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西方国家的经济发展思想不是从补充理论开始的_经济论文

现代西方国家的经济发展思想不是从补充理论开始的_经济论文

经济发展思想不始于西方近代补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近代论文,经济发展论文,思想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本文作者于10年前曾著有《中国古代经济发展思想初探——兼论经济发展思想不始于西方近代》一文(以下简称《初探》),论证经济发展思想无论就西方抑中国而言,均应认为“古已有之”,而并不始于西方近代。其所持论据,一是相对于近代的古代社会,包括奴隶制社会和封建制社会,其社会经济与近代资本主义比较而言尽管其发展是比较缓慢的,但绝不是静止的,而是有所发展的。既然社会经济有所发展,就会出现反映其发展客观实际的经济发展思想。二是像西方古代希腊、尤其是东方古代中国一些著作家的论著中,确实存在着大量的与经济增长和发展有关的经济思想史料。在古代西方,该文从希腊的色诺芬、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等人论著中,列举了若干与经济增长和发展有关的思想资料。在中国古代,该文更从社会经济之发展观、出少入多以增殖社会财富的思想、重视人力资源和增加农业生产领域劳动人手以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思想、保护自然资源以增殖社会物质财富的思想、通过对外贸易以增加国内物质财富的思想以及依据价值规律,运用自由放任的经济政策,以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思想等六个方面,以确切的经济思想史料为依据,论证了中国自先秦以迄近代之前,经济发展思想延绵不绝,堪称相当丰富。(注:李守庸:《中国古代经济发展思想初探——兼论经济发展思想不始于西方近代》,载《经济评论》,1993(2)。)《初探》发表后的第四年,即1997年,有的学者从与该文相同的观点与思路出发,以更为丰富的自先秦以来的经济思想资料为依据,撰写、出版了以《走向富强的千年追求——中国经济发展思想的理论体系与历史演进》为题的专著。(注:韦苇:《走向富强的千年追求——中国经济发展思想的理论体系与历史演进》,西安,西北大学出版社,1997。)从这时以来,经济发展思想不始于西方近代和中国自先秦以来的古代即存在着丰富的经济发展思想的见解就不再成为“孤论”。在此期间,还有的学者从另外的角度,论证了中国的经济发展思想产生于中国近代而不是中国古代,并似乎有将经济发展思想与发展经济学不加区别的倾向。(注:叶世昌:《中国发展经济学的形成》,载《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4)。)而原先持有经济发展思想始于西方近代见解的学者,在后来的著作中,仍保持其原有观点。(注:谭崇台主编:《西方经济发展思想史》(修订本)“导论”第三节、1、9、10、1页,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97。)有鉴于这些情况,我试图在这篇《补论》中,主要从我见到的发展经济学学科领域有代表性的中外学者对发展经济学和经济发展思想的界说及有关的论点出发,进一步阐述我认为经济发展思想不始于西方近代的理由。

