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与客户关系对企业商业信用的影响:基于中国上市公司的实证检验_商业信用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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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一种重要的融资渠道,商业信用正在被全球范围内的企业广泛采用。与传统的银行信贷相比,商业信用具有融资比较优势。因为上下游企业间密切的业务联系与及时的信息传递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银企间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1]在我国这样的新兴市场国家,以间接融资为主导的金融体系极大地限制了企业的融资渠道,融资难一直是制约企业发展的瓶颈。因而,商业信用的使用极为普遍,它对国民经济的促进作用甚至可能超过了银行信贷。[2]

      虽然商业信用是一种被广泛采用的融资方式,但它的融资规模和期限会受到诸多因素的限制。现有文献发现,企业的银行贷款规模、资产规模、盈利能力、成长性等内部因素以及企业所处的外部环境都会对它们的商业信用融资规模产生影响。[3][4][5][6][7][8]但现有文献一个重要的不足之处在于,它们都忽略了商业信用的提供方——供应商对商业信用融资的影响。供应商—客户相对谈判能力的大小是刻画二者关系的一种重要方式。[9][10][11][12]理论和实证研究结果都表明,供应商的谈判能力会对企业行为产生重要影响。[10][13][14][15]作为商业信用的提供者,供应商的谈判能力越强,客户将在双方关系中处于弱势地位,它们获得商业信用的难度可能越大。相对于其他的影响因素,供应商对商业信用的影响可能更直接,影响程度可能更大。因此,关于供应商谈判能力与商业信用融资之间关系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和现实意义。

      借鉴已有文献的做法,[9][10][11][12]本文采用供应商集中度来衡量供应商—客户关系,研究它对企业的商业信用融资规模与融资期限的影响。研究结果显示,供应商集中度越高,企业的商业信用融资规模越小,融资期限越短,这一关系在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中均存在。这一结果表明,供应商的谈判能力越强,企业获得商业信用的难度越大。进一步的研究结果显示,当企业能较容易地获得银行借款,或者企业所在地的产品市场发育程度较高时,供应商集中度与商业信用融资规模、融资期限之间的相关关系会显著弱化。这表明,当企业具有较好的替代性融资渠道,或处于更发达的产品市场时,供应商的谈判能力对其商业信用融资的影响程度会下降。

      本文的研究贡献主要体现在如下三个方面:首先,本文从新的角度研究了商业信用融资的影响因素,发现供应商集中度可以显著影响企业的商业信用融资规模和融资期限,从而丰富了商业信用影响因素方面的研究。其次,本文的研究结果表明,供应商会对客户的具体行为产生显著影响,从而为波特(Porter)的供应商议价能力理论提供了经验证据。再次,本文发现替代性融资渠道与产品市场发育程度对“供应商集中度—商业信用融资规模”关系具有显著影响,表明供应商对企业的影响是有条件的,从而为波特(Porter)的理论提供了延伸证据,也拓展了商业信用的替代性融资渠道方面的研究。同时,本文的研究结论为企业的融资活动提供了决策依据,也为我国的信贷市场以及产品市场建设提供了参考。

      本文后面的内容安排如下:第二部分是文献综述;第三部分是研究假设与检验模型;第四部分是样本与描述统计;第五部分是实证结果;第六部分进行了稳健性检验;最后是本文的研究结论。

      二、文献综述

      关于商业信用产生的原因,现有研究主要形成了两种理论:一是商业信用的经营性动机理论,包括降低交易成本动机、[16][17]价格歧视动机[18][19][20]和质量保证动机。[21][22][23]该理论认为,企业使用商业信用是为了降低成本、扩大销售或平抑市场波动,以实现近期的利润最大化目标及远期的经营目标。二是商业信用的融资性动机理论,包括融资比较优势理论[5][24]和信贷配给理论。[4][25][26]该理论致力于解释在已经有银行信用存在的条件下,商业信用为什么仍被使用。

      以上述理论为基础,学术界对商业信用的影响因素进行了大量的实证研究。这些研究可以分为三个方面:一是研究金融中介或银行信贷对商业信用的影响;二是研究企业特征如规模、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与商业信用之间的关系;三是研究企业面临的外部环境如地域经济发展水平、法制水平、市场化程度等对商业信用的影响。

