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台湾档案学的主要思想——范金波《现代档案管理》与靳元龙《档案学》比较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档案学论文,台湾论文,档案管理论文,思想论文,靳元龙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档案学在台湾是一个较小的实用性学科,高等教育中甚至没有一所档案学专业,而仅有某些学校开设有关档案管理的课程,这说明在台湾档案学是不受重视的。但几十年来仍然有一些学者、专家孜孜不倦埋头于此,出版了十余种有关档案管理的教材。如:周连宽《档案管理法》、倪宝坤《现代档案管理学》、王征《中文档案管理学》、张泽民《档案管理学》、《科技档案管理学》、张树三《中文档案管理概要》、范金波《现代档案管理》、靳元龙《档案学》。台湾现代档案学主要继承了民间时期档案学的传统,实质上把台湾档案学称为档案管理学更为恰当。
台湾档案学研究的薄弱,与整个档案管理处于分散状态、没有形成统一制度有直接关系。台湾仅有一所某种程度上可以看做档案馆的国史馆。一些有识之士也在呼吁建立统一档案管理制度,颁布“档案法”,但毕竟未成事实。
限于资料,本文想通过范金波《现代档案管理》与靳元龙《档案学》两本著作(以下分别简称范著、靳著)的比较研究,探讨现代台湾档案学的主要思想。我认为这两本著作各有特色,有一定的典型意义,能够反映现代台湾档案学的主要思想与观点。〔1〕
一、关于档案学
范著没有专门论述。而靳著则对档案学阐述甚详,他认为:“档案学,是研究、分析、处理所有公众事务过程中,所产生的单元性记录资料——案卷——由发生至于结束及对其他事务影响现象,进而发现其管理之最佳方法的专门学科”。〔2 〕他将处理一个问题而形成的的一套档案文件,即案卷,做为档案学研究分析处理的基本对象、亦即档案学研究的主要对象,档案学的目的就是发现档案管理的最佳方法。
靳元龙认为研究档案学虽然需要与国外档案学作比较、参考,但“总应以自己的历史文化为背景,作为论说它的基本依据”。〔3 〕这是相当正确的。他还认为作为一种理论,档案学本身有自己的特点,它的理论既有“理论基础”又有“管理实务的验证”,而且理论一般来说比较稳定,应力求系统流畅,而实际的管理技术则具有可变性,“往往在同一理论之下,可以有多种实务作业”。〔4 〕对档案学的这种理解和划分是符合档案学科特点和档案学实际的。同我们把档案学体系划分成“理论档案学”与“应用档案学”可以说不谋而合。
二、关于档案的定义
范著与靳著关于档案的定义各有特点,对我们探讨档案的定义很有参考价值。范金波首先引用了其他档案学著作的观点,如周连宽《档案管理法》:“所谓档案系指处理完毕而存贮备查之公文也”;倪宝坤《现代档案管理学》:“凡机关、团体、企业以及个人于活动中所产生之文件,图片、实物及一切文书资料等等,不问其外形特征,经过行政处理手续与立卷程序,保存于机关档案室,以供政务稽凭者,谓之案卷。一俟效用完毕,经鉴定有永久保存之价值,移转档案管理机构保管,备国民研究参考者,谓之档案”;张树三《中文档案管理概要》:“档案系指依据档案管理程序,加以整理收藏,可供借调查考的各种案件,”等。然后归纳总结,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凡机关、团体、企业以及个人活动中,其所产生的文件、图表、实物及一切公文书等资料,不问其外形或特征,由公私机关完成行政处理手续后,即送收发室收发人员直接归卷管理者谓之文卷(又称临时档案),已经结案或无法结案之悬案,留备各幕僚机关共同应用之文卷,保存机关案卷室以供稽凭应用者,谓之案卷(又称中心档案),在行政上已失时效,经鉴定有永久保存价值,移转档案管理机构保管,以备研究参考者,谓之档案(又称永久档案)”。〔5〕他把档案分成文卷,完成行政处理手续后直接归卷, 即同我们把文书叫做临时案卷;把机关保存的称中心档案;移交档案部门永久保存的谓永久档案。
靳著不仅引用了一些专著中有关档案的定义,他还引用台湾出版的《国语辞典》中有关“档案”的解释:“一、公文书经保管庋藏,以备查考者。二、机关资料的组合。三、指官厅或团体所藏,含有公证价值的手写或印刷文书而言。”靳著集合以上观点,认为过去对档案这个词,有从字面上解释的,也有从内涵解释的,更有从运用价值和处理程序解释的。他提出可以从“广义”、“狭义”两个方面来解释档案的定义。〔6〕广义的解释,档案“是泛指一般经过文书处理程序, 包括公私机构、工商、企业团体或个人的文件,对某一事件认为已经结束或结案,而予以分门别类的贮存,留备以后参证者”;狭义的解释则“专指政府机构于执行其政务活动中所产生的文件,对每一个案办理经过的原始记录”。可以看出,范著与靳著在档案定义上有些区别,特别是范著对档案划分很细,把几个过程讲得很清楚,对我们有一定的启发。
三、关于档案起源与价值
范著论述十分简明,他认为档案起源与文字有直接关系,“人类自有文字时即有档案,我国自甲骨文出土之后,从象形文字至今已有三千年以上”。〔7 〕这种观点与大陆关于档案起源的阶级——国家——文字的观点相近。