谭崇台教授在1989年出版的《发展经济学》中,指出发展经济学“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在西方经济学体系中逐渐形成的一门新兴学科。它的研究对象是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增长和经济发展问题”。(注:谭崇台主编:《发展经济学》,1页,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这里对发展经济学形成的时间及其研究对象作了界定。在同书中,作者还将发展经济学与经济发展思想作了区分,指出“在发展经济学作为一门学科兴起之前,西方经济学说史中已经发现有丰富的经济发展思想”,并认为“经济发展思想是和资本主义同步出现的”(注:谭崇台主编:《发展经济学》,17~18页,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在谭崇台教授主编的另一部著作《西方经济发展思想史》(修订本)中,作者进一步对经济发展思想作了界定:“经济发展思想指涉及国民经济增长(growth)和发展(development)问题的原理、学说以及由此而作出的政策推论。这些原理、学说和政策推论或者是比较系统完整的,或者是比较零碎片断的。”(注:谭崇台主编:《西方经济发展思想史》(修订本)“导论”第三节、1、9、10、1页,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97。)应当认为,以上著作对于发展经济学与经济发展思想所作的区分,以及对经济发展思想所作的界说,都是比较妥当的。但认为经济发展思想是和资本主义同步出现亦即始于西方近代的说法,则似值得商榷。《发展经济学》提出这种说法的理由是:“奴隶制度和封建制度之下,生产力水平低下而又提高缓慢,在凝固的、静止的社会经济中,增长和发展不可能成为人们注意的问题。”(注:谭崇台主编:《发展经济学》,18页,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在《发展经济学》出版之后于1997年出版的《西方经济发展思想史》(修订本)一书中,作者仍然认为经济发展思想始于重商主义兴起时的西方近代,并指出“在经济学说史中,有关经济发展的思想最早出现在重商主义的理论之中”(注:谭崇台主编:《西方经济发展思想史》(修订本)“导论”第三节、1、9、10、1页,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97。)。这部著作为解释经济发展思想为何始于重商主义而不始于更早时期所提出的理由,与上述《发展经济学》所提出的经济发展思想和资本主义同步出现的理由基本相同,只是略为更加具体一些。(注:谭崇台主编:《西方经济发展思想史》(修订本)“导论”第三节、1、9、10、1页,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97。)关于不应当把奴隶制和封建制的社会经济看做是凝固的、静止的,因而也就不应当认为增长和发展不可能成为当时人们注意的问题这一点,我在《初探》一文中已有所阐述,(注:李守庸:《中国古代经济发展思想初探——兼论经济发展思想不始于西方近代》,载《经济评论》,1993(2)。)后面还将作进一步的探讨。这里需要着重指出的是:即令以《西方经济发展思想史》(修订本)一书对经济发展思想所作的界说或所下的定义来衡量,似亦不宜将古代西方尤其是中国古代的经济发展思想置于视野之外。如上所引,《西方经济发展思想史》(修订本)一书认为经济发展思想是指涉及国民经济增长和发展问题的原理、学说以及由此而作出的政策推论;同时又认为“这些原理、学说和政策推论或者是比较系统完整的,或者是比较零碎片断的”。依此,则本文作者在《初探》中所列举的古代希腊尤其是中国古代著作家的那些经济思想,理应视之为“涉及国民经济增长和发展问题”的思想;即令从原理、学说和政策推论的角度看,这些经济思想还称不上“比较系统完整”,但至少也应当属于“比较零碎片断”的原理、学说和政策推论。因此如果不把这些经济思想放在经济发展思想研究的范围之内,是很难说得过去的。换言之,依据《西方经济发展思想史》(修订本)一书对经济发展思想所作的界说或所下的定义,同书将经济发展思想产生的上限断在重商主义兴起时的西方近代的理由,似乎是不够充分的。

英国经济学家阿瑟·刘易斯在1955年出版的《经济增长理论》这部著作,其中的有些内容对于怎样理解或界定经济发展思想,可能也有所帮助。在这本书第一章“导言”中的第一节“定义”里,刘易斯开门见山地指出:“本书的主题为一国人均产出的增长。”然后分别说明产出与分配、产出与消费的关系,并着重说明该书所关心的是产出的增长以及如何能获取更多商品和劳务的种种方法,而不是分配与消费。同时对如何测算产出的增长,如何划分产出、人均产出、每小时劳动的产出之间的区别,以及该书探讨问题的单位是集团,最通常的是国家集团等等作了说明。(注:[英]阿瑟·刘易斯:《经济增长理论》,中文版,4~6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从以上刘易斯围绕该书主题所作的解释中,还很难看出与本文所试图进一步论证的主题直接有关的论点。但从该书其他部分,却可以发现刘易斯的有些观点对于如何界定或理解经济发展思想可能有所启迪。下面准备分两个方面来探讨。