      关于金融中介或银行信贷对商业信用的影响,现有文献提出了替代和互补这两种相反的假说。替代性假说认为,金融市场不发达会导致较严重的信贷配给,使部分企业无法通过金融中介获得所需资金,于是只能向其他企业寻求商业信用融资,故商业信用和金融中介在企业融资中呈现反向关系。[3][5]互补性假说则认为,由于提供商业信用的企业比金融中介更具有信息优势,监督和控制能力更强,因此在银行进行信贷决策时会将企业的商业信用情况作为决策变量;同时金融中介也可以把资金直接贷给上游企业,再由它们以商业信用的形式提供给有需求的企业。[4][6]从国内的研究来看,李斌和江伟发现商业信用和金融中介之间存在互补关系,并且互补程度在中小企业中更加明显。[8]赵翔宇发现商业信用和银行信用之间既存在替代性,也存在互补性,替代性是一种常态,而互补性则与外在条件有关。[27]

      关于企业特征与商业信用之间的关系,现有文献发现企业规模、盈利能力、成长性以及股权性质等都会影响商业信用融资规模。关于企业规模的影响,有的学者发现它和商业信用规模之间存在负相关关系。[6]但大多数文献还是发现它们之间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5][7][8][27]关于盈利能力的影响,有文献发现它和商业信用规模之间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5][7]显著的负相关关系[6][8]以及不存在显著的相关关系。[27]关于企业的股权性质的影响,现有文献得到了较为一致的结论,大多数文献均发现国有企业更容易获得商业信用。[7][27]

      相对来说,关于企业面临的外部环境与商业信用之间关系的文献较少。有学者发现法制越完善的地区,企业使用的商业信用越少,表明在有效的法制保障下,银行贷款的供求更加规范有效。在人均GDP高的地区,企业使用更多的商业信用,这说明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地区,企业更加依赖商业信用这种非正式的融资渠道。此外,较高的通货膨胀率和利率风险会减少企业对商业信用的供应。[6]另有石晓军和李杰的研究发现,经济周期的变化对商业信用总体使用水平的影响甚微。[28]

      上述关于商业信用影响因素的研究文献普遍都没有考虑供应商对商业信用的影响。然而,已有文献的研究结果表明,供应商的议价能力对客户具有重要影响。在经典的“五力”模型中,波特(Porter)首次将供应商议价能力与客户的战略和绩效相联系。他认为,当供应商拥有较强的议价能力时,它们会通过提高产品价格、降低产品质量等方式对客户的绩效造成负面影响。[13]虽然继波特(Porter)之后关于供应商议价能力的定性研究较多,但定量研究却很少。国外一些研究提供的证据表明,供应商议价能力会直接影响客户的原材料采购成本,从而影响客户的整体业绩。[14]在国内,唐跃军直接研究了供应商议价能力对企业绩效的影响,发现供应商的议价能力越低,客户的绩效越好。[10]

      综合来看,现有文献虽然从多种角度研究了商业信用融资规模的影响因素,但它们都没有考虑供应商这一重要变量的影响。也有文献研究了供应商议价能力对企业的影响,但它们都没有考虑供应商对商业信用这一重要的融资渠道的影响。因此,本文试图弥补这一不足,研究供应商对商业信用融资的影响问题,对现有文献进行拓展。

      三、研究假设与回归模型

      对现代企业而言,商业信用已经成为不可或缺的一种融资渠道。对供应商而言,商业信用也是与客户进行谈判的重要筹码,其重要性甚至可能超过货物的结算价格。供应商为了维持货物结算价格的稳定,通常要求客户以对外统一的价格来购买货物;同时,通过给予客户不同程度的商业信用,即允许客户延期支付或赚取现金折扣来对不同的客户进行价格歧视。[18]这种方式很难被第三方发现,因此,供应商普遍采用商业信用来隐藏降价销售的信息。[5][16]商业信用也成为价格谈判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由此可见,商业信用对供求双方来说都具有重要的经济后果,它直接影响着双方的利益分配。至于是否提供商业信用,以及提供多大规模的商业信用,取决于供求双方的博弈,而这种博弈的结果又是由双方的力量对比决定的。

