素大大超过有序性因素的一种形势,亦即在其中偶然、随机的因素超过了必然、稳定的因素,以致对于被认识对象的理论系统甚至不可能形成,这时认识对象的复杂性方法作为最没有方法的方法就是策略或对策(strategy)。有序性使我们掌握对世界的规律性的认识,无序性则经常使我们面对意想不到的情况。在这种情形下,主体就是要能够依据存储在记忆中的大量关于对象的片断的有序性的知识来预测或然的发展前景,同时还要及时在行动中途根据遭遇的意外变化修改预拟的行动方案。这正是我们大部分生活中所处的情景。在这种环境中所采用的简单性方法莫兰称为程序(program),它就如我们在固定的形式系统中所作的逻辑运演。莫兰说:“程序由一个预先确定的行动序列构成,它只能在包含着很少的随机性和无序性的环境中付诸实施。至于策略,则是根据既有确定性又有随机性、不确定性的环境的条件而建立的,人们在这个环境中行动以求实现一定的目的。程序是不能改变的,在出现预料之外的情况或危险时它只有中止。策略则可以根据在执行中途获得的信息改变预定的行动方案,甚至创造新的方案。策略可以利用随机事件,比如拿破仑在奥斯特里茨战役中利用了天下大雾的机会。”(莫兰,2001年b,第174-175页)程序有着在实行中比较省力的优点,但是它无法利用在事物的随机发展中可能出现的有利机遇。

策略说到底是能动主体面对随机形势的灵活应对的能力。这倒是应付复杂环境的一种最基本的能力,包括为了实现主体目的主动地进行试探,立足于有序性组织无序性,力图创造实现主体目的的有利形势。在《迷失的范式:人性研究》中,莫兰谈到原人进化为智人的核心是大脑的复杂化,在这个过程中被先天地编制好程序的刻板的行为(本能)在衰减,而向自然的和社会的环境的信息极大开放的可塑的后天的组织性智能在增长。“大脑愈是复杂,它愈是构成一个行动和行为的策略性-试探性智能的中心,它愈是较少受到行为的遗传程序的刚性约束,较少对环境的刺激作出单义的回答,因此它与遗传系统和环境系统的关系更加复杂和随机,它愈是善于利用随机事件,愈是以试错法行事”(莫兰,1999年,第100页)。“它的约束被减少了,相应地它的组织能力,特别是应变能力增加了。”(同上,第101页)生活在有序性和无序性交混的世界上,这种灵活应变的能力甚至比刚性的理性推理的能力更重要,它是进行学习的不断的自我再组织的能力:“由于无序、伴随无序、对抗无序”而工作(参看同上,第97页),使主体“学会在散布着确定性的岛屿的不确定性的海洋中航行”。

第三种形式:在一个把无序性因素忽略不计,只考虑到有序性的复杂环境里,有关的复杂性方法的实质是要揭示正在应用的理论体系的适用限度和相对性。操作理性在依据作为自身具体存在基础的形式理论系统进行运作时,往往看不到该理论系统适用的边界,从而倾向于把它看作是自我完足、绝对有效的。实质上前述公理化体系的完备性的要求是不能被满足的。哥德尔不完全定理指出:具有一定复杂性的形式逻辑系统不可能是完备的,因为在它内部至少有一个正确的命题不能被证实。这揭示了经典形式逻辑学的不可弥补的缺憾,亦即操作理性的无法避免的缺点。塔尔斯基提出一个等价的语义学定理:一个语言系统的真理的概念不可能在该语言系统中被表达,而只能在其元语言系统中表达。莫兰高度评价这两个定理的意义(参见莫兰,2002年b,第203-207页),指出这表明经典科学的简单的理性主义必须变成复杂的、动态的、开放的。哥德尔不完全定理揭示的形式系统固有的盲点或空洞只能在元系统中解决。元系统是一个比系统在证明手段上更加有力、在内容上更为丰富的形式系统,它包含了系统成立的条件或其前提的根据。但是任何建立起来的元理论系统,根据哥德尔不完全定理,又具有它自己内在的盲点、空洞,这个缺陷又需要在元元系统中加以解决。因此没有任何理论系统是圆满完成的,理论须要不断向高层次发展,而“反思理性”和“重组理性”在其中操持其事,使理论在不断的自我改组和自我更新中保持其活力和青春。