第一,从刘易斯的有关论述中,不难看出,他并不认为前资本主义的奴隶制和封建制的社会经济一律是静止的、停滞不前的。在《经济增长理论》一书论述“经济制度”的第三章,其中的第四节列举了“一些事例”。当作为一个事例而讲到“奴隶制”或讲到与“奴隶制”有关的一些事例时,刘易斯首先似乎是用一种带结论性质的判断式的语言指出:“从经济增长的观点看,奴隶制有些明显的坏处,然而它却往往是大繁荣的基础。”(注:[英]阿瑟·刘易斯:《经济增长理论》,中文版,111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接着他着重讲了奴隶制的一些“坏处”,即不利于刺激经济增长的事例。但与此同时,可能是为了论证他所作的奴隶制尽管有些明显的坏处却又往往是大繁的基础的这个判断,他也讲了奴隶制在一定条件下可能有利于刺激经济增长的某些事例。比如他认为,在法律或习惯都允许奴隶有些自由时间和财产,供他们自由支配的某些制度之下,奴隶通常在属于自己支配的那一部分上比为主人工作的时间里要勤劳和有效率得多。他还说,如果有的奴隶主看到并利用这一点,而采取分成制的办法来对待产品,那么“奴隶如果仅仅把产品中的百分之多少付给主人,他们干活肯定地比把他们生产的一切都交给主人时要有效率”(注:[英]阿瑟·刘易斯:《经济增长理论》,中文版,112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根据这一思路,刘易斯还指出:“往往可以发现,凡是奴隶有手艺的地方,主人都是认真按比例同奴隶分享奴隶的收入,甚至允许奴隶按约定的数目保留挣来的一切,这样奴隶就有了干好手艺活的经济刺激。”(注:[英]阿瑟·刘易斯:《经济增长理论》,中文版,115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上面刘易斯所说的“效率”、“经济刺激”,都含有奴隶制在某种条件下有可能促进经济增长的意思。又比如,刘易斯认为,“说奴隶制效率低并不是要否认在特定的地方奴隶制可能是某些行业发展的唯一途径”。为了论证他这个观点,刘易斯还举了一些具体例子。(注:[英]阿瑟·刘易斯:《经济增长理论》,中文版,115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可见在刘易斯心目中,在一定的特殊条件下,奴隶制仍然是可以推动经济的发展的。他还说:“奴隶经济的奠基者也许是一些生气勃勃的人,他们创建了在他们那个时代条件下产生大量财富的社会结构”(注:[英]阿瑟·刘易斯:《经济增长理论》,中文版,113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说奴隶制效率低也并不否认在这一基础上可以建立起高度的文明”(注:[英]阿瑟·刘易斯:《经济增长理论》,中文版,116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这种“产生大量财富的社会结构”的创建,和“高度的文明”的建立,必然会与一定时期内、一定条件下的社会经济的增长和发展相关联,或者说,必须以此为基础。

对于继奴隶制而产生的农奴制,刘易斯认为这种制度“大大优于奴隶制”,其优越之处就在于农奴在通常有权拥有一些自由支配的时间,有一些自己耕种的土地,有些甚至成为分成或对半分成的佃户的条件之下,便“有一切动力为自己生产多于地租的产品”。刘易斯并认为这正是使以农奴制为基础的社会在历史上较某些奴隶制存在较长时间的原因(注:[英]阿瑟·刘易斯:《经济增长理论》,中文版,118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在这里,刘易斯显然是认为农奴制较之奴隶制更加有利于刺激经济的增长与发展。

刘易斯十分强调一个国家同外国的接触对于本国经济增长的作用。他甚至说到,“据我们所知,几乎没有哪个国家可以完全靠国内的发展来加速经济增长”。但他同时又认为,这种“完全靠国内的发展来加速经济增长”的情况,“似乎在五千年前肥沃的新月地带,在中国和在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发生过”,尽管“大部分其他国家的经济加速增长,在很大程度上应归功于同外国的接触”(注:[英]阿瑟·刘易斯:《经济增长理论》,中文版,163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我们在这里对于刘易斯作为例外而提到的,可以完全靠国内的发展来加速经济增长的五千年前肥沃的新月地带和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暂且存而不论,单单说一说作为例外而提到的中国。按其行文前后辞意推敲,这里的“中国”当指近代之前的古代中国。而事实上,近代之前自先秦以来的中国,其社会经济确曾在不依靠与外国接触的条件下有过几度的较快增长与发展,如战国时期和两汉、盛唐、两宋等时期。(注:李守庸:《中国古代经济发展思想初探——兼论经济发展思想不始于西方近代》,载《经济评论》,1993(2)。)可见刘易斯在这里所作出的近代之前的中国古代曾经完全靠国内的发展来加速经济增长的判断是符合中国的历史实际的。

