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审计署履行法律审计监督职责的经验及启示——以制裁伊朗的法律审计为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审计署论文,伊朗论文,法律论文,为例论文,美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乃善治之根本。法律审计是美国审计署的重要职责。根据相关法律环境变化的情况,关注重要法律立法进展、监督法律执行情况,是美国审计署履行职责的重要方式。自2010年美国出台《对伊朗全面制裁、问责与撤资法》以来,美国审计署密切关注该法的有关情况,发布了10多份相关报告或证词,不定期向国会报告相关信息。本文以美国审计署发布的相关报告为基础,总结了美国审计署法律审计经验,并提出对我国国家审计的启示。 一、美国审计署对制裁伊朗的法律审计情况 法律既是美国审计署审计的主要依据,也是其重要审计对象。为实现其使命和目标,美国审计署不仅以法律为依据开展审计工作,对审计对象提出建设性意见,还持续关注重要法律立法进展、法律环境变化、法律实施等情况,评价其有效性,并向国会提供相关报告,切实维护美国国家利益。 (一)美国制裁伊朗的法律简介 1987年以来,美国政府实施了许多针对伊朗的制裁措施,以防止其支持恐怖主义和开发核武器。法律和行政令构成了对伊朗的制裁法律法规体系。1996年,美国政府针对外国在伊朗的能源投资出台《制裁伊朗法》,以降低伊朗资助恐怖主义和开发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能力。2006年以来,联合国安理会通过了对伊朗核开发计划进行制裁的一系列决议,2010年6月,联合国安理会投票通过对伊朗实施自2006年以来第四轮制裁的《1929号决议》。在此背景下,欧盟、澳大利亚、日本、美国等发达国家相继出台制裁措施。2010年7月,美国出台《对伊朗全面制裁、问责与撤资法》,2011年至2012年美国政府多次颁布行政令,试图通过采取多种制裁措施,如禁止美国和外国公司与伊朗开展能源、金融等经济活动,以制止其发展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支持恐怖主义。 (二)美国审计署对制裁伊朗的法律审计报告情况 石油、天然气等能源产业是伊朗的重要经济命脉。由于历史及国际环境制约,伊朗石油、天然气、石化等能源产业严重依赖外国公司的技术和资金支持。2010年以来的美国审计署报告关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关注法律禁止在伊朗从事能源活动的公司参与美国政府采购的实施情况,分析不同时间段外国公司的变化情况,重点分析中、印等国在伊朗从事能源活动的企业相关情况,以及这些公司与美国政府的合同情况,为国会决策提供参考;二是美国企业向伊朗出口普通货物,甚至通过其他国家出口军民两用和军事货物的情况,据此确定需要完善向伊朗出口的牌照和时限,增强制裁法律的可操作性;三是评估美国和国际制裁对伊朗经济的负面影响。 二、美国审计署法律审计的有效做法 美国审计署根据国会或专业委员会的要求,积极对重要立法和法律实施情况进行调查或评估,关注法律是否实现既定意图,分析对国家利益或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并不定期向国会提交有关报告或证词,为国会决策提供参考信息。 (一)定期分析评价重要立法和法律实施情况 及时开展重要立法相关事项的审计调查。为支持国会修改1996年《制裁伊朗法》,审计署发布1份报告和以此为基础的3份证词,介绍2005年至2009年外国公司在伊朗能源部门开展商业活动情况以及这些公司与美国政府的合同情况。同时,定期跟踪评估法律实施情况。《对伊朗全面制裁、问责与撤资法》实施后,审计署发布了1份报告和8份证词,陈述全面评估制裁有效性的重要性,分析不同时间段外国公司从事能源活动的变化情况,强化法律实施的可操作性,评价美国和国际制裁对伊朗经济的负面影响,跟踪法律实施进展情况。 (二)加工整合审计报告,合理利用审计成果 法律具有时效性和较强影响力,关系国家既定意图的实现,影响国家发展战略。法律审计不同于单一事项审计,具有连续性、全面性、综合性等特征。为更好地履行法定职责,审计署全面利用审计发现的信息,加工整合审计报告,针对多种相关事项深入挖掘审计信息,出具有关证词,及时为国会和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同时,基于法律影响的持续性,审计署定期跟踪同一事件不同时期的变化情况,通过对比分析事件变化的特征,评价法律的执行情况。 (三)开展以专项调查为主的绩效审计 为完成审计报告或证词,向国会提供准确信息,审计署开展了多次专项调查。为真实陈述相关事实,审计署从能源部、国会研究服务中心、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欧佩克等机构获得政府报告和信息,从公司网站了解有关公司在伊朗活动的情况,采访美国政府机构相关人员,将相关公司情况与美国政府合同情况进行分析比对和分类汇总,并尽可能将这些公司的真实情况反映给国会。另外,审计署不对这些公司是否适用《制裁伊朗法》作主观判断,仅进行事实陈述。 三、加大法律审计,推动建设法治体系和法治国家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法律审计是评估法律有效性、实现国家战略意图、推动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时期,国家审计机关应积极履行职责,开拓创新,加大对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审计力度,促进民主法治建设。 (一)关注重点领域立法,促进法律法规健全和完善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当前我国有的法律法规未能全面反映客观规律和人民意愿,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立法工作中部门化倾向、争权诿责现象较为突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需要直面法治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推进各领域提高法治水平。基于独立、客观公正、无部门利益的审计判断,国家审计应增强问题导向,及时对重要立法事项开展专项调查,力避立法的部门化、地方化倾向,站在国家发展大局,维护人民群众切实利益,对审计监督中发现的法律规定不衔接、不配套甚至阻碍科学发展等问题,提出加强法制建设的建议,维护国家法治统一。 (二)加大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当前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甚至以权压法、权钱交易、徇私枉法等突出问题,执法体制权责脱节、多头执法、选择性执法现象仍然存在;一些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办事观念不强、能力不足,知法犯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现象依然存在。国家审计机关要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敢于碰硬,勇于担当,以规范和约束公权力为重点,加大对依法行政情况的审计力度,重点关注某些重要领域长期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促使某一行业、领域、环节的法制建设,切实促进依法行政。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行为,推动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切实维护法律尊严。 (三)注重创新审计方式方法 法律审计既可以与其他项目结合开展,监督检查审计对象合法合规性,对遵法守法、依法执法等情况开展调查,也可以对重要立法事项、法律实施情况等开展单独的审计项目。开展专门的法律审计,需要以专项调查为基础,定期跟踪法律约束事项,分析法律遵守情况,对比可能发生的变化。同时注重提炼审计发现的信息,从不同侧面对法律实施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对不同时期的审计报告进行加工整合,推动健全法律法规体系,改进法律法规实施的可操作性,提高法律权威性和有效性。标签:法律论文; 制裁伊朗事件论文; 审计计划论文; 伊朗经济论文; 伊朗石油论文; 审计方法论文; 审计目标论文; 美国政府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