      根据波特(Poter)的观点,当供方所提供的投入要素其价值构成了买方产品总成本的较大比例、对买方产品生产过程非常重要、或者严重影响买方产品的质量时,供方对于买方的谈判力量就大大增强。[13]供求关系实力矩阵也表明,在一对多的供求关系中,数量较少的一方在谈判中处于优势地位。[15]由此推及,当企业拥有数量众多的供应商时,每个供应商提供的原材料只占其总采购量的一小部分,此时,企业对单个供应商的依赖程度较小,这会显著降低供应商相对于买方企业的谈判能力。此时在供求双方的博弈中,主动权掌握在需求方手里。需求方可以用更换供应商作为要挟,迫使供应商提供最大规模的商业信用。从供应商的角度来说,为客户提供更有利的商业信用以便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争夺客户,也是较为明智的选择。

      相反,当企业只有少数几个甚至单一供应商时,企业从每个供应商那里的采购份额自然就很大,对供应商的依赖程度和被动程度会增加。供应商因此获得较强的谈判能力,从而提出对自己更有利的付款条件,例如增加现销、减少赊销、缩短货款的回收期等。由于供应商可以通过停止供货、降低产品质量等或明或暗的手段进行要挟,因而客户只能接受这些条件。①对于供应商来讲,企业采购时的单笔交易金额越大,供应商所要承担的风险也越大。为了保证产业链条的安全,供应商可能更多地要求付现来降低风险,并因此减少对商业信用的供给。基于上述分析可以预期,当供应商的集中程度较高时,企业将获得较少的商业信用,并且商业信用的融资期限更短。据此笔者提出假设1:

      H1:供应商集中度越高,企业的商业信用融资规模越小,融资期限越短。

      供应商之所以会对企业的商业信用融资产生影响,主要原因在于企业对商业信用融资方式具有依赖性,而形成这种依赖性的原因在于企业的其他融资渠道较少,或较难从其他融资渠道获得足够的资金。[26]因此,可以合理推测,当企业具有较好的替代性融资渠道时,供应商对下游企业商业信用融资的影响可能会减弱。

      银行信贷是目前我国大多数企业最主要的融资方式。但是,由于信贷市场的不完备以及信贷配给问题的存在,不同企业获取银行贷款的难易程度呈现出较大的差异。对于那些更容易获得银行贷款的企业来说,它们能够更方便地从银行获取足够的资金,当面临供应商的压力而无法获得足够的商业信用时,它们可以通过向银行融资来弥补这些资金缺口。对于这类企业来说,从商业信用融资转向银行信贷融资的转换成本相对较低。因此,在和供应商的博弈过程中,这类企业往往具有很大的主动权,供应商妥协的可能性也很大,所以,供应商集中度对于这类企业的商业信用融资规模以及融资期限的影响程度相对较小。反之,对于那些不容易获得银行贷款的企业来说,在和供应商的博弈过程中,往往会比较被动,供应商妥协的可能性也较小,因此,供应商集中度对于此类企业的商业信用融资规模和融资期限的影响程度会较大。据此笔者提出假设2:

      H2:企业越容易获得银行贷款,供应商集中度与商业信用规模及融资期限之间的相关关系越弱。

      本文进一步考虑产品市场发育程度的影响。供应商在自己的产品很难找到竞争性的替代品时,会给客户造成较高的转换成本,借此获得较强的谈判能力。[13]然而,这种情况会随着产品市场的发展而得到改善。当产品市场的发育程度较高时,客户生产经营所需的原材料等上游产品会拥有较多的替代品,并且产品的质量、价格等信息更加规范和透明,客户能够以较低的成本改变货源,在供应商的选择上更加灵活。

      从供应商角度来说,产品市场的发育程度越高,供应商之间的竞争越激烈。由于商业信用条款以及条款的保障执行措施是产品价格的组成部分,当市场竞争激烈时,供应商往往会选择通过提供优惠的商业信用而从竞争中胜出,用以实现扩大销售、增加市场份额的目的。[16]从客户角度来说,产品市场发育程度越高,采购的转换成本越低,它们的议价能力也越强,因而也越容易在和供应商的博弈中获胜。由此可见,当产品市场发育程度较高时,供应商集中度对商业信用融资规模及期限的负面影响会得到缓解。据此笔者提出假设3:

      H3:产品市场发育程度越高,供应商集中度与商业信用规模及期限之间的相关关系越弱。

      为验证假设1,本文运行如下的OLS回归模型(1)和回归模型(2):

      