从上引刘易斯在《经济增长理论》中的一些论述,可以看出,他并没有把前资本主义的奴隶制社会和农奴制社会——大体相当于我们所说的封建制社会,看做是全然凝固、静止的社会,而是认为在这种社会制度之下,尽管其经济的增长与发展相对于资本主义社会而言是缓慢的,但总的说仍然是在增长,在发展,而且在一定条件下甚至还有可能出现较为快速的增长与发展。

第二,在《经济增长理论》这部著作中,刘易斯在考察了“制度和经济增长”的关系之后曾得出过如下结论:“制度促进增长取决于制度使报酬和努力联系在一起的程度;取决于它们允许专业分工和进行贸易的范围;取决于准许找出并抓住经济机会的自由。”(注:[英]阿瑟·刘易斯:《经济增长理论》,中文版,151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在《初探》一文中,如前文所述,已经作为初步探索列举了古代希腊尤其是中国古代的一些思想资料,用为例证来证明经济发展思想早已出现和存在于古代的西方和中国,而并不是始于西方近代。在现在这篇《补论》里,不妨以刘易斯上述三项结论为参照,再列举出若干中国古代的有关思想资料,以进一步证明当时经济发展思想之存在。

结论之一:“制度促进增长取决于制度使报酬和努力联系在一起的程度”。

大致成书于春秋战国之际的《管子·乘马篇》(注:《管子》一书原86篇,现存76篇,托为春秋时齐国著名政治家管仲所作,但在历史上长期以来被认为非一人之作,亦非成于一时。现代学者大多认为各篇成书时代不一,有的上至春秋时代和战国初期,有的下至西汉文、景时代,大部分写于战国中后期。其中的《乘马篇》被认为大致写成于春秋战国之际。),载有如下这样一段文字:

“均地分力,使民知时也,民乃知时日之蚤晏,日月之不足,饥寒之至于身也。是故夜寝蚤起,父子兄弟不忘其功,为而不倦,民不惮劳苦。故不均之为恶也,地利不可竭,民力不可殚,不告之以时而民不知,不道之以事而民不为。与之分货,则民知得正矣;审其分,则民尽力矣。是故不使而父子兄弟不忘其功。”

这一段文字作为历史资料所反映的,是“均地分力”和“与之分货”这种新的土地制度与分配制度实施之前和之后生产者对待劳动的两种绝然不同的态度。“均地分力”,大体是指把土地分给或租给农民之类的劳动者个体分户经营;“与之分货”则指田主与农民分成取得劳动收入。在实行这种新的制度之前,是让奴隶之类的劳动者在主人或管家的驱使之下到大田里集体劳作,收入全部归主人所有,劳动者除从主人处得到勉强可以维持生命的生活必需品之外一无所获。在这种制度之下“不告之以时而民不知,不道之以事而民不为”,劳动者浑浑噩噩,没有丝毫生产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因此“地利不可竭,民力不可殚”,土地得不到充分利用,劳动力得不到充分发挥,其生产效率之低下自不待言。如果原来的这种土地与分配制度得到改变,采取了“均地分力”和“与之分货”的新的制度,在这种新制度之下,“民知得正”。这里的“得”指劳动者自己所得;“正”同“征”,大体上指土地所有者取得的赋税或地租。“民知得正”即劳动者在新的土地与分配制度之下明确知道土地收入中自己可以得到的是多少,被主人取去的是多少。这也叫做“审其分”,即劳动者明确知道自己能从土地收入中获取的分额。土地既由自己自主经营,在分成制之下又知道自己从土地收入中获取的比例,多劳肯定可以多得。于是在这种新制度下,生产者的积极性与主动性被充分调动起来,“民尽力矣”,用不着任何人的驱使,“父子兄弟不忘其功”。生产效率较在原来旧的制度之下大大提高。

上引《管子·乘马篇》文字,从经济史的角度考察,说明春秋战国之际土地制度和分配制度的改变,刺激了劳动者生产的积极性,刺激、促进了经济的增长与发展。刘易斯得出的“制度促进增长取决于制度使报酬和努力联系在一起的程度”的结论,在这里得到很好的体现。从经济思想史的角度考察,则反映了这段文字的载体《管子·乘马篇》的作者,观察到了土地制度与收入分配制度的改变对于刺激或促进经济增长的作用,并且赞成推行这种新制度。从这个角度看,这段文字应当被认为是相当典型地涉及经济增长的经济发展思想,尽管从原理、学说、政策推论的角度衡量,其内容与形式还是属于比较零碎片断的。