现代知识分子往往是在某一学科领域内培养出来的专门人才,因而他们对实践对象作出的考察往往带有专业化的特点,具有一定的适用范围。如果对此不自觉,把考察对象的结论应用于其适用范围之外,有时会导致灾难性的后果。为了避免这种盲目性,就要学会批判性地反思我们各自行动凭借的基本原理,发现这些原理和环境中其他基本决定因素相互制约的关系,莫兰把这称为认识的“背景化”(contextualisation)。(参见莫兰,1997年,第183页)当这样做时我们就在运用他所说的“用双目观物”,即既在系统的视界内又在元系统的视界内考察被认识对象,这样我们胸中就能了然于我们对对象所作的认识结论的前提条件和适用范围。另外,莫兰还提出过“把认识者包含在他的认识活动之中”的原则(莫兰,2001年b,第15页),这在我看来有比一般的诉诸元观点更深刻的含义。因为这样做不但实现了认识者的必要的自我相对化,而且实现了操作理性和反思理性的相互作用。不错,认识主体对认识对象的结论(这涉及关于对象的理论系统)是被他本人的思想观点(这涉及前一系统的元系统)决定的,因此了解主体的思想观点的特点和限界有助于了解他对于对象的结论的特点和限界。但是另一方面,当主体意识到既有思想观点系统的限界时,他实际上已上升到这后一系统的元系统的范围内。形式逻辑的方法不能表现自我作用的关系,因而在它那里元系统对系统的关系似乎是外在的。实际上由系统到元系统的挺进是人类理性通过自我修正而自我发展的过程,它是由操作理性和反思理性的交替工作完成的。元系统是相对于系统而言的,元系统由反思理性唤起和发现,而在每个系统中的分析工作还是由操作理性来进行的。具体地说,认识主体把自身作为对象引入认识活动中时是依靠反思理性,而在对构成自身的思想观点进行分析时则是用操作理性。(一个自我循环的怪圈!)在形式逻辑学中理论由系统向元元元……系统的不断外延发展,其实只是得力于操作理性和反思理性在吸取环境条件基础上的相互作用,“重组理性”就是在高层次上的“操作理性”。因此,操作理性和反思理性的相互作用揭示了人类理性的自组织发展的机制。

那么简单性方法和复杂性方法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呢?莫兰说过:“复杂性思想不是简单性思想的对立面,它把后者加以整合。”只有从简单性的观念出发来看,简单性方法和复杂性方法才是彼此排斥、互不相容的;而因为复杂性观念是包容其对立面的,所以从它出发来看,复杂性方法把简单性方法加以相对化而包含于自身之中。在某种意义上,两种方法也是“互补、竞争和对抗”的。这是因为正如上文提到的,简单性方法的应用在科学史上取得过辉煌的成就,这说明在自然界中存在着它的有效性的根据。世界的终极性质究竟是什么?是统一性还是多样性?是有序性还是无序性?这是世界本质中难以解决的二律背反问题。但是我们观察到科学认识的发展是沿着两个基本方向进行的:一是发现存在于不同领域的现象的某一方面的同一性,从而建立概括它们共同本质的普遍规律,这使得世界趋于统一化,如法拉第、麦克斯韦发现了电场和磁场的统一,麦克斯韦发现了电磁波与光波的统一,爱因斯坦发现了质量和能量、惯性质量和引力质量的统一等等,这些都鼓舞了人们建立世界大一统图景的理想。二是觉察到某些已知的普遍规律的适用限度,并在这个限度外发现了由新的规律支配的新的领域,这使得世界趋于多样化,如科学家发现宏观领域的物理学规律在微观领域内应用受阻,观测微观粒子的行为会遇到测量仪器与被观测客体的不可控制的相互作用,以致于主体和客体不可分割,另外严格决定论的因果性法则被对于随机事件的统计描述所取代……这些是与宏观领域中的物理规律相悖的,因此有人主张把客观物质世界划分为不同的层次,在不同的层次有不同的规律起作用。上述事实说明简单性方法和复杂性方法在客观世界中都有它们立足的基础,因此应当允许它们在各自有效的范围内运作;当然我们承认,在发展至今的人类实践活动中复杂性方法愈益占据中心的地位。总之,复杂性方法的提出不是为了消灭简单性方法,而是为了打破简单性方法独占的一统王国。复杂性方法划出了简单性方法运用的限界,它的职责是在简单性方法超越其限界运用时警告它退回去,并由自己来耕耘后者力所不及的疆域。这是真正复杂方法的内涵,它把简单性方法作为一个特例包含在自身之中;它是在二者并驾齐驱时保持着二者之间张力的方法。