      在模型(1)中,TC为被解释变量,表示企业的商业信用融资规模。关于这一变量的衡量方法,已有文献主要采用“应付账款/总负债”、“应付账款/流动负债”、“(应付账款+应付票据)/总资产”以及“应付账款/总资产”等一些方法。[5][6][27]本文采用众多学者广泛使用的“应付账款/年末总资产”来进行衡量,该变量反映了企业通过商业信用进行短期外部融资的能力。在稳健性检验中,本文也采用其他的衡量方法进行了研究,发现结论没有改变。Ratio为供应商集中度变量,以上市公司年报附注中所披露的“企业向前五名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合计占总采购金额的比例”来衡量。该指标越大,表明供应商集中度越高。根据假设1,变量Ratio的估计系数应显著为负。

      在模型(2)中,PTO为被解释变量,表示企业的商业信用融资期限,用应付账款的周转率来衡量,①计算公式为:

      

       应付账款的周转率越高,表明应付账款偿还期限越短,因而商业信用的融资期限越短。在稳健性检验部分,本文还用应付账款周转天数的自然对数来衡量商业信用融资期限,得到的结论未发生改变。模型(2)中的解释变量仍为供应商集中度Ratio,根据假设1,它的回归系数应该显著为正。

      借鉴相关文献,本文在上述模型中还控制了其他一些影响因素。Size为企业规模,它等于企业总资产的自然对数。企业的规模越大,企业越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因而越容易获得商业信用。许多文献证实了这一结论。[5]据此预计Size的回归系数在模型(1)中应该显著为正,在模型(2)中显著为负。Lev为资产负债率,它等于负债总额除以资产总额。资产负债率越高,商业信用融资规模越大。[7]据此可以预计,Lev的回归系数在模型(1)中应显著为正,在模型(2)中应显著为负。ROE为净资产收益率,用企业的净利润与净资产之比衡量。盈利能力越强的企业,越容易获得供应商的信任,从而获得更多的商业信用。[5][7][27]因此,预计ROE的回归系数在模型(1)中显著为正,在模型(2)中显著为负。Growth为企业成长性,用企业年销售收入的增长率来表示。供应商往往愿意将商业信用提供给有较强成长能力的企业,因为这些企业是未来潜在的大客户,具有投资价值。[28]因而Growth的回归系数在模型(1)中应显著为正,在模型(2)中应显著为负。Top1是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用第一大股东的持股比例与企业发行在外的所有股份数之比衡量。从现有文献来看,关于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对企业的影响问题尚没有一致的结论,因而本文也不对它的回归系数进行预计。Industry和Year分别是行业和年度哑变量,用来控制行业和年度的影响。

      为验证假设2和假设3,本文运行如下的OLS回归模型:

      

      上述两个模型是在式(1)~式(2)的基础上变化得到的。模型中新增加的变量Loan是银行贷款变量,用企业的长、短期银行借款与企业总负债的比值来衡量,它反映企业获得银行贷款的难易程度。Product表示各地区产品市场的发育程度,采用樊纲等人编制的“产品市场发育程度指数”来衡量;该指数越高,表明产品市场发育程度越高。[29]变量Ratio×Loan和Ratio×Product分别为Ratio与Loan及Product的交互项,根据假设2,它们的回归系数在模型(3)中应显著为正,在模型(4)中应该显著为负。其余变量的定义与式(1)~式(2)中的一致。

      四、样本与描述统计

      本文以2001-2009年间沪、深两市的A股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之所以选择从2001年开始,主要是由于我国上市公司从2001年才开始规范披露前5大供应商的情况。研究样本按照如下标准进行了筛选:(1)考虑到金融类企业所适用的会计准则的特殊性,本文剔除了所有金融行业的样本;(2)剔除应付账款数据为负或为零的样本;(3)剔除年报中未披露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金额或比例的样本以及其他变量缺失的样本。经过上述处理后,最终得到有效样本8513个。本文所有公司治理数据及财务数据均来源于CCER数据库。供应商集中度数据根据上市公司年报所披露的“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金额合计占总采购金额的比例”手工整理得到。各地区产品市场的发育程度变量取自樊纲等人编制的“产品市场发育程度指数”。[29]由于该指数的最新版本只提供了截止到2007年的数据,而没有2008年和2009年的数据,所以本文用2007年的数据作为这两年的替代数据。

      表1报告了样本的年度分布和行业分布。从年度分布来看,2001-2009年,样本的分布比较均匀。从行业分布来看,制造业企业占到了全部观测值的65.81%。为了消除可能的样本偏差,本文在稳健性检验部分单独运用制造业企业作为样本进行了检验,发现结果没有改变。样本在其他行业间的分布较为均匀。