结论之二:制度促进增长“取决于它们允许专业分工和进行贸易的范围”。

这里先说制度允许专业分工与促进经济增长的关系。马克思曾经指出,古代思想家与近代思想家在分工观点上的一个很大的不同,就在于近代的分工观点所注重的是产品的量与交换价值,而古代的分工观点一般只注重产品的质和使用价值。因此古代希腊著作家柏拉图下面这样一段议论特别受到马克思的重视,因为在这段话里,柏拉图认为分工不仅可以使产品生产得更好,而且可以使产品生产得更多。也就是说在这里柏拉图不仅看到了分工与产品的质和使用价值的关系,而且同时还看到了分工与产品的量的关系(注: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23卷,404~40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柏拉图的话是这样说的:“只要每个人在恰当的时候干适合他性格的工作,放弃其他的事情,专搞一行,这样就会每种东西都生产得又多又好”(注:[古希腊]柏拉图:《理想国》,中文版,60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86。)。从这段话可以看出柏拉图在一定程度上看到了分工对于促进经济增长的作用,应属于经济发展思想史的研究范围。尽管这一类经济发展思想在古代著作家中不多见,但在中国,仍可举战国末期的著作《韩非子·解老篇》所载韩非的一段议论为例,他说:“工人数变业则失其功,作者数摇徙则亡其功。一人之作,日亡半日,十日则亡五人之功矣。万人之作,日亡半日,十日则亡五万人之功矣。然则数变业者,其人弥众,其亏弥大矣。”

韩非在这里显然是在对比分析两种不同的制度对于生产所带来的不同效果。一种制度是经常变换工人的职业,另一种制度则让工人固定在某一种专业分工之下作业。韩非认为,就这两种制度比较而言,在前一种制度之下作业,也就是让工人在经常变换职业、专业分工不固定的制度之下作业,会“失其功”。韩非在这里所说的“功”,大体可以理解为劳动效率或经济效益(注:李守庸:《中国古代经济发展思想初探——兼论经济发展思想不始于西方近代》,载《经济评论》,1993(2)。),也可以理解为人工(注:巫宝三主编:《中国经济思想史资料选辑》(先秦部分),下册,454~455页,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这说明在韩非看来,当工人专业分工不固定时,其劳动效率或经济效益是会降低或失去很多的。对于究竟会降低或失去多少,韩非以举例的方式算了一笔账。他指出,如果在“数变业”即专业分工不固定的制度之下,劳动效率较之在专业分工固定的制度之下降低一半的话,由一个人做的工作,每天丧失掉半日,十天下来就等于丧失掉五个人工;由一万个人做的工作,每人每天丧失掉半日,十天下来就等于丧失掉五万个人工。他由此推论认为,如果经常变动工人的职业而不将专业分工固定下来,那么在这种制度之下从业的人数愈多,遭到的损失也会愈大。韩非至此虽未作进一步的申述,实际上他的意思很明白,即在与此相反的情况下,在专业分工固定的制度之下,如果其他条件不变,劳动效率或经济效益与职业经常变动的制度下的工人相比,将增长一倍。可见以上这段文字,很明显地是在议论专业分工对于促进经济增长的作用。

下面再说允许进行贸易的范围与促进经济增长的关系。仍以韩非思想为例。在《韩非子·难二篇》中,载有一段文字专门论述如何促进财富之增值。在他所列举的可以使“入多”即财富增殖的各种经济行为中,有一种就是扩大贸易范围。他说:“利商市关梁之行,能以所有致所无,客商归之,外货留之,……则入多”。