莫兰提出复杂方法理论是为了反对从17世纪形成的经典科学中产生的“简单理性主义”的方法论,实质上他执行的哲学任务并不是新的,19世纪恩格斯在建立辩证唯物主义哲学的时候,就提出了纠正深受经典科学影响的17、18世纪的机械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问题。为什么经历了一、二个世纪后还要提出这个任务?我想这不能不与简单性方法在客观世界中有其适用基础,另外它又表现了我们操作理性的本质(或本能)有关,因此它是不能被消除的。而它在运用时又对自己的限界无意识,而常常自发地蔓延到适用限界之外,甚至把自己绝对化,因此在人类思想领域中对它的批判意识也总是存在。回顾思想史,我觉得从某种意义上说,辩证法就是作为复杂思想方式产生的,与作为简单思想方式的机械论意义上的形而上学相对。从辩证法的开创者说起,中国的老子提出“物极必反”,不就是为了反对直线式的简单思维方法吗?古希腊的赫拉克利特提出“对立面的和谐”,不就是为了反对“是则是、否则否”的僵硬割离的片面性的简单思维方法吗?因此我认为简单思维方式和复杂思维方式的对立自古存在,而且还会永远延续下去。现在我们应该对这种情形有自觉的认识,而处理之道也只能是经常让反思理性来纠正操作理性,发挥复杂性方法对简单性方法的监督作用,或者如上所说保持简单性方法和复杂性方法之间的张力。

从某种意义来说,当前的关于复杂思维方式的理论就是辩证法的一种当代形态。下面我提出复杂思维方式的三个基本规律——非线性规律、互补性规律和自组织规律。在这里,线性规律揭示简单情况,而非线性规律揭示复杂情况。后者表示在一个对象的发展过程中,它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组成参量的变化不总是呈正比例关系的(如果是那样的话,只消用一个规律就可以概括尽该对象的动态发展过程),而是在对象演变的一定时刻,当一个参量仍作量的渐变时,另一个参量会作质的跃升,从而使对象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那时会有另一个规律来支配它的发展过程。因此,非线性规律指示我们不要随便把某类对象的某一规律的作用绝对化,而要关注它的成立条件和适用范围。另外,元素之间的非线性的相互作用引起在整体上产生涌现,所以适用于元素的规律与适用于整体的规律是不同的。关于互补性规律,杰出的物理学家玻尔在微观物理学领域提出了“互补原理”,即:基本粒子的波/粒二象性只能在互相排斥的实验条件下表现出来,关于它们的理论描述不可能统一在一个图景中,而只能用互相排斥的概念来反映;但是这两个概念又缺一不可,只有它们的总体穷尽有关微观客体的一切可能知识。这个原理在关于复杂对象的认识方法上也有指导意义。复杂的认识对象有时表现为不能用统一的理论逻辑体系来解释,或者说解释它的理论不能在逻辑上形成一个统一的形式系统,有关的理论从不可彼此化归的不同的基本原理出发,形成彼此独立的两个或更多的系统;但是从它们推导出的关于认识对象的不同结论,揭示了对象不同方面的本质而互相补充。这其实就是前文所说的“多观点”的复杂性方法,其对应的单观点的认识方法就是一种简单性的认识方法。最后,自组织规律意味着一个循环的运作过程,主体面对复杂多变的客观世界,有时应想到为了适应于更好地改造对象首先必须改组自身(改变观点、方法)。这涉及反思理性对操作理性的自我审视——认识主体经常反思和检查现有理论思维前提的不足之处,不断力图修正、完善和发展它,这相当于我们上文讲到的有关元系统观点的复杂性方法。而相对的简单思维方式就是满足于在一个理论系统中从现有的基本前提出发进行推导、运作,亦即一般操作理性的工作。总的来说,线性规律和非线性规律、单向度规律和互补性规律、被组织规律和自组织规律可以共存,分别运转于各自有效的范围。复杂性方法把简单性方法作为一种特殊的极限情况包括在自身之中,这构成真正的复杂性方法、复杂性观点,正如莫兰所说:“复杂性是简单性和复杂性的统一。”(Morin,p.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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