      

      表2报告了模型中各变量的描述统计结果。样本公司商业信用规模(TC)的平均值为0.0835,最大值和最小值分别为0.3484和0.0020,说明样本间的商业信用规模具有较大的差异。ΔTC的均值和中位数分别为0.0177和0.0085,表明在研究期间内,样本公司的商业信用规模处于上升趋势。商业信用期限变量(PTO)的均值为7.5808,标准差为6.2936,表明样本公司的商业信用期限存在较大差异。ΔPTO的均值为-0.0432,表明样本期间内商业信用的融资期限有微弱下降。供应商集中度(Ratio)的平均值为0.3846,最大值和最小值分别为0.9805和0.0423。可见,样本公司从前五大供应商处采购的金额占到所有采购金额的三分之一强,表明样本公司的供应商较为集中。不过,不同企业的供应商分布具有很大的差异。ΔRatio的均值和中位数均小于0,表明在研究期间内,样本公司的供应商集中度处于下降趋势。资产负债率(Lev)的均值和中位数分别为0.4928和0.4997,表明样本公司的负债水平不是太高。净资产收益率(ROE)的均值和中位数均大于0,表明样本公司的盈利能力较好。

      表3报告了变量间的相关系数,右上角和左下角分别为皮尔森(Pearson)和斯皮尔曼(Spearman)相关系数。从表中可以看到,TC和Ratio之间,以及ΔTC和ΔRatio之间均存在非常显著的负相关关系,这表明供应商集中度越高,企业的商业信用融资规模越小,与假设1一致。PTO和Ratio之间,以及ΔPTO和ΔRatio之间均存在非常显著的正相关关系,也与假设1一致。控制变量Size,ROE,Growth,Lev与TC均显著正相关,与之前的预期完全一致。这些控制变量与ΔTC之间的相关系数均显著为正,与预期也是相符的。除Lev外,其余控制变量都和PTO显著正相关。此外,各控制变量之间的相关系数都不是太高,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它们之间不存在严重的多重共线性问题。

      

      

      图1 TC与Ratio的关系图

      

      图2 PTO与Ratio的关系图

      五、实证结果

      在进行回归分析之前,笔者首先用图1和图2分别描绘TC与Ratio之间以及PTO与Ratio之间的关系图。在这两张图中,横轴均是根据Ratio对样本进行的10等分,从1至10表示Ratio逐渐上升。从图1来看,随着Ratio的增加,TC呈持续下降趋势。这和假设1是一致的,表明随着供应商集中度的上升,商业信用融资规模持续下降。从图2来看,随着Ratio的增加,PTO呈持续上升趋势。这和假设1也是一致的,表明随着供应商集中度的上升,应付账款的周转率增加,商业信用的融资期限持续下降。

      表4的第一列报告了模型(1)的回归结果,它的被解释变量为企业的商业信用规模TC。从回归结果来看,变量Ratio的估计系数显著为负,说明供应商集中度越高,企业取得的商业信用规模越小。表4的第二列报告了模型(2)的回归结果,它的被解释变量为企业的商业信用融资期限变量PTO。变量Ratio的估计系数显著为正,与之前的预期相符,表明供应商集中度越大,商业信用的融资期限越短。上述结论支持了假设1。这一结论意味着,当供应商过于集中时,在供求双方的博弈过程中,需求方是处于不利地位的,它们往往只能被动地接受供应商的条件。在这种情况下,需求方较难获得商业信用。即便能够获得商业信用,条件可能也是非常苛刻的。从企业层面来说,这一结论具有重要的政策含义,那就是:企业可能需要避免供应商过于集中,使自己陷入被动局面。

      

      在第一列回归结果中,控制变量Lev,ROE,Growth和Top1的估计系数均显著为正,与之前的预期相同。这说明资产负债率越高、盈利能力和成长能力越强的企业能够获得更多的商业信用,因为这些企业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更容易得到供应商的信任。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Top1的系数同样显著为正,表明公司股权的集中度越高,越容易获得商业信用。而公司规模Size的回归系数虽为正但不显著,与之前的预期不同。在第二列回归结果中,Size,ROE和Top1的估计系数显著为正,而Lev和Growth的估计系数显著为负。这表明资产规模越大、业绩越好、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越高的企业,以及负债率越低、成长性越差的企业,其商业信用融资期限越短。

      