韩非在这里是主张一个国家或一个城市应当采取这样一种制度,在这种制度之下,商人的货物可以在市场和关卡通行无阻,能够用多余的货物交换到稀缺的货物,能使客商纷纷而来,外地货物大量运到。他认为做到了这些,一个国家或城市的财富就会增殖。尽管韩非在当时还不可能理解就一国范围而言,商业活动虽能增加经营者本人的,却不能增加一个国家的总的财富;但他特别强调“客商归之”和“外货留之”可以促使一个国家或城市“入多”即财富增殖,反映了他思想的敏锐性。总之,韩非在上引一段文字中,显然是在议论采取扩大贸易范围的制度或政策,对于促进一个国家或一个城市经济增长的作用。这种思想,与上述主张实行专业分工的制度以促进经济增长的思想一样,均理应属于经济发展思想的范围。

结论之三:制度促进增长“取决于准许找出并抓住经济机会的自由”。

司马迁的《史记·货殖列传》中的一些观点,似颇适宜于用来说明刘易斯的这第三个结论,并同时印证经济发展思想之早已存在于中国古代。在《货殖列传》中,司马迁认为财富的来源端在于农、虞(指开矿、林木采伐、渔猎等)、工、商等生产与交换事业之发展。而影响这些经济事业之发展的制度或政策则有五种:“善者因之,其次利道之,其次教诲之,其次整齐之,最下者与之争”。在司马迁看来,这五种制度或政策中,最上者是“因之”,也就是以最大的自由准许从业者去“找出并抓住经济机会”。因为他认为,人们对经济利益之追求,本来就是一种本能的、自发的过程,只有在不加人为干涉,让人们在“因之”的制度或政策之下充分自由地去“找出并抓住经济机会”,才可能最有效地推动社会经济之发展,促进经济增长,“上则富国,下则富家”。因此他说,社会上包括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在内的一切财富,均“待农而食之,虞而出之,工而成之,商而通之。此宁有政教发征期会哉?人各任其能,竭其力,以得所欲。故物贱之征贵,贵之征贱,各劝其业,乐其事,若水之趋下,日夜无休时,不召而自来,不求而民出之。岂非道之所符,而自然之验邪?”在这里,司马迁将刘易斯所得出的制度促进增长取决于制度准许找出并抓住经济机会的自由这个结论,表达得何等的具体而生动!正是基于对《货殖列传》中司马迁这种观点的理解,再加上刘易斯曾经认为:“亚当·斯密所谓的‘富裕的自然增进’,就是我们今天所谓的‘发展经济学’”(注:杰拉尔德·迈耶、达德利·西尔斯编:《发展经济学的先驱》,中文版,1页,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88。)。于是我便在《初探》的结尾处大胆地作出了如下判断:“倘若真的像有的当代西方发展经济学家所说的那样,‘亚当·斯密所谓的富裕的自然增进,就是我们今天所谓的发展经济学’,那么似乎不妨把司马迁看作是发展经济学在东方古代的先驱。”(注:李守庸:《中国古代经济发展思想初探——兼论经济发展思想不始于西方近代》,载《经济评论》,1993(2)。)我的这个判断,也许会引起有关学者的疑问,为了进一步说明这个判断究竟能否成立,下面需要讲到我的老师张培刚教授对发展经济学所作的界定。