靳元龙在档案起源的论述中,强调“档案的实质,早已在文字发生以前或者文字发生同时存在。因为档案之本身,亦始于文字的记载或实物的保存”。〔8〕他的说法实际上很不确定, 没有明确什么是档案的实质,而且又连用几个“或”,使人感到他对档案起源没有明确解释。他同时又说,历代流传下来的简册、图片、金石器等古物就是历代的档案资料。这样范围明确了,起源问题仍然不清楚。
范靳两人的观点虽有差别,但基本上接近于甲骨档案是中国档案起源的结论。
在档案价值问题上,范著更重视档案的行政价值,而靳著则对档案的史学价值尤其关注。范金波认为档案工作的目的,最主要是为了提高机关的行政效率,“档案管理是否行宜,影响行政效率至巨至大,故运用科学方法来管理档案,实为提高行政效率的要务。”〔9 〕他把档案的价值归纳为行政稽凭、法律凭证、史料研究和研究资料。
靳元龙从中国历史著作的撰制过程考察,通过司马迁作《史记》、司马光作《资治通鉴》来论证:“有完整、真实的档案资料,才有真实的历史。”〔10〕零散的历史档案,经过专家学者的考证、分析、再予以分门别类地叙述,就成为历史本身了。他的说法具有一定的说服力。他还承认档案在行政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四、关于档案组织制度、体制
台湾没有统一的档案管理机构,因此也就不可能有统一的管理制度和管理体制。国民党中央政府机关主要遵循《行政院档案管理办法》,台湾省市机关则多根据《台湾省政府及所属各机关档案管理规则》办理,各机关也多有自己的档案管理具体规章制度,而私营企业、公司等管理制度则不统一。
范金波认为各机关档案组织应根据机关大小、业务需要及档案状况,设置档案管理职位及场所,档案部门应与文书收发、图书资料部门密切配合。但他对档案组织体制论述很少。
靳元龙对此有较详细的阐释。首先他分析了“档案制度”与“档案管理制度”的不同。档案制度是处理档案业务过程中一种共同遵守的理性观念,是建立档案管理制度的心理建设。档案管理制度则属于专业的知识层面,讲求技术性的灵活运作,是档案管理成败的关键。档案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下述内容:“一、专业人才与健全的组织;人员要量才适用。二、制式化的设备。三、流畅的作业程序。四、严格的作业纪律,合理的工作分配。”〔11〕
靳元龙对档案管理体制问题有较深入研究。国民党政府行政院研究考核委员会调查材料表明,在100 个单中档案组织隶属于秘书部门者占20%、总务部门者占20%、文书部门者占28%、独立部门22%,其他10%。国民党政府行政院曾建议“档案管理部门,列为独立技术单位,在行政上隶属于机关首长,受机关首长监督指挥,在技术上受上级主管档案单位之指导考核。”〔12〕他认为这在台湾很难行得通。
他主张隶属关系可采取三种形式,并分析了三种不同形式的利弊,读来很有启发。第一种形式是隶属于机关首长,地位较高,具有权威性,工作人员士气高,因而工作有效率,且易于保密,但机关首长不一定能顾及档案工作;第二种形式是隶属于总务部门或文书部门,这是一种传统形式,他认为这是最不合适的形式,总务部门多为事务性、勤务性工作,文书部门仅处理机关文书,乃“公文之流水通道”。而档案部门是保管档案的机构,两者职责区别很大;第三种形式隶属主任秘书或秘书室主任,优点较多。他并引用倪宝坤《现代档案管理学》中的观点作证据,倪认为:“其组织应隶属于秘书部门较为适当,因秘书为行政机关之弼助,案卷管理部门由其管辖,既便统擅,又利保密”。〔13〕这种观点与大陆档案学观点差别较大。
台湾政府机构也意识到加强档案统一管理的重要性,行政院1985年编印的《档案管理手册》在“总述”第一条对档案组织机构有明确规定,各机关应设置档案管理单位(人员),档案统一管理制度,以统一管理方法管理档案。第二条规定档案管理人员之设置。参照行政院所属各机关(总务)人员员额设置标准之规定。这说明台湾国民党政府也开始重视了有关问题。
五、图书资料与档案的区别:
靳元龙与范金波的观点基本一致,也反映了台湾档案学界对此问题的一般看法。靳元龙针对有些人认为只要修过图书馆学学分的人就能做好档案工作的想法,提出这两个学科有相似之处,但区别明显。
图书馆学研究各类图书——实物,印刷品、视听等专门著作分类庋藏、管理、流通。而档案学则是研究日常处理各种行政事务的记录,分类典藏、维护与管理方法的科学。〔14〕他认为图书与档案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下述诸方面:
(1)来源不同:图书资料是收集、交换或赠送的; 档案则是政府机构执行公务活动的记录。
(2)形态不同:图书资料是独立静态的,贮存是永久的; 而档案资料则是动态的,保存时间也因其本身的价值不同而有所不同。
(3)性质、价值不同。
(4)图书名称固定,分类容易;档案资料则内容变化无常, 分类困难,处理手续复杂,检索方法也不同。
他清楚地意识到台湾档案学远远落后于图书馆学的研究。台湾大学有相当数量的图书馆学专业以及“国立”图书馆学会。而档案部门不过是公私机构中的一个行政单位,处于“闭关自守”的阶段。他竭力希望能够改变这种状况。(待续)
注释:
〔1〕范金波《现代档案管理》1979 年台湾出版靳元龙《档案学》1986年8月出版
〔2〕〔3〕〔4〕〔6〕〔8〕〔10〕〔11〕〔12〕〔14〕《档案学》
〔5〕〔7〕〔9〕《现代档案管理》
〔13〕倪宝坤《现代档案管理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