      表5的第一列报告了模型(3)的回归结果。其中,变量Ratio的回归系数仍然显著为负,与模型(1)的回归结果一致。变量Loan的回归系数显著为负,说明企业的银行贷款规模与商业信用规模显著负相关。这表明,当企业不能通过银行融资渠道获得足够的资金时,商业信用往往成为一种替代的资金来源,该结论支持了替代性假说。Ratio×Loan的回归系数均显著为正,说明企业的银行贷款规模越大,供应商集中度与商业信用规模之间的负相关关系越弱。Ratio×Product的回归系数亦显著为正,说明产品市场的发育程度越高,供应商集中度与企业的商业信用规模之间的负相关关系越弱。因为发达的产品市场可以提供更多的替代品,增加上游企业间的竞争,从而弱化了供应商的谈判能力,减小了供应商过于集中给企业产生的负面影响,使企业较容易获得商业信用。

      表5的第二列报告了模型(4)的回归结果。其中,Ratio的回归系数仍然显著为正,与模型(2)的回归结果一致。Loan的估计系数显著为正,说明企业的银行贷款规模越大,商业信用的融资期限越短。Ratio×Loan和Ratio×Product的回归系数均显著为负,这表明当企业较容易获得银行贷款时,或者当产品市场的发育程度较高时,供应商集中度对商业信用期限的影响会显著弱化。这一结果的经济涵义和模型(3)的一致,都表明企业在拥有较好的替代融资渠道和面临较发达的产品市场时,其商业信用融资受到供应商集中度的影响会更小。因此,表5的回归结果很好地支持了假设2和假设3。上述结论也具有重要的政策含义。从企业层面来说,积极拓展替代的融资渠道将有助于降低融资风险;从政策制定者层面来说,建立完善的信贷市场和产品市场将有助于拓展企业的融资渠道,促进企业的发展。模型中各控制变量的回归结果与模型(1)~模型(2)基本一致。

      

      六、稳健性检验

      为了验证结论的可靠性,本文从如下角度对结论进行稳健性检验。

      第一,考虑到商业信用的使用状况在不同企业间存在较大差异,本部分在回归时按照企业对标准差进行了聚类分析。表6的第一列和第二列分别列示了模型(1)和(2)的回归结果,Ratio在模型(1)中显著为负,在模型(2)中显著为正,与之前的回归结果相同。表7的第一列和第二列分别列示了模型(3)和(4)的回归结果,变量Ratio×Loan和Ratio×Product的系数在模型(3)中显著为正,在模型(4)中显著为负,同样与之前的结论一致。这一结果支持了本文的假设,表明本文的研究结论具有较好的稳健性。

      第二,采用变化模型进行研究,即将上述各模型中的水平指标TC,PTO和Ratio分别替换为变化指标ΔTC,ΔPTO和ΔRatio。变化模型的回归结果见表8和表9。其中,ΔTC表示企业商业信用融资规模的变化量,用本期应付账款变化量与期初总资产的比值来表示;ΔPTO表示商业信用融资期限的变化量,它等于本年PTO减去上年PTO;ΔRatio用本年度与上年度Ratio的差值表示。类似地,ΔRatio×Loan和ΔRatio×Product分别代表了ΔRatio与变量Loan以及变量Product的交互项。经过上述替换后变化模型中各变量的估计系数应当与水平模型中一致。从表8和表9中可以看出,除了在模型(4)的替代模型中ΔRatio和ΔRatio×Product两个变量对于被解释变量ΔPTO的回归结果不显著之外,其余结果并未发生改变。

      

      

      

      第三,借鉴现有研究的做法,本部分用“应付账款/总负债”、“应付账款/流动负债”以及“(应付账款+应付票据)/总资产”来衡量商业信用融资规模TC,重新对前面的模型进行了回归分析,发现结果没有改变。

      第四,用应付账款周转天数PTOD来衡量商业信用的融资期限,代替模型(2)和模型(4)中的PTO进行回归分析。PTOD等于365×(应付账款+应付票据)/主营业务收入,得到的值再取自然对数。应付账款周转天数越多,说明商业信用融资期限越长。根据假设,模型(2)中Ratio的系数应该显著为负,模型(4)中交互项的系数应该显著为正。回归结果与预期完全相符,支持了本文之前的结论。