张培刚教授在1989年发表的题为《发展经济学往何处去——建立新型发展经济学刍议》一文中,提出了发展经济学有广义、狭义之分的观点。他说:“我认为,‘发展经济学’有广、狭义之分。就广义而言,凡是研究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问题的,都可以算是发展经济学。”(注:张培刚:《发展经济学往何处去——建立新型发展经济学刍议》,载《经济研究》,1989(6)。)又说:“狭义的发展经济学,就是我们现在所称呼的发展经济学。它的主要任务就是研究农业国家或发展中国家如何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或者说,如何实现经济起飞和经济发展的问题。”(注:张培刚:《发展经济学往何处去——建立新型发展经济学刍议》,载《经济研究》,1989(6)。)如果仅以张培刚教授以上对广义和狭义发展经济学所作界说为准来衡量,那么根据我在《初探》和这篇《补论》中所列举的西方古代尤其是中国古代的一些与研究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经济发展问题有关的思想资料,似足以说明广义的发展经济学已存在于西方和中国的古代,把司马迁看作是发展经济学在东方古代的先驱似亦不无理由。但张培刚教授在前引文中对广义发展经济学作了界说之后,紧接着举例解释说:“从广义的发展经济学看,亚当·斯密在1776年发表的《国富论》(研究国民财富的增长问题),可说是最早涉及到发展经济学的著作了。”(注:张培刚:《发展经济学往何处去——建立新型发展经济学刍议》,载《经济研究》,1989(6)。)这样看来,张培刚教授也是将广义发展经济学产生时期的上限定在西方近代,在这一点上与谭崇台教授将经济发展思想产生时期的上限定在西方近代的观点大体相同,只不过谭崇台教授认为经济发展思想始于重商主义,较张培刚教授所定广义发展经济学产生时期的上限略为提前。若依照张培刚教授的这个说法,司马迁当然算不上发展经济学在东方古代的先驱,西方和中国古代也都不曾出现过广义的发展经济学。这就出现了一个问题。依据张培刚教授对广义发展经济学所下定义,这种意义的发展经济学应已存在于西方和中国古代,把司马迁看作发展经济学在东方古代的先驱亦不无理由;而依据张培刚教授对广义经济学的举例解释,以上说法又均不能成立。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问题呢?我认为原因盖在于既认为就广义而言,凡是研究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问题的,都可以算是发展经济学,那么就似不宜于将亚当·斯密在1776年发表的《国富论》看作是最早涉及到广义发展经济学的著作。从我在《初探》和这篇《补论》中所举例证来看,在西方和中国的古代,确实出现过和存在着大量的研究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问题的经济思想史料。尽管与亚当·斯密的《国富论》相对而言,这些思想谈不上系统完整,而是比较零碎片断,但毕竟反映了古代著作家对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问题的研究,似应属于张培刚教授所定义的广义发展经济学的范围。

我倒并不坚持广义的发展经济学早已产生、存在于西方和中国古代,以及把司马迁看作是发展经济学在东方古代的先驱的观点。但我坚持认为,若从经济发展思想史的角度考察,无论西方抑或中国古代,均存在着极其丰富的经济发展思想史料,经济发展思想之产生并不始于西方近代。综合以上我在这篇《补论》中所谈及的一些观点,似可概括如下。

第一,如果同意张培刚教授将发展经济学区分为广义与狭义的观点,并同意其对两者的界定,则似不宜将广义发展经济学产生的上限定在亚当·斯密出版《国富论》的1776年,而应当认为广义的发展经济学无论在西方抑或中国,均是古已有之。

第二,如果同意谭崇台教授对经济发展思想所作界说,似亦宜认为经济发展思想在古代的西方和中国早巳产生和存在,而不是始于西方近代。

第三,我认为最好是依照谭崇台教授的主张,作发展经济学和经济发展思想的区分。发展经济学的界定是依张培刚教授所说:“它的主要任务就是研究农业国家或发展中国家如何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或者说,如何实现经济起飞和经济发展的问题”(注:张培刚:《发展经济学往何处去——建立新型发展经济学刍议》,载《经济研究》,1989(6)。),抑从谭崇台教授所说,发展经济学“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在西方经济学体系中逐渐形成的一门新兴学科。它的研究对象是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增长和经济发展问题”(注:谭崇台主编:《发展经济学》,1页,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或者还可作其他界说,这里不作讨论。但无论依上述何种界说,其内容均不含西方和中国古代的经济发展思想。而经济发展思想,则似可依谭崇台教授所作界定:“经济发展思想指涉及国民经济增长(growth)和发展(development)问题的原理、学说以及由此而作出的政策推论。这些原理、学说和政策推论或者是比较系统完整的,或者是比较零碎片断的。”(注:谭崇台主编:《西方经济发展思想史》(修订本)“导论”第三节、1、9、10、1页,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97。)依据这一界说,其内容理应包括西方和中国古代的经济发展思想。

最后顺便说一下,近年有治中国经济思想史的学者,似将发展经济学与经济发展思想不作区分,而笼统地认为经济发展思想和发展经济学都是有关工业化和现代化的理论和主张,并据此而断定中国的经济发展思想产生于鸦片战争之后(注:叶世昌:《中国发展经济学的形成》,载《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4)。)。我想,如果我的以上三点概括、尤其是第三点概括能够成立,则这种观点似亦有可资商榷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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