      第五,考虑到供应商集中度与商业信用的使用情况在行业间的差异较大,本文虽然控制了行业因素,但行业的影响可能仍然存在。为此,本部分借鉴唐跃军的做法,只用制造业上市公司作为样本,重新对前面的模型进行了回归分析。[10]发现除产品市场发育程度Product和Ratio交互作用时对商业信用融资规模的影响不显著之外,其余结果没有改变。

      第六,正如现有文献所指出的,企业所获得的商业信用规模会受到企业质量的影响。[30]因此,本部分分别按照企业的业绩变量ROE和企业的规模变量Size的中位数将样本区分为两个子样本,采用上述模型重新进行了回归分析,发现在规模较小的企业样本和净资产收益率较大的企业样本中,产品市场发育程度Product和Ratio交互作用对商业信用的影响不显著,除此之外,其余的结论在这四组子样本中均成立。

      限于篇幅,本文仅报告了前两项稳健性检验的结果。综合上述结果,笔者认为,本文的结论是比较稳健和可靠的。

      七、研究结论

      商业信用是现代企业重要的融资渠道之一。在我国这样的转型经济体中,以间接融资为主导的金融体系极大地限制了企业的融资渠道,融资难成为制约企业发展的瓶颈,因此,商业信用作为融资渠道的重要性显得更为突出。近年来,大量研究关注了企业的银行信贷、资产规模、盈利能力、成长能力等特征以及企业所处的外部环境等因素对商业信用融资的影响。然而,现有研究都未曾关注商业信用的提供者——供应商对商业信用的影响。本文以我国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研究了供应商集中度对商业信用融资的影响问题,弥补了现有文献的不足。

      本文的研究结果表明,供应商集中度越高,企业的商业信用融资规模越小,商业信用融资期限越短。这一关系在国有和非国有企业中均存在。这一结果说明,供应商的议价能力越强,企业获得商业信用的难度越大。进一步的研究结果显示:当企业能较容易地获得银行借款,或者企业所在地的产品市场发育程度较高时,供应商集中度与商业信用融资规模及融资期限之间的相关关系会显著弱化。这表明,当企业具有较好的替代融资渠道,或面临更发达的产品市场时,供应商的议价能力对其获取商业信用的影响程度会下降。

      本文的结论从如下三个角度对现有文献进行了补充:首先,本文从供应商的视角入手,发现供应商集中度显著影响了企业的商业信用融资规模和融资期限,从而丰富了商业信用影响因素方面的文献。其次,本文证明了供应商会对下游客户具体的融资行为造成影响,从而为波特(Porter)的供应商议价能力理论提供了经验证据。再次,本文发现替代性融资渠道与产品市场发育程度会显著地影响供应商集中度与商业信用融资之间的关系,说明供应商能够对企业施加影响的程度受到企业自身特征及外部市场环境的影响,从而进一步为波特(Porter)的理论提供了延伸证据,丰富了企业战略领域的文献。

      同时,本文的研究结论也具有较强的现实指导意义。对于上市公司而言,需要寻找能够使经营成本最低的供应商数量,一方面要避免过于分散的供应商网络所导致的管理成本增加,另一方面也要避免供应商过于集中所带来的“敲竹杠”风险。同时,上市公司也应该积极拓展替代性的融资渠道,以降低自身面临的融资风险。对于政策制定者而言,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我国的信贷市场和产品市场,从而帮助企业缓解“融资难”的问题,增强企业融资能力。

      感谢匿名评审人提出的修改建议,笔者已做了相应修改,本文文责自负。

      ①当然,在遭遇供应商的要挟时,企业也可以选择更换其他的供应商来摆脱要挟。但是,企业会面临高昂的转换成本,且转换成本或许会超过因受要挟而产生的成本。若企业的供应商集中度较高,那么企业从单个供应商处采购的比例更大,供应商对企业而言也更加重要;此时,企业放弃原有供应商而选择新供应商的转换成本也更加高昂。[13]

      ②能够更为准确地反映商业信用融资期限的两个指标是:(1)供应商提供的信用期限;(2)客户的实际还款天数。然而,这两个指标都是企业内部管理信息,而非公开财务信息。即使是上市公司,也不会披露信用期限等具体合同细节。即使笔者有查阅相关合同的可能,合同规定的期限也往往不是真正的商业信用期限,因为我国上市公司的实际的还款天数普遍超过了合同规定的期限,而实际还款天数的信息更是难以获得。受数据可得性的限制,本文最终采用PTO作为商业信用融资期限的替代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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